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酱检测标准
芝麻酱执行标准
芝麻酱执行标准芝麻酱是一种常见的调味品,广泛应用于中华料理中,其口感浓厚,香味浓郁,深受人们喜爱。
为了确保芝麻酱的品质和安全,制定了芝麻酱执行标准,以规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
本文将对芝麻酱执行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生产厂家和相关监管部门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一标准。
一、原料选择。
芝麻酱的主要原料是芝麻,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应选择优质的芝麻作为原料。
芝麻应当新鲜、无霉变、无异味,且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在原料选择上,应严格按照执行标准的规定进行,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生产工艺。
芝麻酱的生产工艺对产品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
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 清洗,芝麻在生产前应当进行充分的清洗,去除杂质和异物。
2. 烘烤,芝麻应当经过适当的烘烤处理,使其散发出独特的香味。
3. 研磨,研磨过程需要严格控制时间和温度,以确保芝麻酱的口感和质地。
4. 包装,包装过程中应当注意卫生和密封性,防止芝麻酱受到污染。
三、产品质量。
芝麻酱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外观、色泽、口感、香味等方面。
产品在包装后应当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四、储存和运输。
芝麻酱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温度,芝麻酱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
2. 包装,芝麻酱的包装应当牢固,防止破损和污染。
3. 运输,运输过程中应当避免剧烈震动和挤压,防止产品变质。
五、卫生安全。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卫生标准,保持生产场所的清洁和卫生。
生产人员应当做好个人卫生防护,避免对产品造成污染。
六、质量管理。
生产厂家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七、食品安全。
芝麻酱属于食品类产品,因此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卫生。
总结。
芝麻酱执行标准是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要依据,生产厂家应当严格执行这一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芝麻酱执行标准
芝麻酱执行标准一、引言。
芝麻酱是一种由芝麻制成的浓稠酱料,广泛应用于中餐、日餐和韩餐等亚洲美食中。
芝麻酱不仅口感浓厚,而且富含丰富的营养物质,被认为是一种健康食品。
为了确保芝麻酱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芝麻酱执行标准,以规范生产和销售过程,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原料选用。
1. 芝麻,应选用新鲜、无霉变、无异味的芝麻为原料。
芝麻应当经过清洗、烘干等处理,确保无杂质。
2. 食用油,应选用优质的食用油,如花生油、大豆油等。
严禁使用变质或劣质食用油。
三、生产工艺。
1. 研磨,芝麻应当经过研磨处理,确保成品细腻、口感顺滑。
2. 调配,根据产品配方,将芝麻酱原料进行合理搭配,确保口感和营养均衡。
3. 加工,严格控制加工温度和时间,避免因过热或加工时间过长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四、质量检验。
1. 外观检查,芝麻酱应当呈现均匀细腻的状态,无异物、霉变等现象。
2. 香味检验,芝麻酱应当具有浓厚的芝麻香味,无异味。
3. 营养成分检测,对芝麻酱的营养成分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营养价值符合标准要求。
五、包装和储存。
1. 包装,芝麻酱应当采用无毒、无污染的包装材料,密封性良好,防潮防晒。
2. 标签,包装上应当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3. 储存,芝麻酱应当储存在阴凉、干燥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六、销售和使用。
1. 销售,芝麻酱应当在合法渠道销售,避免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2. 使用,消费者在使用芝麻酱时,应当注意产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方法,避免食用过期或变质产品。
七、质量控制。
1.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符合标准要求。
2. 对产品进行定期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八、结语。
芝麻酱作为一种传统美食,其质量和安全问题关乎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
制定芝麻酱执行标准,对于规范生产和销售环节,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能够严格执行标准要求,共同维护芝麻酱市场的良好秩序。
花生酱芝麻酱验收标准
