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省级三好生评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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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增加学生实践能力,激励全体学生树立良好学风,提高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有着重要意义。
为搞好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条件及名额确定第三条评选条件为:(一)省级“三好学生”要求获得院级“三好学生”表彰,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要求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表彰。
(二)英语四级考试达到合格线(425分包括425)分以上。
(三)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四)在校期间无处分。
第四条省级“三好学生”要求获得院级“三好学生”名额根据当年上级下达名额确定。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五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如下:(一)学生工作部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各班辅导员;(二)各班辅导员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表格,填表要规范,并表格和将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证、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核实并签字后,一起交到学生工作部;(三)学生工作部核实学生相关证明明材料后,根据上学年综合测评总分(以每年9月开学时交到学生工作部存档的综合测评结果为准,不得更改)从高到低排序,名次靠前且在上级下达名额之内的作为候选人;(四)将候选人名单报院党政联席会通过,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五)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第四章附则第六条本细则如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关于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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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职业中专
关于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试行)
根据上级有关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文件精神,参照我校历年的评选情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产生推荐候选人
(1)由各部推荐候选人1-2人;
(2)校学生会、校团委、广播站等学生团体中视情况产生候选人若干;
(3)学校研究认为适合定为候选人的人选。
2.产生正式候选人
推荐候选人名单产生后,经政教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查,报校长办公会同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3.选举
选举人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现场投票、计票,得票多者当选。
出现并列影响结果,仅再对并列名次投票,再次并列由校长确定当选人。
4.省优秀学生选举
从当年及往年应届毕业生中的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干部)中投票产生。
5.监督
选举过程由上级或学校纪检部门监督进行。
6.公示上报
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公示上报。
二、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分配的表彰名额,由学校研究确定推荐名额的分配(参照省三好学生推荐候选人产生办法)。
2.审查
推荐名单由政教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名额不再增补,由学校另行分配。
3.公示上报
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公示上报。
三、其它类表彰可参照上述办法进行。
四、以上有与上级规定相悖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12月23日。
自-省三好学生、省优秀班干部、省先进班级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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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南昌大学委员会昌大团字[2011]46号★关于推选江西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对象的通知各院(系)、国防生委员会、研究生院:团省委、教育厅、省学联决定开展江西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按要求我校将推荐江西省三好学生候选对象59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对象20名和先进班集体候选对象20名参加评选,最终表彰差额10%。
经研究,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和对象选拔范围和对象为2011年10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参加选拔江西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候选对象,要坚持个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的整体素质,集体充满活力、工作积极、务实高效的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获得过本学年校级“三好学生”称号及其它市厅级以上表彰。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本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及其它市厅级以上表彰。
3、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获得过本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及其它市厅级以上表彰。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评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评](https://img.taocdn.com/s3/m/6b10c80b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547a162.png)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评
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是学校评选和表彰的两个重要奖项,其评选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中学三好学生:
1. 学业成绩优秀:取得较高的综合成绩和各科学科成绩;
2. 品德优良:严守纪律、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 有较强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参与度: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表现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的精神;
4. 各方面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及班级的各项活动。
优秀干部:
1. 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领导班级或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2. 服务意识:乐于为他人服务,善于倾听和解决问题,能够帮助他人解决困难;
3. 品德优良:严守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示范作用,树立良好的师生形象;
4. 沟通交流能力:善于与他人沟通和交流,能够较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好与同学、老师和家长之间的关系;
5. 学业成绩优秀:在学习上有较高的成绩和表现,能够对其他同学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6.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展示学生干部的担当精神。
当然,具体的评选标准和侧重点可能因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仅是一般情况下的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1c724aa3186bceb19e8bb7a.png)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评优工作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各年级、各班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以达到树立典型,学习榜样,表彰先进的目的。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
2、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刻苦努力。
