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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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

[摘要] 中国古代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所演绎的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以其深刻的思想内容,感人的故事情节,丰满的人物形象,撼人心魄的艺术感染力,千百年来一直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人们对造成悲剧的原因众说纷纭,我认为是封建礼教扼杀的结果,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同时,焦母自身的偏狭、情感的变异,是导致悲剧的直接原因,蛮横专断的焦母对儿子婚姻的干涉,拆散了并毁灭刘兰芝夫妇。刘兰芝的悲剧深刻而有力地揭露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控诉了封建婚姻制,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刘兰芝的悲剧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个“刘兰芝悲剧”的缩影,是妇女的悲剧,家庭的悲剧,时代的悲剧!

[关键词] 《孔雀东南飞》;悲剧根源;封建礼教;刘兰芝

《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民歌中的第一首、也是最长的一首长篇叙事诗,是中国古代汉民族长篇叙事诗的瑰宝,更是千百年来令无数青年男女哀伤断肠的爱情悲歌,一直为人们所赞叹、传扬。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近人一般将其归入汉乐府。该诗大体成于汉末,而在流传的过程中,经过文人的加工润色。它与其后的《木兰诗》并称为我国诗歌史上的“双璧”。

长诗叙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剧故事:汉末建安年间,一个名叫刘兰芝的少妇,美丽、善良、聪明而勤劳。她与焦仲卿成婚后,夫妻俩互

敬互爱,两情相悦,感情深挚,善侍婆母,终日操劳,表现出劳动妇女的善良美德。不料偏执顽固的焦母却看她不顺眼,百般挑剔,并威逼焦仲卿将她驱逐。焦仲卿迫于母命,无奈只得劝说兰芝暂避娘家,待日后再设法接她回家。分手时两人盟誓,永不相负。谁知兰芝回到娘家后,趋炎附势的哥哥逼她改嫁太守的儿子,刘母又不肯做主。仲卿闻讯赶来,两人约定黄泉下相见,最后在太守儿子迎亲的那天,双双殉情而死。

《孔雀东南飞》是一部爱情悲剧,相亲相爱的一对新人,亲密无间,相敬如宾,才子佳人,珠联璧合,简直是天赐良缘。他们的爱情生活是美好并应受到祝福的,或许是天嫉有情人,焦母对刘兰芝很不喜欢,对刘兰芝的厌恶与日倶增,最终迫使儿子休妻,硬生生地把一对有情人拆散开了,导致他们一起殉情的悲剧。笔者认为焦、刘二人悲剧性命运体现在诗中共有两个层面:其一,是焦、刘二人的婚姻悲剧;其二,是焦、刘二人走向毁灭的生命悲剧。并从这两个层面分析焦、刘二人悲剧性命运的原因。

古往今来,无数读者在探讨焦、刘二人悲剧命运时。无不认为焦、刘二人的悲剧命运是缘于刘兰芝的被遣。事实确是如此,如果当初刘兰芝不被驱遣,那么也就不会出现最后夫妻的双双自杀,所以历代读者都纷纷转入探讨刘兰芝被驱遣的原因。其原因众说纷纭,仔细梳理,有以下四种较为流行呼声较高的观点。

一、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

二、焦母门第观念严重,认为“生小出野里”的刘兰芝配不上

自己“仕宦于台阁”的儿子。

三、封建社会里“吃人”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造成了这场

悲剧。

四、焦母由于长期守寡,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有

了严重的恋子情结。

第一种观点,诗中没有明确的证据。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妇女婚后不育,就理所当然地遭到婆家的嫌恶厌弃。但如果说刘兰芝因此被休弃,思考再三,总感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充其量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这应该是古人和今人都具备的生活常识。若果真如此,刘兰芝就不可能会那样理直气壮、不卑不亢地向焦母辞行。更况且,新科技验证,生育也与男子有很大关系。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遣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像焦仲卿这样门第寻常的普通小吏家尚且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断然休弃,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家会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更是不合情理。在诗中,确实没有提到两人曾生育孩子,焦母或许对刘兰芝的生育能力怀疑过,但决不是驱遣她的主要原因。没有生育只能是引起焦母不悦的一个方面,毕竟生了儿子在封建社会里会造成母凭子贵的结果。如果生了孩子,

