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两大片区分别启动丈量征收,天香路和大学路部分路段将被打通!
202316-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菏泽市)
编号 Ⅰ
牡丹区(含 鲁西新区) Ⅱ
Ⅲ Ⅰ
定陶区
Ⅱ
Ⅲ
Ⅰ 曹县
Ⅱ
Ⅰ
单县
Ⅱ
Ⅲ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万元/亩 万元/公顷
8.5
127.5
7.3
109.5
6.7
100.5
7.2
108
6.8
102
6.4
96
7
105
6.2
93
7
105
6.7
100.5
6.2
93
区片面积 公顷
16570.65
47888.54
东至郓巨河-郓城新河-温庄村-十二里铺村-小民屯村-张营街道办事处直属-张官屯村 -周垓村东村界;南至周垓村-后营村-董厂村-于屯北村-八里河社区-候庙村-南边庄村 -闫庄村-和平社区-前葛营村南村界;西至前葛营村-西葛营村-安屯村-坡里河庄村-唐 塔街道西行政界;北至郓城新河。
Ⅰ、Ⅱ区片以外的区域。
108333.8 Ⅰ、Ⅱ区片以外的区域。
2879.89 东至雷泽大道;西至西环路;南至泰山街;北至苏北四干渠。
10174.36 东至德商高速公路;西至黄马路;南至金堤西河;北至苏北五干渠。
90757.8 Ⅰ、Ⅱ区片以外、测算范围以内的区域。
3327.64 北至东鱼河,东至小清河路,南至大明湖路,西至迎宾路。
定陶区行政辖区内除陈集镇及Ⅰ、Ⅱ区片以外的区域。
5899.43 东至京九铁路线;西至 220 国道;南至淮河路;北至 220 国道、松花江路。
190890.54 Ⅰ区片以外的区域。
2425.81 东至东沟河及名城路;西至莱河;南至 351 省道、南外环;北至北园路及北外环。
菏泽春晖路路南规划
菏泽春晖路路南规划
牡丹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的需求,提出了大学路以南和西安路西侧的综合发展计划,并提出了总体规划。
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利,使规划更具科学性,现就此项目的概念设计方案进行公开征集,征集公众意见。
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通过来信、电邮等形式,就概念规划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提供意见和建议,使规划更加科学化、前瞻性、可操作性、可持续发展。
信件及电邮均须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通讯地址及联络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6条,由菏泽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组织专家、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论证小组,对菏泽市兴仓西、纬五路南、仓南路三处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论证,并经过认真研究,最终确定:三个地块分别位于南外环路东侧、人民路东侧,占地面积约4.02公顷(60.4亩)。
论证委员会同时建议: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按法定程序进行报批。
为维护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3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菏政发〔2015〕29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正文:----------------------------------------------------------------------------------------------------------------------------------------------------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菏政发〔2015〕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4日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项目由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县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为本级房屋征收部门。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城管、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协助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通讯、供电、供排水、燃气、热力等管线产权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
第四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菏政办发〔2016〕6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菏政办发〔2016〕6号牡丹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2016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已经2016年2月13日第15次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各自分工,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14日2016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按照“优化布局、提升功能,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服务民生、改善环境,量入为出、积极作为”的原则,以“市区城市规划完善、城市框架体系构建、微循环能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区棚户区改造”六项工作为重点,切实增强市区的承载力、辐射力和带动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努力建设产业发达、功能完善、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新菏泽。
二、项目总体投资计划2016年计划实施市区城市规划完善、城市框架体系构建、微循环能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区棚户区改造等6大类、136个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117.71亿元(不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财政投资24.76亿元,其中2016年计划总投资45.23亿元,财政投资14.62亿元。
市级层面计划实施工程项目47个,总投资91.86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28.64亿元,其中财政计划投资11.30亿元(含西安路南延工程牡丹区政府投资1.78亿元,不含对牡丹区东方红西街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补贴2000万元,实际市财政投资9.72亿元)。
菏泽市土地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菏泽市⼟地征收⼟地补偿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城镇化也在⼀步步的⾏驶中,那么发展离不开⼟地的合理使⽤,因此,在这过程中就会向当地的⼈们进⾏征地,那么,菏泽市⼟地征收⼟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店铺⼩编就为⼤家详细的介绍⼀下,希望可以帮助到⼤家。
菏泽市⼟地征收⼟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案规定。
2、按规定⽀付的⼟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活⽔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征地补偿费⽤的计算(⼀)⼟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地的⼟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地原⽤途、⼟地资源条件、⼟地产值、⼟地区位、⼟地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平等因素,并⾄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次。
(⼆)青苗补偿费征收农⽤地以外的其他⼟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020年征地补偿协议范本?甲⽅:武胜县xx镇卫⽣院⼄⽅:武胜县xx镇xx村村民甲、⼄双⽅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位于xx村⼩学正前⽅⾯积为亩的农⽥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征⽤⼟地⾯积,该⼟地⾯积为亩。
⼆、征⽤⼟地⽤途,该⼟地⽤于xx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式:1、征地补偿标准按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万元。
2、付款⽅式:甲⽅在本协议签订之⽇起10天内,甲⽅将征地补偿款万元⼀次性付清给⼄⽅。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菏泽市市区城乡规划审批范围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菏泽市市区城乡规划审批范
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7.15
•【字号】菏政字〔2019〕21号
•【施行日期】2019.07.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菏泽市市区城乡规划审批范围的通
知
