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金融风险的防控
防范金融风险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防范金融风险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作者:高惺惟来源:《人民画报》2018年第04期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做到这一点,需要金融回归到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上来,更需要全面深化金融领域的各项改革。
坚定不移去杠杆在刚刚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认为:“防风险、防危机历来都是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经济去杠杆的药方就是深化金融改革。
一是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继续优化融资结构。
资本市场作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能够引导社会资金转化为长期投资,促进企业资本的形成,从而降低企业债务。
二是以“堵后门、修围墙、开正门”的方式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公开透明化。
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以规范透明的举债方式替代隐性负债,以更市场化的市政债券融资逐步取代融资平台融资。
三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防止房地产市场价格泡沫破裂可能引发的连锁危机,化解房地产泡沫过大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
四是把国企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
强化金融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需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
当前,中国金融体系的格局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间、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间以及不同金融市场之间出现了更为紧密的联系。
越来越多的资本通过非银行渠道成为表外业务。
与传统银行业不同,这些新渠道将各类金融机构联系到一起,但当前的监管制度对跨部门的系统性风险分析不够。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并强化监管问责。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基本出发点是构建基于消费者保护的金融监管框架,工作重点是要保证市场之间、产品之间、产品与市场之间监管的无缝连接,建立起逆周期风险调节机制。
2018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2018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2018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2018年,中国政府召开了金融工作会议,旨在总结过去一年
金融工作的成绩与经验,制定未来金融工作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会议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重点,以推动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会议强调了金融工作的基本要求,即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新时代党的治国理政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会议指出,中国的金融工作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高质量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等方面加强工作。
在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2018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其中包括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强金融科技创新,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加强对农村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支持等。
此外,会议还提出了一系列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措施。
其中包括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2018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中国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指明
了方向,为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通过贯彻会议精神,中国金融行业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高
质量发展,做好金融风险防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2018年回顾:逢八魔咒降临A股疲态尽显
2018逢八魔咒降临A股疲态尽显《股市动态分析》研究部全球金融周期有十年一循环的说法,“逢七见顶,逢八必跌”是近三十年的金融周期新常态,2018年逢八魔咒再度被验证。
此前我们一直担忧处于高位的美股和大宗商品。
对比今年A股和美股道指,2018年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从最开始的同涨同跌,到二三季度的分道扬镳,再到四季度二者逐步脱钩,美股目前的风险已远远超过A股。
而以原油为主的大宗商品2018年侍了回过山车后,在四季度破位暴跌,原油是全球经济的先行指标,其破位可能预示经济将迎来一轮向下周期。
股市方面,2018年全球主要股指遭遇重创,上证指数以近24%的跌幅领跌全球市场。
国内其他指数虽然有阶段性强势表现,但全年下来均创出2015年股灾以来的新低。
从行业角度去看,28个申万二级行业也全线尽墨,平均跌幅高达29%,个股跌幅更是惨重,实现上涨的标的数量不足1成。
表面上看,中美贸易摩擦是今年A股下跌的导火索,但实际上A股内部问题也比较突出,去杠杆背景下导致流动性紧缩成为今年下跌最主要的原因。
A股逐步与美股脱钩将A股上证指数与美股道琼斯工业指数放在一起做对比来看,2018年的走势大致可分为三段。
第一段是二者同涨同跌,方向一致,时间段从1月初到3月中旬。
这段时间全球市场并未出现大的风险,主要股指表现差别不大,均以震荡为主。
一月份道指震荡走高,而上证指数在1月份银行地产等大蓝筹的发力下,也快速跟随上涨。
在一轮大涨之后,2月份上证指数和道指均出现大幅回调,幅度超过10个百分点,而在三月初两大指数又迎来一轮强力反弹。
不过略有差别的是,道指只是正常的技术性调整,而上证指数直接跌出一个岛型反转的技术形态。
第二段是美股与A股分道扬镳,美股继续向上,A股不断探底,时间段为3月22日中兴事件到10月18日;中美贸易摩擦是这段时间的主要问题,虽然一季度道指大幅回调,但美国经济强势复苏,有良好的经济数据做支撑,二季度再度站稳,单季实现0.7%的正收益,三季度道指延续牛市趋势,不断刷新历史新高。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8.07.26•【文号】银办发〔2018〕130号•【施行日期】2018.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8〕130号为进一步落实风险为本方法,提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性,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加强义务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管理(一)客户身份核实要求义务机构在识别客户身份时,应通过可靠和来源独立的证明文件、数据信息和资料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客户建立、维持业务关系的目的及性质,并在适当情况下获取相关信息。
原则上,义务机构应当在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业务之前,完成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的身份核实工作。