花生酱/芝麻酱验收标准1.目的明确公司购进的所有花生酱/芝麻酱的质量要求,对公司购进的所有花生酱/芝麻酱进行检验、验证,确保入库花生酱/芝麻酱的质量满足规定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用花生酱/芝麻酱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包装运输要求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适用于公司采购的所有花生酱/芝麻酱的来料检验、试验和判定。
3.规范性引用文件LS/T 3311 《花生酱》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509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LS/T 3220 《芝麻酱》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污染物限量》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质量指标4.1证件要求资质证明、型式检验报告、随批批检验报告。
4.2质量技术指标4.2.1花生酱5.抽样要求同批次按5%随机抽取,取样量不少于检测需要量。
6.检验方法6.1 外包装及感观质量:目测。
6.2 可溶性固形物:将所取样品混合,从混合样中取200g,用阿贝折光仪检测。
6.3取样品200ml,置于500ml烧杯中,用PH计进行检测。
6.4其它质量技术要求按QB/T 1733.4-2015要求索证检测。
7.不合格品处置7.1 资质不全的拒收。
7.2 外包装标签不规范的拒收。
7.3 检验异常的拒收。
8.运输及贮存要求8.1运输要求运输设备要洁净卫生,无其他强烈刺激味,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色粉末或影响产品品质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起堆放,且应注意防雨、防潮、防晒。
8.2贮存条件存放地点温度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严防日晒雨淋,严防火种,不得与有毒、有害以及有腐蚀性的物质混存,产品应存放离地10CM的垫板,四周离墙50CM,垛间应留有60CM以上的通道。
9.入厂检验项目及结果判定9.1入厂检验项目资质证明、型式检验报告、随批检验报告、外包装、感官检验。
麻酱执行标准
麻酱执行标准麻酱是一种常用调味品,具有独特的香味和口感,广泛用于中餐和日餐中。
为了确保麻酱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麻酱执行标准。
下面是相关内容的参考。
一、麻酱的原材料要求:1. 选用优质的芝麻作为原料,应干燥、无杂质。
2. 规定了不同原料的配比要求,以达到最佳的口感和味道。
二、麻酱的生产工艺要求:1. 原材料的清洗:对芝麻进行清洗,确保芝麻的干净卫生。
2. 炒制:采用传统工艺炒制芝麻,控制火候和时间,使芝麻香气充分散发。
3. 研磨:炒制后的芝麻进行研磨,可以选择传统的石磨或者机器研磨,研磨成细腻的麻酱状。
4. 调味:根据需要可以添加盐、糖、香料等调味品,以提升口感和风味。
5. 入罐/包装:将制作好的麻酱进行入罐或包装,确保密封,防止氧化和变质。
三、麻酱的质量标准要求:1. 外观要求:麻酱应具有均匀细腻的质地,颜色均匀一致,无明显异物。
2. 香气要求:麻酱应具有芝麻特有的香气,香味浓郁而不突兀。
3. 色泽要求:麻酱应具有浅黄色或深褐色,黄色麻酱应明亮透明。
4. 味道要求:麻酱应具有醇厚的味道,无异味和酸味。
5. 水分含量要求:麻酱的水分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以保证其质量和口感。
四、麻酱的标签要求:1. 产品名称:明确标明为麻酱。
2.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清楚标示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3. 储存条件:建议储存条件,如储存温度和湿度等。
4. 生产厂家:明确标明产品的制造商和地址。
总结起来,麻酱执行标准主要涵盖原材料要求、生产工艺要求、质量标准要求和标签要求等方面。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麻酱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消费者能够品尝到口感独特、风味诱人的优质麻酱产品。
混合芝麻酱的执行标准
混合芝麻酱的执行标准混合芝麻酱是一种将芝麻酱和其他配料混合在一起的调味品,以下是混合芝麻酱的执行标准:
1. 原材料要求:芝麻酱应选用优质芝麻,经过炒制、研磨等工艺制成。
其他配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感官要求:混合芝麻酱应具有浓郁的芝麻香味,无异味,色泽均匀,无杂质。
3. 理化指标:混合芝麻酱的水分含量应不超过1%,脂肪含量应不低于50%,酸度(以乳酸计)应不超过 2.0%。
4. 微生物指标:混合芝麻酱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不得检出致病菌。
5. 食品添加剂:混合芝麻酱中不得添加任何非食品原料和非法添加剂。
6. 包装:混合芝麻酱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包装应密封、防潮、避光。
7. 标签:混合芝麻酱的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8. 储存和运输:混合芝麻酱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挤压。