或许会让焦母改变主意的。

第二种观点证据不足更是显而易见。如果说焦母认为刘兰芝出身卑微,和焦仲卿的官员身份不够相配,在诗歌中我们会发现至少有两点可以证明这个理由难以立足: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吏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何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呢?在刘兰芝和焦仲卿生活的年代里,择偶配婚已十分讲究门第、容貌、才华、年龄和婚史等。县令家的三郎和太守家的五郞自身条件这么好,为何不向“窈窕艳城郭”的贤女秦罗敷求婚,而偏偏看上被休的刘兰芝?既然他们能为自己的公子向刘兰芝求婚。证明刘兰芝的家世并非真正的“野里”;二是文中对刘兰芝的聪明能干和多才多艺的描写可以看出刘兰芝琴棋书画兼之女工的家庭教养远非普通乡野村妇所能比拟,也从侧面证明文中并未叙述的家世很难和乡野画上等号。其实,“生小出野里”一句应和后面的“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一样看作是兰芝的自谦之语,与现在人们所说的“鄙人”、“在下”一个意味。如果焦母把家庭门第看得十分重要,她当初就不可能娶回兰芝作儿媳。从焦母中意而且希望成为其儿媳的“东家阿女”看,焦母反复唠叨的是“东家有贤女”,“可怜体无比”,“窈窕艳城郭”等姿色和品质方面的内容,并未强调对方的地位,而从诗中也看不出那个“东家阿女”是何等富贵的家庭。所以,如果把兰芝被弃的原因归结为焦母的嫌贫爱富,也难以令人信服。

笔者认为,造成这场悲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充分考虑涉及该事物的各种因素,内部原因、外部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等等,

缺一不可。但主要原因,应该是本文要说的第三,第四种观点。

那么刘兰芝究竟为什么被遣呢?还得从礼教教条中去找依据。《礼记·本命》中有:“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焦母遣兰芝便是根据第一条,那么“不顺父母”的表现是什么呢?《礼记》中还另有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去。”这句话点出了关键所在: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便可以休掉。焦仲卿对刘兰芝深厚的爱情惹恼了焦母,原来美丽的爱情竟然也能成为被休的理由,封建礼教的无情与残酷已开始露出其狰狞的面目。

从诗中所处的年代——东汉末年可以推测,由于连年的战乱,焦母过早地成为了寡妇,早年的生活一定很艰辛。所幸的是还有自己的感情寄托而且是惟一的感情寄托——儿子,孤独寂寞的她把母亲和女人双重身份的爱全部倾注在儿子身上,把一切的希望都注入到儿子身上,儿子便是她的一切,便成了她情感的全部世界,儿子在她的羽翼保护下一天天长大成人,并最终有所作为当了府吏。从情感的角度讲,对于失去父亲的孩子,在他的童、少年时期,母亲自然是他惟一的依靠,母爱在他的生活中占绝对的地位,他的全部感情也同样尽数维系在母亲身上。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态必然会有所变化,不可能永远把单纯的对母亲的爱当作自己惟一的情感寄托。成婚以后,刘兰芝的到来,打破了焦母与儿子的感情双向交流的封闭模式,儿子必然会分一份情感给自己的妻子,在母爱与妻爱之间,儿子的潜意识中会自觉不自觉地向妻爱倾斜,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焦母被冷落在一旁,地

