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干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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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促进政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进一步强化政府机关干部的办事效率,使其形成一个更加勤政、务实和高效的战斗集体,从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立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理论水平,是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的基础。要求镇干部经常自觉看书看报,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
1、镇机关干部职工,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以上,实行签到点名,对无故缺席者,每次处罚50元,迟到或早退每次处罚20元,每次写一篇读书笔记,少一篇扣款20元,并通报批评。读书笔记每年不少于两万字。
2、镇党政领导中心学习小组,除参加全体干部的统一学习外,每月另集中学习一次,同时安排好当月镇干部学习的内容和提出学习后的要求,由党政领导轮流值学。
3、每个镇干部必须按镇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安排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同时必须书写心得体会,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留存待查或上交上级有关部门,每人每年四篇调查报告或论文,少一篇扣款30元。
4、镇干部应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班,考试成绩须在良好以上,如因成绩差或未交试卷而被通报批评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每次扣款30元,该次的学费、资料费由本人自负,不予报销。
5、鼓励镇干部踊跃向上级报刊、新闻媒体单位和机关内部刊物投稿,年内每个35岁以下一般干部必须完成4篇以上投稿,被上级机关内部采用的文章给予奖励(县级一条成内部刊30元/篇,县级党政刊50元/篇,市级300元/篇,省级500元/篇,中央1000元/篇),被新闻传媒单位采用的,按镇通讯报道制度执行,当月公布采用文章,当月兑现。
6、学习制度由宣传委员、办公室、宣传报道组长、副组长负责落实。
二、工作制度
1、镇机关干部职工按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必须做到服从领导,服从组织分配,否则,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或经济处罚。
2、镇机关干部职工应经常及时向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经常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分管领导向书记、镇长汇报工作做到各司其责,各负其责。
3、各业务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镇工作情况或投稿时,所报材料(特别是各种数据)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上报,重要数据应经镇主要领导审阅同意方可上报。否则造成后果,视情节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4、每个镇干部职工应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如由于工作失职造成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10-50元/次。
5、对领导安排的临时突发性工作,不服从安排或表面服从安排,后又找借口不完成任务或拖延不完成的,造成后果的处罚2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待岗处理。
6、实行来访首问责任制:凡群众来向政府机关反映问题或办具体业务,所问讯第一人必须讯问清楚,能处理的及时处理好,不能处理的应把群众带到业务人员或分管领导处处理。
7、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或检查等,须经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
8、镇干部职工有完成镇领导交办、催办事务的义务。凡接到催办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领导报告催办情况和结果。
9、镇各业务部门因工作出色或成绩显著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镇政府对受该奖该“线”的全部成员、分管领导、党政主管领导给予奖励,并给予与上级同等的经济奖励。
10、镇干部和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年初交工作计划(打算),半年交工作小结,年终交工作总结(体会)各一篇(份),否则,每次一篇(份)处罚20元。
11、工作制度由组织委员、办公室负责落实。
三、考勤制度
院内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如实反映本人出勤情况,每月出勤应按镇统一安排出勤。
1、政府工作人员应该严格执行工作规定,每人每月按规定出勤,在政府住宿按轮班规定值班。出勤采取签到制,每天签到2次,早上8点半至9点签一次,住宿实行晚上签到,每晚7点至7点半签一次。镇领导每月出勤签到16天以上。村挂职人员按在村统计考勤。
2、每人每月以镇政府统一安排出满勤的,享受每月下乡费。
缺勤一天的扣30元,晚上缺宿一次扣30元。
3、镇干部职工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予以辞退。
4、镇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开会或下村未回,无法在当日签到者回镇后凭包片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证明,到办公室补签方可记为出勤。包片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证明,到办公室补签方可记为出勤。包片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提供证明。
5、签到一律由本人亲笔签字,他人不得代签。如有代签,一经发现,一次扣代签人工资200元,扣被代签人工资50元。
6、凡集中开会与学习,干部职工应认真听讲,做笔记,不看无关书报,实行主持人点名,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7、每日的考勤表按时收集。考勤工作由纪委书记和办公室负责落实,上月的考勤统计情况,于次月5日前公布,并抄报书记、镇长各1份。
四、请休假制度
镇干部职工的休假要服从全局安排,由镇政府统一放假或统一轮休。如因特珠情况确需请假,必须由本人先写好假条,按规定呈报批准后,将准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否则作缺勤处理。
1、一般干部因私事请假二天内由包片领导或分管领导准假(中心工作期间除外),三天以上由书记、镇长准假(两领导不在镇里,由主持工作的领导批假)。
2、副科以上干部的公差,私事请假一律由书记或镇长批假。
3、镇长向书记请假,书记向镇长请假,因公差三天以上向县委县政府请假。
4、开会、学习、因公出差出应请假,并凭“通知”和假条当月进行报帐和记考勤,否则,不予报帐并作缺勤处理。
五、考核制度
镇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镇干部的日常行为进行跟踪考核,如发生不浪行政行为,按以下制度予以处理。
1、因不熟悉业务,不懂相关政策,不认真履行职责,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不应有损失,受到投诉并查实的,责令其待岗培训,待岗期为3-6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待岗期满经考核合格后,重新安排工作;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
2、因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的,给予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
3、因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在服务承诺期内不能按时办结承办接重要事项的,发生一次者,实行诫勉谈话,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一年内发生3次者,调离工作岗位,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
4、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严重损害发展环境,被投诉一次并查实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一年内被投诉2次并查实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
5、因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并败诉的,其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