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制焊接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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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各种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各种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气瓶是一种存储压缩气体的容器,常用于各种工业设备、医疗设备、消防等领域。

由于气瓶具有存储高压气体的特性,如果管理不当或使用不当,可能会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各种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十分重要。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GB 5099-2014钢制无缝气瓶钢制无缝气瓶是一种常见的存储压缩气体的容器。

当使用和管理这种气瓶时,需要遵循《GB 5099-2014》这个标准。

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钢制无缝气瓶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存放、使用和报废等方面的内容。

1.分类:按照用途,钢制无缝气瓶可以分为工业用气瓶、医疗用气瓶、消防用气瓶、航空用气瓶等。

2.技术要求:无缝气瓶的承压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同时还要满足气瓶容积、标准压力、极限压力、尺寸精度、表面质量等技术要求。

3.检验方法:在气瓶生产、使用和报废的各个环节中,都需要严格按照标准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以确保气瓶安全可靠。

4.标志:每个无缝气瓶都必须标识出制造厂商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日期、标准压力、极限压力等信息。

5.包装和运输:气瓶在运输过程中需要进行适当的包装,并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承运。

6.存放和使用:在存放和使用气瓶时,需要注意防火、防爆、防潮、防晒等方面的要求,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试压。

7.报废:当气瓶达到使用寿命或者出现损坏时,需要进行报废处理,并在气瓶上标注“报废”。

二、GB/T 18435-2016 塑料压力容器除了钢制无缝气瓶外,还有一种常用的气瓶就是塑料压力容器。

与钢制无缝气瓶相比,塑料压力容器具有重量轻、防腐性好等特点。

在使用和管理这种气瓶时,需要遵循《GB/T 18435-2016》这个标准。

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塑料压力容器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存放、使用和报废等方面的内容。

1.分类:根据材质和用途,塑料压力容器可以分为聚乙烯、聚丙烯、PVC、PET等,用途也包括家庭气瓶、医用输液瓶、农药喷雾瓶等。

无缝钢制气瓶的生产工艺流程

无缝钢制气瓶的生产工艺流程

无缝钢制气瓶的生产工艺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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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

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

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碳素钢、低合金钢、奥氏体不锈钢、铁素体不锈钢及奥氏做素体不锈钢质焊接气瓶的焊条电弧焊、埋弧焊、钨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及等离子弧焊等焊接方法的焊接工艺评定。

本标准未包括的焊接方法的焊接工艺评定应按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照本标准的评定规则进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的焊接工艺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653 焊接接头弯曲试验方法GB/T 2654 焊接接头硬度试验方法GB/T 3375 焊接术语GB/T 13005 气瓶术语GB/T 17925 气瓶对接焊缝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NB/T 47013.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3术语和定义GB/T 3375、GB/T 130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焊接工艺评定welding procedure qualification为验证所拟定的焊件焊接工艺的正确性而进行的试验过程及结果评价。

3.2预焊接工艺规程preliminary welding procedure specificationpWPS为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所拟定的焊接工艺文件。

3.3焊接工艺评定报告welding procedure qualification recordPQR记载验证性试验及其检验结果,对拟定的预焊接工艺规程进行评价的报告。

3.4焊接工艺规程welding procedure specificationWPS根据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的,用于产品施焊的焊接工艺文件。

钢质无缝气瓶用途

钢质无缝气瓶用途

钢质无缝气瓶用途
钢质无缝气瓶通常用于存储和运输高压气体,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应用:钢质无缝气瓶广泛用于工业生产中的气体储存和输送,如氧气、氮气、氢气、氩气等,用于焊接、切割、气体分析、化学反应等工艺过程。

2.医疗用途:在医疗领域,钢质无缝气瓶通常用于储存和输送医用气体,如氧气、氧化亚氮等,用于医院手术室、急救车和医疗设施中的气体供应。

3.消防应急:气体灭火系统通常使用钢质无缝气瓶来储存灭火剂,如二氧化碳、干粉等,用于应对火灾和紧急情况。

4.气体分析和实验室应用:钢质无缝气瓶可用于储存和输送实验室中所需的气体,如氢气、氦气、氩气等,用于科研实验和分析检测。

总的来说,钢质无缝气瓶在各个领域都有重要的用途,它们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气体储存和输送解决方案,支持着各种工业生产、医疗护理、消防安全和科研实验等应用。

钢制二氧化碳气瓶用途

钢制二氧化碳气瓶用途

钢制二氧化碳气瓶用途钢制二氧化碳气瓶是一种常见的容器,用于储存和输送二氧化碳气体。

二氧化碳气瓶具有许多用途,包括工业、医疗、科学研究、食品加工、消防等领域。

以下是有关钢制二氧化碳气瓶的主要用途的详细介绍:1. 工业用途:钢制二氧化碳气瓶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二氧化碳可用于焊接和切割金属,例如气保护焊接、割炬焊接等。

