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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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解读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解读
特点
以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形成相互制衡、协调运转的机制 。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性
提高决策效率
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减少内部矛 盾和利益冲突,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 力。
保护股东权益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助于企业形成 稳定、健康的发展环境,提高企业竞 争力。
通过规范权利和责任分配,保护股东 权益,降低投资风险。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演变历程
初步探索阶段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国有 企业开始初步探索法人治理结构 改革。
制度化建设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企业 法人治理结构进入制度化建设阶段 ,逐步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会等组织机构设置。
发展。
04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 与发展
改革的目标与原则
改革目标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改革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坚持依法治企,规范企业运作;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激发企业活力。
改革的主要内容与措施
建立健全董事会
完善董事会制度,增加外部董 事和独立董事,提高董事会决
运作方式
监事会通常由股东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采用定期会议、 临时会议等方式进行运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高级管理层的选拔与考核
选拔方式
高级管理层通通过公开招聘、内部 选拔等方式进行选拔,注重专业能力 、管理经验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察 。
考核内容
对高级管理层的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 估、能力评估和态度评估等方面,以 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素质。
改革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

国有企业与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与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与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围绕“产权明晰、政企分开”的目标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也因此得到专门大的改善。

然而,国有企业依旧没有充分发挥其在经济进展中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反而成了制约经济进展的因素之一。

之因此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缘故有二:1,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低效:2,生产率提高而引起的大量失业人员难以得到有效的安置。

本文试图从国有企业与法人治理结构融合的角度,对现代产权理论创新运用,提出一种国有资产改革的新方案,以期较好地解决上述两个问题。

在我国,由于国家控股与法人控股,其激励与约束机制问题的根源相似,解决思路也无专门大差不。

本文将不对二者加以严格区分,并以国家控股的国有企业为要紧研究对象。

一国有企业与法人治理结构融合的必要性(一)国有企业的现实困境国有企业是指依照出资比例,国家因为占有相对股权优势而拥有操纵权的企业组织,是建立在国有产权基础上的企业。

由于国有产权这种制度设计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使得国有企业至少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难以解决。

1,自负盈亏难。

自负盈亏使企业内存动力,外有压力。

国有企业既然作为一种企业,自负盈亏,合理合法。

然而,谁来负盈亏,谁有能力、有责任来负那个盈亏?专门难回答。

是企业自身吗?不是。

企业是一个集体概念,它自身是不能负担起任何责任的。

企业盈亏实际上指的是企业对自己的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爱护程度,特不是对所有者的利益爱护。

从那个角度讲,企业自负盈亏是指所有者自负盈亏。

那么,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的国家能负企业的盈亏吗?回答是否定的。

因为国家,或者讲代表国家的政府是一级行政权力机构,它是各种经济法律法规的制定者。

假如让国家,或者政府来负担企业的盈亏,必定会出现各级政府运用他们所掌握的权力爱护自身利益,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的差不多法则将荡然无存。

因此,国家作为国有资本的所有者尽管有能力、有责任担负起国有企业盈亏的重担,但它不能。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职工代表大会。

这些机构互相
关联,共同构成国有企业的治理体系。

下面将分别介绍它们的职责和作用。

首先是董事会,它是国有企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重大投资决策、人员任免和财务审计等事项。

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
事是与企业无利益关系的专业人士,他们在董事会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企业提供独立的监
督和建议,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第三个是总经理,它是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者,负责企业的组织、管理和业务运作。

总经理必须遵循董事会的决策和监事会的监管,同时也要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负责。

最后是职工代表大会,它代表企业职工的利益,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决策,促进企业与
职工的沟通和协商。

职工代表大会主要由职工代表组成,他们在企业中发挥重要作用,为
企业的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它强调企业的民主管理和规范运作,建立了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为企业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决策依据。

尽管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但
是它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并为中国经济的增长做出了重
要的贡献。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背景介绍国企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升企业效益的重要举措。

其中,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作为国企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国企经营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企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与要求1.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国有企业内部管理结构、决策程序、权责划分等规范化的制度安排。

它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一系列管理机构,以及相关的决策程序、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规定和安排。

2.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

具体而言,要求国企深化董事会改革,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强化公司治理。

三、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启示1. 全面深化董事会改革国有企业应当建立高效、严密的董事会,强化对董事会的法治监督,推动董事会决策程序的规范化,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化水平,增强董事会的监督作用。

