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选细则
学生社会实践评分要求
一、总则为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特制定本评分要求。
本评分要求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评分原则1. 公正性原则:评分过程应公平、公正,确保每个学生的实践成果得到客观评价。
2. 实用性原则:评分标准应贴近实际,体现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效果。
3. 发展性原则:评分标准应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 鼓励性原则:评分标准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实践热情。
三、评分内容1. 实践准备(30分)(1)选题意义(10分):选题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是否符合社会需求,是否具有创新性。
(2)实践计划(10分):实践计划是否合理,时间安排是否科学,内容是否丰富。
(3)团队协作(10分):团队成员是否明确分工,合作意识是否强烈。
2. 实践过程(50分)(1)实践活动开展情况(20分):实践活动是否按计划进行,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2)实践成果(20分):实践成果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3)实践感悟(10分):学生对实践活动的感悟是否深刻,是否对自身成长有积极影响。
3. 实践总结(20分)(1)实践报告(10分):实践报告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格式是否规范。
(2)实践答辩(10分):答辩过程中,学生表达是否清晰,回答问题是否准确。
四、评分方法1.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 各项评分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3. 评分采取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五、评分流程1. 学生在实践活动结束后,撰写实践报告,进行实践答辩。
2. 实践团队内部进行自评、互评,形成初步评分结果。
3. 教师根据实践报告、答辩情况以及实践过程,对实践团队进行评价,形成最终评分结果。
4. 学校将评分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六、评分结果运用1. 评分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档案。
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一、引言为了激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又为了展示学校人才培养成果,特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办法,以表彰校内的优秀学生。
二、奖学金等级及奖金金额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个人综合素质,按照一、二、三等奖学金等级设置奖金金额,具体如下:奖学金等级奖金金额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0元/年三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正常注册在本校的本科生。
四、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分为学业成绩和个人综合素质两个方面。
学业成绩1.学习成绩优秀者,满分为100分。
2.英语等级考试成绩优秀者,获得额外10分加分。
3.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获得额外20分或30分加分。
4.社会公益活动积极者,获得额外10分或20分加分。
个人综合素质1.评定优良及以上等级的体育运动员,获得额外5分加分。
2.评定优良及以上等级的文艺志愿者,获得额外5分加分。
3.评定优良及以上等级的心理辅导志愿者,获得额外5分加分。
4.评定优良及以上等级的人文关怀志愿者,获得额外5分加分。
以上参考加分项仅供参考,实际加分具体以选拔委员会公布的加分细则为准。
五、组织评审1.评审委员会为选拔委员会,由校内领导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2.选拔委员会成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调整。
3.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参与评审工作,经选拔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评审人员名单。
六、评审流程1.选拔委员会公布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同时公布加分、满分等有关细则。
2.学生申请参与评审工作,选拔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评审人员名单,并公告评审人员名单。
3.学院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成绩单及各项证明材料,申请结束后,学院将审核后的成绩名单报送选拔委员会,由选拔委员会统一进行评审。
4.选拔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按照细则对学生成绩进行评审,同时根据各加分项对学生进行加分。
5.评审完成后,提交评审结果,选拔委员会公示评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向获奖者发放相关证书和奖金。
七、评奖次数每年评奖一次。
暑期社会实践评奖励
一、前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青年一代在国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培养青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校于今年暑期开展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同学们在社会实践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现对在暑期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评选和奖励。
二、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评选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
2. 实事求是原则:以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评价每位同学在社会实践中的贡献。
3. 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考虑同学们在实践过程中的表现,包括实践成果、团队协作、个人能力等方面。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1. 评选对象:我校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 评选条件:(1)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完成实践任务。
(2)在实践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
(3)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果,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四、评选流程1. 自我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学院推荐名单。
3. 学校评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公示: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五、奖励措施1. 个人奖励:(1)获得一等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获得二等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获得三等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 集体奖励:(1)获得一等奖的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获得二等奖的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获得三等奖的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总结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我校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通过本次评选和奖励,旨在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继续发扬社会实践精神,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暑期社会实践的答辩评分
一、评分原则1. 客观公正:评分标准统一,评分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位学生的实践成果得到公平评价。
2. 全面综合:综合考虑实践内容、实践过程、实践成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3. 鼓励创新:对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的实践项目给予适当加分。
