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教师“批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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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教师“批评权”需要回归8月23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读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时指出,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的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规定》第十六条已明确:“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据8月24日新华网)
尊师重教是育人底线
邱华玲在教育部这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涉及若干内容,并不仅仅是“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是看看新闻报道,却多是把“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做成新闻标题,而在网上,网友议论也大都集中于此。想想也真有意思,批评学生的权利不知道何时旁落了,现在竟需要教育部郑重其事地来“授予”———怪不得这个怪怪的话题这么引人关注。
我是一名老教师,对“批评”学生背后的教育扭曲深有感受,手边就有两个例子。第一件事是,某校任教的朋友期末监考,有学生作弊,对她的提醒置若罔闻,再次告诫时,竟然遭破口大骂:“×婆娘!”当下险些气晕。后来终因太憋气,找机会调了工作。这第二件事呢,就是我本人。也是为了制止开考时学生旁若无人地进出教室打手机,换来污言秽语一阵狂骂和威胁,还挨了两脚乱踢。教师有没有“批评”的权力?看看这样的乱象就可见一斑了。
从教育部重新“授予”教师适度批评的权力,可以看出校园中师生关系已经很有些不正常。虽然教师对学生体罚的消息也时有耳闻,
但更多的情形则是,尊师重教的传统已经严重受损,师道已经跌落尘埃。不但教师怕学生,学校也怕学生,千叮万嘱不能和学生发生冲突。怕什么?怕引来家长惹麻烦;怕引来新闻媒体炒作的“标题党”;怕学生精神脆弱走极端;怕影响学校声誉……
好些学校更“与时俱进”,推行模式化教学管理,将教师的课酬收入与学生给教师打分加以比例化。你如果敢于严格教学敢于“批评”学生,就可能在学生打分时招致较大比例刷“〇”———辛苦一个学期,到头来敬陪末席,是啥滋味?
如此,还敢行使“批评”权吗?为数不少的教师选择“惹不起还躲不起”,而个别教师为求好评,便一味迎合学生。
不加管束和放纵,应付和讨好,最后,吃亏的还是学生。在浅近的功利之风浸染之下,许多学校“学店”色彩浓厚起来,“育人”渐渐被空壳化,这样造出“娇”和“骄”的学生,经不起挫折,容易走极端,很难适应就业环境;而因为若干教师的不想管“闲事”,也使一心向学的学生苗子失去了更好的成长环境。
最近有学者议论说,道义的沦陷是最可忧虑的,它将拖累整个社会文明的进程。就“尊师重教”而言,本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好传统,“文革”时却陷入万劫不复。后来拨乱反正,师道渐渐恢复一些尊严,却又在拜金狂潮中弄得灰头土脸,再次“名不正言不顺”起来。现在,教育部显然已经察觉到正常的秩序(教学的、道德的、逻辑的,等等)的重要性,把学校“育人”的工作加以凸显,设立必要制度加以支持,这当然是好事情。在称庆之余,我还想说的是,“批评”权大概不能
只限于班主任,教师当然也不能只限于中小学,因为,教书育人贯穿整个学校教育全过程,尊师重教也是澄清校园风气进而净化社会风气之必需。
传道授业育人,尊师重教是底线。从这一点讲,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还应该再向前迈一大步。
教书育人,先摆正师生关系
张贵峰在这个权利日益受重视的时代,照理,明确并强调一项权利应该是一件让人感到欣慰的事情,但教师“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的郑重表述,却引发笔者深思———难道批评学生,不是教育天然应有的常识性内容,也不是教师不言而喻具有的权利吗?在“科教兴国”、“振兴教育”多年之后的今天,如此天然常识、不言而喻的教育内容,还要再次专门拿出来“明确”,令人震动———在这之前,这一项竟然是有不同理解的?!先贤尝言:“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很难想象,如果教师失去批评教育学生的起码权利,“长善而救其失”的基本教育功能如何发挥?而如果教师在学生面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动辄这“不敢”那“不敢”,“教书育人”又将如何实现?
然而,不得不承认,“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确乎又是眼下相当普遍的社会现实。印证于此的极端事例近年来可谓不绝于耳。如去年6月,在安徽省长丰县吴店中学发生的著名的“杨不管”事件———两名学生在上课时打架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
经贵未及时加以制止,而事件的背景是,此前不久该校一名学生曾用菜刀砍断班主任的4根手指。
“师道尊严”的沦丧以及由此而来的“不敢管学生”局面的酿成,责任究竟在谁?简单地在师生当事人双方寻找答案显然是徒劳的———严格地说,两者其实都是最终不幸的受害者,教师因此丧失了起码的师道尊严、体面,以及基本的施教权利的保障,学生同样因此丧失与教师形成
良好互动并接受充裕宽松教育的权利。
因为支撑在当前趋于逼仄、紧张、对立的师生关系背后的,实际上是整个深度异化质变的教育体制环境本身———比如深度应试化、商业化的教育评价体制,深度权力化、政绩化的教育管理体制。
在这样的体制大环境下,教师和学生实际上都是被无奈操作下的受损者,师生之间原本融洽和谐、充满伦理温情的“教学相长”式教育关系,不得不因此蜕变成一种极为简单功利、相互利用的关系———以考试分数为最终载体和目的的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关系和权力从属关系。显然,如此扭曲异化的师生关系,既非学生所愿,亦非教师所愿,更非教育本身所愿。这正如在医疗卫生领域,医患关系的紧张、“医闹”现象频仍,其实同样既非患者所愿,也非医生所愿,更非医疗卫生本身所愿。
均非大家所愿的事情、局面,偏偏出现了,并且是一再出现。这只能说明,眼下我们所须需明确、进而给予根本性修补改造的,实乃整个相关领域内的制度本身。
当然,我们也传颂过好些尊师爱生的动人故事,但这些故事的更深的内涵,早已远远超过“批评权”底线的纠缠。在这些故事里边,我们能够发掘出的有意味的内容,恰恰皆符合教育的本原———正常的“师之道”与“学之道”。这样的亮点,正好给人们提供了反思的另一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