此外,二氧化碳气瓶还可以用于增压、气动输送和压缩空气源。

2. 医疗用途:钢制二氧化碳气瓶在医疗领域中也有重要的应用。

二氧化碳气体被用于内窥镜手术、腹腔镜手术和其他一些外科手术过程中的放气。

此外,二氧化碳还用于医用呼吸器、工业气体泵和其他医疗设备。

3. 科学研究用途:钢制二氧化碳气瓶在科学实验和研究中具有重要作用。

二氧化碳气体可用于控制实验室中的气氛,例如在培养基和试剂中提供稳定的气体环境,促进细胞的生长和培养。

此外,二氧化碳气瓶还可用于研究动物行为、饮食与新陈代谢等方面的实验。

4. 食品加工用途:钢制二氧化碳气瓶在食品加工领域有广泛应用。

二氧化碳气体可用于食品和饮料的灭菌、保鲜和碳酸化处理。

例如,二氧化碳可用于灭菌果汁、咖啡豆和食用油,并在啤酒和软饮料中提供起泡效果。

5. 消防用途:钢制二氧化碳气瓶在消防领域中扮演重要角色。

二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毒的灭火剂,具有抑制火焰形成的能力。

因此,二氧化碳气瓶被广泛用于防火系统中,如机场、商场、酒店、实验室等场所的灭火系统。

总结起来,钢制二氧化碳气瓶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工业、医疗、科学研究、食品加工、消防等多个领域。

它不仅为各个行业提供了方便和效率,还改善了我们的生活质量。

气体钢瓶基本知识(二篇)

气体钢瓶基本知识(二篇)

气体钢瓶基本知识气瓶是指在正常环境下(-40~60℃)可重复充气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0~3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0.4~1000L的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溶解气体等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一、气瓶的分类(一)按充装介质的性质分类1.永久气体气瓶永久气体(压缩气体)因其临界温度小于-10℃,常温下呈气态,所以称为永久气体,如氢、氧、氮、空气、煤气及氩、氦、氖、氪等。

这类气瓶一般都以较高的压力充装气体,目的是增加气瓶的单位容积充气量,提高气瓶利用率和运输效率。

常见的充装压力为15MPa,也有充装20~30MPa。

2.液化气体气瓶液化气体气瓶充装时都以低温液态灌装。

有些液化气体的临界温度较低,装入瓶内后受环境温度的影响而全部气化。

有些液化气体的临界温度较高,装瓶后在瓶内始终保持气液平衡状态,因此,可分为高压液化气体和低压液化气体。

(1)高压液化气体。

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

常见的有乙烯、乙烷、二氧化碳、氧化亚氙、六氟化硫、氯化氢、三氟甲烷(F-13)、三氟甲烷(F-23)、六氟乙烷(F-116)、氟己烯等。

常见的充装压力有15MPa和12.5MPa等。

(2)低压液化气体。

临界温度大于70℃。

如溴化氢、硫化氢、氨、丙烷、丙烯、异丁烯、1,3-丁二烯、1-丁烯、环氧乙烷、液化石油气等。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液化气体气瓶的最高工作温度为60℃。

低压液化气体在60℃时的饱和蒸气压都在10MPa以下,所以这类气体的充装压力都不高于10MPa。

3.溶解气体气瓶是专门用于盛装乙炔的气瓶。

由于乙炔气体极不稳定,故必须把它溶解在溶剂(常见的为丙酮)中。

气瓶内装满多孔性材料,以吸收溶剂。

乙炔瓶充装乙炔气,一般要求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充气后静置8h 以上,再第二次充气。

(二)按制造方法分类1.钢制无缝气瓶是以钢坯为原料,经冲压拉伸制造或以无缝钢管为材料,经热旋压收口收底制造的钢瓶。

瓶体材料为采用碱性平炉、电炉或吹氧碱性转炉冶炼的镇静钢,如优质碳钢、锰钢、铬钼钢或其它合金钢。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1L~1000L,用于盛装压缩气体、低压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并可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内装填料气瓶、消防灭火用气瓶以及按GB 5842设计、制造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100 钢质焊接气瓶GB 7144 气瓶颜色标志GB 8335 气瓶专用螺纹GB/T 8336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GB/T 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T 10878 气瓶锥螺纹丝锥GB 12135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GB/T 12137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JB/T 4730.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JB/T 4730.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JB/T 473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TSG R0006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700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3 检验机构、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3.1 检验机构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符合GB 12135的要求,并按TSG Z7001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3.2 检验周期盛装纯度大于等于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对瓶体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其它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混合气体的气瓶,其检验周期应当按照混合气体中检验周期最短的气体确定。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重新进行检验。