二、评分标准1. 实践选题(20分)- 选题紧扣社会热点问题(5分)- 选题具有现实意义和可行性(5分)- 选题具有创新性(5分)- 选题与社会实践要求相符(5分)2. 实践过程(30分)- 实践计划制定合理(5分)- 实践步骤清晰,实施过程有序(5分)- 实践团队协作良好,分工明确(5分)- 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5分)- 实践日志记录完整,内容丰富(5分)3. 实践成果(40分)- 实践成果形式多样,如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实践作品等(5分)- 实践成果具有实际应用价值(5分)- 实践成果质量高,逻辑清晰,论证充分(5分)- 实践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5分)- 实践成果对相关领域或社会产生积极影响(5分)4. 社会反响(10分)- 实践活动受到社会关注(5分)- 实践成果被媒体或相关机构报道(5分)5. 个人表现(10分)- 积极参与实践,态度认真(5分)- 在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5分)- 对实践过程中的困难和挑战有较强的应对能力(5分)三、评分细则1. 实践选题(20分)- 选题紧扣社会热点问题(5分):选题紧密围绕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 选题具有现实意义和可行性(5分):选题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实施过程中可行性高。
- 选题具有创新性(5分):选题在研究领域或实践领域具有创新性,能够提出新的观点或方法。
- 选题与社会实践要求相符(5分):选题符合学校或学院对社会实践的要求。
2. 实践过程(30分)- 实践计划制定合理(5分):实践计划内容详实,步骤清晰,时间安排合理。
- 实践步骤清晰,实施过程有序(5分):实践过程按照计划有序进行,步骤明确,实施效果良好。
暑期社会实践评选办法
一、目的意义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 全面评价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社会实践表现、成果、影响和社会反响等多方面因素。
3. 激励导向原则:通过评选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三、评选对象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
四、评选内容1. 社会实践参与度: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包括参与时长、参与项目数量等。
2. 社会实践成果:社会实践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成果,包括论文、调研报告、作品、专利等。
3. 社会实践影响:社会实践项目对社会、学校、个人产生的影响,包括社会反响、媒体报道、获奖情况等。
4. 个人综合素质:在实践过程中展现出的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五、评选程序1. 个人申报: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填写《暑期社会实践评选申报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初审: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3. 学校评审:学校成立暑期社会实践评选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4. 公示与公布: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六、评选标准1. 社会实践参与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参与时长和项目数量达到要求。
2. 社会实践成果:- 项目设计合理,实施过程规范,成果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 成果形式多样,包括论文、调研报告、作品、专利等,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
3. 社会实践影响:- 项目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得到社会认可和好评。
- 项目在媒体上得到报道,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 个人综合素质:- 在实践过程中展现出优秀的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奖项
一、奖项名称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奖、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奖、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奖、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
二、评选目的为了鼓励和表彰在暑期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激发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提升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特设立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奖项。
三、评选范围1. 优秀团队奖:面向所有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
2. 优秀个人奖:面向所有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个人。
3. 优秀指导教师奖:面向所有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指导教师。
4. 优秀组织奖:面向组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校、学院、班级等。
四、评选条件(一)优秀团队奖评选条件1. 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实践成果显著,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社会影响力。
2. 实践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社会热点和实际需求。
3. 团队协作紧密,分工明确,能够高效完成实践任务。
4. 实践报告撰写规范,内容详实,图文并茂,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参考价值。
5. 实践成果在相关领域得到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二)优秀个人奖评选条件1. 个人在暑期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责任心强。
2. 个人在实践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对团队整体成绩贡献较大。
3. 个人实践成果具有创新性,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 个人在实践过程中展现出良好的综合素质,如团队协作、沟通能力、组织能力等。
5. 个人实践报告撰写规范,内容详实,图文并茂。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条件1. 指导教师积极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2. 指导教师对团队成员进行有效的指导,帮助团队顺利完成实践任务。
3. 指导教师对实践成果进行认真审核,提出建设性意见。
4. 指导教师关注团队成员的成长,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5. 指导教师实践成果在相关领域得到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四)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1. 组织者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认真负责。
暑期社会实践评奖要求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广大学生在暑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评奖要求。
二、评选范围本评奖活动面向全校所有在暑期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
三、评选条件1. 实践主题鲜明:实践项目应紧扣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社会热点问题和学生自身成长需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社会价值。
2. 实践内容丰富:实践内容应涵盖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3. 实践过程规范:实践过程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确保实践活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4. 实践成果显著:实践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 团队协作良好:实践团队应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实践任务,展现团队精神。
6. 个人表现突出:参与实践的个人应表现积极,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评选标准1. 实践项目评分:- 项目主题的鲜明性(30分)- 项目内容的丰富性(30分)- 项目实施的科学性(20分)- 项目成果的创新性(20分)2. 实践团队评分:- 团队协作精神(20分)- 团队组织能力(20分)- 团队成果展示(20分)- 团队社会影响力(20分)3. 个人表现评分:- 个人责任感和使命感(20分)- 个人组织协调能力(20分)- 个人沟通表达能力(20分)- 个人实践成果贡献(20分)五、评选程序1. 自评阶段:各学院组织学生自评,填写《暑期社会实践评奖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审核阶段: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学院推荐的优秀实践项目和团队。
