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实习工作规范(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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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山东矿机实习报告

中国矿业大学山东矿机实习报告

中国矿业大学实习报告编号:院别:机电工程学院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年级:姓名:实习性质:生产实习实习地点:山东潍坊、淄博实习日期:2014年 07月21日至2014年07月29日目录1.前言2.相关基础知识3. 减速器4. 采掘机械5.建材机械6. 洗选煤+矿安7. 皮带机8. 液压支架9. 工程缸10. 圆环链11. 刮板机12. 机械加工工艺13. 大通机械破碎机14. 硕博泵业+精工泵业15.实习心得体会1.前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由于我们的专业实践性较强,所以生产实习是我们专业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我们在刘新华老师的带领指导下进行生产实习,增长我们的见识,巩固课本知识,让我们了解工厂的一些基本运作过程,工艺流程以及机器设备的工作原理,这会突出我们的学习重点,为我们以后的工作及深造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院安排我们到潍坊山东矿机集团、淄博大通机械、硕博泵业、精工泵业等企业参观实习,开展生产实习历程,以及总结实习内容,实习感想。

通过我们自己的参观,产中相关技术人员的讲解和老师的指导,还查找各种图书资料以及到网上搜寻相关资料,使我们的的从实践中学得的知识得以巩固和完善,并能顺利完成本篇实习报告。

本次实习我们总共参观实习了山东矿机集团等四家企业,下面具体谈谈本次实习的目的和历程。

一、实习目的实习是我们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理论学习之外,获得实践知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其目的在于通过实习使学生获得基本生产的感性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扩大知识面;同时专业实习又是锻炼和培养学生业务能及素质的重要渠道,培养当代大学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也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产业状况、了解国情的一个重要途径,逐步实现由学校到社会的转变,培养我们初步担任技术工作的能力、初步了解企业管理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体验企业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这些实际知识,对我们学习乃至以后的工作,都是十分必要的基础。

二、实习历程1、7 月21 日:下午山东矿机集中讲座:企业文化及安全培训2、7 月22 日:上午减速器下午采掘机械3、7 月23 日: 上午建材机械下午洗选煤+矿安4、7 月24 日:上午皮带机1下午皮带机25、7 月25 日:上午液压支架下午工程缸6、7 月26 日:上午圆环链下午刮板机+减速器加工工艺集中讲座7、7 月28 日:上午山东大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下午山东硕博泵业有限公司8、7 月29 日:上午山东精工泵业有限公司大学已过去四分之三,我们即将奔向社会,但是仅仅在书本学来的知识还不足以透彻的了解我们专业,。

2024年实习生管理规定(3篇)

2024年实习生管理规定(3篇)

2024年实习生管理规定一、实习管理1. 在实习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请示其指导处理。

2. 实习生需执行24小时跟师值班制度,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享受寒暑假,需按时上下班及值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3. 实习生应认真撰写学习小结,勤于记录学习笔记,并定期参加实习小组讨论会,交流学习经验,持续改进学习方法。

4. 实习结束时,需针对各科室实习经历撰写出科小结,并按规定接受理论及操作考核。

二、行政管理1. 实习生应勤奋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断提升自身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努力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巩固并提升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培养科学思维及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 树立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及负责任的工作态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 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能吃苦耐劳,做到脑勤、手勤,夯实基础,提升技能。

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医院。

6. 爱护医院医疗、实验、教学设备,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7. 爱护公物,保持环境整洁,言谈举止文明,仪表端庄,衣着整洁。

8. 如在实习期间犯错或有过失,应主动汇报并接受上级批评处理,同时及时向学校报告。

三、住宿管理1. 医院不提供实习生宿舍。

2. 实习生在外租房期间,因宿舍安全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请假管理规定(一)请销假制度实习期间,学生不放寒暑假,节假日需服从科室安排,原则上不得离开实习医院。

因病因事或联系就业等原因需请假者,需按以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院:1. 因病因事请假:需提供就诊医院(我院或上级医院)的诊断证明(急诊可后补),并经所在科室和医院护理部或科教科批准后生效。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视为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实习。

因特殊情况请事假者,需认真填写《六盘水安居医院实习生请假申请表》,并完成请假手续后方可离院。

学校实习实训工作规范

学校实习实训工作规范

学校实习实训工作规范近年来,学校实习实训逐渐被重视,并被纳入课程体系中。

实习实训能够让学生接触到真实的工作环境,提升实践能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有些学校在实习实训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学校实习实训的规范问题。

