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嘉毅 刑辩律师的沟通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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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如何办好刑事案件(上)

青年律师如何办好刑事案件(上)

青年律师如何办好刑事案件(上)青年律师如何办好刑事案件韩嘉毅一、刑辩律师的现状第一要面对的现实是,现在随着传播技术的进步,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大家或多或少的能看到以前的一些老律师们所走过的道路,感悟到他们所体会的艰辛,也大概知道政府的方向在哪里。

所以你们执业的开始要比我们那个年代好多了,强多了。

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什么呢?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现在刑辩律师的执业环境是异常艰苦,有人说了学法律的千万别做律师,这是老话。

做律师的千万别做诉讼,做诉讼的千万别做刑辩,这个话大家都听过。

说明什么?说明刑辩律师的执业环境确实不尽如人意,这是必须承认的一个现实。

第二个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什么呢?是我们刑辩律师的整体队伍素质在逐渐的下降。

想当年90年代初期我做律师的时候,任何一个走进法院的律师都会受人尊敬,为什么?因为那个时候法院里面还有很多军转干部,我们做律师的起点是本科毕业,所以那个时候我们能读懂法条,于是乎我们就赢得尊重。

现在看不行了,我们的诉讼律师走进法庭的时候,你会发现坐在审判席上的法官,以及我们的对抗一方的素质在逐渐提升。

并且他们每天都吃同一种饭,要么是刑庭做了五年,要么是民庭做的八年。

而我们的刑辩律师或者诉讼律师天天吃不同的饭,有什么饭就吃什么饭,所以我们不够专业。

于是乎他们习惯于不尊重律师,因为我们不够专业,这也是一个现实。

第三个现实还要承认,所有律师的培训都存在问题。

什么样的问题呢?你想想在培训的时候,我们很多律师在地方听过培训,律师行业的培训是有问题的。

请一些教授来讲法律,我们在大学听了四年,读研究生又听了三年,他们讲来讲去,我们律师的执业技能技巧没有提高。

懂法律就是好律师吗?不是。

还有我们的培训会请一些律师讲一些理念和概念,这些东西确实很重要,但是我们第二天会不会开庭呢?也不会。

为什么我们的法官和我们的书记员他们能够驾轻就熟呢?因为他们沿用的是最传统的方式,口口相传。

国外的律师培训很少有这么大的课堂,这么大的规模坐在一起听的,没有。

关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庭辩论技巧

关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庭辩论技巧

关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庭辩论技巧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庭辩论技巧,希望对您有帮助!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

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文字表达技巧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

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代理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

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

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

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

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

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3.善于入情入理。

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

用辩论语言伤人,对于律师职责来说则是不道德的。

但律师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

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情色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

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情色彩。

律师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

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三)形象技巧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律师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

庭审中刑事辩护律师的问话技巧有哪些

庭审中刑事辩护律师的问话技巧有哪些

庭审中刑事辩护律师的问话技巧有哪些——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在庭审中,律师怎样利用好被告人的问话技巧呢?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庭审中刑事辩护律师的问话技巧,供你参考。

律师的问话技巧1、庭审前充分准备(1)认真阅卷庭审中,律师对被告人充分、有效的发问是建立在对全部案件材料掌握的基础上的。

只有掌握了全部案件材料,律师才能知道哪些证据与被告人的辩解能够相互印证,同时,这些证据也需要被告人的辩解相印证,律师才有可能作为需要提出的问题在庭审中对被告人发问。

同样,只有掌握了全部案件材料,律师才能知道哪些证据与被告人的辩解相矛盾,律师才能向被告人发问,让被告人在庭审中作出辩解,并用这一辩解去质证与之有矛盾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

与被告人在庭审前的供述有矛盾的证据,也有助于帮助被告人在庭审中解释这一供述的虚假性。

其次,如果律师在庭审前没有认真阅卷并准确掌握案件事实,即使在庭审发问时律师向被告人提出了问题,被告人回答后律师也无从判断被告人的回答是不是事实、是不是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或是否与某些证据相矛盾,从而无法有效地与公诉人对抗和辩论。

在全部阅卷的基础上,律师应当在庭审前重点审查、分析与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有关的一些重要证据。

比如重点审查被害人的陈述、在场证人的证言等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据,分析这些证据在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上与被告人的证明有哪些一致的地方,有哪些不一致的地方,是被告人的辩解能够得到更多的印证还是被告人的供述和被害人、在场证人的证言能够得到更多的印证。

比如重点审查鉴定结论、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较强的证据,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否有与这些证据有矛盾的地方,是否能够得到这些证据的印证。

(2)会见被告人,与被告人进行充分的沟通首先,律师应当给被告人具体解释庭审的程序,特别是被告人对起诉书异议的程序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其发问的程序。

告诉被告人应当认真对待庭审、认真回答上述人员的提问,对自己不利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充分、合理、有依据的反驳意见。

跟律师打交道的技巧

跟律师打交道的技巧

跟律师打交道的技巧
1. 要坦诚相待呀!就像你跟朋友聊天一样,别遮遮掩掩的。

比如说,你遇到个法律问题,可别想着自己能糊弄过去,得老老实实地跟律师交代清楚,不然律师怎么能有效地帮你呢?
2. 得尊重律师的时间和专业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你想想,要是你约了医生看病,总不能随便迟到或者不重视吧?跟律师打交道也一样。

别没事儿就随便打电话闲聊,把重要的事情说清楚就好啦。

3. 别不懂装懂啊!你又不是律师,别装得啥都明白。

假如律师给你解释个法律条款,你没听懂就直说嘛,可别在那瞎点头,最后弄出一堆麻烦。

4. 要仔细听律师的建议呀!别左耳进右耳出。

就好像老师给你讲题,你得认真听,不然怎么能学会呢?律师给你的建议都是为了你的利益,好好听着。

5. 注意自己的态度呀!别凶巴巴的或者不耐烦。

你想想,如果你对律师态度不好,人家还愿意尽心尽力帮你吗?就像你跟人合作,态度不好谁理你呀。

6. 该付钱就付钱,别耍赖呀!律师也是要吃饭的。

就像你上班得拿工资一样,人家提供了服务,你就得给报酬。

别想着占小便宜,最后倒霉的可是你自己。

总之,跟律师打交道,就得实实在在的,尊重人家的专业和付出,这样人家才能更好地帮你解决问题呀!。

律师庭辩口才的方法

律师庭辩口才的方法

律师庭辩口才的方法律师庭辩口才的方法一,直接反驳法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有时回避实质性问题,抓住表面特征来掩盖事实真相,在次要枝节问题上做*。

