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信息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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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良信息案例

网络不良信息案例

网络不良信息案例网络不良信息案例:思考的启发案例时间:2003年详细描述:2003年,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信息爆炸时代。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一些网络用户开始滥用互联网,并用其传播不良信息,导致社会上引发了很多争议和讨论。

案例1:盗用他人个人信息的网络诈骗案时间:2002年细节:2002年,李某和王某是两个居住在湖南省的网络开发者。

他们结识在一家做网络游戏代理的公司上班,互相交换了个人信息。

一个月后,李某偷走了王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并使用这些信息进行了盗取王某的个人财产的网络诈骗。

李某在网上冒充王某,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其他用户购买一款假冒的游戏币。

李某注册了一个假冒的游戏账号,并将其于王某的姓名和银行卡信息相关联。

他还通过电子邮件向其他用户发送虚假信息,以此来骗取用户付款。

王某发现这个虚假事情后向湖南省警方报案。

警方经过调查,追踪了IP地址,最终确认了李某的违法行为,并于2003年将其逮捕。

律师的点评:这个案例展示了网络空间中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以及网络诈骗的危害。

网络用户的身份和个人信息必须得到合理的保护和管理,以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盗取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并应予以严厉打击。

案例2:在论坛上散布谣言的网络诽谤案时间:2004年细节:2004年,某论坛上发生了一宗网络诽谤案。

小王是该论坛的一名活跃用户,他发布了一条帖子,声称某位主播涉嫌欺诈行为,且以配图和描述方式对其进行诽谤。

这条帖子立即引发了热议,论坛上的其他用户纷纷发表了类似的指责。

然而,这些指责都完全没有依据,纯属个人主观臆断。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被指责人的名誉权,导致其名誉受损。

被指责人将发布帖子的小王告上法庭,指控其故意损害名誉。

法庭认定,小王通过在论坛上发布虚假信息,故意损害被指责人的名誉权。

最终,在法庭的判决下,小王被判赔偿被指责人经济损失,并公开向被指责人道歉。

常见校园虚假信息诈骗案例

常见校园虚假信息诈骗案例

常见校园虚假信息诈骗案例案例1:郭女士接到一名自称是孩子老师的电话,说是其孩子在学校突发急病被送往市儿童医院,检查诊断为急性胃穿孔,需交费才能做手术,提供一个账号催其转账缴纳手术费。

因儿子正好前几天肚子不太舒服,所以郭女士情急之下顾不上多问,马上按对方的要求汇了48000元手术费,随后赶到儿童医院,查询时发现儿子根本没入院,这才返回幼儿园,却见儿子好端端地在园里。

郭女士意识到被骗,立即报警。

案例2:据受害人钟某讲述,9月10日17时许,钟某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对方自称为钟某孩子读书所在学校的老师,要求钟某缴纳其孩子读书的各项费用,并将钱直接转入一个名为“子女教育基金”的账户内。

钟某称,自己确实有一个孩子,现在正在内江某小学读书,而由于学校才开学,自己也还未来得及前往学校交相关费用,所以接到电话后,没有半点怀疑,立即前往离家最近的银行进行转账。

可让钟某没有想到的是,当她按照对方电话指引操作,将近4万元转入“子女教育基金”账户成功后,对方便立即挂断了电话。

之后,对方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

这时钟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于是拨打了“110”报警。

案例3:网络游戏诈骗。

犯罪嫌疑人以公司的名义在自设网站、网络游戏论坛、QQ群、帖吧等处发布网络游戏角色升级代练的消息,诱骗学生通过网银转账,骗取升级代练金。

犯罪嫌疑人还通过引诱学生购买游戏币的方式实施诈骗。

案例4:有一女生手提包被偷,里面有手机、银行卡、钱包等。

20分钟后,她打通了妈妈的电话,告诉自己被偷的事。

妈妈惊呼:“啊,我刚才收到你的短信,问咱家银行卡的密码,我立马就回了!”她们赶到银行时,被告知里面所有的钱都已被提走。

小偷通过用偷来的手机发送短信给"亲爱的妈妈"而获取了密码,然后在短短20分钟内把钱取走了。

案例5:“罗XX家长,这是您的小孩本月在学校的考试成绩及各项学习报告资料,您看看/RAdaiduKK请查收!”这是4月5日10点23分罗先生收到的一条短信。

钓鱼网站案例

钓鱼网站案例

钓鱼网站案例钓鱼网站是指利用虚假信息或伪装成合法网站的形式,诱骗用户输入个人敏感信息,以达到非法牟利或窃取个人信息的行为。

这类网站往往具有极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给用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和信息安全风险。

