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沉降允许值
建筑沉降标准
建筑沉降标准
建筑沉降是指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地面沉降现象。
为了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建筑沉降标准。
在中国,建筑沉降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地下管线沉降标准:根据地下管线的类型和功能,例如给水、排水、燃气等,制定了相应的管线沉降标准。
一般来说,给水和排水管道的沉降限值为5mm;燃气管道的沉降限值为3mm。
2. 地基沉降标准:地基沉降是建筑物沉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地基的不同类型,制定了相应的地基沉降标准。
例如,浅层地基的沉降限值为20mm;深层地基的沉降限值为40mm。
3. 建筑物沉降标准:建筑物的沉降限值是指建筑物沉降后对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的影响程度。
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高度等因素,制定了相应的建筑物沉降标准。
一般来说,住宅建筑的沉降限值为10mm;高层建筑的沉降限值为15mm。
这些标准一般是基于国内外相关研究和实践经验制定的,旨在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同时也可以作为建筑工程监测和评价的依据。
建筑师和工程师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评估和控制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混凝土地基基础沉降标准
混凝土地基基础沉降标准一、前言混凝土地基基础沉降标准是指基于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对混凝土地基基础在使用过程中允许出现的沉降情况进行规范和限制的标准。
混凝土地基基础在使用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定的沉降,但若沉降过大,则会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安全性以及美观度等方面,因此有必要对混凝土地基基础沉降进行规范。
二、标准制定依据1.《建筑工程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2.《地基基础验收规范》(GB 50202-2011);3.《建筑工程地基处理与加固技术规范》(JGJ 94-2008);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6.《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GJ 150-2013)。
三、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混凝土地基基础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
四、术语和定义1.混凝土地基基础:指直接承受建筑物荷载的混凝土结构体系,包括地基、基础、柱、墙、梁、板等构件;2.沉降:指地面或建筑物沿垂直方向下降的变形;3.允许沉降:指混凝土地基基础在使用过程中所允许的最大沉降量;4.累积沉降:指混凝土地基基础在使用过程中所经历的总沉降量。
五、标准内容1.沉降限值(1)混凝土地基基础允许沉降限值应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用途进行规定,其数值应符合《建筑工程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中有关规定。
(2)对于长期荷载作用下的混凝土地基基础,应按《建筑工程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中的要求进行计算,并在设计中考虑地基基础的等效沉降。
2.沉降控制(1)混凝土地基基础沉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监测,监测时间应根据工程施工周期和使用性质确定。
(2)当沉降超出允许沉降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以防建筑物出现倾斜、开裂等安全问题。
3.沉降预测(1)应在设计中进行沉降预测,预测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荷载特征、地基基础形式、土层厚度、土层性质等因素综合考虑。
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
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引言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是指在建筑工程中,针对地基沉降问题所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也是为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详细介绍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的意义地基沉降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问题之一,如果地基沉降过大,建筑物会出现倾斜、裂缝等安全隐患,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稳定性。
因此,建筑工程中对混凝土地基沉降度进行控制和标准化是非常必要的。
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的制定,可以保证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地基沉降过大而导致建筑物出现倾斜、裂缝等问题。
此外,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还可以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效率,为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二、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的制定依据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1.国家相关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等。