位显得很不重要了,可有可无了。

在焦母看来,她孤苦伶仃地扶养孩子,把自己的全部感情都给予了她所钟爱的儿子,所期冀的必然是儿子同样的回报。而现实却是不如所愿,母亲感到在儿子的心目中,母亲的位置已被儿媳妇挤掉,做母亲的心便变得没着没落。虽然仲卿夫妇情深意挚,面对焦母驱遣的无情而残酷的决定,他们一个“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一个是“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对于这些,焦母怎能不看在眼里,怒在心头。关于焦母心理的再审视。要探究焦母的心理,就得先来比较一下两代人在生活理想上的差异。具体说来,就是焦母刻意追求功名和权势,望子成“龙”,渴盼儿子跻身上流社会;而年轻一代则热切向往生前“结发同枕席”。死后“黄泉井为友”这种心心相印、永不分离的爱情生活。应该说,焦母的生活理想是建立在当时特定的社会基础之上的。也是现实生活的一种折射。“世袭为官的门阀,西汉晚期已初见端倪……在地方上,也有一批世代为州郡县僚佐而牢牢控制地方政治的地位较低的门阀。政治家王符、仲长统都曾指出:选官重门阀是那时的一大弊政。”回到东汉中叶以后,门阀地主已基本孕育形成,魏文帝曹丕更是确立了“九品中正制”的选举制度,统治阶级在用人方面进一步转向依赖大官僚豪强地主势力,门阀士族逐渐形成了一股新兴而又强大的政治力量。以至到晋代,竟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严重情况。因此,寒门地主总是想方设法跻身士族阶层。

但是,年轻一代的生活观点却与焦母格格不入。他们并不热衷

于仕途功名,贪图高官厚禄,而只满足于爱情的忠贞和婚姻的幸福。这在诗歌中表现得极为明显:兰芝虽与仲卿“相见常日稀”,“心中常苦悲”,却是“守节情不移”。遣归前夕,明知“于今无会因”,“人贱物亦鄙”,却还是留下妆物以期仲卿“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分手之时,兰芝更是以“蒲韧”表明自己绝不相负的心志。应该说,焦仲卿和刘兰芝之间的这种相敬如宾、忠贞不渝的眷眷深情很值得歌颂和同情。然而,这恰恰成了焦母的一大心病。因为她已分明感到,如果听任事态的发展,那么她的伟大理想势必难以实现,满腔的希望将可能化成泡影。在礼教重于“人情”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和唐婉的故事也一直被广为流传。

焦母在家里的地位是高高在上的,主宰着家里的一切。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在官场上不断进取,从而能够光宗耀祖。她把刘兰芝的位置放在了第三位,是不能够和焦仲卿平起平坐的,是有尊卑的。她给刘兰芝的定为是一个被奴役的丫头,呼之则来,弃之则去,和焦仲卿的关系有性无爱。既能满足焦仲卿的生理需要和生活需求,又不影响焦仲卿向上进取的斗志。按照这种想法,一个只有容貌,没有才华,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女人比较适合焦母的品味。这种女人会和焦仲卿没有什么共同的语言及共同的志趣,焦仲卿是不会常常挂在心上的,这样,焦母在儿子心中的地位便不会动摇。之前为焦仲卿找对象时,焦母一定是费了苦心的,按照容貌,才华,知书达理等标准为儿子选择一个完美的女子,于是便选择了刘兰芝。可是当她发现十全十

美的刘兰芝不符合自己的构想蓝图时,尤其刘兰芝不能辅佐儿子上进,只会让儿子沉浸于男欢女爱中,使自己的地位严重动摇,心中便大怒。经过几许思量,这种太明艳,光芒四射的女人是不适合自己这种家庭的。痛定思痛,一定要休了刘兰芝,为儿子另外娶妻。