气体灭火系统钢瓶定期检验标准及工艺流程

气体灭火系统钢瓶定期检验标准及工艺流程

气体灭火系统钢瓶定期检验标准及工艺流程气体灭火系统(常见有七氟丙烷、IG541及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其瓶组由阀门、钢瓶、压力表、虹吸管等组成。

气体灭火系统其灭火剂储存容器(即钢瓶)均为高压容器,长期处于高压状态下,使钢瓶本体过于疲劳容易损坏,导致密封不严,发生泄漏。

应进行相应气瓶定期检验及评定标准方可继续使用。

因此气体灭火瓶组必须进行定期全面检测.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Z7002—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Z7003-2004,XXXX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合法取得检验检测资质,可进行消防用压力容器的检验检测。

➢XX钢质气瓶检验站XX钢质气瓶检验站是XX一家专门从事消防用气瓶的定期检验的检验站,该站设备先进,检验质量可靠,检验人员经验丰富,此检验站严格按照质特种设备检验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可检验全国不同生产厂家的气体灭火系统用气瓶.➢检验的灭火系统用气瓶分类:1、钢质无缝气瓶:①二氧化碳瓶②氮气瓶③混合气瓶(IG55 IG541)④氩气瓶⑤三氟甲烷气瓶⑥IG1002、钢质焊接气瓶:①七氟丙烷气瓶②六氟丙烷气瓶一、定期检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气瓶安全监察规程》TSGR0006—2014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6.《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75-20167.《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04—2016根据以上标准,一但气体灭火瓶组超过质保期壹年就必须进行相关检测,以确保瓶组及灭火系统安全。

二、气瓶定期检测强制规定节选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火灾预防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第(二)条款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第(三)条款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IS0 4706 中文版标准

IS0 4706 中文版标准

IS0 4706 可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发布日期:[2005-4-25] 共阅[58]次国际标准IS04706:1989(E)可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Refillable Welded steel gas cylinders林志民译秋长鋆校0 引言本国际标准的目的在于促使所有国家的钢质焊接气瓶的设计和制造方面取得一致。

本标准是以ISO成员国在通用气瓶的材料,设计要求、制造方法和制造管理等方面所掌握的知识和经验为基础制订的。

考虑到结构材料,设计规范的审定以及制造过程的检查是受到国家规范或国际规范制约的,因此在本国际标准的实施中.还必须满足主管机关提出的要求。

1 适用范围本国际标准适用于试验压力不大于75巴①,水容积由1升至150升(含150升),在环境温度下盛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溶解气体用的可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的材料、设计、结构和加工制造过程和试验的最低要求。

注①:1巴(bar)= Pa2 引用标准IS0 2604 受压用钢制品--质量要求IS0 3166 国家名称简称规则IS0 4978 焊接气瓶用轧制钢板IS0 6892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IS0 7438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3 定义和符号3.1 定义3.1.1 屈服应力:本国际标准中的术语“屈服应力”的含义是上屈服应力R eH,对于没有明显的屈服现象的钢,可取残余伸长率0.2%的应力(非比例伸长)R po·Z3.1.2 正火将制成的钢瓶均匀加热到钢的上临界点(AC3),然后在静止空气中冷却的热处理.3.1.3 消除应力制成的钢瓶以减少残余应力而不改变钢的金相组织为目的的热处理。

3.2 符号a 筒体计算最小厚度,mma b制造厂保证的筒体最小厚度(包括腐蚀裕量),mmA 伸长率,%b 封头计算最小厚度,mmC 形状系数(见图1)D 设计图中的气瓶外直径(见图4),mmh 封头直边高度(见图4) mmH 封头曲面部分的外部高度,mmJ 焊缝系数L 气瓶长度,mmLo 符合IS06892的原始标距,mm,n 弯心直径与试样厚度之比N 正火气瓶Pb 爆破试验时的最大压力,barPh 试验压力,barr 封头过渡弧内半径,mmR 封头顶圆内半径,mmRe 气瓶制造厂对成品气瓶保证的屈服应力(表观应力)的最小值N/Rg 气瓶制造厂对成品气瓶保证的最小抗拉强度,N/Rm 按8.2条规定拉伸试验确定的实际抗拉强度,N/S 消除应力的气瓶So 符合IS06892的拉伸试样的原始横截面积,4 材料4.1一般要求4.1.1 制造气瓶用的材料必须是适用于冲压压延、焊接并保证热处理后的成品钢瓶的机械性能不随时间而降低(非时效)的钢,不得使用沸腾钢。