诚实谦虚,有一定的自学能力。
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学习成绩在班内前20名,A班可放宽到前50名。
5、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6、凡受过违纪处分且未撤销的,一票否决。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
2、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能自觉完成学校和老师布置的任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帮助他人、遵守社会公德。
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
4、大公无私,乐于奉献、热心集体事务。
5、坚持原则,有正义感,能虚心接受老师和同学的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6、道德品质、行为举止堪称同学榜样。
7、社会工作积极主动,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成绩突出,事事严于律已,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在班级工作中有较为突出的贡献,为学校或集体做了大量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作用。
8、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刻苦努力。
诚实谦虚,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异。
9、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24b45a31a37f111f1855b44.png)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
三好学生条件
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5%,每学期评定一次。
1、思想品德好。
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保持一致,敢于抵制各种不良倾向,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在“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中表现突出,专业思想巩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学期出勤率高,病事假不超过五天,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操行评定优良。
2、学习实习好。
努力学习文化理论知识,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优良(本学期各科无不及格现象)。
在实习中,不怕脏、不怕累,积极肯干、尊师守纪、虚心学习操作技术,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3、身体锻炼好。
积极参加各种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按时休息,坚持早操、课间操,体育课成绩好,有良好卫生习惯,学习实习时精力充沛。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占班级班干部总人数的15%,每学期评定一次。
1、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出色完成个人所负责的工作。
2、刻苦学习,不断进取,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工作任劳任怨,处处以集体利益为重,热心为学生服务。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善于听取学生意见,对同学诚恳、热情,为人正直诚实,谦虚谨慎,平易近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f84ef208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01.png)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班级”评选标准和方法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形成良好校风,我校在原有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发展实际,对“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及评选方法进行如下说明。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㈠、身心健康1.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以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努力学习、与人交往、关注社会。
2.能正确评价自己与他人,性格开朗,懂得感恩,懂得宽容。
3.乐于参与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
保持良好的竞争心态。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做好课间操,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总评成绩良好以上。
有健康的体魄,有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等健康的生活方式。
㈡、品德高尚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能将自己的爱国情感、责任感转化为实际的行动。
2.集体观念强,与同学友好相处,善于帮助同学,关心同学,乐于为他人服务。
3.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并认真完成各种任务。
4.尊敬长辈,体贴家长,理解老师,关心邻里。
善于和父母、师长交流。
听从师长的教导。
5.诚实正直,有爱心,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6.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
7.有正确的劳动观点的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值日工作。
8.有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班级、学校的荣誉。
㈢、习惯良好1.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常规管理要求,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
2.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料理自己的生活,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用品摆放整齐,自觉维护校园内的环境卫生。
4.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求知欲,以认真的态度上好每一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
5.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
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高中三好学生评选办法与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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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好学生评选办法与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在高中教育阶段,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学校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
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向上,树立良好榜样,高中学校通常会设立"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两个荣誉称号,并根据一定的评选办法来选拔获奖学生。
本文将介绍高中三好学生评选办法和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高中三好学生评选办法1. 申请阶段学校在每学期初向全体学生公布"三好学生"评选的目标和条件,并要求有意申请的学生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通常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评价,并要求附上自荐信或推荐信。
2. 评议阶段学校成立由教师、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委员会,负责评议申请学生的各项表现。
评议过程中,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品德、学习成绩、参与社会实践和校内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3. 公示与选举阶段委员会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学生和家长有权了解申请同学的具体表现,对候选名单提出异议和建议。
在公示期结束后,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投票选举,选出三好学生。
4. 表彰与奖励阶段学校根据评选结果,在隆重的校内活动中表彰三好学生。
他们将获得荣誉证书、奖杯或奖金以及其他表彰和奖励。
二、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1. 选拔条件学校对优秀学生干部的选拔一般会考虑学生的优秀品质、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等方面。
学校会设立明确的选校干部职位,如学生会主席、社团负责人等,学生需要根据职位要求进行自荐或由班主任推荐。
