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项目技术要求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的通知-珠府〔2018〕80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的通知珠府〔2018〕80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政务服务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全城通办相关文件的通知》(珠府函〔2018〕334号)要求,现将《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有关要求如下:一、尽快完成事权交接对于本次下放事项,市直各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直接下放各行政区或委托下放各功能区、明确以市级继续同时行使的方式实现“谁受理、谁办理,两级同办”。
市有关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与承接事权的各区(功能区)做好对接落实工作。
对直接下放事项,双方要共同制定下放实施方案或签订交接协议,明确工作程序,确保无缝对接;对委托下放事项,市有关单位应当与功能区签订职权委托合同,合同样式由市法制局统一制定并提供。
二、强化事权监督管理市有关部门与承接区要在实施方案、交接协议或职权委托合同中进一步明确事权下放涉及的经费划转、培训指导、监督检查、档案移交、限定范围、过渡期限、责任划分等内容,并抓好落实。
承接区要加强对下放事权的后续管理,确保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及时反馈落实情况事权下放工作已纳入本年度政府部门白皮书考核,市有关部门与承接区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事权下放交接工作,实施方案、交接协议或职权委托合同由双方盖章确认后报市编办备案。
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径向市编办反映。
附件: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珠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10日附件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共72项)序号实施机关事项名称下放区域下放方式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横琴新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万山区、高栏港区。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决定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中共珠海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2.02.08•【字号】•【施行日期】2002.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决定(2002年2月8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五”计划》,特作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信息化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强大动力。
加速推进信息化,是我市实现“三基地一中心”发展目标和在2007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战略任务,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其一,信息化是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关键环节,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是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
推进信息化工作,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有利于带动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提高工业的竞争力,使我市在全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中凸现产业优势。
其二,推进信息化,有利于加速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信息不仅是可以共享和有效使用的资源,而且使用越多,提供创新的机会越多,边际效益也越大。
通过加快推进信息化,可以大幅度降低消耗,节能增效,实现从产量型增长向效能质量型增长的转变,从而增加我市的经济总量,提升我市经济的整体水平。
其三,推进信息化,发展和繁荣现代信息服务业,有利于发挥我市的地域和环境优势,推动城市现代化的进程,提高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文化品位。
其四,信息化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涉及千家万户,具有关联度高、渗透性强的社会综合效应。
发展公共领域的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全市人民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珠海高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珠海高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5.20•【字号】珠高办[2013]40号•【施行日期】2013.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高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珠高办〔2013〕40号2013年5月20日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6月底前全市要建设完成省、市、区三级联动的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做到各类社会服务和管理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现根据《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高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一)2013年6月底前,根据省、市关于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要求,建设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并实现与市级、省级网上办事大厅的互联互通。
(二)2013年7月底前,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100%实现在网上办事大厅的统一发布。
9月底前,全区5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在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可全流程网上跟踪、查询和全过程监督:70%以上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二、工作原则(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在省、市统一部署下进行,并按照省确定的目标进度,完成本区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在实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风格统一、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本区网上办事大厅的办理事项,完善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最终实现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和网上协同办理。
(二)统筹协调,资源共享。
统筹协调,加强对区各部门现有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梳理、整合,积极推进各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互用。
(三)需求主导,突出重点。