2.建筑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根据地基类型、荷载大小等因素进行制定。
3.工程技术经验:根据历史工程经验,总结出一些可行的标准和方法,为制定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三、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的分类根据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的不同目的和要求,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建筑物沉降限值标准:根据建筑物的类型、用途等因素制定的一系列沉降限值标准,以保证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地基沉降监测标准:对于一些特殊的建筑工程,需要对地基的沉降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因此,制定地基沉降监测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3.地基处理标准:对于一些地基沉降过大的情况,需要进行地基处理,以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因此,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中也包括了地基处理标准。
四、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的具体要求混凝土地基沉降度标准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物沉降限值标准要求:建筑物沉降限值标准是指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所允许的最大沉降量。
房屋沉降允许范围
房屋沉降允许范围
房屋沉降是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房屋根基发生变形或沉降,结果导致房屋下部结构发生损坏,因而严重影响房屋耐久性。
工程规范中对房屋沉降允许范围有明确规定:
(1)一般地基地面沉降允许范围:低于1/1000允许,超过1/1000需改正;
(2)深基础沉降允许范围:低于1/500允许,超过1/500需改正;
(3)高负荷沉降允许范围:低于1/200允许,超过1/200需改正;
(4)特高负荷沉降允许范围:低于1/100允许,超过1/100需
改正。
除此之外,有关部门还制定了其他更严格的规定,例如南京市建筑局对深基础沉降实行更严格的控制,允许范围为低于1/1000允许,超过1/1000需改正。
对于符合允许沉降范围的房屋,建设单位应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加强工程设计,示范施工,控制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沉降量,以及进行重力桩桩基加筋等技术措施,减少沉降量,从而降低未来沉降变形对房屋安全性的影响。
此外,建设单位应根据当地地质特征,采用专业技术手段,进行现场地基地面沉降测量监测,开展地基地面沉降的分析,及时发现超出允许范围的沉降,确定原因,改正沉降,保证房屋安全可靠。
总之,对于房屋沉降,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规定的“房屋沉降允许范围”,充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沉降控制,确保房屋安全性。
基础允许沉降值
基础允许沉降值编辑词条发表评论(0)一、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原因:1、地质条件。
土层极其软弱会引起地基较大的沉降和差异沉降;土层不均匀,压缩模量差异较大,会引起地基较大的不均匀沉降。
2、上部结构荷载的不均匀。
建筑物结构布置不合理3、邻近建筑物的影响(建筑物的一侧有较大的附加应力)。
4、其他原因:(建筑物一侧大面积堆载或深基坑开挖;湿陷性土浸水湿陷;膨胀土的浸水、失水冻胀与融陷;局部地质缺陷:溶洞、土洞、古坟墓二、防止不均匀沉降的建筑措施:(1)建筑物体型力求简单(2)控制长高比(3)合理布置纵横墙(4)相邻建筑物距离(5)设置沉降缝,控制调整各部分标高三、防止不均匀沉降的结构措施(1)减轻建筑物自重:轻质高强,轻型结构(2)减少、调整基底的附加压力(地下室、空心合壳体基础、架空地板···)(3)增加基础刚度(4)采用对不均匀沉降不敏感的结构(5)设置圈梁(6)调整改变基础尺寸,使形心与重心重合四、防止不均匀沉降的施工措施(1)施工:先高重,后低轻;(2)施工开挖、排水、堆载预压;(3)保护坑底原状土结构:灵敏度高粘性土(4)沉桩、降水、开挖不良影响。
五、允许沉降值1.中、低压缩性土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邻桩基的沉降差(1)框架结构0.002L(L为相临柱基的中心距离MM)(2)砖石墙填充的边排柱0.0007L(3)当不均匀沉降时不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0.005L2.高压缩性土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邻桩基的沉降差(1)框架结构0.003L(L为相临柱基的中心距离MM)(2)砖石墙填充的边排柱0.001L(3)当不均匀沉降时不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0.005L3.单层排架结构(柱距为6米)柱基的沉降量(MM)中、低压缩/考试大/性土:(120)高压缩性土:2004.高结构基础的沉降量(MM)中、低压缩性土:H0≤100 (200)100200≤H0≤250 (200)高压缩性土:H0≤100 400100200≤H0≤250 200H0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
基础允许沉降值
基础允许沉降值编辑词条发表评论(0)一、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原因:1、地质条件。
土层极其软弱会引起地基较大的沉降和差异沉降;土层不均匀,压缩模量差异较大,会引起地基较大的不均匀沉降。
2、上部结构荷载的不均匀。
建筑物结构布置不合理3、邻近建筑物的影响(建筑物的一侧有较大的附加应力)。
4、其他原因:(建筑物一侧大面积堆载或深基坑开挖;湿陷性土浸水湿陷;膨胀土的浸水、失水冻胀与融陷;局部地质缺陷:溶洞、土洞、古坟墓二、防止不均匀沉降的建筑措施:(1)建筑物体型力求简单(2)控制长高比(3)合理布置纵横墙(4)相邻建筑物距离(5)设置沉降缝,控制调整各部分标高三、防止不均匀沉降的结构措施(1)减轻建筑物自重:轻质高强,轻型结构(2)减少、调整基底的附加压力(地下室、空心合壳体基础、架空地板···)(3)增加基础刚度(4)采用对不均匀沉降不敏感的结构(5)设置圈梁(6)调整改变基础尺寸,使形心与重心重合四、防止不均匀沉降的施工措施(1)施工:先高重,后低轻;(2)施工开挖、排水、堆载预压;(3)保护坑底原状土结构:灵敏度高粘性土(4)沉桩、降水、开挖不良影响。