公诉人可以采取抓住主要矛盾,攻击要害的直接反驳法进行答辩。

所谓直接反驳法,就是抓住对方的错误实质,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夺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

二,避实就虚法庭审辩论中,公诉人无法左右被告人的意志,特别是被告人往往在承认自己部分行为的同时,当庭否认其犯罪故意,对此如从证据等实处直接反驳,对方会采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方式坚持自己辩解,公诉人缺少最直接的证据而难于揭穿被告人辩解的虚假性,使辩论陷于被动。

此时,公诉人可采用避实就虚法进行答辩,即暂时回避难以直接回答的实质问题,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把对方的“虚”问题辩论清楚后,实质问题便迎刃而解。

三,设问否定法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辩论中往往无中生有,采用虚构事实和理由来证明自己论题的手法。

事实胜于雄辩,虚构的论据是经不起事实的`检验的,一旦事实被揭穿,谎言便不攻自破。

对此,公诉人可欲擒故纵采用设问否定法反驳:即公诉人要把已掌握的真实情况深藏不露,沿着对方虚构的理由设问,对方为自圆其说而继续制造虚假的论据,在让其多说的过程中,不断暴露弱点,在不知不觉中与真实情况产生矛盾。

后抓住其自相矛盾的地方,固定矛盾,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战术,使辩方的各种矛盾现象自相攻击,从而达到自我否定的目的。

四,借言辩驳法实际上是以言驳言,即对辩护人的意见、观点不从正面进行反驳答辩,避免直接交锋,而采用迂回的策略,避开对方的气势,不受对方思路的牵制,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借用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剖析辩护观点的虚伪性。

这种辩论方法适用于驳斥缺乏事实根据的空谈。

五,引申归谬法正面指出辩护方的错误观点的实质所在,固然是有力的反驳,但对荒谬的论题光靠指出实质有时反而显得无力,这时恰当地运用引申归谬法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刑事案件律师与被害人沟通规则

刑事案件律师与被害人沟通规则

刑事案件律师与被害人沟通规则
以下是 9 条关于刑事案件律师与被害人沟通规则:
1. 要尊重被害人呢,就像跟朋友聊天一样真诚。

比如,不要随便打断被害人的倾诉,得让人家把心里的苦水都倒出来呀!你说是不是?
2. 耐心倾听是关键啊,就如同一个温暖的怀抱接纳所有。

你想想,人家被害人正经历痛苦呢,咱得好好听人家说呀,对吧?
3. 说话语气得温和呀,不能冷冰冰的像个机器人。

假设你受了伤,是希望律师温柔地跟你说话呢,还是凶巴巴的?
4. 眼神交流不能少哇,如同给对方一颗定心丸。

看着被害人的眼睛,让对方知道你是认真对待他的呀,你懂吧!
5. 表达要清晰明了哟,别搞得云里雾里的。

不能像绕口令一样让被害人糊涂,得让人家一下就明白意思呀!
6. 要给予适当的安慰呀,好似黑暗中的一束光。

说句贴心的话,难道不比沉默要好得多吗?
7. 承诺要慎重呢,不能随口一说。

就好比说要帮人家把天捅个窟窿,结果做不到,那不是害人嘛!
8. 保密工作得做好哇,这可是基本的职业道德。

要是随便把人家的事说出去,那还得了,天理何在呀?
9. 站在被害人角度想问题呀,别只想着自己。

设身处地为人家想想,人家得多不容易啊,是不是!
总之,刑事案件律师与被害人沟通真的太重要啦,做好这些能让双方更好地合作,更好地维护被害人的权益呀!。

【必备】律师如何与侦查员、公诉人、法官和当事人沟通?

【必备】律师如何与侦查员、公诉人、法官和当事人沟通?

【必备】律师如何与侦查员、公诉人、法官和当事人沟通?【必备】律师如何与侦查员、公诉人、法官和当事人沟通?演讲:赵荔律师整理:廖玲娟公号授权,在此致谢!【导读】本文是根据赵荔律师7月5日在中国律师大讲堂(邢辩群)的语音讲座整理而成,内容主要是关于刑事辩护中的沟通技巧。

首先,非常感谢群主搭建这样的一个平台,多次邀请我到群里边儿来讲座。

我是一个小律师,讲不上讲座,就跟大家沟通一下我多年从事刑事辩护当中一些经验吧!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刑事辩护中的沟通技巧。

首先呢,就这个沟通的话题,大家可能都会想到一些这个请客送礼呀一些勾兑的事情,那我们这个讲座的沟通了不包括任何形式的勾兑,仅仅只是通过正常的方式、通过语言文字或者其他的方式与他人交流,以期在特定的诉讼阶段达到特定的诉讼或者辩护的目的。

刑事辩护的沟通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与侦查人员的沟通,第二部分是跟公诉人的沟通,第三部分跟审判员的沟通,第四部分是跟当事人的沟通。

第一部分律师与侦查人员的沟通通过与侦查人员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因为在侦查阶段我们还看不到卷宗材料,可能会有另一个目的就是在侦查阶段有时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为了取保候审去和侦查人员进行一个沟通和交流。

侦查人员分三类:第一类就是公安局的刑事警察啊,刑警;第二类是国家安全局的警察,第三类检察院的反贪局或者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的检察人员。

三类人员,我总结了下大致有普遍的特点:法律功底普遍不是太深,工作在第一线,很辛苦,在交流过程中可能会有很多的抱怨。

根据侦查人员的性格特点分为三种:第一种属于自命清高型,第二种是无所谓型,第三种属于笑面虎型。

下面我就分别把这三种类型的侦查人员来分析一下。

第一种自命清高型。

这种类型的侦查人员在侦查阶段很容易碰到,也比较多,他表现的特点是说话少,非常少,表情特别冷淡。

说话少主要是和律师直接说话少,表现的特别冷漠,对律师有一种明显的抵制的这种感觉,表现的自命清高。

对于这种人,从他的这个内心来讲,自命清高型侦查人员在清高的外表之下,有一种恐惧的心理在作怪。

辩护人发问技巧

辩护人发问技巧

辩护人发问技巧作者简介王海英真泽律师要有朴素的生活与遥远的梦想法庭审判主要是建立在法庭问答互动基础之上的,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需要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来展开自己的辩护观点,辩护律师在这一阶段有权对被告人发问、询问证人和鉴定人。