2.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等功能,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3. 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强调要求国有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健全内部审计机制,推动内部审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法律合规等制度的有机结合,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监督。

4. 强化公司治理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促进公司治理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内部控制等有机结合,提高公司治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四、个人观点与理解在国企改革中,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只有健全的治理结构,才能保障国有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论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论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论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国企研究 2016. 8(下)46论道 LUN DAO国有企业董事会是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核心。

本文从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发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作用,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在四个方面论述如何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解决国有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的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的问题,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

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问题有:由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导致的董事会形同虚设问题,解决好权利下放后到董事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解决内部人控制比较严重问题,解决贪污腐败等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一、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产权多元化是董事会建设的重要基础。

为了实现集团公司的顺利上市,必须对集团公司制的改革力度强加压力,只有把各类投资者吸引进入公司才能实现股权的多元化,推动国有企业的上市步伐。

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不同,因此应依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股权的比例进行调整,形成多元的股权结构、规范的股东行为制度、有效的内部约束制度、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在改革阶段,允许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可转化为优先股,在个别的少数特定国有企业领域内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形成产权的清晰化、完整化是提高董事会运营效率的必要条件。

产权碎片化,董事会形同虚设,形成了典型的反公地悲剧或公地悲剧。

产权理论研究证明,完整的产权是提高产权效率的必要条件,而产权碎片化只能导致两个结果:一个是资源的过度使用,一个是资源的低效浪费。

国有企业必须要清晰国有企业产权,完善委托代理关系。

还有一个产权的“反公地悲剧”,就是同一公地的所有者会有很多个,每个所有者的权利都是相同的,都有设置使用障碍来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的权利。

论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论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基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政府规制对策研究摘要: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科学规范制度的核心,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

本文首先阐述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和基本构成,根据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历程,提出我国国企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规制对策,以构建适合我国国企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从而保证公司各方面参与人的利益得到维护和满足,最终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策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建立现代管理制度确定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促进国有企业规范发展的有力保证。

因此如何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就被提上议事日程。

虽然目前世界范围内有英美、日欧等多种模式,但由于不同的治理模式是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等环境综合影响下长期演进的结果,并没有通用的公司治理模式。

由于我国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进行的,致使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残缺不全,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因此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模式就显得尤为迫切。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与理论分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依照公司法所建立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三权分立并且相互制约的公司内部管理体制。

其本质是通过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的分配与制衡所做出的一种制度安排,以实现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

具体地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经理来源、经理报酬、授权授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委托代理关系等。

法人治理结构理论依据包括公司治理的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约束及监督机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主要是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下的委托—代理问题。

因此,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就委托—代理关系的确定。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是指国家所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机构,其法人治理结构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和经营管理起着关键作用。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国有企业内部的权力机构、组织结构和决策过程等方面的安排和规定。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机构。

在中国,国有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由代表国家和所有者利益的股东代表组成,负责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企业经营管理。

董事会的主席通常由国务院派任,具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和经营管理经验,能够为国有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战略指导。

国有企业还设立了监事会,主要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监事会一般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发挥监督作用。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还包括了高级管理层和职工代表大会。

高级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企业经营状况负有直接责任。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中职工的民主管理机构,代表职工利益,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维护职工权益。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是权力和利益的平衡。

在国有企业中,国家是最大的股东,但同时还有其他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要考虑。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能够平衡国家利益、股东利益和利益相关者利益,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还应该具备透明度和责任制。

透明度是指企业应该公开信息,让股东和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决策过程;责任制是指对于企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该建立起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他们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企业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管理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权力机构、组织结构和决策过程等方面的设计,以适应新时代的经济形势和社会需求。

浅谈当前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

浅谈当前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

浅谈当前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摘要:在进行企业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必须要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完善,这对规范公司的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文章在对其基本含义进行阐释的基础上,对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针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对策。

关键词: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对策自从一九九三年,我国提出了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之后,国企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批国企经过规范的国有改造,构建起了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并形成了一个科学的决策机制,从而增强了其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是国有度得以有效运行的前提,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一环。

一、当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的是对以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关系进行协调的一种制度,它与公司权利分配、责任分工、激励和约束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有关。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内部各组织的运行情况。