牡丹区人民政府、定陶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更好的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向县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菏政字〔2018〕45号)精神,结合《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经研究决定,日东高速公路以南,德商高速公路以西,万福河、南外环路以北,阳新高速公路以东(不含马岭岗镇驻地),以及佃户屯办事处驻地、菏泽机场区域内(见附图)的建设项目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该区域外牡丹区、定陶区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该区域外市开发区、高新区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以“2号章”的形式由各区负责审批。
菏泽市人民政府2019年7月15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牡丹区万福河等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牡丹区万福河等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12•【字号】菏政字〔2016〕30号•【施行日期】2016.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牡丹区万福河等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字〔2016〕30号牡丹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同意《菏泽市牡丹区万福河等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2016年5月12日菏泽市牡丹区万福河等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为改善棚户区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菏泽市政府决定对菏泽市牡丹区万福河片区、大学城片区、牡丹杨庄片区、西安路北片区、白庄片区、牡丹东张集片区、太原路片区、皇镇王庄片区、王梨庄片区9个片区进行棚户区改建,实施房屋征收。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棚户区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面动员,合理分工,确保圆满完成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任务,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努力为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涉及的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征收目的棚户区改造。
四、房屋征收范围(一)万福河片区:何楼办事处郭湾社区、卞庙社区、月光社区,马岭岗镇卢湾社区。
(二)牡丹杨庄片区:老菏鄄公路以东、国华大道以南、日东高速以北、临商路以西(京九铁路以西,包括刘海村)。
(三)大学城片区:句阳路以东、北外环以南、牡丹路以西、长城路以北。
菏泽城区规划(含图)
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09年09月28日来源:网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突破菏泽”战略,并结合撤地设市后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区域空间资源,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2003年7月份以来,我市委托同济大学陈秉钊教授主持编制了《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于2004年2月和10月先后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纲要论证和专家评审,并通过《菏泽日报》、菏泽市城市规划展、市规划局规划网页、规划公示栏等形式进行了批前公示。
2004年12月17日,菏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规划》进行了审议,并原则通过。
2005年4月29日,省政府以鲁政字[2005]119号文件,对《规划》进行了批复。
按照批复意见,2005年底,市规划局会同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组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并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备案。
为提高公众的规划意识,将规划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规划行业推行“阳光规划”的意见》(鲁建发 [2002]12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审批的通知》(菏政发 [2003]26号)等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规划》再一次进行公示,请认真遵守并进行监督。
菏泽市规划局二〇〇六年三月第一章城市现状概况菏泽古称曹州,位于山东省西南部、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
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地设市,下辖定陶、曹县、成武、单县、巨野、郓城、鄄城、东明八县和牡丹区、开发区,总面积为12228平方公里。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期限一、发展目标把菏泽建设成为以能源化工和农产品加工业为支撑,农业基础稳固、工业结构合理、商贸旅游繁荣、生活环境宜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三大基地”,即山东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全国重要的优质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的商贸流通基地。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菏政发〔2016〕7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菏政发〔201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市管理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管好城市、服务市民,是城市管理面临的重大课题。
为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多方参与、协同联动”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经2016年2月13日第15次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理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菏办发〔2015〕46号)文件为依据,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不断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工作体系,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精心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一流城市环境,实现城市让居民生活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
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增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考虑公共秩序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安排各类公共设施和空间布局,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着力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2024菏泽征收计划书
2024菏泽征收计划书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2024年菏泽征收计划。
该计划将涵盖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征收对象以及相关时间安排等重要信息。
通过本计划,我们将确保征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为菏泽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征收范围本次征收计划主要涉及菏泽市境内的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
2.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等。
征收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求进行科学划定,确保征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征收目的本次征收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城市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具体目的包括: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通过征收和重新规划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城市功能和经济结构。
2.促进城市建设:征收用地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和重大工程项目,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品质。