钢质焊接气瓶

钢质焊接气瓶

5.7 附件
5.7.1 附件的结构设计和布置应便于焊缝的检查。附件的焊缝应避开瓶体的纵、环焊缝。附件的结构形
状及其与瓶体的连接,应防止造成积液。
5.7.2 底座应保证钢瓶直立时的稳定性,并应有排液、通风的孔。
5.7.3 当钢瓶盛装介质后的总重量超过 40 KG 时,应考虑吊装附件或在底座上开吊装孔。
4.71(48)
3.53(36)
2.35(24) 1.18(12)
3.4 钢瓶的最高工作压力不得超过试验压力的 0.8 倍。
4.材料
4.1 一般规定
4.1.1 钢瓶主体(指简体、封头等受压元件)材料,必须采用平炉、电炉或氧气转炉冶炼的镇静钢,并具
有良好的冲压和焊接性能。
4.1.2 焊在钢瓶主体上的所有零、部件,必须采用与主体材料性质相适应的材料。
当钢瓶使用符合 4.3.2 款的情况时,应进行低温冲击试验。低温冲击试验可代替常温冲击试验。 6.1.5.3 试验数量:拉力试验 2 件,横向弯曲试验 4 件(正、反弯曲各级件),冲击试验 9 件(焊缝、
熔合线、热影响区各处件)。 热影响区试样位置如图 3 所示。
6.1.5.4 试验方法与合格标准应符合 7.3.5—7.3.7 款的规定。 6.1.6 焊接工艺评定的结果,应经过制造厂技术总负责人审查、批准,并存入工厂的技术档案。 6.2 焊接的一般规定 6.2.1 钢瓶的焊接,必须由按《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考试合格,并持有有效证书的焊工承担。 施焊后, 焊工应在所焊焊缝附近的适当位置打上焊工钢印。当有特殊要求时,按图样规定。 6.2.2 钢瓶主要焊缝的焊接,必须严格遵守经评定合格的焊缝工艺。 6.2.3 钢瓶主体对接焊缝的焊接,应采用自动焊接的方法。 6.2.4 焊接坡口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图样规定。坡口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得有裂纹、分层和夹渣等 缺陷。 6.2.5 焊接(包括返修焊接)应在室内进行,相对湿度不得大于 90%。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当焊接件 温度低于 0℃时,应在开始施焊的部位预热。 6.2.6 施焊时,不得在非焊接处引弧。纵焊缝应有引弧板和熄弧板,板长不得小于 100MM。去除引、熄 弧板时,应采用切除的方法,严禁使用敲击的方法。切除处应磨 6.3 焊缝 6.3.1 瓶体对接焊缝的余高为 0—3.5 MM;同一焊缝最宽最窄处之差不大于 4MM 6.3.2 当图样无规定 时,角焊缝的焊脚高度不得小于焊件中较薄者的厚度,其几何形状应圆滑过渡至母材表面。 6.3.3 焊缝内外表面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焊缝和热影响区(焊缝两侧距熔合线 3 MM 内)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夹渣和末熔合等缺陷; B 瓶体对摄焊缝不允许咬边。 其他焊缝的咬边深度不得大于 0.5 MM),咬边连续长度不得大于 100 MM, 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得大于该焊缝总长度的 10%; C 烬缝表面应没有凹陷或不规则的突变; D 焊缝两侧的飞溅物必须清除干净。 6.4 焊缝的返修 6.4.1 焊缝返修应按返修工艺进行。

GB 5100-2011《钢质焊接气瓶》要点浅析

GB 5100-2011《钢质焊接气瓶》要点浅析

以来征 求 的意见 稿 。
( 2 ) 参考 J B 4 7 0 8 -2 0 0 0 { 钢制 压 力 容 器 焊 接工
艺 评定 》 Ⅲ 5 ] 。
( 3 ) 参 考 美 国联 邦 法 规 C F R 4 9 S e c .1 7 8 . 6 1
《Sp e c i f i c a t i o n 4 BW We 1 d e d St e e l Cy l i nd e r wi t h E—
第 4 2卷 第 5期 2 0 1 3年 9月






PE TRO— CHEM I CAL EQUI PM ENT
Vo 1 . 42 NO .5 Se p t .2 01 3
文 章 编 号 :1 0 0 0 — 7 4 6 6 ( 2 0 1 3 ) 0 5 — 0 0 5 5 — 0 4
( Cha n gz ho u La n yi Ai r c r a f t Eq u i p me n t Ma nu f a c t u r e Li mi t e d Com p a ny, Cha ng z h ou 2 1 3 01 6。Chi na )
Ab s t r a c t : Th e ma i n p o i n t s o f n a t i o n a l s t a n d a r d s s y s t e m GB 5 1 0 0 -2 0 1 1 We l de d S t e e l Ga s C yZ
的要 求 , 并 且 随着我 国工 业技 术水 平 的提高 , 焊接 气
瓶用 钢板 和钢 带质量 有 了很 大提 高 , 基 于上述 原 因 , 对 G B 5 1 0 0 —1 9 9 4标 准进 行 了修订 。