以下将通过两个典型的钓鱼网站案例,来分析其特点和危害,并提出防范建议。

案例一,银行钓鱼网站。

一些不法分子会伪装成银行官方网站,通过发送虚假的银行通知或短信,引诱用户点击链接进入虚假网站。

这些虚假网站通常会要求用户输入银行卡号、密码、身份证号等个人敏感信息,以“激活账户”或“安全验证”为由,实际上是为了窃取用户的银行账户信息。

一旦用户上当,不法分子就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盗刷、盗取个人财产。

案例二,电子邮箱钓鱼网站。

另一种常见的钓鱼网站是伪装成知名电子邮箱服务商的登录页面,通过发送虚假的“账号异常”或“密码修改”邮件,诱使用户点击链接进入虚假网站并输入邮箱账号和密码。

一旦用户输入了账号密码,不法分子就可以窃取用户的电子邮箱登录凭证,进而获取用户的私人信息、联系人信息,甚至用于发送垃圾邮件或进行其他诈骗行为。

这两个案例都展现了钓鱼网站的典型特点,伪装性强、诱骗性强、危害性大。

钓鱼网站的存在严重威胁了用户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强防范。

首先,要提高用户的信息安全意识,让用户养成警惕性强的网络浏览习惯,不轻信来历不明的链接和信息,尤其是涉及个人账户信息的操作。

其次,建议用户在登录银行、电子邮箱等账户时,直接输入网址而不是点击链接,以免误入钓鱼网站。

同时,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等安全软件,及时更新系统和软件补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防护。

最后,对于企业和组织来说,也要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安全防护措施,防范钓鱼网站的威胁。

综上所述,钓鱼网站作为一种常见的网络安全威胁,其危害性不可小觑。

只有通过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和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有效预防和遏制钓鱼网站的危害,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

大语言模型虚假信息案例

大语言模型虚假信息案例

大语言模型虚假信息案例1. 人工智能助手的虚假医学建议在某次健康咨询中,一位用户向人工智能助手咨询关于头痛的问题。

然而,助手却错误地诊断为严重的脑肿瘤,并给出了虚假的治疗建议。

这样的错误导致用户陷入惊慌,并误导了他的医疗决策。

2. 虚假的金融预测人工智能助手提供了一份虚假的金融市场预测报告,错误地指导用户进行投资决策。

助手的预测不准确,导致用户遭受巨额财务损失。

3. 虚假新闻的传播通过大语言模型生成的虚假新闻,以其逼真的外表误导读者。

这些新闻发布了假消息,如政治事件、名人八卦等,严重破坏了社会的信息传播环境。

4. 虚假的学术论文某大语言模型生成了一篇虚假的学术论文,声称发现了一种新的癌症治疗方法。

这篇论文被错误地引用和传播,导致医学界和患者产生了严重的误导,可能延误了真正的治疗机会。

5. 虚假的心理咨询建议人工智能助手提供了虚假的心理咨询建议,误导用户对自己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错误的理解和处理。

这种错误往往会对用户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加剧症状。

6. 虚假的产品评论通过大语言模型生成的虚假产品评论,以正面评价的形式误导消费者购买低质量或欺诈性的产品。

这种虚假信息不仅浪费了消费者的金钱,还可能对其生活和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7. 虚假的政治言论通过大语言模型生成的虚假政治言论,以大数据和语言技巧制造了一种虚假的公众舆论。