第一,实习实训的主体责任是学校。

学校应该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实习实训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管理机制,确保实习实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实习实训的内容应与专业相关。

学校应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的特点和需求,确定实习实训的内容和方式。

实习实训应紧密结合课程,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培养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实习实训的时间应合理安排。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学业安排和实习单位的需求,制定实习实训的时间表。

要避免实习实训与课程学习的冲突,确保学生能够集中精力进行实习实训。

第四,实习实训的环境应安全。

学校应对实习单位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估,确保实习单位的环境安全,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机制,及时处理实习中的安全问题。

第五,实习实训的指导应到位。

学校应指派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员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的指导,及时解答他们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指导员还应引导学生进行实际操作,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六,实习实训的评价应科学公正。

学校应建立科学公正的实习实训评价体系,将实习实训的成果纳入综合评价。

评价应既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又考察他们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七,实习实训的费用应由学校承担。

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免费的实习实训机会,并承担实习实训的费用。

如果实习单位提供实习津贴,学校应确保津贴的发放公正、合理。

第八,实习实训的规模应适度控制。

学校应根据实习资源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合理控制实习实训的规模。

要避免实习实训过多造成学生负担过重,也要避免实习资源分散影响实习实训的质量。

第九,实习实训的沟通应畅通无阻。

关于编印各院系专业简介的要求-中国矿业大学

关于编印各院系专业简介的要求-中国矿业大学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教学实工作量计算办法一、教学工作范围本、专科教学工作包括:讲课、助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等。

二、理论教学环节工作量计算办法1、讲课:根据培养计划,计划学时数为讲课实学时数,授课教师必须参加辅导、答疑、批改试卷、批改作业等;授课人数在60人及以下辅导、答疑、批改试卷、批改作业等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有助课教师的授课教师,担任教学班级多于2个,教学工作量不再增加。

2、助课:授课人数在3个班及以上,可以安排助课,助课教师必须跟班听课、参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及试卷等教学环节。

助课3个及以上班级,折合成实工作量为该课程培养计划规定的学时;助课2个班,折合成实工作量为该课程培养计划规定的学时的三分之二,助课1个班,折合成实工作量为该课程培养计划规定的学时的三分之一。

3、无助课教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折合实工作量=计划学时*p(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系数,p的取值见下表)。

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系数p。

注:公共基础、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制图、大学英语课每周至少安排2小时辅导答疑时间,每周应批改作业1次;没有按规定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扣除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工作量。

三、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1.实验课单独开课的实验课,每指导1课时实验课,折合0.3-0.6实学时,视实验内容要求、实验人数不同取不同值,重复指导取最低值。

实验课的准备、讲解、批改实验报告、答疑、考试等教学环节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

2.实习实习每组15人,市区实习每指导实习一天室内折合成1.5实学时,野外折合成2.0学时;外地实习每指导实习一天室内折合成2实学时,野外折合成2.5学时,实习的准备,联系,批改报告等环节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

3.指导课程设计每指导一个组(不低于15人)一周,折合成10学时,每增加一个组增加6学时,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组。

4.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每指导一个学生,文科专业每周折合成0.8学时、理工科专业折合1学时。

关于公布我校2011年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

关于公布我校2011年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处
教务通知(2011)第35号
关于公布我校2011年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
立项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质量工程”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实践创新人才培养,学校组织开展了我校2011年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决定分别对38项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258项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立项资助,相关项目研究经费将于近期下发。

请各项目组根据本项目研究的有关要求制定详细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利用课余时间特别是寒暑假认真开展研究工作。

各项目指导教师要及时对学生进行指导,扎实推进项目的开展。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要求,认真做好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工作。

附件1:2011年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一览表(附于文件)
附件2:2011年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一览表(附于文件)
教务处
2011年9月1日
附件1:2011年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一览表
附件2、2011年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一览表。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处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处
编 号 项目
名称 当量学分 指导教师姓名 指导教师单位 项目开始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 申请人简介(包括已学主要相关课程、已取得成果、特长等):
项目负责人审核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5. 指导教师将确定接收学生的申请表签字后交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由教学秘书统一填报本学院项目学生选题情况汇总表,并连同学生申请表一起送交教务处备案(汇总表电子档同时发送到:zxguo@)。
6. 学校鼓励学生自主伸报科研训练项目。若所申报的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批准立项,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所立项目按《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学院项目学生选题情况汇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指导教师 学生姓名、专业年级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处
教务通知(2005) 第43号
关于做好2005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学生选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办法》,通过教师申报、院(系)推荐、专家评审和学校批准等程序,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2005年共立项181项。为做好2005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学生选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四日
附2:
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学生选项申请表
申请人
姓 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年级 第一志愿申请项目概况 项 目
编 号 项目
名称 当量学分 指导教师姓名 指导教师单位 项目开始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 第二志愿申请项目概况 项 目

