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体制,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合集下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5月3日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十二五”以来,通过统筹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等一系列举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局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未能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

为更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思路,一方面着眼长远,做好顶层设计,促进“五个统一”,统筹谋划,锐意改革;另一方面立足当前,聚焦现实问题,抓好“十件大事”,重点突破,尽快见效。

(二)基本原则。

按照“五个统一”的总体原则,有效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切实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1.统一工程规划。

围绕落实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相关规划,建设“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形成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协同治理大系统。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是指通过政府机构之间、政府机构与社会组织之间、政
府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公共资源的共享、数据信息的共同利用、业务信
息的共享管理等,促进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协同发展、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加快数字化转型的进程,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品牌价值。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是一种途径和手段,其目的是为了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促进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和协作,推动政府治理的现代化和公共服务的
精细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1、多元化。

政务服务数据的共享,应该跨越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涉及到各个领
域的数据信息和各个阶段的业务流程。

2、标准化。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要建立标准化的数据结构、规范化的数据交换格式、稳定可靠的数据接口、规范化的数据安全管控等,形成数据标准化的规则和标准。

3、协同化。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需要各务独立、互相协同的机构之间协同合作、信息共享,形成协同合作的机制。

4、安全性。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需保证各种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加强数据保护、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的措施,避免数据泄露和滥用。

5、开放性。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需要实现对数据的共享开放,给每一个有关
方面使用和管理数据,提高数据的利用率和公开度。

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建立,可以使得政府公共服务系统更加高效运转,提高
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政务服务的智能化、数字化和信息化,提高政府公信力
和服务品牌价值,形成一种新型的公共服务模式,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制度

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制度

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政务数据的管理和共享,促进政府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提升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及其各部门、各级政务机构,并包括政务数据的采集、存储、加工、传输、分享、利用等全过程。

三、管理原则1、依法依规:政务数据共享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法》、《数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2、创新发展:鼓励政府部门通过共享数据进行创新服务,提升政务效能,实现政府数据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3、平等互利:政府部门之间共享数据应当平等互利,进一步强化数据交流和合作,推动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共建。

4、保护隐私:政务数据共享应当严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隐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隐私信息保护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5、责任追究:对于政务数据共享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确保政务数据共享合法、规范。

四、管理制度1、数据分类管理:政务数据按照不同级别和敏感程度进行分类,建立相应的数据分类管理制度,实现数据存储、传输和分享等多环节的管理。

2、权限管理: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权限管理机制,明确权限边界,制定权限管理规则,确保数据共享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标准规范: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的标准化规范,明确数据共享的流程、方式和要求,确保政务数据共享高效有序进行。

4、风险评估:对政务数据共享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数据共享过程的安全可靠。

5、监督检查: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的监督检查机制,每年进行数据共享的绩效评估,对政务数据共享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纠正。

六、管理体制1、中央部门设立政务数据管理机构,负责政务数据资源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制定相关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制度。

2、各级政务机构设立政务数据管理岗位,负责政务数据的收集、处理、共享等工作,协助政务数据管理机构开展数据共享事务。

3、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务数据管理机构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务数据共享的难题。

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文件

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文件

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文件【最新版】目录一、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重要性二、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具体内容三、如何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四、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建议正文一、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重要性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是指在政务数据共享过程中,各部门之间建立起来的协调、合作和沟通机制。

随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变得越来越重要。

它可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具体内容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政务数据共享的目标、原则和责任主体。

各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数据共享,同时要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

2.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的标准和规范。

包括数据格式、数据分类、数据质量、数据更新等方面的规范,以确保数据共享的顺利进行。

3.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的流程和方式。

各部门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数据共享,可以通过数据平台、数据交换、数据调用等方式实现。

4.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通过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政务数据共享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三、如何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要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政务数据共享的总体目标和路径。

2.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政务数据共享的效率和质量。

3.加强安全保障,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

4.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数据素养和能力。

四、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建议要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2.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工作机制,包括定期会议、信息通报、工作评估等。

3.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制度建设,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保障政务数据共享的顺利进行。

关于深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意见为加快构建成都政务大数据资源体系,促进市域地理、人口、经济、文化等政务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充分共享,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打造智慧政府,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分步推进。

科学制定政务数据资源采集、共享、开放、应用年度实施计划,以推动关联性强和业务协同量大的部门信息共享和与民生改善、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关系密切的政务数据资源开放为突破口,不断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拓展数据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2.统一标准,规范运行。