此时焦母的“母爱”其实已经变异,掺杂上自私、占有的成分,并且日益膨胀,日积月累,终于忍无可忍。对儿子满腔的爱所导致的对失去自己在儿子心中地位的不满乃至愤怒,不能发泄在她所钟爱的儿子身上,便只能源源不断地发泄在儿媳身上:儿媳“三日断五匹”,她却“故嫌迟”;儿媳“事事循公姥”,她却指责其“行动自专由”;儿媳“女行无偏邪”,她却认为“此妇无礼节”,因而“怒不止”。并最终逼迫儿子休了兰芝,还特意强调“遣去慎莫留”。这时焦母的心态对儿媳已不单单是“恨”了,更多地是混杂着一个女人的爱被夺走后所滋生出来的“妒”的成分。这种情况也并非绝无仅有的,宋代陆游的母亲逼陆游休掉唐婉,曹禺《原野》中的焦母、巴金《寒夜》中的汪母与诗中的焦母如出一辙,归根到底,都是由一种自私狭隘的“寡妇”心理在作祟。她们是从封建传统这棵大树上蔓延出来的枝藤,深深地了解女人的特长和弱点,因此更知道怎么样去侵害和剥夺同类的权益。最为可悲的是,她们做为女人,本身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和牺牲品却又自觉不自觉地认同了封建礼教的价值观念,并心甘情愿地做封建礼教的代言人。

深受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影响的焦母认为,媳妇不仅是丈夫的奴隶,更是公婆膝下的仆从。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年轻的媳妇所受到

的虐待和压迫首先是来自婆婆的刁难,虽然当婆婆的人也曾经历过同样的虐待和压迫,但长期被“异化”的生活,使她们不但不能从本质上认识到这是合理的、不合人性的,反而会自觉地认同这一传统理念,一旦她们当上了婆婆,便会变本加厉地行使婆婆的特权,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当过奴隶的一旦摇身一变为主子,那就比主子更凶残。当焦母看到本该是自己和儿子奴仆的儿媳妇,却正在享受着自己已经失去了的一切,怎能不让她“妒”火中烧,所以她要赶走自己的敌人,重新夺回曾经失去的在儿子心目中的地位。从焦母对儿子的许诺来看,“东家有贤女,阿母为汝求”,并且“便复在旦夕”,可是直在她的潜意识里,她决不再想给儿子娶回一个“窈窕世无双”的妻子,她的目的再清楚不过:要从儿子那感情世界里讨回她那曾经失去的绝对的支配地位。要为儿子找一个只有容貌,没有才学思想,对丈夫只有性而无爱的木头女人。这种女人找得到吗,或许能够找到,但能够被儿子所接受吗?这个心胸狭隘的老女人,充当了侩子手,亲手扼杀了自己的儿子,断送了儿子和媳妇两个人的幸福,是悲剧的制造者,历代为世人所唾弃!

正如社会是复杂的,人也是复杂的,人的性格、心理也是充满矛盾的。焦母爱儿子这是不争的事实,而正是这种爱导致了对于儿媳的恨;这种母爱对儿子而言,是一种善意,尽管它是出于一种自私的目的;但她要从儿媳那里剥夺他们相爱的权力,夺回自己曾经失落的情感世界,这种爱就变成了一种纯粹的恶。焦母就是这样一个爱与恨、善恶交织在一起的复杂形象,不是简单地给她贴上一个“封建礼

教和家长制的代表”的标签所能说明得了的。而且,在一个处处弥漫着封建气息的环境里,又有谁的免疫力极强而不受它的毒害呢?焦母既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她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但她却选择了遵从封建礼教的要求,从礼教的遵守者,最终成了封建礼教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而在长期的与本能的偏离与压抑中,本能的欲望将会以变态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变态的心理的驱使下,将自己最钟爱的儿子逼上了绝路,这是她绝对不愿看到的结局。但她也并不是那种十恶不赦的恶人,这从她在儿子殉情后“两家求合葬”的举措来看,她对自己的罪过也有所悔悟,但悲剧毕竟是经她之手一手造成的,而她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封建礼教帮凶的恶名。这种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力量,正是当时封建礼教、封建制度罪恶本质的必然反映。同时,作为封建礼教受害者的焦母,无形之中又成为封建礼教的践行者,导演的不仅是社会重重压力下的爱情悲剧,更是一幕自身也参与演绎的人性悲剧。