在我国,公司存在着较为典型的问题。

1、股东大会权利未能有效履行。

①行政化倾向仍然很强,政企分离的弊端很难消除;国企的重组,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原来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和既得利益,以及思维的惯性和利益的趋向,这就注定了它们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理所当然地在重组后的国企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于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原本应该在股东会议上做出决定的重大决定,直接采用管理人员任免。

但对于企业的投资计划,财务预决算等,还是要提交政府的批准和备案。

有些国有控股公司已经很多年没有召开过股东大会了,还有一些公司将所谓的股东大会与全体员工的年会结合在一起,而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要到会议上进行指导,这就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了。

②国有资本的过度集中和国有资本的“一股独大”;目前,我国公司重组属于传统公司重组的范畴。

在对公司公司进行改革的时候,通常都会将国有股作为一种绝对的控制,因此,在股权结构上,仅仅是实现了一种形式上的多元化。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国有企业内部实现权力制衡和有效运作的组织结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在国有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国进民退”政策下,国有企业是国家支柱产业的代表,承担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

而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国企面临的亟待解决的课题就是如何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和企业竞争力,为国有资产和国家经济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中,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构成了法人治理的三个重要部分。

其中,董事会作为企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战略方向、组织实施大项目和重大决策,是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最核心的组成部分。

监事会则对董事会进行监督,负责审查企业财务情况、并对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行为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评估,保障国有企业的合法、规范运营。

经理层是国有企业的行政管理组织,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位组成,负责具体实施企业战略和运营管理,是实现企业战略和目标的重要支持。

以上三个部分相互协作,共同制约和监督,确保国有企业有效、规范、高效地运营。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在国有企业内部建立科学、合理、协调有序的企业治理结构,是保障企业合法运营和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

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需要分析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企业发展阶段、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和国家政策,制定出适合自身的治理模式和治理结构,使企业从内部具备了规范、有效、高效的管理体系。

二、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作用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中,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不可忽视。

要充分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需要加强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专业素质和对企业内部权力机制的认识。

同时,国有企业董监事会应采取完善的考核机制,做好董监事会成员的考核评估工作,保障企业最高决策层权力的合理行使。

三、完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是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的基础。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是指国家或集体所有的企业,它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的使用效率,必须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对国有企业法人权利和义务,以及公司内部决策、执行、监督和约束等过程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体系。

它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国家所有权和股东权益,保障股东权利,防止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和权力滥用,从而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公司治理、监督治理和内控治理。

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和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等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

监督治理是指公司外部对公司进行监督和约束的机制,包括政府、监管机构、证券市场等。

内控治理是指公司内部的管理和控制流程,包括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控制、信息披露等。

在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方面,应该加强股权管理和流转。

具体来说,应该完善国有企业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股权管理,制定股权激励计划,鼓励员工持股,优化公司内部所有制结构。

此外,国有企业需要制定合理的治理机制和规定,如完善企业章程,设立监事制度,使公司的决策、管理、监督更加科学、规范和有效。

在国有企业的监督治理方面,政府和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内部的问题。

同时,证券市场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保证国有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和公开度,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在国有企业的内控治理方面,首先要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和业务活动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其次,应该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风险评估、防控和应对等措施,保障企业的安全稳定。

最后,国有企业应该加强合规管理,制定合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防止企业内部违规行为的发生。

总之,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运作质量的关键所在。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思考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思考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思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思考一、引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法人治理结构对于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详细探讨,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者提供参考。

二、背景介绍1、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概述-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实践活动。

- 目的在于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提升国有企业效益,以及促进国有经济健康发展。

2、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其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 优化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加效益,推动经济发展。

三、法人治理结构的要素1、股权结构和公司组织架构- 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应明确,确保国家控股权益的行使。

- 公司组织架构应合理,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科学决策体系。

2、监事会与独立董事- 监事会是国有企业的重要法人治理机构,负责对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 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身份,发挥独立意见和监督作用。

3、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企业运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减少风险。

- 风险管理应成为国有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和化解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四、发展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1、加强企业法人治理的法律保障-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机构和职责。

- 加强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的监督力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2、强化企业内部的改革和创新- 推动国有企业的内部改革,提升其管理效能和竞争力。

- 鼓励企业创新,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选拔和培养优秀管理人才。

- 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国有企业发展的需要。

附件:附件1: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法律法规汇编附件2: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案例集锦法律名词及注释:1、国有企业:由国家所有或国家控股的企业。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国有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和决策流程等方面的安排。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托管者和管理者,其治理结构对于企业的稳健发展和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浅谈。

