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系列
河北省职称评审-中小学、卫生系列卷宗封面
(中小学、卫生系列材料装订封面)
单位(章)
姓名
单位性质
事业、公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
单位所在
区域
中学(职业中学)包括城区和县城所在地学校、农村学校;小学、幼儿园包括城区和县城所在地学校、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村小学、教学点;医院包括社区、乡镇、县(市、区)、市、省。
单位类别
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县(市、区)属医院、省、市属医院。
现任资格
XX系列XX专业
资格名称
申报资格
申报系列
(专业)
XX系列XX专业
(小学教师填写一个主要任教学科)
从事专业
小学教师可填写多个任教学科
是否在村小学、教学点连续工作
满10年
是否在农村
中学连续
工作满10年
任教学段
仅限正高级教师填写,分高中、职业中学、初中、小学、幼儿园。
任教学科
仅限正高级教师填写,应与申报专业一致。
教材版本
仅限正高级教师填写,包括“冀教版、人教版”等。
类 别
晋升或转评
是否特殊
人才
是或否通过绿色通道评审
是否破格
申报
是或否
2016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doc
冀职改办字〔2016〕52号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现将《2016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17日2016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2016年工作要点,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2016年工作安排(一)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1、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按照《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7月底前完成岗位聘用工作,8月份全面完成教师过渡和岗位聘用工作总结。
二是做好今年的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工作。
从今年起实行中小学教师“评聘结合”的申报评审制度,启动全省正高级教师的申报推荐及评审。
根据人社部今年给我省下达的207个正高级教师指标,按时完成评审任务并报人社部备案。
省职改办根据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教师总量,按高于指标15%的比例下达申报推荐数量,由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统一掌握使用。
2、卫生技术系列实行考评结合。
从今年开始,按照《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30号)要求,我省卫生技术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综合评价。
凡申报卫生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全省卫生技术系列实践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
3、建立党校系统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
根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9号)文件规定,建立党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委党校组织全省党校系统主系列(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的评审。
省委党校要抓紧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并报省职改办备案后,按规定时间完成建立评委库、组建评委会、评审等各项工作。
4、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
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 (2015)104号 教师
小学、幼儿园教师
全国性业 务竞赛、
评比
一、二、三等奖
全国中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技能大 赛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 外语研究中心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研究中心 国基函[2014]003号 国基函[2014]004号
小学、幼儿园教师 省部级 一、二、三等奖 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
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令[1998]第1号
不分等级
先进班集体奖励(年度先进班集 体的班主任享受厅级德育先进工 作者待遇)
省教育厅
河北省教育厅 冀教政体〔2015〕1号
注:申报评审条件中“破格条件”一项“还需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可破格申报”的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
—7—
必备奖项
系列(专业)名称 级别
突出贡献奖,一 、二、三等奖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5个子项)
省科技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冀 科成市〔2012〕1 号)
一、二、三等奖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 成果奖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办
社科规划办字[1998]1号
特等、一、二、 三等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教育部
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1994年国务 院令第151号)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国家级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国家级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国家级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国家级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省部级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省部级
等次
奖励名称
主办(承办)单位
批准部门及文号
一、二等奖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 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教育部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了时间表 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
施 方案 报 两部 审批 ; 2 0 1 6年 ,完 成 人 强 小 学 、 幼 儿 园和 音 、 体、 美学 科 教 师 在 岗的 中小 学 教 师按 照现 聘 的职 务 等
员过 渡 和首 次评 审 :经过 2年 左右 努
轨。
队伍 建设 所 产生 的示 范带 动和 激 励 作 级 , 直接 过 渡到统 一后 的职 称体 系。 据 了解 , 2 0 0 9年 1月 ,经 国务 院 从 试 点情 况 来看 ,评价 标 ; 隹是 广 常务 会 议 审议 同 意 , 山东 省潍 坊市 、 吉
学教 师进行 了职 称 ( 职务 ) 过 渡。
推 如 何 发 挥 好 政 策 杠杆 的 作 用 , 充 终 身 从 教 ,
分调 动广 大 中小学 教 师的积 极性 ?