但在有效管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情况下,为不打断正常交易,可以在建立业务关系后尽快完成身份核实。
在未完成客户身份核实工作前,义务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和程序,对客户要求办理的业务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如限制交易数量、类型或金额,加强交易监测等。
对于寿险和具有投资功能的财产险业务,义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保单受益人的风险状况,决定是否对保单受益人开展强化的客户身份识别。
当保单受益人为非自然人且具有较高风险时,义务机构应当采取强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至少在给付保险金时,通过合理手段识别和核实其受益所有人。
义务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详细审查保存的客户资料和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交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证明文件、数据信息和资料,确保当前进行的交易符合义务机构对客户及其业务、风险状况、资金来源等方面的认识。
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作者:陆京慧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8年第2期近几年,一些社会组织和个人打着从事金融业务的幌子,从事非法吸储、集资的违法违规行为。
从目前已经查处的一些案件来看,有的参与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影响了社会稳定,给群众带来了巨大损失。
对地方金融组织采取有效监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立法加强金融监管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发挥好地方法规的积极作用,是对中央精神的积极回应。
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业一直由中央集中统一监管。
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传统正规的金融机构之外又产生了一些新兴金融业态,比如,小额贷款公司、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
这些地方金融组织并没有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但其从事的是金融业务,地方政府对其防范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
制定地方金融监管专项法规,对于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有积极作用。
一些省份已经制定地方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山东省在2016年颁布实施了《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作为金融试点城市的温州在2014年出台了《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
河北省在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方面,也一直在积极探索、强力推进。
河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都对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工作高度重视,作为全省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河北省金融办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班子,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几易其稿,形成法规案初稿。
河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金融办等组成法规案修改小组,征求了中央驻冀有关单位、河北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人大意见,赴石家庄等市县进行了实地调研。
在法规修改过程中,工作组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赴邢台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再次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意见。
2018年云南省金融运行情况发布
2018年云南省金融运行情况发布云南省作为中国西南地区的重要经济中心,金融行业的发展一直备受关注。
近日,云南省金融监管局发布了2018年云南省金融运行情况报告,对云南省金融行业的发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总结。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该报告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云南省金融行业的发展情况。
一、云南省金融机构数量持续增加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云南省金融机构总数达到了1174家,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2家。
包括了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
这一数据表明,云南省的金融市场日益活跃,金融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加,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也在扩大。
二、金融业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报告指出,2018年云南省金融业资产规模达到了8.2万亿元,较去年增长了8%。
银行业资产规模占据绝对优势,达到了6.3万亿元,占比76.8%。
这说明云南省金融业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资产规模持续扩大,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为充裕的资金支持,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为健康的金融保障。
三、云南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提升除了金融机构数量和资产规模的增加,报告还着重分析了云南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状况。
数据显示,2018年云南省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投放贷款余额达到了5.8万亿元,同比增长11.5%,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这表明云南省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在不断增强,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在提升,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尽管云南省金融行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潜在的风险和挑战。
报告指出,云南省金融监管部门一直将风险防控放在重要位置,2018年全省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各类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不断健全,风险防范意识得到提高,金融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为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云南省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深化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金融行业的对外开放也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改革创新 真抓实干扎实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特别关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被放在了三大攻坚战的首要位置,体现了中央“把防控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一些长期积累的风险逐步显现,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一些重大风险正在逐步显现。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