五、允许沉降值1.中、低压缩性土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邻桩基的沉降差(1)框架结构0.002L(L为相临柱基的中心距离MM)(2)砖石墙填充的边排柱0.0007L(3)当不均匀沉降时不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0.005L2.高压缩性土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邻桩基的沉降差(1)框架结构0.003L(L为相临柱基的中心距离MM)(2)砖石墙填充的边排柱0.001L(3)当不均匀沉降时不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0.005L3.单层排架结构(柱距为6米)柱基的沉降量(MM)中、低压缩/考试大/性土:(120)高压缩性土:2004.高结构基础的沉降量(MM)中、低压缩性土:H0≤100 (200)100200≤H0≤250 (200)高压缩性土:H0≤100 400100200≤H0≤250 200H0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幸福,时时刻刻围绕在你身旁。
筏板沉降限值
筏板沉降限值
一、引言
筏板沉降限值是指在建筑物的地基工程中,为了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
和安全性,规定了筏板沉降的最大限值。
本文将从筏板沉降的定义、
影响因素、限值规定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筏板沉降的定义
筏板是指在地基上铺设的一层钢筋混凝土板,其作用是分散建筑物的
荷载,减小地基沉降。
筏板沉降是指筏板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荷载作用
而发生的下沉变形。
三、影响因素
1.地基土的性质:地基土的承载力和变形特性是影响筏板沉降的主要因素。
土壤的类型、密实度、含水量等都会对筏板沉降产生影响。
2.建筑物的荷载:建筑物的荷载是筏板沉降的主要原因。
建筑物的重量、使用功能、人流等都会对筏板沉降产生影响。
3.地下水位:地下水位的高低也会对筏板沉降产生影响。
当地下水位较高时,土壤的承载力会降低,从而导致筏板沉降加剧。
四、限值规定
为了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国家对筏板沉降的限值进行了规定。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筏板沉降限值应满足以下
条件:
1.筏板沉降量不应超过建筑物的允许沉降量。
2.筏板沉降量不应超过地基土的承载力。
3.筏板沉降量不应超过建筑物的变形限值。
五、结论
筏板沉降是建筑地基工程中的重要问题,其影响因素复杂,限值规定
也十分严格。
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设计和施工,
以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六、致读者
建筑地基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探索。
希望本文能够对读者有所启发,为建筑地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一
些参考。
建筑相关变形允许值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5. 3. 2地基变形特征可分为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局部倾斜5 . 3. 3在计算地基变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由于建筑地基不均匀、荷载差异很大、体型复杂等因素引起的地基变形,对于砌体承重结构应由局部倾斜值控制;对于框架结构和单层排架结构应由相邻柱基的沉降差控制;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应由倾斜值控制;必要时尚应控制平均沉降量。
2在必要情况下,需要分别预估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基变形值,以便预留建筑物有关部分之间的净空,选择连接方法和施工顺序。
条文说明一般多层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完成的沉降量,对于碎石或砂土可认为其最终沉降量已完成80%以上,对于其它低压缩性土可认为已完成最终沉降量的50%〜80%,对于中压缩性土可认为已完成20%〜50%,对于高压缩性土可认为已完成5%〜20%。
5. 3. 4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按表 5.3.4规定采用。
对表中未包括的建筑物,其地基变形允注:12有括号者仅适用于中压缩性土;3L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mm);Hg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m);4倾斜指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5局部倾斜指砌体承重结构沿纵向6m~10m内基础两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软弱地基7.3.2选用沉降缝应有足够的宽度,沉降缝宽度可按表733相邻建筑物基础间的净距,可按表7.3.3选用表7.3.3相邻建筑物基础间的净距(m)注:3表中上为建鋭物长度或沅隣避片二:电元崔度(mh搦为口基瑚底面标高算起的建筑物高度(mh2当鼓彩电建钦忙长高比・其简净距可适当编小.桩基础沉降不得超过建筑物的沉降允许值,应符合本规范表 5.3.4规定上海市《基坑工程技术规范》根据基坑周围环境的重要性程度及其与基坑的距离,提出了基坑变形设计控制指标(如表25所示)表25基坑变形设计控制指标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实施手册144基坑报警值(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该规范对监控报警值的规定,见表2-1-15墓坑变矗监控值« 2U-15屋低注:X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彳2)开挖探度大于10m>阴与邻近廳筑物•重耍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棵度以内的堆坑.2.三缴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Fh且周厲环境无轻樹烫求时的墓坑。