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中矿大力建字(2012)第7号教学、科研等超工作业绩津贴奖惩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落实校、院发展规划目标,促进学科和专业科学发展,加快师资队伍的建设,推动我院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提高,激励教职工在工作中多出成绩,提高水平,制止不良行为的发生,特制定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学、科研等超工作业绩津贴奖惩试行办法。

一、奖励范围凡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在职教师、教辅人员、外聘人员,在有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参与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中,超额完成学院制定的基本定额工作量(参见中矿大力建字[2012]第05号关于《力建学院关于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实施意见》)或获得各种成果奖励,均可向学院申请教学科研超工作业绩津贴奖励,以下奖励经费不包括学校文件中高水平成果的奖励费用。

二、奖励办法教学、科研等超工作业绩津贴奖励由超工作业绩津贴奖励与其他成果奖励两部分组成。

(一)、超工作业绩津贴超工作业绩由超工作量业绩、研究生培养业绩、成果业绩三部分组成。

每位教职工超工作业绩累计计算,最后折合成超工作业绩点,超工作业绩津贴奖励=(超工作量业绩点Y+研究生培养业绩点C+成果业绩点M)×每个点基本津贴1、超工作量业绩点计算办法超工作量业绩点是由教师上一年度的超教学工作量业绩点(按学年计算)加上超科研经费业绩点(按自然年计算)所得,每年一次核算到个人。

超工作量业绩点核算公式为:Y=A+BY:教师的超工作量业绩点;A:超教学工作量业绩点,由个人申报、学院审核;B:超科研经费业绩点,由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校批准的科研创新团队,根据团队成员的科研经费业绩点核算业绩总点,由团队带头人进行二次分配到团队成员。

(1)超教学工作量业绩点2126FK E E K A --=︒E :上一学年度教师承担的本科、研究生各类教学实工作量(含课堂教学、毕业设计、实习工作量)。

E 0:不同岗位级别要求教师承担的本科、研究生各类教学额定工作量,参照《力建学院关于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实施意见》(中矿大力建字[2012]第05号)。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重新学习和自修课程的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重新学习和自修课程的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教务通知(2014)第5号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重新学习和自修课程的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特对本科生申请重新学习和自修课程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学生首次修读课程不及格或对成绩不满意者,可以申请重新学习该课程。

在学校规定的弹性学制年限内,每门课程的重新学习的次数不超过2次。

1.重新学习范围.(1)对修读的课程成绩不满意的,可申请重新学习;(2)除通识教育公选课以外的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实践环节除外)第一次参加考核但成绩不及格的,给予一次免费学期初补考的机会,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课申请重新学习;(3)通识教育公选课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学生可以选择重新学习该课程(如原选修的通识教育公选课未开设,学生需另行选修其它课程),也可以另行选修其它课程;(4)毕业班学生申请重新学习的,最后一学期修读的课程一般只能选择前10周结束考核的。

选择后10周结束考核的课程时,毕业审核时按结业生处理。

2.重新学习方式(1)跟班重新学习。

跟班重新学习是指将重新学习学生编入正常教学班级与初修学生一起学习和考核的重新学习方式。

(2)组班重新学习。

组班重新学习是指当学期学校根据课程情况、重新学习人数单独组班开课。

组班重新学习的教学要求及考核要求与正常教学班级一致。

(3)自学重新学习。

当学生选修或重新学习的课程与原有选修课程存在上课时间冲突时,允许学生在征得重新学习课程的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按自学的方式进行重新学习。