我们要坚决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工作。
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对金融风险要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特别关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特别关注TEBIEGUANZHU 解 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
2018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分部门、分债务类型提出不同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促进金融回归本源,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后3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银行三大行动 十项活动内容
银行三大行动十项活动内容
银行三大行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2018年推出的一项金融行动计划,旨在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开放。
其中,十项活动是指该行动计划中的十项具体任务,包括以下内容:
1.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等的金融支持,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便利性和可得性。
2.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金融风险评估和监测,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3.推进金融改革开放: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4.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推广金融科技应用,促进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
5.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支付清算系统、证券结算系统、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提高金融市场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7.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加强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的金融合作,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促进全球经济金融合作。
8.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市场、跨地区的监管协作,提高金融监管效能。
9.加强金融人才培养:加强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金融人才素质和能力,推动金融业发展。
10.加强金融文化建设:弘扬金融文化,加强金融诚信建设,提高金融文化软实力,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发展。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2.11•【文号】银监办发〔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29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缓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不充分、结构不均衡的问题,引导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现就2018年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聚焦小微企业中的相对薄弱群体。
自2018年起,在银行业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以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小微企业主贷款,下同)为考核重点,努力实现“两增两控”目标:“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贷款相关的银行服务收费)水平。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23号)“确保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维持在合理区间”的要求,2018年将继续统计、监测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即国标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下同)数据,但不再作为考核要求。
二、分类实施考核,兼顾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一)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邮储银行1.考核指标:努力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2018年云南省金融运行情况发布
2018年云南省金融运行情况发布近年来,云南省金融业发展迅速,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2018年,云南省金融运行情况稳中向好,各项指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下面将对2018年云南省金融运行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一、云南省金融机构总体运行情况2018年,云南省金融机构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全年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到12.3万亿元,同比增长11.5%。
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8.6万亿元,同比增长9.8%;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到3.7万亿元,同比增长13.2%。
金融机构获得的利润总额达到800亿元,同比增长8%,表明云南省金融机构整体盈利能力较强。
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各项风险抵御能力较强,金融机构整体风险可控。
二、云南省金融市场发展情况2018年,云南省金融市场发展持续扩大,市场机制不断健全。
各项金融产品和服务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证券市场交易额达到5000亿元,同比增长15%,证券市场持续活跃。
债券市场交易额达到3000亿元,同比增长10%,债券市场发展稳健。
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等新型金融业态得到快速发展,为广大投资者和企业提供了更多元化的投融资选择,金融市场结构日益完善。
三、云南省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情况2018年,云南省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加大,支持效果显著。
各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标均取得显著成效。