中小 学 教 师 中增 设 正 高 级 职 称 ,
是 这次 改 革 的一 大突 破 。教 育部 副部 优 化 教 师资 源 长 刘利 民说 ,要按 照 培养 造 就 教 育 家
力 ,实 现 常态 化评 审 ,新 制 度 完全 入 用 是 巨大 的。 ” 刘利 民表 示 。
新 的职 称 制度 ,将 中学 和 小 学两 大 中小 学教 师最 关心 的 问题 。在 评 价 林 省松 原市 和 陕西省 宝 鸡市 开 展 了 中
个 教 师职 务 ( 职称 ) 系列 合 一 , 最 高 职 标 ; 隹和评 价 机 制 方面 , 如何 克 服 “ 论 资 小 学教 师职称 制度 改革 试点 。2 0 1 1年
共 同召 开深 化 中小学 教 师职 称 制度 改
间表 : 2 0 1 5年 1 2月底 前 , 各 省 改革 实
2016年度获得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名单
黄文华
西区沙朗小学
小学科学高级教师
171
杨乾运
石岐中学
初中数学高级教师
172
韩毅
石岐中学
初中心理健康教育高级教师
173
尹程
石岐张溪郑二小学
小学英语高级教师
174
戴织
石岐张溪郑二小学
小学数学高级教师
175
刘敏丽
石岐杨仙逸小学
小学语文高级教师
176
王春云
石岐杨仙逸小学
小学数学高级教师
177
李爱玲
石岐杨仙逸小学
初中英语高级教师
29
黄靖中
中山市实验中学
高中语文高级教师
30
陆文芳
中山市实验中学
高中语文高级教师
31
吴林涛
中山市实验中学
高中语文高级教师
32
杨朝钢
中山市实验中学
高中数学高级教师
33
丁进
中山市实验中学
高中物理高级教师
34
谢良梅
中山市实验中学
高中历史高级教师
35
郑燕子
中山市实验中学
高中历史高级教师
36
梁艺娟
94
刘利娟
中山市港口中学
初中语文高级教师
95
赖宙
中山市港口中学
初中数学高级教师
96
王爱武
中山市阜沙镇阜沙中心小学
小学语文高级教师
97
黄蓉
中山市东升镇裕民小学
小学英语高级教师
98
谢礼通
中山市东升镇旭日初级中学
初中语文高级教师
99
丁菊兰
中山市东升镇旭日初级中学
初中语文高级教师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
日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点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健全制度体系1、改革原中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5 陈莉双 女 株洲市第二中学 26 张葵 女 株洲市第一中学 27 施联华 女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系统十九中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外语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技术(信息 技术)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数学
高中 高中 初中
外语 技术(信息技
术) 数学
教师 教师 教师
株洲市 株洲市 株洲市
28 阮干峰 男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系统五中
18 肖万祥 男 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19 夏育华 男 长沙市望城区第一中学 20 龙继红 女 长沙市芙蓉区大同小学 21 刘芳兰 女 长沙市实验小学 22 陈祖云 男 茶陵县第一中学 23 刘伟 男 攸县一中 24 徐政良 男 株洲市第八中学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语文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生物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物理
初中
物理
教师 株洲市
29 杨丽霞 女 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十六中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生物
初中
生物
教师 株洲市
30 黄志红 男 韶山市实验学校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物理
初中
物理
教师 湘潭市
31 陶继本 男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子弟中学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外语
高中
外语
教师 湘潭市
32 李新毅 男 湘潭县一中
53 黄荣新 男 武冈市第一中学 54 王有光 男 邵阳市洞口县石江中学 55 贺春晖 男 隆回县万和实验学校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物理 数学 化学
高中 初中 高中
物理 数学 化学
教师
校长(初 中)
校长(高 中)
邵阳市 邵阳市 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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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正高级教师须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1.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一个月;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2.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作用,任教以来有5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教书育人成果突出;3.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特别显著。
2016年教师职称评定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最新消息
2016年教师职称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最新消息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
按照国家规定,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影响了很多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以及国民整体素质教育的高度。
一、旧有的职称设置: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
)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
二、新规定下的职称设置如下:这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申报条件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历标准(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河北省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比例表副高30%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比例表副高30% 职称比例是5%到7%。
中小学高级教师应该是5%~7%,中职控制在45%,初职50%。
职称比例意思是高级老师不能超过学校编制的比例。
第一:通过统计人数,看看未评上高级和中级的还有多少教师。
实际这个不用统计,各校都有很多很多。
目前高级职称每个学校基本是5%的比例,中级最多30%,剩余的大部分老师是评不上的。
有的是因为没指标,有的是因为条件不达标,总之,各校都不少。
第二:未来,职称评审要么放开指标限制,要么放宽条件限制。
老师们现在评不上高级中级职称,无非两个原因:
1、学校没指标。
不管你多么优秀,学校职称比例达到了,上级便不再发指标,就算你再优秀,也没资格评。
2、评职称条件太苛刻,老师们大部分达不到要求。
现在评职称有荣誉要求、课题要求、优质课要求。
很多年龄大的老师根本不具备竞争能力,怎么取得这些证书?比如优质课赛讲,有的老师已经50多岁了,怎么竞争?还有课题,各校也有指标限制,老师们想都评上,怎么可能?荣誉更是,就算一个一个老师挨,也得几十年。
很多条件,不是老师们不竞争,而是就算竞争,多少年也挨不
上。
所以要想让大部分老师都能评上职称,只有两条路,要么放开指标限制,要么放宽条件限制。
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的基本条件
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的基本条件一、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的基本条件(一)晋升小学二级教师的基本条件1、学历、资历条件(1)普通院校毕业的学历晋升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满1年,可晋升小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后取学历晋升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满1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从取得学历前连续计算),可晋升小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女50周岁,男55周岁可免试)(二)晋升小学一级教师的基本条件1、学历、资历条件(1)普通院校毕业的学历晋升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满5年,任小学二级教师满4年;或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晋升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大毕业生不属于后取学历的,参照普通院校毕业生的晋升条件执行。
(2)后取学历晋升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小学二级教师资格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小学二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小学二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可晋升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从取得学历前连续计算)2、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女50周岁,男55周岁可免试)(三)晋升小学高级教师的基本条件1、学历、资历条件(1)普通院校毕业的学历晋升小学高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6年以上。
(2)后取学历晋升小学高级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6年以上。
最新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必备奖项)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部级
省部级
省部级 省部级 省部级 省部级 省部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一、二、三等奖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 成果奖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办
社科规划办字[1998]1号
特等、一、二、 三等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教育部
1994年3月14日国务院令第151号发布《教学 成果奖励条例》
河北省人民政府[2005]第8号令
一、二、三等奖 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省政府授权省社科联承 河北省人民政府[2005]第8号令关于修改《
办
河北省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的决定
一、二、三等奖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 果奖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省委办公厅(冀办字[1996]98号)冀职改办 字[2013]48号
社科规划办字[1998]1号
特等、一、二、 三等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教育部
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1994年国务 院令第151号)
最高奖,一、二 等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5个子项)
科技部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根据 国办发 [1999]67号 科技部《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 革方案》修订
