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止重大事故18项重点要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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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二O一六年七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编委会主任委员金耀华副主任委员高智溥王铃丁委员梁永磐安洪光王海晨李奕郝金玉项建伟赵群孙维本金安张文祥梁庆源常征吴智泉赵亚维主编赵亚维编写人员曹艳曹振龙陈延云程战斌戴申华党军邓桥方国春付晨鹏高向阳顾祥云韩永韩金华黄建军金茂林寇海荣李云李小军李玉贵刘辉刘洋刘宝林刘冠军刘君伟南继强牛清华乔红勇宋辉宋祥斌唐宏芬王凤良王晓东王增建夏明圣闫爱军衣心亮于菲张辉张宝红张冲先张达光张文龙赵勇赵立奇赵世杰赵亚维周渊目录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4)1.0 总则 (4)1.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5)1.2 防止触电事故 (7)1.3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0)1.4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11)1.5 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12)1.6 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14)1.7 防止烟气脱硫系统人身伤亡事故 (16)1.8 防止液氨储罐泄漏、中毒、爆炸伤人事故 (17)1.9 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 (19)1.10 防止坍塌伤害事故 (22)1.11 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 (23)2 防止火灾事故 (25)2.1 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25)2.2 防止电缆着火事故 (26)2.3 防止汽机油系统着火事故 (28)2.4 防止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火事故 (29)2.5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 (30)2.6 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30)2.7 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31)2.8 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31)2.9 防止氨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32)2.10 防止天然气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33)2.11 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着火事故 (35)3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8)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42)4.1 电源 (42)4.2 网架结构 (43)4.3 稳定分析及管理 (45)4.4 二次系统 (46)4.5 无功电压 (47)5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50)5.1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50)5.2 防止风电机组大面积脱网事故 (56)6 防止锅炉事故 (61)6.1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61)6.2 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68)6.3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74)6.4 防止锅炉满水和缺水事故 (79)6.5 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 (83)7 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94)7.1 防止承压设备超压 (94)7.2 防止氢罐爆炸事故 (96)7.3 加强压力容器注册登记管理 (97)7.4 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制度 (98)8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 (100)8.1 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 (100)8.2 防止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102)8.3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 (105)8.4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轴瓦损坏事故 (110)8.5 防止汽轮机汽封及叶片损坏事故 (112)8.6 防止燃气轮机超速事故 (113)8.7 防止燃气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115)8.8 防止燃气轮机燃气系统泄漏爆炸事故 (119)9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 (122)9.1 分散控制系统(DCS)配置的基本要求 (122)9.2 防止水电厂(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事故 (124)9.3 分散控制系统故障的紧急处理措施 (128)9.4 防止热工保护失灵 (129)9.5 防止水机保护失灵 (132)10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35)10.1 防止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 (135)10.2 防止定子绕组绝缘损坏和相间短路 (135)10.3 防止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 (136)10.4 防止转子匝间短路 (138)10.5 防止漏氢 (139)10.6 防止发电机局部过热 (140)10.7 防止发电机内遗留金属异物故障的措施 (140)10.8 防止护环开裂 (141)10.9 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 (141)10.10 防止发电机定子铁芯损坏 (142)10.11 防止发电机转子绕组接地故障 (142)10.12 防止次同步谐振造成发电机损坏 (143)10.13 防止励磁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损坏 (143)10.14 防止封闭母线凝露引起发电机跳闸故障 (144)11 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 (145)11.1 加强励磁系统的设计管理 (145)11.2 加强励磁系统的基建安装及设备改造的管理 (146)11.3 加强励磁系统的调整试验管理 (147)11.4 加强励磁系统运行安全管理 (148)12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 (151)12.1 防止变压器出口短路事故 (151)12.2 防止变压器绝缘事故 (151)12.3 防止变压器保护事故 (155)12.4 防止分接开关事故 (156)12.5 防止变压器套管事故 (156)12.6 防止冷却系统事故 (158)12.7 防止变压器火灾事故 (159)12.8 防止互感器事故 (159)13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166)13.1 防止GIS(包括HGIS)、六氟化硫断路器事故 (166)13.2 防止敞开式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事故 (170)13.3 防止开关柜事故 (172)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175)14.1 防止接地网事故 (175)14.2 防止雷电过电压事故 (177)14.3 防止变压器过电压事故 (178)14.4 防止谐振过电压事故 (179)14.5 防止弧光接地过电压事故 (180)14.6 防止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事故 (181)15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182)15.1 防止倒塔事故 (182)15.2 防止断线事故 (183)15.3 防止绝缘子和金具断裂事故 (184)15.4 防止风偏闪络事故 (185)15.5 防止覆冰、舞动事故 (186)15.6 防止鸟害闪络事故 (187)15.7 防止外力破坏事故 (188)16 防止污闪事故 (190)16.1 外绝缘配置 (190)16.2 绝缘子选型 (190)16.3 外绝缘运维 (191)16.4 防污闪涂料与防污闪辅助伞裙 (191)16.5 其他 (192)17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193)17.1 防止电缆绝缘击穿事故 (193)17.2 防止外力破坏和设施被盗 (195)17.3 防止单芯电缆金属护层绝缘故障 (196)18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98)19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21119.1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 (211)19.2 防止电力通信网事故 (215)19.3 防止信息系统事故 (220)20 防止供热中断事故 (224)20.1 供热管网建设和设施管理 (224)20.2 供热系统运行管理和监督 (226)21 防止设备设施腐蚀事故 (228)21.1 防止锅炉腐蚀事故 (228)21.2 防止汽、水、燃气轮机腐蚀事故 (230)21.3 防止发电机腐蚀事故 (232)21.4 防止脱硫脱硝系统腐蚀 (232)21.5 防止凝汽器及换热器腐蚀 (236)21.6 防止烟囱腐蚀 (237)21.7 防止接地网腐蚀断裂 (238)21.8 防止设备停(备)用腐蚀 (240)21.9 防止油气系统腐蚀事故 (242)21.10 防止水处理设备腐蚀事故 (243)21.11 防止水工结构腐蚀 (244)22 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246)22.1 防止发电厂全停事故 (246)22.2 防止变电站和发电厂升压站全停事故 (253)22.3 防止重要用户停电事故 (261)23 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 (265)23.1 防止机组飞逸 (265)23.2 防止水轮机损坏 (266)23.3 防止水轮发电机重大事故 (270)23.4 防止抽水蓄能机组相关事故 (275)24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79)24.1 加强大坝、厂房防洪设计 (279)24.2 落实大坝、厂房施工期防洪、防汛措施 (279)24.3 加强大坝、厂房日常防洪、防汛管理 (280)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83)25.1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环保“三同时”原则 (283)25.2 加强灰场的运行维护管理 (284)25.3 加强废水处理,防止超标排放 (284)25.4 加强除尘、除灰、除渣运行维护管理 (285)25.5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86)25.6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87)25.7 加强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运行维护管理 (289)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指导电力行业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证发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电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一、定义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发生中毒、窒息、淹溺、灼烫伤、触电、坍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空间。