作为焦母爱的对象,焦仲卿始终处于矛盾的焦点,一边是含辛茹苦地把自己扶养成人的母亲,一边是美丽聪慧的而自己又深爱的妻子。在他的身上存在着“本我”与“超我”的矛盾冲突,对刘兰芝的爱是他的“本我”,“超我”是当时的社会道德规范。在封建礼教的支配下,儿子是不敢违抗母命的,外部世界也不允许他违抗母命来维护自己的爱情。“超我”通过“自我”对“本我”进行压抑,他不敢违抗母命却又不愿与刘兰芝分离,在这样两难的矛盾面前,他无力使之两全,只好采取回避拖延的办法,想让刘兰芝暂时先回娘家,等过一

段时间再把她接回来,这是一种缓兵之计。他的感情世界里,既有对母亲的爱恋,又有对母亲的惧怕,这两种感情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可以想见,在以往的岁月中,他对母亲是奉若神明的,不会也不敢把母亲的话当作耳旁风,说话做事总要考虑到母亲的感受,长期这样的生活养成了他被动的性格。正是由于这样的性格,使得焦家的家长本应是焦仲卿而事实上是焦母。他不敢违背母亲的意志,即使是在事关自己的终生幸福的大事上。他虽然向母亲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但由于他过去长期的听话顺从,所以他的态度不仅不会使得母亲收回成命,反而更加激怒了母亲,使得母亲对儿媳越发不能容忍。

但刘兰芝回娘家之后,会有如此浩大的追求者以及爱妻竟然会选择再嫁是他从未曾预料过的,心碎了,感到深深地绝望。焦仲卿是激于母亲的怨愤而死,自己心爱的女人将要嫁给别人,这是对他最大的羞辱,这是他最大的悲衰,这是他整个人生最大的失败。而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他想恨又不敢恨的母亲。别无他法,惟有一死来寻求心爱的妻子,从此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焦仲卿的殉情,是对好强的母亲及封建礼教的深深的控诉!

最后,我们也可以看到.悲剧制造者结局也令人触目,焦母在驱逐刘兰芝之后,特别是焦仲卿在和刘兰芝发下了殉情的誓言。告别老母时,。令母在后单”,“勿复怨鬼神”,作为母亲的她心中肯定有愧疚后悔,特别是在忡卿自挂东南枝后,她的精神肯定崩溃了,顽固专横的封建家长权威让她受到了最大的惩罚,吞下,罪恶的果实。白发人送黑发的凄惨、伤心、忏悔都不足以让死去的人复活。刘兄在强迫刘

兰芝改嫁,刘兰芝“举身赴清池”。虽然文中没有过多地写到刘兄的言行,但从文中的“两家求合葬”的“求”字中可以想像,他已抛下了虚伪的面纱,毕竟兄妹是情同手足,冷酷自私的他,至此也许应恍然大悟,因而我认为焦母刘兄,既是悲剧的直接制造者.也是悲剧的直接受害者,或者说是一个失败的胜利者。真正制造这一悲剧的乃是封建社会、封建思想、封建礼教。在这样的环境中,没有爱情成长的土壤,没有爱情成长的空间,真爱在人间绝迹。

作为焦母万分憎恶的对象——刘兰芝,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可爱、美丽、善良、宽容、自尊、坚强、勤劳、品德高尚,集所有的美于一身,长得异常美丽,楚楚动人:“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她的才艺与素养相当高一一“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知礼仪”;她温婉柔顺:“事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她善良纯洁,即便在无故被婆母“怒遣”的情况下,她仍不敢口出罹言,只是自怒自艾,款款言别:“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甚而不忘交待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同时,她也是个勤勉能干、安守妇道的好儿媳,“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

刘兰芝得不到婆婆的喜欢,以至不断加深,那么,刘兰芝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呢,是不是真的不具备世人心目中“好媳妇”的特征呢?答案是否定的。