按照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的要求,规范共享和开放信息的采集和处理,确保数据更新及时、质量可靠、可用性强。

3.集约建设,统筹应用。

统一部署全市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及其开发应用平台建设,避免投资导向、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

4.强化管理,保障安全。

明确各层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管理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审查机制,正确处理共享开放与保障安全的关系,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基本形成规范、高效的政务数据信源采集和开发利用体系,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水平显著提高,智慧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建立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的信源采集体系、资源目录体系、数据交换体系、共享规范体系和安全认证体系,形成标准统一、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的政务信息采集、维护、共享工作机制,基础设施及相关技术支撑能力不断提高,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不断增强;在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地理信息等方面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汇聚和资源开发应用体系,支撑成都市政务大数据平台运行的高弹性、高可用、高安全、按需服务的资源服务体系初步建成,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性应用的目标初步实现;面向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推进实施一批大数据示范应用,有序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推动社会主体利用开放数据资源进行增值开发利用,促进信息消费和信息服务产业转型发展。

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长效机制

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长效机制

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长效机制作者:翟云《光明日报》(2016年10月03日06版)近日,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原则要求、主要任务和监督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

当前亟须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长效机制,以服务和支撑“四个全面”有效推进。

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顶层设计据统计,各级政府部门拥有的数据超过社会数据总量的80%。

长期以来,由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不够完善、传统行政观念和部门利益等,严重阻碍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深度和广度。

我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仍处于“条块分割、纵强横弱、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的窘境,大量政务信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开发。

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必须着眼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局。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联席会议的职责。

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致力形成工作合力。

针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进程中的重点和难点,要通过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完善组织体系和管理架构,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交换、利用机制。

加快建成国家共享平台及全国共享平台体系首先,加快建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共享平台体系已成为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重要保障。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共享平台建设的职责分工。

应按照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原则,尽快形成覆盖全国各级政务部门的共享平台体系。

其次,尽快完成各政府部门专网网络业务应用向政府内网和外网的迁移。

普遍存在的业务专网客观上给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架设了难以逾越的屏障。

要对各部门依托专网开展的业务应用和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厘清业务类型、使用范围和涉密级别,确定向政府内网和外网迁移的任务清单、时间列表和实施路径。

原有业务系统和新建业务系统要区别对待,在做好已有业务系统迁移对接的同时,新建业务系统须逐步解决存量和增量的关系。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CATALOGUE目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概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构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运行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发展趋势与挑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案例分析CHAPTER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概述定义与概念0203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重要性提高政府机构之间的协作效率01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政府决策水平02增强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03国际发展国内发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历史与发展CHAPTER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构成基础网络设施基础网络设施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基石,包括互联网、广域网、局域网、城域网等网络设施,以及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基础硬件设备。

这些设施和设备需要具备高度的可用性、可扩展性和安全性,以满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需求。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还需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体系,包括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确保政务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信息资源共享的安全保障体系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确保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信息资源共享的安全保障体系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审计制度、加密传输技术等措施,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件。

信息资源共享的安全保障体系VSCHAPTER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建设原则与目标原则目标建设内容与重点1. 基础设施2. 应用支撑内容建设内容与重点1 2 3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步骤明确建设的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和时间计划。

1. 制定建设方案和计划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组织架构和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作。

2. 建立组织架构和机制3. 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建设方案和计划,开展基础设施、应用支撑、数据资源等方面的建设工作。

年度总结政务信息(3篇)

年度总结政务信息(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政务信息工作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服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过去的一年,我单位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政府工作大局,以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质量为核心,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本年度政务信息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回顾(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1. 成立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我单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政务信息工作。

2. 制定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结合实际,我们制定了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信息工作的职责、流程、时限等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 开展政务信息培训。

组织开展了多场政务信息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信息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强化信息采集与发布,提高政务透明度1. 加强信息采集。

充分发挥各部门信息员的作用,全面采集各类政务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2. 规范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对信息进行审核、发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3. 拓展信息发布渠道。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政务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1.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积极推进教育、医疗、环保、扶贫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 完善政府信息查询系统。

建设政府信息查询系统,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

3. 加强信息公开监督。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四)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提高信息利用效率1. 整合政务信息资源。

将各部门分散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 开发政务信息应用。

结合实际需求,开发政务信息应用,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3.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安全。