基坑 地表沉降控制值
基坑地表沉降控制值英文回答:Ground Surface Settlement Control Values for Excavation Pits.The control values for ground surface settlement in excavation pits are determined by various factors,including soil conditions, excavation depth, groundwater level, and nearby structures. The purpose of controlling ground surface settlement is to minimize potential damage to adjacent buildings, utilities, and infrastructure.Factors Affecting Ground Surface Settlement.Soil conditions: The type and density of the soil significantly influence ground surface settlement. Loose, sandy soils are more prone to settlement than dense, cohesive soils.Excavation depth: The deeper the excavation, the greater the potential for ground surface settlement.Groundwater level: High groundwater levels can contribute to soil instability and settlement.Nearby structures: The presence of adjacent buildings or other structures can constrain the amount of allowable settlement.Control Values for Ground Surface Settlement.The allowable ground surface settlement is typically expressed as a percentage of the excavation depth. Common control values include:For excavations less than 3 meters deep: 0.5% to 1% of the excavation depth.For excavations between 3 and 6 meters deep: 0.25% to 0.5% of the excavation depth.For excavations deeper than 6 meters: 0.1% to 0.25% of the excavation depth.Methods to Control Ground Surface Settlement.Various methods can be employed to control ground surface settlement, including:Dewatering: Lowering the groundwater level can reduce soil instability and settlement.Soil compaction: Compacting the soil around the excavation pit can increase its density and reduce settlement.Ground improvement techniques: Methods such as jet grouting or soil nailing can strengthen the soil and minimize settlement.Monitoring and mitigation: Continuous monitoring of ground surface settlement allows for timely adjustments to control measures if necessary.中文回答:基坑地表沉降控制值。
现有相关标准规范的沉降控制及稳定判定标准
现有相关标准的沉降控制及稳定判定标准如表7.3.5所示。
表中所列标准对沉降变形的控制及稳定判定,主要采用的是总沉降量、差异沉降、沉降速率等指标。
表7.3.5 现有相关标准规范的沉降控制及稳定判定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条目相关规定或建议简述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5.5.5条建筑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当最后100 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 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2)5.3.4条根据不同建筑物的变形特征和地基土类别不同确定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
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7.6.9条路面铺筑时,推算的工后沉降量小于设计容许值,同时要求连续2个月观测的沉降量每月不超过5 mm。
4《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7.6.2条Ⅰ级铁路不应大于20 cm,路桥过渡段不应大于10 cm,沉降速率均不应大于5 cm/年;Ⅱ级铁路不应大于30 cm。
5《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 号)4.4.3条路基的工后沉降量一般地段不应大于15 cm,年沉降速率应小于4 cm,桥台台尾过渡段不应大于8 cm。
6《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6.1.1条竣工后的坝顶沉降量不宜大于坝高的1%。
对于特殊土的坝基允许总沉降量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7《民用机场岩土工程设计规范》(MH/T 5027-2013)4.2.1条飞行区道面影响区的工后沉降:跑道为0.2~0.3 m,滑行道0.3~0.4 m,机坪0.3~0.4 m;工后差异沉降:跑道沿纵向1.0‰~1.5‰,滑行道沿纵向1.5‰~2.0‰,机坪沿排水方向1.5‰~2.0‰。
飞行区土面区:应满足排水、管线和建筑等设施的使用要求。
混凝土地基沉降限制标准