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办事需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办理事项为主线,以向企业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规范的“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为重点,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珠海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珠海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日期】2008.08.01•【字号】•【施行日期】200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我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珠海市信息化建设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是对《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珠海市信息化建设规定》和《珠海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补充,本办法中未提及的事项仍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是指由市财政投资建设、投资额在5 O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由市财政投资建设、投资额在5 0万元以下(含5 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按原有的管理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必须符合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并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四条市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统一规划、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价;负责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进行初审;负责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项目管理程序第五条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设单位依据《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按《珠海市信息化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写指南》的要求开展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工作。
第六条项目的初审。
凡申报信息化项目的单位,须将编制好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市信息化办公室进行初审。
市信息化办公室在收到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合理性等方面给出书面初审意见,并抄送相关的项目审批单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12•【字号】珠府函〔2021〕296号•【施行日期】2021.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珠府函〔2021〕296号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珠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2日珠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人类社会已进入信息社会和数据时代,大数据被誉为经济领域的“新石油”,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党中央激活数据这一新要素巨大潜能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
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然面临着数据权属、开放、流通、交易、监管等方面的诸多瓶颈和制约。
为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促进数据流动,以“开拓者、实干家”的精神,全面发挥数据要素助力特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和全局性作用,现就加快珠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决策部署,坚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促进公共数据有序流通和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为主线,以壮大数字经济发展能级和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为着眼点,以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充分融合为着力点,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为原则,不断破除阻碍数据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扩大高水平开放格局,持续培育高质量数据市场,加快完善高可靠管理制度,构建全时空、全方位、全领域、全环节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充分开发利用数据成为珠海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新治理力和新生产力,有力促进经济特区“二次创业”加快发展,有力支撑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4•【字号】珠府办[2007]75号•【施行日期】2008.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07〕75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中国·珠海”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便民服务方便快捷,更好地体现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应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包含了信息的采编、审核、发布、更新与维护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监察局依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条市信息中心负责市政府网站管理平台的总体技术维护、安全与升级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中国?珠海”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责任分解表》(以下简称《责任分解表》)。
(二)负责全市各有关单位信息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网站管理平台的使用,保障政务信息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负责对政务信息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根据系统的统计数据,定期将各有关单位的信息维护情况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四)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采用网上抓取、网站链接等方式,丰富门户网站的信息量。
第六条全市各有关单位按照《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责任分解表》及时维护管理相关的政务信息。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日期】2022.02.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业经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2月7日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完善园区配套,畅通交通网络,做强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全力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二)编制原则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管好用好政府投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明确投资方向和重点,弥补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短板弱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教育、医疗、住房、生态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按照“示范引领、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提升效益”的总体原则进行编制。
1.示范引领。
发挥政府投资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示范和撬动作用,优先向园区配套、重大交通和西部地区倾斜,增强产业造血能力,提升城市功能,不断增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和动力。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珠府办[2007]75号【发布部门】珠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12.24【实施日期】2008.0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07〕75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中国·珠海”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便民服务方便快捷,更好地体现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应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包含了信息的采编、审核、发布、更新与维护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监察局依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条市信息中心负责市政府网站管理平台的总体技术维护、安全与升级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中国?珠海”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责任分解表》(以下简称《责任分解表》)。
