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经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基础
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鲍海君吴次芳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土地将大量被征用,大量农民将成为失地农民。
现行的征地安置标准过低且方式单一,导致大量失地农民转化为城市贫民,其结果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
妥善安置失地农民,是我国社会发展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以征地补偿安置费和土地转用后的增值收益为主要资金来源,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将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可行方案。
一、引言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或社区为改善和提高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提供的社会服务及其措施 ,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实行的是高补贴、高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即有了城市户口就可享有就业机会及养老、医疗等一系列社会保险与粮食、副食品、住房等补贴 。
而农村实行的是以群众互助和国家救济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城市。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土地福利性均分的原则下,把土地作为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主要手段,并通过土地政策努力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土地的福利绩效足以抵消其效率损失,从而为家庭经济的发展及其保障功能奠定了基础,为农民的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提供了制度安排。
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土地将大量被征用,大量农民将成为失地农民,并且将生活在相对陌生的城市里。
要由农村意识转化为城市意识,由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和行为转化为市民的生活、生产方式和行为,需要一个较长的磨合期和适应期 。
在这一期间,失地农民由于对城市生活的不适应,大都会表现出对生活前景的彷徨、焦虑,甚至失去信心。
同时,由于农民失去了土地这一生产资料,解决今后的生存、发展问题将成为矛盾的焦点,其结果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发展。
遗憾的是:对于我国社会发展中的这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产生了大量失地农民的今天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拟探讨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问题,以引起更多的人来关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山西失地保险制度
山西失地保险制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山西失地保险制度是指山西省政府针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农民失地所引发的权益保障问题所建立的一项保险制度。
这项制度的出现,对于解决农民因土地征收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保障农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失地后所面临的困境是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的问题。
失地对农民家庭的经济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一些家庭陷入贫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山西省政府积极实施失地保险制度,通过向农民提供保险赔偿,降低他们在土地征收中的风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据了解,山西失地保险制度是在“保险+基金+债券”的模式下建立的。
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用于为农民购买失地保险,保障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利益。
政府还设立了相应的保障基金,用于弥补保险公司无法支付的赔偿额。
政府还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支持失地保险制度的运作。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山西失地保险制度为农民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以满足其个性化的需求。
失地保险涵盖了土地征收、农田征用、林地被征用等多种情况,保障了农民的各类土地权益。
农民在购买失地保险时只需支付少量保险费用,可以获得相对较高的赔偿,帮助他们应对各种风险。
山西失地保险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提升了农民参与土地征收的积极性和抗风险能力。
它不仅帮助农民应对因土地征收而带来的经济损失,还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保障。
失地保险制度的出现也为保障土地所有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山西失地保险制度是一项有益于农民、企业和社会的制度创新。
它在解决农民失地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希望山西失地保险制度能够不断完善,为山西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字数2000字】第二篇示例:山西失地保险制度是指针对山西省农村耕地占用的问题而制定的一项保险政策。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被大量征用用于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这导致了农村耕地面积的不断减少,给农民的生活和生计带来了很大影响。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失地农民美好生活的影响因素
素又是如何发挥影响作用。
一、文献回顾
与其他群体相比,失地农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共 同 性 是 都 包 含 物 质 生 活 和 精 神
生活,特殊性体现在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求的层次和价值取向不同。在物质生活方面,失地农民自身教
社会保障支出对幸福感有积极影响 [19],对农民的幸福感有显著影响 [20]。社区环境 的 宜 居 性 和 便 捷 性,如 完
善商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便利的交通等均能显著提升居民的主观幸福感 [21]。社会支持对个体的心理健
康和生活满意度具有积极作用 [22]。社会交往 对 流 动 人 口 的 自 评 生 理 健 康 和 主 观 幸 福 感 均 有 显 著 的 积 极 影
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这些都是“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回答的问题。
“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除了要关注物质形态、社会保障和政策制度,还要关注作为新型城镇化建
设主体和客体的“人”的主观感受和需求。从美好生活的视角来看,一切物质形态、社会保障和政策制度的制
定也需建立在尊重和引导人的主观感受和需求之上。与其他农业转移人口相比,失 地 农 民 是 因 国 家 发 展 被
渴望融入城市,但又无法融入;离开了农村,却对农村充满眷恋。如 50% 的失地农民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
城镇文化活动 [4];失地农民的日常交往对象中,城里人、同事只占 10.
94% ,而亲戚、朋友和以前村上熟人占比
[]
却高达 89.