以上是混合芝麻酱的执行标准,企业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芝麻调味(和)酱(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芝麻调味(和)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芝麻调味(和)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芝麻、花生仁为原料,经清理、漂洗、炒籽、冷却、磨酱、分油后,辅以玉米淀粉、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中一种)、食用盐,添加食品添加剂(蔗糖脂肪酸酯、磷脂、聚甘油脂肪酸酯),再经调配混合、熟化或不熟化、均质、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芝麻调味(和)酱。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532 花生GB/T 1535 大豆油GB/T 1536 菜籽油GB 1886.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蔗糖脂肪酸酯GB 1886.17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甘油脂肪酸酯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T 10464 葵花籽油GB/T 11761 芝麻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4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脂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LS/T 3220 芝麻酱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按产品配方不同分为芝麻调味油和芝麻调和油3.1 芝麻调味酱:以芝麻、花生仁为原料,经清理、漂洗、炒籽、冷却、磨酱、分油后,辅以玉米淀粉、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中一种)、食用盐,添加食品添加剂(蔗糖脂肪酸酯、磷脂、聚甘油脂肪酸酯),经调配、混匀、分装等工序制成的芝麻油含量为10%-50%的产品。
芝麻酱执行标准
芝麻酱执行标准一、引言。
芝麻酱是一种常见的食品调料,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
为了保障芝麻酱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芝麻酱执行标准,以规范芝麻酱的生产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芝麻酱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三、术语和定义。
1. 芝麻酱,由芝麻经过炒制、磨碾、调和等工艺制成的食品。
2. 质量控制,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生产环境、生产工艺等进行控制,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四、质量要求。
1. 原材料,应选用新鲜、无霉变、无异味的优质芝麻作为原料。
2. 生产环境,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无害虫、无杂质、无异味。
3. 生产工艺,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确保芝麻酱的加工过程卫生无菌。
4. 产品质量,芝麻酱应具有均匀细腻的口感,无异物,无霉变、异味等现象。
五、生产工艺。
1. 原料清洗,将采购回来的芝麻进行清洗,去除杂质和异物。
2. 炒制,将清洗干净的芝麻放入锅中进行炒制,炒制时间和温度要控制得当,以保持芝麻的香味和营养成分。
3. 磨碾,炒制后的芝麻经过磨碾成麻酱状。
4. 调和,将麻酱与其他调味料进行调和,确保口感和风味。
六、质量控制。
1. 原料检验,对采购的芝麻进行外观、异味等质量检验。
2. 生产过程监控,对生产车间的卫生情况、生产工艺进行监控,确保生产过程卫生无菌。
3. 产品抽检,对成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七、质量检验。
1. 外观检查,芝麻酱应具有均匀细腻的口感,无异物。
2. 气味检测,芝麻酱应无异味。
3. 化学成分检测,对芝麻酱的营养成分进行检测,确保符合营养标准。
八、贮存和运输。
1. 贮存,芝麻酱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
2. 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防止产品变质。
九、包装和标识。
1. 包装,芝麻酱包装应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保证产品不受污染。
2. 标识,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十、质量记录。
1. 生产记录,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检验等。
芝麻酱区域标准
芝麻酱区域标准1CODEX STAN 259-R - 2007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下文第2章所定义的直接用于食用的芝麻酱。
2. 说明2.1 产品定义芝麻酱是通过磨碎成熟、经过烘焙的带有外皮的芝麻(Sesame indicum L.)种子而获得的一种产品。
3. 基本成分和质量要素3.1 基本原料芝麻种子。
3.2 质量要素-一般性最终产品须满足以下一般性要求:3.2.1 用于加工“芝麻酱”的芝麻种子须符合其标准,并可确保人类食用安全。
3.2.2 本产品须具有独特的自然风味而没有异味。
3.2.3 本产品颜色和质地须均匀一致,没有结块。
3.2.4 本产品须不含异物和杂质。
3.2.5 本产品须没有人工风味、填充剂、染色和漂白剂(即二氧化钛)。
3.3质量要素-特异性以下要求适用于已加工好并可按照使用说明食用的最终产品。
3.3.1 最大含水量为1.5%。
3.3.2 最小蛋白质含量为25%。
3.3.3 最小脂肪含量为45%,仅以芝麻油的形式。
1有关分析方法的章节将在分析和采样方法委员会批准后再由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审议。
K9702/Ch.3.3.4 最大总灰分含量为3.5%。
3.3.5 最大酸不溶性灰分含量为0.3%(m/m)。
3.3.6 最大的萃取油脂酸度为1.8%,以油酸的形式。
4. 污染物本标准所包括的产品须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最大限量。