刘兰芝美丽大方,温柔体贴,聪明伶俐,勤劳能干,孝顺婆婆,

在婆婆面前从不多说话,十分内敛,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子。同时,由于她的综合素质比较高,从小就受到了父母的优待,母亲按照大家闺秀的标准严格地训练她,以期能找到如意郞君,过上幸福的生活。与焦母同处一个时代的刘母,虽然也受封建礼教的影响,但她对子女十分开明,以至刘兰芝养成了刚强独立的性格。

兰芝自小受到良好教育,不仅聪明美丽,而且心灵手巧,知书达理,这自然深得丈夫的赏识敬爱。而知识女性的独立自尊意识,自身条件的出类拔萃以及丈夫的宠爱赏识又或多或少地会强化她潜意识中的优越感和自信,增加她与婆母抗衡争夺丈夫的资本,从而形成刚硬要强的性格。所以对见识、能力皆不如她的婆母兰芝的不可能言听计从,我行我素在所难免。俗话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刘兰芝正值青春靓丽,而她的婆婆已经逐渐衰老,毫无吸引人之处。刘兰芝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加上自己的刻苦努力,所织布的质地,花色均属上乘,使她的婆婆感到自己的无知,自己的笨拙,偏偏她又是一个不肯认输,心胸狭隘的人,于是对刘兰芝就产生了偏见。

兰芝刚强自尊的性格,是婆媳矛盾产生并激化的关键因素。

一、洞察人情世态的聪慧,深感悲剧结局的难以挽回。“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乃更被驱谴,何言复来还。”“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刘兰芝的行止见识明显超过焦仲卿,这固然有刘兰芝自身聪颖敏锐的因素,还有刘“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封建的一套道德观念在农村的统治相对薄弱)”和刘母相对比较开明的因素,更主要的还是刘

兰芝作为一个媳妇承受着更多的和更直接的来自封建宗法思想、男权思想和家长制度的迫害和摧残。

二、坚持个性有主见,维护尊严不屈服,这是对家长专制权威的最大挑战。

比如,“便可白公姥,及时相谴归。”争取主动,维护尊严。又如,离开焦家前“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的一段描写和“上堂拜阿母”的一席不卑不亢的言辞,更表现了刘兰芝的沉着镇静,遇事有主见,有礼有节,处处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时又表示了对焦母——自己的对手——应有的尊敬,甚至同情,这一点实在太了不起了!紧接着是“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的一段语重心长的话,对此,我们通常理解成这段话表现了刘兰芝的善良,但在善良之外,应该还有许多复杂的感情:眼看着小姑长大了,等待着她的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命运呢?自己的母亲还比较开明,而焦母却是这样一个专横的家长,可怜的小姑啊,可怜的女人啊,我们女子在爱情和婚姻生活中为什么就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呢?可怜的小姑,在爱情面前你的母亲会给你选择的自由吗?

三、刘兰芝是一个外表柔顺、内心刚烈的女子,在与婆婆的相处中,尽管“奉事循公姥”,但她的聪颖敏锐、她的才华识见、她对爱情和幸福的渴望、她对自由平等的向往、对美和真的追求、对人性尊严的捍卫等思想意识和个性特征一定会在平时的言谈举止、音容笑貌中自觉不自觉的表现出来,这种行止见识是让长期生活在传统宗法

社会中的已经完全自觉地接受了诸如“三从四德”“温良恭俭让”“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男权思想的焦母感到陌生和害怕的,特别是当焦母发现自己那个向来温驯听话的儿子也因为刘兰芝而变得似乎不那么听话了,这更使她感到震惊和惶恐。焦母再也不能忍受了,“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这个家长要维护自己的权威了,而有着强大的制度和意识形态背景的封建家长一旦被触怒,等待着这一对渴望爱情和幸福的青年男女的命运将是可怕的,正像我们已经看到的一样。在美与丑的斗争中,尽管美被毁灭了,但是,她在毁灭之前和毁灭之时发出的耀眼光芒将长留人们心底;丑恶胜利了,但只不过证明了自己更加丑恶!这就是悲剧的价值所在。