气瓶的使用年限

气瓶的使用年限

气瓶的使用年限
1、钢制无缝气瓶:30年
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4.1.2条:对使
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氧气瓶、氮气瓶、二氧化碳气瓶均属于这类。

2、液化石油气钢瓶:15年
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4.3条:对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3、钢制焊接气瓶:12年、20年
GB13075-199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第4.1.2条:对
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以及使用期限超过20年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氨气瓶属于这类,按本人理解应该是12年。

4、溶解乙炔气瓶:
GB13076-199《〈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第7.1.2、7.2.3、7.3.2、7.5.3条规定:存在相应缺陷的气瓶应予报废。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welded steel gas cylinders自1999-11-1起执行前言本标准与前版相比,主要对瓶体外表面缺陷的评定数据做了修改和补充。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13075-91。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上海氯碱集团、合肥化工厂、无锡市压力容器检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宁、胡毛良、黄霞志、徐煜明。

本标准于1991年7月首次发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实验压力不大于7.5MPa,水容积为10~1000L,用于储存和运输低压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溶解乙炔气瓶、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和灭火用气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5100-1994 钢质焊接气瓶GB7144-1986 气瓶颜色标记GB8335-1998 气瓶专用螺纹GB/T8336-1998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GB/T10878-1989 气瓶锥螺纹丝锥GB/T12137-1989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T9251-1997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T13005-1991 气瓶术语LD96-1996 气瓶改装程序 3 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 3.1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钢质焊接气瓶

钢质焊接气瓶

名称:钢质焊接气瓶实施日期:19950801标准号:GB5100-94(代替GB5100-85)钢质焊接气瓶本标准中水容积不大于150L的钢质焊接气瓶非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ISO4706:1989《可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钢瓶)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存放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水压试验压力不大于7.5MPa(表压)、公称容积为10─1000L可重复充装低压液化气体或溶解气体的钢瓶。

本标准也适用于重复充装GB11174规定的工业用液化石油气的钢瓶。

2引用标准GB228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232金属弯曲试验方法GB1804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GB2106金属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4159金属低温夏比冲击试验方法GB6397金属拉伸试验试样GB7144气瓶颜色标记GB8335气瓶专用螺纹GB8337气瓶用易熔合金塞GB9251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11174液化石油气GB12137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T13005气瓶术语GB15385气瓶水压爆破试验方法JB4730压力容器无损检测3.术语、符号3.1术语批量:是指采用同设计、同一牌号、同一焊接工艺、同一热处理工艺连续生产的钢瓶所限定的数量。

3.2符号a──封头曲面与样板间隙,mm;A#kv#——冲击吸收功,J;b—焊缝对口错边量,mm;c—封头表面凹凸量,mm;D—钢瓶公称直径,mm;d—弯曲试验的弯轴直径,mm;Di—钢瓶内直径,mm;D#o#——钢瓶外直径,mm;E—对接焊缝棱角高度,mm;e—钢瓶筒体同一横截面最大最小直径差,mm;h—封头直边高度,mm;H#i#——封头内凸面高度,mm;K—封头形状系数;L—瓶体长度(包括两端封头高度),mm;l—样板长度,mm;n—弯轴直径与试样厚度的比值;P—公称工作压力,MPa;P#b#——钢瓶实测爆破压力,MPa;P#h#——水压试验压力,MPa;r—封头过渡区转角内半径,mm;R#i#——封头球面部分内半径,mm;S—瓶体设计壁厚,mm;S#1#——筒体设计壁厚,mm;S#2#——封头设计壁厚,mm;S#b#——瓶体实测最小壁厚,mm;S#K#——拉力试样焊缝宽度,mm;S#h#——试样厚度,mm;S#n#——瓶体名义壁厚,mm;V—公称容积,L;σ#b#——标准规定的抗拉强度,MPa;σ#ba#——实测抗拉强度,MPa;σ#s#——屈服应力或常温下材料屈服点,MPa;* H#i#——封头内高度(H#i#+h)公差,mm;δ#5#——短试样伸长率,%;φ—焊缝系数;π△D#i#——内圆周长公差,mm。