全年再贷款及再贴现累计达到1000亿元,同比增长20%,再贷款及再贴现重点支持了农村、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银行理财产品对实体经济的投向比例达到60%,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了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等实体经济项目。
未经金融机构指导的实体经济贷款余额达到6万亿元,同比增长10%,显示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信心和支持力度都得到了增强。
四、云南省金融改革与创新情况2018年,云南省金融改革与创新工作全面展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果明显。
首先是加大金融对外开放力度,全年吸引外资金融机构达到50家,同比增长20%,吸引外资金融机构规模不断扩大,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多的金融资源。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规范开展2018年上海地区金融市场业务有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规范开展2018年上海地区金融市场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银行业务【发文字号】上海银发[2018]76号【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日期】2018.04.25【实施日期】2018.04.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规范开展2018年上海地区金融市场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银发[2018]76号)各在沪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18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和金融市场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规范在沪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业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促进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制度建设,合规审慎开展金融市场业务2018年,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金融市场管理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控的意识和风险管理的水平,正确处理规范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关系,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一)认真做好债券发行管理,规范开展债券交易金融债券发行人要做好存续期管理工作,包括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应文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还本付息等,小微、三农、绿色、扶贫、双创金融债券发行主体还要做好专门账户、专项台账和资金用途管理工作。
金融机构承销债券的,不仅要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债券承销情况,还要对高风险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跟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助处置违约风险,共同探索建立契约化、规范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处置长效机制。
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金融机构应健全内控制度,全面落实债券二级市场交易、做市、柜台和结算代理等制度规范。
一是要严格遵守银行间市场交易相关法规,全面落实302号文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审慎设置风险控制指标、规范开展债券交易,杜绝通过任何债券交易形式进行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规避内控或监管的行为。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2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的基本思路,全面覆盖、统一规制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意见》按照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从募集方式和投资性质两个维度对资产管理产品进行分类,分别统一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要求。
坚持产品和投资者匹配原则,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强化金融机构的勤勉尽责和信息披露义务。
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
严格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要求,禁止资金池,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分类统一负债和分级杠杆要求,消除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
加强监管协调,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功能监管。
《意见》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合理设置过渡期,给予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有序整改和转型时间,确保金融市场稳定运行。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
金融机构应按照《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
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银反洗发201819号
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银反洗发201819号作为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全球金融风险的增加,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也愈加突出。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风险,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了《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于2018年发布实施。
《指引》的出台旨在规范法人金融机构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方面的行为,加强金融机构的自律能力,减少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
该指引的实施对法人金融机构的经营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提供了相应的工作指引和操作规程。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对《指引》的几个重要方面进行讨论。
首先,洗钱风险管理是《指引》的核心内容之一。
法人金融机构在了解客户身份与背景的基础上,应建立客户风险评估档案,并通过详细和全面的调查与审核程序,对可疑交易进行监控和报告。
此外,法人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对于内部洗钱风险的管理,建立和改进内部审核和控制机制,确保洗钱行为无法在金融机构内部滋生。
其次,在防范恐怖融资风险方面,《指引》要求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客户身份真实性的审核,采取措施避免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利用金融机构进行资金的融通。
另外,《指引》还要求金融机构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有效的沟通机制,加强与执法部门、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打击恐怖融资活动。