5. 卫生5.1建议本标准规定中所包括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均须符合《国际推荐操作规范-食品卫生总则》(CAC/RCP 1-1969)以及其它有关的食典文件如卫生操作规范和操作规范的相应规定。
5.2这些产品均须符合依照《制定及应用食品微生物标准的原则》(CAC/GL 21-1997)制定的任一微生物标准。
6. 包装和储存6.1本产品须使用可保持其最终产品卫生、营养和感官质量的容器包装。
6.2本产品须储存于通风良好的场所中,防止直接受热和污染。
7. 重量和度量7.1 罐装7.1.1最小罐装量包装容器须充分罐装本产品,本产品所占空间不得少于该容器水容量的90%。
芝麻酱检验报告
芝麻酱检验报告1. 引言芝麻酱(Sesame Paste)是一种由芝麻磨制而成的食品,具有浓郁的芝麻香味和独特的口感,广泛用于中式烹饪和调味。
为了确保芝麻酱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对芝麻酱进行了检验和分析。
本报告将详细介绍芝麻酱的检验方法、结果和结论。
2. 检验方法2.1 外观检验外观检验通过对芝麻酱的外观特征进行观察,包括色泽、质地和纯度等方面。
2.2 香气检验香气检验使用人工鼻腔或电子鼻设备,对芝麻酱的香气进行评估,判断其香气的浓郁程度和是否存在异味。
2.3 味觉检验味觉检验使用专业食品品尝者对芝麻酱的味道进行评估,包括咸甜适口、酸苦平衡等方面。
2.4 化学成分检验化学成分检验通过对芝麻酱样品进行化学分析,确定其中的营养成分含量和添加剂含量等。
3. 检验结果3.1 外观检验结果经过外观检验,发现芝麻酱呈乳白色,质地细腻均匀,无明显杂质。
3.2 香气检验结果香气检验表明芝麻酱具有浓郁的芝麻香味,无任何异味。
3.3 味觉检验结果味觉检验结果显示芝麻酱咸甜适口,酸苦平衡。
3.4 化学成分检验结果化学成分检验结果如下:成分含量(%)水分< 10蛋白质20-25碳水化合物50-60脂肪30-35糖类5-10添加剂无4. 结论芝麻酱经过外观、香气、味觉和化学成分检验后,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芝麻酱外观呈乳白色,质地细腻均匀,并无明显杂质。
香气浓郁,无异味。
口感咸甜适口、酸苦平衡。
化学成分分析显示,芝麻酱含水量小于10%,蛋白质含量在20%-25%之间,碳水化合物含量在50%-60%之间,脂肪含量在30%-35%之间,糖类含量在5%-10%之间。
没有检出任何添加剂。
综上所述,该批次芝麻酱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注意:本报告仅针对所检验的样品进行分析,结果仅适用于该批次芝麻酱。
芝麻调和酱(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芝麻调和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芝麻调和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芝麻、花生为原料,经清理、漂洗、炒籽、冷却、磨酱、分油后,辅以大豆油、小麦粉,再经调配混合、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芝麻调和酱。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5 小麦粉GB/T 1532 花生GB/T 1535 大豆油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11761 芝麻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LS/T 3220 芝麻酱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芝麻:应符合GB/T 11761的规定。
芝麻酱执行标准(一)
芝麻酱执行标准(一)
芝麻酱执行标准
1. 引言
芝麻酱是一种广泛应用于中华料理中的著名调料之一。
为了保障芝麻酱的质量和食品安全,制定一套统一的执行标准非常重要。
2. 产品描述
芝麻酱是由纯正的芝麻籽经过特定工艺研磨而成的,具有浓郁的香气和独特的口感。
它通常呈现为浓稠的糊状,颜色偏黄,呈现淡淡的芝麻香味。
3. 原材料要求
•使用优质芝麻籽作为原材料,不得使用变质、霉变或受到污染的芝麻籽;
•原材料要经过必要的清洗和筛选,确保不含杂质。
4. 加工要求
•原材料需要经过烘焙、研磨等工艺步骤,确保芝麻酱口感细腻;•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与有害物质接触,如重金属、有毒化学品等;•加工设备应保持清洁,防止细菌感染。
5. 包装要求
•芝麻酱应以食品级容器包装,确保产品安全;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包装标签上必须清晰地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厂商等相关信息。
6. 质量控制
•针对芝麻酱的质量控制,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检测体系,包括原材料检测、生产过程监控和成品抽检等;
•对芝麻酱的关键指标进行监测,如湿度、酸度、色泽、口感等;•配置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7. 营养价值
芝麻酱富含大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其中包括维生素E、铁、钙等营养元素。
它不仅可以提供能量,还对身体具有多种保健作用。
结论
制定一套统一的芝麻酱执行标准,对于保障芝麻酱的质量和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严格遵守执行标准,制造高质量的芝麻酱,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也有助于促进芝麻酱行业的健康发展。
芝麻酱执行标准
芝麻酱执行标准芝麻酱是一种常见的调味品,具有浓厚的芝麻香味和独特的口感,被广泛应用于中华料理中。
为了确保芝麻酱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标准,以便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对芝麻酱进行监管和管理。
