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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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

4.2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5、职责

5.1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5.1.1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1.2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5.1.3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2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

5.2.1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

5.2.2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2.4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2.5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3审批人员的职责

5.3.1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3.2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

5.3.3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

5.3.4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

5.4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5.4.1经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4.2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为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安全员,四级为公司分管作业部门的领导和安全部负责人。

5.4.3安全部人员、危险作业属地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干部和安全员应当对各级危险作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5.5.1对危险作业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5.5.2从人、物、环境、管理方面全面辨识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在危险作业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全部参与危险作业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5.5.3在危险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6.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7.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危险作业区域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8.6必须在危险作业现场值守,不经上级批准落实代理人员,不得离开。

5.9.7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指定人员,二级为部门(车间)分管干部指定人员,三级为部门(车间)分管干部,四级为部门负责人。

5.6监护人员的职责

5.6.1对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6.2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5.6.3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5.6.4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危险作业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5.6.5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所监护的危险作业的工艺流程、危险危害因素,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5.7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

5.7.1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对作业现场和防护措施进行安全确认,正确使用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5.7.2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等人员,不准进行危险作业。

5.7.3遵守所从事的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7.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5.7.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

5.7.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5.8外委危险作业相关职责

外委危险作业管理要纳入公司危险作业管理体系,属地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明确甲方的审批人、监督检查人和现场负责人。属地部门、主管部门、安全部门都要行使监管责任,督促外委单位完善管理,监督外委单位落实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方案,有制止和纠正外委单位“三违”行为权力,有处罚和责令停工整改权力。

5.9其他人员职责

公司各级、各部门、人员有权随时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作业

6.1危险作业范围

6.1.1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6.1.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1.3 高处作业。

6.1.4 大型吊装作业。

6.1.5 预热器清堵作业。

6.1.6 篦冷机清大块作业。

6.1.7 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

6.1.8 交叉作业。

6.1.9 高温作业。

6.2 所有危险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6.3所有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危险作业前未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的,严禁进行危险作业。一个项目有多种危险作业的,必须分别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

6.4《危险作业审批表》

6.4.1《危险作业审批表》主要内容。

(1)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3)需通知作业相关联的部门。

(4)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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