湖南省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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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导则
(试行)
1 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湖南省行政辖区内县级以上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其新改扩建区等区域范围的整体安全预评价。主要适用于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工业园区规划或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预评价,评价结论可用作单个项目告知承诺依据。
本《导则》规定了区域安全预评价的程序、内容、报告格式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不适用、不替代矿山、金属冶炼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安全评价通则》AQ8001
2.《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
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
局令36号,77号修订)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8.《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
9.《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8〕76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区域
可整体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管理的范围,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工业园区等。
3.2 风险
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风险=可能性×严重性)。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3.3 区域危险源
区域内可在一定面积范围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3.4 安全评价
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的活动。安全评价可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也可针对一定区域范围。
3.5区域风险辨识
根据园区规划或设计文件,识别区域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风险特性的过程。
3.6区域风险分析
在区域风险辨识的基础上,对区域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损失的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分级,结合园区环境因素及管理体系衡量区域风险是否可接受的过程。
3.7区域风险信息
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位置分布,危险源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3.8园区选址
为拟建园区或区域内待建工程项目选择既能满足生产需要,又能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安全效益和环境效益场所的位置。
3.9功能分区
将工业企业各设施按不同功能和系统分区布置,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3.10安全距离
各设施之间为确保安全需设置的最小距离,如防火、防撞、防滑坡距离等。
4 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评价程序
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程序包括(附录A):
(1)前期准备;
(2)区域风险辨识与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划分评价单元;
(4)选择评价方法;
(5)定性定量评价;
(6)提出区域安全保障措施及建议;
(7)做出区域评价结论;
(8)编制区域安全预评价报告。
5 区域性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内容
5.1 前期准备
5.1.1 资料收集
(1)明确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价范围和评价对象。
(2)根据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安全预评价的需要,
收集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
(3)收集并且分析区域性建设项目的基础资料,包括以下资料:
a.调查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发展规划、功能区划分、企业分布、园区内部道路交通、人口密度分布、上下游产品及园区内企业的上下衔接关系。
b.调查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外部防护目标(含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及人员分布情况。
c.自然条件:调查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d.调查入驻园区企业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情况,调查各企业涉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使用情况,形成清单。调查重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分布、储存能力、工艺路线、生产规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工艺连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防护距离以及安全标准化或者其他类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达标情况等概况。
e.公用工程设施:调查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内的控制中心、供水、消防、供电、供气、供汽、危险废物处理、地下管廊等公用工程设施。
f.人员密集公共场所:调查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行政办公、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商业设施、商务设施、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等商业服务业设施。
g.安全管理机构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调查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对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应急救援体系设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1.2 建设项目周边调查
对区域性建设项目进行预评价之前,需要对区域性工程建设项目周边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气象条件、地质条件、地震情况、园区规划、交通条件等方面。
(2)区域性建设项目周边调查应该包括评价对象周边相邻区域、场所、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和性质、用途、建筑物之间距离,以及评价对象对周边相邻区域的影响。
5.2 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5.2.1 辨识目的
(1)清晰辩识整个区域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与数量。
(2)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量,或者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