第三,风险评估与监测是《指引》要求的关键环节。
法人金融机构应建立标准化的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此外,金融机构还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从而保障机构内部的风险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最后,《指引》还提出了加强合规监督与执法合作的要求。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将建立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的监管评估机制,对机构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24•【文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已经原中国银监会2017年第14次主席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18年4月24日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有效防控客户集中度风险,维护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的信用风险暴露,包括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内各类信用风险暴露。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大额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超过其一级资本净额2.5%的风险暴露。
第五条商业银行并表和未并表的大额风险暴露均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计算并表和未并表的大额风险暴露。
并表范围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一致。
并表风险暴露为银行集团内各成员对客户的风险暴露简单相加。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将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与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等,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防控大额风险。
第二章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第七条商业银行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
非同业单一客户包括主权实体、中央银行、公共部门实体、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匿名客户等。
金融风险的防控
2018年金融风险的防控Len防控化解重大风险为三大攻坚战之首;而防控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当前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重大金融风险;包括由金融杠杆率和流动性风险、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影子银行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房地产泡沫化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2018—2020年是防控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时段;通过1至3年的阶段性任务分解或治理乱象计划;最终实现防控化解重大经风险的目标..1、治理金融秩序2018年以来;对金融秩序治理越来越重视;将越来越重视法律和监管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金融风险与财税改革滞后及其他产业政策不协调密切相关;如此前地方政府通过大力推行土地财政获得过高比重的财税收入;并以此支撑地方经济高速增长;在中央实施严格调控房地产政策致使地方土地财政无以为继的情况下;各地又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等名义变相举债;致使一些地方债务风险持续扩大..传统金融机构在监管留有漏洞、内控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随时都会出现信用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如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从高管到各级别、多部门责任人串通一气;采取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以掩盖不良贷款;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在当今信息技术革命和互联网化浪潮的推动下;互联网新金融迅速发展;在快速、方便、廉价地满足一部分小微企业、小白领客户、双创客户的融资需求的同时;也滋生了网络贷款P2P、现金贷、比特币、代币发行ICO等细分行业的金融乱象或欺诈行为;给广大网络金融消费者带来损失..对此;国家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这表明;金融风险会借助于技术进步、互联网渠道等发生演变..金融风险具有复杂性、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因此;防控化解金融风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是一项与时俱进、常变常新、极具挑战性的工作..法律和监管制度将不断完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成立将进一步促进金融秩序的监管和风险的防控..2、抑制资产泡沫我国的资产泡沫主要会集中在房市..抑制房市泡沫的对策是加强短期政策落地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预期未来五年内;股市将呈现慢牛态势;不会产生泡沫..房市是否存在泡沫;重点关注住房供给与刚性需求的关系..房产具有两种属性;即居住需求和投资需求..房产供给超过刚性需求后;一旦没有居住功能;也就没有了投机功能与投资功能..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在满足居民住房需要、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的同时;由于多种因素作用使得城镇土地和房屋日益具有金融投资品属性;越来越多的群体将房地产当作金融产品从事投资投机;许多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呈现泡沫化倾向;从而潜藏着不同程度的金融风险..抑制房市泡沫的对策就是:中短期对策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中短期对策主要是两个立足点:一是严格约束投机和投资性需求;采取严格的限购政策;二是约束开发商的行为;控制融资通道..长效机制;主要包括租售同权、共有产权、调整空间布局等手段..3、稳债务;降杠杆金融的特点包括杠杆;没有杠杆就没有金融..适度的杠杆率不仅能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还能促进经济增长..但是;如果杠杆率过高;则会造成信用违约频发、不良贷款陡增、资产价格崩溃、金融风险加剧;甚至导致金融危机..有些部门的杠杆率上升过快;结构性问题突出..因此;要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引导一些重点部门“去杠杆”;积极稳妥处理好债务问题;切实防控化解高杠杆风险..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适度去杠杆;严防资金空转..当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空转的问题虽有一定缓解;但未得到根本解决..资金空转一方面会增大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另一方面也会增大金融系统风险..所以;金融机构应该坚决去除那些无资本支撑、脱离监管的杠杆..为此;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防止监管套利;针对突出问题加强协调;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实时掌握市场资金流动状况..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加大金融体系监管力度;宏观审慎与微观监管双管齐下;有效应对影子银行体系的潜在风险..