3. 学校评审阶段: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优秀实践项目和团队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阶段: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六、奖项设置1. 优秀实践项目奖:评选出若干个优秀实践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实暑期社会实践评分标准
一、前言暑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实践锻炼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为了确保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质量,特制定以下评分标准。
二、评分原则1. 客观公正:评分标准要客观、公正,确保每位参与者的努力和成果得到公平的评价。
2. 综合评价:评分要综合考虑参与者的实践态度、实践内容、实践成果和实践影响等方面。
3. 鼓励创新:对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实践项目给予加分。
4. 重视实践:注重参与者的实践经历和体验,鼓励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三、评分标准(一)实践态度(20分)1. 参与实践的积极性(10分):积极参与实践,服从组织安排,态度认真。
2. 团队协作精神(5分):与团队成员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完成实践任务。
3. 遵守纪律(5分):遵守实践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服从管理。
(二)实践内容(30分)1. 实践主题的明确性(10分):实践主题明确,与专业或兴趣相符。
2. 实践计划的合理性(10分):实践计划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
3. 实践方法的创新性(5分):实践方法具有创新性,能够提高实践效果。
4. 实践活动的丰富性(5分):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三)实践成果(40分)1. 实践成果的质量(20分):实践成果具有较高质量,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
2. 实践成果的原创性(10分):实践成果具有原创性,能够提出新的观点或解决方案。
3. 实践成果的实用性(10分):实践成果具有实用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提高工作效率。
4. 实践成果的推广性(10分):实践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能够对他人产生积极影响。
(四)实践影响(10分)1. 社会影响(5分):实践活动对社会的正面影响,如提高社会认知、促进社会和谐等。
2. 个人成长(5分):实践活动对个人综合素质的提升,如提高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四、评分方法1. 评分小组:成立由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分小组,负责实践活动的评分工作。
社会实践报告评比标准
一、引言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评估社会实践报告的质量,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评比标准。
本标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社会实践报告进行综合评定。
二、评比原则1. 客观公正:评比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参与者的报告得到客观评价。
2. 全面评价:综合考虑报告的内容、结构、创新性、实践效果等方面,全面评估报告质量。
3. 鼓励创新:鼓励学生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提高报告的实践价值。
三、评比内容1. 实践选题(10分)- 实践选题的针对性和实用性(4分):选题应紧密结合社会热点、国家战略或行业发展,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 实践选题的创新性(3分):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体现个人特色和独特视角。
- 实践选题的可行性(3分):选题应具有可行性,便于实施和操作。
2. 实践过程(20分)- 实践计划与实施(10分):报告应对实践计划进行详细阐述,包括实践目标、时间安排、参与人员等,并对实践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 实践内容与方法(5分):报告应详细介绍实践内容,包括实践任务、实践方式、实践方法等。
- 实践成果与收获(5分):报告应展示实践成果,包括实践成果的展示、实践过程中的心得体会等。
3. 报告结构(20分)- 结构完整(10分):报告应具备完整的结构,包括封面、目录、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部分。
- 内容充实(5分):报告内容应充实,逻辑清晰,论述充分。
- 格式规范(5分):报告格式应符合学校规定,包括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等。
4. 创新性(15分)- 方法创新(5分):在实践过程中,是否采用了新颖的方法或技术。
- 思想创新(5分):是否在实践过程中提出了新的观点或见解。
- 解决问题能力(5分):是否在实践中解决了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5. 实践效果(15分)- 实践成果(5分):实践成果的展示,包括实物、数据、论文、作品等。
- 社会影响(5分):实践成果对社会、学校或个人的影响程度。
社会实践活动推优公示(3篇)
第1篇一、公示目的为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升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社会实践活动推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社会实践活动推优结果进行公示。
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二、推优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推优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推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 突出实效原则:注重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优先推荐对社会有积极贡献的实践活动。
3. 优中选优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拔优秀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推优。
三、推优条件1. 参与实践活动的人员须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 活动时间须在2023年内完成。
3. 活动内容须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4. 活动组织严密,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推广价值。
5. 活动成果丰硕,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推优程序1. 自主申报:各学院根据推优条件,组织学生申报。
2. 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3. 学校评审:学校成立社会实践活动推优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实践活动进行评审。
4. 公示公告:对评审通过的实践活动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五、公示内容1. 活动名称2. 活动时间3. 活动地点4. 活动负责人5. 活动内容6. 活动成果7. 推荐学院六、公示时间自2023年X月X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
七、监督举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推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特此公示。
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推优评审委员会2023年X月X日以下为部分推优活动公示内容:一、活动名称:《关爱留守儿童,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活动二、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0日三、活动地点:XX省XX县XX村四、活动负责人:XXX五、活动内容:1. 组织志愿者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的关爱。
中青联发[2006]67号
中青联发[2006]67号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先进单位、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06年12月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教委),团委,学联:2006年度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已经结束。
今年的活动以“践行荣辱观,服务新农村”为主题,重点实施了“千校万村服务计划”,动员组织了近500万大中专学生、20多万支团队深入农村基层,广泛开展科技支农、政策宣讲、企业帮扶、文艺演出、医疗义诊等活动,联系超过1.2万个村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对口开展扎实有效的服务。