三、工作成效1. 政务信息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推动政务信息共享提高政务效能

推动政务信息共享提高政务效能

推动政务信息共享提高政务效能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已成为提高政务效能的重要途径。

政务信息共享是指各级政府部门间相互共享和交流政务信息资源的过程,通过共享政务信息,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优化政府服务流程,提升政务工作效能。

本文将从信息共享的重要性、政务信息共享的意义、政务信息共享的挑战以及推动政务信息共享的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信息共享的重要性信息共享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

在政务管理领域,信息共享对于提高政务效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的存在,导致信息无法流通和共享,使得决策和行动难以进行统筹和协调。

而通过信息共享,可以实现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的互通互联,促进政府机构间的高效协同工作,提高政务处理的效率。

二、政务信息共享的意义1. 提高决策科学性:政务信息共享可以对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支持,使决策更加科学、客观合理。

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可以避免信息孤岛,避免因信息不畅通而带来的错误决策。

2. 优化服务流程:政务信息共享可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

通过共享相关信息,政府部门之间可以相互了解用户需求和需求背景,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例如,公安部门与交通部门共享车辆信息,可以更快更准确地辨别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处罚。

3. 提升政务工作效能:政务信息共享可以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共享信息可以避免不同部门之间相同的信息重复采集和处理,节省了时间和资源。

此外,信息共享也可以减少政府部门间的交流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政务信息共享的挑战尽管政务信息共享的重要性和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实现政务信息共享也面临一些挑战。

1.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政务信息涉及大量的个人或企业敏感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是共享的重要前提。

政府在推进政务信息共享的过程中,需要加强数据安全防护措施,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加强数据管理与运维能力建设。

2. 信息标准与互操作性:政务信息共享需要具备统一的信息标准和互操作性。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08•【字号】宜府办发[2010]118号•【施行日期】201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10〕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和《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宜发〔2007〕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的重要意义政务信息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基本依据,是政府及各部门履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核心资源,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度是构建“高效、廉洁、服务型”现代政府的重要体现。

目前,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存在着多头重复采集、部门分散管理、数据正误不一、利用效率较低等“条块分割”和“信息孤岛”现象,需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建立全市统一标准的政务信息数据库和共建共享工作机制。

抓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推动政府转变职能,促进政府行政流程的优化、再造以及行政机制的创新;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部门间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改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状况;有利于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精细、便捷程度,形成自然人和法人生命周期内接受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比较完整的活动信息,提供“一体化、一站式”的便民服务,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明确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目标与原则工作目标:建立并完善信息共享交换基础设施,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规范标准,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办法及共享目录,开发利用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和自然资源、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和专题信息资源库,推动重点领域和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决策能力、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文件

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文件

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文件摘要:一、引言二、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重要性1.提高政府工作效率2.优化政府服务3.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三、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的法律法规体系2.完善政务数据共享的标准规范3.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的协调机制4.提高政务数据共享的技术支持四、加强政务数据共享的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强化资金保障3.建立监督评估机制五、结语正文: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已经成为国家战略资源,政务数据作为国家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优化政府服务和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我国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政务数据共享的步伐。

二、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重要性1.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整合政府部门间的数据资源,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2.优化政府服务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有助于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便于政府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大众多样化的需求。

3.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可以推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治理,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务数据共享的原则、范围、程序和责任等,为政务数据共享提供法治保障。

2.完善政务数据共享的标准规范政府应制定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和规范,包括数据格式、数据接口、数据安全等方面,确保政务数据共享的顺畅进行。

3.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的协调机制政府需要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确保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有序推进。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2•【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正文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请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2021年9月12日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74号)的安排部署,为全面加强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坚持应用牵引,科学确定公开范围,推动实现政务数据按需共享、有序开放,不断提高数据共享质量和效率。

坚持安全可控,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运维保障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

坚持依法依规,着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保障数据共享规范有序,为建设数字政府、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全市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基本建立,明确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大幅提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定等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定等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定等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5•【字号】新政办发[2007]121号•【施行日期】2007.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定等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21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进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将《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定》和《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应用培训工作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子政务是加快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扩大对外宣传、促进对外开放、推进政务公开的有效手段,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力措施。