本文将对芝麻酱执行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了解和遵守。
一、原料选用。
芝麻酱的主要原料是芝麻,应选用新鲜、无霉变、无异味的芝麻。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对原料进行严格筛选和检验,确保原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二、生产工艺。
芝麻酱的生产工艺应当符合卫生标准,生产场所应当保持清洁,生产设备应当定期清洗和消毒。
生产过程中,应当避免掺杂杂质,保持原料和成品的纯净度。
三、质量检验。
生产完成的芝麻酱应当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气味、口感等方面的检测。
同时,还应当对芝麻酱中的微生物、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四、包装和储存。
芝麻酱的包装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害,能够有效保护产品的质量。
在储存过程中,应当避免高温、潮湿等环境,以免影响产品的质量和口感。
五、销售和标识。
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对芝麻酱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进行标识,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
销售环节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
六、食用安全。
芝麻酱作为食品,应当保证其食用安全性。
在食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产品的保存和使用方法,避免产品受到污染,确保食用安全。
七、产品回溯。
一旦发现芝麻酱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进行产品回溯,找出问题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综上所述,芝麻酱执行标准是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生产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芝麻酱的质量和安全。
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芝麻酱时,也应当关注产品的标识和质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和健康。
希望通过执行标准的规范,能够为芝麻酱的生产和消费提供更多保障,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麻酱执行标准
麻酱执行标准一、原料要求1.芝麻:应符合GB11761的规定。
使用芝麻原料时,必须要求采购部门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确保来源安全可靠。
2.花生:应符合GB1533的规定。
使用花生原料时,也需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
3.芝麻油:应符合GB/T8233的规定。
使用芝麻油时,应从具有有效质量证明文件的生产商处采购。
4.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
5.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二、生产工艺1.炒制:将芝麻或花生放入锅中,用中火炒制,直到香气扑鼻,表面呈现金黄色或棕色。
2.研磨:将炒好的芝麻或花生放入研磨机中,加入适量的芝麻油和食用盐,研磨成酱状。
3.混合:将研磨好的芝麻酱或花生酱与适量的水混合,搅拌均匀。
4.过滤:将混合好的酱料过滤,去除杂质和颗粒。
5.包装:将过滤好的麻酱装入洁净的包装容器中,密封,贴上标签并注明生产日期。
三、产品质量指标1.感官指标:麻酱应为深黄色或棕色,有浓郁的香气,口感细腻,无杂质和颗粒。
2.理化指标:水分含量应符合标准要求,脂肪含量应在适当的范围内,不得有异味和有害物质。
3.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如不得检出致病菌、不得添加防腐剂等。
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微生物标准的规定,如大肠杆菌、致病菌等。
5.营养成分:麻酱富含脂肪、蛋白质、维生素E等营养成分,应根据产品类型和目标市场需求进行标注。
四、卫生要求1.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生产设备应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
3.直接接触产品的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和手套。
4.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规定,采购部门应负责审核和把关。
5.产品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和试验,确保卫生指标符合要求。
6.产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和变质,保持包装完好无损。
7.应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8.对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流入市场。
芝麻酱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说明
XX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酱,是以芝麻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花生、花生酱、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食糖辅料,经原料预处理、配料、磨酱、调配、熬煮或不熬煮、内包装或灌装、灭菌、冷却、外包装工艺制成的即食芝麻酱。