(二)负责全市各有关单位信息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网站管理平台的使用,保障政务信息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负责对政务信息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根据系统的统计数据,定期将各有关单位的信息维护情况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四)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采用网上抓取、网站链接等方式,丰富门户网站的信息量。
第六条全市各有关单位按照《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责任分解表》及时维护管理相关的政务信息。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概况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升级改造项⽬概况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升级改造项⽬简况及主要技术要求1.采购项⽬概述1.1项⽬背景年⽉珠海市政府采购⽹开始正式运⾏,⾸先将珠海市政府采购的各个业务环节通过⽹络操作,实现了⽹上申请、确认、发布公告、询价、确定供应商,做到采购的全过程通过计算机实时监管,从⽽将采购单位、财政部门、采购中⼼、供应商等部门,以政府采购为桥梁连成⼀体,构建了⼀条“⽹上采购链”。
年⽉,上线了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等⼦系统,截⽌到年⽉,供应商总量为个;采购单位总量为个;采购规模为亿元。
系统项⽬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基础数据及门户⽹站各⼦系统先后投⼊使⽤,系统的开发公司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长期投⼊⼈⼒现场技术⽀撑,保障了软件项⽬的稳定运⾏。
1.2项⽬现状⽬前所使⽤的珠海政府采购系统使⽤时间已将年,受当时的开发技术及法律法规的限制,系统已不能满⾜当前的业务需要。
同时,系统的数据量在不断增加,造成政府采购系统的服务器每天就需重启。
国家于年发布了电⼦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财政部也出台了相应的办法及技术规范,,还因将要与⾏政监督平台及后续建成的公共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提供多代理机构业务操作,使各监管部门能从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数据,原有的政府采购系统已不能满⾜⽬前使⽤要求,迫切需要对原系统进⾏升级改造。
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是珠海政府采购系统的开发及维护商,是国内成⽴最早、规模最⼤、市场占有率最⾼的基于互联⽹电⼦化采购的企业,对政府采购业务⾮常熟悉。
由开发公司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对现有系统进⾏升级改造,能更好更快的对原系统进⾏⽆缝升级,满⾜以后的电⼦招标投标办法及技术规范。
1.3升级改造⽬标对政府采购系统进⾏升级,升级改造后的系统需要进⾏内外⽹交互的⽆缝对接,考虑预留将来公共服务平台对政府采购的综合监管功能。
此次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升级改造必须⾼起点、⾼要求。
具体达到以下升级改造⽬标:●规范性:遵循国家和地⽅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系统安全性、保密性:确保系统能全天候正常运⾏;采⽤电⼦政务中⼼发布的数字证书来保障政府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安全,同时充分利⽤电⼦政务已有的防⽕墙、⼊侵检测、⽹页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产品来保障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的安全,最⼤程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数据安全性:确保数据不被任何原因所破坏、篡改或销毁;●先进性:在软件系统的设计和开发上,引进国内电⼦政务建设的各种先进技术,确保项⽬在年内保持国内技术领先;●易⽤性:界⾯风格统⼀、操作简单、⽂档齐全,易学易⽤;●开放性:本系统可以与采购预算系统、国库⽀付系统、内⽹等系统进⾏数据交换,形成区域性互连互通的政府采购信息⽹。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此篇以附件方式提供)★一、项目概况及规范要求1、项目概况招标人现有重庆市政法系统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中心机房、内网机房和网管中心。
本项目将主要建设在重庆市政法系统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中心机房,本项目OA系统主要依托政务内网和内网机房建设,本项目的综合管理监控系统建设在网管中心。
本项目建立一套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政法专网。
政法专网与市级A、C、E部门现有业务网络物理隔离,与市级B、D、F部门现有业务网通过“安全边界接入平台”进行互联。
本项目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目录体系、集中建设、共享使用的原则建设,同步建设共享数据交换平台、元数据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目录、数据共享服务平台,需要梳理政法系统内部各种数据资源,基于国标和行标建立重庆市政法系统数据标准,建立动态、实时的跨部门数据交换体系,完成政法系统共享基础数据库建设,利用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已有资源,保障政法系统信息资源共享,有效解决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等问题,为政法系统内A、B、C、D、E、F部门信息化建设提供集约化、具体化的规范性指导以及跨系统、跨平台的数据共享服务。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提出重庆市政法系统信息共享平台整体解决方案、制定系统建设标准规范、明确软硬件设备数量及参数、平台各类基础软件采购供应和应用软件的定制开发、整个项目的总集成建设。
投标人中标后应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重庆市政法系统信息共享平台整体的详细解决方案。
该方案须经招标人和重庆市政法系统信息共享平台项目设计单位同意方可实施。
2、技术标准及规范2.1投标人所提供的各项软件和系统应符合但不限于技术标准的要求如下:《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GB/T 21064-2007);《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 20282-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0);《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BMB20-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BMB22-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设计指南》(BMB23-2008);《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GB/T 19487-2004);《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GB/T 30850-2014);《信息技术系统及软件完整性级别》(GB/T 18492-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0]259号文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招标人及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下发的相关技术规范。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结果的通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15•【字号】珠府办函〔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结果的通报珠府办函〔2020〕16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的通知》(珠府办函〔2015〕273号)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9〕152号)精神,我办委托第三方评测机构对全市50个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区直部门,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设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了考评。