06% 5 。幸福感是美好生活的一种表现形式。工作岗位的非正规、不 稳 定 和 社 会 保 障 有 限、不 平
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制度保障
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制度保障温乐平【摘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本的内容.现行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诸多弊病,诸如享受养老金水平太低、政府补贴太少、资金筹措途径单一、超龄人员和贫困人员未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等.为此,政府应当积极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土地立法,完善征地制度,以使失地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制度待遇和社会福利.【期刊名称】《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0(041)004【总页数】5页(P91-94,109)【关键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作者】温乐平【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南昌,33002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23.89失地农民是市场经济改革与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规模的扩张必然导致大量的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
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生存基础和养老依靠。
本文以江西省为例。
江西省地处中国中部,人口密集,以农业为主,属于欠发达地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各级政府征用大量的农地,造成失地农民人数急剧增加。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也随之突现,并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尤其是养老保险问题,是今后政府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4-2009年江西省 73个市、县、区先后颁布了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暂行)条例,本文将之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相对照,着重以比较的视角来探讨江西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旨在解决现实问题和完善制度建设。
随着城市化的深入发展以及人口老龄化与家庭规模的缩小,农民的养老模式必然由家庭养老保障转向以个人为主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失地农民是率先一批进入以社会养老保障为主的农民群体。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基本内容,对于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基本权益、促进市场经济改革和城市化的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而深远的社会意义。
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研究
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研究作者:刘明杰黄雪王娟朱苗苗来源:《新农村》2012年第06期一、问题提出(一)失地农民的定义、研究原因: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农民。
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失地农民是不得不出现的一种现象。
目前,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不合理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不仅没有享受到城市公民的待遇;而且,农民的文化程度不高,就业困难,这样失地农民就处于无土地、无文化、无保障的局面,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二)、国内外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现状分析1、国外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现状:(1)日本,政府注重教育的发展,而且职业培训制度比较健全,再加上其赔偿制度的比较全面,所以失地农民的问题也不像我国这么严峻。
(2)德国土地的征用是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土地的交易,并且对于因为土地征收带来的其他财产损失的补偿也有严格的法律规定。
国外的征地都是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的,其土地的价格和补偿都有强大的法律做后盾的,明确界定了公共利益,而且由于教育的发达和保障制度的完善,国外失地农民所带来的问题不大。
2、国内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研究的现状:国内提到较多的就是西安的土地换保障,西安从失地农民的转户、就业和技能培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五个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
该项政策实施后改变了以往占地时一次性货币安置的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三)、研究方法:本文先确定了以即墨、莱西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状况与问题的分析研究,以问卷调查为主,结合访谈法,对失地农民和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调查访问,以求得比较真实的资料,提高文章的可信度。
二、即墨、莱西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现状分析(一)调查地区概况1、莱西市总面积1522平方千米,全市辖11个镇、3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人口72.1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1.50万人。
农民失地保险缴费标准
农民失地保险缴费标准摘要:一、引言二、农民失地保险的含义与作用1.失地保险的定义2.失地保险的重要性三、我国失地保险政策简介1.政策背景2.政策内容3.政策实施情况四、农民失地保险缴费标准1.缴费基数2.缴费比例3.缴费方式4.缴费优惠政策五、缴费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参保条件2.办理程序3.缴费凭证留存4.咨询渠道六、失地保险给付标准及流程1.给付标准2.给付流程3.特殊情况处理七、失地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1.当前存在的问题2.政策完善建议3.未来发展展望八、结语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民面临着土地被征收的情况。
失地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本文将对我国农民失地保险缴费标准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广大农民了解并正确参与失地保险。
二、农民失地保险的含义与作用1.失地保险的定义失地保险是指在土地被依法征收过程中,为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为失地农民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失地保险的重要性失地保险对于维护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帮助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尽快适应新的生活环境,降低社会风险。
三、我国失地保险政策简介1.政策背景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失地农民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政策内容失地保险政策主要包括:失地保险制度、保险待遇、缴费标准、给付流程等。
3.政策实施情况目前,失地保险制度已在我国各地逐步推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仍需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失地农民的参保意识。
