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轮车司机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胶轮车司机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胶轮车司机管理制度

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出发前,必须提前1小时先检查车况,如驾驶证、入井

证、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油、掩木、警示牌、瓦斯探

头、灭火器等,核对登记专用表内,如发现不符及损坏等情

形,应向车队长报告,并在登记簿上注明;

2. 车辆返井或返回项目部指定场所,必须把检查报表交队长办公

室,同时检查车辆性能是否良好;

3. 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自觉遵守煤矿胶轮车的

相关规定,服从安检员、管理人员指挥,严格按操作规程驾

车,不开“英雄”车,不开呕气车,禁止酒后驾车。否则,

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调离本岗位(或开除),并赔偿所有

经济损失;

4. 驾驶员行车途中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一经发现,调离驾驶

员岗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5. 驾驶员每日完成出车任务后,应将车辆及时入库或放置在安全位

置,未经领导允许私自将车辆开它处,发生事故由驾驶员负

担一切损失。

车辆安全管理:

1. 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等各种违反煤矿相关规定被处罚,罚款

由驾驶员本人承担。驾驶员把车辆随便交由他人驾驶发生违

规、车损或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2. 车辆在下井行驶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事故发生时,应先急救伤

患人员,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情况,并通知项目部调度室;

3. 井下装载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和保养制度,对所有检

查结果必须每周上交车队队长做档案保存,对于闹虚作假依

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00~500元罚款,影响生产时所造成

的损失由当事者承担;

4. 下井前按所有胶轮车辆严格执行相关检查制度,达到矿方要求时才可下井,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归档;

车辆维护

1. 驾驶员要对所驾驶的车辆认真执行各级技术保养规定,经常保持

车辆整洁、润滑充分、紧固可靠。对无法排除的故障,办理

相关手续,经车队队长及公司批准后及时送修理厂进行临时

维修。

2. 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书面申请,经车队长审核,呈主管后勤同

意后,由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并做好车辆维修记录;

3. 在指定地点进行车辆维修时,要按照维修计划单确定的维修项目

对车辆进行修理。未按照计划修理、对不应修理的部位进行

修理,费用由驾驶员负担。对应修理的部位未修理的,一经

发现,调离驾驶员岗位;

4. 凡入井车辆当班上井后必须认真检查一次,并做相关的记录,交

接班时交接清楚,接班者接车后对车辆因可检查出的问题而

未检查出的事项负80%责任;

5. 车辆长期闲置时,驾驶员应按规定定期发动一次车辆,温车5-10

分钟。

其他要求:

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车队办公室负责解释执行;

3. 本制度未涉及到相关制度按矿方制度、相关法规执行。

兖煤服务队

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入井车辆安全自检表

正。驾驶员(签字):单位分管负责运输负责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