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9年是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关键时期。
全市各单位紧密围绕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绩效评估和政府网站集约化等工作要求,提升重视程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大力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积极开展内容共建,积极探索数据开放,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展水平。
在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开展的4次全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中,我市各区各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取得合格率100%的好成绩。
二、考评结果本次年度考评包括指标解读、日常监测、自查自评、年终考评、结果复核等多个环节,考评对象为全市50个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区直部门,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设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
省级政务信息化(2024年第一批)项目需求--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升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
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升级及数据运营服务(2024年)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1基本信息1.1.1项目名称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升级及数据运营服务(2024年)项目。
1.1.2采购人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1.1.3用户单位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1.1.4项目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中有关“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强化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要求,完善省市一体化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支撑能力,提升数据管理能力,为各地各部门数据应用提供产品化、标准化的统一能力支撑。
具体目标如下:通过升级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门户、省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软件支撑能力,租赁省数据分析平台,持续开展各类数据资源的发布、共享、下架、可视化和上报服务,进一步提升数据汇聚、治理、管理、分析、服务等能力,助力构建数据类型全面覆盖、业务流程全面整合、数据应用全面赋能的整体模式,为各地各部门数据应用提供产品化、标准化的统一能力支撑。
项目周期内,一是开展不少于650类库表/文件数据、176类接口数据、2000景高分遥感数据的省级部门数据发布服务;二是开展不少于1200类库表/文件数据、3000类接口数据的省级部门数据共享服务;三是开展不少于1000类共享类数据资源的下架服务;四是开展不少于100个指标、1张大屏、6张中屏、6张小屏的可视化服务;五是开展信息系统登记发布服务(数据普查)、省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运营服务、专题应用服务,进一步摸清数据家底,持续提升数据资源规模和数据质量;六是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网上办件过程数据、数据资源目录、“互联网+监管”数据上报服务。
珠海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珠海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珠海市信息化建设,根据《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资金管理的配套政策》(珠财外〔2006〕2号)和珠海市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规定,设立信息化专项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及珠海市有关信息化建设规定和规划,遵循“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统一标准,共享信息;统一协调、讲求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
第三条市科技局是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技术业务指导。
第四条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应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项目费和组织管理费。
项目费主要用于科研与技术开发工作发生的相关支出,项目费由项目(任务)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组织管理费主要用于开展项目评审、监督检查、会议及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支出,组织管理费按有关规定控制在项目费的5%以内,支出预算经市财政局核定后,由市科技局管理和使用安排。
二、支持范围和方式第五条凡在珠海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行业协会以及第三方信息产业公共技术平台运营机构均可申报。
第六条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
仅解决局部应用而不涉及到全市信息化全局性的项目为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对全市信息化建设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公用性应用系统平台建设和跨部门的应用系统建设,以及对信息产业发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项目为重大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低于100万元。
三、项目申报和审批第七条市科技局依据全市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和年度重点安排,每年发布《珠海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第八条凡申报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应按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珠海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并准备相关材料,报市科技局或其委托的项目受理机构。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一)建设方案;(二)资金的预算、筹措及使用明细;(三)项目的实施进度;(四)鉴定验收的时间;(五)完成后的效益情况等内容。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5•【字号】珠府办[2011]8号•【施行日期】201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11〕8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的《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为贯彻落实《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珠府〔2009〕180号)、《珠海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珠府办〔2010〕34号)及《关于加快构建效能型机关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见》(珠府〔2010〕108号),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效能型机关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就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中央及省驻珠单位、市直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人员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窗口设置(一)分类设置。
市行政服务中心增加设置服务窗口至100个,分布在行政服务大楼一至三层。
一层为交通、公路、路桥、市政园林、文体旅游及代办类等审批服务事项窗口;二层为科工贸信、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供水、供电、投资促进类等审批服务事项窗口,社会组织服务窗口及政府文件查阅中心;三层为建设工程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及报建类(发改、住规建、国土、环保、水务、人防、气象、消防)等审批事项服务窗口。
行政服务大楼四、五层为后台办公室,为窗口审批提供保障。