3.支持农业现代化:部分征收用地用于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通过征收工作,我们将建设一个现代化、宜居、宜业的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征收对象本次征收计划的对象主要包括:1.农民:对于农用地的征收,我们将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合理安置受征收农民,并给予相关补偿和培训支持。
2.地产开发商:对于城市建设用地的征收,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进行征收并与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责,确保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征收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征收工作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五、时间安排本次征收计划的时间安排将分为以下阶段:•第一阶段:征收准备阶段,包括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征收范围的划定、征收对象的调查等。
预计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
•第二阶段:征收实施阶段,包括公告征收决定、征收协议的签订、征收款项的支付等。
预计时间为2024年2月至2024年9月。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菏政字〔2016〕79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
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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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菏政字〔2016〕79号
牡丹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优化城区土地市场化配置,确保科学高效使用土地资源,经2017年1月23日第6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菏泽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菏政字〔2014〕2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菏泽市城区土地级别边界表
2.菏泽市城区基准地价表
3.菏泽市城区商服用地路线价表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3日
——结束——。
菏泽开发区观上搬迁计划
菏泽开发区观上搬迁计划(实用版)目录一、菏泽开发区观上搬迁计划背景二、搬迁计划的具体内容三、搬迁计划的实施情况四、搬迁计划的意义和影响正文一、菏泽开发区观上搬迁计划背景菏泽开发区观上搬迁计划是指我国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观上街道办事处所实施的一项居民搬迁计划。
此举是为了支持当地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同时也是为了配合政府对城市规划的要求。
二、搬迁计划的具体内容根据相关文件,菏泽开发区观上搬迁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搬迁范围:涉及观上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内的部分居民区和企业。
2.搬迁时间:搬迁计划将在近期启动,预计在一定时间内完成。
3.搬迁补偿:政府将根据相关政策,对搬迁居民和企业提供合理补偿。
4.新居安排:政府将为搬迁居民提供安置住房,确保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升。
三、搬迁计划的实施情况目前,菏泽开发区观上搬迁计划已经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居民的积极响应。
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进行搬迁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调查、评估、制定搬迁方案等。
在搬迁过程中,政府将全程监督,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搬迁计划的意义和影响菏泽开发区观上搬迁计划的实施,对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促进经济发展:搬迁计划将有助于优化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布局,为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空间,从而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2.改善居民生活:搬迁计划将使居民搬离原有的老旧住房,住进新安置小区,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居住环境。
3.城市规划:搬迁计划有助于政府更好地实施城市规划,提升城市形象,为未来的城市发展奠定基础。
4.社会稳定:搬迁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政府将充分考虑居民和企业的利益,确保合理补偿,减少搬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有利于社会稳定。
菏泽发展规划
为使菏泽市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和总体规划修编成果更加切实可行,更广泛地反映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看法,近期我市通过菏泽日报、牡丹晚报、齐鲁晚报和市规划局网站、牡丹茶座等开展了“有奖问卷调查”、“菏泽规划大家谈有奖征文”活动。
广大市民踊跃参加,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截至目前,共收到问卷调查3067件,有奖征文718件。
为了巩固成果、扩大影响,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促进该项活动深入、持久地有效开展,本期摘要选载12人所提有代表性的意见和建议如下:对我市城市规划发展战略的思考及建议程凤鸣(菏泽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博士):1、要深刻认识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的转变,城市规划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一种手段,在宏观经济的调控、区域的协调、城市化的推进、城乡的统筹发展、土地与空间有效利用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潜在的作用,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
其主要作用有四:(1)重要控制作用;(2)积极引导作用;(3)有效整合作用;(4)分配保障作用。
2、积极推进我市城市规划制度创新的若干建议。
(1)转变观念,更新认识;(2)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市地域空间规划体系;(3)减少城市规划自由裁量的“弹性”,逐步推行和建立以通则审批控制为主导的开发管制制度;(4)建立和完善与《城乡规划法》相配套的相关法规,要特别重视地方性城市规划法规的建设和完善。
城市规划修编目标、发展方向、规划重点问题、地名命名及更名王金磊(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一、规划修编的目标:以人为本,突出花城、水邑、林海特色,把菏泽打造成中国牡丹花都、文明旅游城市、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
二、菏泽市的发展方向:城市南扩,与定陶县向北发展相呼应,建设有三个区的大菏泽;城市南扩范围主要在万福河以南、佃户屯至马岭岗乡道以北,220国道以东。
该区域应主要规划为商贸居住区,无污染工业区,配套建设公园、广场、绿地。
工业东展,原将工业区放城东部合理,继续向东发展。
菏泽市香格里拉嘉园项目工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日
菏泽市香格里拉嘉园项目工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菏泽市香格里拉嘉园项目工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菏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菏泽市人民政府[2004]第2号令)、《菏泽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菏房管发[2004]57号)的规定,对菏泽市香格里拉嘉园项目工程中被拆迁的单位和居民的房屋作以下补偿安置:一、补偿1、补偿范围:对在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的合法建筑物、附属物及其它设施给予补偿。
对被拆除的违章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拆除规划批准文件中注明规划建设需要应无偿拆除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在房产管理部门申报备案的房屋装饰装修,按现行市场价格评估,以质论价,结合成新进行补偿;违章装饰装修不予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2、补偿方式: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房屋补偿),但不得同时选择两种补偿方式.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只给予货币补偿.3、补偿标准:由依法成立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市政府及其授权的部门公布的基准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作为拆迁估价的参照依据。
4、搬迁补助费、奖励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补助费,按照菏泽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助和奖励。