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约束与压迫,是刘兰芝生命终结的必然。

从刘兰芝的再嫁看, 她回到娘家后,县令,太守先后的两次提亲,因听到兰芝说已和丈夫有誓在先,刘母便婉拒并坦言:“女子先有誓,老姥岂敢言?”表现了母亲对儿女婚事的充分尊重。刘兄看到妹妹被人休弃回家已难破镜重圆,却仍存幻想以致错失了重新选择人生道路之良机时,不仅怅然心烦,为妹妹的生活,命运担忧,不禁劝导妹妹:“不嫁义郞体,其往欲何云?”鼓励她走出失败婚姻的阴影,重启人生之路,这在当时条件下,不能不说是一种较为合适而理性的选择。

兰芝对仲卿说“其兄性行暴如雷”,这是让仲卿有心理准备,给他一点压力。但刘兄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对妹妹是真心关爱还是确

实不好呢?笔者认为,首先兰芝被休回家毕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带给母亲和兄长的是无限的惆怅与不尽的遗恨,刘父已去世,在刘家,长兄如父,所以,刘兄在家里有绝对的主动权。假如兰芝容貌平庸一点,假如兰芝没有遇到求婚者,也不可能一直住在家里,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刘兄是绝对不允许妹妹一直住在家里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投有后来的求婚者,即使是一介平民求婚,刘兄也会把刘兰芝推出门外,不可容于家中。因此,刘兄绝对算不上是一个好人,一个君子。他会将就着把妹妹嫁出去,毫不考虑妹妹的感受,这些刘母在家里是做不了主的。在娘家多呆一天,就会多一天痛苦煎熬。

汉代是封建伦理道德的初步形成期,尚对妇女禁锢不紧,女子再嫁并不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人们对此并无过多地指责。但刘兰芝不是寡妇,也不是普通的被休掉了,她和丈夫还有爱,他们深深地爱着对方,不能自拔。他们还有着约定,要厮守终生,绝不背叛对方。他们爱得是是那么地深沉,那么地纯真,那么地痴迷,那么地坚贞!因此,刘兰芝是不会再爱上另外一个人的,不管他的条件有多好,她是绝不会背弃自己的丈夫,背弃自己的真情的。

知道自己在娘家也呆不下去了,而且“虽与府吏要(约),渠会永无缘”,与焦仲卿的聚会也永无希望。既然不同意做一个不忠于爱情的人,那么她就只能采取最后的反抗手段,以一死来使封建恶势力对她的压迫全盘落空。刘兰芝的再嫁,实在是无奈之举,是对母亲的关心和爱护。在“吃人”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下,一个弱女子想

自立谈何容易?于是她假意允婚,从而摆脱家人对她的防范,得以最后一次与焦仲卿会面,再次表示爱的坚贞,并约定“黄泉下相见”,而后,“生人作死别”。在“新妇入青庐”的婚礼之夜,兰芝“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给了压迫者一个有力的打击,达到誓死反抗的目的,谱写了一曲激动人心的妇女的战歌。

刘兰芝的悲剧深刻而有力地揭露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控诉了封建婚姻制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刘兰芝的悲剧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个“刘兰芝悲剧”的缩影,是妇女的悲剧,家庭的悲剧,时代的悲剧。

认为封建传统礼教和封建家长制是造成这一悲剧的罪魁祸首,是因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赋予了焦母无限的权力:“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母亲一点怨气和不满,就可以任意拆散一对恩爱的夫妻。同时,又压制着焦仲卿夫妇的无限情感,强迫他们必须服从。与其说他们向焦母屈服,不如从根本上说是向封建礼教屈服。悲剧发生后焦母却成了痛苦的承受者。她不仅失去了心爱的儿子,社会还把道德的遣责加在她本来脆弱的心上,乃至千年不可移易,真使人慨叹不已。最后,“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旁”——她最终还是向儿媳屈服了。或许从心底里承担了所有的罪责.终其一生不能解脱。

