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 617-2011)》基本指标和选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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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演变与运行状况——以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例

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演变与运行状况——以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例

2012.12下旬·37·□【摘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实施状况直接关系到企业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决策,必将对我国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为此,本文深入考察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演变过程,选择全部A 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运行现状,揭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运行现状唐建(博士)彭珏(博士生导师)周阳(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重庆400716)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演变与运行状况一、引言考察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演变过程和运行状况,对于促进污染企业披露负面环境信息、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改善企业环境绩效、缓解企业环境信息供求矛盾、社会公众参与企业环保活动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内代表性相关研究有:王建明(2007)以144家上市公司为例,发现现有制度下绝大多数公司仅在“董事会报告”、“重要事项”中采用文字表达的方式披露,没有披露环境活动产生的影响;万里霜(2008)认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不仅内容分散,而且存在不系统、不规范等问题,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设计不完善是造成我国企业层次环境信息披露处于较低水平的重要原因;田翠香(2009)等指出我国还没有建立覆盖所有污染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等方面的规定也不够完善和统一;卢馨和李建明(2010)以2007年、2008年沪市A 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例,研究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效应,结果表明该制度出台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披露力度均有了明显的改善。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相关研究大多侧重于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环境信息披露及其相关性和影响因素研究,这些研究定性研究多,定量研究少,其中定量研究又以小样本为主,从而导致研究结论存在较大偏差。

我们发现,基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演变研究不多,鲜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运行状况研究。

基于此,本文深入考察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演变过程,分析各阶段的特征与不足之处,进而进行相关研究界定,并以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全样本为例,研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运行状况,以揭示其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DB62T 2309-2013)

4、《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DB62T 2309-2013)

ICS 13.020.01Z 00DB62 甘肃省地方标准DB 62/T 2309—2013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2013-01-15 发布 2013-03-15实施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基本要求 (2)6 保持与监督 (5)7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6)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并结合甘肃省的实际情况。

本标准由甘肃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中、孙玉龙、白志红、孔致祥、徐延文、张凡、卞晓珂、陈黎明、袁曙、朱靓。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要求、保持和监督、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省内工业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价;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HJ/T 295-2006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监察HJ 606 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HJ 608 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HJ 617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6号《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2009.9.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总局令第3号《环境标准管理办法》(1999.4.1)国统字〔2011〕75号《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2011.9.2)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制药建设项目环评导则ppt课件

制药建设项目环评导则ppt课件
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评价等级 分别按照HJ2.2、HJ/T2.3和HJ2.4中的规定执行。 4.5.2 地下水、土壤环境评价等级 仅对制药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地下水和土壤进行现状调查或监测, 并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跟踪监测计划。 4.5.3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按照HJ/T169中的规定执行。 4.6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目标 4.6.1 评价范围 4.6.1.1 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评价范围 分别按照HJ2.2、HJ/T2.3和HJ2.4中的规定执行。 4.6.1.2 地下水、土壤环境调查范围 应综合考虑拟建厂址水文地质条件、土壤的渗透系数、厂址附近地 下水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合理确定地下水现状调查范围。调查范围原则 确定为厂区周边范围内,可根据制药建设项目可能的地下水范围做适当 调整。 土壤现状调查范围确定在厂区范围及厂区外可能受影响的范围。
4 总则
4.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类 4.1.1 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规定和要求: 化学药品制造和生物生化品制造建设项目、含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建 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药饮片加工、不含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单纯药品分装和复配 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4.1.2 制药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开展过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或相关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其中包含的具体制药建设项目,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未发生明显变化、区域污染源没有显著增加的前提下,其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中的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等专题可适当从简。评价 重点为制药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清洁生产分析及特征 污染物环境影响评价等,同时应说明与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或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要求的符合性、区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相容性。 4.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制 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应 按 HJ/T2.1 、 HJ2.2 、 HJ/T2.3、HJ2.4的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616-20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616-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616-20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 Guideline for Technical Review of Environment Impact Assessment onConstruction Projects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1-04-08发布2011-09-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的工作程序 (2)5 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的原则、基本内容与方法 (3)6 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要点和要求 (5)附录A(资料性附录)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的编制格式 (35)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和指导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对建设项目(不包括核设施及其他产生放射性污染、输变电工程及其他产生电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的一般原则、程序、方法、基本内容、要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于2011年4月8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的一般原则、程序、方法、基本内容、要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设施及其他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输变电工程及其他产生电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HJ/T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 6 山岳型风景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HJ/T 176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7.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 HJ 619-2011

7.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 HJ 619-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煤炭采选工程HJ 619-2011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炭开采工程、选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煤炭采选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煤炭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与煤炭资源勘探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HJ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l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446 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3 术语和定义3.1 煤炭地下开采通过开掘井巷抵达煤层,开采煤炭资源的作业(又称井工开采)。