为评定产品质量和产品上市销售依据的需要,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Q/FZJX 0005S—2022)。
本标准的技术指标、参数,是依据本产品的特征并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来制定的。
1.感官要求:感官要求根据产品特性制定。
2.理化指标:水分、细度、脂肪根据产品特性制定;过氧化值、酸价依据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制定;
3.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按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其中铅限量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
4.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按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
5.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霉菌指标依据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制定,其中,致病菌指标执行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规定。
6.食品添加剂: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
本标准编制格式及要求主要按照GB/T 1.1-2020的规定编制。
特此说明。
XX食品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3日。
芝麻酱执行标准
芝麻酱执行标准芝麻酱是一种由芝麻制成的浓稠酱料,具有浓厚的芝麻香味和独特的口感,广泛应用于中华料理中。
为了确保芝麻酱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芝麻酱执行标准,以规范生产和销售过程,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一、原料选择。
芝麻酱的原料主要包括芝麻、食用油和少量调味品。
在选择原料时,应确保芝麻新鲜、干燥,无霉变异味,食用油应为食用级别的油品,且不含杂质和异物。
调味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过量化学添加剂。
二、生产工艺。
芝麻酱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卫生标准,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生产设备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受到外界污染,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生产工艺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或添加其他原料。
三、质量检测。
芝麻酱的质量检测应包括外观检查、感官评价和化学指标检测。
外观应为均匀细腻的浓稠状,无异物和霉变现象。
感官评价包括香味、口感和色泽,应符合产品标准。
化学指标检测包括酸价、过氧化值和重金属残留等指标,不得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
四、包装与储存。
芝麻酱的包装应选用食品级别的包装材料,严禁使用劣质或回收包装。
包装应密封良好,防潮防尘,避免阳光直射。
储存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产品应远离异味和有害气体。
五、销售与配送。
芝麻酱的销售与配送应遵守食品卫生法规,保持产品的卫生和安全。
销售环节应定期清理卫生,避免灰尘和异物污染。
配送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保鲜措施,确保产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六、售后服务。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生产企业应及时响应并处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召回并进行处理,避免对消费者造成损失。
综上所述,芝麻酱执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食品。
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芝麻酱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遏制不合格产品的流入市场,保障公众健康。
芝麻酱执行标准
芝麻酱执行标准摘要:一、芝麻酱简介1.芝麻酱的定义2.芝麻酱的原料二、芝麻酱的执行标准1.我国芝麻酱的执行标准2.芝麻酱执行标准的作用和意义三、芝麻酱执行标准的内容1.感官要求2.理化指标3.污染物限量4.微生物限量四、芝麻酱执行标准与其他国家标准的对比1.我国芝麻酱执行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异同2.我国芝麻酱执行标准与其他国家芝麻酱标准的比较五、芝麻酱执行标准对生产与消费的影响1.对生产企业的指导作用2.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正文:芝麻酱,作为一种常见的食品调料,以其独特的口感和丰富的营养价值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芝麻酱是以芝麻为原料,经过精选、清洗、炒制、研磨等多道工序制作而成。
在我国,芝麻酱的质量和安全一直受到严格的监管,执行一系列的相关标准。
