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项目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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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的通知-珠府〔2018〕80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的通知-珠府〔2018〕80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的通知珠府〔2018〕80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政务服务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全城通办相关文件的通知》(珠府函〔2018〕334号)要求,现将《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有关要求如下:一、尽快完成事权交接对于本次下放事项,市直各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直接下放各行政区或委托下放各功能区、明确以市级继续同时行使的方式实现“谁受理、谁办理,两级同办”。

市有关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与承接事权的各区(功能区)做好对接落实工作。

对直接下放事项,双方要共同制定下放实施方案或签订交接协议,明确工作程序,确保无缝对接;对委托下放事项,市有关单位应当与功能区签订职权委托合同,合同样式由市法制局统一制定并提供。

二、强化事权监督管理市有关部门与承接区要在实施方案、交接协议或职权委托合同中进一步明确事权下放涉及的经费划转、培训指导、监督检查、档案移交、限定范围、过渡期限、责任划分等内容,并抓好落实。

承接区要加强对下放事权的后续管理,确保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及时反馈落实情况事权下放工作已纳入本年度政府部门白皮书考核,市有关部门与承接区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事权下放交接工作,实施方案、交接协议或职权委托合同由双方盖章确认后报市编办备案。

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径向市编办反映。

附件: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珠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10日附件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共72项)序号实施机关事项名称下放区域下放方式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横琴新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万山区、高栏港区。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决定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决定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中共珠海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2.02.08•【字号】•【施行日期】2002.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决定(2002年2月8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五”计划》,特作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信息化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强大动力。

加速推进信息化,是我市实现“三基地一中心”发展目标和在2007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战略任务,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其一,信息化是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关键环节,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是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

推进信息化工作,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有利于带动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提高工业的竞争力,使我市在全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中凸现产业优势。

其二,推进信息化,有利于加速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信息不仅是可以共享和有效使用的资源,而且使用越多,提供创新的机会越多,边际效益也越大。

通过加快推进信息化,可以大幅度降低消耗,节能增效,实现从产量型增长向效能质量型增长的转变,从而增加我市的经济总量,提升我市经济的整体水平。

其三,推进信息化,发展和繁荣现代信息服务业,有利于发挥我市的地域和环境优势,推动城市现代化的进程,提高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文化品位。

其四,信息化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涉及千家万户,具有关联度高、渗透性强的社会综合效应。

发展公共领域的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全市人民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珠海高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珠海高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珠海高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5.20•【字号】珠高办[2013]40号•【施行日期】2013.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高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珠高办〔2013〕40号2013年5月20日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6月底前全市要建设完成省、市、区三级联动的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做到各类社会服务和管理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现根据《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高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一)2013年6月底前,根据省、市关于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要求,建设区级网上办事大厅,并实现与市级、省级网上办事大厅的互联互通。

(二)2013年7月底前,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100%实现在网上办事大厅的统一发布。

9月底前,全区5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在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可全流程网上跟踪、查询和全过程监督:70%以上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二、工作原则(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在省、市统一部署下进行,并按照省确定的目标进度,完成本区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在实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风格统一、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本区网上办事大厅的办理事项,完善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最终实现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和网上协同办理。

(二)统筹协调,资源共享。

统筹协调,加强对区各部门现有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梳理、整合,积极推进各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互用。

(三)需求主导,突出重点。

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办事需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办理事项为主线,以向企业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规范的“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为重点,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珠海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珠海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珠海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日期】2008.08.01•【字号】•【施行日期】200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我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珠海市信息化建设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是对《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珠海市信息化建设规定》和《珠海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补充,本办法中未提及的事项仍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是指由市财政投资建设、投资额在5 O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由市财政投资建设、投资额在5 0万元以下(含5 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按原有的管理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必须符合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并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四条市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统一规划、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价;负责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进行初审;负责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项目管理程序第五条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设单位依据《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按《珠海市信息化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写指南》的要求开展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工作。

第六条项目的初审。

凡申报信息化项目的单位,须将编制好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市信息化办公室进行初审。

市信息化办公室在收到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合理性等方面给出书面初审意见,并抄送相关的项目审批单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12•【字号】珠府函〔2021〕296号•【施行日期】2021.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珠府函〔2021〕296号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珠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2日珠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人类社会已进入信息社会和数据时代,大数据被誉为经济领域的“新石油”,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党中央激活数据这一新要素巨大潜能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

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然面临着数据权属、开放、流通、交易、监管等方面的诸多瓶颈和制约。