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决定授予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等22个省级单位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授予北京大学等364个单位“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授予首都英才学校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主题社会实践团等121个团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授予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张瑜等121位同志“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更大的成绩。
各地各高校要注重社会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6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名单2.2006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名单3.2006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名单4.2006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名单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附件1:2006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名单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共青团山西省委员会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共青团江西省委员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河南省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四川省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重庆市“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共青团甘肃省委员会共青团青海省委员会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附件2:2006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名单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天津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商学院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河北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程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理工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医科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燕山大学河北科技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西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农业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山西中医学院山西大学工程学院太原团市委运城团市委运城学院内蒙古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辽宁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化工学院沈阳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民族学院大连轻工业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工学院锦州医学院吉林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师范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北华大学白城师范学院黑龙江东北农业大学齐齐哈尔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水产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二军医大学江苏扬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淮海工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通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江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温州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嘉兴学院浙江财经学院浙江林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杭州师范学院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理工大学滁州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学院福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黎明职业学院三明市暑期学生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中医学院江西财经大学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赣南师范学院井冈山学院九江学院宜春学院山东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财政学院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泰山学院曲阜师范大学潍坊医学院枣庄学院枣庄技术学院河南安阳团市委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财经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中原工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河南科技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业学院武汉科技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商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工业大学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吉首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湘潭团市委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商学院湛江师范学院东莞理工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肇庆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工学院广西中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财经学院河池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海南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海南医学院琼州大学四川成都团市委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体育学院西华师范大学乐山师范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华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昌学院川北医学院四川音乐学院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工学院重庆文理学院涪陵师范学院重庆教育学院贵州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医学院贵州民族学院贵州财经学院遵义医学院贵州教育学院贵州广播电视大学遵义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云南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艺术学院云南中医学院大理学院西藏西藏大学西藏大学农牧学院西藏民族学院西藏藏医学院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工程大学陕西理工学院陕西中医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宝鸡文理学院甘肃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处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天水师范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青海青海民族学院青海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医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宁夏师范学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银川科技职业学院(银川大学)新疆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艺术学院昌吉学院喀什师范学院石河子大学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附件3:2006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名单北京首都英才学校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主题社会实践团中央民族大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研团——赴河北省易县忠义村满族民俗旅游调研团北京中医药大学“太阳花”奥运知识宣讲团北京工业大学走近西部——四川成功企业调研团北京农学院研究生科技下乡实践服务团天