参加自学重新学习的学生需按任课教师的要求参加除课堂教学以外的其他教学活动。

3.重新学习课程的有关要求(1)学生申请重新学习的课程每学期累计不超过2门且总学分不超过6个(降级、休学复学的学生可根据情况放宽要求);(2)学生在第一学年内不允许申请重新学习;(3)考试缺考、违纪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须参加跟班重新学习或组班重新学习,不得参加自学重新学习;(4)当学期学生选课的总学分数(含重新学习学分数)不得超过40(含40)个;(5)重新学习某课程2次后,考试仍不及格的,不允许再次申请重新学习该课程;(6)凡经批准重新学习某门课程的学生,要按任课教师的要求参加教学活动,学生没有完成任课教师对出勤、作业、实验、实践等环节的要求,教师有权禁止其参加课程考核(教师在成绩录入界面的备注栏加“禁考”字样),考试成绩按零分记载;(7)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重新学习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擅自参加考核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7.10•【文号】教高函〔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是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

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

近年来,在高校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共同努力下,产学研融合不断深入,大学生实习工作稳定开展、质量稳步提高。

同时,部分高校对实习不够重视、实习经费投入不足、实习基地建设不规范、实习组织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和要求1.充分认识实习的意义。

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2.准确把握新时代实习的要求。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奔腾而至,正在迅速改变着生产模式和生活模式。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代表的新型生产方式,对产业运营、人力资源组织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高校必须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把实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规范实习教学安排3.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

实习工作规范

实习工作规范

实习工作规范在开始实习工作之前,了解和遵守相关的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实习是提升自己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的机会,同时也是一个与他人一起合作的环境。

遵守实习工作规范不仅有助于个人的职业发展,还能维护工作场所的和谐与秩序。

本文将介绍一些实习工作的常见规范,帮助你顺利完成实习并获得宝贵的经验。

一、工作时间和出勤规范在实习期间,按时出勤是一个基本的要求。

准时上班不仅展现了你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也体现了对公司对你的尊重。

实习的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的安排而定,你应该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要求,并尽量提前到达工作地点。

二、服装要求合适的着装对于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是重要的。

在实习工作中,你应该遵守公司的着装要求。

一般来说,商务正装是比较常见的要求,包括西装、衬衫、正式鞋等。

注意穿着整洁、得体,并且避免穿着太花哨或是暴露的服装。

三、保护公司机密在实习期间,你可能会接触到公司的机密信息、商业机密或客户资料。

你应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任何一丝一毫的机密内容,无论是在公司内部还是在外部。

保护公司的机密是你作为实习生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也是树立自己良好声誉的基础。

四、遵守工作规章制度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规章制度,包括考勤制度、休假制度、会议纪律等,你应该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这些规章制度不仅是为了规范工作秩序,还能够保障每个员工的权益。

如果对某些规定有疑问或者困难,你可以向主管或者导师咨询。

五、与同事和睦相处合作与团队精神是实习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与同事和睦相处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友好的氛围。

你应该尊重他人、礼貌待人,避免矛盾和冲突的产生。

同时,你也可以主动与同事交流合作,分享工作中的经验和知识。

六、学习和成长实习工作提供了一个学习和成长的机会。

你应该保持学习的态度,虚心向导师和同事请教,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活动。

同时,你也应该主动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不怕犯错误,勇于尝试和改进。

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提升,你可以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并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矿业大学教务部

矿业大学教务部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教务通知(2014)第5号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重新学习和自修课程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结合近年来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学校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重新学习和自修课程的管理规定(试行)》,对本科生申请重新学习和自修课程的范围、学习方式、要求及申请程序等进行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重新学习和自修课程的管理规定(试行)》教务部2014年1月15日附件: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重新学习和自修课程的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特对本科生申请重新学习和自修课程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学生首次修读课程不及格或对成绩不满意者,可以申请重新学习该课程。

在学校规定的弹性学制年限内,每门课程的重新学习的次数不超过2次。

1.重新学习范围.(1)对修读的课程成绩不满意的,可申请重新学习;(2)除通识教育公选课以外的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实践环节除外)第一次参加考核但成绩不及格的,给予一次免费学期初补考的机会,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课申请重新学习;(3)通识教育公选课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学生可以选择重新学习该课程(如原选修的通识教育公选课未开设,学生需另行选修其它课程),也可以另行选修其它课程;(4)毕业班学生申请重新学习的,最后一学期修读的课程一般只能选择前10周结束考核的。