居民债务:近几年我国居民部门的杠杆率不断上升;主要源于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导致炒房行为和住房贷款大量增加..尽管我国采取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控制房地产信贷;提高首付比例;但仍有大量资金流向房地产;在提高居民部门杠杆率的同时也增大了房地产市场风险..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包括房地产市场、银行部门、银行间市场、资本市场等在内的系统性风险防控应对框架..还应对“影子银行”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融资的业务进行清理整治;对消费贷款资金严格管理;防止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由于中国居民消费习惯决定以存款为主;居民债务风险不大..引导居民部门渐进去杠杆;主要在防控房地产市场风险..企业债务:企业债务普遍偏高;主要集中在国企债务偏高;去杠杆的重点是国有企业..引导国有企业大力去杠杆;加快清理“僵尸企业”..国有企业杠杆率高而资金使用效率低;会导致资源错配和产能过剩..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要从加强高负债企业管控、严防债券兑付风险、加快资金融通、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着力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大力处置“僵尸企业”、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能作用等多方面入手..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加快清理“僵尸企业”..对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要当机立断处置;依法兼并重组或清偿破产;妥善安置相关人员..2018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52号;将有效推动降杠杆的顺利落地..政府债务:政府债务明显偏高;主要是地方政府..地方融资平台、PPP项目2017年以来增加了4万亿以上、产业引导基金2017年增加了1万多亿等加速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上升..政策将引导地方政府稳步去杠杆;规范地方融资举债..一方面;应科学制定并实施政府中长期资本投融资规划;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建立健全政府投融资制度;制定并实施政府中长期资本投融资规划;依法将各级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纳入中长期规划管理..另一方面;确立有效的债务清偿责任承担机制;确保存量债务逐步化解..持续开展省以下地方政府债务责任划分..此外;在发债信用评级基础上;有可能建立存量债务的风险分级制度;在利益相关者之间构建便利的风险预警及处理机制;防控某一类债务风险向其他类别债务蔓延..4、稳外汇一方面是外汇价格贬值压力加大;另一方面是外汇储备加速减少..中央政府提出两个“不能持续”;即人民币不能持续贬值、外汇储备不能持续减少..并出台了三个应对措施:一是放开的项目不回收;没有放开的暂时停止;二是海外并购加强控制;对技术类的放开;非技术类的严格审查;三是“一带一路”投资使用人民币投资..上述措施已经开始见效;人民币价格企稳回升;外汇储备守住基本底线;外汇引发金融风险的可能性正在减少..考虑到中国经济整体平稳;外汇供求基本稳定;国际收支趋于平衡;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持续加强;市场对人民币汇率预期趋于稳定..但是;一方面美元阶段性走高将加大货币市场时点性紧张压力..2018年;美联储加息预期、美国税收改革较为正面的经济和就业数据;都将会提振美元..尽管贸易政策以及外交政策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美元走强的道路将多有波折;但美元阶段性的走高仍将会使人民币汇率承压;引发跨境资金的流动;带来时点性的流动性紧张和利率上行压力..另一方面鲍威尔成为新一任美联储主席;大概率延续货币政策正常化节奏;特朗普税改取得积极进展;推动加息预期升温;将推动美元指数后续走强..再一方面;中国经济运行平稳但依然面临下行压力..2017年下半年经济表现较上半年偏弱;2018年经济增长有可能小幅回落..随着外贸回暖步入下半场;进出口数据增长将会有所放缓;贸易顺差将收窄;基本面转弱加大了汇率调整压力..5、紧货币、松财政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2018年货币政策审慎趋紧;流动性中性适度..在银行“负债荒”的格局下;央行通过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组合对流动性的影响力持续增强;财政政策积极..刚刚进入2018年;银监会就打出一记重拳;严肃查处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件;开启新一年“治乱象”、“严监管”、“防风险”行动..通过监管检查和内部核查发现;该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该分行不良贷款..银监会指出;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四川银监局依法对该分行罚款4.62亿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展示了国家防控重大金融风险的决心和信心..防控金融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如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
如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作者:陈启清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8年第1期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强调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党的十九大要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那么何谓系统性金融风险?在经济学界,所谓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导致金融动荡大范围发生,危害整个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并导致整个经济和社会福利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
理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是指任何一个单一的金融机构倒闭的风险或者单一的债权债务风险,它是基于全局视角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稳定的风险。
因此,不要随便把一个单一风险事件界定为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二,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间联动性越来越强的情况下,任何一个微小的金融风险都会通过金融体系的复杂网络对其他机构或市场产生影响,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就像“蝴蝶效应”。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触发点就是雷曼兄弟的破产。
第三,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较强的负外部性,某个金融机构的倒闭或金融市场极端事件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成本最终会由经济金融系统的所有参与者共同承担,因此政府必须介入,防范和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四,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溢出效应,系统性金融风险会经由多种渠道最终传导至实体经济,对实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害。
系统性金融风险会给国家发展带来严重冲击,轻者造成金融经济危机,重者导致社会动荡,历史上这样的教训很多。
例如,1997年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沉重打击了“亚洲四小龙”“亚洲四小虎”的发展,终止了部分国家高速发展的势头。