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个部分。

董事会是国有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

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的机构,负责监督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

经理层是负责具体经营管理的机构,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企业的日常运作。

为了建立健全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我国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是完善了国有企业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增加了独立董事的比例,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透明度。

其次是加强了监事会的监督功能,改变了过去监事会作为装饰性机构的现状,使其成为对企业管理的有效监督者。

最后是加强了国有企业经理层的约束机制,完善了经理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了企业经理层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要建立健全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建设。

首先是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专业化水平和决策效率,建立健全的决策和执行机制。

其次是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企业内部信息的透明度,使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再次是增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使国有企业在经营发展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和国家做出贡献。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建立健全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的重要举措。

通过不断改革和建设,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将不断得以完善,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作出积极贡献。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解读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解读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解读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下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作为国家资产的代持者和管理者,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旨在保护国家资产安全,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推动市场化。

下面将对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解读。

首先,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应包括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

股权结构是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国有企业的股权属于国家或以国家为主体的法人组织。

股权结构应明确权力、利益分配和决策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归属清晰。

公司治理机制是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现方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等治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分工。

董事会应具备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负责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企业经营;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国有企业的基层民主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

同时,公司治理机制应具备透明度和公开性,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经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应体现政府和市场双重性。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代持者,其法人治理结构应体现政府对企业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竞争机制的要求。

政府在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政策引导、决策指导和投资者角色,通过股东大会、行政审批、战略指导和约束措施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宏观调控。

同时,国有企业应接受市场竞争机制的约束,通过引入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内部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化的企业特别投资者(SOEs)政策,提高经营效益和创造投资者价值。

最后,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应促进企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是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目标。

创新要求国有企业着眼于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

可持续发展要求国有企业注重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通过合规经营、节能减排和社会公益事业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或政府直接或控股的企业,具有国家利益和战略安全意义。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提高企业效益、保护国家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必要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首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设计是为了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并保护国家利益。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管理者,其负责人承担着保护和增值国家资产的责任。

法人治理结构可以确保国有企业的决策过程公开、透明,避免腐败行为和损害国家利益的发生。

然而,目前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权力集中导致决策效率低下。

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决策权完全掌握在一个人或少数人手中,导致决策过程缺乏独立性和监督,容易导致决策失误和滥权现象的发生。

其次,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不够多元化,导致控股股东对企业决策的干预较大。

这可能会导致股东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企业决策受到个别股东意愿的左右,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首先,在法人治理结构上,应建立健全的独立董事制度,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决策的公正性。

这样可以避免权力过于集中,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其次,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控股股东的监管,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

同时,控股股东也应遵守现代企业制度,不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进行干预,确保企业的独立性。

另外,还可以通过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在重大决策上发挥更大的权威和作用,确保高管人员的责任心和能力。

此外,应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独立的内审和监察机构,实现对企业决策和运营的有效监督。

总之,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保护国家利益、提高企业效益至关重要。

然而,目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一些问题。

通过建立健全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管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可以进一步改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实现国有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保护国家利益的目标。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是国家拥有全部或者大部分资本的企业,其法人治理结构直接关系国有企业的发展和管理,也影响国有企业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和影响。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治理的核心内容,关系到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本文将从法人治理结构的意义、特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等方面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浅谈。

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义1.促进国有企业稳定发展。

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和运营决策的重要基础,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帮助国有企业更好地调整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进而促进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

2.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代表,其经营效益和资产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

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防范各种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效率。

法人治理结构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内部管理的效率和运营的顺畅程度。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帮助国有企业加强内部各个层级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

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特点1.国家性质特征明显。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国家性质特征尤为重要,因为国有企业是国家资产的代表,其法人治理结构必然会受到国家政策的直接影响,国家对其法人治理结构有一定的干预和指导。

2.政府监管力度大。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中政府的监管力度往往比较大,政府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和监督权,这是其他类型企业所不具备的特点。

3.市场导向与国家需求并重。

国有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需要兼顾市场导向和国家需求,其法人治理结构需要把握好市场竞争与国家需求之间的平衡,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

4.绩效与政绩并重。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中,绩效和政绩往往并重,因此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需要更加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注重绩效导向的管理理念。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出资或者国家控股的企业,其法人治理结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