混凝土地基沉降限制标准一、引言混凝土地基沉降限制标准是为了控制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地基沉降而产生的不稳定因素,从而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耐久性。
本文将从地基沉降的原因、分类、影响因素、评价标准、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地基沉降的原因地基沉降是指由于地基土层在荷载作用下发生塑性变形,而导致地基高度下降的现象。
地基沉降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地基土层的物理性质:地基土层的孔隙度、密实度、含水量等物理性质会直接影响地基的稳定性,孔隙度越大、密实度越小、含水量越高,地基沉降越严重。
2.荷载的大小和分布:建筑物的荷载大小和分布会直接影响地基的稳定性,荷载越大、分布越集中,地基沉降越严重。
3.自然环境的变化:自然环境的变化,如气温、湿度、降雨等因素都会影响地基土层的物理性质,从而导致地基沉降。
4.施工工艺和材料:施工工艺和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地基的稳定性,施工不当、材料质量差等因素都会导致地基沉降。
三、地基沉降的分类地基沉降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类型:1.自然沉降:指建筑物在没有荷载作用下由于地基土层自身的重量和自身压缩变形导致的沉降。
2.荷载沉降:指建筑物荷载作用下由于地基土层的塑性变形导致的沉降。
荷载沉降是建筑物使用过程中最为常见的沉降类型。
四、地基沉降的影响因素地基沉降会影响建筑物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耐久性,其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物结构的稳定性:地基沉降会导致建筑物的结构产生变形和位移,从而影响建筑物的稳定性。
2.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地基沉降会导致建筑物产生裂缝和变形,从而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3.建筑物的外观美观:地基沉降会导致建筑物产生裂缝和变形,从而影响建筑物的外观美观。
4.建筑物的功能性能:地基沉降会导致建筑物产生变形和位移,从而影响建筑物的功能性能。
五、地基沉降的评价标准地基沉降的评价标准是为了对地基沉降进行定量评价和控制,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自然沉降:自然沉降一般不作为评价标准的主要依据。
沉降观测数据评价
本工程桩基持力层为中等压缩性土,建筑为框剪结构,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表5.3.4规定变形允许值:
1、沉降差为中等压缩性土取0.002l;
2、整体倾斜为24<H<60取0.003;
3、平均沉降量为200mm;
4、稳定状态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中7.1.5要求,最后100d最大沉降速率小于0.01mm/d~0.04mm/d时,可认为已达到稳定状态,取0.02mm/d。
四、
1、沉降差
5.8mm-5.4mm=0.4mm<22mm=0.002×11000mm
符合要求。
2、整体倾斜
南北方向(5.8-5.4)/11000=0.000036<0.003
符合要求。
3、平均沉降量
5.6mm<200mm
符合要求。
4、稳定状态
最后期16d的最大沉降速率为0.13mm/d>100d最大沉降速率0.02mm,需要继续观测。
一、
1、沉降差
5.6mm-4.7mm=0.9mm<19.2mm=0.002×9600mm
符要求。
2、整体倾斜
南北方向(5.6-4.7)/10000=0.00009<0.003
符合要求。
东西方向(5.4-4.7)/22000=0.000032<0.003
符合要求。
3、平均沉降量
5.33mm<200mm
东西方向(7.4-6.9)/27200=0.000018<0.003
符合要求。
3、平均沉降量
6.68mm<200mm
符合要求。
4、稳定状态
最后期17d的最大沉降速率为0.09mm/d>100d最大沉降速率0.02mm,需要继续观测。
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3.1.3 桩基应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进行下列承载能力计算和稳定性验算:1 应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征分别进行桩基的竖向承载力计算和水平承载力计算;2 应对桩身和承台结构承载力进行计算;对于桩侧土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0kPa 、且长径比大于50的桩应进行桩身压屈验算;对于混凝土预制桩应按吊装、运输和锤击作用进行桩身承载力验算;对于钢管桩应进行局部压屈验算;3 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4 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5 对于抗浮、抗拔桩基,应进行基桩和群桩的抗拔承载力计算;6 对于抗震设防区的桩基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3.1.4 下列建筑桩基应进行沉降计算: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非嵌岩桩和非深厚坚硬持力层的建筑桩基;2 设计等级为乙级的体型复杂、荷载分布显著不均匀或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 建筑桩基;3 软土地基多层建筑减沉复合疏桩基础。
5.2.1 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R N k ≤ (5.2.1-1)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的要求:R N k 2.1max ≤ (5.2.1-2)2 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R N Ek 25.1≤ (5.2.1-3)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的要求:R N Ek 5.1max ≤ (5.2.1-4)式中 k N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基桩或复合基桩的平均竖向力;max k N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桩顶最大竖向力;Ek N ——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基桩或复合基桩的平均竖向力; max Ek N ——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基桩或复合基桩的最大竖向力; R ——基桩或复合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5.5.1建筑桩基沉降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桩基沉降变形允许值。