问话人经常通过一定的发问策略来控制话题、限制答话方式或答话内容、获取预期得到的信息。

法官、公诉人和律师在法庭询问中对当事人和证人的言语控制力度越强则越能有效的获取应有的信息,法庭会话中的发问策略对法庭审理的结果有着重要影响,通过学习王亚林律师和韩嘉毅律师的课程,参考学习《尚权刑事辩护指引》中关于庭审发问的方法,,查找其他资料,对辩护人的发问技巧做出如下总结。

一、询问的对象1当事人;2同案犯;3证人;4鉴定人;二、庭审发问的原则:1、除非你知道他怎么回答,否则不问。

2、不利问题采取封闭式问题;有利问题采取开放式问题。

3、尊重他人,包括同案犯。

4、问题的设计应当有方向、有目的;有层次和逻辑;以封闭式为主,勿重复性发问。

三、辩护律师向被告人发问(一)发问的目的1、将案件中有利于案件的事实和情节全面展开,引起法庭注意。

2、书证、物证不一致,需要当事人陈述原因,引起法庭对事实供述的怀疑。

为举证质证做好铺垫,进而为辩护观点做好铺垫。

3、要特别注意出于反驳、澄清控方不当的讯问而向被告人发问,要有意识地制造机会通过你的问、被告人的答,把前面公诉人讯问中的一些误导甚至一些强加的东西澄清、扭转过来。

(二)发问要点1、所有的发问以阅卷为基础。

庭审前要与被告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被告人对起诉书有什么异议,把发问的思路和重点跟他沟通。

2、注意聆听,捕捉对辩护有利的信息。

聆听是为了向被告人发问时更有针对性。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认真听取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注意起诉书中对被告人不利的事实和情节,记录要点;认真听取公诉人对被告人的讯问内容,并注意其讯问方式。

(1)发现控方讯问意图。

律师沟通技巧

律师沟通技巧

律师沟通技巧沟通是律师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良好的沟通技巧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与客户、对方律师以及法庭等各方进行有效的交流和协商。

本文将从准备工作、语言表达和谈判技巧三个方面介绍律师沟通技巧。

一、准备工作律师在与各方进行沟通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以下是一些准备工作的要点:1. 研究案件:律师需要对案件进行充分的研究和了解,包括相关法律条款、前例判决、对方观点等。

这样可以使律师在沟通中更加有底气和信心。

2. 制定沟通目标:律师在进行沟通时应明确自己的目标,比如寻求达成和解、争取更有利的庭外协商条件等。

明确目标可以帮助律师在沟通中更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策略。

3. 准备充分的资料:律师在沟通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证据、文件或者其他相关资料。

在沟通前要确保这些资料已经准备充分,以免沟通中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

二、语言表达良好的语言表达可以帮助律师与各方更好地进行沟通,以下是一些语言表达的技巧:1. 清晰简洁:律师在表达意见和观点时要注意遣词造句的清晰简洁。

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行话或法律术语,以便于对方理解。

2. 倾听和回应:律师在沟通中要注意倾听对方的观点和意见,并及时作出回应。

倾听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理解对方的需求和利益,从而更好地进行协商和解决问题。

3. 避免争论和情绪化:在沟通中,律师和对方可能会存在分歧和争议,但律师应该避免陷入争论或情绪化的状态。

冷静客观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并尊重对方的意见,可以更好地推动沟通的进行。

三、谈判技巧律师在与对方进行谈判时,需要灵活运用一些谈判技巧,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以下是一些谈判技巧的要点:1. 打造合作氛围:在谈判过程中,律师应该努力打造一个合作的氛围。

可以通过关心对方的需求、分享信息和提供建议等方式来促进合作。

2. 寻找共同利益:律师可以寻找自己和对方的共同利益,并围绕这些共同利益进行谈判。

这样可以使谈判更容易达成共识并达到双赢的结果。

3. 掌握信息优势:律师在谈判前要充分收集和掌握信息,以增加自己的信息优势。

刑事案件律师办理技巧

刑事案件律师办理技巧

刑事案件律师办理技巧
1. 刑事案件律师啊,一定要像侦探一样敏锐!比如在调查证据时,要仔细得连蛛丝马迹都不放过。

想想看,要是没发现那些关键细节,那岂不是前功尽弃!
2. 与当事人沟通可太重要啦!得让当事人完全信任你呀,这就像朋友之间毫无保留地交流一样。

你没和当事人建立起良好关系,还怎么了解真相呢?
3. 熟悉法律条文那是必须的!就如同战士熟悉自己的武器,你不熟悉条文,怎么在法庭上“战斗”呢?就拿某个案子来说,不熟知条文差点就败下阵来!
4. 得善于寻找证人啊!这就如同在黑暗中寻找那点亮光。

如果找不到关键证人,整个案子可能就陷入困境啦,不是吗?
5. 庭审中的表现要沉稳有力!你得像个将军一样掌控全场,不能慌了阵脚。

要是一紧张说错话,那不就糟糕了!
6. 证据的整理要有条理呀!不能乱七八糟的,像整理家务一样得井井有条。

不然到时候自己都找不到要用的证据呢,多要命!
7. 策略的制定要灵活应变!就好像下棋,得根据对手的走法随时调整。

僵化的策略怎么能应对复杂的案件呢?
8. 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要坚决!这就跟守护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一样。

要是轻易让步,那怎么对得起当事人的信任呢?
9. 刑事案件律师要不断学习进步呀!时代在变化,法律也在更新,不学习怎么行?就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啊!总之,刑事案件律师得掌握这些技巧,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为正义而战!。

刑辩律师庭审中对被告人发问的技巧

刑辩律师庭审中对被告人发问的技巧

刑辩律师庭审中对被告人发问的技巧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来源众所周知,庭审在刑事诉讼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集中展现一个律师综合实力的主战场,庭审上有着诸多庭审环节,比如法庭调查、发问环节、举证质证阶段、辩论阶段等,作为被告人及其家属,最看重的(其实也就是勉强算能看懂的环节)应当是是辩论环节,律师在庭审上或侃侃而谈、或慷慨激昂、或引经据典,唇枪舌战、好不热闹,让当事人和家属心中暗呼过瘾,然而殊不知,这其中虽能展现律师实力,但是也含有一定的表演成分,所谓“内行看门道”,在庭审中,其实最能展现律师水平的是发问环节,内行人,譬如法官、检察官、律师同行在这个环节中,通过律师提问的方式和内容便可窥探到律师对于案件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其法律素养,因此刑辩律师一定要格外重视庭审中的发问环节。