选择后10周结束考核的课程时,毕业审核时按结业生处理。

2.重新学习方式(1)跟班重新学习。

跟班重新学习是指将重新学习学生编入正常教学班级与初修学生一起学习和考核的重新学习方式。

(2)组班重新学习。

组班重新学习是指当学期学校根据课程情况、重新学习人数单独组班开课。

组班重新学习的教学要求及考核要求与正常教学班级一致。

中国矿业大学文件-哈尔滨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文件-哈尔滨学院

哈尔滨学院实习教学经费管理使用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本科实习教学经费管理,确保实习教学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习教学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实习教学经费是指由学校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中,专业实习(含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毕业演出等)和实训(含金工实习、见习、社会调查、认知实习、参观考察、艺术采风、艺术观摩等)等各类实践教学活动所需经费。

第三条实习经费使用的原则1.坚持“就近就地”的原则。

安排学生实习时,在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前提下,能在校内实习的,不到校外实习;能在本地实习的,不去外地实习,就近不就远。

2.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实事求是,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实习经费。

3.实习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4.实习期间应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学生因违犯纪律和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赔偿,不得报销。

第四条实习经费的(项目)使用范围:1.实习指导教师的交通费、住宿费(市外);2.实习学生实习的交通费、住宿费;3.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的讲课酬金;4.实习基地的建设(管理)费;5.学生专业考察文物、博物馆、民俗采风等活动的参观费补助;6.金工实习、电子电工实习等实训耗材;7.收集实习资料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实习教学经费的审批由各教学单位依据教学计划,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在预算范围内由二级学院院长和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双签,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同一单位付款金额达1000元以上的,须办理转账,不允许支付现金。

第六条各学院应于每年末按照教学计划编制当年实习教学经费决算和次年实习教学经费预算,实习经费预算由各学院根据年度实习教学的性质、人数、时间、地点及相关标准等内容制定,以《哈尔滨学院××学院××年度实习教学计划》和《哈尔滨学院××学院××年度实习教学经费预算报告》的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批汇总后报计划财务处备案。

实习的工作规范

实习的工作规范

实习的工作规范实习是学生们接触职场的第一步,也是为未来职业生涯打下基础的重要阶段。

为了帮助实习生们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以下是一些实习的工作规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守时准时守时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素质之一。

作为实习生,你应该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准时到岗,不早退不迟到。

要提前规划好上班路线,避免拖延或浪费时间。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达,要提前通知主管或上司,并请假。

二、尊重他人无论是和同事、领导还是客户的沟通,都应该保持礼貌和尊重。

要注意言行举止,避免使用粗言秽语或冒犯性言辞。

尊重他人的意见和决策,并积极参与团队合作。

三、保护机密在工作过程中,你可能会接触到公司的机密信息或客户的隐私数据。

你必须保持严格保密,不得私自泄露或散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处理敏感信息时,要遵守公司内部的规定和流程。

四、遵守工作纪律在工作中,你需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

如禁止个人使用公司资源,不随意更改电脑设置,禁止在工作时间进行个人事务,不在公开场合大声喧哗等。

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调整工作计划。

五、勤奋努力实习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和工作,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完成任务质量和效率要达到要求。

要注重细节,提高工作质量。

如果你不懂或遇到困难,可以及时请教上级或同事,不要等到问题发展严重才去求助。

六、积极学习实习期间,你会接触到各种新的知识和技能。

要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积累经验和提升能力。

可以主动参加内部培训、学习班或讲座,也可向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和学习。

要及时总结和反思自己的工作表现,不断调整和改进。

七、保持良好形象作为公司的一员,你的形象代表着公司的形象。

要注意自己的仪表仪容,保持整洁、干净、得体的着装。

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关系,与同事和谐相处。

在公司活动中要积极参与,展现团队合作精神。

八、接受反馈作为实习生,你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和成长的地方。

要接受上司和同事的合理批评和建议,从中找到自己的不足和提升的方向。

毕业实习手册

毕业实习手册

毕业实习手册姓名:学院:专业:年级: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起讫日期:毕业实习(非师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实习是非师范专业普通本科学生的综合实践课程,是培养学生成为专业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

为加强我校学生毕业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毕业实习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实习要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的实际,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精神,以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专业素质、使其达到专业(职业)岗位的入职要求为中心目标,培养学生自主创新、创业的意识和能力。

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认识和了解其将要从事的专业(职业)工作及要求,在实践中得到良好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专业(职业)技能训练,引导和促进学生将所学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实践,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对就业或创业的信心及应对能力,为学生将来就业、创业打下良好的实践基础。

第三条毕业实习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

第二章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在学校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毕业实习的宏观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校毕业实习管理文件和工作计划。

