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加工合同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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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加工合同_0
电镀加工合同
篇一: 电镀加工品质协议
电镀外加工品质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是甲方的供应商,为了保证乙方所供应商的产品的品质及交期,明确双方责任,本着平等合作原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沉/ 镀铜加工要求:
1.1 镀层表面无粗糙、铜颗粒、针孔、孔边发亮、起泡甩铜问题,无烧板现象,无压坑、压点、“米”字型
折皱或死折现象,此类为重缺陷。
1.2 过孔无分层起泡、无孔无铜现象,孔铜最小厚度甲方加工要求,此类为重缺陷。
1.3 镀层表面无粉红圈、黑圈、手指印、白色水印、挂篮印、污染物、板面氧化、皱折、刮花、压痕,胶
迹,此类为轻缺陷。
1.4镀铜厚度要求双面板:8-15um,多层板:12-20um。特殊情况下以我司《产品
外协加工单》要求为准。
2、镀/ 化镍金加工要求:
2.1 板面金色不均匀一致,无金色发暗、发黑、发红、发白、金面发红有色差现象,此类为重缺陷。
线路之间和覆盖膜下无渗金、漏沉 / 漏镀、露镍、露铜现象,此类为重缺
金面有水渍、胶迹、余胶、擦花、压 / 凸点、金面不平整、折皱,板面有油
污、残胶、异物,此类为轻 缺陷。
2.5 镍金厚度一般要求 :Au:?0.05um , Ni:2-5um ,特殊情况下以我司《产品外协
加工单》要求为准。
3、出货报告要求
3.1 供应商在出货时必须每个型号附上检验报告包括 : 《微切片镀铜厚度测试
报告》、《镍金厚度测量报告》 以及其它外观检验报告。
4. 质量异常的处置 :
4.1 乙方发现甲方本身来料有异常时,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确认,未经
甲方同意不允许在来料不合 格的情况生产产品,否则一切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4.2甲方IQC 检验发现以上不合格,填写《来料检验报告》通知供应商,供应
商在 2 小时内给出处理意见。
若在 2 小时内未与甲方联络,甲方视为默认。
4.3 不良统计频次按乙方出货的次数统计,以件数为单件,并根 据板的每款产品的单件尺寸折算成平米数。
4.3.1 a. 铜板超出部份 : 双面板按 200 元/ m 赔偿; 多层板按 150
元/层/m 赔偿。
2.2
陷。 2.3 用3M 胶纸检测金层无甩金现象,此类为重缺陷。
2.4
b. 金板超出部份: 单面板按
/m2 赔偿; 双面板按
/ m2
/ m2
赔偿。22
4.3.2
a. 铜板超出部份按/ m 赔偿。
b. 金板超出部份按/ m2 赔偿。
4.2 乙方出货前检验发现的不良或报废,应与合格品分开标识,隔离放置,并在出货单上注明。
4.3
4.4 因乙方来料问题在甲方生产过程中测试发现功能性尚失从而导致产品报废或流入甲方客户手中报废,
一切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字):
年月日乙方(签字): (盖章): 年日月
篇二: 电镀加工合同
篇三: 电镀加工协议书
电镀加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履行质量职
责,按期、按质完成甲方下达的电镀加工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电镀加工能力,月加工任务数 6 万支,平均日生产计划 2000支。(每
天交货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全数送回甲方,每月乙方不能完成加工数所欠部分 每支罚款 2 元。)全月因甲方计划任务不足与乙方无关,甲方超出日平均数,由甲 乙双方协商处理。
2、月累计电镀质量合格率 97%以上。
3、电镀件技术、质量指标 :
1)确保项目 :
-0.02 镀后外径尺寸 :D -0.05 按 2丝一挡分别交检
铬层最薄点?16卩m;硬铬管不计算不考核镍层厚度;
无划伤、碰伤、无电镀起层,剥落,露镍、针孔等电镀质量缺陷
2)控制项目:
表面光亮,色泽统一,镀后内孔无锈蚀杂物或电镀引起的色斑
1) 镀前表面粗糙度 ,0.3;
2) 批提供电镀加工件的合格率 98%以上。
5、确认考核办法 :
1) 盐雾试验 : 每批由甲方抽取该规格 2 支进行试验,抽检试验不合格,则判断 该批不合格。盐雾试验不合格作退货处理。
B 、 HV 硬度:750 —1000;
A 、 C 、 D 、 电镀覆盖后大、小头误差 ,0.01mm;
E 、
F 、 零件镀后在规定的部位,打印永久性加工代号。
(代号:0) A 、 B 、
内孔两端无电极及烧伤、拉伤 ; C 、
封口端外圆至锥角处,两端内孔不允许有镀层。 4、
镀件在镀前的指标 :
2)由于乙方电镀加工的产品耐盐雾试验能力不合格,造成电镀缺陷,在用户处的退货及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的电镀加工任务,完成期限及流转过程中的控制按《电镀加工、流转过
程管理控制办法》执行。
4)退镀后加磨的产品,由乙方及时全数返镀。
5)因乙方镀后尺寸超公差,加磨的产品,由乙方支付加工费。
6)各种型号的电镀加工产品,由甲方确定最长完成期限,乙方确认,乙方如超
期不交,则按该规格出厂价计算,扣除该批款额。(计划之内)
7)《电镀加工、流转过程控制管理办法》为本合同的组成内容,与本合同一并生效。
8)乙方加工产品达不到确保项目指标,控制项目指标及不能按
期完成计划指标,将影响下月资金安排。乙方补足计划任务后,甲方不影响对乙方资金安排。
6、结算方法:质量保证金**万,当月25日前开据增值税务票,次月26日前付
清上月货款。付不足部分按1%付滞纳金,一个月付不清将终止合同,甲方负全
责,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7、终止事项:
3 个月以
1)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者中途要求终止合同,提出终止一方,需提前
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阐述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
2)合同终止后,由乙方在7 个工作日内提供对账单及相关结帐依据,同时
提供库存成品、半成品的数量数据和处理方案,甲方在7 个工作日内反馈对帐结果及对库存成品、半产品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