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发生的金融危机给日本造成了重大损失,据统计,1992—2004年间,日本银行和企业处理泡沫经济崩溃的成本大约为208万亿日元。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2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的基本思路,全面覆盖、统一规制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意见》按照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从募集方式和投资性质两个维度对资产管理产品进行分类,分别统一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要求。
坚持产品和投资者匹配原则,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强化金融机构的勤勉尽责和信息披露义务。
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
严格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要求,禁止资金池,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分类统一负债和分级杠杆要求,消除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
加强监管协调,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功能监管。
《意见》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合理设置过渡期,给予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有序整改和转型时间,确保金融市场稳定运行。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
金融机构应按照《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
中国金融监管政策汇编
中国金融监管政策汇编引言金融监管政策是指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制定和执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维护金融系统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防范金融风险等。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金融监管政策在维护金融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汇编近年来中国金融监管政策的一些重要举措,以便读者了解中国金融监管政策的关键发展动向。
1. 金融监管改革中国金融监管改革旨在提升金融监管效能,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金融监管改革举措:•设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2018年,中国将原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成立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整合银行和保险业的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
•加强资管产品监管:2018年底,CBIRC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规范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监管要求,旨在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
•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2017年,中国设立了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协调国内金融监管机构,加强金融稳定监测和风险防控。
•推进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改革:中国加快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改革,取消了许多金融业务牌照的限制,促进金融市场竞争和创新。
2. 防范金融风险中国一直将防范金融风险作为重要任务,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金融风险防控举措:•加强影子银行监管:中国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加大对非银行机构特别是理财业务的监管和风险评估。
•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国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包括成立地方债务置换机构,优化债务结构,提高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
•强化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中国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包括提高资本充足率、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等。
3. 金融科技监管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中国也加强了对金融科技的监管,以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
以下是一些金融科技监管的重要举措:•打击互联网金融违法乱象:中国加大了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整顿了P2P网贷行业,并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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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金融风险的防控
Len
防控化解重大风险为三大攻坚战之首,而防控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重大金融风险,包括由金融杠杆率和流动性风险、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影子银行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房地产泡沫化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
2018—2020年是防控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时段,通过1至3年的阶段性任务分解或治理乱象计划,最终实现防控化解重大经风险的目标。
1、治理金融秩序
2018年以来,对金融秩序治理越来越重视,将越来越重视法律和监管制度
的完善和落实。
金融风险与财税改革滞后及其他产业政策不协调密切相关,如此前地方政府通过大力推行土地财政获得过高比重的财税收入,并以此支撑地方经济高速增长,在中央实施严格调控房地产政策致使地方土地财政无以为继的情况下,各地又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等名义变相举债,致使一些地方债务风险持续扩大。
传统金融机构在监管留有漏洞、内控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随时都会出现信用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
如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从高管到各级别、多部门责任人串通一气,采取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以掩盖不良贷款,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
在当今信息技术革命和互联网化浪潮的推动下,互联网新金融迅速发展,在快速、方便、廉价地满足一部分小微企业、小白领客户、双创客户的融资需求的同时,也滋生了网络贷款(P2P)、现金贷、比特币、代币发行(ICO)
等细分行业的金融乱象或欺诈行为,给广大网络金融消费者带来损失。
对此,国家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
这表明,金融风险会借助于技术进步、互联网渠道等发生演变。
金融风险具有复杂性、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