3.2 煤炭露天开采剥离上覆岩土层揭露出煤层后,进行煤炭资源开采的作业。

3.3 井(矿)田煤田中由国家和省(市、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划定给一个煤矿企业开采的三维范围。

3.4 选煤利用物理或化学等方法除掉煤炭中杂质,将煤按需要分成不同质量、规格产品的加工过程。

3.5 选煤厂对煤炭进行分选,生产不同质量、规格的产品的加工厂。

3.6 矿井水在煤矿建设和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并从井下抽排到地面的水,包括井下涌水、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3.7 露天煤矿疏干水在露天煤矿剥离和开采过程中(或提前),产生的煤矿排水。

3.8 露天煤矿疏干水在露天煤矿剥离和开采过程中(或提前),产生的煤矿排水。

3.9 露天煤矿疏干水在露天煤矿剥离和开采过程中(或提前),产生的煤矿排水。

双碳目标下化工行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L_公司为例

双碳目标下化工行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L_公司为例
外, L 公司在 2018 年年报中仅对子公司的排污信
息进行了定性描述, 对其排污信息的定量数据及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均未进行披露。
( 四)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缺乏保障
三、 L 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 一)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全面
L 公司虽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环境会计信
L 公司主要采用年度报告和环境报告书的方
示。 其中 2017—2019 年 L 公司均 进 行 了 正 常 披
露, 2020 年未进行披露, 2021 年仅对环保投入的
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各年都进行了正常披露,
披露方式
2017
2018
并未进行文字性描述, 仅在企业年报的环保与安
费用进行了模糊披露。 非财务信息主要包括环保
表 1 L 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
5. 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该方面主要包括
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及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
· 17·
●改革之窗
2024 年 第 3 期
( 三) 子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应急预案、 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和 “ 三同时” 制度执行情况四个部分。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上市公司要在年度
但 2021 年相对 2019 年缺少了对处罚事项的具体
描述、 采取的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其它三个部
分虽然各年度都进行了披露, 但均以定性披露为
主的一般描述。
的环保情况。 L 公司 2020 年、 2021 年均有四家子
露了四家子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情况, 2020 年未
对任何一家子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此
质量不高, 披露内容分布较分散, 且均为定性分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4-01-08浏览次数: 5 来源:作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促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 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关于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信息收集、信用等级评定、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

本办法所称企业环境行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企业通过合同等方式委托其他机构或者组织实施的具有环境影响的行为,视为该企业的环境行为。

第三条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下列企业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一)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三)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16 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四)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内的企业;(五)从事能源、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六)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八)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九)上一年度被处以5 万元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的企业;(十)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确定的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其他企业。

环境保护部发布《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环境保护部发布《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环境保护部发布《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佚名
【摘要】6月24日,环境保护部批准《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HJ6172011)(以下简称《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该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期刊名称】《造纸信息》
【年(卷),期】2011(000)009
【总页数】1页(P7-7)
【关键词】环境保护部;《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造纸工业;环境保护标准【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7;X3
6月24日,环境保护部批准《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 617-2011)(以下简称《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该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导则规定了企业环境报告书的框架结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导则编制的基本要点包括:报告界限、报告时限、计算方法和指标确定。

导则对企业环境报告书的内容作了规定,主要包括:高层致辞、企业概况及编制说明、环境管理状况、环保目标、降低环境负荷的措施及绩效、与社会及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同时要求在编制企业环境报告书时,除应阐述共性内容之外,还应结合企
业的行业特点和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焦点,适时增加企业环境报告书的内容。

《导则》的“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内容中包括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单位工业增加值原材料消耗量、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量、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工业增加值氮氧化物排放量、单位工业增加值固体废弃物产生量、行业特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水重复利用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二氧化碳当量的计算。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环保局•【公布日期】2018.05.22•【字号】珠环〔2018〕129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珠环〔2018〕129号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功能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结合我市近两年工作实际,我局重新制定了《珠海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5月22日珠海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条为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价范围]珠海市辖区内工业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省环境保护厅评价范围内的参评企业,不纳入本市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第三条 [组织实施]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各区(经济功能区)环保部门按照日常监督管理职责配合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条 [评价原则]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环保部门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不得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评价等级]企业的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