四、农民失地保险缴费标准1.缴费基数失地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失地农民家庭人均收入等因素确定。
2.缴费比例失地保险缴费比例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般为失地农民家庭人均收入的1%-3%。
3.缴费方式失地农民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将保险费交至指定金融机构。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研究
褚加文 中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洋大学
【摘 要】 失地农民是一个介于城镇和农村二元保障体系间的弱势群体, 对这一群体的保障, 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 、 社会稳定的大局, 对建立和 谐社会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入手, 分析现实中存在的, 对我国失地农民保障的路径做出思考和选择, 以完善我国失地农民 的保障机制。 【关键词】 失地农民 社会保障 自建国以来, 我国自然形成了一种二元的社会体制, 城市和乡村被 割裂开来。这是受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限制所致 。 但造成的长期影 响是: 农民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被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 。 很长一段时 间, 农村供养着城市, 但却不得不接受被社会排斥的 现 实 。 在 当 时 来 城市的社会保障依靠国家包办, 而农村则是依赖家庭和集体供养。 看, 虽然两者在保障方式和水平上存在差距, 但因为当时的总体社会生活 水平比较低, 再加上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 所以事实上的差距并不 明显。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走上市场经济轨道, 社会保障的方式发生 国家对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更为关注, 由国家包 了很大改变。一方面, 办变为个人、 企业、 国家三方参与的社会统筹方式。 另一方面, 国家虽 然加大对农村的社会保障的关注, 力度却相对较小。 目前我国设定的 社会保障体系并没有真正把人口占多数的农民群体包括进去 。 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结合; 自我保障 为 老保险与家庭赡养、 ” 主, 集体调剂为辅, 国家给予政策扶持; 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可见,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很大的宽松性和灵活性。 但这种养老保障 方式存在几个弊端。 首先: 目前农村的养老方式仍然采取家庭赡养加土地保障的自我 老年人在家庭其他成员的帮助下生活, 但如 模式。在这种保障模式下, 果失去土地也就意味着整个家庭失去了保障的来源。 此外, 城市相对 宽松的就业条件和高收入水平吸引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转 “自食其 移, 这些壮劳力往往是一个家庭的支柱, 而留守的老年人只能 。 力” 其次: 农村养老保险与农民的收入息息相关, 虽然近年来国家致力 于减轻农民负担, 提高农民收入。 但一方面由于农村社会传统消费观 生活、 医疗、 教育费用增长的客观原 念的束缚; 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 因, 令多数农民无力或无意参与养老保险。 所以, 相对于数目巨大的农 村人口来说, 农村养老保险的普及率相当低。 第三: 政府责任的缺失。 对陷入生活困难的公民提供援助是政府 的责任, 但从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来看, 政府却将自己的责任放到 最后一位。此外, 政府虽然制订政策, 却没有相应的程序化操作和监 管, 挪用、 挤占养老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损害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3. 农村医疗保险。原有的— — —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不力, 卫生行政部门未能及时引导等 制度由于乡村公共积累下降, 原因, 遭到解体或停办的厄运。 我们国家现行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 2003 年颁布施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农合” , 简称 它是由政府 组织、 引导、 支持, 农民自愿参加, 个人、 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 以大病统 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采取个人缴费、 集体扶持和政府资 已经覆盖 助的方式筹集资金。该制度推行以来受到农民的积极相应, 了大部分农村地区。但该制度仍有明显缺陷; 首先: 保障水平低。该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的农民医 疗互助制度。它的主要救助手段是疾病医疗费用, 而门诊、 跌打损伤等 不在该保险范围内。此外, 该制度采用低筹资率, 低补偿率的办法, 大 多数的地区一般 医 疗 费用 仅 能报销 10 ﹪到 20 ﹪, 大病为 5000 元到 10000 元封顶。所以其提供的低补偿并不能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 。“新农合” 其次: 参与度低 制度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 失去土地 的农民丧失了主要的收入来源, 只能负担低水平的缴费 。 另一方面, 家 庭承包责任制的存在和大量土地的流失也使而部分地区的农村集体组 1. 农村失业保障。我国之所以会形成二元社会保障制度, 其中一 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拥有土地作为生活保障, 而城市居民则没有这一 条件。但是, 随着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 土地的保障和收益功能大大削弱了 。 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日渐减 少, 越来越多的农民放弃了土地转而到城市中寻求新的 、 更好的经济来 源。同时, 城市化的扩张也迫使许多农民放弃了自己的土地 。 而对于 那些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失去土地的农民来说, 耕种是他们唯一的生活 《失业保险条例 》 来源, 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业 。 我国目前实行的 并未 赋予农民群体加入失业保险的资格。 况且, 大部分的农民缺少其他的 谋生手段和技能。因此, 对那些具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来说, 失去生 活依凭的情况下, 如何维持自身的最低生活保障是最为重要的 。 2. 农村养老保障。我国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 “养 10 织陷入经济困境, 无力对社员的医疗保障提供有力支持。 。“新农合” 第三: 运行成本高 制度是以县为单位集中审核、 报销费 用, 但农村人口众多, 居住分散等原因使主管部门的工作量加大 。 据统 计, 合作医疗中的管理费用占到了总经费的 10 ﹪。 此外, 某些地区官僚主义盛行, 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也是 “新农合” 农民不愿参加 的重要原因。 4.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我国目前实行的农村最低生活救助是由五 保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结合的保障体制。 五保制度是指对无劳 动能力、 生活无保障的成员实行的社会保险, 包括保吃、 保穿、 保烧、 保 、 教、 保葬五个方面。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是指由地方政府为家庭人 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群众, 按最低生活保 障标准, 提供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 该制度实际是在农村特困
失地农民家庭经济结构的分析——以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为例
【 小青 (96 ) 18一 ,男,贵 州凯里人 , 林 电子科技 大学管理 学院会计 专业在 读生 ;刘毅 (91 ) ,广 桂 18一 ,女 西大新人 ,桂林 电子科技 大学管理 学院团委 书记 ,硕 士。
..