这种虚假信息可能误导选民的政治判断,影响选举结果,甚至破坏社会的政治稳定。

8. 虚假的法律建议人工智能助手提供了虚假的法律建议,误导用户在法律事务中做出错误的决策。

这种错误导致用户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9. 虚假的教育指导通过大语言模型生成的虚假教育指导,误导学生选择不适合自己的学科和职业发展方向。

这种错误可能导致学生走入错误的人生轨道,浪费了时间和资源。

10. 虚假的科学研究结果人工智能助手生成了一份虚假的科学研究结果,声称发现了一种重大的科学突破。

这种虚假信息误导了科学界和公众对该领域的研究方向和进展的理解,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科学发展的偏离。

被揭穿的虚假信息案例

被揭穿的虚假信息案例

被揭穿的虚假信息案例
7月11日晚,江岸区交通大队五中队民警在金桥大道和谐大道路口开展夜查工作,21时许,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和谐大道向东行驶至金桥大道和谐大道路口,拦停车辆后,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驾驶人先是支支吾吾说自己驾驶证没带,证件号码不记得,随后又称自己叫“胡某某”。

“报一下你的出生年月日。

”面对民警突然提问,男子不假思索地说出了自己的出生年月日。

原来,男子一系列异常的反应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而其脱口而出的年月日跟胡某某的登记信息不符。

在民警的询问下,男子胡某民这才承认自己并非“胡某某”,因自己只取得C1驾驶证,担心被交警罚才谎报信息。

民警当场对胡某民进行教育,告之其驾驶准驾不符车辆的危害性,并对其处以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2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夸大事实的新闻案例2022

夸大事实的新闻案例2022

夸大事实的新闻案例2022
记者从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22年5月2日、5月10日,该院分别依法对两起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郑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郑某某为博取他人注意,于2022年4月23日故意编造唐山市路北区某小区出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正在封楼的虚假信息,并在各自的微信群内进行传播。

该虚假信息经传播后造成唐山市民严重恐慌,并出现大量人员抢购物资、交通拥堵等情况,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提醒,当前疫情形势复杂,请广大居民严格执行防疫相关政策要求,坚定信心,慎终如始,做到不传谣、不信谣,要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网络中奖诈骗案例

网络中奖诈骗案例

网络中奖诈骗案例在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中奖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网络中奖诈骗案例往往以虚假的中奖信息为诱饵,诱使受害者上当受骗。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典型的网络中奖诈骗案例,以便提醒大家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一,假冒知名品牌中奖诈骗。

小王收到一条短信,称他在某知名品牌的抽奖活动中中了一台手机,并且要求他点击链接填写个人信息以领取奖品。

小王心存侥幸,便按照提示填写了个人信息,结果却发现银行卡内的存款被盗刷一空。

原来,这是一起假冒知名品牌的中奖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利用虚假的中奖信息诱骗受害者泄露个人信息,从而实施盗刷等犯罪行为。

案例二,虚假彩票中奖诈骗。

小李收到一封电子邮件,称他在某彩票网站购买的彩票中了头奖,需要联系客服领取奖金。

小李兴奋不已,立即按照邮件上的联系方式与“客服”取得了联系,并按照对方的指引汇款了一笔“手续费”,然而却再也联系不上“客服”,最终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原来,这是一起虚假彩票中奖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利用虚假的中奖信息诱骗受害者汇款,实施诈骗行为。

案例三,网络抽奖诈骗。

小张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一条抽奖活动信息,只需转发并关注公众号即有机会获得大奖。

小张怀着试试看的心态参与了抽奖活动,结果却接连收到了诈骗电话和短信,个人信息也遭到了泄露。

原来,这是一起利用网络抽奖诈骗的案件,犯罪分子利用虚假的抽奖信息诱骗受害者泄露个人信息,给受害者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网络中奖诈骗的危害性和常见手段。

为了避免上当受骗,我们应该保持警惕,不轻信来历不明的中奖信息,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不随意参与未经证实的网络抽奖活动。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网络中奖诈骗的打击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在网络时代,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远离网络中奖诈骗,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让互联网成为我们生活的助力而不是隐患。

