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讲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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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 衍生病毒相关事件 应急预案与技术方案
一、概念引入
脊灰野病毒:与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核苷 酸序列变异超过15% 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s):VP1区核苷酸序列 变异介于但1% -15% 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VP1区核苷酸序列变异介 于0.5%~1% VDPVs病例或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例循环事件:由 相关的VDPV或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引起2例或2 例以上病例的事件。
(四)应急处置
分级响应
级别 I级事件 II级事件 III级事件 IV级事件 按照《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别重大 事件级别,启动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省卫生厅成立由主管部门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卫生 厅有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 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各 有关部门组成的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省卫生厅负责成立流行病学调查小组 特别关注事件需要启动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主动监测 同时加强风险评估及应急准备、重点关注事件需要对 本地加强相关监测,一般关注事件做好疫情跟踪。
疾控机构
医疗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
病例的报告、诊断和救治工作;配合调查和标本采集;机构内培训 负责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落实及消毒隔离 制度执行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
(三)监测与报告
按照《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方案》进行 常规监测和报告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现脊灰野病毒病例、脊灰疫苗衍生病毒病例或 携带者、在外环境或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 的报告后,要立即报告省卫生厅。
(五)保障措施
完善四级监测体系,健全实验室网络, 完善实验室检验技术和方法;加强能 力建设和技术培训,提高临床诊断和 鉴别诊断能力,提高流行病学调查处 置、实验室检测能力。
技术保障
物资Baidu Nhomakorabea备与资金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合理安排疾病预防 控制、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 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各类 应急物资储备以及医疗救治、流行病 学调查、标本采集运送和实验室检测 等工作。省卫生厅组织做好脊灰疫苗、 检测试剂储备工作。
四、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区别
应急预案 发文单位 卫生行政部门 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疾控机构
主要内容
宏观
具体
行政层面组织领导
技术层面具体实施
五、应急预案介绍
总则 组织管理 监测与报告 应急处置 保障措施
(一)总则
目的:快速应对、有效防控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 情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传播等事件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 学防控;分级响应、有序应对;公开透明、维护 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预案》、《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 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 指挥、协调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 置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由流行病学、临床 医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脊灰相 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专家组。 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本地 区的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职责分工
省级 市县级
卫生行政部门
落实措施,组织开展社会动员、 指挥、协调、管理,制订应急预案,组织 风险沟通、督导检查等工作。 开展社会动员、技术指导、培训演练、 物资储备、督导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制订技术方案,开展督导与培训,负责落 实应急预防接种,汇总、分析、报送和 利用相关信息,开展风险评估和效果评 价,加强网络实验室质量控制,收集、 检测、送检本辖区的病毒标本,保障实 验室生物安全。 负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开 展督导培训、健康教育和风 险沟通,汇总、分析、报送 监测信息,协助开展调查处 置,采集、运送标本,保障 实验室生物安全。
二、方案制定背景
我省自1994年以来未发现脊灰野病毒引起的病例 及VDPV病例,2000年实现无脊灰 全球尚未消灭脊灰,我国输入野病毒、 VDPV事件 时有发生 我省对外交往频繁,有输入野病毒的风险;有发 生VDPV的风险 为快速应对、有效防控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 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传播等事件
三、指导文件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 相关事件应急预案》(卫办疾控发〔2011〕60号 ) 《广东省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 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含技术方案,其中 技术方案于2012.7.30废止)(粤卫办〔2011〕55 号)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 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中疾控疫发〔 2012〕208号)
六、应急处置技术方案介绍
监测与报告 调查处置
1. 2. 3. 4. 5. 6. 成立技术指导组和调查小组 现场调查与病例核实 标本采集 标本运送和检测 开展接种率评估 AFP病例主动搜索
事件分级
级别 I级事件
II级事件 III级事件 IV级事件 预警事件
定义 本省出现广泛流行的脊灰野病毒疫情
本省出现单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或局限传播;或本省出 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病例并波及到其他省份
本省出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病例;或本省在外环境、健 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
本省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病例、携带者 本省毗邻地区或周边国家出现疫情,经专家评估后存在输入 风险时,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划分为三类预警事件:特别 关注事件、重点关注事件和一般关注事件
预警事件
响应措施 流行病学调查与风险评估。 开展应急接种。 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 其他措施。
响应终止 发现脊灰相关事件,在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后, 连续3个月内如无新发病例或在外环境、健康人群 中未发现脊灰野病毒,经专家论证评估提出应急 响应终止的建议,并报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批 准。响应终止后进入维持无脊灰常规工作状态。