为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促进数据流动,以“开拓者、实干家”的精神,全面发挥数据要素助力特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和全局性作用,现就加快珠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决策部署,坚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突围,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促进公共数据有序流通和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为主线,以壮大数字经济发展能级和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为着眼点,以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充分融合为着力点,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为原则,不断破除阻碍数据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扩大高水平开放格局,持续培育高质量数据市场,加快完善高可靠管理制度,构建全时空、全方位、全领域、全环节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充分开发利用数据成为珠海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新治理力和新生产力,有力促进经济特区“二次创业”加快发展,有力支撑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4•【字号】珠府办[2007]75号•【施行日期】2008.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07〕75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中国·珠海”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便民服务方便快捷,更好地体现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应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包含了信息的采编、审核、发布、更新与维护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监察局依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条市信息中心负责市政府网站管理平台的总体技术维护、安全与升级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中国?珠海”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责任分解表》(以下简称《责任分解表》)。

(二)负责全市各有关单位信息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网站管理平台的使用,保障政务信息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负责对政务信息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根据系统的统计数据,定期将各有关单位的信息维护情况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四)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采用网上抓取、网站链接等方式,丰富门户网站的信息量。

第六条全市各有关单位按照《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责任分解表》及时维护管理相关的政务信息。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日期】2022.02.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业经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2月7日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完善园区配套,畅通交通网络,做强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全力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二)编制原则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管好用好政府投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明确投资方向和重点,弥补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短板弱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教育、医疗、住房、生态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按照“示范引领、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提升效益”的总体原则进行编制。

1.示范引领。

发挥政府投资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示范和撬动作用,优先向园区配套、重大交通和西部地区倾斜,增强产业造血能力,提升城市功能,不断增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和动力。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珠府办[2007]75号【发布部门】珠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12.24【实施日期】2008.0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07〕75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中国·珠海”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便民服务方便快捷,更好地体现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应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维护管理”包含了信息的采编、审核、发布、更新与维护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监察局依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条市信息中心负责市政府网站管理平台的总体技术维护、安全与升级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中国?珠海”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维护责任分解表》(以下简称《责任分解表》)。

(二)负责全市各有关单位信息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网站管理平台的使用,保障政务信息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负责对政务信息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根据系统的统计数据,定期将各有关单位的信息维护情况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四)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采用网上抓取、网站链接等方式,丰富门户网站的信息量。

第六条全市各有关单位按照《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责任分解表》及时维护管理相关的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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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项目技术要求1 项目需求描述★项目工期要求:第一阶段: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完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定制开发、测试和部署,完成人口基础信息库和法人基础信息库所有数据表的建立,实现两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间的数据交换共享,实现系统的所有功能。

第二阶段: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35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涉及单位的前置机部署,实现项目涉及单位的系统接入共享平台,完成实有人口(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设(包括数据初次共享、比对、入库等)。

第三阶段: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36个自然日内,进入上线试运行和应用扩展阶段,上线试运行阶段为期150个自然日。

第四阶段:在上线试运行和应用扩展阶段完成后,系统无重大技术故障并且系统运行稳定,经第三方软件测试后,组织项目验收。

自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一年(12个月)的免费运维升级服务。

1.1项目背景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2006]2号文《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指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主线,是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取得实效的关键。

目前珠海市将开展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形成全市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基础信息库,为全市各政府部门实现业务协同提供统一平台。

200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试行办法》(粤府办〔2008〕64号),用以“规范和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支持业务协同,避免重复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确要求“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初步确定了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活动中的职责。

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09)38号),提出“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建设全省及各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和协同办公平台,率先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府网上协同办公”的目标。

2010年,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地市建设指导方案》(征求意见稿)(粤经信电政函[2010]2111号),以指导各地级市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进全省跨地区、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

珠海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将以该指导方案为指引,充分考虑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对接。

珠海市建成了以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及网络交换中心为核心的政务外网网络,包括市府大院外网、市行政服务中心局域网以及连接三个行政区和院外单位的城域网络。

政务外网向上连接省级外网,向下连接到区,形成一个省——市——区三级外网网络平台。

它主要运行政府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非涉密的内部办公、公文传输、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等业务,为全市各部门、各区开展电子政务提供服务和保障。

目前,珠海市电子政务外网已经实现了170多个单位接入,为建设全市层面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了网络保障。

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关键在于数据,数据来源于各业务部门。

目前,珠海市各业务部门现有系统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资源。

当前阶段,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用是信息化建设的大势所趋,例如行政审批、企业信息共享、综合治税等等。

这些应用的建设都不是单个部门、单个系统能完成的,都依赖于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现状描述2009年,珠海市开展了政府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情况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已建成的主要业务数据库或信息资源四十多个,涉及部门有教育局、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住规建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城管局、交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等。

目前,各部门内部和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方式主要靠手工录入、纸质打印传递、文件导出导入、介质拷贝等等方式。

现阶段,各部门系统之间的对接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和框架,部门与部门之间无法实现大批量的数据交换和实时传递,对接多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现数据交换,无法形成单点接入多方共享的高效传输,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数据无法合理的交换使用,各部门系统的数据源也分布不均,无法形成一个统一合理的共享源头,大大降低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加各部门的使用成本。

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对市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社保、交通等众多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情况调查结果分析后,发现各部门对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需求十分迫切。