为做好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以下简称电子政务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对电子政务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结合自治区政府系统的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电子政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结合我区实际,紧紧围绕自治区的中心工作,以“整合、创新、安全、保密、服务、效益”为主线,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统一规划,统一网络,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大投入,坚持量力而行、逐步实施、配套发展的原则,加快建设步伐,使电子政务在推进我区各级政府机关管理创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条电子政务工作是自治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列入政府工作及政府机关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范围。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政务信息系统在各级政府部门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部门间信息孤岛的存在,政务信息系统之间往往存在着数据孤岛和功能孤岛的问题,导致了信息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整合共享的背景和意义。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将各个部门、单位或系统间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

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推动政务服务的便民化、高效化,还有利于提升政府部门间的协同作战能力,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因此,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发展价值。

二、整合共享的基本原则。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合规。

整合共享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信息资源的安全和合法性。

二是服务为本。

整合共享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政府工作和公众服务,因此服务需求应当是整合共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标准统一。

为了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必须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确保各系统之间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四是分阶段推进。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分阶段、循序渐进地推进,避免一步到位导致的风险和问题。

三、整合共享的实施方案。

1. 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管理平台。

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系统间的数据整合和共享,确保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共享。

2. 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相关政策和标准,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为整合共享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持。

3. 加强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

在整合共享的过程中,必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机制,防范信息泄露和数据风险。

4. 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需要政府部门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因此需要加强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政府部门的整合共享能力。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办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办法》 为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增强政府公信⼒,提⾼⾏政效率,制定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办法》,下⾯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办法》 第⼀章总 则 第⼀条 为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增强政府公信⼒,提⾼⾏政效率,提升服务⽔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数据发展⾏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办法⽤于规范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作,包括因履⾏职责需要使⽤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为。

第四条 促进⼤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作,指导和组织国务院各部门、各地⽅政府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录,组织编制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录,并指导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运⾏、管理单位开展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录的⽇常维护⼯作。

各政务部门按本办法规定负责本部门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的联通,并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录向共享平台提供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以下简称共享信息),从共享平台获取并使⽤共享信息。

第五条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

(⼆)需求导向,⽆偿使⽤。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利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由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依法制造、收集、整理、管理而具有管理、服务和决策价值的数据、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是指在合法、合规、安全、便捷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将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政府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第四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遵循实行全面、分类、开放、共享的原则,实现正确使用、规范共享、安全保障、合法合规。

第五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鼓励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政务信息积极利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共享管理第六条国家机关应当将自有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第七条非国家机关拥有的政务信息资源,如果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应当向社会公开和共享。

第八条开放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应当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应当注重共享方便、使用便利、安全可靠和费用合理。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政务信息资源联合共享机制,实行政务信息资源和技术的共享、联动和交流。

第十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擅自盗链、挪用、窃取、篡改、泄露、销售、倒卖政务信息资源等行为。

第三章共享服务第十一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应当根据用户需求和服务特点,提供安全、便捷、专业的服务和支持。

第十二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应当遵循经济可持续原则,依法定价,压缩固定、流动成本。

第十三条共享服务应当保障服务的稳定性、及时性和信息完整性、真实性。

第十四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意见反馈机制、用户信用评价制度,以及消费者保护机制,切实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五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当坚持信息服务与安全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共享信息安全和可靠。

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文件

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文件

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文件摘要:一、前言1.背景介绍2.目的和意义二、政务数据共享的现状和问题1.政务数据共享的重要性2.政务数据共享的现状3.政务数据共享存在的问题三、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措施1.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的制度框架2.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和优化3.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的技术支撑体系4.加强政务数据共享的安全保障四、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措施1.制定政务数据共享的标准和规范2.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和应用3.促进政务数据共享的跨部门协作4.加强政务数据共享的监督和评估五、结论1.推进政务数据共享的意义2.建议和展望正文:一、前言1.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已成为国家战略资源,政务数据作为国家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政务数据共享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提高政府治理效能,本文提出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建议。

2.目的和意义本文旨在分析政务数据共享的现状和问题,探讨如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从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这对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务数据共享的现状和问题1.政务数据共享的重要性政务数据共享对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政务数据共享,可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2.政务数据共享的现状目前,我国政务数据共享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意识逐渐增强,部分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已经投入使用,政务数据共享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框架逐步完善。

3.政务数据共享存在的问题尽管政务数据共享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政务数据共享的制度框架不完善,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

整体政府理念下的“数字政府”

整体政府理念下的“数字政府”

整体政府理念下的“数字政府”整体政府理念下的“数字政府”引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给政府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传统的政府运作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迅速变化的社会需求和公众期望,政府机构迫切需要转型为数字政府。