(二)制定毕业实习改革方案,落实各项毕业实习改进措施。

(三)审查各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制度、实习计划、实施方案及实习材料,收集汇总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和专业技能训练(指导)大纲并备案。

(四)负责实习基地建设的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五)制定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编制毕业实习经费预算,负责实习经费的分配和管理,审核实习经费开支。

(六)处理毕业实习中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毕业实习检查督导、评估、总结、交流等工作。

(八)开展毕业实习的相关调研活动,协调并处理学院上报的有关问题。

第五条学院成立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专业教师代表、实习年级辅导员等,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际情况,组织制订毕业实习大纲、专业(职业)技能训练大纲或指导书、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制度、年度(学期)毕业实习计划及实施方案;编制本学院毕业实习学生使用的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指导教师工作日志及其它文档材料。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教务通知(2019)第号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答辩、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为做好我校2019届本科生毕业答辩、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与推荐工作,根据《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中矿委﹝2013﹞34号)和《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中矿大教字﹝2009﹞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答辩工作1、各学院应成立本科毕业答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系(所、教研室)主任及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统筹指导本学院本科毕业答辩各项工作。

各学院应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若干个专业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一般不少于3人,另设秘书1名。

2、毕业设计(论文)首次答辩成绩根据各学院2014年制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办法给定。

成绩设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其中获得优秀成绩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孙越崎学生成绩为优秀的不占用各学院20%的名额)。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百分制和等级制对应关系依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确定。

3、答辩时间安排及成绩发布。

(1)首次答辩于2019年6月4日(含4日)前完成,首次答辩成绩于2019年6月6日前(含6日)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发布。

(2)二次答辩时间和首次答辩时间间隔不低于7(含7)个自然日,且二次答辩于2019年6月10日前(含10日)完成。

(3)二次答辩成绩于2019年6月10日(含10日)前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发布。

4、答辩、评阅和评分。

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评阅教师评语及成绩、答辩委员会评语和答辩问题及成绩以及其他成绩(是否有此项成绩以各学院2014年制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办法为准)需在毕业设计(论文)系统内输入。

5、二次答辩有关要求。

矿山实习报告3篇(最新)

矿山实习报告3篇(最新)

【精华】矿山实习报告3篇1、实习时间:20xx年5月28日至 20xx年6月1日2、实习地点:实验中心及宁煤集团职业培训中心3、实习背景: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学生在学习“普通地质学”、”“矿山测量学”等专业基础课之后,将相继开设专业技术课之前的一次实践过程,是一项承上启下的重要教学实践环节。

4、实习目的:通过实习要达到以下目的(1)了解煤矿生产过程及各主要生产环节;(2)建立对矿山生产的感性认识;(3)初步建立矿山井巷的空间关系和立体概念;(4)了解采矿专业毕业要从事的工作;5、实习内容:(1) 讲授采矿基本知识;在关老师的介绍下我们初步了解煤矿的生产技术状况及发展情况,使我认识和了解煤矿井上、下概貌,了解原煤的生产工艺过程及矿井各主要生产环节,认识井田开拓方式和主要生产系统,了解采取巷道布置和采煤工艺;初步熟悉井巷工程的施工、支护等工艺,为今后有关课程的学习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好的基础。

(2) 观看矿井建设、井田开拓、采准系统等录像;在学校的A5阶梯教室观看有关矿井建设、井田开拓、采准系统等录像,了解矿区开发、建设和生产概况;矿区与井田地质概况;井田开拓方式及生产系统煤矿的矿井概况;熟悉工业广场设施、各类建筑,把握工业广场各工艺流程,学习和了解矿井建设的有关知识。

(3) 参观并讲解采矿相关模型;在学校的实验室由关玉顺老师讲解了巷道的开拓方式,并在关老师的指导和介绍下观看了单一煤层采区巷道布置模型、近水平煤层带区联合准备模型、近距离煤层群采区联合准备模型、近距离煤层群石门盘区联合准备模型、近距离煤层群上山盘区联合准备模型、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布置模型、急倾斜煤层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模型、厚煤层一次采全厚综采工作面及设备布置、立井刀式环形井底车场模型、立井折返式底卸式矿井井底车场模型、斜井井底车场模型、立井多水平上下山开拓模型、斜井多水平采区式划分开拓模型等模型。

(4) 绘制采矿图件;在观看完有关矿井模型后,关老师要求画出斜井主要巷道的平面图及剖面图、立井刀式环形井底车场、斜井井底车场的平面图(5) 宁煤培训中心模拟现场实践;在宁煤培训中心首先由现场解说的老师进行了详细细致的安全教育,并对培训中心的综采工作面设备及采煤工艺进行简单的介绍。