第六条 [诚信企业]不存在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所述情形的,同时还自愿开展下列两种以上活动,积极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参评企业,可以评定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一)按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并公开,根据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污染物排放量下降的;(二)自愿申请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且清洁生产证书全年处于有效期内的;(三)自愿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认证,且认证证书全年处于有效期内的;(四)根据环境保护部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行为而制定的国家标准,即《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 617-2011),全面、完整地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的;(五)主动加强与所在社区和相关环保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就企业的建设项目和经营活动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改善企业环境行为,并取得良好环境效益和社会效果的;(六)自愿选择遵守环保法规标准的原材料供货商,优先选购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积极构建绿色供应链,倡导绿色采购的;(七)主动举办或者积极参与环保知识宣传等环保公益活动的;(八)主动采用国际组织或者其他国家先进的环境标准与环保实践惯例的;(九)自愿实施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其他活动的。

电解铝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电解铝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电解铝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 (Ⅰ)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评价指标体系 (2)5 评价方法 (7)6 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 (9)前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导和推动电解铝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电解铝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本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渤海大学负责起草。

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规定了电解铝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质量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指标体系适用于电解铝电流强度≥160KA以上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1346 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465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HJ 617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YS/T 285 铝电解用预焙阳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第33号公告)《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3年第21号)《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第36号公告)3 术语和定义《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电解铝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电解铝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电解铝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 (Ⅰ)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评价指标体系 (2)5 评价方法 (7)6 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 (9)前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导和推动电解铝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电解铝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本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渤海大学负责起草。

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规定了电解铝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质量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指标体系适用于电解铝电流强度≥160KA以上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1346 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465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HJ 617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YS/T 285 铝电解用预焙阳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第33号公告)《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3年第21号)《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第36号公告)3 术语和定义《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HJ_617-2011_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HJ_617-2011_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617-2011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Guidelines for Drafting on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Report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1-06-24发布2011-10-01实施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目 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编制工作流程 (2)4 编制目的与原则 (2)5 编制基本要点 (3)6 企业环境报告书内容 (4)7 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 (9)附录A(资料性附录)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流程 (13)附录B(规范性附录)企业环境报告书指标内容及分类 (14)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规范企业信息公开行为,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环境报告书的框架结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理工大学、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年6月2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环境报告书的框架结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环境报告书的编制。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企业环境报告书主要反映企业的管理理念、企业文化、企业环境管理的基本方针以及企业为改善环境、履行社会责任所做的工作。

它以宣传品的形式在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发布,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一种有效形式。

2.2 环境绩效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所取得的可计量的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

2.3 环境方针企业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企业环境保护宗旨和目标。

2.3-30有机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2.3-30有机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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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15
≤21
≤35.6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未采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企业 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及能源消耗总量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要求;符合 17 清洁生产管理指 标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0.15 0.12 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和排污 许可证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 100%;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 化学品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预防与控制 0.10 在满足Ⅱ级、Ⅲ级指标要求的 基础上,生产企业的有组织废 在满足Ⅲ级指标要求的基础 上,企业应将 VOCs 的治理 生产企业开展 VOCs 污染源 摸底排查工作,摸清企业的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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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有机硅行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分为五类,
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清洁生产 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有机硅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 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所指的有机硅行业指生产甲基氯硅烷单体、水解物或有机硅环体的工业产业, 主要包括以硅块、甲醇、氯化氢(或以硅块、氯甲烷)为原料生产有机硅单体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30530 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1571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15587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 20435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 GB/T 21534 工业用水节水 术语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3953 工业用二甲基二氯硅烷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6719 企业用水统计通则 HJ 617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2007 年第 35 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1 年第 9 号) 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有关条款的决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令 2013 年第 21 号)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 (试行稿) (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61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61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61(总分15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评价因子的需要编制正规的生态基础图件,不包括( )。

• A.动物资源分布图• B. 自然灾害程度和分布图• C.土地利用图• D.植物资源分布图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2.标准状态指温度在273.15K,压力在101.325kPa时的气体状态。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均指在标准状态下(干空气)作为换算基准换算后的浓度。

以 O2•**%•**%•**%**%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3.对于二级生态环境评价项目,位于一般区域,项目工程占地(水域)范围一般不小于。

•**•**•****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4.对于交通噪声,一般以为评价量。

• A.声功率级•**声级C.等效连续A声级**计权声功率级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噪声源评价量可用声压级或倍频带声压级、A声级、声功率级、A计权声功率级,交通噪声属于间歇性噪声应以等效连续A声级为评价量。

5.声环境二级评价工作要求,针对建设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防治措施并( )。

• A.给出最终降噪效果• B.进行经济可行性分析• C.给出效果分析• D.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A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规定1类标准昼夜间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分别为。

•**,45dB•**,50dB•**,55dB**,55dB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A7.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程序的第一步骤是。