珠海市创建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珠海市创建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先行先试建设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加快推动我市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通过3年左右的探索实践,使得我市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水平取得显著提升:大数据资源方面,汇聚政务、社会、行业和企业海量数据资源,数据基础设施集约,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数据资源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大数据应用方面,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及行业发展等领域形成一批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传统行业商业模式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变革,大数据综合应用居全国领先水平;大数据产业方面,涌现一批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基于大数据的创业创新和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大数据产业链进一步健全,形成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助力我省成功创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政务数据统筹整合。
推进政务大数据硬件设施、交换流通渠道整合,建设完善政务大数据库,全面提升政务数据集中度和数据质量,实现政府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突破政府部门间壁垒,消除信息孤岛。
1.整合政务大数据硬件设施。
市直各部门不再单独采购服务器等硬件设施和建设数据中心。
实施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扩容工程,建设按需分配、动态扩展、智能管理的市级政务云平台,为各部门提供多元化的云应用和云服务。
建设市政务大数据统一管理及应用平台,提供平台级的大数据管理、深度分析挖掘等公共支撑。
实施电子政务外网万兆骨干网项目,扩容和改造现有政务外网,完善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政务外网骨干网络体系。
2020年底前,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满足未来5年市级业务系统资源需求,市直单位已有信息化系统逐步云化迁移到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市大数据聚合服务平台建成使用。
逐步实现省市之间万兆互联、市区之间千兆互联、区镇(街)村(居)之间百兆互联,建成统一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国资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国资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09•【字号】珠国资〔2020〕51号•【施行日期】2020.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国资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室、各市管企业:现将《市国资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资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3月9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快国资国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融入国资监管,打造“信用国企”形象,构建良好信用环境,推动市属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和《珠海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信用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为基础,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守信得益、失信受惩”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全面打造“信用国企”形象,将国资监管融入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珠海市信息化建设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
珠海市信息化建设规定正文:---------------------------------------------------------------------------------------------------------------------------------------------------- 广东省珠海市信息化建设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2003年4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政府、企业及社会各领域应用信息技术改善自身的工作效率、生产水平和获取信息的能力而进行的各种信息网络、信息系统、信息工程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及信息产业的发展。
第三条我市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方针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联合共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适度超前地实施信息化建设。
第四条设立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是全市信息化建设的协调机构。
市信息产业局为全市信息化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市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工程管理、信息应用培训、信息安全以及推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等信息化工作进行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市政府各部门、各区、经济功能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推进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部门和本区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经济功能区应当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责任人,并确定一名技术人员作为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联络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化工作。
市信息中心作为全市政府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技术管理和服务部门,技术上负责全市政府部门公共资源的建设和管理、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管。
第二章信息化建设规划第六条市信息化建设规划由市信息产业局组织有关部门拟订,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珠府〔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4日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预期目标(一)发展环境从宏观环境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大国博弈更趋激烈,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在高通胀、高债务、高利率制约下,世界经济增长动能趋弱,风险挑战增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世界经济增长2.9%,较2023年回落0.1个百分点。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但也要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产业体系配套完整的供给优势持续显现,宏观政策空间仍然充足,发展的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世界银行预计2024年中国经济增长4.5%,我国仍是全球增长的主要动力源和稳定器。
从珠海自身看,今年是澳门回归25周年、珠海建市45周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立3周年,各类政策红利不断显现。
随着过去两年我市抢抓发展机遇,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积极发展产业新赛道,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攻坚,经济增长的动力不断增强、动能持续释放,必将带动珠海高质量发展加速崛起。