我国芝麻酱的执行标准主要包括GB/T 823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芝麻酱》和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这些标准对芝麻酱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限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芝麻酱的质量和安全。
具体来看,我国芝麻酱执行标准对感官要求包括色泽、气味、口感等;理化指标包括水分、蛋白质、脂肪、糖分等;污染物限量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微生物限量包括大肠菌群、霉菌、酵母等。
这些指标都是从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对芝麻酱进行严格把关。
此外,我国芝麻酱执行标准在很大程度上与其他国家的芝麻酱标准保持了接轨。
这不仅有助于我国芝麻酱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
总的来说,芝麻酱执行标准对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对于生产企业,标准为其提供了明确的生产指南,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对于消费者,标准保障了其购买到安全、可靠的产品,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芝麻酱执行标准
芝麻酱执行标准
芝麻酱执行标准是指对芝麻酱的原料、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规范,以确保芝麻酱的质量和安全性的标准。
以下是关于芝麻酱执行标准的详细描述:
一、原料要求
1.芝麻酱的原料应该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优质芝麻,
要求无杂质、无霉变、无污染。
2.芝麻应该进行严格的筛选和清洗,以确保芝麻的净度
和卫生质量。
二、生产工艺
1.芝麻酱的生产工艺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炒
制、磨浆、过滤、调配等环节。
2.在生产过程中,应该控制好温度、时间等参数,确保
芝麻酱的质量和口感。
3.芝麻酱应该进行质量检验,符合标准后方可出厂。
三、储存和运输
1.芝麻酱应该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
光直射和高温。
2.芝麻酱的运输过程中,应该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和碰
撞,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完整。
四、质量标准
1.芝麻酱的质量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色泽、香
气、口感、营养成分等方面的要求。
2.芝麻酱应该不含任何添加剂和防腐剂,保持天然纯净
的特点。
3.芝麻酱的卫生质量应该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
产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
五、标识要求
1.芝麻酱的标识应该清晰、醒目,包括产品名称、生产
日期、保质期、厂家信息等内容。
2.标识内容应该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注。
综上所述,芝麻酱执行标准是确保芝麻酱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生产厂家应该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和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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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酱的检测标准
1996年,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北京市油脂公司负责起草的SB/T 10260—1996《芝麻酱》标准开始实施,同年被转化为LS/T 3220—1996《芝麻酱》标准。
标准主要规定了芝麻酱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适用于以纯芝麻(纯芝麻仁)、芝麻(仁)与花生仁或葵花籽仁混合物为原料制成,或再加入食用植物固体脂、食品添加剂等制成的粘稠糊状或凝固状食用调味品。
◆产品分类
1.纯芝麻酱(简称芝麻酱):以纯芝麻为原料,经除杂、清洗、烘炒、研磨制成的粘稠糊状食用调味品。
2.芝麻仁酱:以纯芝麻仁为原料,经除杂、清洗、去皮、烘炒、研磨制成的糊状食用调味品。
3.混合芝麻酱:以芝麻、花生仁(葵花籽仁)为原料,芝麻成分不少于50%,按芝麻酱生产工艺制成的调味品。
4.混合芝麻仁酱:以芝麻仁、花生仁(葵花籽仁)为原料,芝麻仁成分不少于50%,按芝麻酱生产工艺制成的调味品。
5.固状芝麻酱:以纯芝麻酱或芝麻仁酱、混合芝麻酱、混合芝麻仁酱为基料,加入适量食用植物固体脂、添加剂等制成的凝固状食用调味品。
◆感官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掺杂物:本品不得掺有本标准规定之外的物质。
◆检验规则:产品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实行全检,卫生指标实行定期抽检;技术要求中有一项检验不合格,即为不合格产品。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要求;包装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应专用、清洁、干燥、加盖;产品贮存于低温、干燥和通风避光处;运输防止渗漏、污染及标记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