2 5. 0 .
20 0 9年第 7期 ( 总第 1 9期 ) 1
大 众 科 技
DA ZHONG KE J
No 7, 0 9 . 2 0
( u l ie o1 C mua v l N .1 ) t y 9
失地农 民家庭经济结构 的分析
— —
以贵州 凯里 经济开发区为例 文小青, 毅 刘
一
叫
表 2 20 0 8年农作物收入情 况
粮 食类 蔬 菜水 果类
农 作 物种 类
每亩 总收 入 ( ) 元
70 0
50 0
农作 物种 类
西瓜
冬 瓜
每亩 总收 入 ( ) 元
4 0 00
2 0 00
图 1 凯里经济开发 区土地征用情况
水稻
玉米
西 红柿
豇 豆
些关键 问题 ,为解决农 民生计可持续 问题提供 实证材料 。 【 关键词 】失地农 民;经济 开发 区;土地 【 中图分类号 】F 0 . 31 4 2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 — 1 120 )7 0 0 — 2 0 8 15 (090 — 2 5 0
( )引 言 一
从统 计数据可 以看 出,农 民失地 前耕地主要 是用 来种植
粮食 。其 中主要 的粮食 农作物有水稻 和玉米 。当地水 稻亩产
大概是 5 0公斤谷 子,平均每家每年种植水稻 收成 是 2 0 0 3 0斤
和谐社会与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安排
农民问题 , 是解决社会和谐 问题的源头之一 , 而解 决失地农民的社会养 老保障问题 , 又是解决失地农 民问题的基础。
一
农民社会养老基金的筹集是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 障制度安排成功与否
目前我国国内大多数地方采取俗称 脚踢 一 的货币安 置模 式 , 给予一 体承担的部分主要是从土地补偿金 以及集体积累 和其他收入 中支付 。 次性的经济补偿 , 补偿额约为每亩 3万 一 2万。 以被征 用地的前三年 个人承担部分则从征地安置 补助费中抵支 。政府 补贴进入统 筹账户 。 l 平均年产值 的 6 1 倍计算 , —0 没考虑到今后农业产出的逐年增加 因素, 集体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 以个人的名义存入个人账户 。参加失地
的基础。 1 失 地农 民社 会 养 老保 障基 金 的 筹 集 、
、
制 约和 谐 社 会 建设 的 一个 重 要 问 题 : 失地 农 民养 老 难
人口老龄 化的发展 , 征地过程中补偿方式单一和补偿标准过低 , 传
资金的筹集模式应借鉴城镇职工基 本社会养老 保险制度 的模 式 , 统养老方式遭到强烈冲击以及现行 社会养老保 障制度的缺 失 , 使得失 地农民的养老难问题异常凸现 , 成为 制约和谐社会 建设的一个 重要 问 选择 三位一体 的部分积累制 , 即由三方缴费 统账结合 的资金 筹集 题。 模式 , 府补贴 一部分 , 政 集体经 济组织 分担大部分 , 个人分担小 部分。
维普资讯
和 谐 社 会
和谐社会与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锘度安排 4
和谐 社会与失地农 民社会养老保 障制度安排
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
关键词 : 失地农民; 失地农 民社会保 障; 养老保 障 当前 , 我国失地农 民的总量已超过 4o 万 , o o 预计到 2 2 年 , 0 0 还会有 4o oo余万人进入失地农 民的行 列( 张时飞 , 0.。如此大规模 的失地农 民陆续涌入社会 , 当前发展经济 、 2 4 0 ) 对 稳定社 会、 消除贫困、 构建
未予充分考虑, 往往是 以最低 代价获得 土地后 , 便将
农 民一推了之。能力素质、 知识技能、 应变能力等因素决定了失地农 民在城市就业中处 于弱势群体 , 再
加上传统观念对农民固有的偏见和歧视, 失地农民很难找到工作而被城市接纳 , 从而成为被农村 和城市 抛弃的现代流民。
一
值的土地收益分配 中, 地方政府大约获得 6 % 一 0 , 0 7 % 村级集体组织获得 2 % 一 0 , 5 3 % 农民只得到 5 %
一
1% , 0 并且农民得到的这一部分“ 对农民的长期效益来看就成 了负数” 刘正山 , 0 ) ( 2 5。 0 2 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缺乏 , . 善后处理简单。 目前 , 征用土地大都采用单一的货币安置方式 , 对失地
和谐社会无疑是一个严峻考验 , 这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 必须尽快加 以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
、
失地农民的利益流失与原因分析
在城市化进程中 , 失地农 民的损失是 巨大的, 失去的不仅仅是土地 , 与之相伴的还有天然 的社会保
障、 致富资本 以及一系列的权利和利益。
( ) 一 失地农 民的利 益 流失 分析
3土地征用权乱用 , 民权益得不到保护。一方 面, . 农 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
地征用问题上没有 自主权。《 宪法》 规定 , 国家为 了公共利益需要 , 以依然法律 规定 对土地实行征 “ 可 用 ”但对公共利益界定的依据 和标准 ,土地管理法》 有必要的阐释和界定。事实上 , , 《 没 无论是 为公共
江苏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江苏失地农民养⽼保险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将被征地农民纳⼊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为。
失地农民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江苏省和被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活和长远⽣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等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将被征地农民纳⼊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为。
第三条本省⾏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本办法。
第四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活⽔平不降低,长远⽣计有保障。
第五条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具体办法由市、县(市)⼈民政府制定。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乡(镇)⼈民政府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后,报市、县(市)⼈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民政府统⼀负责本⾏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作。
市、县(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职责,共同做好相关⼯作。
乡(镇)⼈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作。
第七条省国⼟资源、⼈⼒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探讨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探讨摘要:社会保障作为能够让全体国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公共管理基本制度安排,在失地之后,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所面临的风险在失去土地保障之后会变得相当高,随之对社会保障以及就业有着较高的需求。