虚假新闻案例分析

虚假新闻案例分析

虚假新闻案例分析虚假新闻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不仅会误导公众,还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虚假新闻的现状和影响,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具体的虚假新闻案例来探讨这一问题。

案例一,某媒体报道“某药物能够治愈癌症”。

这则新闻在社交媒体上迅速传播开来,许多人看到这则新闻后都感到震惊和兴奋。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这个药物并没有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也没有得到相关医学机构的认可。

事实上,这个药物的疗效并不明确,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但是,由于新闻报道的夸大和不实,许多患者和家属盲目相信这个药物,甚至放弃了正规的治疗,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这个案例反映了虚假新闻对社会的危害。

首先,虚假新闻可能导致公众对真相产生误解,影响公众的判断和决策。

其次,虚假新闻可能导致公众产生恐慌和焦虑,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

最后,虚假新闻可能给相关行业和企业带来负面影响,损害其声誉和利益。

针对虚假新闻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以应对。

首先,媒体和新闻机构应当加强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避免夸大和歪曲事实。

其次,公众应当提高辨别虚假新闻的能力,不轻易相信未经证实的信息。

再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虚假新闻的监管,依法打击制造和传播虚假新闻的行为。

总之,虚假新闻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公众的媒体素养和加强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才能有效地遏制虚假新闻的传播,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稳定。

希望通过本文的案例分析,能够引起更多人对虚假新闻问题的重视,共同为构建一个真实、公正的信息环境而努力。

虚假新闻案例

虚假新闻案例

虚假新闻案例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新闻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

然而,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虚假新闻也逐渐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虚假新闻不仅会误导读者,还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典型的虚假新闻案例。

案例一,某媒体报道称“某明星因涉嫌吸毒被警方抓获”。

事实上,该明星并没有涉嫌吸毒,而是因为其他原因被警方传唤。

这则新闻的发布不仅误导了公众,还对明星本人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案例二,一段视频在网络上疯传,声称“某地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数十人死伤”。

经过调查发现,该视频是一场电影的镜头,根本与现实事故无关。

然而,这段虚假视频却在短时间内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和不安。

案例三,某自媒体发布文章称“某品牌化妆品含有致癌物质,对皮肤有严重危害”。

经过权威部门的检测,该品牌化妆品并没有发现有害成分,而且一直以来都符合相关标准。

虚假的报道不仅影响了该品牌的声誉,还对消费者造成了恐慌和困扰。

这些案例都充分说明了虚假新闻的严重性。

虚假新闻不仅会误导公众,还可能对相关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因此,我们在获取新闻信息的时候,一定要保持理性思考,多方求证,不轻信网络上的传言。

对于媒体来说,更应该严格把关新闻的真实性,不得随意捏造事实,误导读者。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对虚假新闻的打击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对散布虚假新闻的人进行严惩,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

总之,虚假新闻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地净化新闻环境,让公众能够真正获取到可靠的信息,建设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

网络诽谤案例

网络诽谤案例

网络诽谤案例网络诽谤是指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诽谤、造谣等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会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还可能影响其社会形象和人际关系。

下面我们来看一些网络诽谤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现象的危害和影响。

案例一,某明星被恶意造谣。

某知名明星因为在综艺节目中的一句玩笑话,被某网友恶意解读为对某地区居民的侮辱,随后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对该明星的恶意言论。

这些言论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导致该明星在舆论中受到严重谴责,粉丝数量骤减,工作机会也大受影响。

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些指责完全是基于误解和恶意解读,但已经对该明星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案例二,某企业因虚假信息遭受网络攻击。

某企业在网络上被指控使用劣质原料生产产品,并在社交媒体上被大量转发和评论,导致企业声誉受损,销售额下降,员工信心丧失。

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指控完全是虚假信息,是竞争对手故意制造的谣言,但已经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案例三,个人隐私遭受网络曝光。

某普通市民因为某个事件被网友恶意攻击,个人信息被公开在网络上,隐私被侵犯,甚至遭受了现实生活中的骚扰和威胁。

这些攻击和曝光给这个普通市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伤害,甚至影响了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以上这些案例都是网络诽谤的典型代表,它们给被害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网络诽谤行为的危害不可小觑,不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伤害,还可能对被害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在使用网络时,应该提高警惕,不随意相信和传播网络上的谣言和负面信息,避免参与网络诽谤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同时,对于网络诽谤行为,法律也应该给予严厉的打击和处罚,以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网络诈骗案例

