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材料补差补充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仙居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
合同补充协议
协议编号:(2010) 000号-补01
甲方:
乙方:
自********* 开工建设以来,鉴于政策性因素和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建设工程原材料(包括钢材、水泥、油料、地方材料等)价格出现持续大幅度的波动,使工程造价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有些变化已超出发包人、承包人能够正常预见的范围和承包人承担的风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建设。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参照浙江省建设厅建建发[2008]163号文《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仙居电站工程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主要原材料价格价差进行调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调整范围
对以下主要原材料进行价差补偿:
1、水泥:32.5级和42.5级;
2、钢材:钢筋、钢绞线、型钢(工字钢、槽钢、角钢、钢管、钢板);
3、油料:汽油、柴油;
4、地方材料:砂、骨料;
二、调整方法
上述明确的调价材料,当材料费上涨之和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3%及以下时不予调整,大于3%时可以抽料补差,材料费上涨的价差给予补差。
计算式A=[E(B-C)x E+F]0.03G
式中:A为材料差价合计;
B为施工期月份的材料信息价平均值;
C 为投标期对应的材料信息价;
E 为单种规格当期材料核销量;
F为材料差价合计对应的税金;
G 为工程合同造价或结算期完成的进度造价。
材料信息价参照《台州造价》中的材料信息价,另加仙居县城到工地的超运费。
当期材料核销量,以相对应的月预结算报表工程量为计算基础。单位消耗指标以定额用量,或投标单价分析表用量(不应低于定额量的90%),或监理批准实际消耗用量(按砂浆混凝土配合比表计算)的最小者)。
三、结算期
从开工至完工,每季度或每半年结算一次,经监理、业主审批后并入下月结算报表申请支付。
四、其他
****** (2010) 00号)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以主施工主合同相关规定为准
3、主合同为*******电站 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4、本合同一式十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八份,正本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甲方六份,乙方二份。
协议签订时间:2011年月日
签订地点: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