因此,防控化解金融风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是一项与时俱进、常变常新、极具挑战性的工作。
法律和监管制度将不断完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成立将进一步促进金融秩序的监管和风险的防控。
2、抑制资产泡沫
我国的资产泡沫主要会集中在房市。
抑制房市泡沫的对策是加强短期政策落地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预期未来五年内,股市将呈现慢牛态势,不会产生泡沫。
房市是否存在泡沫,重点关注住房供给与刚性需求的关系。
房产具有两种属性,即居住需求和投资需求。
房产供给超过刚性需求后,一旦没有居住功能,也就没有了投机功能与投资功能。
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在满足居民住房需要、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的同时,由于多种因素作用使得城镇土地和房屋日益具有金融投资品属性,越来越多的群体将房地产当作金融产品从事投资投机,许多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呈现泡沫化倾向,从而潜藏着不同程度的金融风险。
抑制房市泡沫的对策就是:中短期对策与长效机制相结合。
中短期对策主要是两个立足点:一是严格约束投机和投资性需求,采取严格的限购政策;二是约束开发商的行为,控制融资通道。
长效机制,主要包括租售同权、共有产权、调整空间布局等手段。
3、稳债务,降杠杆
金融的特点包括杠杆,没有杠杆就没有金融。
适度的杠杆率不仅能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还能促进经济增长。
但是,如果杠杆率过高,则会造成信用违约频发、不良贷款陡增、资产价格崩溃、金融风险加剧,甚至导致金融危机。
有些部门的杠杆率上升过快,结构性问题突出。
因此,要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引导一些重点部门“去杠杆”,积极稳妥处理好债务问题,切实防控化解高杠杆风险。
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适度去杠杆,严防资金空转。
当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空转的问题虽有一定缓解,但未得到根本解决。
资金空转一方面会增大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另一方面也会增大金融系统风险。
所以,金融机构应该坚决去除那些无资本支撑、脱离监管的杠杆。
为此,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防止监管套利,针对突出问题加强协调,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提升监管水平。
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实时掌握市场资金流动状况。
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加大金融体系监管力度,宏观审慎与微观监管双管齐下,有效应对影子银行体系的潜在风险。
居民债务:近几年我国居民部门的杠杆率不断上升,主要源于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导致炒房行为和住房贷款大量增加。
尽管我国采取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严格控制房地产信贷,提高首付比例,但仍有大量资金流向房地产,在提高居民部门杠杆率的同时也增大了房地产市场风险。
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包括房地产市场、银行部门、银行间市场、资本市场等在内的系统性风险防控应对框架。
还应对“影子银行”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融资的业务进行清理整治;对消费贷款资金严格管理,防止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由于中国居民消费习惯决定以存款为主,居民债务风险不大。
引导居民部门渐进去杠杆,主要在防控房地产市场风险。
企业债务:企业债务普遍偏高,主要集中在国企债务偏高,去杠杆的重点是国有企业。
引导国有企业大力去杠杆,加快清理“僵尸企业”。
国有企业杠杆率高而资金使用效率低,会导致资源错配和产能过剩。
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要从加强高负债企业管控、严防债券兑付风险、加快资金融通、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着力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大力处置“僵尸企业”、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能作用等多方面入手。
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加快清理“僵尸企业”。
对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要当机立断处置,依法兼并重组或清偿破产,妥善安置相关人员。
2018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52号),将有效推动降杠杆的顺利落地。
政府债务:政府债务明显偏高,主要是地方政府。
地方融资平台、PPP项目(2017年以来增加了4万亿以上)、产业引导基金(2017年增加了1万多亿)等加速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上升。
政策将引导地方政府稳步去杠杆,规范地方融资举债。
一方面,应科学制定并实施政府中长期资本投融资规划,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
建立健全政府投融资制度,制定并实施政府中长期资本投融资规划,依法将各级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纳入中长期规划管理。
另一方面,确立有效的债务清偿责任承担机制,确保存量债务逐步化解。
持续开展省以下地方政府债务责任划分。
此外,在发债信用评级基础上,有可能建立存量债务的风险分级制度,在利益相关者之间构建便利的风险预警及处理机制,防控某一类债务风险向其他类别债务蔓延。
4、稳外汇
一方面是外汇价格贬值压力加大,另一方面是外汇储备加速减少。
中央政府提出两个“不能持续”,即人民币不能持续贬值、外汇储备不能持续减少。
并出台了三个应对措施:一是放开的项目不回收,没有放开的暂时停止;二是海外并
购加强控制,对技术类的放开,非技术类的严格审查;三是“一带一路”投资使用人民币投资。
上述措施已经开始见效,人民币价格企稳回升,外汇储备守住基本底线,外汇引发金融风险的可能性正在减少。
考虑到中国经济整体平稳,外汇供求基本稳定,国际收支趋于平衡,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持续加强,市场对人民币汇率预期趋于稳定。
但是,一方面美元阶段性走高将加大货币市场时点性紧张压力。
2018年,
美联储加息预期、美国税收改革较为正面的经济和就业数据,都将会提振美元。
尽管贸易政策以及外交政策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美元走强的道路将多有波折,但美元阶段性的走高仍将会使人民币汇率承压,引发跨境资金的流动,带来时点性的流动性紧张和利率上行压力。
另一方面鲍威尔成为新一任美联储主席,大概率延续货币政策正常化节奏,特朗普税改取得积极进展,推动加息预期升温,将推动美元指数后续走强。
再一方面,中国经济运行平稳但依然面临下行压力。
2017年下半年经济表现较上半年偏弱,2018年经济增长有可能小幅回落。
随着外贸
回暖步入下半场,进出口数据增长将会有所放缓,贸易顺差将收窄,基本面转弱加大了汇率调整压力。
5、紧货币、松财政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2018年货币政策审慎趋紧,流动性中性适度。
在银行“负债荒”的格局下,央行通过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组合对流动性的影响力持续增强,财政政策积极。
刚刚进入2018年,银监会就打出一记重拳,严肃查处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件,开启新一年“治乱象”、“严监管”、“防风险”行动。
通过监管检查和内部核查发现,该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该分行不良贷款。
银监会指出,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
四川银监局依法对该分行罚款4.62亿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
展示了国家防控重大金融风险的决心和信心。
防控金融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