很多年轻的刑辩律师对于发问环节并不重视,认为仅仅是简单的询问几个问题,对于所提问题的内容以及逻辑等并不过分关注,因此在庭审上,在这个本应该出彩的环节中,总是流于程序,那么,作为刑辩律师,在庭审的发问环节中,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笔者根据多年的刑辩经验,现将刑辩律师在发问环节中的注意事项略微总结一二。

一、发问的内容方面在庭审上,经常可以看到有的刑辩律师在提问时不仅提的问题非常多,而且提的问题在之前的法庭调查阶段被告人早已交代清楚,或者律师在提问时并无逻辑,提的问题让在场的人都跟不上其“跳跃的思维”,因此在发问的内容方面,刑辩律师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提问要有层次如案件比较简单,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并无争议,且在法庭调查时对于案情已基本查清,那么在发问环节时已无太多问题可问,仅有的少数问题可按照时间等简单的顺序进行即可,但如果案件复杂,比如涉及的事项众多、起诉的罪名众多、事实不清等问题,在法庭调查阶段也未完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律师则需要借助发问环节,将有利于被告人的问题逐一问出,以期有助于法官作出倾向性判断。

我国刑辩律师的执业困境分析与改善路径

我国刑辩律师的执业困境分析与改善路径

我国刑辩律师的执业困境分析与改善路径摘要:刑事辩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水平,其价值在于对人权和民主思想的尊重与保障,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环境令人堪忧,主要表现在刑事辩护过程中律师的会见难、调查取证难以及阅卷难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发挥的作用,因此,对导致刑辩律师执业困境的原因进行剖析,并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该困境的途径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关键词:刑事辩护;律师;会见权;调查取证权;阅卷权近日,继”李庄案”之后,”北海事件”中的四律师”伪证罪”再次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四名律师因替犯罪嫌疑人刑事辩护涉嫌”辩护人伪证罪”而被逮捕,逮捕人数之多为全国首次。

从”李庄案”到”北海四律师案”,律师的执业环境令人堪忧。

自律师制度恢复以来,中国的律师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在改革转轨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利于律师业甚至制约律师业健康发展的因素,如律师辩护的风险大,回报少,辩护难,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缺失、个别司法机关的执法不公效率低下对律师业的制约等。

一、问题的展现2011年1月28日,北海四名律师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在代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过程中因教唆、引诱当事人和证人作伪证,妨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已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6月13日,北海市公安局依法对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四人实施拘传。

同日,对杨在新、杨忠汉依法实施刑事拘留,对罗思方、梁武诚两人实施监视居住。

6月29日,杨在新律师被逮捕,其他三名律师取保候审而释放。

由于证据不足,指控四律师伪证罪罪名不能成立,经多次延期审理,本案已于11月14日庭审完毕,暂未宣判。

据不完全统计,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几年里,有百余名律师因从事刑事业务而锒铛入狱,蒙冤受屈,事后又证明大部分人是被冤枉的,是受到了职业报复。

[1]据全国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介绍,在西部某省,法院刑事案件快速增加,2008年为12235件,2009年为12887件,2010年为13547件。

辩护律师与法官的沟通技巧PPT(共64页)

辩护律师与法官的沟通技巧PPT(共64页)

【我的回信】
吕总:您好!六月底收到您的来信,早就想给您写回信,一 方面工作忙,又有两个跟您一样的值得尊敬的人等待我去为之努 力;另一方面我不知道如何下笔表达我的情感。
回顾我俩共同面对的这场战斗,从过程上看,我们足够的努 力;从结果上看,我感到非常的失望。我很看重结果,每每出现 这样的结果,我总是有很长的时间闷闷不乐,虽然我已经干了十 几年的律师了,虽然我已经无数次地面对这样的结果。江山易改 本性难移啊!从您的来信中,我看到您豁达的心态,让我感到安 慰的同时,又增加了对您的钦佩。是啊!我们没有办法改变局面, 我们只能适应环境、接受现实,这是我的当事人中很难有人做到, 并且做得好的。
我的客户大多是有思想、有水平的人,只要是我接受了委托, 他们就是我的同事、朋友、战友,因为我知道,他们身上有好多 值得我学习的东西。通过庭审前后的接触,您在思考问题时表现 出的严谨、细致、深刻以及逻辑性、条理性,在我的客户中也是 屈指可数的。
幸好您不是律师,否则我会有丢掉饭碗的危机。您现在所选择的 道路,无疑是目前我认为最好的道路,不要管结果如何,只要坚 持努力,我相信您肯定能写出最深刻、最感人的精彩文章。
架起信任的桥梁
---从一封寄自山东省内某监狱的来信,写信人是我之前曾担任 其辩护律师的一名当事人。对我而言,收到信件是出乎意外的。抚 信沉思,内心不免感触良多。自已接手的刑事案件为数不少,但在 结案后已逾半年多的时间,仍能被自己的当事人以朋友般的信任谈 起自己的心理历程,这份信赖,让我对刑辩律师与当事人间的相处 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写下这些文字,也希望能与大家一起分享这份 心得。
后来是你自己给110打电话自首的? 你在笔录里多次表述就是要杀了对方,对吗? 在今天的庭审中,你否认是要杀害对方,是吗? 是以今天的陈述为准,还是以以前的笔录为准?

和对方律师谈话的技巧

和对方律师谈话的技巧

和对方律师谈话的技巧和对方律师谈话,就像是在一片迷雾重重的森林里摸索,你得小心脚下的每一步,还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这可不是一场简单的闲聊,更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智慧较量。

咱得知道,律师那可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他们的思维就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精准又犀利。