数字政府是指运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手段来提高政府效能、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合作的现代化政府。

在整体政府理念的指导下,数字政府能够为政府提供更加高效、透明和智慧的服务,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治理效果。

第一部分:整体政府理念的内涵1. 整体政府理念的提出整体政府理念是指政府各部门、各层级之间协同合作,形成一个具有高效运作能力的整体,以实现政府使命和服务公众的目标。

整体政府理念强调优化政府运作体制、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和完善政府服务能力,通过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来提高政府效能。

2. 整体政府理念的核心要素整体政府理念的核心要素包括协同合作、信息共享和创新服务。

首先,协同合作指的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协调配合,在资源、信息和政策等方面共同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和高效运作。

其次,信息共享是整体政府的基础,通过数字技术将各部门的信息进行整合和共享,提高政府的智能化和响应速度。

最后,创新服务是整体政府理念的目标之一,通过引进新技术和改进传统服务模式,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个性化的服务。

第二部分:数字政府的概念与特点1. 数字政府的概念数字政府是指在整体政府理念的指导下,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手段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新型政府形态。

数字政府基于信息化技术,通过数字化平台、网络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提供高效、精准和便捷的公共服务。

2. 数字政府的特点数字政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高效性,数字化手段可以提高政府机构的运作效率和决策水平,减少冗余、提高协同合作能力;二是透明性,数字政府通过信息共享和公开,提供公开透明的决策和政策依据;三是智能化,数字技术的应用使政府能够更好地分析和利用大数据,提供个性化和智能化的服务;四是参与性,数字政府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合作,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改报告范文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改报告范文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改报告范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改报告范文如下:一、背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是中国政府推进的信息资源共享模式,旨在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然而,在过去的几年中,由于信息资源的管理不规范、资源共享机制不完善、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效果并不理想。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水平,我部开展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改工作。

二、整改内容(一)完善信息共享机制1.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

2.完善信息共享手续,规范信息共享的权限管理,加强对信息共享过程中的监管。

3.建立信息共享评估机制,对信息共享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信息共享的质量和效益。

(二)改进信息共享服务1.优化信息共享服务方式,提高信息共享的便捷性和效率。

2.完善信息共享服务内容,增加信息共享的服务种类和频次,提高政府服务的覆盖面和满意度。

3.加强信息共享服务监管,确保信息共享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信息资源管理1.加强信息资源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资源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2.加强信息资源的评估和利用,加强对信息资源的价值和效益的分析。

3.建立信息资源保密机制,加强对信息资源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失。

三、整改成效经过整改,我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效果得到了显著提高。

一是信息共享机制更加完善,信息共享平台运行更加稳定。

二是信息共享服务更加优化,信息共享效率大大提高。

三是信息资源管理更加规范,信息资源保障水平得到了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努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具体工作包括:1.完善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和质量。

2.优化信息共享服务,增加服务种类和频次,提高政府服务的覆盖面和满意度。

3.加强信息共享管理,完善信息资源保密机制,确保信息资源保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创新体制,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信息资源共享是一个地区实现信息化的关键问题。

在当前电子政务推进过程中,如何解决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问题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现状与问题
2002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将12金工程、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四个国家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作为“十五”期间电子政务的主要任务。

并且提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的建设要求,以解决政府各部门网络的互联互通,实现跨部门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的目标。

但长期以来,政府部门的条块分割,信息资源部门的现状,导致信息资源跨部门共享困难,信息孤岛现象严重,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进展缓慢。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⑴长久以来形成的信息资源部门所有的惯例。

政府部门由于职能赋予的权力所采集的信息资源成为独家垄断,有效的信息共享制度和机制未建立,在权力和利益问题作祟下,很难实现公开和共享;
⑵政府未明确总体协调和管理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组织机构。

现在一般都按政府部门业务条块来进行信息资源开发,在开发的规划、组织、资金和体制上都是条条块块、各自为政,而且目前突出的问题是纵强横弱;
⑶缺乏对信息共享负责的责任主体。

信息共享说的较多,而落到实处的措施较少。

到现在为止,并没有责任主体对实现数据共享的协调、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
⑷缺乏政府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法规和制度。

如对政府信息资源公开与保密、采集、发布与储存、共享交换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缺少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或者原有的法规已不适应现在的情况,造成信息共享无法可依;
⑸投入与效益比低下。