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有效保障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健康运营,提高企业效益,推动经济转型与发展。

本文将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定义、特点、存在的问题以及优化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定义和特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国有企业内部权力关系的安排和管理机制,目的是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它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个层次,各具相应的职权和责任。

其中,董事会是国有企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和审计;经理层则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国家代表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国家作为股权的代表,行使对企业的监管和干预权。

2. 股权分离:国有企业的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分离,避免了利益冲突和权力滥用的问题。

3. 职权清晰: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各级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划分,以保证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4. 扁平化管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对简洁,减少了层级,提高了责任的明确性和管理的效率性。

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然而,当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职责不清:部分国有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决策权和监管权不清晰,容易出现权责不对等的情况。

2. 权力集中:部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决策权集中在董事长等少数高层管理人员手中,缺乏民主、透明的决策机制。

3. 内部监管机制不完善:监事会在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起到监督和审计的职责,但部分监事会缺乏独立性、权威性,无法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4. 资产流失问题:在部分国有企业中,由于法人治理结构缺失或是不规范,存在财务报表造假、资产流失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国有企业的资产安全。

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一、引言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结构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经济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概述
1.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定义
2.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性
3.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
三、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主体架构
1. 董事会
2. 监事会
3. 总经理
四、董事会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1. 董事会职责与权利
2. 董事会成员选举与任期
3. 董事会运作机制
五、监事会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1. 监事会职责与权利
2. 监事会成员选举与任期
3. 监事会运作机制
六、总经理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1. 总经理职责与权利
2. 总经理选举与任期
七、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措施建议
1. 建立健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2. 加强对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与评估
3. 提高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透明度
八、结论
建立健全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是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加强对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与评估,提高其透明度,可以更好地实现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国有企业是指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控股的企业,其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在决策和运营过程中的权力结构、管理结构和监督机制。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实现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探讨,包括权力结构、管理结构和监督机制三个方面。

首先,国有企业的权力结构是指企业内部决策和权力的分配方式。

国有企业的权力结构应该体现民主、科学和透明的原则。

一方面,权力应该通过选举和聘任的方式产生,以确保具备专业、能力和道德的人才担任高层管理职位。

另一方面,企业内部应建立科学的权力分配机制,避免权力过度集中或分散,使决策不受重要利益关联方的干预。

在权力结构方面,可以参考西方国家的企业治理模式,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增加外部监督,减少国有股东的直接干预,提高国有企业的决策效率和透明度。

其次,国有企业的管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

国有企业的管理结构应该具备高效、灵活和责任明确的特点。

高效是指管理结构能够快速决策和执行,提高决策效率和运营效率。

灵活是指管理结构能够适应市场环境和业务需求的变化,灵活调整组织结构和流程。

责任明确是指明确管理层的职责和权责,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业绩。

在管理结构方面,可以借鉴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治理模式,引入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激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最后,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是指内部和外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应该具备独立、有效和公正的特点。

独立是指监督机制具备自主权和独立性,不受管理层和国有股东的干预。

有效是指监督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违法和违规行为,减少风险和损失。

公正是指监督机制能够公正处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维护公平和正义。

在监督机制方面,可以增加外部监督力度,引入独立审计和监管机构,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活动的监管,提高企业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国有企业在运作和管理过程中,建立的一套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以管理企业内部事务和规范管理行为。

在当今社会经济中,国有企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特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以下基本特点:一是政府控制。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利。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必然受到政府的直接管控和监督。

二是法人独立性。

国有企业作为法人,享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三是决策机制的集中性。

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因此在决策机制上往往表现为集中的特点,政府通过一系列机构和程序来行使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控制。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负责代表企业行使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事会是对企业董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机构;管理层则是企业的业务经营管理者,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并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负责。

尽管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一定的特点和优势,但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政府干预过多,影响了企业独立经营的能力。

由于政府的直接管控和干预,一些国有企业在经营中往往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导致企业决策的不够灵活和高效。

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功能不足,导致一些国有企业在决策和管理中出现了一些失误和问题。

管理层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导致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够科学和规范。

监事会的监督功能不够,导致一些国有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管理漏洞和风险。

为了解决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

政府要适度减少对国有企业的干预,保障企业的独立经营和自主决策的权利。

加强董事会对企业的监督和决策功能,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水平。

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情况汇报

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情况汇报

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情况汇报一、背景介绍。

国有企业是国家控股或国有资产占有绝对控股的企业,是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对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情况。