津《天津理工大学报》记者团赴凉山助教扶贫暑期社会实践示范队天津财经大学大学生新农村政策宣讲服务团中国民航大学赴延安“荣辱观”宣讲团河北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促进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团邯郸市大学生“千里走釜阳”环保志愿服务团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大学生暑期赴吴桥志愿服务团山西长治医学院赴山西省稷山县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太原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赴临汾市尧都区屯里镇屯里村“三下乡”志愿服务队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赴左权县广播局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队中北大学分校大学生支教服务队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干部暑期挂职服务队内蒙古内蒙古医学院大学生医疗卫生服务团内蒙古工业大学博士(硕士)服务团辽宁沈阳药科大学“红色之旅”社会实践团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的长征”普法宣传队辽宁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赴抚顺清原乡村小学社会实践队组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台安志愿服务团吉林长春工程学院“践行荣辱观,服务新农村”社会实践宣讲团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医疗卫生服务团东北电力大学“践行荣辱观,服务新农村”社会实践服务团延边大学大学生文艺下乡服务团黑龙江东北农业大学博士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法系形势政策宣讲服务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赴黑龙江省海伦市东林乡玉泉村暑期社会实践团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赴阿城市蜚克图镇新荣村“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团上海上海交通大学百名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同济大学赴江西井冈山新农村政策宣讲服务团上海师范大学赴安徽新农村政策宣讲服务团第二军医大学赴云南鲁甸博士生医疗卫生服务团华东理工大学赴宁夏博士生科技兴农服务团江苏苏州科技学院京杭大运河(江南段)水质现状调查分队盐城师范学院大学生红色之旅社会实践团徐州医学院公共卫生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团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学生党员西部行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江苏教育学院信息技术系赴盐城滨海新农村教育调查服务队南京林业大学赴锁金村宣传“八荣八耻”实践团队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汉藏情”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浙江浙江大学大学生挂职湖州市新农村村委会主任助理小分队浙江传媒学院“寻访浙江红军”社会实践团队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中国美术学院“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服务浙江新农村”赴湖州安吉山川乡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团队浙江树人大学管理学院“践行荣辱观,服务新农村”社会实践团队安徽安徽中医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医疗服务总队阜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宣讲团安徽科技学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践行团福建厦门大学博士生地方经济服务团福建师范大学“践行荣辱观,服务新农村”重点实践队福建农林大学作物科学学院2006年暑期“三下乡”八一村服务团福建医科大学协和临床医学院医疗服务团江西江西理工大学赴瑞金市美化红土地·建设新农村大学生社会实践服务队南昌工程学院赴南康市塘口金潭村大学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队赣南医学院赴大余县大学生医疗卫生社会实践服务队南昌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赴南昌县蒋巷镇大学生社会实践服务队山东青岛大学社会主义荣辱观宣讲服务团山东农业大学绿源科技兴农服务团泰山医学院大学生医疗卫生服务团烟台大学社会主义荣辱观宣讲服务团河南新乡医学院医疗卫生志愿服务团郑州轻工业学院科技兴农服务团南阳理工学院南阳市卧龙区小王沟村服务团黄淮学院外出务工留守子女帮扶团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商丘中华楼村科技兴农服务团湖北武汉大学“中国轮廓”实践队华中科技大学“为烈士寻亲”社会实践队武汉理工大学中学英语教改调研实践队华中农业大学赴竹溪博士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实践服务团中南民族大学“寻访红军足迹弘扬长征精神”赴洪湖实践队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赴红安社会实践队湖南湖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队长沙理工大学三湘博士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团湖南科技学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团湘南学院“保护莽山烙铁头”环保宣传服务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队广东中山大学赴云南澄江“三下乡”综合服务队“健康直通车”南方医科大学赴西藏博士医疗队广东金融学院赴徐闻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服务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赴连平县生态考察“三下乡”服务队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调查“三下乡”服务队广西广西大学“博士团”服务队玉林师范学院党员大学生到基层挂职锻炼社会实践服务团广西艺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文化下乡文艺演出队海南海南大学百名学生党员挂职百村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团海南师范大学赴海南省屯昌县支教、宣传、调研实践服务团四川西南科技大学“春晖支教”泸沽湖分队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温江大学生科技兴农服务团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赴自贡福华村暑期社会实践队重庆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医疗卫生实践服务团重庆交通大学赴武隆科技兴农服务团重庆科技学院大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宣讲服务团西南师范大学育才学院大学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团贵州贵阳中医学院2006年暑假大学生志愿者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大学生荣辱观宣讲服务团贵州凯里学院大学生支教服务团铜仁学院大学生荣辱团宣讲重点实践服务团云南西南林学院赴怒江州泸水县、兰坪县服务团云南警官学院赴临沧市永德县、镇康县服务团曲靖师范学院赴曲靖市马龙县服务团西藏西藏大学工学院暑期“三下乡”服务队陕西西安石油大学“重走长征路”红色之旅大学生暑期实践团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赴安康社会实践服务队西安财经学院大学生赴柞水社会实践服务队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新农村”梁山服务队西北工业大学“加快构建和谐西安战略模式探索”暑期社会实践团甘肃甘肃中医学院抵制新型毒品宣教服务团甘肃联合大学校级社会实践小分队兰州工专大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团队青海青海大学机械系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团青海师范大学社会主义荣辱观宣讲服务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宣讲服务团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新农村建设宣讲服务团宁夏宁夏大学农学院大学生科技兴农服务团宁夏医学院临床学院大学生医疗卫生服务团宁夏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大学生支教服务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文史学院大学生荣辱观宣讲服务团新疆新疆大学2006年暑期社会实践大学生荣辱观宣讲及支教服务团伊犁师范学院新农村政策宣讲服务团新疆教育学院“文化艺术”实践服务团附件4:2006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名单北京刘雨龙北京大学团委副书记张瑜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桂华中国人民大学团委副书记彭庆红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春程北京理工大学团委学生会秘书长天津梁春早天津大学团委副书记刘立新南开大学商学院团委书记河北史卫华共青团河北省委学校部主任科员王兴华石家庄铁道学院团委书记张晓雁共青团秦皇岛市委副书记杨超中央司法警官学院04级本科生山西李占鳌山西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