因此,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的建立和完善与解决就业出路是构建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农村公共管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中图分类号:d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0-01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国家建设项目只有在完成相应的补偿和安置之后才能征得项目建设用地。
但由于限行的征地制度产生于建国初期的计划经济时期,当时设计时的主要是为了使得政府能便捷和廉价地取得建设用地,不够重视被征地农民的参与,一般主要采用货币安置,而且征地的补偿标准一般不高。
而这些政策引发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许多年龄相对较大的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既无法就业,同时货币补偿又不能取代以往土地所具有的“最后保障”的社会功能。
此外还由于中国的社会保障发展历程中农村和城市之间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不同的,是分开发展的。
城乡之间不仅保障制度、范围和内容不同,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之间也缺乏沟通的渠道。
一、关键概念界定面向农村公民的社会保障叫做农村社会保障,与通常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具有一致的内涵。
农村社会保障是以法律为依据,以国家、集体、农民投入为主体,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意外事故农民而在生活上发生困难的农户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其目的是稳定和提高农民物质文化生活质量。
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
二、失地农民的需求由于城市发展、基础建设实施、工业及商业用征地等诸多因素引起了大量农民失地的同时,也是去了原本附着于土地之上的生活、养老和医疗保障。
一般情况下,多数的农民在失地之后面临生活水平下降的困境。
所以失地农民对生活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险,他们迫切需要一个生存保障。
我国农村养老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党的⼗七⼤提出,加快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民的基本⽣活。
建⽴和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保障机制,实现农民的⽼有所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我国农村的养⽼⽅式的现状⽤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元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存在,我国农村的养⽼⽅式仍然是传统的家庭养⽼,以农民⼦⼥扶养与农民个⼈⾃养相结合的⽅式为主。
随着社会变⾰进⼀步加剧,传统养⽼⽅式受到越来越⼤的挑战,农村很多地区的⽼年⼈缺乏基本的⽣活保障。
(⼀)农村⼟地养⽼保障不断弱化 我国农民的养⽼保障曾经世代以⼟地为中⼼。
改⾰开放推动我国不断加快⼯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民拥有⼟地的数量因此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递减。
⽬前,我国有1/3省份的⼈均耕地⾯积不到1亩,有660个县的⼈均耕地⾯积不到半亩,已经接近或低于联合国测算的、⼟地对⼈类⽣存最低保障警戒线0.8亩。
这意味着,减少了农作物播种⾯积,加⼤了农业⽣产继续增长的难度[1].加上农业天⽣弱质和我国农业劳动⽣产率依然低下,⽣产经营中的⾃然风险与市场风险⾮常巨⼤,绝对收益越来越低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有限的⼟地越来越难以承载农民的养⽼需要。
(⼆)农村家庭养⽼⽅式⾯临挑战 我国农民的养⽼⼀直是以家庭为主。
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家庭养⽼的问题⽇渐增多。
⾸先,家庭养⽼投⼊受到制约。
⼈⼝流动性增强和社会价值观转变,使得更多的农村年轻⼈到外地独⽴谋⽣,以⾄于不能够切实地承担起扶养⽼⼈的责任。
在农村,农民⽤在⼦⼥⾝上的花费,远远⾼于所⽀付的养⽼费⽤。
农民家庭的财富由⽗母向⼦⼥转移的⼀个直接后果,就是产⽣了“重幼轻⽼”的社会现象。
其次,家庭规模逐渐缩⼩,农民⼦⼥凸显养⽼负担。
由于实⾏计划⽣育政策,规模⼩型化成为农村家庭的发展趋势。
据2000年全国⼈⼝普查资料,农村家庭户均规模3.65⼈。
越来越多的农民独⽣⼦⼥将形成“四⼆⼀”的家庭格局,⼀对夫妇可能赡养4个⽼⼈。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
如何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保证农民安居乐业,事关农村和社会的稳定。
高度重视失地农民问题,为失地农民解决后顾之忧,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真正从政策上、制度上予以关注并加以解决。
一、按市场经济规律对失地农民给予合理的土地补偿解决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首先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太低是农民蒙受损失和上访的最主要原因,因此要尽快修订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征用制度的规定,规范各级政府行为,约束公共权力,确保为失地农民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保障。
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应尽快改变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征地方式,引入市场机制,让农民直接参与土地交易全过程,以保证他们对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权等得到充分尊重,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尽快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使农民真正受益。
二、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失地农民大多生活在城市近郊区或者市区,所以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该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致。
要为失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障,而且要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好。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应该是土地转让的增值收益和土地补偿安置费。
对于年龄稍大一些的农民来说,养老保障成为最大的问题。
大多数老年家庭靠征地款来维持生计,一旦坐吃山空,生活就没了着落。
因此农户期望在今后征用土地过程中,对失地农民进行“开发式安置”,除了给付补偿金外,还要对那些以土地为生的农民采取诸如以土地换取养老和医疗保障的方法,以土地换取就业的方法,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提供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部分失地农民在耕地被征用后,有意自谋职业或发展养殖业,但苦于没有资金,未能实现。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基于武汉市黄家湖地区的调研