1. 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主要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

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工作,经理层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2. 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方式。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方式主要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

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会议制度进行决策和监督,经理层则通过执行公司战略和经营计划来推动企业的发展。

3. 法人治理结构的特点。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权责明确、监督有力、决策科学、运作高效等方面。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国家资产保值增值和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三、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1. 决策效率不高。

由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职方式和决策程序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决策效率不高,影响了企业的经营管理。

2. 监督机制不完善。

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并不完全得到充分发挥,导致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不够到位,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3. 经理层激励机制不足。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经理层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四、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改进建议。

1. 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任职制度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性。

2. 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监督。

3. 完善经理层的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薪酬激励和绩效考核制度,激发企业经营管理的活力和创造力。

五、结语。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康和完善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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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政府规制对策研究摘要: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科学规范制度的核心,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

本文首先阐述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和基本构成,根据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历程,提出我国国企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规制对策,以构建适合我国国企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从而保证公司各方面参与人的利益得到维护和满足,最终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策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建立现代管理制度确定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促进国有企业规范发展的有力保证。

因此如何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就被提上议事日程。

虽然目前世界范围内有英美、日欧等多种模式,但由于不同的治理模式是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等环境综合影响下长期演进的结果,并没有通用的公司治理模式。

由于我国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进行的,致使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残缺不全,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因此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模式就显得尤为迫切。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与理论分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依照公司法所建立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三权分立并且相互制约的公司内部管理体制。

其本质是通过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的分配与制衡所做出的一种制度安排,以实现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

具体地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经理来源、经理报酬、授权授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委托代理关系等。

法人治理结构理论依据包括公司治理的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约束及监督机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主要是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下的委托—代理问题。

因此,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就委托—代理关系的确定。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委托-代理理论公司委托—代理结构可以分为三层。

第一层是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股东会和董事会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中的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

股东委托董事管理和经营公司的所有财产,董事因而取得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权。

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由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职权。

然而,股东大会对董事又有撤换和罢免权。

因此,股东与董事之间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委托—代理关系。

第二层是董事与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董事会以经营管理知识、经验、技能和创造力为标准选择和任命公司经理。

董事会可从经理市场雇佣经理人,而经理人要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经理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负责执行公司的具体业务。

然而,由于董事会与经理层在企业经营方面所掌握的信息并不对称,经理层的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有可能会对董事会所代表的企业所有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需要采取某些措施来保证经理层的行为符合企业所有者的意愿,由此所发生的成本便是代理成本。

因此,董事与经理是一种有偿委托的雇佣。

第三层是股东与公司监事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对公司业务活动和会计事务进行监视的机构。

监事会是在股东大会的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权的内部组织。

监事会既要对股东大会负起责任,又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督。

可见,传统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图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人员间权利分配与制衡的关系,来最终实现股东对公司的控制。

(二)激励机制与约束和监督机制激励机制是指为调动代理人积极性委托人所使用的各种方法和手段。

激励机制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物质激励手段,也包括休闲、度假、奖励、职位等精神激励手段。

其核心内容是尽可能将经理人个人效用最大化转化为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

约束机制是指委托人依据法律法规、价值取向和文化环境等,对代理人进行制约和束缚,以确保代理人按照所有者的意愿开展企业经营活动的机制。

具体讲,约束机制包括公司惩罚制度、岗位惩罚制度以及社会法律与道德惩罚,而本文只涉及公司惩罚制度内容。

监督机制包括督查制度、无为问责制度、过错追究制度、工作复命制度等。

二、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发展历程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从起步、发展、深入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具体可划分为经济体制下的国企委托—代理关系,承包制下国企委托—代理关系和股份制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

(一)经济体制下国企委托—代理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在这时期内,国有企业形成了这样的治理结构:企业的资产属于全体人民所有,并由国家来代表全体人民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的控制权则分别由各级政府获得,各级政府通过一系列中间管理层次对企业实行具体的经营管理。

在这种高度集权的企业治理结构下,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人、财、务全部由国家以计划供应的形式解决,企业的产、供、销也是由国家计划统一安排的。

这时的企业还不是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上的独立法人,仅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

从其运行结果来看,这种企业治理结构造成了工业经济激励不足、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