氟里昂包装钢瓶与钢制焊接气瓶的比较分析

氟里昂包装钢瓶与钢制焊接气瓶的比较分析

氟里昂. (FC山 以下简称 F1) 1 C zI 2 .2 和氟里 ) .2是工业上常用的制冷剂。被广泛应用于电冰箱 。 冰淇淋机、空调和恒温抽湿机等小型制冷 设备。该制冷剂 常温
度 已经逐步降低 .以前 20 0 L的钢桶壁厚为 1 m。后来降为 .m 5
[ 摘
要】氟里昂包装钢瓶的设计 。制造和 检验 与其它钢制焊接气瓶相 比具有明显不 同;其安装爆破片 ,以工作压力作为设计
压力而不用 水压试验压力,屈服应力采用 o 而不是 o. n 瓶体材料经冷加工冲压成型后不再进行退火热处理 、 缝不做无损探伤检查 焊 而只做外观检查 .焊接接头系数取 1) 品只傲气压试验且气压试验压力为工 作压力的 】1倍 结合实际情况 ,基本原则和制造 .,产 I . 经验,找到了氟里 昂包装钢瓶设计 、制造及检验 的理论依据,论证了依据 的合理性 。
[ 关键词】焊接 ;气瓶 :氟里 昂;包装 瓶:标准:比较
Ana y i nd c m pa io t e e n pa ki g lssa o rs n be we n Fr o c n c nt i e n l e t e o a ne o a n ra d wed d se l nt i r c
Ab t a t Th e i n o r o  ̄ u t i e e r a l if r n r m i ) eo l e te a o t i e . o h up u ed s sr c : e d sg f e l c n a n ri r ma k b y d f e t o t e( i f F s e f l l wed d s e l sc n a n r F ri r t r ic g i is a ld S e i n p e s r s t e wo k n r s u e b h e t r s u e No h b t 『u e sy ed s r s . h t e ma e i l s n t l . d sg r s u e i h r i g p e s r ut e ts e s r . t eⅡ e O t p t u l s d a il te s t e s e l d t ra o o t o y wiln t I n e ld a t r c l o m i g b c n n n u c i g f b tl b d l o ) a n a e fe o d f r n y ma hi i g a d p n h n .W e d wi o e i s e td b nJ d s r c i e e e l l n tb n p c e y t e t u tV l n e a n t n , ny b iu li s e t n. i h l a t r i s i ., n r d c s( l n p c e y pn u x mi a i o o l y v s a n p c i o wh l t e wed f c o s t l10 a d p o u ti ) y i s e t d b e ma i e twi e t e l n tc ts t a t s h p e s r f11 t s o r i g p e s r . a e n t e a t a p l a i n a d s f t rt ra t et e r t a un a i n f r d sg ・ r s u eo . i fwo k n r s u e B s d u h c u l p i to n a e y c i i . h h o e i l me a c e c f o d t o e i n o M a u a t r n e t rFr o a k n o t i e r t d e . n f c u ea d ts e n p c o f i gc n a n ra es u id Ke wo d : wed d; g sc n a n r F e n; y rs le a n t ie ; ro p c igc na n r sa d r a k n o t i e ; t n a d; c mp rs n o a 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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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实验压力不大于7.5MPa,水容积为10~1000L,用于储存和运输低压液化气体并可重复充装的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溶解乙炔气瓶、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和灭火用气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5100-1994 钢质焊接气瓶GB7144-1986 气瓶颜色标记GB8335-1998 气瓶专用螺纹GB/T8336-1998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GB/T10878-1989 气瓶锥螺纹丝锥GB/T12137-1989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GB/T9251-1997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T13005-1991 气瓶术语LD96-1996 气瓶改装程序3 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3.1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其安全可靠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3.2 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焊缝检查、阀座与塞座检查、内部检查、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及卸压阀检验和气密性试验。

4 检验准备4.1 逐只检查登记气瓶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

登记内容包括制造国别、制造厂名称或代号、出厂编号、出厂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实际容积、实际重量、上次检验日期。

4.1.1 未经劳动部门认可的厂商制造的气瓶、制造标志不符合GB5100或劳动部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气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而无据可查的气瓶、有关政府文件规定不准再用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4.1.2 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以及使用期限超过20年的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4.1.3 属于似改装的气瓶,根据LD96确定能否改装。

不宜改装的应退回;宜于改装的作好记号,另存放在指定场所。

4.2 对于瓶内介质不明、瓶阀无法开启的气瓶,应与待检瓶分别存放以待另行妥善处理。

4.3 确认瓶内介质后,根据介质的不同性质,在保证安全、卫生和不污染环境的条件下采用瓶内介质相适应的方法将瓶内气体排出。

对于盛装毒性气体的气瓶,在排放瓶内气体后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瓶内解毒处理。

4.4 确认瓶内压力与大气压力一致时,用不损伤瓶壁金属的器械卸下瓶阀和防震圈,同时卸下泄压阀和盲塞。

4.5 用不损伤瓶体金属的适当方法将气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产物、沾染物等有碍表面检查的杂物以及外表面的疏松漆膜清除干净。