主任滑云龙山西农业大学纪检委书记王心平山西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刘有智中北大学副校长刘英魁共青团山西省委学校部部长郭东辉山西财经大学团委书记内蒙古银建忠内蒙古财经学院团委书记辽宁于洋辽宁省学联副秘书长金力共青团辽宁省抚顺市委学少部部长郭旭大连大学团委书记吉林杜奉英共青团吉林省委学校部部长管清平长春税务学院团委书记宋晓宗通化师范学院团委书记黑龙江邓福庆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张传辉东北林业大学团委书记王淑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团委书记张艳君哈尔滨师范大学团委书记上海孙显良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助理调研员余培文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宣教中心主任华英上海科技馆展示管理处展示四部副主任宋来华东理工大学团委书记任晓杰东华大学团委书记江苏李振东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教授姚军盐城工学院团委书记顾其银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团委书记路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马跃勇南京理工大学团委书记戴兆骏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浙江易传剑浙江海洋学院团委书记巢岺中国计量学院量新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团委书记盛玲浙江教育学院团委书记徐增勇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团委书记蓝少鸥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副书记安徽吴运传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团委副书记马平淮南师范学院团委书记叶玲共青团安徽省委办公室干事福建林丽永共青团福建省委学校部部长陈志勇福建师范大学2004级博士生黄身勇福建医科大学团委书记江西鄢平原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汪立夏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曾萍共青团江西省委学校部部长张剑锋华东交通大学团委学生会秘书长山东郝焱共青团山东省委学校部主任科员郭建国山东轻工业学院团委书记张兴堂聊城大学团委书记刘向锋滨州医学院团委书记刘明永山东理工大学团委书记河南徐玉芳河南中医学院党委副书记景照辉河南财税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常继红共青团郑州市委书记贺庆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刘守义信阳师范学院团委书记湖北黄汉福华中师范大学信息技术系党总支书记赵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团委书记封林三峡大学机械与材料学院团委书记徐晓湖北教育学院团委书记孙涛长江大学团委书记湖南徐建军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彭国甫湘潭大学党委书记谭建华共青团衡阳市委副书记林文共青团湖南省委学校部部长广东区向丽暨南大学团委副书记陈卓武广东工业大学团委书记段志坚韶关学院团委书记郑文锋韩山师范学院团委副书记王乐媛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医疗队队长广西黎平广西工学院党委副书记马敏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李玲广西师范学院中文系分团委书记罗元广西师范大学团委组织部部长陆志斌共青团崇左市委副书记海南朱洪海南医学院团委书记刘利波琼州大学团委书记四川敬枫蓉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黎方军成都大学团委书记聂涛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团委书记重庆孙卫平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祁俊生重庆三峡学院副院长郭光亮共青团重庆市委学校部副部长贵州肖建宗贵州大学团委书记巴建伟贵州师范大学团委书记令狐彩桃贵阳医学院团委书记刘力平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团委书记。
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福建行活动方案
2013年华东师范大学“百城千乡”行动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福建行悠悠海峡情,青春中国梦活动方案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23日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泉州市、厦门市团队长员:章佳颖、李玉华、陈柯汀、施能婧、王立思、蔡静雯、徐文怡、钟婷、姚晨、林轶斌、王梦婧拟接洽单位:福建省教育厅、厦门市教育局、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集美大学、泉州师范学院、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活动内容:1、欢乐大篷车,爱在闽东南——流动幼儿园●组织农民工子女暑期流动幼儿园●开展基层幼儿园教师教学研讨会●组织学前教育咨询会●组织亲子主题活动●组织红色主题宣讲活动●开展当地学前教育现状调研●幼儿园民间文化传承教学活动设计2.莘莘学子,青葱梦想——中国梦想收集●收集福建省各地学前儿童描绘的梦想蓝图●召开青年大学生交流座谈,畅谈青年学子梦及大学文化、校园生活。
●开展学前教育专业大学生交流座谈会,共话中国教育学前梦●寻访优秀校友,挖掘师大人实现梦想的感人故事。
3.访红色古迹,忆光辉党史●探访大夏大学前身厦门大学●探访教育家陈嘉庚先生故居●探访中国第一所幼儿园行程安排:●7月15日上海出发●7月16-17日“欢乐大篷车”流动幼儿园活动(福州)基层幼儿园教师教学研讨会·当地学前教育现状调研走访福建省教育厅等部门·与福建师范大学师范生座谈交流●7月17—18日“欢乐大篷车”流动幼儿园活动(泉州)基层幼儿园教师教学研讨会·当地学前教育现状调研与泉州师范学院、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生座谈交流●7月19-20日走访厦门市教育局等部门·了解当地学前教育现状与师资需求等探访厦门大学、陈嘉庚纪念馆、中国第一所幼儿园与集美大学师范生座谈交流●7月21-23日“欢乐大篷车”流动幼儿园活动(厦门)基层幼儿园教师教学研讨会·当地学前教育现状调研。
社会实践表彰奖励制度
社会实践表彰奖励制度一、背景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鼓励和激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决定制定社会实践表彰奖励制度。
二、目的制定社会实践表彰奖励制度的目的是:1.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2.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社会实践成果纳入评价范畴;3. 激发学生的研究热情和参与热情,培养学生的实践意识。
三、奖励标准根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表现和成果,设立以下奖励标准:1. 优秀实践奖:对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进行奖励;2. 先进实践奖:对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3. 积极实践奖:对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奖励。
四、申请和评选流程1.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相关任务;2.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活动总结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等;3. 评选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名单;4. 学校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奖励证书。
五、奖励措施获奖学生将享受以下奖励措施:1. 颁发获奖证书,并在学生档案中予以记录;2. 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学分兑换;3. 在校园媒体或社交平台上进行宣传;4. 提供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的机会。
六、奖励评审委员会为了保证评选公正,学校将组建奖励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教师和相关社会实践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获奖名单的确定。
七、奖励管理及监督学校将建立奖励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奖励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对于不符合奖励标准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奖励资格。
八、奖励制度宣传学校将通过宣传栏、学校网站、班会等方式对社会实践奖励制度进行宣传,让更多学生了解该制度,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九、奖励制度的持续改进学校将不断总结和改进社会实践奖励制度,提高奖励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以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以上为社会实践表彰奖励制度的文档,供参考使用。
暑期社会实践评优细则
一、总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热情,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二、评优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评优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位参与者的权益。