例如,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希望从其他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获取包括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信息等数据,便于及时掌握法人的动态变化,方便社保和劳动部门的管理;市国税局希望从工商部门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从海关部门获取海关电子口岸信息,从地税部门获取所辖纳税人信息,从商业银行获取纳税人银行帐户信息,从供水供电部门获取工业企业生产用电用水信息,通过信息共享以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的水平,促进征管效能的提高。

在实际工作中,一项工作或审批流程往往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和机关单位信息系统中的业务数据协同处理才能完成,各业务部门对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具有强烈的共享需求。

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跨部门的专项应用和业务协同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以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为例,工商、地税、国税、质监等部门存在着难以相互共享获取各自信息的问题。

许多政府部门业务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提供部门内的企业信息,但是由于这些部门之间并没有一套很好的政务信息共享、同步更新的机制,从而给这些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工作效率。

1.2建设目标珠海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总体建设目标是: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成实有人口(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库,实现试点单位的数据共享交换。

加强联合监管,促进业务协同,建立信息共享交换的技术规范,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支持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应用,支持计生民政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支持综合治税等其他重要应用的工作开展;实现上与省级共享平台对接,下与区级共享平台延伸的功能,使信息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按照珠海市现有的安全保障体系,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数据安全策略和应用安全策略。

主要包括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和严格的权限管理,保障数据完整性、保密性和不可否认性,建立数据备份机制。

提供安全的信息发布和审核,提供对用户操作的日志记录和审计。

1.3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构建共享平台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包括目录管理服务子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子系统、共享数据管理子系统、基础数据应用子系统、系统运行管理子系统。

(二)建设两大基础信息库建设自然人、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

(三)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应用建设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应用,实现企业信息管理、企业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为企业基本信息的工作和管理提供统一的支撑平台。

(四)项目实施涉及单位本项目实施涉及的主要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港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供电局、市水务集团、市计生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须调查、分析、整理项目涉及单位的资源及需求,完成项目涉及单位的信息共享实施工作。

(五)编制一套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标准规范体系贯穿于信息化建设的始终,管理机制和标准规范的建立对于信息化建设而言是极为重要和必须的。

因此,需要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标准规范和运行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交换的长效机制。

在项目的实施中,中标方须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相关技术管理办法和制度,包括资源目录的注册、审核、发布和更新管理办法、信息共享管理办法、保密管理制度等,确保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为保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资源共享,作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遵循国家、省已有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制定出一套符合我市实际要求的标准规范和运行机制,主要是数据和技术方面的标准规范。

(六)培训及运维服务培训对象包括一般人员和后台管理人员,培训地点为招标方指定地点(限珠海市内)。

自项目终验起,对共享平台提供一年的免费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共享平台和应用系统顺利运行。

在维护期内,提供应用系统版本免费升级及对软件进行维护和完善。

1.4共享平台功能需求主要功能需求包括目录管理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共享数据管理、基础数据应用、系统运行管理,对应所建设的子系统为:目录管理服务子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子系统、共享数据管理子系统、基础数据应用子系统、系统运行管理子系统。

1.4.1目录管理服务子系统★目录管理服务子系统必须以《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地市建设指导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指导,支持域管理,能方便地实现与省信息资源目录对接。

目录管理服务子系统是支撑平台的核心子系统,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管理以及政务信息资源的发现定位服务。

面向平台管理员提供资源编目、注册、发布、注销等目录管理的基本功能。

面向使用者提供共享目录服务,提供按部门、信息分类等的共享信息资源定位浏览功能,提供按关键字精确或模糊匹配查询功能。

目录管理模块目录管理模块是对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的排列。

资源目录可分为平台共享目录和部门自有资源目录。

部门自有资源目录由部门(部门管理员)进行管理,对本单位的信息资源进行编目。

共享目录由共享平台(平台管理员)进行管理,各单位提供共享的信息资源都注册到共享目录。

面向平台管理员和部门管理员,目录管理子系统提供高效编目工具、全生命周期的共享目录注册管理、目录内容管理维护。

部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资源目录的编目、分类管理,并注册到平台共享目录或部门自有目录,对已发布试行的目录内容进行共享授权、修订、注销等目录内容管理活动。

平台管理员负责共享目录的管理,负责目录内容的审核发布、授权、废置。

平台管理员可以在“平台共享目录”对由平台提供的共享信息资源进行编目注册。

部门管理员对发布在自有目录的目录内容进行注册、共享授权、修订、注销时无须平台管理员审核;对发布在共享目录的目录内容进行以上操作时,则须平台管理员审核。

部门管理员可以对共享目录内容关联的共享资源提出“信息授权/使用申请”或“自协商共享申请”,部门工作人员可以对共享目录内容关联的共享资源提出申请,所提需求由该部门的部门管理员进行统一申请。

目录管理模块主要功能包括:查看目录结构、创建目录、修改目录、删除目录、查看主题数据、查看数据主题、新建数据主题、修改数据主题、删除数据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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