5 外观检查与评定5.1 瓶体外观检查应逐只对气瓶进行目测检查,检查其外表面及其焊缝是否存在凹陷、凹坑、鼓包、磕伤、划伤、裂纹、夹层、皱折、腐蚀、热损伤以及焊缝缺陷。

5.1.1 瓶体存在裂纹、鼓包、结疤、皱折或夹杂等缺陷的气瓶应报废。

5.1.2 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90%的气瓶应判废[测量方法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

对未达到判废条件的缺陷,特别是线性缺陷或尖锐的机械损伤应进行修磨,使其边缘圆滑过渡,但修磨后的壁厚应大于设计壁厚的90%。

此规定亦适用于5.1.7条。

如受检气瓶属于GB5100-1985实施前制造或进口的气瓶,其剩余壁厚应不小于该瓶设计制造规程或有关标准确定的规定值。

此规定亦适用于5.1.7条。

5.1.3 瓶体凹陷深度超过6mm或大于凹陷短径的1/10的气瓶应报废(测量方法见附录B)5.1.4 瓶体凹陷深度小于6mm,凹陷内划伤或磕伤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气瓶应报废。

5.1.5 瓶体存在弧疤、焊迹或明火烧烤等热损伤而使金属受损的气瓶应报废。

5.1.6 瓶体上孤立点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2/3的气瓶应报废。

5.1.7 瓶体线腐蚀或面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90%的气瓶应判废。

5.1.8 护罩或底座破裂、脱焊、磨损而失去作用或底座支撑面与瓶底最低点之间距离小于10mm的气瓶应报废。

5.1.9 主体焊缝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气瓶应报废:a)焊缝不允许咬边,焊缝和热影响区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凹陷和不规则的突变;b)主体焊缝上的划伤或磕伤经修磨后,焊缝不得低于母材;c)主体焊缝热影响区的划伤或磕伤处修磨后剩余壁厚不得小于设计壁厚;d)主体焊缝及其热影响区的凹陷最大深度不得大于6mm。

在检查中对有怀疑的部分应使用10倍放大镜检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探伤。

6 阀座、塞座检查6.1 用目测或低倍放大镜逐只检查阀座或塞座及其螺纹有无裂纹、变形、腐蚀或其他机械损伤。

6.2 阀座或塞座有裂纹、倾斜、塌陷的气瓶应报废。

6.3 阀座或塞座螺纹不得有裂纹或裂纹性缺陷,但允许有轻微不影响使用的损伤,即允许不超过3牙的缺口,缺口长度不超过圆周的1/6,缺口深度不超过牙高的1/36.4 螺纹的轻度腐蚀磨损或其他损伤可用符合GB/T10878规定的丝锥修复。

修复后用符合GB/T8336的量规检验,检验结果不合格时该气瓶应报废。

7 内部检查7.1 应用内窥镜或电压不超过24V、具有足够亮度的安全灯逐只对气瓶进行内部检查。

7.2 对盛装氧化性介质的气瓶,要特别注意检查瓶内有无被油脂沾污。

发现有油脂沾污时,必须进行脱脂处理。

7.3 内表面有裂纹、结疤、皱折、夹杂或凹坑等缺陷的气瓶应报废。

7.4 内表面存在腐蚀缺陷时,参照5.1.6、5.1.7条评定。

8 壁厚测定8.1 对气瓶除进行有缺陷部位的局部测厚外,还必须逐只进行定点测厚。

8.2 测厚仪的误差应不大于±0.1mm。

8.3 对内外表面腐蚀程度轻微的气瓶,至少在上封头、筒体和下封头三个部位上各测定一点;对腐蚀程度严重的气瓶,至少在上封头测定两点、筒体上测定四点、下封头测定两点。

各测点应选于腐蚀深处。

8.4 在上封头、筒体和下封头三个部位上,无论选定多少测点,只要有一点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90%,则该瓶应判废。

9 容积测定9.1 气瓶必须逐只进行容积测定。

9.2 容积测定用的衡器应保持准确,其最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值的1.5-3.0倍。

衡器的校验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9.3 容积测定方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9.4 现容积小于标准规定值的气瓶应报废。

10 水压试验10.1 气瓶必须逐只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装置、方法和安全措施应符合GB/T9251的要求。