所以,和他们谈话的时候,咱可不能稀里糊涂的。

比如说,你要是没做好准备就一头扎进去,那就像是没带武器就上了战场,只能被打得落花流水。

在谈话之前,你得把自己这边的情况了解得透透彻彻。

这就好比你要去卖东西,你得知道自己的东西有啥优点、有啥缺点,不能人家一问你就支支吾吾的。

要是你自己都糊里糊涂的,对方律师就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下子就能把你给咬住。

谈话的时候,说话得稳稳当当的。

别像个没头的苍蝇一样,到处乱撞。

每一句话都得想好了再说,就像下棋一样,走一步看三步。

要是你前言不搭后语,对方律师心里肯定在想:“嘿,这人好糊弄。

”那你可就吃大亏了。

而且啊,听对方律师说话也很重要。

你得竖起耳朵来,像个雷达一样,捕捉他们话里的每一个信息。

他们可能会在不经意间透露出一些对你有用的东西,也可能会设下一些陷阱。

你要是没听仔细,一脚踩进去,那可就麻烦了。

这就跟在黑夜里走路一样,一个不小心就掉进坑里了。

你也不能被对方律师的气势给吓倒。

有些律师啊,可能一上来就咄咄逼人,就像一阵狂风一样。

你要是害怕了,就像一棵小草一样被吹得东倒西歪。

你得站稳脚跟,像一棵大树一样,风吹过来,咱就顺着风摆动一下,风过去了,咱还是稳稳当当的。

还有哦,在谈话的时候,不要轻易地暴露自己的底线。

这就好比打牌,你把自己的好牌都亮出来了,人家还怎么跟你玩呢?你得把自己的底线藏得好好的,让对方摸不着头脑。

要是对方律师一直在试探你的底线,你就像个泥鳅一样,滑溜溜的,不让他们抓住。

要是你有什么疑问或者不明白的地方,别怕问。

别像个闷葫芦一样,啥都不说。

你要是不懂装懂,到最后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这就好比你在走路,前面有个坑,你不问清楚就往前走,那不就掉进去了吗?和对方律师谈话,还得注意自己的态度。

刑事案件中的辩护律师与审判员沟通技巧

刑事案件中的辩护律师与审判员沟通技巧

刑事案件中的辩护律师与审判员沟通技巧一、引言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与审判员之间的沟通是确保案件公正处理的关键。

双方的有效沟通有助于确保辩护律师能够充分表达被告的权益,同时使审判员能够准确理解辩护观点。

本文将探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与审判员之间的沟通技巧,以确保案件审判的公平公正性。

二、平等沟通原则辩护律师与审判员之间的沟通应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

双方都应尊重对方的职责和角色,遵循职业道德,合作共同推进案件审理。

辩护律师应该在庭审中恰当而有力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审判员则应充分倾听并考虑辩护律师的论点。

只有在平等沟通的基础上,案件审理才能达到公正公平的目标。

三、清晰表达观点辩护律师在与审判员沟通时应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

他们应准备充分,确保自己的观点能够以简明扼要、逻辑清晰的方式传达给审判员。

避免使用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或长篇大论,而是采用简练、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解释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

此外,辩护律师还应采用合适的论证方式,如引用判例、法律条文或专家意见,以增强自己观点的说服力。

四、倾听与回应审判员在与辩护律师沟通时应倾听并适时回应其观点。

审判员应保持专注,关注辩护律师的陈述和论证,避免打断或中断他们的发言。

在辩护律师陈述完毕后,审判员可以针对性地提问以确保自己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的理解。

辩护律师应积极回应审判员的问题,以进一步澄清自己的观点,并提供更多的证据或法律依据支持。

五、尊重并保持冷静在沟通过程中,辩护律师与审判员都应尊重对方,并保持冷静和专业。

双方应避免情绪化的言辞和个人攻击,而是专注于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的讨论。

即使双方在某些问题上存在分歧,也应以理性和成熟的态度互相交流,以促进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六、积极解决争议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与审判员之间可能存在一些争议或分歧。

双方应以解决问题为目标,与对方进行积极对话,以寻求共识。

辩护律师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案例分析或证据呈现等方式,向审判员阐明自己观点的合理性。

阳光小班2期--与法官的沟通(韩嘉毅)

阳光小班2期--与法官的沟通(韩嘉毅)
您的信我已经及时转给周律师!我不清楚还能怎样帮助您? 为您再做什么?如果家人和孩子有什么事,让她们给我打电话。
出差在洛阳,营救一个被河南警方以合同诈骗为名抓来的民 营企业家。赶上大雪了,不知航班要延误八个小时还是更久,正 好有时间给您回信。
08年我出了一本个人做律师业务的专著,不知能否寄给您, 如果您可以接受邮件,我可以给您寄一本。如果我再写东西,我 想写写我们这个案件,将办案中的感想体会写出来、也将我们现 在的交流写出来,我想写出来的东西不仅对律师同行有好处,也
一、法庭询问
指明方向、引出话题、留出悬念
(一)对自己的被告 人的询问
询问的战略方向 询问的战术设计 被告的准备
(二)对同案的其他 被告人的询问
法庭询问 方式一
你是否是在某年某月认识的被害人? 你是否经过了苦苦追求才与被害人建立了恋爱关系? 开始恋爱的时候,是不是很甜蜜、幸福? 是否经常有同居的机会? 在同居的时间里,她是否给你洗衣服?做饭?你帮她洗脸洗脚? 在多次的同居时间里,你们并没有发生性关系? 没有发生性关系的原因是由于对方不愿意?你尊重对方的意愿? 你们是不是经常在晚上出去散步? 包括公园、校园、大街、小巷等许多僻静的地方?
每次想起我作为外地人,通过十几天的会见后,要比泰安本 地人更能听懂您的巨难懂的胶东话,我都暗自有些自豪,这是不 是可以表明我们是非常了解的朋友了。每次回想我们会见时的长
谈、策划、分析,都好像只是昨天的事。每次想到在法庭上我们 密切配合、相互补充,赢得一次次小战役的胜利,我都会感到一 丝欣慰。虽然我们的最终完美的目标没有实现,但是我们共同赢 得了法庭上所有在场人员的尊重!这很重要!
我相信,有了好的心态、选择了正确的道路,一个有责任感 的人会做出成绩和结果的!

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

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

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在刑事案件中,广义上的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狭义上的当事人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是有诉讼地位的参与者,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当事人,是最终有权决定委托律师的人。

因此,要顺利建立委托关系,并从始至终把案件委托事项办好,需要既同委托人建立信任关系,也要同狭义上的当事人沟通顺畅,配合默契。

两个环节中有一个缺失,委托人和当事人都可能解除委托关系。

如何与当事人实现有效沟通,是律师们不断探讨的话题,也是困扰青年律师的一个难题。

即便法律知识很扎实的律师,也不一定能获得当事人信任、委托和认可;尽管律师办理案件尽职尽责,花费很多心血,但案件裁判结果却未必让当事人满意。

所以,研究如何从咨询、谈判开始,到建立委托关系,再到跨越几个诉讼阶段的磨合,最后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对刑辩律师来说至关重要。

律师作为服务提供者,其服务宗旨应当是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但在做具体业务时,民事律师和刑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则有所不同。