(二)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1313”思路举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树立新作风、扛起新使命、增创新优势、展现新担当、干出新作为,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珠海贡献。
珠海市电子政务短信综合服务平台使用规定
珠海市电子政务短信综合服务平台使用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推进移动信息技术在政府内部办公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珠海市信息中心构建了珠海市统一的短信综合服务平台(含接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该平台支持接入多个电信运营商的短信网关。
为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述第一条平台为市党政机关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内部办公相关短信服务。
政府各部门可利用短信平台所提供的短信功能进行内部员工沟通、外出联络、会议通知、到会确认等,实现政府机关办公的高效简便。
第二章用户管理第二条市信息产业局是平台的主管部门,市信息中心受市信息产业局的委托负责平台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平台系统管理员由市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担任。
各单位的管理员由市信息中心根据本使用规定统一发放和管理。
第三条需要开通使用该平台的单位或用户,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市信息中心提出正式申请。
申请程序如下图所示:单位管理员申请流程:特殊用户申请流程:人员变动权限变更流程:第四条审核通过后,市信息中心为使用单位设置单位管理员一名,管理员负责为本单位需要使用平台的工作人员创建用户帐号、密码和分配权限,每个用户分配一个帐号和密码。
各使用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各用户使用平台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
第五条用户对其帐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
用户应妥善保管帐号,及时更改密码。
如果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或者借自己的帐号给其它用户使用而对用户本人、平台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用户承担。
用户若发现平台存在安全漏洞,应立即告知系统管理人员。
第六条用户发送短信必须署单位名称或本人真实姓名。
系统管理员和单位管理员有权对用户传输的短信内容进行监控,如发现违反本规定,有权取消其使用短信服务的资格。
第七条用户不得利用该平台和接入端口从事商业活动,谋取商业利益。
系统管理员将定期对该平台用户进行检查和清理,发现违规使用的用户,一经确认,市信息产业局予以提醒警告。
提醒警告后未纠正违规行为的用户,市信息产业局将停用其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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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项目技术要求1 项目需求描述★项目工期要求:第一阶段: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完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定制开发、测试和部署,完成人口基础信息库和法人基础信息库所有数据表的建立,实现两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间的数据交换共享,实现系统的所有功能。
第二阶段: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35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涉及单位的前置机部署,实现项目涉及单位的系统接入共享平台,完成实有人口(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设(包括数据初次共享、比对、入库等)。
第三阶段: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36个自然日内,进入上线试运行和应用扩展阶段,上线试运行阶段为期150个自然日。
第四阶段:在上线试运行和应用扩展阶段完成后,系统无重大技术故障并且系统运行稳定,经第三方软件测试后,组织项目验收。
自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一年(12个月)的免费运维升级服务。
1.1项目背景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2006]2号文《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指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主线,是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取得实效的关键。
目前珠海市将开展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形成全市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基础信息库,为全市各政府部门实现业务协同提供统一平台。
200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试行办法》(粤府办〔2008〕64号),用以“规范和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支持业务协同,避免重复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确要求“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初步确定了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活动中的职责。
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09)38号),提出“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建设全省及各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和协同办公平台,率先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府网上协同办公”的目标。
2010年,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地市建设指导方案》(征求意见稿)(粤经信电政函[2010]2111号),以指导各地级市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进全省跨地区、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
珠海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将以该指导方案为指引,充分考虑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对接。
珠海市建成了以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及网络交换中心为核心的政务外网网络,包括市府大院外网、市行政服务中心局域网以及连接三个行政区和院外单位的城域网络。
政务外网向上连接省级外网,向下连接到区,形成一个省——市——区三级外网网络平台。
它主要运行政府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非涉密的内部办公、公文传输、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等业务,为全市各部门、各区开展电子政务提供服务和保障。
目前,珠海市电子政务外网已经实现了170多个单位接入,为建设全市层面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了网络保障。
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关键在于数据,数据来源于各业务部门。
目前,珠海市各业务部门现有系统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资源。
当前阶段,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用是信息化建设的大势所趋,例如行政审批、企业信息共享、综合治税等等。
这些应用的建设都不是单个部门、单个系统能完成的,都依赖于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现状描述2009年,珠海市开展了政府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情况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已建成的主要业务数据库或信息资源四十多个,涉及部门有教育局、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住规建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城管局、交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等。
目前,各部门内部和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方式主要靠手工录入、纸质打印传递、文件导出导入、介质拷贝等等方式。