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新生入学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由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和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的街道、乡镇证明,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包括政治与思想道德、业务、身体健康状况等,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并发给学生证。

复查不合格者,依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发现患有某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患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可以允许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于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户口回原籍。

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医疗费自理。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治疗康复者,必须在保留入学资格次年6月份以前,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提出入学申请,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本校校医院复查合格者,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章学制、学生在校年限第五条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专科学制三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本、专科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为所在专业学制加三年,超过此年限者,不予注册。

第六条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不能在学制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缴费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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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实习工作规范(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习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同时也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对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化管理,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通过实习,可以使学生获得生产实践知识和技能,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并使其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思想品德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及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的实习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及其它各类教学实习。

第二章实习基地和实习方式第四条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学生规模人数建立满足实习教学需要并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要确保每个专业不少于3个校外实习基地,并保证60%以上的学生到实习基地实习。

所建立的实习基地在符合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就地就近、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学校提倡和鼓励各学院与实习单位联合逐步探索“实习-见习-就业”的校企合作模式。

第五条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产、学、研的优势,结合专业特点,到相关的企业、科研单位进行考察,创建新的实习基地。

学院在选择好有共建实习基地合作意向的单位后,应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由学校或学院以中国矿业大学的名义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协议书样本见附件6-1),协议书一式3份,由教务部、校外实习基地所在单位和学院各执一份。

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3年,对协议到期的校外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合作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校外实习基地可挂“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实习基地”标志,实习基地标志由学校统一制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实习方式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含顶岗实习)两种。

集中实习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实际,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也可将专业(或班级)分为若干小组分组进行。

第七条学校严格控制分散实习(含顶岗实习),对分散实习实行审批制。

对拟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6-2)并连同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联系实习介绍信和实习鉴定表(各学院根据本院专业性质及实际情况自定内容和格式)一起送达接收单位。

接收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满足实习要求的情况下,将同意接受学生实习的意见、要求以及现场指导教师名单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

学院根据单位现场情况进行审批,学院审批同意后,学生本人需同学院签署《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分散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6-3)后方可离校前往实习单位实习。

第三章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第八条实习大纲是本科实习教学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组织实习教学、指导实习教学开展、保证实习质量的重要依据。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均须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培养方案》制定单独的实习大纲,其修订工作与培养方案同步实施。

第九条实习大纲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实习的内容和方法。

各类实习必须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没有实习大纲不得安排实习。

实习大纲的制定由各系(教研室、研究所)负责,报经教学院长审定和教务部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实习指导书是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编写的教学文件,也是学生的实习教材。

其内容包括实习大纲阐述的实习目的、要求、内容,实习方式,实习程序,时间安排,实习具体步骤,实习有关的专业补充知识,考核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等。

第十一条实习指导书应根据教学要求和现场生产、技术及管理等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实习指导书的编写由各系(教研室、研究所)负责,报教学院长审定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各系(教研室、研究所)应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不断完善实习教学大纲及指导书,确保实习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各系(教研室、研究所)要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培养方案》和实习大纲制定出实习计划,实习计划的内容包括:专业、年级、人数、实习类型、实习内容、实习地点、时间(周数)、指导教师和实习的特殊要求(如下井次数、跟班劳动天数等)。

在填报实习地点时,可以同时填写两个,其中第二个实习单位作为后备实习点。

各学院应按照所定实习计划根据学院和系(教研室、研究所)的安排提前委派教师联系落实实习地点,并同实习接收单位一同安排有关实习事宜。

第十四条学校对实习教学环节实行课程化管理,将实习安排纳入教学课表中。

每年4月、11月份各系(教研室、研究所)要分别向学院上报下学期的实习计划,各学院将本院实习计划审核汇总后报教务部审批。

各系(教研室、研究所)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批准的学生实习计划,不得擅自更改实习指导教师、时间、地点、人数和实习内容。

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实习计划者,应提前两周提出变动申请,经系(教研室、研究所)、学院和教务部三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改变。

第四章实习指导教师第十五条实习指导教师由各系(教研室、研究所)负责选派,原则上由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同时要兼顾老中青相结合的原则,各类型实习都要有一支职称结构合理、老中青相结合的比较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

分散实习的学生除选派校内指导教师外,还要由实习现场单位确定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作为校外指导教师。