新 技 术 的 发 展 。 家 湖 大 学 城 的 建 设成 为武 汉市 五 大 功 能 中心 之 黄
、
黄 家 湖 大 学 城 的 基本 概 况
黄 家湖大学城位于 白沙洲大桥南端 的洪山区青菱 乡黄家 湖
地 区, 规划总面 积 5 平方 公里 , 0 以黄家湖为核心 , 东至汤逊湖 , 西
象; 现有 的地方性配套法律 、 法规 、 规章 虽然 多 , 但不能实质上 为 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 ,一旦中小企业在融
4 制定 明确 的 地 方 性 法律 条款 , 、 实行 量化 管理
虽然 《 中小企业促 进法》 我国已经试行很长时 间 , 在 但是 还存在很多漏洞 ,使得 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得不到法律的有 效保护 , 比如 《 中小企业促 进法》 中没有一条关于促进 中小企 业 的量化 帮助条款 , 包括出 口退税 、 税收优惠 等方面 的问题 。
间, 促进民间借贷组织进行制度创新 。 一个国家经 济的健康发
展 需 要 金 融 体 制 与 经 济体 制 相 匹 配 ,我 国 为 了 适 应 民 间 经 济
快速发展的形势就应该大 力发展民间金融部门 。而河南省中 小 企业融资的问题和整个 国家的情况是一致的 ,大力发展河 南 省民 间金 融组织 是解决河 南省 民营中小 企融 资的有效 途 径。 在现行法律体制下 , 河南省应大力发展其他非银行金融机
把 问题进行量化处理 ,如在税收方面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赋和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三、对传统合作医疗模式的再认识
因失去集体经济支持降低了凝聚力 因抗风险能力差对农民的吸引力下降 因农民收入变化引发医疗需求多元化 因管理问题导致信用危机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
(一)20世纪90年代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探讨
保障模式 主要特点 保障特点是“保小病不保大病”,在资金统筹和分配时,主要解决门诊
含义: 农村社保的对象主要面 向农村人口(农民,农 业工人) 农村社保制度是一国社 会保障制度发展进程中 的中间产物,是社会保 障成果惠及全民的必由 之路。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轻 广大农民面临的养老、疾病等风险,从而缓 和农村生活中的各种矛盾; 可以给予农民国民待遇,是维护社会公平的 基本措施之一; 可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有效促进农村 经济水平增长。
(二)21世纪关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探讨
2002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 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到2010年,使农民人人都能享受初级卫生保健; 今后8年的时间内,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 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修订草案)》经九届人 大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 《农业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农民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 医疗保障形式,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2003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所发的 《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要求从2003年起,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两到三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 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 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论农民失地问题
L u n y u a n一、造成农民失地的原因1、城市化进程造成的农民失地。
城市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自20世纪90年代以采,城市绿化面积的不断加大,进城人员对住房要求的不断增加等,激化着城市空间不断东扩西展南伸北延迅速扩展,为保证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大量农用土地被征用。
2、为竞相发展经济导致的政府征地,农民失地。
当前如果获取资本,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是各地经济发展成功的关键。
为了能吸引外资,许多地方通过压低投资成本来提高投资的收益率,进而吸引外地资本的进入,各地竟相设立开发区,近十几年间规划面积不仅超过了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甚至超过台湾岛和海南省的面积。
但目前国内现有的6015个开发区中,只有259个和1559个是由国务院、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分别批准的。
而这直接影响到耕地的锐减。
二、农民失地后造成的影响1、失去了稳定的生活来源。
一部分农民一直以来都是以种田为主,农民种田收益虽不太高(每亩地收入约450元左右),但这部分收入比较稳定,为农民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
如果农民失去了最稳定的经济来源,收入骤减,生活陷于困难,对其生活带来较大冲击。
尤其是对那些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民冲击更大,他们年龄偏大,没有一技之长,失去土地后成了失地农民中的弱势人群。
2、就业受到外地劳动力和城区下岗工人的冲击。
近几年来,外地农民对本地经济建设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对本地农民劳动力的转移也形成一定的障碍。
外地民工普遍年纪较轻,能吃苦,工资要求低,而城区下岗工人有专长,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本地失地农民中年龄偏大的几乎没有竞争力,年纪轻的又因待遇偏低不愿就业。
3、生活成本提高,部分农民不堪重负。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失地后就意味着生活已经城市化了,以往自己种自己吃,而现在生活用品都要到市场去买,从而增加了生活成本,造成他们的生活水平下降。
虽然征地后农民得到了一定的赔偿,但土地征用赔偿还不足以解决失地以后的生活来源问题。
我国农村失地人员社会保障立法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失地人员社会保障立法问题研究刘玉平(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传统家庭和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许多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失去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后的生存问题、养老问题、医疗问题以及农民的贫困问题都日趋严重。