条形基础沉降允许值
条形基础沉降允许值介绍条形基础沉降允许值是指在条形基础施工过程中,地基和土壤可能发生的沉降的限制值。
本文将对条形基础沉降允许值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
什么是条形基础条形基础是建筑物的一种常见基础形式,它的横截面呈狭长条状,适用于承受较大荷载的建筑物。
与传统的方形基础相比,条形基础具有更高的承载能力和更好的抗沉降性能。
条形基础沉降的原因条形基础沉降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原因引起: 1. 土壤固结压缩:土壤在承受荷载后会产生固结压缩现象,进而导致基础沉降。
2. 地基沉降:地基的不均匀沉降也是导致条形基础沉降的重要原因。
3. 土壤非均匀性:土壤的非均匀性会导致条形基础在不同部位的沉降程度不一致。
条形基础沉降允许值的意义条形基础沉降允许值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如果条形基础的沉降超出了允许值,可能会导致建筑物的结构受损,甚至出现倾斜和坍塌等危险情况。
如何确定条形基础沉降允许值确定条形基础沉降允许值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地质勘察:通过地质勘察,了解建筑底下的土壤类型、厚度、承载能力等参数,对后续的沉降计算和允许值确定提供依据。
2. 沉降计算:根据地质勘察结果和建筑物的荷载分布,进行沉降计算,得到基础的理论沉降值。
3. 允许值确定:根据建筑物的类型、用途、结构特点和所在地区的规范要求,结合沉降计算结果,确定条形基础的沉降允许值。
4. 监测与预警: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实时监测沉降情况,并设置相应的预警机制,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超过允许值。
条形基础沉降允许值的影响因素条形基础沉降允许值的确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 1. 土壤类型和承载能力:不同类型的土壤具有不同的沉降特性和承载能力,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 建筑物类型和结构特点:建筑物的类型和结构特点决定了其对沉降的敏感程度,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可能有不同的允许值要求。
3. 地区规范和标准:地区规范和标准对基础沉降允许值也有具体要求,需要遵循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地基沉降计算深度的下限
一、概念说明: 1、地基最终沉降量:地基土在建筑物荷 载作用下,不断产生压缩,直至压缩稳 定时地基表面的沉降量。
1
2、计算目的:在建筑设计中,预知该建筑物 建成后将产生的最终沉降量、沉降差和倾斜 及局部倾斜,并判断这些地基变形值是否超 出允许的范围,以便在建筑物设计时,为采 取相应的工程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保证建筑 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0
ai
A 1 p0z z
z
a dz
0
s
n i 1
si
n i 1
p0 Esi
(
ziai
zi1ai1 )
2. 经验系数修正
由于 s推导时作了近似假定和近似处理,而且对某些复杂
因素也难以综合反映,因此规范法引入经验系数对公式(4.22)
进行修正,即
修正后地基沉降:
s
ss s
n i 1
p0 Esi
Gd
1440 44
20 1
110.0 kPa
4)计算基础底面附加应力。
0 d 110 .0 16.0 94.0 kPa
5)计算地基中的附加应力。用角点法计算,将其分成相等的四小块,计算
边长 l b 4.0 m。其附加应力 z 4a c 0 ,查表确定应力系数 a c 。
17
深度 z/m l / b
18
8)地基沉降计算。
计 算 各 分 层 土 的 平 均 自 重 应 力 czi ( cz(i1) czi ) 2 和 平 均 附 加 应 力 zi ( z(i1) zi ) 2 。令 p1i czi , p2i czi zi ,。
采用式((4-.2318c)), si
zi-1
zi
0303建筑物沉降观测与地基变形允许值
1
3.3 建筑物沉降 观测与地基变形 允许值
杨天春 2011年9月
3.3 建筑物沉降观测与地基变形允许值
3.3.1 建筑物沉降观测 ① 比较S实测—S理论,判断变形发展趋势 目 验证设计方案和施工质量 的 为可能的地基事故提供资料
序 测 后 前 日 高差 号 站 视 视 期 1 A a1 b1 h1=a1-b1 t1 2 3 沉降量 增量 合计 沉降速率 mm/d
静 定 结 构 相 邻 柱 基
多 层 高 层 建 筑 物
高 耸 结 构 基 础
桥 式 吊 车 轨 面
砌 体 结 构 纵 墙
排架结构示意图
3.3 建筑物沉降观测与地基变形允许值总结
1、必须进行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建筑物; 2、水准点和观测点的设置要求; 3、观测次数的要求; 4、地基的变形特征分类和适用的结构类型。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设计 等级 建筑和地基类型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3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甲级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 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 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 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 的基坑工程 乙级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 丙级 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次要的轻型建筑物