网络诈骗案例

网络诈骗案例网络诈骗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网络诈骗的真实案例,以便更好地防范和应对这些危险。

案例一,虚假投资诈骗。

小明在某个社交平台上收到了一条私信,对方自称是某家知名投资公司的客户经理,声称可以帮助小明进行高额回报的投资。

小明被对方美好的投资前景所吸引,随后按照对方提供的账号进行了转账。

然而,等到小明想要取回投资款时,对方却联系不上了。

原来,这家所谓的投资公司并不存在,对方是利用虚假信息诈骗了小明的钱财。

案例二,网络购物诈骗。

小红在一个购物网站上看中了一款限量版的手表,价格优惠且货源稀少。

于是,她立刻下单购买,并按照网站上提供的支付方式进行了付款。

然而,等到货物送到时,小红发现所收到的货物与网站上展示的产品有着明显的差异,甚至存在质量问题。

小红联系网站客服要求退货,却发现网站客服根本无法联系,原来她遇到了一起网络购物诈骗案件。

案例三,冒充公检法诈骗。

小华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声称小华涉嫌某项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小华配合调查。

在对方的威胁和恐吓下,小华提供了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

随后,小华的银行账户被盗刷,原来对方是利用冒充公检法的手段进行诈骗。

以上案例充分展现了网络诈骗的多样化和隐蔽性,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困扰。

为了避免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我们需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陌生人的信息和承诺。

同时,加强对网络诈骗的认知和了解,提高识别诈骗行为的能力,及时报警和寻求帮助,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环境。

虚假信息法律依据案例(3篇)

虚假信息法律依据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虚假信息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虚假信息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

本文将以一起虚假信息案件为例,探讨我国虚假信息法律依据。

二、案例简介2019年6月,某网络平台上出现了一则关于某知名企业产品质量问题的虚假信息。

该信息称,该企业生产的某款产品含有有害物质,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

该信息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恐慌。

经调查,该信息纯属虚假,企业生产的该款产品质量合格。

三、案件处理1. 调查取证接到举报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取证。

经查,该企业生产的该款产品质量合格,不存在虚假信息所述问题。

2. 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宣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发布虚假信息的网络平台和涉案人员进行了处理。

3. 案件结果经过调查处理,涉事网络平台和涉案人员被依法处罚。

同时,该案例也警示了广大消费者,在遇到类似虚假信息时,要提高警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法律依据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打击虚假信息的重要法律依据。

该法明确规定了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在本案中,涉事企业捏造虚假信息,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虚假信息。