2. 全面评价原则:综合考虑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包括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团队协作、创新意识等方面。
3. 激励导向原则:通过评优活动,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升综合素质。
三、评优范围1. 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本科生。
2. 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四、评优条件1. 思想品德:-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 实践能力:- 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 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3. 团队协作:- 能够与团队成员良好沟通,共同完成任务。
- 在团队中起到积极作用,促进团队整体发展。
4. 创新意识:- 在实践活动中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提出新的观点和解决方案。
- 能够结合实际,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建议和措施。
5. 成果表现:- 实践成果显著,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 能够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五、评优程序1. 个人申报: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根据评优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学院评审: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3. 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最终评审,确定评优名单。
4. 公示与表彰:对评优名单进行公示,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六、评优奖项1. 优秀社会实践个人:授予一定比例的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2. 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对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
七、评优纪律1. 评优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资格。
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MBA教育中
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MBA教育中心)根据我校《关于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表彰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和示范群体,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树立青年学生学习榜样,培养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依据学校相关通知开展华东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
现将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1、政治上积极向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模范地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文明、道德修养,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会工作。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有一定的自学和研究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学习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校优秀学生应是特、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在研究生阶段获得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者优先)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者。
3、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积极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担任“学导”,且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心理健康;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1、基本符合校优秀学生的各项评选标准。
2、富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较强;关心集体、服务于同学,承担的各项社会工作成效显著;在集体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积极参与各类志愿者组织工作,且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4、担任联合会、班级或社团相关职务、切实履行职责,且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1、优秀学生评选对象为2012级、2013级在校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2012级、2013级中担任过学生干部(联合会、班委和俱乐部)的在校学生。
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要求
一、前言为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我校特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现将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要求如下:二、结项时间1. 各实践团队需在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项工作。
2. 特殊情况需延长结项时间者,需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三、结项材料1. 活动总结报告(不少于1500字)(1)活动背景:简要介绍实践活动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2)活动过程:详细描述实践活动的具体过程,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活动内容等。
(3)活动成果:总结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包括个人成长、团队协作、社会贡献等方面。
(4)活动反思:分析实践活动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2. 实践照片(不少于5张)要求:照片清晰,能够反映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场景。
3. 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要求:视频内容真实,画面清晰,音质良好,能够展现实践活动的全貌。
4. 实践日志(每名队员不少于5篇)要求:记录实践活动中的所见、所闻、所感,真实反映实践过程。
5. 实践成果展示材料(1)实践作品:包括论文、调研报告、项目成果等。
(2)实践成果转化:包括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成果转化等。
四、结项流程1. 活动结束后,各实践团队负责人需将结项材料整理齐全,提交至学院团委。
2. 学院团委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评审专家对实践活动进行评估。
3. 评审专家根据评估结果,评选出优秀实践团队、优秀实践个人等。
4. 对优秀实践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
五、注意事项1. 各实践团队需严格按照结项要求提交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2. 活动总结报告、实践日志等材料需体现实践活动的特色和亮点,突出实践成果。
3. 实践照片、视频等材料需符合学校规定,不得涉及敏感内容。
4. 各实践团队需按时完成结项工作,逾期未提交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六、结语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锻炼自我、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
希望各实践团队珍惜实践机会,积极参与,圆满完成实践活动。
暑期社会实践评选标准
一、前言为激发广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热情,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暑期社会实践评选标准。
本标准旨在全面评价学生在暑期社会实践中的表现,以激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促进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评选原则1. 客观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