对于非诉项目、民事案件,客户的需求是明确的,目标是单一的,所有的律师服务都是以客户需求或者目标为导向,律师服从客户的特点更多一些。

而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往往很难明确应该追求什么样的诉讼目标,只是简单地抱有洗冤、少判、无罪等愿望,在专业判断、诉讼经验、证据提供等方面都无法像民事案件当事人一样与律师平等对话。

从另一个角度看,民商事案件的裁判结果一般只影响经济方面,或者还涉及名誉,即便结果不利也可以通过再审等予以回转。

但刑事案件则直接决定着当事人的自由与生命,人被羁押出不来,或者被执行了死刑,都是不可回转的。

即便多年后有些案件司法机关纠正了,但也找不回失去的自由或者生命了。

最后还有一个观察角度,就是民商事案件中,律师的立场和观点都必须与当事人一致;但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发表独立观点,并可能出现律师与当事人有意分工合作、在法庭上发表完全不同观点的情况。

所以在刑事案件中,笔者从不主张或追求与当事人有“形式上”的平等,更不主张盲从他们的意见。

韩嘉毅刑辩律师的沟通技巧

韩嘉毅刑辩律师的沟通技巧

前言1、律师的工作是通过自己的言谈举止影响诉讼活动的参与人,让那些参与人做出有利于律师或者律师希望得到的答案。

2、赢得尊重的律师就是成功的。

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案件输了并不要紧,关键是你的当事人能够理解你,检察院、法院对你不满意并不要紧,你依然是个好律师。

刑辩律师不以案件结果论输赢,关键要看你是否赢得他人的尊重。

如果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那你就失败了。

3、无罪的案件跟律师的沟通能力有关系。

2000年前,我每年都会有一个放出来的当事人,要么“实报实销”,关多少时间就判了多少时间;要么撤销案件。

2000年后,这种案件就少了,被判无罪越来越难。

一个无罪案件,与律师收费多少无关,与律师跟法官、检察官的关系无关,与法庭表现无关,但跟律师的沟通能力有关系。

4、律师的工作,除了充满技术性,还充满着行为艺术;操作过程当中,有很多事在人为的空间,而且一点点空间就是一个好律师真正发挥作用的地方。

一、与委托人的关系1、充分理解并且同情委托人最重要的人是委托人,被告人被羁押,真正付钱的人是委托人;最可爱的人是委托人;最可怕的人也是委托人。

因为委托人有得是时间与精力,他们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影响律师、法官、证人。

我见到的委托人,有的学习法律、有的搜集证据、有的是天天给律师打电话,让律师分析案件,有的委托人让律师天天去会见或者与法官沟通。

我的解决方法是耐心接待,细心解释,并且我习惯于在每项工作开始前与工作结束后与委托人打招呼或见面。

与其被委托人要求见面,还不如自己主动要求见面。

比如说我向法院申请调取一份证据,我会跟当事人打招呼。

如果当事人很关心这件事,你可以让他来,把这份申请书也给他一份,让他提意见。

他提出什么意见并不重要,关键是让他了解这个过程。

2、坚持原则看守所里给犯罪嫌疑人传递信件、打电话;委托人擅自找证人。

这类事,律师一定要坚持原则。

3、与委托人保持一定距离4、不能打保票5、与委托人建立战友关系二、会见的沟通的作用会见分为两类,一类是实质性会见,一类是安慰性会见。

律师沟通技巧

律师沟通技巧

律师沟通技巧律师在与客户、对方律师以及法庭等各方进行有效和高效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律师沟通的技巧:1. 充分倾听:律师应该充分倾听对方的观点和需求,不要中断或打断对方的发言。

倾听对方的想法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理解案件和对策。

2. 清晰表达:律师应该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向对方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要求。

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确保对方能够理解自己的意思。

3. 眼神接触:在与他人交流时,律师应该保持眼神接触。

这可以表明律师对对方的重视,同时还可以帮助建立信任和亲近感。

4. 控制情绪:在与对方进行沟通时,律师应尽量保持冷静和专业。

遇到挫折或争议时,律师应试图控制情绪,以便更好地处理问题和取得积极的结果。

5. 提问技巧:律师应该善于提问,以便获得更多的信息和细节。

开放式问题可以促使对方提供更详细的回答,而封闭式问题可以得到明确的肯定或否定答案。

6. 听众分析:在进行沟通时,律师应该根据对方的背景和角色,适应不同的沟通方式和语言风格。

理解对方的需求和动机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满足对方的期望。

7. 有效书面沟通:律师的书面沟通技巧也很重要。

清晰、简洁和有条理的书面文件可以更好地传达律师的观点和要求,并避免误会和争议的产生。

除了以上的基本沟通技巧之外,以下是一些进一步的建议和实例,帮助律师在不同的情况下更好地运用这些技巧。

1. 与客户沟通:- 在初期会议中,律师应该主动倾听客户的问题和需求,确保充分了解案件的细节。

- 使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以帮助客户更好地理解和做出决策。

- 提供定期的案件进展报告,以向客户展示工作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果。

2. 与对方律师沟通:- 保持专业和礼貌的态度,尽量避免争吵和冲突。

- 在书面和口头沟通中,使用明确和简练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

- 寻找双方共同的利益和解决方案,以促进协商和合作。

3. 在法庭上的沟通:- 在法庭上,律师应该准备充分并清晰地陈述自己的案件观点和证据。

刑辩律师沟通、说服中的11个问题及对策_演讲与口才_

刑辩律师沟通、说服中的11个问题及对策_演讲与口才_

刑辩律师沟通、说服中的11个问题及对策律师职业的核心要素就是和人沟通并说法他人接受自己,接受自己的意见。

从初次和当事人见面,进行沟通交流,让当事人相信并委托自己,到办理案件过程中,继续保持和当事人沟通交流,还要和公、检、法沟通和交流,可以说无处不存在沟通。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刑辩律师沟通、说服中的11个问题及对策,欢迎借鉴参考。

上篇:律师和当事人或委托人沟通中的问题一、委托人或者当事人明确要求律师对案件结果进行预测或者进行承诺,怎么办?委托人或者当事人往往都会让律师对案件的结果进行预测,甚至要求律师对案件结果进行承诺。

诸如你办这个案件,你认为能判多少,能不能保住命,能不能取保,能不能判缓刑等等。

这些问题,对有名气的律师或者已经和当事人建立初步信任的律师相对比较好处理,但对于年轻律师以及还没有和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钱,很容易陷入两难。