二、生产场所主要的有限空间(一)容器类:如凝汽器,热交换器,凝结水箱,主辅机油箱及事故油箱,疏水扩容器,汽包,储油罐,储气罐,化学储罐(水箱),酸碱罐,液氨储罐,蒸发器,脱硫吸收塔,事故浆液箱等。

(二)管道类:如循环水管、热网管、源水管等各种管路,封闭母线,锅炉炉膛、空气预热器、除尘器,煤粉分离器,落煤管,烟风道等。

(三)建(构)筑物类:如集水(油)池、阀门井、沟道,电缆隧道,烟囱、水电厂引水洞、调压井、风机塔筒(机舱),化粪池等地下设施。

(四)仓(罐)类:如球磨机,筒仓(灰库),煤粉仓,原煤斗、灰斗、渣仓等。

三、管理要求(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有限空间作业分为一、二级(企业自定),煤仓、煤斗、粉仓、灰斗(罐)、灰库等特殊、高危的有限空间作业属于一级有限空间作业,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制定和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

(二)以下情况禁止有限空间作业:1.未办理工作票。

2.工作票与有限空间作业内容不一致。

3.作业人员身体状况不满足工作要求。

4.无监护人员或监护人员能力不满足工作要求。

5.未进行危害识别,作业环境检测结果不合格或存在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未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现象等。

如:⑴未识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缺氧、富氧状况;⑵空间上部及周边附着物有脱落可能;⑶未判定是否有突然出现介质淹没、埋没的可能;⑷未查明是否存在电击,高、低温,火灾,烫伤、辐射,噪声等严重危害的。

6.无防护用具或防护用具不满足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三)按类、分级制定标准的有限空间作业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程序。

二十五项反措(大唐新能源)

二十五项反措(大唐新能源)

110、220KV变电所运行前结合二十五项反措检查细则1 前言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水平,结合大唐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简称二十项反措)的基础上,制订了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新建风电场变电所运行前结合二十五项反措检查细则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对新建风电场变电所投运前,进行贯彻落实二十五项反措情况检查。