所以在我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迫在眉睫。
本文针对学者前期研究成果,根据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提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应该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农村医疗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保障等,而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立法是关键。
作者通过对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制度进行研究,以我国是个农业大国为例,农民土地征用补偿缺乏法律规制,提出在我国建立农村失地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得出了应加强我国农村失地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立法的结论。
〔关键词〕农村失地人员;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医疗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中图分类号:D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2011)06⁃0087⁃05 发展农村经济问题,始终是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及农民工工作的核心;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基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消除农村贫困,实现城乡同步发展,加速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在现代,社会转型中国家农村失地人员的社会保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系统考察中国失地农民的生存状态,探讨失地农民贫困根源,分析可能导致和即将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
笔者看到,若彻底解决失地农民生存问题,必须从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出发,改革征用农地安置补偿方式,构筑以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底线的社会救助方法,细化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落实农民工伤保险待遇,努力改善其失地农民收入结构。
同时,要加强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和文化素养,增强其就业能力,尤其是自主创业能力,变“输血式”扶持为“造血式”扶持,以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6期(总第108期)Jou m al of t he Par t y Schoo l of C PC Zhen gzho.M uni ci ipal C om m i t t ee N o.6,2010(Sum,108)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陆梅(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室,河南郑州450042)摘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更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
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和规范有效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我国现阶段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构想。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323.8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701(2010)06—0105—02一、我国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与发展1.新中国成立初期。
这个时期,百废待兴,经济发展尚未步入正轨,对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问题,政府尚无暇给予太多的关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应急性强,社会化程度低,尚未形成制度,总体上仍以家庭保障为主,政府主要是救灾和扶贫。
2.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时期。
1956年,农村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经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得以确立,相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建立起来,主要包括“五保”制度和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的生、老、病、死依靠集体经济的力量,基本上能够得到保障。
这时的农村社会保障呈现出制度化的趋势,但也仅仅是一种较低水平的保障。
这个时期,政府在理论上承担了向农民提供福利保障的责任,但实际上由于人口多,生产落后,除了灾害救济和对孤寡老人“五保”之外,农民仍然很少得到政府的保障。
3.“文革”时期。
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后期。
虽然动乱,但却是农村社会保障搞得最好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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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经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制度基础
摘要:借鉴制度经济学思想和“风险社会”理论分析,可以发现造成我国目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基础存在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农村家庭经济被破坏,以“整体互酬”、“风险再分配”为主要方法重建的农村家庭经济,对巩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基础十分必要。
本文解析了事业农民的保障制度,对农村家庭经济的设计和建立,及其对失地农民保障的具体作用都做了完整的诠释。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 (2013)04-0-01
现代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工业用地越来越多,因此大量的农业用地被征用。
虽然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防止这种现象的扩张,但都无法遏制失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加的趋势。