2. 筛选与面试学校通过对申请学生的个人陈述、自荐信、推荐信以及个人表现的综合评估来筛选潜在的候选人。
筛选结果将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通常包括个人面试和小组面试。
个人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个人素质、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等;小组面试则注重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领导才能等方面。
3. 评审与投票学校会成立由教师、学生代表和届级干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面试结果进行全面综合评定。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文明生评选标准与方法_规章制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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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文明生评选标准与方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并能在提高全面素质上刻苦努力,为同学树立榜样。
具备品行兼优,热爱学校,尊重师长,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勤奋好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能独立认真完成课内外各项作业,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热爱劳动,不怕苦、不怕累。
分数要求:
中考科目总评成绩在80分以上(100分制),其他考查学科及格以上。
凡符合三好生条件的,人数不超过10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除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任职一年以上的班干部或团干部。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沟通师生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动向、动态,能及时对学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积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
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
4、民主作风好。
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
每班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各为2人。
三、文明学生评选标准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没有违反《校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
比例为学生数的20%
学生选举,班主任推荐,政教处审批后公示。
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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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发布
2月9日,省教育厅发布2021年度全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评选范围为全省普通中学(含民办中学)学生(不含复读生).按照学生规模,各市(区)必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定额评选,不得突破.评选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评选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并根据学生相关档案进行全面考评.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荣誉称号记入学生本学期《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区)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实行民主推荐、逐级评选、择优上报.在评选过程中,应注意照顾边远山区学校,兼顾各个年级,其中初三、高三学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在上报前,必须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情况在所在校、县(区)公示7天.如有违反评审程序或弄虚作假情况,坚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郭妍)。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标准及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标准及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eebe055af1ffc4fff47ac17.png)
(3)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全班同学都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 评选程序及办法
(1)时间。学期末初评,学年末总评。
(2)数量:三好学生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
(2)学习好。学习目标明确,学习刻苦,肯钻研,成绩优良,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知识面广、具有独创精神。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认真上好两课两操。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残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2、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3)程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推荐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先进班集体由年级推荐、民主测评方式产生,并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
(4)公示:将候选人、后选班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批准、上报。
参考范本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标准及办法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一、 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益活动,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和健全人格。
(2)热心为同学和他人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骨干作用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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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办法为了鼓励学生积极争取上进,把自己培养成社会主义的“四有”新人,决定每学年评选一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对评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品。
一、三好学生条件:1、思想品德好:(1)、能按《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能起表率作用。
(2)、注重仪表,举止文明,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3)、遵规守纪,没有违纪现象。
(4)、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体力劳动,爱护公物。
(5)、有良好的学习、生活、卫生习惯。
(6)、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
2、学习好(1)、勤奋学习,按时作息,不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
(2)、上课专心听讲,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
(3)、学习成绩学期总分达綦中目标分数线以上,且必须处于班级的前10名,各科必须及格。
3、身体好(1)、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体育必须合格,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
(2)、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思想品德好(1)、能按《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能起表率作用。
(2)、注重仪表,举止文明,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3)、遵规守纪,没有违纪现象。
(4)、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体力劳动,爱护公物。
(5)、有良好的学习、生活、卫生习惯。
(6)、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
2、工作好(1)、积极工作,能协助学校和老师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密切联系群众,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3)、有正义感,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能积极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