信息误传的名人案例

信息误传的名人案例

信息误传的名人案例信息误传是指在传播过程中,信息被错误地传递、解读或理解的现象。

在当今社交媒体和互联网时代,信息误传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尤其是在名人身上。

下面列举了10个以信息误传为题的名人案例。

1. 马里奥·巴尔特:马里奥·巴尔特是一位美国演员,因在电视剧《傲骨贤妻》中饰演主角而广为人知。

曾有报道称,他因为与剧中女演员朱丽安娜·玛格丽丝有婚外情而导致两人离婚。

然而,后来证实这只是谣言,马里奥·巴尔特和朱丽安娜·玛格丽丝并没有发生婚外情。

2. 安吉丽娜·朱莉:安吉丽娜·朱莉是好莱坞的知名女演员,也是人道主义事业的积极参与者。

曾有传闻称,她在与布拉德·皮特离婚后与英国政治家鲍里斯·约翰逊有染。

然而,这一消息后来被证实是虚假的,安吉丽娜·朱莉与鲍里斯·约翰逊并没有任何关系。

3. 贝克汉姆:大卫·贝克汉姆是英国足球运动员,也是一位商人和慈善家。

在2010年世界杯期间,有传闻称他在比赛中故意踢球失误,以换取个人奖金。

然而,这一传闻被贝克汉姆本人和相关证据所否认,他并没有参与任何故意犯规或踢球失误的行为。

4. 泰勒·斯威夫特:泰勒·斯威夫特是美国知名女歌手,也是一位社交媒体的活跃用户。

曾有报道称,她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条针对其他女艺人的负面评论。

然而,后来证实这条评论是伪造的,泰勒·斯威夫特从未发表过这样的言论。

5. 费德勒:罗杰·费德勒是瑞士的一位著名网球运动员。

有传闻称他在比赛中使用非法药物提高体能。

然而,费德勒从未被发现使用任何非法药物,这一传闻被证明是毫无根据的。

6. 贾斯汀·比伯:贾斯汀·比伯是加拿大的一位流行歌手,也是一位社交媒体的活跃用户。

曾有传闻称他在一次演唱会上向观众扔鞋子。

然而,事实是贾斯汀·比伯从未有过这样的行为,这一传闻纯属虚构。

案例二 科龙电器虚假会计信息案

案例二 科龙电器虚假会计信息案

科龙电器虚假会计信息案一、事件背景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龙电器,原名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6月21日改现名,其分别在深圳和香港两地上市,所谓A+H股,深圳证券交易所代码000921,香港联合交易所代码0921.HK。

科龙电器案故事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到2004年8月10日,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在上海学术讲坛质疑并揭露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董事长顾雏军相关财务造假事件开始,其后,科龙电器案一直为投资者、监管机关和新闻媒体的关注,热点频仍、纷纷扬汤,新闻连连: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被指造假,上海严律师自荐做公司独立董事,顾雏军被提起公诉而判刑,海信集团入主科龙,维权律师组织声势浩大的“维权团”,诉讼科龙电器的进程一折三波即从中止立案到开庭审理到和解结案。

2005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进驻科龙电器公司,正式对科龙电器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展开立案调查。

2006年7月5日,科龙电器发布公告,宣布中国证监会因其违反证券法,作出证监罚字(2006)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证监会认定,科龙电器从2002年至2004年,采取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帐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编造虚假财务报告,导致科龙电器200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1996.31万元,2003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1847.05万元,200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4875.91万元;认定科龙电器2003年年度报告现金流量表披露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认定科龙电器从2002年至2004年未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也未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买商品等关联交易事项。

据此,对科龙电器处以60万元罚款;对顾雏军处以30万元罚款;对严友松、张宏、刘从梦等各处以20万元、10万元不等的罚款。

由此,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科龙电器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追回相关的损失。

网络虚假信息案例

网络虚假信息案例

网络虚假信息案例网络虚假信息,是指借助互联网技术和网络媒介进行传播的与事实不符的消息。

近几年来,在互联网迅速发展和网民人数逐渐增多的同时,网络虚假信息也开始泛滥,而且日趋严重。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关于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案例篇1:8月28日开始,一则主要内容为“澄海隆都抓人挖内脏”的消息在网上快速传播。

29日上午,澄海公安分局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这一情况,遂迅速调查核实。

经核查,民警确认该消息纯属虚构,发布人捏造事实,已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警方迅速追查涉案人员,于当天下午抓获在互联网上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员金某滨(18岁,隆都镇人),同时查获2名转发该谣言的在校学生。

经审查,违法人员金某滨交代其近期在互联网上搜寻到一段所谓“抓人挖内脏”的信息后,突发奇想,将其改头换面,编造为“澄海隆都抓人挖内脏”。

并于8月28日13时多,将这些内容发布在其QQ空间里,随后转发该文的网民有400多人。

目前,金某滨已被澄海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另外2名转发该谣言的在校学生被酌情予以教育训诫。

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案例篇2:2013年8月4日晚上10点左右,经营网店的张先生接到阿里旺旺的一个用户发来的信息,称要购买家具,随后对方称需要用手机接收购买清单,通过旺旺发送了一个二维码让张先生扫描加其为微信好友。