不分等次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 ”奖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 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
一、二等奖
果奖(科学技术)(包括自然科 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 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15]1号)
不分等次
步奖和专利奖) 河北省社会科学特别奖
省政府授权省社科联承 办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研究细则(2016年修订)
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一个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第三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单位)应及时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继续教育合格学分。
按所申报职称的履职年限最低要求计算:申报二级教师,专科学历者1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15个学分;申报一级教师,硕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本科、专科学历者2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25个学分;申报高级教师,博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其他学历人员25个学分。
按相关规定,女满50周岁、男满55周岁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履现职期间取得上一层次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免继续教育,未毕业的,提供相关考试成绩,每学年按5个学分计算;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按5个学分计算。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务评审条件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高级教师须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后,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河北省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河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河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出生
年月
民族
政治
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行政
职务
职称
聘任
时间
最高学历
岗位
学历
毕业学校及专业
学段
学科
社会兼职
骨干证书编号
备注
邢台市第八中学
刘伟芳
女
198201
汉
党员
200308
中学二级
200611
本科
本科
河北师范大学 英语本科
初中
英语
GPHEB11YCJJW33982
国家级
填写说明
1.日期栏:输入6位数,如1960年1月,录入为196001;
2.学历栏:一律填研究生、本科、专科、双专科、中专等;
3.职称栏:填中学高级、小教高级、高级讲师;
4.备注栏内注明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级别(国家级或省级);
5.学段分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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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正高级都是须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1.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一个月;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2.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作用,任教以来有5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教书育人成果突出;3.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特别显著。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职业中学教师参加或作为指导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部署或举办的教学比赛、专业技能比赛等活动不少于2次,并取得优异成绩;4.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5.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1.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校(园)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2.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作用,任教以来有5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教书育人成果突出;3.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特别显著。
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4.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5.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三)教学研究机构人员:1.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培养、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使他们成为当地的教学骨干。
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2.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执教县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3.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掌握学科(或专业)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对解决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见解,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应用,对提高本地区教育教学质量作出显著贡献。
六、业绩成果条件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分别具备下列条件:(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二)职业中学教师任教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专业课教师主持推广、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处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提出创见性的建议被采纳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的影响,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三)教学研究机构人员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主持并完成1项以上省级和1项以上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七、论文、论著条件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以上,并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三)参加全国、省级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含教科书、电子音像教材、教师参考资料等)的编写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一)获国家级专业奖励或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
九、附则(一)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评审条件参照教学研究机构人员条件执行。
(二)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三)听课、评课须附听课、评课记录和相关材料。
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
(四)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主任工作须附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等。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须附青年教师获奖证书及经学校验证的辅导青年教师的过程性材料。
(六)省部级以上专业奖励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奖、省科学技术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社科基金成果奖。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
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省级荣誉称号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省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政府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政府荣誉称号。
如:省模范教师、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等。
(七)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直属相关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教育规划、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和手段研究、教育技术研究、多种教学媒体综合运用研究、发展性课堂教学手段研究、现代教学技艺运用研究等课题。
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提交课题时需同时提供申报书、结题报告与结题证书。
(八)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具有统一的ISSN刊号和CN刊号。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内刊、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
教师撰写的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教研员撰写的论文要有创新,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著作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
应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
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作品集、习题集、普通工具书等不视为学术专著。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高级教师须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后,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够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3.主持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本学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