110、220KV 变电所运行前结合二十五项反措检查细则2变电所运行前结合二十五项反措检查细则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整改意见1防止电缆火灾事故1.1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纸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符合要求,避免电缆出叉;查设计、查现场 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1.2控制室、开关室、电缆夹层、隧道、柜、盘等处所有电缆孔洞,必须采用合格的阻燃材料封堵;查现场1.3 电缆沟应清洁、不积水、禁止堆放杂物; 现场检查1.4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1.5控制电缆和动力电缆应分层布置110、220KV 变电所运行前结合二十五项反措检查细则3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整改意见1.6 电缆的敷设应整齐现场检查 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1.7 动力电缆应按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 查阅试验报告1.8 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工艺规程要求 现场检查1.9 电缆沟应留出足够人行通道1.10 电缆封堵厚度不应小于8厘米1.11多个电缆头并排安装时,电缆头间应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1.12 电缆沟应有合理、有效的排水设施 1.13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合格的防火材料封堵1.14 敷设过程中,电缆不应存在损伤110、220KV 变电所运行前结合二十五项反措检查细则4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整改意见2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2.1 应有两票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2.2 应对两票进行定期动态检查 2.3 检修工作应使用标准工作票2.4运行操作应使用标准操作票并按要求严格执行2.5 升压站防误装置应齐全并实现五防功能 2.6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有电气闭锁功能2.7 运行规程中应有防误闭锁装置的操作规定 2.8 运行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防误闭锁装置 2.9应有健全的防误装置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110、220KV 变电所运行前结合二十五项反措检查细则5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整改意见3防止继电保护事故3.1 对于220kv 主变压器的微机保护必须双重化;查设计、查现场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3.2 线路纵联保护必须投入。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风电机组事故的重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风电机组事故的重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风电机组事故的重点要求2020年12月目录1 总则 (1)2 基本要求 (1)3 防止风机火灾事故 (2)4 防止风机超速事故 (5)5 防止风机倒塔事故 (8)6 防止风机叶片折断、轮毂(桨叶)脱落事故 (12)7 附则 (15)1 总则1.1 在认真总结近年来风机事故教训的基础上,集团公司组织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试行)》(安生〔2018〕13号文)进行了系统修订。

1.2 本《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风电机组事故的重点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风机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维护。

2 基本要求2.1 新建机组调试阶段必须进行振动、超速、急停按钮、看门狗、扭缆、变桨系统急停等安全链保护功能测试。

运行机组必须每年进行整体功能测试,严禁通过信号短接代替整组试验。

2.2 新建机组调试阶段要确保机组报出故障与SCADA界面显示故障相一致。

各风电场要建立不可复位故障清单,严禁原因不清复位启机。

2.3 机组SCADA或集控中心应具备参数横向对比分析功能。

2.4 新建机组试运行期间,发生变桨系统异常、振动等触发安全链动作的故障,必须要求厂家提供全面完整的分析报告,确保缺陷已经消除,方可恢复机组运行。

同时对本项目同机型风机开展相应故障的隐患排查。

2.5 控制系统程序升级应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记录。

程序升级前应对原程序进行备份,并保存风电机组历史数据。

机组程序升级后应进行全面测试,确认无误后方可投运。

2.6 加强偏航运行数据管理,每年对同区域同机型机组的偏航次数进行统计,对偏航次数高于平均值两倍及以上的机组,要分析原因,调整控制策略并加强对高强螺栓的检测。

2.7 加强运行参数的环比、同比以及与设计值对标分析。

重点包括:压力、振动、转速、风速、电流、温度、功率等,通过数据分析提前查找设备隐患及预判大部件劣化趋势。

1、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1、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安全可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适用于规定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新能源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新能源公司系统各区域公司、检修公司及独立发电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的标准、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

第五条新能源公司对各分子公司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接受集团公司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第六条新能源公司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日常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系统各单位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系统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九条新能源公司系统各分子公司要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基础,努力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