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001004mmd建筑物沉降观测沉降观测结果建筑沉降观测的荷载时间沉降量曲线地基变形允许值地基变形要求地基变形特征规范允许值沉降量s沉降差s倾斜tan局部倾斜tan沉降量s沉降差s地基变形允许值地基变形要求地基变形特征规范允许值沉降量s沉降差s倾斜tan局部倾斜tan倾斜tan局部倾斜tan砌体结构地基变形允许值地基变形要求地基变形特征规范允许值中低压缩性土高压缩性土砌体承重结构基础的局部倾斜00020003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邻柱基的沉降差1框架结构0002l0003l2砌体墙填充的边排柱00007l0001l3当基础不均匀沉降时不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0005l0005l单层排架结构柱距为6m柱基的沉降量mm120中压200桥式吊车轨面的倾斜按不调整轨道考虑纵向横向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整体倾斜h242460hg建筑物高度60100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00040003000250002变形特征地基土类别00040003地基变形允许值地基变形要求地基变形特征规范允许值中低压缩性土高压缩性土体型简单的高层建筑基础的平均沉降量mm高耸结构基础的倾斜h202050hg建筑物高度50100100150150200200250高耸结构基础的沉降量mmh1001002002002500002400300200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00080006000500040003200变形特征地基土类别地基变形允许值地基变形要求地基变形特征规范允许值沉降量s沉降差s倾斜tan局部倾斜tan排架结构示意图33建筑物沉降观测与地基变形允许值总结4地基的变形特征分类和适用的结构类型
沉降观测允许偏差值
沉降观测允许偏差值
沉降观测允许偏差值是在土木工程和建筑工程中一个重要的概念。
在进行土地开发、基础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土地的沉降是一个必须要考虑的因素。
沉降观测允许偏差值是指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所允许的土地沉降量的最大限度。
土地的沉降是指地表或结构物在一定时间内下沉的过程。
这种沉降可能是由于土地的自重、水分变化、地下开采或施工活动等因素引起的。
沉降观测的目的是监测土地的沉降情况,并根据观测结果进行调整和控制,以确保土地的稳定性和结构物的安全性。
在进行沉降观测时,通常会设置一个允许偏差值。
这个值是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要求和土地特性确定的。
允许偏差值的大小取决于土地的用途、工程的重要性和结构物的敏感性等因素。
一般来说,对于重要的基础工程或高风险区域,允许偏差值会比较小,以确保结构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当实际沉降超过允许偏差值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修复。
这可能包括重新加固土地基础、加大地基承载能力或进行其他补偿性措施。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超过允许偏差值的沉降仍然无法控制,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工程设计或采取其他措施来确保结构物的安全性。
总之,沉降观测允许偏差值是在土木工程和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
通过设置允许偏差值,可以对土地的沉降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结构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在实际工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来确定合适的允许偏差值,并在超过该值时采取相应的调整和修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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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耸结构基础的沉降量(mm)Hg≤100
100<Hg≤200
200<Hg≤250
400
300
200
注:
(1)本表数值为建筑物地基实际最终变形允许值;
(2)有括号者仅适用于中压缩性土;
(3)l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mm);Hg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
(4)倾斜指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2)砌体墙填充的边排柱
(3)当基础不均匀沉降时不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
0.002l
0.0007 l
0.005 l
0.003 l
0.001 l
0.005 l
单层排架结构(柱距为6m)柱基的沉降量(mm)
(120)
200
桥式吊车轨面的倾斜(按不调整轨道考虑)
纵向
横向
0.004
0.003
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整体倾斜Hg≤24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按照表5.3.4规定采用。对表中未包括的建筑物,其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变形的适应能力和使用上的要求确定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表5.3.4
变形特征
Hale Waihona Puke 地基土类别中、低压缩土高压缩土
砌体承重结构基础的局部倾斜
0.002
0.003
工业与民用建筑相邻柱基的沉降差
(1)框架结构
(5)局部倾斜指砌体承重结构沿纵向6-10m内基础两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24<Hg≤60
60<Hg≤100
Hg>100
0.004
0.003
0.0025
0.002
体型简单的高层建筑基础的平均沉降量(mm)
200
高耸结构基础的倾斜Hg≤20
20<Hg≤50
50<Hg≤100
100<Hg≤150
150<Hg≤200
200<Hg≤250
0.008
0.006
0.005
0.004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