3、学习好(1)、勤奋学习,按时作息,不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
(2)、上课专心听讲,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
(3)、学习成绩住读班学期总分名次在前20名以内,各科必须及格;非住读班在15名以内,总平均分必须及格。
4、身体好(1)、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体育活动,体育必须合格。
三、评选办法1、校三好学生年评3名,优秀学生干部年评8名(包括3名优秀团干)。
中学校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办法
![中学校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915053d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70.png)
中学校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办法一、评选目的为了激励学生更加认真学习,积极锻炼自己的各项能力,学校设立了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领导才能,促进学生自我发展和互帮互学,同时为学校创建良好的学风建设做出贡献。
二、评选对象中学全体学生,对于初中和高中部分的评选要分别进行,针对不同的年级设置相应的标准和要求,确定合理的评选对象。
三、评选标准1. 中学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1) 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在各科的学习成绩优秀,多次获得校、市、省级优秀成绩;(2) 素质表现突出学生在人文、科技、体育及社会实践方面有较高的成绩、表现和贡献;(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在课堂、学生会、班级等方面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并有突出的表现;2. 中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1) 具有领导力和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领导才能,能够带领班级成员积极开展各项工作;(2) 优秀的团队合作能力在与同学、老师或家长的交往中表现积极向上、务实好学,能够取得优异的成果;(3) 优秀的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学生会、社团、班干部等服务岗位上有较好的表现和经验积累,善于思考和探索谋求突破。
四、评选程序1. 推荐程序(1) 个人自荐根据学校的要求,通过学生会、班级通知、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宣传,鼓励学生自我推荐,每个班级推荐1-2名学生。
(2) 申请推荐校团委、班主任、学生会等学校相关部门也可以直接推荐学生,但需要征得学生的本人意见。
(3) 评选候选人学校根据推荐人数和推荐的学生情况评选出候选人名单。
2. 评选程序(1) 筛选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学生的表现、成绩、能力和特长,以及班级、社会和家庭的评价,从候选人中筛选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 组织评审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生的评价综合能力、表现、志愿等方面进行评分打分。
(3) 公示评选结果评选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告栏等公示渠道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评价意见。
“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制度
![“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b94acebf18583d048645998.png)
“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制度一、评选范围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凡在校担任班团干部的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条件1.思想方面⑴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⑵热爱集体,能热心为班集体服务。
⑶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裴岗中学学生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细则40条》等。
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助人为乐。
⑸是非分明,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⑹全学年综合素质考核为优秀。
2.学习方面⑴学习品质好,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积极进取。
⑵成绩优秀,平均成绩在班前列,且无不及格科目者。
⑶学年综合素质考核良好。
⑷全学年无旷课等其它违纪现象。
3.身体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上好“两操一课”,体育成绩良好,讲究卫生,身体健康。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思想好,身体好。
具体要求同“三好学生”第1条、第3条。
2.努力学习,成绩良好,且无不及格科目,全学年无旷课等其它违纪现象。
3.积极为集体服务,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处处以身作则,起带头表率作用,在同学中威信高,学校影响好。
4.学年综合素质考核良好。
三、评选和审批办法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2.评选工作于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
3.各班依据评选条件,在班内进行初评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填写登记表,报政教处复核,复核合格的由学校审批,并张榜公布。
四、评选要求1.各班在推选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所占比例不超过班级总人数10%。
省市区三好学生、优干评选标准
![省市区三好学生、优干评选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44f8a428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e2.png)
附件1: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集体,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文明行为习惯,能自觉保护环境、珍惜资源,能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守则及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成绩优异,注重实践,有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较突出成绩;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能积极参加少先队和共青团各项评优争章活动或在活动中获得荣誉;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能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具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
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除具备省级“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该在积极、主动承担班级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1—附件2: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一、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1、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社会责任感,自觉保护环境、珍惜资源;具有良好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守则及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共青团、少先队活动。
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487bde703d8ce2f006623f1.png)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按照《江西省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修订)》(赣教基字[2008]56号)执行。
“三好”学生应具备的条件1、思想品德好。
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能自觉保护环境、珍惜资源,能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
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2、学习好。
热爱学习,善于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善于创新,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3、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残疾学生(须持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是共青团员。