你一本正经的回答,又担心得不到当事人的信任,如果为了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大包大揽,不仅违规而且很容易让自己陷入被动境地。

个人认为,委托人和当事人提出这些要求,很正常也能够理解,花钱请你,当然是想得到好的结果,而且希望得到律师的承诺。

对于这类问题,首先绝对不能做出承诺。

这是因为在没有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你没有承诺的基础。

而且,委托人和当事人基于主客观原因,向你介绍的案件情况也不一定真实和准确。

其次,不应当回避,应当在委托人或者当事人介绍案件的基础上,进行专业上的分析和判断。

第三,要给自己留有余地。

案件诉讼是个很复杂的过程,即便再专业的律师,预测都不可能完全准确。

我面对这样的问题,一般是采用这样的方式。

“根据你向我接受的案件情况,在假定都是真实的情况啊,我对案件的看法是这样的,但诉讼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有可能会发生变化”。

当事人如果非要追问到底,我一般会采取一种相对比较戏谑的说法:“作为律师,我一定会尽心尽力,但检察院和法院不是我开的啊,你要求什么我就能做到什么,估计我也不用做律师了,还这么辛苦来挣钱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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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嘉毅刑辩律师的沟通技巧前言1、律师的工作是通过自己的言谈举止影响诉讼活动的参与人,让那些参与人做出有利于律师或者律师希望得到的答案。

2、赢得尊重的律师就是成功的。

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案件输了并不要紧,关键是你的当事人能够理解你,检察院、法院对你不满意并不要紧,你依然是个好律师。

刑辩律师不以案件结果论输赢,关键要看你是否赢得他人的尊重。

如果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那你就失败了。

3、无罪的案件跟律师的沟通能力有关系。

2000年前,我每年都会有一个放出来的当事人,要么“实报实销”,关多少时间就判了多少时间;要么撤销案件。

2000年后,这种案件就少了,被判无罪越来越难。

一个无罪案件,与律师收费多少无关,与律师跟法官、检察官的关系无关,与法庭表现无关,但跟律师的沟通能力有关系。

4、律师的工作,除了充满技术性,还充满着行为艺术;操作过程当中,有很多事在人为的空间,而且一点点空间就是一个好律师真正发挥作用的地方。

一、与委托人的关系1、充分理解并且同情委托人最重要的人是委托人,被告人被羁押,真正付钱的人是委托人;最可爱的人是委托人;最可怕的人也是委托人。

因为委托人有得是时间与精力,他们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影响律师、法官、证人。

我见到的委托人,有的学习法律、有的搜集证据、有的是天天给律师打电话,让律师分析案件,有的委托人让律师天天去会见或者与法官沟通。

我的解决方法是耐心接待,细心解释,并且我习惯于在每项工作开始前与工作结束后与委托人打招呼或见面。

与其被委托人要求见面,还不如自己主动要求见面。

比如说我向法院申请调取一份证据,我会跟当事人打招呼。

如果当事人很关心这件事,你可以让他来,把这份申请书也给他一份,让他提意见。

他提出什么意见并不重要,关键是让他了解这个过程。

2、坚持原则看守所里给犯罪嫌疑人传递信件、打电话;委托人擅自找证人。

这类事,律师一定要坚持原则。

3、与委托人保持一定距离4、不能打保票5、与委托人建立战友关系二、会见的沟通的作用会见分为两类,一类是实质性会见,一类是安慰性会见。

实质性会见包括侦查机关讯问后的第一次会见,拿到起诉意见书后的会见,拿到起诉书后的会见,阅卷过程中的会见,开庭前的会见。

第一次会见是实质性的会见,这次会见很重要,要与当事人就实际的问题进行沟通。

这次会见,要给当事人讲解实体法、程序法的问题,让他明白案件的性质,刑事案件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要做什么、他目前处于哪个阶段、还要过多久才会进入到下个阶段。

拿到起诉意见书后的会见是实质性会见。

案件在侦查阶段时,律师不清楚案件的侦查方向在哪里,现在清楚了案件的方向,就可以与当事人就具体的案情进行沟通了。

拿到起诉书后的会见也是实质性会见。

律师已经拿到案卷了。

起诉书与起诉意见书不一样,起诉书是最后提出,要让当事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讲解和交待,把他经历的事讲出来,他讲的事对律师的阅卷有帮助。

这里插一段关于如何科学阅卷的事。

首先要搞清实体问题:罪名是什么、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司法解释有哪些、相关案例有哪些,把实体问题搞清楚,在看案卷的过程中才能把关键的东西一下子摘出来。

其次是会见,听当事人讲案件发展过程,一个案件可能有几百本案卷,一页页翻那可太累了,跟当事人会见后,当事人讲了这个案件是这么发生的“有个会议纪要是很有用的,你要注意这几点。

另外,还有几个证人知道案情。

”这样,你就可以把没有用的案卷给略过去,找一找是否有会议纪要这份书证、是否有当事人提到的证人的证言(证人是怎么说的、是否与当事人所说的一致、哪些是不一致的、律师可以就不一致的地方再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核实)。

你的卷一下子就减少了一半,这是阅卷的第二点。

第三步,回过头来与当事人再沟通。

律师就当事人所说的故事与案卷进行比对后,可以找出哪些是一致的、哪些是不一致的,就不一致的问题再与当事人沟通。

这三步做好了,阅卷就会很快,而且能够抓住重点。

否则的话,没法阅卷。

阅卷期间的会见都属于实质性会见。

(二)会见的作用1、熟悉自己的当事人。

当事人最初的态度能为律师的工作指明方向。

当事人痛哭流涕,认为自己冤,那这个案子有辩点。

如果当事人反应平静,这个案子的辩头就不大。

这是最初的判断。

大量的会见,便于了解当事人的性格,让他按律师的方式行动2、建立良好的关系。

当事人对自己的律师并不信任,这往往取决于委托人与当事人的关系如何,妻子请的律师与情人请的律师也决定了当事人对律师的态度。

被告人走进法庭后,第一眼看辩护人,那证明你们之间建立了信任关系。

3、给他灌输法律知识,尽可能让他懂,让他不失去希望。

4、能让辩护人迅速的了解案情。

5、最关键的会见就是开庭前最后一次会见;最后一次会见要解决三个问题:(1)让被告人搞清楚实体方面的问题。

律师要如何辩护、辩护的出发点是什么?只有当事人理解了,他在回答控方提问时才会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回答、在质证环节抓住要点、在法庭辩论时言之有物。