第十条新能源公司系统各单位要遵循《电网调度管理条例》,遵守调度纪律,加强与电网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交流,共同做好电网安全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
8
煤粉仓清理应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9
煤粉仓内必须使用12V防爆安全行灯,照明充足,橡皮线和灯头绝缘应良好,行灯不准埋入积粉内。
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适用于原煤斗)》
附件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适用于煤粉仓)》
附件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适用于灰库、灰罐)》
附件4: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出入登记牌
附件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
(适用于原煤斗)
工作票编号:
工作内容
工作负责人
工作班成员
工作许可人
值长
计划工作时间
5
进入原煤斗前,须彻底通风2小时以上,检测内部有毒气体及煤粉浓度浓度合格。
6
确认工作班成员身体状态良好,进入原煤斗内人数不超过2人,原煤斗外必须有2人以上监护,有可靠的联系方式。严禁擅自增加工作班成员。
7
原煤斗内有冒烟或着火时禁止入内,并用蒸汽或二氧化碳将火源消除。
8
进出原煤斗,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使用12V防爆安全行灯。
4.3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经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
4.4遵守有限空间作业要求,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等。
4.5遇有违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停止或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4.6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身体不适时,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报告,并迅速撤离现场。
自年月日时分开始至年月日时分结束
序号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验收人
工作负责人
第二监护人
1
进入原煤斗清理必须制定施工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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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二O一六年七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编委会主任委员金耀华副主任委员高智溥王铃丁委员梁永磐安洪光王海晨李奕郝金玉项建伟赵群孙维本金安张文祥梁庆源常征吴智泉赵亚维主编赵亚维编写人员曹艳曹振龙陈延云程战斌戴申华党军邓桥方国春付晨鹏高向阳顾祥云韩永韩金华黄建军金茂林寇海荣李云李小军李玉贵刘辉刘洋刘宝林刘冠军刘君伟南继强牛清华乔红勇宋辉宋祥斌唐宏芬王凤良王晓东王增建夏明圣闫爱军衣心亮于菲张辉张宝红张冲先张达光张文龙赵勇赵立奇赵世杰赵亚维周渊目录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4)1.0 总则 (4)1.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5)1.2 防止触电事故 (7)1.3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0)1.4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11)1.5 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12)1.6 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15)1.7 防止烟气脱硫系统人身伤亡事故 (16)1.8 防止液氨储罐泄漏、中毒、爆炸伤人事故 (17)1.9 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 (20)1.10 防止坍塌伤害事故 (22)1.11 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 (23)2 防止火灾事故 (25)2.1 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25)2.2 防止电缆着火事故 (26)2.3 防止汽机油系统着火事故 (28)2.4 防止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火事故 (29)2.5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 (30)2.6 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30)2.7 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31)2.8 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31)2.9 防止氨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32)2.10 防止天然气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33)2.11 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着火事故 (35)3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8)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42)4.1 电源 (42)4.2 网架结构 (43)4.3 稳定分析及管理 (45)4.4 二次系统 (46)4.5 无功电压 (47)5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50)5.1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50)5.2 防止风电机组大面积脱网事故 (56)6 防止锅炉事故 (61)6.1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61)6.2 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68)6.3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74)6.4 防止锅炉满水和缺水事故 (79)6.5 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 (83)7 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94)7.1 防止承压设备超压 (94)7.2 防止氢罐爆炸事故 (96)7.3 加强压力容器注册登记管理 (97)7.4 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制度 (98)8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 (100)8.1 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 (100)8.2 防止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102)8.3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 (105)8.4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轴瓦损坏事故 (110)8.5 防止汽轮机汽封及叶片损坏事故 (112)8.6 防止燃气轮机超速事故 (113)8.7 防止燃气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115)8.8 防止燃气轮机燃气系统泄漏爆炸事故 (119)9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 (122)9.1 分散控制系统(DCS)配臵的基本要求 (122)9.2 防止水电厂(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事故 (124)9.3 分散控制系统故障的紧急处理措施 (128)9.4 防止热工保护失灵 (129)9.5 防止水机保护失灵 (132)10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35)10.1 防止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 (135)10.2 防止定子绕组绝缘损坏和相间短路 (135)10.3 防止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 (136)10.4 防止转子匝间短路 (138)10.5 防止漏氢 (139)10.6 防止发电机局部过热 (140)10.7 防止发电机内遗留金属异物故障的措施 (141)10.8 防止护环开裂 (141)10.9 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 (141)10.10 防止发电机定子铁芯损坏 (142)10.11 防止发电机转子绕组接地故障 (143)10.12 防止次同步谐振造成发电机损坏 (143)10.13 防止励磁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损坏 (143)10.14 防止封闭母线凝露引起发电机跳闸故障 (144)11 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 (145)11.1 加强励磁系统的设计管理 (145)11.2 加强励磁系统的基建安装及设备改造的管理 (146)11.3 加强励磁系统的调整试验管理 (147)11.4 加强励磁系统运行安全管理 (148)12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 (151)12.1 防止变压器出口短路事故 (151)12.2 防止变压器绝缘事故 (151)12.3 防止变压器保护事故 (155)12.4 防止分接开关事故 (156)12.5 防止变压器套管事故 (157)12.6 防止冷却系统事故 (158)12.7 防止变压器火灾事故 (159)12.8 防止互感器事故 (160)13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166)13.1 防止GIS(包括HGIS)、六氟化硫断路器事故 (166)13.2 防止敞开式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事故 (170)13.3 防止开关柜事故 (172)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175)14.1 防止接地网事故 (175)14.2 防止雷电过电压事故 (177)14.3 防止变压器过电压事故 (178)14.4 防止谐振过电压事故 (179)14.5 防止弧光接地过电压事故 (180)14.6 防止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事故 (180)15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182)15.1 防止倒塔事故 (182)15.2 防止断线事故 (183)15.3 防止绝缘子和金具断裂事故 (184)15.4 防止风偏闪络事故 (185)15.5 防止覆冰、舞动事故 (186)15.6 防止鸟害闪络事故 (187)15.7 防止外力破坏事故 (188)16 防止污闪事故 (190)16.1 外绝缘配臵 (190)16.2 绝缘子选型 (190)16.3 外绝缘运维 (191)16.4 防污闪涂料与防污闪辅助伞裙 (191)16.5 其他 (192)17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193)17.1 防止电缆绝缘击穿事故 (193)17.2 防止外力破坏和设施被盗 (195)17.3 防止单芯电缆金属护层绝缘故障 (196)18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98)19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21119.1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 (211)19.2 防止电力通信网事故 (215)19.3 防止信息系统事故 (220)20 防止供热中断事故 (224)20.1 供热管网建设和设施管理 (224)20.2 供热系统运行管理和监督 (226)21 防止设备设施腐蚀事故 (228)21.1 防止锅炉腐蚀事故 (228)21.2 防止汽、水、燃气轮机腐蚀事故 (230)21.3 防止发电机腐蚀事故 (232)21.4 防止脱硫脱硝系统腐蚀 (232)21.5 防止凝汽器及换热器腐蚀 (236)21.6 防止烟囱腐蚀 (237)21.7 防止接地网腐蚀断裂 (239)21.8 防止设备停(备)用腐蚀 (240)21.9 防止油气系统腐蚀事故 (242)21.10 防止水处理设备腐蚀事故 (243)21.11 防止水工结构腐蚀 (244)22 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246)22.1 防止发电厂全停事故 (246)22.2 防止变电站和发电厂升压站全停事故 (253)22.3 防止重要用户停电事故 (261)23 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 (265)23.1 防止机组飞逸 (265)23.2 防止水轮机损坏 (266)23.3 防止水轮发电机重大事故 (270)23.4 防止抽水蓄能机组相关事故 (275)24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79)24.1 加强大坝、厂房防洪设计 (279)24.2 落实大坝、厂房施工期防洪、防汛措施 (279)24.3 加强大坝、厂房日常防洪、防汛管理 (280)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83)25.1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环保“三同时”原则 (283)25.2 加强灰场的运行维护管理 (284)25.3 加强废水处理,防止超标排放 (284)25.4 加强除尘、除灰、除渣运行维护管理 (285)25.5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86)25.6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87)25.7 加强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臵运行维护管理 (289)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指导电力行业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证发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电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大唐云南新能源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风险,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新能源云南公司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00年版)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制定了本细则。