(2)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高中学生以会考成绩为准,按等第制计,九门学科成绩均为“B”等以上,其中有6门学科要求达到“A”等。
“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三好学生有关“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的基本条件。
2、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受到校级以上单位表彰和奖励。
4、所在班(支部)、组在其任职期间无重大违规、违纪事件。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是共青团员,并担任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委员以上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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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江西省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
秀学生评选办法(修订)
(2008年9月)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下简称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在全省普通中学初三和高三年级的在籍直升学生中产生。
省级优秀学生须在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第三条省级“三好”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能自觉保护环境、珍惜资源,能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
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二、学习好。
热爱学习,善于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善于创新,注意将所
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三、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残疾学生(须持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中、高中阶段是共青团员。
(二)在本阶段有一次被评为设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设区市表彰文件为依据。
(三)初中和高中考试科目均为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初中学生成绩以上学年第二学期末成绩为准,按百分制计,总平成绩必须达到85分以上(允许1门学科达75分以上,不含经补考合格者)。
高中学生以会考成绩为准,按等第制计,九门学科成绩均为“B”等以上,其中有6门学科要求达到“A”等。
四、在全省初、高中阶段竞赛活动(必须是经省教育厅公布的全省中小学和科技竞赛活动项目)中获得江西赛区二等奖以上者,其考试成绩核定标准与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相同。
第四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有关“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的基本条件。
二、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
三、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受到校级以上单位表彰和奖励。
四、所在班(支部)、组在其任职期间无重大违规、违纪事件。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中、高中阶段是共青团员,并担任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委员以上学生干部。
(二)在本阶段有一次被评为设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设区市表彰文件为依据。
(三)考试科目与省级三好学生相同。
初中学生考试总平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除允许1门学科达70分以上,不含经补考合格)。
高中学生九门学科成绩中有5门学科要求达到“A”等,其余学科除允许1门为“C”等外,均应为“B”等以上。
第五条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学生应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综合能力,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二、考试成绩除允许1门学科为“B”等外,其余8门学科均为“A”等。
三、学校须提交由校长签名盖章的推荐材料。
第六条正确掌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的标准。
一、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防止仅以学习好代替其他,或者对其他降低要求;考察思想品德要从学校、家庭、社会全方位进行;既要评选、表彰一贯先进的学生,又要关注经努力后有明显进步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二、评选省级优秀学生,必须做到好中选优、师生公认。
三、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各门学科考试成绩可适当放宽要求。
在推荐这类学生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严格审核把关,附上先进事迹等材料并加盖公章。
第七条评选程序、推荐名额分配及工作要求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由学校推荐,经县(市、区)、设区市分级审核把关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普通中学中进行评选。
初中、高中的名额分别按当年初中毕业生的千分
之一、高中毕业生的千分之五的比例核定;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名额按高中毕业生万分之一的比例核定。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指标由省教育厅统一分配推荐名额,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等额上报。
三、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是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发动师生广泛参与,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决不能由教师、领导指定。
要在班级学生民主推荐评议的基础上,经班级任课教师及年级组长讨论同意,政教处或教务处、团委审核后经校务委员会或校行政扩大会议批准。
初选名单在上报前,学校要向全体师生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并认真填写评选过程情况表。
对学校上报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推荐名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按时按要求上报。
四、省教育厅对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推荐名单,将严格进行审查。
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将采用网上投票(网址:)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投票占20分,专家评审意见占80分),从候选人中评选出省级优秀学生。
第九条表彰与奖励
对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者,省教育厅将给予表彰并颁发证书。
第十条加强领导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学生会等组织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中的作用。
二、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必须以大量的经常性工作为基础,把评选活动贯穿学校的各个方面,坚持按标准、按规定的程序评选。
要注意评选质量,切实防止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防止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撤消该生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称号。
附件二
江西省2008/2009学年度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注:1.省“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按“八二”比例分配名额。
2.省级优秀学生在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进行推选。
附件三
江西省2008/2009学年度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推荐表设区市县(市、区)初中(高中)年月日
附件四
江西省2008/2009学年度普通中学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设区市县(市、区)初中(高中)年月日
附件五
江西省2008/2009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评选过程情况表
注:既推荐为省级“三好”或优秀学生干部,又被推荐为省级优秀学生的须分开填写此表。
附件六
江西省2008/2009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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