①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发。
②奖励费: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完毕的被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计发.③临时安置费:拆迁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房屋补偿)的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元计发(从搬迁之日起发到安置之日止),在过渡搬迁期限24个月内,因拆迁人的责任不能按时安置的,从逾期之月起不足一年的,每月每平方米加发50%临时安置费,逾期一年以上的,每月每平方米加发100%的临时安置费,对营业用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自逾期之日起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付给被拆迁人超期营业损失费。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16•【字号】菏政字〔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16日菏泽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加快推进菏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菏泽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以建设“中国牡丹城、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生态田园示范城市”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建设美丽山东菏泽样本,让菏泽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田园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尊重科学,系统评估。
尊重自然规律,对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状况进行系统评估,全面掌握区域空间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和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管理、污染物排放控制、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基础状况,形成覆盖全域、属性完备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基础底图。
菏泽开发区观上搬迁计划
菏泽开发区观上搬迁计划一、背景菏泽开发区观上地区位于市区中心,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该地区面临拆迁重建的问题。
为了推进城市更新,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观上搬迁计划被提上议程。
二、目标1. 土地征收:合理规划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2. 房屋征收: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房屋质量。
3. 居民安置:妥善安置受影响居民,确保其生活稳定。
4.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区域交通便利度和供水供电保障。
5.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设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6. 生态环保:加强环境保护,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7. 社会稳定:确保拆迁过程安全有序,防止社会冲突。
8. 经济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三、实施方案1. 土地征收:通过政府购买、协议转让等方式,将需要拆迁的用地收归政府,再由政府进行规划和出售。
2. 房屋征收:按照相关法规,对需要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和补偿,引导居民自愿拆迁。
3. 居民安置:提供多样化的安置方案,包括货币补偿、实物安置、保障性住房等,确保居民能够得到合适的住房保障。
4. 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增加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提高区域交通便利度和生活便利度。
5.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区域新建学校、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6. 生态环保: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提高环保标准,增加绿化面积,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7. 社会稳定:加强拆迁过程中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居民的合理诉求,确保拆迁过程安全有序。
8. 经济发展:通过招商引资、政策扶持等手段,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吸引优质企业入驻,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四、预期成果通过观上搬迁计划的实施,预计将取得以下成果:1. 土地利用更加合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2. 房屋质量得到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
3. 居民得到妥善安置,生活稳定有保障。
4. 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度和供水供电保障提升。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25•【字号】菏政办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2021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已经2020年12月28日第9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分工,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25日2021年市区城建工程项目计划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和牡丹区、市开发区、市高新区认真筛选提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汇报、实地调研论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参与研究讨论,确定本项目计划。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总体目标,立足城市发展、城市功能完善和市民生活需求,积极做好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设计,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城市综合交通工程、城市管理工程等,加快推进市区城建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城市管理设施及相关服务,努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发展内涵。
二、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设计项目及投资计划2021年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设计类项目共12项,总投资5371.8万元,本年度投资2999.6万元,为市财政投资。
项目包括:菏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项目、菏泽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项目、菏泽市“双评价”及“三区三线”评估调整项目、菏泽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规整入库项目、菏泽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项目、“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项目、菏泽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项目、菏泽市地下空间及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一期)、菏泽市“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及数据质量检查、菏泽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城市三维模型制作和临时交办市政府重点规划编制任务等。
菏泽贵阳路大学路规划
菏泽贵阳路大学路规划
1、主要道路:贵阳路、菏泽大学路、菏泽路、绕城路、新港路;
2、道路交叉点:贵阳路与菏泽大学路、菏泽大学路与菏泽路交叉,菏
泽路与绕城路以及绕城路与新港路;
3、路网布局:贵阳路横贯菏泽市区,两侧为住宅小区、集体宅和学校,一二级道路像棋子一样串连在贵阳路上,连接着城市各个部分,能够
为菏泽规划一幅完整的路网平面图,实现尽可能多的连接,满足菏泽
城市交通要求。
4、安全措施:为了保证菏泽贵阳路大学路的安全,应遵守有关道路交
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宣传教育,增加交通标志和警示标志,
安装交通灯,设置防护护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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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两大片区分别启动丈量征收,天香路和大学路部分路段
将被打通!