第二条领导干部应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己安全职责。

认真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制度。

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工人等人员也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四不伤害”。

第三条提高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的可靠性,违章是作业人员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通过对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积累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可靠性;要以人为本,通过全员控制差错、反违章行动计划的落实来保证人的可靠性,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技术培训,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认真学习,提高全员防范事故的意识,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岗位练兵和反事故演习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方法。

第六条要对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使其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职责,加强对工作票、操作票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

第七条坚持设备治理、技术改进和规范管理相结合。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并严格执行,消除管理盲区,落实安全职责,严格安全考核,狠抓习惯性违章。

第八条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DL 796-2001)和《风机安全手册》中等有关要求。

大唐集团25项反措实施细则

大唐集团25项反措实施细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5年12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实施细则 (1)2 防止火灾事故实施细则 (19)3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实施细则 (40)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实施细则 (42)5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实施细则 (44)6 防止锅炉事故实施细则 (49)7 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实施细则 (72)8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实施细则 (78)9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实施细则 (99)10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实施细则 (109)11 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实施细则 (116)12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实施细则 (120)13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实施细则 (127)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实施细则 (131)15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实施细则 (134)16 防止污闪事故实施细则 (137)17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实施细则 (138)18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实施细则 (140)19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实施细则 (142)20 防止供热中断事故实施细则 (146)21 防止设备设施腐蚀事故实施细则 (148)22 防止发电厂全停事故实施细则 (160)23 防止水轮发电机组事故实施细则 (163)24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实施细则 (173)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实施细则 (177)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实施细则-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2 防止火灾事故实施细则-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3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实施细则- 40 -- 41 -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实施细则- 42 -- 43 -5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实施细则- 44 -- 45 -- 46 -- 47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一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一、定义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发生中毒、窒息、淹溺、灼烫伤、触电、坍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空间。

