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山区法院电力增容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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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山区法院电力增容改造工程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MZD-2018-0123)

采购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人: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八五月

总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合同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文件组成部分(投标函件)……………………………………………………

第七章文件组成部分(商务部分)………………………………………………

第八章文件组成部分(技术部分)………………………………………………

第九章工程量清单……………………………………………………………………

第十章评标办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大连中山区法院电力增容改造工程

谈判邀请函

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大连中山区法院电力增容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MZD-2018-0123

二、项目内容:大连中山区法院电力增容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采购预算:95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截至2018年6月5日,经“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28日起至2018年6月4日止每天09:00-11:

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中海海港城B1一单元102室411室)发售谈判文件。

六、报名要求:

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供应商入库流

程:.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 oryNum=073003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

3、CA锁办理流

程: .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 goryNum=073003

4、平台操作手册:.cn/TPFront/xzzx/

5、招投标工具下载:.cn/TPFront/rjxz/

6、.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7、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携带报名回执码(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外地企业须提供)、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上述相应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审议结果为准。

七、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6月6日13:30时~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1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谈判时间地点:2018年6月6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1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七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采购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十一、采购代理人: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青王丽欣电话::0411- 9

传真:2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海海港城B1一单元102室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支行

帐号:934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适用范围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采购人”系指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2、“供应商”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

3、“采购代理人”系指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5、“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

6、“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为其所需的大连中山区法院电力增容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

1、项目名称:大连中山区法院电力增容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MZD-2018-0123

3、谈判内容:

(1)采购内容:大连中山区法院电力增容改造工程(具体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核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满后一次性全部结清(无息)。

(3) 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4) 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中山区。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资格合格的供应商: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要求:

1. 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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