肖楼片区今日启动丈量今天,2017-3号地块肖楼片区启动丈量。
范围是:长江路以南,人民路以东,京九铁路以西,新石铁路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仅供参考,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工作人员在丈量工作人员在丈量工作人员登记房屋测量数据居民确认签
字住户出示土地使用证致被征收人的一封信
目前,该地段多为平房,房屋结构简单、质量一般,该区域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差、安全隐患多。
对肖楼片区改造,不仅有利于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环境的改善,而且有利于土地的节约和人口的聚集。
这项工程的建设,对改善城市面貌。
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创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魏海、打渔店、双河集启动征收原规划中的行政中心片区——牡丹区东城办事处魏海
片区(一期)房屋去年进行了征收。
今天,牡丹区2016-16号地块(二期)开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天香路和大学路部分路段将被打通。
该项目位于黄河路北,规划大学路以南,人民路以西,涉及到魏海、打渔店、双河片区,共1400余户居民,面积达到500余亩。
小编了解到,今天,《致牡丹区2016-16号地块(二期)被征收居民的一封信》《牡丹区
2016-16号地块(二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签订协议须知》和《评估报告》都发放到了被征收居民手中。
在各工作组对被征收居民认真讲解补偿政策,仔细解读评估报告后,该片区居民意识到早签协议对早选房有利,3月10日早六点,就开始提前排队,为11日签订协议做准备。
东城办事处工作人员为了保证11号签订协议快速、有序进行,于10号下午一点开始提前编制协议签订顺序号。
居民3月11号按照顺序号进行协议签订。
对于此次房屋征收,居民王大爷说:“听到房屋征收的消息,我激动地睡不着,在这住了近30年,虽然有很深的感情,但是居住条件太差,道路狭隘,出入不方便;下水管道老化,平时胡同到处有污水,更别提下雨,下雪天了。
特别是夏天,胡同里更是臭气熏天。
这一拆迁,我们终于可以住到干净,明亮的房子里了。
对于政府的征收工作,我举双手赞成。
”“新东城”将成菏泽老城区靓丽名片在未来两三年,借着棚改的“东风”,作为菏泽老城区的代表,东城办事处在建设现代化小区和商业综合体的同时,还将新扩建学校、医院、道路等各种配套设施,都市面貌将更加靓丽,群众生活将更加方便。
依据原《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菏泽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为:按照组团式结构形态,通过水系、铁路的分隔,形成“一核、两轴、四组团”的布局结构。
一核:城市核心区,东至京九铁路,南到铁路编组站,西至太原路,北到大学路,面积约16平方
公里。
以赵王河为轴,在赵王河两侧从北向南依次布置市级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商务中心。
其中,行政中心位于赵王河西岸、黄河路北侧,面积约80公顷,集中布置市级行政办公机构和相配套的服务设施。
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 据悉,东城办事处拟建设“五横两纵”城市道路,打造“两条绿色观景带”。
“五横”就是要打通辖区内的曹州路、八一路、康庄路、大学路、泰东路;“两纵”是指天香路、高平路;“两带”是指沿赵王河绿色观景带和护城堤绿色观景带。
在教育、医疗方面,东城办事处计划扩建、新建“六校一院”。
扩建二十二中,新建打渔店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八完小分校、二完小分校和杨庄小学,移建双河小学,扩建市二院。
届时,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部分内容来源于牡丹区东城办事处、菏泽日报和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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