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下,公司IPO如何选择上市板块——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精选层)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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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下,公司IPO如何选择上市板块——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精选层)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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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总体方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随即发布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征求意见,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大幕正式拉开。同日,被誉为“小I P O”的新三板精选层(“精选层”)申报通道正式开放。

“注册制”这一个关键词引发了科创板、创业板、精选层这三个不同板块市场的共鸣,对一些拟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可选项增加了,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同系注册制,拟上市公司应如何选择最适合的上市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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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了,想上就能上?

上市的难易程度的核心不在于门槛高低,而是门缝宽窄。好比最快捷亲民的地铁出行,如果没有点力气(业绩好),你能挤上去?

虽然这次创业板财务指标低于窗口指导的5000万元净利。但不要忘了,创业板原上市标准是两年1000万元净利润,标准是不是足够低,而实际执行的隐性标准是一年5000万。从监管审核的角度,企业规模大,相对风险小。从投行的角度,企业规模大,IPO成功概率高;另外融资额大,券商收益也高。所以既然数量有限,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都会优先选择规模较大的企业。如果偶尔有净利润两三千万企业IPO,都属于“惊爆”新闻,值得媒体大书特书。

从上图可以看出,虽然经历过多次发行制度改革,但每年IPO数量基本都维持在100-300家之间。即便科创板注册制推出后,科创板审核速度加快,但仅是挤压了其他板块的IPO数量。当时推出注册制的科创板时,很多公司就觉得自己很快就能IPO。实际上11个月来科创板仅上市100家,科创板堰塞湖已经毫无悬念的出现了。了解IPO的读者都清楚,证监会基本上控制在每周两次批文,每周一般4-6家。

即使创业板实施注册制了,大概率仍要控制上市节奏,据预测,未来两年,IPO数量也许能扩容到每年300-400家,加上精选层100家。如果再大扩容,A股又会跌给你看,又会重蹈扩容-大跌-减速甚至停发覆辙。所以,对于一般中小企业而言,除非特殊行业,4000万以下的企业IPO上市之路依然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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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核速度将加快?

据公开数据分析,2019年1月至今,创业板从申报到上市平均为600天。科创板审核周期明显较快,从申报到注册的时间,首批25家平均为109天,之后是平均228天。而随着科创板申报的企业增多,科创板公司审核周期从最初的80天,到现在是304天。

另外,据统计,目前创业板排队企业共计197家,深交所或许先等待消化存量企业。有消息称,或许可以同时接受新企业申报,有没有机会后来者居上、弯道超车,尚不能确定。相信随着创业板注册制落地后,会有大量的企业蜂拥而至。考虑A股市场一旦扩容就会大幅下调,一下跌会引发更多的问题,所以创业板大概率仍会控制发行节奏,新的堰塞湖会重现。审核速度仍会走低,所以要做好持久战的心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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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版块相关事项比较

(一)财务指标要求

注册制改革后,科创板、创业板、精选层上市财务指标均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以支持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类型企业上市需求,笔者在下表中对科创板、创业板、精选层上市/挂牌条件比较如下:

通过对比分析,可总结出如下要点:(1)相比精选层,科创板、创业板对于企业的市值、净利润、收入等均设置了更高的门槛;(2)创业板的第二套上市标准与科创板相同,预计同科创板情况类似,未来申报创业板的企业可能会更多地选择适用这套指标;(3)就盈利指标来说,创业板第一套指标仅对净利润作出要求,而对市值、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均不作要求;(4)就非盈利指标而言,创业板仅设置一套“市值+收入”指标,且要求企业市值达到50亿元标准,高于科创板30亿元市值门槛,相比科创板、精选层更加包容;(5)相比创业板,科创板和精选层都增设了“研发投入”指标,满足“市值+研发投入+(收入)”的公司,可以申请在科创板和精选层上市/挂牌,而创业板未设置此类指标;(6)红筹企业或存在差异表决安排企业,创业板均要求净利润为正,而科创板未对是否盈利作出要求;(7)精选层针对一般企业非盈利指标中的第三、四条指标同样适用于在精选层挂牌的存在差异表决安排企业。

(二)支持鼓励行业

注:从行业分布来看,科创板100家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高度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细分行业龙头集聚。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领域占比超过60%,分别为39家和25家,此外,高端装备、新材料和节能环保行业的公司分别有15家、12家和9家。

通过对比分析,可总结出如下要点:(1)科创板重点支持六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传统行业中致力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企业都可以在科创板上市;(2)创业板定位高成长、高科技企业,互联网模式很多属于技术、模式与服务业融合,尤受创业板青睐。创业板对于行业的包容性大于科创板,虽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15个负面行业,但仍留有余地,即仍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体现着对传统产业升级

换代的支持;(3)精选层的行业包容度最高,系典型的负面清单制,即不在负面清单的行业和商业模式都可以接受,而负面行业仅为产能过剩行业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符合精选层要求的企业可大致理解为“非落后”企业即可。

(三)股份锁定期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科创板、创业板及精选层针对股东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限的具体要求如下:

注:科创板和创业板均对未盈利公司上市设置不同的锁定期要求,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前述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前两款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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