对于初次担任指导任务的教师,应由具有实习指导经验的老师带领,方能承担指导任务。

第十六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熟悉实习单位的生产和经营各环节、建设和发展全过程、各工种的任务与要求及生产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第十七条实习指导教师与学生数比例一般为:认识实习,地面为1:20-30,井下及野外为1:15-20;生产实习,地面为1:15-30,井下及野外为1:10-15;毕业实习1:10-15。

第十八条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要求及实习地点的具体情况制定实习教学日历(见附件6-4)。

实习教学日历一式五份,教务部、学院、系(教研室、研究所)、指导教师各一份,另外一份同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和实习学生名单一起交送实习单位。

对有下井及跟班劳动等实习内容的,要求学生要严格执行实习的安全措施和要求。

没有实习教学日历的,不得进行实习。

第十九条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应根据实习类别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深入生产实际,学习生产技术管理、工艺流程、工程设计、产品设计等方面的经验和方法;学会主要工艺流程的一般操作技能,熟悉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学会如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并针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技术问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调查研究,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条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中应经常检查学生实习日记、资料收集及实习报告完成等情况,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反映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习质量。

同时要保证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实习成绩和实习总结报告送交学生所在学院。

同时,对整个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向所在系(教研室、研究所)、院汇报实习情况。

第二十二条实习指导教师应以身作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始至终参加学生实习的全过程,遇有特殊情况须向教学院长请假,同意后,学院应派其他教师及时接替其工作,安排好下阶段工作后方可离开实习地点。

第二十三条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大纲、实习任务书和实习任务,结合实习单位具体实际,与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共同制定实习教学日历;要与实习单位进行密切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检查、管理和考核,以确保实习质量和实习学生的安全。

第五章实习学生第二十四条学生实习前必须熟悉实习大纲内容并认真预习实习指导书,认真学习《关于学生查阅、收集和使用保密资料的有关规定》(见附件6-5),虚心接受现场有关部门进行的安全教育,对安全生产要求较高的重点实习环节,须经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习。

第二十五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尊敬师长、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安全和保密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单位有关制度,在实习车间(科室)着装应符合实习单位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学生应虚心向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学习,在指导教师和厂矿企业等有关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实习,做好实习日记,圆满完成实习要求的任务及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及个人实习小结。

除完成实习任务外,要利用节假日或其它空闲时间,努力为现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与实习单位和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实习期间,除生病外一般不得请事假,病假一天以内者由指导教师批准,二天及以上者需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由指导教师批准并向学院领导汇报;实习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实习地点,对不听劝阻到外地者按无故旷课处理。

第六章实习成绩评定第二十八条学生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并提交实习报告后方能参加实习成绩的评定。

凡未参加实习或考核不合格者,必须按本次实习大纲要求补修或重修实习,实习费用自行承担。

实习不及格者,按一门课程不及格论处。

补修实习或重新实习不及格者,毕业时作结业处理。

第二十九条实习成绩的评定要结合学生实习态度、日常表现、独立工作能力、实际操作、实习报告质量及实习中进行的必要考核成绩(口试、笔试、实际操作等),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

第三十条分散式实习的学生必须完成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和实习鉴定表后方可参加成绩评定。

对于分散实习学生的考核采用小型答辩、口试等形式进行。

考核小组由实习指导教师、系主任或专业建设负责人等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

成绩评定标准由各学院参照集中实习成绩评定标准执行。

第七章实习的组织管理第三十一条全校的实习工作由教务部、学院以及各系(教研室、研究所)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应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教务部负责对全校实习工作的开展进行宏观管理,将实习教学各环节的监控纳入日常教学管理,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教学日历,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实习教学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核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经费;定期开展实习经费使用情况和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实习总结、实习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经验交流等;协调全校实习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十三条各学院具体负责本院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负责审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指导书;负责审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教学指导教师队伍;负责检查、协调、指导各系(教研室、研究所)各专业实习的组织落实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确保实习经费使用真实、合理、规范;根据本学院及实习基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习规定、实习质量保障办法及学生实习安全保障措施;负责本学院实习教学的质量监控;联系落实校内外实习场所,考察选择拟挂牌教学实习基地;考察推荐教学实习基地中兼职教师职务聘任的人选;对校内外实习学生进行组织和管理,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要按照《校外分散实习管理办法》(附件6-6),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实习要求,做好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同时学院应做好实习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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