一、概念引入
脊灰野病毒:与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核苷 酸序列变异超过15% 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s):VP1区核苷酸序列 变异介于但1% -15% 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VP1区核苷酸序列变异介 于0.5%~1% VDPVs病例或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例循环事件:由 相关的VDPV或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引起2例或2 例以上病例的事件。
(四)应急处置
分级响应
级别 I级事件 II级事件 III级事件 IV级事件 按照《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别重大 事件级别,启动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省卫生厅成立由主管部门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卫生 厅有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 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各 有关部门组成的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省卫生厅负责成立流行病学调查小组 特别关注事件需要启动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主动监测 同时加强风险评估及应急准备、重点关注事件需要对 本地加强相关监测,一般关注事件做好疫情跟踪。
疾控机构
医疗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
病例的报告、诊断和救治工作;配合调查和标本采集;机构内培训 负责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落实及消毒隔离 制度执行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
(三)监测与报告
按照《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方案》进行 常规监测和报告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现脊灰野病毒病例、脊灰疫苗衍生病毒病例或 携带者、在外环境或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 的报告后,要立即报告省卫生厅。
(五)保障措施
完善四级监测体系,健全实验室网络, 完善实验室检验技术和方法;加强能 力建设和技术培训,提高临床诊断和 鉴别诊断能力,提高流行病学调查处 置、实验室检测能力。
技术保障
物资Baidu Nhomakorabea备与资金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合理安排疾病预防 控制、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 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各类 应急物资储备以及医疗救治、流行病 学调查、标本采集运送和实验室检测 等工作。省卫生厅组织做好脊灰疫苗、 检测试剂储备工作。
四、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区别
应急预案 发文单位 卫生行政部门 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疾控机构
主要内容
宏观
具体
行政层面组织领导
技术层面具体实施
五、应急预案介绍
总则 组织管理 监测与报告 应急处置 保障措施
(一)总则
目的:快速应对、有效防控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 情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传播等事件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 学防控;分级响应、有序应对;公开透明、维护 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预案》、《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 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 指挥、协调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 置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由流行病学、临床 医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脊灰相 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专家组。 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本地 区的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职责分工
省级 市县级
卫生行政部门
落实措施,组织开展社会动员、 指挥、协调、管理,制订应急预案,组织 风险沟通、督导检查等工作。 开展社会动员、技术指导、培训演练、 物资储备、督导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制订技术方案,开展督导与培训,负责落 实应急预防接种,汇总、分析、报送和 利用相关信息,开展风险评估和效果评 价,加强网络实验室质量控制,收集、 检测、送检本辖区的病毒标本,保障实 验室生物安全。 负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开 展督导培训、健康教育和风 险沟通,汇总、分析、报送 监测信息,协助开展调查处 置,采集、运送标本,保障 实验室生物安全。
二、方案制定背景
我省自1994年以来未发现脊灰野病毒引起的病例 及VDPV病例,2000年实现无脊灰 全球尚未消灭脊灰,我国输入野病毒、 VDPV事件 时有发生 我省对外交往频繁,有输入野病毒的风险;有发 生VDPV的风险 为快速应对、有效防控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 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传播等事件
三、指导文件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 相关事件应急预案》(卫办疾控发〔2011〕60号 ) 《广东省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 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含技术方案,其中 技术方案于2012.7.30废止)(粤卫办〔2011〕55 号)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 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中疾控疫发〔 2012〕208号)
六、应急处置技术方案介绍
监测与报告 调查处置
1. 2. 3. 4. 5. 6. 成立技术指导组和调查小组 现场调查与病例核实 标本采集 标本运送和检测 开展接种率评估 AFP病例主动搜索
事件分级
级别 I级事件
II级事件 III级事件 IV级事件 预警事件
定义 本省出现广泛流行的脊灰野病毒疫情
本省出现单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或局限传播;或本省出 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病例并波及到其他省份
本省出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病例;或本省在外环境、健 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
本省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病例、携带者 本省毗邻地区或周边国家出现疫情,经专家评估后存在输入 风险时,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划分为三类预警事件:特别 关注事件、重点关注事件和一般关注事件
预警事件
响应措施 流行病学调查与风险评估。 开展应急接种。 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 其他措施。
响应终止 发现脊灰相关事件,在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后, 连续3个月内如无新发病例或在外环境、健康人群 中未发现脊灰野病毒,经专家论证评估提出应急 响应终止的建议,并报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批 准。响应终止后进入维持无脊灰常规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