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器与冷凝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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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凝器技术协议
1.应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以及同类型产品的海水冷却器、冷凝器的设计、材料和结构制造及采购。
2.质量保证要求
严格贯彻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海军标准以及行业标准,落实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要求,执行双方商定的有关文件。
按照GJB9001A《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规定,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信息的收集与处理,保证相关质量信息的有效传递,满足甲方的质量信息要求。
3.引用文件
GJB13A-97 舰船电气规范
GJB1060.2-91 船用柴油机增压空气冷却器
GJB75-97 舰用三相同步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GB7028-86 船用柴油机空气冷凝器试验方法
4. 技术要求
4.1设计要求
4.1.1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5℃~60℃
海水温度≤32℃
空气相对湿度≤91%
横倾±15°
纵倾+15°, 短时纵倾+30°,3min
横倾+45°(3~14s)
纵摇+15°(3~14s)
空气中有凝露、盐雾、油雾和霉菌。
4.1.2冲击
峰值加速为150m/s2,波形为半正弦,持续时间为40ms。
4.2主要参数
4.2.1空冷器主要参数
空气流量:≥0.4m3/s
空气出口温度: 40℃
海水流量: 30t/h;
冷却水进口温度:≤32℃;
冷却器海水工作压力:≤4.5MPa;
散热量:25KW;
4.2.2冷凝器主要参数
海水流量:30t/h;
海水进口温度: ≤32℃;
冷凝器海水工作压力: ≤4.5MPa;
散热量: 100KW;
氟利昂蒸发温度: 60℃;
氟利昂最高工作压力: 0.08Mpa;
4.3主要性能
4.3.1耐腐蚀
空气冷却器冷却介质为海水,冷凝器冷凝介质为氟利昂。其设计制造应满足抗腐蚀性要求。
4.3.2维修性
冷却器、冷凝器应易于维修。在规定的维修空间内,可方便地拆卸和替换装置的主要部件。
冷却器、冷凝器漏水时,应易于拆两端盖堵管维修。
4.3.3互换性
冷却器、冷凝器所有可卸的零件、部件应可与同规格、同型号的产品及备件相应的零件、部件互换。
4.3.4可靠性
冷却器、冷凝器设计寿命为30年
冷却器、冷凝器MTBF=8000h
MTTR=4h
4.4材料
冷却器、冷凝器本体的用材规定见下表:
4.5结构要求
4.5.1蒸发器、冷凝器采用形式。
冷却器冷却型式为翅片式,冷却水管内外表面应光洁、平直,不应有弯曲、凹陷,管子端部应平整,不应有压皱和截面减少的现象。冷却水管必须每根探伤,合格后才能使用。
4.5.2冷却器装配时,应保证冷却芯与侧板贴紧,其间隙应不大于0.5mm。
4.5.3 冷却器散热片总数可在±1%的范围内变动。散热片的片距和平行度误差应小于规定片距的10%。散热片沿气流方向的扰曲度应小于规定片距的15%。
4.5.4冷却器各组成件,特别是冷却芯子应经可靠的防锈处理,除去酸渍。总成后外表面需经油漆处理,漆膜采用HJB37-90中绿灰色,孟塞色标为5BG6/1。
4.5.5冷却器、冷凝器总成包装前应干燥、清洁其腔内外表面,并密封各进出口,然后按工厂包装规程进行包装。
4.5.6冷却器、冷凝器漆应均匀、干燥、无污损和碰坏裂痕等缺陷。
4.5.7冷却器与冷凝器采用双管双管板结构并考虑海水泄露报警,冷凝器顶排冷凝管与冷凝器顶板距离不得不小于120mm ,在冷凝器顶部装气压表、压力传感器、电磁阀、放气阀。
5.检验试验要求
5.1冷却器、冷凝器按照GB7028-86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并经制造厂检
验部门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书,并经军检合格后才能出厂。
5.2冷却器、冷凝器总装完工后应对管侧进行压力试验,检查其强度和密封性,试验压力为5.25MPa,试验时间分别为30min,不变形,不泄露。
5.3冷却器总装完工后应对气侧进行0.05MPa气压试验,冷凝器应对气侧进行0.1MPa气压试验。
5.4 试验完工后排尽管内外积水、杂物并保持清洁干燥。
5.5 冷却器出厂前应对水腔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为
6.75MPa。试验时对水腔缓慢加压,达到规定压力后稳定30min,所有连接处应无泄漏。5.6 冷却器应在风洞内进行性能试验,当冷却器进风温度为65℃时,其出风温度应不大于33℃。
5.7冷却器未作规定的均按GB7028-86船用柴油机空气冷却器试验方法进行。
5.8冷却器、冷凝器接口尺寸应符合附图要求,冷却器、冷凝器的外形应不大于611Q43-137-3-0要求。
5.9 其中5.5条和5.8条在交货后复验或承制方通知我厂专业技术人员和军代表监督试验。
6.供货状态要求
6.1通常供货周期不超过80天(含运输周期)
6.2冷却器、冷凝器上应标明
a. 制造厂名称;
b. 产品型号、名称;
c. 出厂编号;
d. 产品重量;
c. 出厂日期。
6.3冷却器、冷凝器在装箱前应进行清理,以完全清除残留的积水及杂物。
6.4冷却器、冷凝器在装箱前应将冷凝器出水管和气腔封住,以免进入杂物。
6.5冷凝器出厂时应带有下列随机文件:
a. 总图(含相关尺寸及相关图纸)
b. 使用说明书;
c. 检验报告;
d. 军检合格证;
e. 装箱清单。
7. 备件
冷却器、冷凝器备有管塞,数量是冷却器中冷却水管总数的1/20。垫片一套,清管刷一个,海水进出口配铜质法兰各一件,冷却器漏水传感器一件。
8. 保用期
该装置的质量保证期为交舰后一年,在此期间因制造和材质损漏时,制造厂应无偿为用户更换或修复。
9. 标记及运输要求
提供外部标识,按照厂家通用规范执行;
固定在具备一定强度,可回收的运输包装外壳内;
包装外壳内壁与产品间空隙使用柔性材料填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