现阶段,各部门系统之间的对接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和框架,部门与部门之间无法实现大批量的数据交换和实时传递,对接多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现数据交换,无法形成单点接入多方共享的高效传输,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数据无法合理的交换使用,各部门系统的数据源也分布不均,无法形成一个统一合理的共享源头,大大降低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加各部门的使用成本。
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对市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社保、交通等众多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情况调查结果分析后,发现各部门对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需求十分迫切。
例如,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希望从其他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获取包括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信息等数据,便于及时掌握法人的动态变化,方便社保和劳动部门的管理;市国税局希望从工商部门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从海关部门获取海关电子口岸信息,从地税部门获取所辖纳税人信息,从商业银行获取纳税人银行帐户信息,从供水供电部门获取工业企业生产用电用水信息,通过信息共享以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的水平,促进征管效能的提高。
在实际工作中,一项工作或审批流程往往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和机关单位信息系统中的业务数据协同处理才能完成,各业务部门对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具有强烈的共享需求。
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跨部门的专项应用和业务协同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以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为例,工商、地税、国税、质监等部门存在着难以相互共享获取各自信息的问题。
许多政府部门业务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提供部门内的企业信息,但是由于这些部门之间并没有一套很好的政务信息共享、同步更新的机制,从而给这些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工作效率。
1.2建设目标珠海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总体建设目标是: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成实有人口(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库,实现试点单位的数据共享交换。
加强联合监管,促进业务协同,建立信息共享交换的技术规范,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支持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应用,支持计生民政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支持综合治税等其他重要应用的工作开展;实现上与省级共享平台对接,下与区级共享平台延伸的功能,使信息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按照珠海市现有的安全保障体系,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数据安全策略和应用安全策略。
主要包括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和严格的权限管理,保障数据完整性、保密性和不可否认性,建立数据备份机制。
提供安全的信息发布和审核,提供对用户操作的日志记录和审计。
1.3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构建共享平台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包括目录管理服务子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子系统、共享数据管理子系统、基础数据应用子系统、系统运行管理子系统。
(二)建设两大基础信息库建设自然人、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
(三)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应用建设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应用,实现企业信息管理、企业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为企业基本信息的工作和管理提供统一的支撑平台。
(四)项目实施涉及单位本项目实施涉及的主要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港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供电局、市水务集团、市计生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须调查、分析、整理项目涉及单位的资源及需求,完成项目涉及单位的信息共享实施工作。
(五)编制一套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标准规范体系贯穿于信息化建设的始终,管理机制和标准规范的建立对于信息化建设而言是极为重要和必须的。
因此,需要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标准规范和运行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交换的长效机制。
在项目的实施中,中标方须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相关技术管理办法和制度,包括资源目录的注册、审核、发布和更新管理办法、信息共享管理办法、保密管理制度等,确保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为保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资源共享,作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遵循国家、省已有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制定出一套符合我市实际要求的标准规范和运行机制,主要是数据和技术方面的标准规范。
(六)培训及运维服务培训对象包括一般人员和后台管理人员,培训地点为招标方指定地点(限珠海市内)。
自项目终验起,对共享平台提供一年的免费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共享平台和应用系统顺利运行。
在维护期内,提供应用系统版本免费升级及对软件进行维护和完善。
1.4共享平台功能需求主要功能需求包括目录管理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共享数据管理、基础数据应用、系统运行管理,对应所建设的子系统为:目录管理服务子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子系统、共享数据管理子系统、基础数据应用子系统、系统运行管理子系统。
1.4.1目录管理服务子系统★目录管理服务子系统必须以《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地市建设指导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指导,支持域管理,能方便地实现与省信息资源目录对接。
目录管理服务子系统是支撑平台的核心子系统,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管理以及政务信息资源的发现定位服务。
面向平台管理员提供资源编目、注册、发布、注销等目录管理的基本功能。
面向使用者提供共享目录服务,提供按部门、信息分类等的共享信息资源定位浏览功能,提供按关键字精确或模糊匹配查询功能。
目录管理模块目录管理模块是对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的排列。
资源目录可分为平台共享目录和部门自有资源目录。
部门自有资源目录由部门(部门管理员)进行管理,对本单位的信息资源进行编目。
共享目录由共享平台(平台管理员)进行管理,各单位提供共享的信息资源都注册到共享目录。
面向平台管理员和部门管理员,目录管理子系统提供高效编目工具、全生命周期的共享目录注册管理、目录内容管理维护。
部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资源目录的编目、分类管理,并注册到平台共享目录或部门自有目录,对已发布试行的目录内容进行共享授权、修订、注销等目录内容管理活动。
平台管理员负责共享目录的管理,负责目录内容的审核发布、授权、废置。
平台管理员可以在“平台共享目录”对由平台提供的共享信息资源进行编目注册。
部门管理员对发布在自有目录的目录内容进行注册、共享授权、修订、注销时无须平台管理员审核;对发布在共享目录的目录内容进行以上操作时,则须平台管理员审核。
部门管理员可以对共享目录内容关联的共享资源提出“信息授权/使用申请”或“自协商共享申请”,部门工作人员可以对共享目录内容关联的共享资源提出申请,所提需求由该部门的部门管理员进行统一申请。
目录管理模块主要功能包括:查看目录结构、创建目录、修改目录、删除目录、查看主题数据、查看数据主题、新建数据主题、修改数据主题、删除数据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