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信息资源多头采集、重复建设、浪费巨大;并且大部分数据库不共享或只在有限范围内共享,使用成本太高;
⑹缺少实现共享的工具。

由于客观上信息的存在和分布是多行业、多部门、多地域的,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储存是分布式的,形成资源分散、搜寻不易的问题,缺少工具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导航、检索和定位,共享困难。

二、信息资源共享的总体框架
信息资源的共享有诸多因素,但最基本的是管理体制和运行二个方面。

㈠信息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
1.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组织体制
政府信息资源是继材料、能源后的又一重要现代战略资源,是重要的国有资产,应有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如目前可授权自治区信息办负责自治区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各级地方信息办负责地方对应的信息资
源管理工作。


应明确各级信息资源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与职责。

自治区级的信息资源管理部门主要任务是制定基本信息政策,负责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宏观规划和资源配置,制定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发布、交换、服务等管理法规与制度,与有关部门一起确定信息公开和保密的范畴。

协调各领域的信息资源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信息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在自治区宏观规划指导下负责本地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各部门信息提供、交换、共享,确定按什么条件提供共享,共享的范围如何,是该地区对政府跨部门应用信息共享工作负责的责任主体。

全区信息资源的管理由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其职能是全区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与管理,结合电子政务应用系统逐步实现政府信息的跨部门共享。

2.政府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的业务体制
各部门信息中心以及各类信息机构接受同级以上信息资源管理部门的业务领导。

信息资源管理部门与各部门信息中心通过政务信息网络(外网平台、内网平台)互联互通,建立业务协作关系,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
政府信息资源按规划实行集中与分布式相结合的方式建设。

基础性的数据库集中建设,各部门共享;专业业务性的数据库分布建设,各部门按需要有条件共享。

基础数据采集由业务主管部门一家采集提供各部门共享,保证数据源头单一性及数据的准确性。

信息资源共享服务:政府部门内部通过政务内网门户网站及政务外
网门户网站服务。

面向公众的政府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过互联网服务。

㈡信息资源共享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
1.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必要条件。

需要对政府信息资源进行总体梳理和规划,界定政府保密信息、内部共享信息、公共信息的范畴,根据信息的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公开与保密级别,凡不属于保密的都应列在公开的范畴。

建立信息公开责任制。

要把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列入政府部门的职责。

对应在政府部门之间公开的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地公告和发布,以方便其他部门共享。

2.制定《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条例》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界定各级政府信息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以及与各部门信息中心的
分工;
②建立建设国家级基础数据库以及共享该数据库相关各部门的职责
分工制度;
③规范各部门提供共享信息的内容,提供范围、条件;
④信息资源采集、登记注册、加工、储存、交换与发布管理制度;
⑤信息资源交换与服务结算和监督制度;
⑥政府机构信息主管和组织机构设置制度;
㈢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机制
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可按以下原则建立。

⑴足应用需求原则。

调查和分析政府跨部门应用的业务流程,梳理
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换与共享的需求,构建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换框
架,以满足业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归宿。

⑵制度化原则。

要把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换制度化,把为其他部门提
供有关信息列入部门的职责范围,以推动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
换。

⑶分工与合作原则。

建立基础信息资源、专业信息资源的分工合作
原则,相互配合,共建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浪费,从而发
挥出整体效益。

⑷标准化原则。

建立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存储、交换、发布标
准规范,满足信息共享的技术要求。

三、措施与建议
(一)加快制定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政策法规。

重点是《政府信息公开法》、《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条例》;
(二)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

自治区应设立专门部门负责信息资源的管理,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组织体制保障。

(三)明确政府信息资源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与职责。

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体制和共享机制是该部门的法定职责。

(四)以跨部门的电子政务应用带动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

尽快规划与启动几个重点的跨部门的电子政务应用项目,通过跨部门的政府业务系统建设,带动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
(五)加快制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体系。

参考或选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出台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体系。

从技术上解决信息交换与共享问题。

毕力格
2005年11月16日
参考文献:
1.王安耕《国家基础数据库建设》
2.国家信息中心《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研究》
3.北京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
4.关于征求《北京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初稿)的函(2003-11-25)
5.西城区交互式办公系统共享数据协调工作正在进行2003-12-22
6.我市企业基础信息交换试点工作顺利推进2003-12-16
7.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8.中国信息协会《政府信息资源的管理与立法研究》2002年08月12日
9.张守文彭伶《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立法的对策研究》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 2002年8月13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