二、生产场所主要的有限空间(一)容器类:如凝汽器,热交换器,凝结水箱,主辅机油箱及事故油箱,疏水扩容器,汽包,储油罐,储气罐,化学储罐(水箱),酸碱罐,液氨储罐, 蒸发器,脱硫吸收塔,事故浆液箱等。

(二)管道类:如循环水管、热网管、源水管等各种管路,封闭母线,锅炉炉膛、空气预热器、除尘器,煤粉分离器,落煤管,烟风道等。

(三)建(构)筑物类:如集水(油)池、阀门井、沟道,电缆隧道,烟囱、水电厂引水洞、调压井、风机塔筒(机舱),化粪池等地下设施。

(四)仓(罐)类:如球磨机,筒仓(灰库),煤粉仓,原煤斗、灰斗、渣仓等。

三、管理要求(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有限空间作业分为一、二级(企业自定),煤仓、煤斗、粉仓、灰斗(罐)、灰库等特殊、高危的有限空间作业属于一级有限空间作业,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制定和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

(二)以下情况禁止有限空间作业:1.未办理工作票。

2.工作票与有限空间作业内容不一致。

3.作业人员身体状况不满足工作要求。

4.无监护人员或监护人员能力不满足工作要求。

5.未进行危害识别,作业环境检测结果不合格或存在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未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现象等。

如:⑴未识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缺氧、富氧状况⑵空间上部及周边附着物有脱落可能;⑶未判定是否有突然出现介质淹没、埋没的可能⑷未查明是否存在电击,高、低温,火灾,烫伤、辐射,噪声等严重危害的。

6.无防护用具或防护用具不满足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三)按类、分级制定标准的有限空间作业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程序。

15大唐集团25项反措实施研究细则

15大唐集团25项反措实施研究细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5年12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实施细则 (1)2 防止火灾事故实施细则 (19)3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实施细则 (40)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实施细则 (42)5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实施细则 (44)6 防止锅炉事故实施细则 (49)7 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实施细则 (72)8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实施细则 (78)9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实施细则 (99)10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实施细则 (109)11 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实施细则 (116)12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实施细则 (120)13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实施细则 (127)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实施细则 (131)15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实施细则 (134)16 防止污闪事故实施细则 (137)17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实施细则 (138)18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实施细则 (140)19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实施细则 (142)20 防止供热中断事故实施细则 (146)21 防止设备设施腐蚀事故实施细则 (148)22 防止发电厂全停事故实施细则 (160)23 防止水轮发电机组事故实施细则 (163)24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实施细则 (173)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实施细则 (177)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实施细则2 防止火灾事故实施细则3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实施细则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实施细则5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实施细则。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事故调查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遵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大唐集团制〔2012〕5号)进行事故等级划分和事故定性,结合风电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以下简称“四不放过”)。

第三条事故统计报告要及时、准确、规范、完整;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程做出降低标准的解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六条本规程用于新能源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处理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二章事故定义、归属和级别第七条事故定义1.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1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

1.2 “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正式工、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临时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等。

1.3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确认系员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员工伤亡事故统计。

1.4生产性急性中毒系指生产性毒物中毒。

食物中毒和职业病不属于本规程统计范围。

1.5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

1.6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安全系统监督管理系统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安全系统监督管理系统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大唐集团制〔2005〕4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为加强集团公司系统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二OO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主题词: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5年1月25日印发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国家、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范围见附表1、2。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的工作职责(一)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二)制定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三)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系统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四)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五)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六)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分解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分解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风险,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00年版)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制定了本细则。

第二条领导干部应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己安全职责。

认真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制度。

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工人等人员也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三不伤害”。

第三条提高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的可靠性,违章是作业人员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通过对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积累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可靠性;要以人为本,通过全员控制差错、反违章行动计划的落实来保证人的可靠性,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技术培训,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认真学习,提高全员防范事故的意识,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岗位练兵和反事故演习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方法。

第六条要对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使其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职责,加强对工作票、操作票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

第七条坚持设备治理、技术改进和规范管理相结合。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并严格执行,消除管理盲区,落实安全职责,严格安全考核,狠抓习惯性违章。