• A.风险识别• B.后果计算• C.源项分析• D.风险评价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A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程序(大纲要求熟悉)见课本P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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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降低物流过程环境负荷的方针及目标 5.25 总运输量及运输形式 5.26 物流过程中污染物产生情况及削减措施 资源(除水资源)消耗量及削减措施 5.27 消耗总量及削减措施 5.28 各种资源的消耗量及所占比例 5.29 重要原材料消耗量及削减措施 5.30 资源产出率及提高措施 5.31 资源循环利用率及提高措施 水资源消耗量及节水措施 5.32 来源、构成比及消耗量 5.33 重复利用率及提高措施 废水产生总量及削减措施 5.34 废水产生总量及排水所占比例 5.35 处理工艺、水质达标情况及排放去向 5.36 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及削减措施 5.37 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及削减措施(包括重金属) 固体废物产生及削减措施 5.38 产生总量及减量化措施 5.39 综合利用情况及最终处置情况(包括重金属) 5.40 相关管理制度情况 5.41 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管理 5.42 产生、使用和储存情况 5.43 排放和暴露情况 减少向环境排放的控制措施及减少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产生的 5.44 措施 5.45 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各阶段的环境管理措施 噪声污染状况及控制措施 5.46 厂界噪声污染状况 5.47 采取的主要控制措施 绿色采购状况及相关对策 5.48 方针、目标和计划 5.49 相关管理措施 5.50 现状及实际效果 5.51 环境标志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情况 6 与社会及利益相关者关系 与消费者的关系 6.1 与产品或服务信息和环境标志相关的提示和安全说明 与员工的关系 6.2 完善员工劳动环境安全和卫生的政策 与公众的关系 6.3 参与所在地区环境保护的方针及计划 6.4 与地区、社团、周边居民共同开展环保活动情况 与社会的关系 6.5 参与的环保社会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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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环保目标 环保目标、指标及绩效 4.1 上一年度各项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4.2 采取的主要方法和措施 4.3 下一年度环保目标 4.4 环境绩效的比较 物质流分析 4.5 生产经营过程中资源与能源消耗量 4.6 产品或服务产出情况及废弃产品回收情况 4.7 生产经营中环境负荷 4.8 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环境会计 4.9 企业的环保活动费用 4.10 各项环保活动取得的环境效益 4.11 采取环保措施取得的环境效益 5 降低环境负荷的措施及绩效 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降低环境负荷的措施 环境友好型技术及产品的开发 5.1 环境友好型生产技术与服务模式的研发 5.2 生命周期评价的应用及实施 5.3 企业环境友好型产品的定义及标准 5.4 产品节能降耗、有毒有害物质替代 5.5 举例环境友好型产品或服务 5.6 产品获得环境标志认证情况 5.7 环境标志产品的生产量或销售量 废弃产品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情况 5.8 产品生产总量或商品销售总量 5.9 包装容器使用量 5.10 废弃产及包装容器的回收量 5.11 产品再利用情况 与生产经营过程相关的环境影响 能源消耗及节能情况 5.12 消耗总量 5.13 构成及来源 5.14 利用效率及节能措施 5.15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及利用 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削减措施 5.16 排放种类及排放量 5.17 削减排放量的措施 废气排放量及削减措施 5.18 排放种类及排放量 5.19 处理工艺、达标情况 5.20 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及减排效果 5.21 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及减排效果 5.22 烟尘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及削减措施 5.23 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及削减措施(包括重金属) 物流过程的环境负荷及削减措施
2012年度企业环境报告书指标内容及分类
(根据《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 617-2011)》) 项目 指标内容 基础信息指标 基本指标 选择指标
1 高层致词 1.1 首席执行官或职位相当的高层管理人员致辞 2 企业概况及编制说明 企业概况 2.1 企业名称、总部所在地、创建时间 2.2 总资产额、销售额及员工人数 2.3 所属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 2.4 经营理念及文化 2.5 管理框架及相关政策 2.6 员工对企业的评价 2.7 企业规模、结构等的重大变化 编制说明 2.9 报告界限 2.10 报告时限 2.11 保证和提高企业环境报告书准确性、可靠性的措施及承诺 2.12 第三方验证情况 2.13 意见咨询及信息反馈方式 环境绩效指标 3 环境管理状况 环境管理结构及措施 3.1 管理结构 3.2 环境管理体制和制度 3.3 环境经营项目 3.4 获ISO14001认证及开展清洁生产情况 3.5 企业的环境标志认证及意义说明 3.6 与环保相关的教育及培训情况 环境信息公开及交流情况 3.7 环境信息公开方式 3.8 与利益相关者进行环境信息交流情况 3.9 与社会合作开展的环保活动情况 3.10 对内对外提供环保教育项目情况 3.11 公众对环境信息公开的评价 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最近3年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及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 3.12 情况(包括受到环境行政处罚或者处理情况) 3.13 企业应对环境信访案件的处理措施与方式 3.14 环境检测及评价 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必要时包括事故 3.15 应急池建设情况) 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执行 3.16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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