10.2 气瓶在试验压力下的保压时间不少于3min。

10.3 气瓶水压试验时,瓶体出现渗透、明显变形或保压期间压力有回降现象(非因试验装置、瓶口、卸压阀口或盲塞口泄漏)的气瓶应报废。

11 内部干燥11.1 经水压试验合格的气瓶,必须逐只进行内部一般干燥。

对盛装介质露点有特殊要求的气瓶,充装单位应在检验站进行一般干燥的基础上,根据充装介质对露点的具体要求再对气瓶进行特殊干燥。

11.2 气瓶经水压试验合格后,将瓶口或塞口朝下倒立一段时间,待瓶内残留的水沥净,采用内加温或外加温方法进行内部一般干燥。

11.3 内部一般干燥的温度通常控制在70-80℃;干燥时间不得少于20min。

11.4 从干燥装置上卸下气瓶后,借助内窥镜或小灯泡观察瓶内干燥状况。

如内壁已全面呈干燥状态,便可安装瓶阀。

12 瓶阀、泄压阀及盲塞检验与装配12.1 应逐只对瓶阀和泄压阀进行解体检验、清洗和更换损伤的零部件,保证开闭自如、不泄漏。

对弹簧式泄压阀应校验其启闭压力及排放量。

12.2 阀体及其零部件不得有严重变形,螺纹不得有严重损伤,其要求可参照第6章的规定。

12.3 更换瓶阀、泄压阀及盲塞或密封材料时,必须根据盛装介质的性质选用合适的瓶阀或材料。

在装配瓶阀、泄压阀之前,必须对瓶阀、泄压阀的气密性进行试验。

12.4 瓶阀、泄压阀及盲塞应装配牢固并应保证其与阀座或塞座连接的有效螺纹牙数和密封性能,其外露螺纹数不得少于1~2牙。

13 气密性试验13.1 气瓶水压试验合格后,必须逐只进行气密性试验。

试验装置和方法应符合GB/T12137的要求,试验压力应等于气瓶公称工作压力。

13.2 盛装可燃气体或毒性气体的气瓶以及盛装高纯或混合气体的气瓶,应用浸水法进行气密性试验。

气瓶浸水保压时间不少于2min,保压期间不得有泄漏或压力回降现象。

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可在定期检验后首次充装结束时,用涂液法进行气密性试验。

气瓶带液保压时间不少于1min,不允许有气泡连续逸出。

13.3 气瓶气密性试验时,对在试验压力下瓶体泄漏的气瓶应报废。

13.4 试验过程中若试验装置或瓶阀、泄压阀及盲塞产生泄漏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待维修或重新装配后再试验。

14 检验后的工作14.1 定期检验合格的气瓶应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附录1的规定打上或压印检验标志、喷涂检验色标。

14.2 检验人员必须将气瓶检验与评定结果填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记录》。

14.3 报废气瓶由检验单位负责销毁,销毁方式为压扁或锯切并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附录4的规定填写《气瓶判废通知书》通知气瓶产权单位。

判废气瓶可按LD96的规定降压使用或改装其他气体,不宜降压使用或改装的气瓶按报废处理。

14.4 检验合格的气瓶必须按GB7144的规定重新喷涂气瓶颜色标记。

附录A(标准的附录)气瓶水容积测定法气瓶容积测定必须在清除瓶内锈蚀物和沾染物之后进行,以免造成误差,其测定方法如下:a)公称容积小于400L的气瓶1)向设于检验室内的试验用水槽中注入洁净的淡水,并敞口静置一昼夜。

2)将经过空瓶称重的气瓶直立于检验室内地坪上,向瓶内注满引自试验用水槽的清水,静置8h(一般应头一天注水,第二天测定容积),其间应断续的用木锤自下而上轻敲瓶壁数次并将瓶内每次下降的水补满,直至瓶口水面不再下降为止。

3)确认瓶内气泡排除、瓶口液面不再下降时,将气瓶移至称重衡器上称出瓶与水的总重量。

4)以“瓶水总重”减去该瓶实测的重量(空瓶重量)得出瓶内容纳的水重。

再乘以称重时瓶内水温下每公斤的体积数(见表A1),即得出气瓶的现容积值。

b)公称容积等于大于400L的气瓶1)将经过空瓶称重的气瓶直立牢固,向瓶内注满水静置24h,其间断续的用木锤自下而上轻敲瓶壁数次并将瓶内每次下降的水补满,直至瓶口水面不再下降为止。

2)按a)款的3)、4)称重并算出气瓶的现容积值。

表A1 不同水温下每公斤水的体积附录B(提示的附录)凹陷、凹坑、磕伤和划伤深度的测量方法B1 凹陷深度(h)的测量方法以凹陷的弦为基准测量深度,量具为高度游标卡尺或直尺,直尺应沿气瓶轴线放置,直尺长度应大于凹陷最大直径的三倍,如图B1a)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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