第八条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DL 796-2001)和《风机安全手册》中等有关要求。

2、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2、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能源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通过对生产过程中工作环节的有效监督,促进保证体系更好地发挥作用,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主要是对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人身与设备安全的监督。

监督的重点是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本部各部门,各发电公司、检修公司、进入生产准备筹建处(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二章安全监督体系第五条新能源公司对分子公司直接实施安全生产监督,行使全部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能。

第六条新能源公司系统对有限股份公司通过董事会明确各项安全监督职能。

第七条对委托代管的企业和单位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

代管协议中未明确的部分,应按基层分子公司同等对待。

第八条系统各企业对长期在生产现场从事运行、维护工作的外委队伍(以下简称“长期外委队伍”)及其它发包工程队伍按照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

第三章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第九条新能源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是本公司安全监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

第十条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原则要求:各分子公司装机容量在200MW及以上必须设独立安全监督机构(装机容量在200MW的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3人),装机容量在200MW以下必须配专职的安全监督人员;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是指该机构直接隶属所在公司。

第十一条新能源公司系统各分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专职安全员必须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工作直接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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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十八项重点要求2015年9月前言为适应电力生产不断发展的需要,提高发电企业控制安全生产风险的能力,深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新能源企业电力事故的发生,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依据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中国大唐集团《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大唐集团制[2005]140号)的主要内容,在大唐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大唐集团制[2010]24号)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十八项重点要求》,在内容上增加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防止输电线路事故”、“防止污闪事故”、“防止继电保护事故”、“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防止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防止风力发电机组主要部件损坏事故”的要求,并修编了“防止风电场、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等其他6项重点要求的条款和内容。

在国能安全[2014]161号文的基础上,结合新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直接采用562条、删除204条、修改采用89条、新增288条,修改比例占全部条款的34%;新增比例占全部条款的35%。

新能源发电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重点要求,切实防范新能源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不断提高新能源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要求由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归口。

本要求由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写。

本要求主要起草人:吴立东、王美海、陈立伟、石鑫宝、梁大鹏、王金山、丛智慧、王忠军、全昌福、刘晶亮、王亚彬、薛文丽、魏显文、刘峰、李琳、高月、周忠新、黄陆。

本要求主要审核人:孙立群本要求批准人:焦建清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1.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1)1.2 防止触电事故 (4)1.3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7)1.4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8)1.5 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10)1.6 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 (12)1.7 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 (14)2 防止火灾事故 (16)2.1 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16)2.2 防止电缆着火事故 (17)2.3 防止变压器着火事故 (20)2.4 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着火事故 (21)2.5 防止风电生产引发森林、草原着火事故 (23)3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25)3.1 防电气误操作管理措施 (25)3.2 防电气误操作技术措施 (27)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28)4.1 电源 (28)4.2 二次系统 (29)4.3 无功电压 (30)5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30)5.1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30)5.2 防止风力发电机组大面积脱网事故 (31)6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 (34)6.1 防止变压器出口短路事故 (34)6.2 防止变压器绝缘事故 (35)6.3 防止变压器保护事故 (39)6.4 防止分接开关事故 (40)6.5 防止变压器套管事故 (41)6.6 防止冷却系统事故 (42)6.7 防止互感器事故 (43)7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49)7.1 防止GIS(包括HGIS)、六氟化硫断路器事故 (49)7.2 防止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事故 (53)7.3 防止开关柜事故 (55)8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57)8.1 防止接地网事故 (57)8.2 防止雷电过电压事故 (59)8.3 防止变压器过电压事故 (61)8.4 防止谐振过电压事故 (61)8.5 防止弧光接地过电压事故 (62)8.6 防止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事故 (63)9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64)9.1 防止倒塔事故 (64)9.2 防止断线事故 (66)9.3 防止绝缘子和金具断裂事故 (67)9.4 防止风偏闪络事故 (68)9.5 防止覆冰、舞动事故 (69)9.6 防止鸟害闪络事故 (70)9.7 防止外力破坏事故 (71)10 防止污闪事故 (72)10.1 防污闪设计与设备选型 (72)10.2 生产维护与技术管理 (74)11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75)11.1 防止电缆绝缘击穿事故 (75)11.2 防止外力破坏和设施被盗 (77)11.3 防止单芯电缆金属护层绝缘故障 (78)12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79)12.1 规划配置与设计选型 (79)12.2 二次回路与等电位接地网 (83)12.3 工程施工与运行维护 (86)13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89)13.1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 (89)13.2 防止电力通信网事故 (93)13.3 防止场站信息系统事故 (98)14 防止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100)14.1 并联电容器装置用断路器 (100)14.2 高压并联电容器 (100)14.3 外熔断器 (101)14.4 串联电抗器 (102)14.5 放电线圈 (102)14.6 避雷器 (103)14.7 电容器组保护部分 (103)15 防止电场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104)15.1 防止电场全停事故 (104)15.2 防止重要用户停电事故 (109)16 防止风力发电机组倒塔事故 (112)16.1 风力发电机组基础 (112)16.2 塔架 (114)16.3 高强螺栓 (117)16.4 叶轮 (118)16.5 机械保护 (120)17 防止风力发电机组主要部件损坏事故 (121)17.1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21)17.2 防止齿轮箱损坏事故 (125)17.3 防止变流器损坏事故 (128)17.4 防止主轴及轮毂损坏事故 (130)17.5 防止叶片损坏事故 (132)18 防止风力发电机组超速事故 (134)18.1 变桨系统 (134)18.2 制动系统 (136)18.3 控制系统 (138)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1.1.1 人员要求1.1.1.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恐高症、美尼尔氏综合症及运动功能障碍等不适宜高空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1.1.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1.1.2 作业环境要求1.1.2.1 高处作业应设有合格、牢固的防护栏,防止作业人员失误或坐靠坠落。