刘焦之死在当时有必然性。因为他们面临的抉择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向焦母及刘兄屈服,违背自己的爱情誓约;或者以一死来维护两人的爱情誓约。刘、焦不可能随心所欲地造反第三个可能。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条件并不是他们自己选定的,而是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

来的。刘、焦之死,固然有外来的压力,但也有其内在的原因。这原因就是他们自身的思想也不能摆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意识形态。《礼记·本命》中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焦母迫害刘兰芝用的是第一条。《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焦母压制焦仲卿用的就是孝顺这一条。刘兰芝回娘家后,也遭到家长制的威压。那么刘兰芝、焦仲卿是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这些封建教条呢?没有。刘、焦两人所反复辩解的是他们并没有违反这些封建规范。他们的认识不能不受时代的局限。刘兰芝、焦母、刘兄则以为坚守这些封建教条才能真正维护自己和亲人的幸福。显然,在当时社会条件下,焦母、刘兄是强者,而刘兰芝、焦仲卿注定是被吞食的弱者。他们并不是处于打倒孔字店的五四时期,而是处于中国地主阶级还有着远大前途,封建制度正处上升时期的东汉末年。刘兰芝、焦仲卿的抗争只是一种自身合理的人性要求同违背这些要求的封建礼教之间的一种不自觉而且没有出路的冲突。他们并不是不热爱生命,只是不愿让生命在无爱的境地和违背人性的环境中苟延残喘,所以他们坦然无畏地选择死亡,显示出人物不屈于压力,不肯苟且的坚韧与顽强,高贵与充满尊严。他们以那灿烂的毁灭来证明爱情的崇高、专一和难于逆转,都以他们那短暂却闪耀着夺目光辉的一生强烈地震撼人心,定格在历史和人心的深处,使人看到大胆追求自由理想幸福爱情的人性之美与青春之光,看到封建伦理道德的罪恶和卑鄙。

因此,他们的死,是历史的必然要求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能实现

的产物。他们的死,是对封建礼教罪恶本质的控诉。思想上的局限,并不能转移或否定实践意义上的客观作用。刘兰芝、焦仲卿不愧是封建礼教的早期叛逆者,因为他们没有逆来顺受地屈从。死与屈从,都是封建礼教对他俩的毁灭。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毁灭。如果他们屈从了,那么虽然他俩的肉体还活着,但他们的灵魂、他们的爱情理想却不复存在了。而死,却表现了他俩为坚持爱情理想而作的抗争,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赢得后世人民对他俩的同情与尊敬,成为后代粉碎封建枷锁的精神鼓舞。所以,刘、焦之死,已冲破个别人、个别家庭的狭小范围而具有了重大的典型意义,揭出了极其普遍的社会问题。《孔雀东南飞》的重大思想价值在于:它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就形象地用刘兰芝、焦仲卿两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深刻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热情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

结束语:

这一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反映和写照,是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控诉。两个原本美好的生命毁灭了,他们以自己的生命向封建礼教发出了最强烈的抗议与控诉,它照见出封建家长的丑恶灵魂,也照见出封建宗法思想扼杀人性的罪恶本质。女主角刘兰芝的悲剧命运,反抗精神,令人深思。追溯刘兰芝悲剧命运的社会根源,主要在于封建社会种种不合理的压制妇女的制度。千百年来,人们同情、赞美这对青年恋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更欣赏钦佩他们为追求爱情和自由而进行的不屈的理性反抗精神,虽是悲剧,却极富正义色彩。刘兰芝坚强

的性格,忠贞的爱情,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鼓舞着人民,尤其是妇女,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砸烂封建宗法制度,封建婚姻制度的重重锁链,追求爱情,婚姻的自由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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