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有各阶层人民生活的保障为基础,而失地农民由于历史及当前社会的种种原因在社会保障上并不能得到有力的支撑,这促使政府催生出更完善的经济模式。
失地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的新生存渠道的产生,会对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重大意义。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解析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强制规定和实施的一项基本制度,责任的主题是国家和社会,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主要包括社会底层需要帮助的劳动力丧失者和特殊群体)。
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是实现社会成员基本生存需求的满足,保障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其存在价值是
保证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目前在大中城市的由失地农民转型的就业者,多是农民工或其他类型的雇佣者,在城市的最底层劳动,居住条件偏远且没有耕种的土地。
社会保障在他们身上并没有太多的显现。
这些已经进入城市的失地农民拥有着城市居住地和户口,但仍旧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待遇。
在医疗、保险、就业、养老等等社会生活保障方面都存在着很多问题,失地农民在社会弱势群体的身份中长久羁绊难以脱离。
目前我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是从有地可失到政府补偿,再到社会给予保障的过程,与传统家庭的稳定结构形式背道而驰,政府掌握了社会中的分配职能,而使原有的农村家庭经济名存实亡。
由于悠久的历史文化原因,中国传统农民依赖农业土地作为家庭经济的主要生产资料,这使得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在建立过程中将遇到很大的阻力作用。
失去土地的农民便失去了核心家庭的主要经济生活来源,转而接受了失地补偿的现金储蓄,从传统家庭经济转向现代意义上的家庭结构。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
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基本收入,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必将建立起来,农村家庭经济在基于“互惠”和“再分配”模式中重新建立,能够解决农村社会保障受到的现代化“市场交换模式”和有风险的分配情况的破坏。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也要以此为基础。
追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最终基础,必然是对农民财富增长的有效保障,而农民财富增长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要重建农村家庭经济。
由此可见,目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现代化“风险分配”和“市场交换模式”对农村家庭经济的忽视或破坏,而有效的解决办法必须是基于“互酬”和“再分配”模式的农村家庭经济的重建。
在失地农民保障制度设计的研究中,土地置换制度、市民化社保制度、征地赔付制度等都提上日程,成为有力保证大量失地农民的有效方法。
而对于在制度实行中出现的农民循环性生活收入来源、土地价格波动产生的分配问题等不可持续性的可能,此类设计都无法权衡。
因此在设计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基础性的失地农民利益,保证失地农民财富能够逐渐增长,完美的完成从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变。
三、保障制度的基础——农村家庭经济
1.以互惠为指导的社会保障制度
农村家庭经济需要以整体互酬为主旨。
互酬是基于人与人之间利用亲近关系在非盈利的状态下做出遵循社会传统习俗、完成社会责任的行为。
这是一种长期存在的交换模式,通常存在于家庭关系和类似亲近关系的社区中,源自于人类心层中的默契。
农村家庭经济在互酬的方向上可以做出具体的措施指导:
首先,政府在政策上要与失地农民同心。
政策的施行需要有广大受众的支持和传播才能维持和发展下去。
如果政府只是背道而驰的
想快速把农民和土地分离,不考虑一系列的连带问题,那么失去民心的政府将在普及政策的时候举步维艰。
同时,失地农民也要切实的分析自己的处境,协调与政府政策之间的交集和共通性。
在社会保障、就业分配、农民转型市民后的相关政策等都是为失地农民重建农村家庭经济的方向指标。
其次,在分配上达到利益平衡。
失地农民的家庭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政策经济补偿的合理性。
从社会经济中抽取一部分资金平衡失地农民的损失,采取例如增加补偿金水平和期限,补偿标准上升到居民正常收入等措施,发展农村家庭经济规模。
作为农村家庭经济的主要收入,土地的溢价是农民最应当获得的社会报酬。
政府和集体部门需要按照正常溢价水平向失地农民进行补偿,或者以此为基金,为失地农民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基金保障。
这都有效的提高了失地农民的经济保障水平。
最后,失地农民在思想上还残留着传统中国文化中的土地地位和家庭经济思想,改变收入模式将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给转变后的社会保障体制也提高了要求。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中风险再分配的加入
风险再分配是指失地农民在社会中对其生产生活产生的风险,有负责性的分担损失。
包括失业再分配——即在失去土地后农民对于工作性质的选择和改变和事故风险的再分配。
在面临这种突如其来的风险时,政府有责任为失地农民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指导意见。
在农民失去土地之后,政府应该进一步的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其
他技能培训和职业测评及推荐。
为失地农民开发出自己能够胜任的可持续发展性的职业。
在就业过程中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培训费用都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的赔偿支持。
而在最不幸的重大事故中,政策经济中的政府部门更应该联动社区、集体及相关部门通过经济支援、精神抚慰等形式为保障体系的受用者着想。
在与市场经济的博弈中,产生的风险,政策中也应该为失地农民尽可能的规避。
政府作为可操控者需要为失地农民提供一些免费咨询、无息或低利息的贷款、减免税收等帮助。
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失地农民风险水平。
互惠和风险分配的加入是农民家庭经济成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
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城市化进程的推动,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谭宗宪.论新型农村家庭经济发展的制度支持[j].安徽农业科学,2005(04):562.
[2]汪金敖.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问题及其对策[j].湖南社会科学,2007(01):48.
[3]赵长明.论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弊病及对策[j].探索,1992(06)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