作业立足点面积要足够,跳板进行满铺及有效固定。

1.1.2.2 登高用的支撑架、脚手架材质合格并装有防护栏杆,支撑架、脚手架搭设牢固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每次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进行脚手架的整体检查,在冬季时作业人员应清除脚手架的冰雪,并采取适当的防滑措施;使用中严禁超载,防止发生架体坍塌坠落,导致人员踏空或失稳坠落;使用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配重及可固定措施。

1.1.2.3基坑(槽)临边应装设由钢管φ48mm×3.5mm(直径×管壁厚)搭设带中杆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除警示标示牌外不得拴挂任何物件,以防作业人员行走踏空坠落。

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采用定型卡带进行固定。

1.1.2.4 洞口应装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以防人员行走踏空坠落,洞口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挂安全警示板,夜间应将洞口盖实并装设红灯警示,以防人员失足坠落。

1.1.2.5 风力发电机组塔架爬梯安全绳、安全滑轨应完好,安全轨道顶端应有防脱落装置,爬梯旁应设置“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机舱内安全绳固定点、高空应急逃生定位点应清晰标明;塔架内照明设施应满足现场作业需要。

机舱内外需要作业的地方易滑处应有防滑垫和安全轨等防护措施。

1.1.2.6 每半年应对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内安全绳、爬梯、工作平台等检查维护一次。

1.1.3 管理要求1.1.3.1 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安全带,登风机作业应穿防护鞋、戴防滑手套、使用防坠落保护装置。

登高作业所用安全带、防坠落保护装置等劳动防护用品应检测合格,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在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

1.1.3.2 在8m/s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组织人员充分讨论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1.1.3.3 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物件上,防止脱落。

高处作业不具备挂安全带的情况下,应使用防坠器或安全绳。

若安全绳有可能与锋利面接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或者更改挂点。

1.1.3.4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

使用单梯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梯子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

1.1.3.5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制定正确的拆除程序,不得颠倒,以防建(构)筑物倒塌坠落。

1.1.3.6 对强度不足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等),人员在作业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以防踏空坠落。

1.1.3.7攀爬风力发电机组时,风速不应高于该机型允许登塔风速;但风速超过18m/s及以上时,禁止任何人员攀爬风力发电机组。

1.1.3.8攀爬风力发电机组前,应将机组置于停机状态并调至就地控制,禁止两人在同一段塔架内同时攀爬;上下攀爬机组时,通过塔架平台盖板后,应立即随手关闭;随身携带工具人员应后上塔、先下塔;到达塔架顶部平台或工作位置,应先挂好安全绳,后解防坠器;在塔架爬梯上作业,应系好安全绳和定位绳,安全绳严禁低挂高用。

任何时候都要保证至少有2人在机组上工作并相互通讯畅通。

1.1.3.9 风速超过12m/s时,不应在风力发电机组机舱外和轮毂内工作,不应打开风力发电机组机舱盖(含天窗)。

出风力发电机机组机舱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系两根安全绳。

在机舱顶部作业时,应站在防滑表面,使用机舱顶部栏杆作为安全绳挂钩定位点时,每段栏杆最多悬挂两个。

1.1.3.10 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内应安装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助爬器、免爬器、电控升降机、吊篮和电梯等辅助登塔设备,电控升降机、吊篮和电梯等应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装验收和定期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辅助登塔设备的使用方法,使用前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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