(2)要让被告人知道程序问题。

庭审有几个部分,每个部分做什么,要达到让当事人自己能够讲清楚的程度。

要设计好最后陈述。

(3)做思想工作。

当事人分为三种情况。

一种是原先生活无忧、事业有成、功成名就,偶遭变故,精神状态就大不如前,不做好思想工作,在法庭上他会乱套,对这种人要鼓励他,强调他的个人素质,要有勇气承担责任。

一种是认为自己冤枉,看谁都有气,在法庭上像个刺猬,逮谁扎谁。

第三种是心理素质好的人,只要讲好程序问题,他在庭上表现很好。

三、和控方沟通的技巧1、辩护人要想尽办法呼唤控方的理性,只有让公诉人理性了,案件的结果才有可能向好的方向发展。

2、公诉人和辩护人之间的简单的冲突和不理性的对抗,逐渐文化,双方开始趋于理性的探讨。

四、怎么处理和法官的关系1、律师和法官的接触先做人后做事,从另一个角度划分是法庭外和法庭内。

2、律师的艺术是一个行为艺术,在法庭上你的音容相貌、举手投足都会在法庭中产生影响,要细细体会。

3、赢得法官的最重要武器——在法庭外“认真”。

我得出这个结论是有依据的。

山东有个德洪律师事务所搞过全省调查,分为两个话题:一个是法官眼中的律师,一个是律师眼中的法官。

关于法官最欣赏的律师、律师最大的优点是什么?46%的法官选择恪守职业道德,庭审过程中旗帜鲜明、表现得当的占44%、41%选择法律专业娴熟,15%选择雄辩、6%选择擅于社交。

关于法官最讨厌的律师,见利忘义占26%,胡搅蛮缠、不守职业道德占30%。

从这个测验来看,作为出庭律师,认真二字应当贯彻始终,不要怕法官烦你,因为他内心深处未必真的讨厌你。

以我个人的经验来说,认真二字解决了我很多问题。

五、庭前准备阶段庭前准备必须提出的问题体现了“认真”二字。

这个阶段也是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没有解决的问题。

1、有没有可能申请变更管辖的问题我接手的案件当中,比如说山西杏花区人民检察院抓人的案件,那个案件最典型。

人家在广州做生意,房产也在广州,凭什么山西的检察院可抓人?人家没在山西做生意呀。

一旦等到开庭,你对法官讲这个案件存在管辖问题,已经来不及了。

法官只能当庭表示:“辩护人提出关于管辖的问题引起法庭充分的重视与注意,我们将在合议庭合议后给辩护人一个答复。

”就这一句话,但庭审还是要继续。

其实,我是不想让庭审继续,因为存在地方保护。

所以,变更管辖的问题一定要在开庭前向法院提出。

虽然法律并未规定律师要在开庭前提出、虽然行政法规禁止律师与法官私下接触,但这个工作必须做。

2、申请回避的问题开庭时你能申请回避吗?这时已经晚了,一定要提前说,在法庭上说,效果非常不好,法官很懊悔、很恼火,即使真的更换法官,更换的法官也会对你有成见。

3、辩方申请排除证据的问题有刑讯逼供,当庭跟法官讲被告人的口供系刑讯逼供所得,要求控方出示该份口供形成过程合法的证据,这时已经来不及了。

庭前跟法官说很重要。

4、申请人民法院向检察院调取证据如果律师知道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在检察院手中,希望在开庭前看到这份证据,这是律师认真负责的表现。

5、对案件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有争议6、对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有异议7、开庭时间冲突问题我通常会给法官写个申请,并且把我已经拿到手的传票给法官附上。

请法院考虑另行安排开庭时间。

法官是否采纳你的申请姑且不论,但会对律师产生良好印象。

8、需要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要提前说要写一份申请书,理由充分,把证人可能出现的地方写得很清楚,让法官一打电话就能找到。

有没有结果,无法保证,但过程很重要,你不这么做就意味着律师失职。

9、重新鉴定和勘验的问题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就应当提出,但在开庭审理前也可以再提出。

这样可以使法院在开庭前有压力,我要不要尊重律师的意见呢?10、案情复杂、导致阅卷及调查取证时间不足,需要延期审理少数案件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案件到检察院后,给你复印材料花了十天时间,律师消化材料需要一周,马上就要开庭,根本来不及。

在这种情况下,辩护人一定要注重这个过程,你准备得不充分,当事人就会责怪你。

我再多说一句,律师给法院所有的文件,那是律师的名片,文件的格式、风格、字体、字号、用语应当是一样的,要精美,要使诉讼业务非诉化。

内容要言之有物。

六、法庭询问阶段律师的沟通1、基本原则:明知故问。

对当事人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问题,律师一定不要提2、法庭询问的作用:(1)了解案情、揭示案情通过庭审发问,让你知道同案的被告人他们对案情的理解、也让你知道控方的目的是什么,你可以摸到对方的底细。

(2)能够表明辩护人的心态帮助法院顺利完成庭审,帮助法官了解案情,帮助法官如何判断、适用法律。

“对不起,我没听清。

”这个“对不起”很重要,“请您再说一遍。

”的“请”很重要。

“抱歉,打断一下。

”这样的表述要挂在嘴边。

要适时地提出建议,这也是辩护人在法庭询问过程中的沟通技巧。

“法官,庭前我把相关的证据都给被告人仔细地看过了,所以,我建议不要每一份证据都让被告人辨认,这样是为了节省庭审时间。

如果需要看证据,我会举手示意。

”对检察官。

“您能不能在举证之前在案卷材料的第几卷?第几页?然后再说证据名称、证明事项,您给辩护人一点时间,让我跟您同步把证据翻出来。

这样我看过证据,发表质证意见会很充分,让法庭听清我的质证意见。

”(3)可以缓解被告紧张的情绪沈阳木兰集团(电器销售)案件,当事人被关了六年,判决刑期五年半。

我的当事人在庭审中非常生气,也非常紧张,当庭脑出血倒在地上。

如何缓解当事人在庭审中的紧张情绪是我一直研究的问题。

第一、被告人在庭上有很大压力;第二、被告人在庭上有了闪失,他唯一想到的能够救他的人是律师,否则他不会倒向我。

当被告人第一次在庭上看律师的时候,律师一定不能看别的地方,他看你多久,你也要看着他多久。

律师要向他点头,他会叹一口气,表明心里有底。

如果被告人语速过快,要适时地提出建议,让他语速放缓。

(4)给被告人一次完整的机会控方有时候很霸道,经常问一些封闭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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