(二)承包制下国企的委托—代理改革之初,我国认识到企业高度集中的经营方式的弊端,开始强调“放权让利”,要求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然而,在实行“利改税”后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企的难题。

于是,1986年12月,开始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但是,企业承包责任制在经历了一段时期的繁荣之后,则逐渐地表现出了种种弊端。

企业承包制虽然打破了中央政府代理经营权的格局,但未形成完整的有效的经营局面。

随着90年代初期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兴起,承包制走向衰落。

(三)股份制企业的委托—代理此前的治理结构的探索基本上没有触动企业的产权结构,即没有从资本结构方面去完善和改进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我国市场经济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发展,产权主体实行了多元化,公司治理结构的探索也开始有了新的突破。

1992年国家发布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

1993年国家又颁布了《公司法》,公司成为了法律实体。

从立法上对公司治理结构做的这些法律规定,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现代治理结构模式的开始形成。

三、我国国有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和灵魂,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国有企业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变化,尤其是《公司法》的颁布实施,促进了国企治理结构的改善。

但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是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脱胎转化而来,在体制转轨过程中,会遇到制度转型所产生的体制性矛盾和摩擦。

按照国际通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原则及要求,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股权结构不合理在我国现阶段,国企中国家股、法人股比例极高,高达50%以上。

国有股就其性质而言,属于国家所有。

企业法人股是指在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其他法人单位在企业中所占有的股份。

但在中国的现实中,企业法人股基本上等同于国有企业法人股,具有国家所有的性质。

股权结构决定治理结构,规范的现代化公司都是以多元投资主体为基础的。

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单一,政资不分,“国有独资”企业较多,股东大会实际上成为国有股股东会议或国有股控制下的股东扩大会议。

因此,股东大会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对董事会的约束作用。

一股独大的国有股股权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是导致腐败的温床,并且这种过于集中的股权也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产生,损害国家、企业和小股东的利益。

所谓内部人控制是指在改制后的企业中,多数或相当大的股权为内部人持有,在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内部人的利益得到强有力的强调。

“内部人控制”现象既会造成大股东控制却又无人控制的局面,也会造成企业信息披露不规范,过度投资或消费等,影响国有资产运作效率以及中小股东权益保障。

(二)政企不分、经营权被架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在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之上的,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中的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然而,长期的计划经济,企业行政色彩浓厚,许多国有控股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地受到政府部门不恰当的管理。

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的抽象性导致了国有股权人格的空壳化;国有资产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又导致多头管理、权责不分;所有者治理与行政性管理混为一谈。

国有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人员基本上都不是真正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大多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机关的考核,由政府人事部门选任和委派产生的,从而导致选任的董事和经理们带有主观因素,缺乏科学性,董事们不能“懂其事”,经营者不能“正其行”。

同时,由于董事和经理们主要来源于政府选任,并非来自于市场竞争,也影响了其经营决策的科学性。

这种政府通过组织部门直接任命的方式一方面破坏了公正与民主的程序,违背了市场规律,损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另一方面,董事会因其产生方式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可以不向全体股东负责,不受股东监督;同样经理人员也不对董事会负责,不受股东、经理市场以及其他要素市场的约束。

因此,《公司法》中理论上切实可行的规定,实际操作中却模糊不清。

由此可见,政企不分导致国家股的股权代表的权利与政府行政权利的界限模糊不清,从而使股东大会的作用不能真正的发挥。

(三)董事会运作不规范董事会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由公司的全体董事参加的常设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对股东负责,受全体股东委托,享有充分的权利,代表股东进行决策,在公司领导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核心作用。

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董事会运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董事的产生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

《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然而在现实中,许多董事的任命与解聘都直接来源于行政命令,缺乏民主程序。

其次,董事会构成不合理。

一方面表现为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高度重合,没有实现董事会与经营层的合理分工,难以对经理人员实行有效的约束和制衡。

另一方面表现为董事会中的董事大部分来自于原领导层,外聘董事较少,难以对经理层进行客观监督和对经营管理层进行绩效评价。

第三,董事会的决策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按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应该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然而在现实中国有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是政府或者授权经营机构,董事会缺乏独立性。

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一股独大的特点决定了企业重大问题研究及决策往往流于形式,董事会难以独立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董事很多来自于原国有企业领导层,董事长与董事之间的关系并非集体决策中的平等关系,而是领导与呗领导的关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充分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的职能和作用受到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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