2. 全面评价:综合考虑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3. 激励先进:评选出表现优秀的学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 重视成果:注重实践成果的质量和实用性,鼓励创新。
三、评选范围1. 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
2.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单位推荐的学生。
四、评选标准1. 思想政治素质(1)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国家大事,关注民生。
2. 专业能力(1)熟练掌握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3)具备良好的创新意识,能够提出创新性见解和解决方案。
3. 团队协作能力(1)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团队成员有效沟通,共同完成任务。
(2)具有团队精神,能够服从团队安排,发挥团队整体优势。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助团队领导完成工作。
4. 实践成果(1)实践项目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社会效益。
(2)实践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3)实践报告内容丰富,结构完整,语言表达流畅。
5. 实践过程(1)积极参与实践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2)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自身能力。
(3)遵守实践纪律,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五、评选程序1. 报名:学生根据评选标准,自行申报或由组织单位推荐。
2. 初选: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名单。
3. 复审:评审小组对入围学生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评奖细则(试行)
附件5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评奖细则(试行)各院(系)团委: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文件精神,落实“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从实践中继续学习提高”的宗旨,推动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促使大学生更积极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特制定《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评奖细则(试行)》,具体事项如下:一、奖项设置团体奖:优秀组织奖10名左右优秀项目奖占本年度参与寒、暑假期社会实践总团队数30%左右个人奖:优秀论文奖占总递交论文数10%左右优秀指导老师奖10名左右先进个人奖20名左右积极分子30名左右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是对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院(系)团委颁发的。
按照各院(系)所得总分评选,评选实行百分制,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院(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整体组织情况;——(15分)2、院(系)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数量以及学生参与率;——(30分)3、院(系)组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效果显著,成果突出;——(40分)4、院(系)寒假社会实践组织情况及活动效果。
——(15分)优秀项目奖:优秀项目奖是对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队颁发的。
评奖实行百分制,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实践过程中各实践队员表现良好。
——(10分)2、社会实践的主题、形式或内容新颖,有创意。
——(10分)3、建立或巩固了与实践基地的伙伴关系和长久的合作意向(主要依据团队带回的实践地接收意向书的数量和质量)。
——(20分)4、实践活动反馈意见中,在实践地的群众中引起良好反响(主要依据回收的群众意见调查表,其他形式亦可,如感谢信,寄语等等),当地单位党团组织对团队有较高的评价。
——(20分)5、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实质性的成果上报(包括实践论文发表,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设计方案受到当地政府企业重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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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选细则(试行)
各学部(院、系)团委:
为继续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号)与《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具体落实,提升社会实践成果考核评优的科学化、正规化和透明化水平,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修养和综合素质的优势,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表彰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优秀集体,校团委拟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选细则(草案)》,现将讨论稿公布如下:
一、评分总则
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以下简称“优秀组织奖”)采取自愿申报制,每学年开学初,欲申报当年度“优秀组织奖”的学部(院、系)可根据校团委下发的相关评选通知,填写申请表,报校团委后根据本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优秀组织奖”满分分,评分由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占分,附加分占分。
经打分后取前十名授予相关学部(院、系)“优秀组织奖”。
二、基础评分项目
(一)学生参与度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申报学部、院、系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参与度与覆盖面,满分分,计算公式为:
得分=
参与学生人数
本科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数硕士一年级学生数
(二)项目荣誉分
在当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校内外评比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项目均可获得相应加分,申报学部、院系如实填写数量与奖项(同一项目取最高奖项计入)。
“项目荣誉”
为了充分鼓励学部、院系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采取多种形式,设立此项指标。
根据每年上海团市委发布的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学校团委将设置若干实践形式,满足一种实践形式即可获得分,该部分满分为分。
(四)材料完整性分
鼓励各参评学部(院、系)及时上交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简报、通讯稿、照片及音视频资料,材料应真实可靠、内容丰富,能较好地反映本学部(院、系)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特色。
该部分满分为分。
(五)社会影响分
鼓励学生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及时总结、适时宣传。
申报院系若有项目被媒体报道或者具有突出社会意义,最高可获得分;具体分值结合报道数量、媒体质量等确定。
(六)教师参与分
鼓励任何教师积极参与对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的指导。
该项指标分值由申报院系当年教师指导项目数量占项目总数的比重值确定,最高为分。
三、附加评分项目
以下每部分满分均为分。
(一)学科融合
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申报院系当年有一定数量的实践项目具有多学科、跨院系合作背景的,合作双方均可获得分。
(二)实践基地
院系拓展社会实践基地可得分,但同一基地只能获得一次加分。
实践基地可以是某一考察区域、长期服务的社区,亦可以是与社会实践活动挂钩的企业、单位等组织。
(三)品牌项目
鼓励所有院系积极打造有院系特色、专业特长的品牌项目。
品牌项目的设立可以获得该项附加分;某一品牌项目加分不可逐年累计,同时与基础部分的“项目荣誉”加分不重复。
(四)学术价值
申报院系的往届社会实践项目若继续向学术方向转化,在各级科创比赛(如挑战杯、大夏杯等)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所在院系可在项目获奖当年的“优秀组织奖”评选中酌情获得—分。
(五)工作效率
该项指标设立用以考察、衡量各学部(院、系)社会实践部同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工作的配合程度,如材料上交情况、实践过程中的反馈等各项工作情况均会影响得分。
该项指标由校团委给出。
以上任何一项指标得分均由学校团委评分后予以公示,各学部、院、系应当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所在学部(院、系)及相关人员取消当年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活动评比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校团委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