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脱贫攻坚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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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脱贫攻坚工作手册
目录
1、2015年苏北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内涵
2、苏北全面小康建设“六大行动”
3、推进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四个四”
4、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
5、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定位
6、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
7、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工作方针
8、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基本原则
9、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主要措施
10、新一轮帮扶工作三个“全覆盖”
11、低收入人口增收任务“三有、三保障”
12、经济薄弱村筛选三项参考标准
13、经济薄弱村至2015年全面实现新“八有”目标
14、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考核目标
15、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
16、大力发展“五型”村级集体经济
17、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四项机制”
18、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19、农村低保标准增长机制
20、“五方挂钩”帮扶机制
21、“五个一”到村到户工作机制
22、苏北发展四项转移
23、实施重点扶贫六个片区
24、全省脱贫奔小康工程相关政策
25、泗洪县挂钩结对帮扶救助一览表
26、2012年度机关结对帮扶任务分解表
27、苏南示范村挂钩帮扶泗洪县经济薄弱村一览表
2015年苏北全面建成更高水平
小康社会目标内涵
一是以县为单位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指标;
二是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东部沿海省份平均水平;
三是人均年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苏北全面小康建设“六大行动”
一、新型工业化提速行动;
二、农业现代化推进行动;
三、城乡发展一体化行动;
四、南北合作共建行动;
五、民生幸福工程推进行动;
六、新一轮扶贫开发行动。
推进新一轮
农村扶贫开发“四个四”
扶贫标准提高到4000元(无论是苏北、苏中还是苏南,都要明确扶贫标准,确定帮扶对象);
用4年时间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2012-2015年);
全省400万左右低收入人口到2015年底基本达到省定脱贫目标;
帮扶工作“四个到”(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扶贫标准,加大综合投入力度,把加快低收入农户增收作为中心任务,深化和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工作格局,深化和完善“五方挂钩”和“五个一”帮扶机制,深化和完善发展生产、促进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更加注重转变发展方式,更加注重人力资源开发,更加注重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推进经济薄弱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定位
全省扶贫开发已经从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为主转到巩固脱贫成果、提高发展能力、减少相对贫困、促进全面小康的新阶段。
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
从2012年起,组织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到2015年列入帮扶对象的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或当地扶贫标准,帮扶对象稳定实现温饱有余,并基本达到宽裕程度,部分达到小康水平。低收入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市、县(市、区)确定的经济薄弱村全面实现新“八有”目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
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工作方针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奔小康的重要途径,不断提高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加转移性收入作为脱贫奔小康的重要措施,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的基本原则
党政主导,分级负责;
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创新机制,增强活力;
部门联动,合力推进。
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主要措施
发展特色产业;
促进创业就业;
发展集体经济;
提高保障标准;
拓展“五方挂钩”;
整合社会资源。
新一轮帮扶工作三个“全覆盖”
落实市县确定的经济薄弱村与挂钩帮扶单位全覆盖;
落实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与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全覆盖;
落实帮扶措施全覆盖。
低收入人口增收任务
“三有、三保障”
到2015年,纳入扶贫开发对象的农户,全面实现1户至少有1项增收项目,或1户至少有1人实现非农产业稳定就业,参加1个新型农民合作组织。
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经济薄弱村筛选三项参考标准
苏北地区:
一、与新“八有”目标差距较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低于10万元;
二、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以下农户比重大于15%;
三、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以县为单位确定的经济薄弱村数量不超过当地行政村总数的20%。
苏中、苏南地区:
按照当地确定的扶贫标准参照上述指标筛选经济薄弱村。
经济薄弱村至2015年
全面实现新“八有”目标
有群众拥护的“双强班子”;
有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
有高产高效的农业设施;
有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
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
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
有健康向上的文明村风;
有村容整洁的居住环境。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考核目标
2012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村级集体年收入分别达到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015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经济薄弱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分别达到70万元、30万元、15万元以上。
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
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