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初始排污权核算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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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初始排污权核算技术报告

邯郸市中心医院

目录

1总则 (1)

1.1任务由来 (1)

1.2编制依据 (1)

1.3执行标准 (2)

1.4产业政策分析 (2)

2 企业基本概况 (3)

2.1 企业基本信息 (3)

2.2 基本情况及项目组成 (3)

2.3 能源消耗 (4)

3 工艺流程和产污分析 (6)

3.1 工艺流程 (6)

3.2 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统计汇总 (10)

4 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 (11)

4.1 污染防治措施 (11)

4.2 大气污染防治投资估算 (13)

5 初始排污权核算 (14)

5.1排放标准确定 (14)

5.2废水量的确定 (14)

5.3初始排污权的确定 (15)

6 核算结论 (16)

7 附件 (17)

1总则

1.1任务由来

按照《邯郸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按照《河北省初始排污权核算技术报告大纲》自行编制了初始排污权核算技术报告。

1.2编制依据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2)《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3)《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4)《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政府令〔2014〕12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

(6)《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河北省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复函》(财建函〔2011〕21号);

(7)《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环发〔2011〕148号);

(8)《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10号);

(9)《河北省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方案》。

1.3执行标准

本次核算执行标准:

(1)废水:废水排放执行邯郸市南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标准(SO2≤50mg/m3、氮氧化物(以NO2计)≤150mg/m3)。

(3)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场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有关规定。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等措施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4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该医院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本医院不属于《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医院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中区域禁止和淘汰建设医院,也不在该文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内,医院建设符合河北省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医院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 企业基本概况

2.1 企业基本信息

邯郸市中心医院基本信息见表2-1:

表2-1 基本信息一览表

本医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进行,尚未审批。

2.2 基本情况及项目组成

1、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34604m2,总建筑面积82726.8m2。主要建设门诊楼、医技楼、行政楼、宿办楼餐饮楼和配套附属设施,设置病床1369张,门诊量为1000人/d。

2、工程内容

①医院工程内容详见表2-2。

表2-2 工程内容一览表

②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

表2-3 主要设备信息一览表

2.3 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能源为水、电、天然气。

(1)用水:

用水引自邯郸市自来水公司,水质、水量可以满足本工程的用水需求。用水部分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食堂用水、门诊用水及病房用水,总用水量为861.88m3/d。其中:

①生活用水:劳动定员3000人,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T1161.3-2009)生活用水的标准,职工生活用水按40L/人·d计算,生活用水量为120m3/d。

②门诊用水:医院门诊量为1000人/d,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1161-2009),门诊用水定额为20L/人·次,因此门诊用水量为20m3/d。

③病房用水:医院共设病床1369张,邯郸市中心医院属于三级甲等医院,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1161-2009),病床用水定额为650L/床·d,按病床利用率80%计算,因此病房用水量为

711.88m3/d。

④食堂用水:医院餐厅日接待量为1000人,按10L/人·d计算,餐厅用水为10m3/d。

排水: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医疗废水、生活废水和食堂废水。医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废水产生量为585.5m3/d(213709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6m3/d (35040m3/a);食堂废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则废水产生量为8m3/d(2920m3/a)。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汇流送入院内污水处理设施+消毒装置进行预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和邯郸市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最终排入邯郸市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用电:

本项目电源接自邯郸市供电局,可以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

(3)天然气

采用一台6t/h蒸汽锅炉为生产提供热源,年用量天然气105.2万m3,天然气主要组成成分见表2-5。

表2-5 天然气组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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