张先生用自己的安卓手机扫描后跳出安装提示,他当时没有在意内容就点击了确认。

然而,他并未加到对方微信,且对方旺旺也迅速下线。

直到第二天,张先生才发现支付宝账户(与手机绑定)内的49812.01元被人转走。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原来张先生手机被嫌疑人植入了手机木马,该木马启动后,从手机系统后台拦截短信,并转发至指定手机号码(受害人手机自木马启动后接收不到短信)。

嫌疑人据此修改支付宝账户密码并转走账户内资金。

经过大量前期侦查,苏州警方在广东和贵州成功将嫌疑人梁某和高某抓获。

经审查,从今年3、4月份起,高某以盈利为目的,先后多次制作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贩卖给梁某等人,实施了多起诈骗。

信息诈骗的案例

信息诈骗的案例

信息诈骗的案例信息诈骗是一种利用虚假信息或者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信息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关于信息诈骗的案例,以便更好地认识和防范这一类犯罪行为。

案例一,网络购物诈骗。

小明在某网购平台上看中了一款手机,通过私下联系卖家并支付了定金。

然而,在支付完定金后,卖家突然失联,手机也没有寄出。

小明多次联系卖家均无果,最终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这是典型的网络购物诈骗案例,诈骗分子利用虚假信息和假冒身份骗取他人财物。

案例二,电话诈骗。

张女士接到一通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她的银行账户存在异常情况,需要她立即配合处理。

在对方的指引下,张女士按照操作要求将大部分存款转入了指定账户。

事后,她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电话诈骗是近年来非常常见的一种诈骗手段,诈骗分子通过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身份,诱骗受害人主动泄露个人信息或者转账汇款。

案例三,虚假投资诈骗。

李先生被一家虚假的投资公司所诱骗,对方承诺高额回报并要求他投入大笔资金。

在一番花言巧语的诱导下,李先生最终投入了大量资金,却发现所谓的投资公司早已消失无踪。

虚假投资诈骗是近年来屡见不鲜的一种诈骗手段,诈骗分子通过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和高额回报来吸引受害人投资,最终骗取其财物。

以上案例只是冰山一角,信息诈骗的手段和形式多种多样,而且层出不穷。

为了避免成为信息诈骗的受害者,我们需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

首先,要保持警惕,不轻信陌生人的信息和诱导,尤其是涉及到金钱交易的情况。

其次,要加强信息安全意识,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

最后,要提高法律意识,一旦发现被诈骗,要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

信息诈骗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防范信息诈骗是每个人的责任。

希望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和分析,能够引起大家对信息诈骗的重视,增强防范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网络虚假宣传案例

网络虚假宣传案例

网络虚假宣传案例案例:网络虚假宣传事件事件时间:2008年3月事件细节:2008年3月,某公司在中国一家知名电商平台上发布了一则虚假宣传信息,声称他们所售卖的减肥产品可以在一个月内让消费者减掉10公斤的体重,并坚持称该产品经过多项临床试验和认证。

该宣传信息通过文字和图片进行发布,引起了广大用户的关注。

随后,一位名为王女士的消费者被这则虚假宣传吸引,花费1300元购买了该产品。

然而,在使用了一个月后,王女士发现自己的体重并未减轻,反而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

于是,王女士开始怀疑该产品的真实性,并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王女士在诉状中指控该公司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她声称该公司的宣传信息误导了消费者,并导致自己在使用该产品后出现了身体不适的情况。

王女士要求该公司退还购买费用并赔偿因使用该产品而产生的损失。

经过法院审理,法官发现该公司的宣传信息确实存在虚假成分,并且没有经过科学的验证和认证。

法院认定该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构成了虚假宣传行为。

最后,法院判决该公司退还王女士购买费用,并赔偿王女士因使用该产品而引起的身体不适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损失。

律师点评:本案中,公司通过虚假宣传的手段违背了商业伦理和消费者的知情权。

虚假宣传不仅会欺骗消费者,也会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

在网络时代,虚假宣传更容易对广大消费者造成误导和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负责,并对广告中提及的事实担保真实、准确。

一旦广告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商品时要慎重选择,不仅要看到宣传信息,还要去了解产品的实际情况。

当遇到虚假宣传时,消费者应尽快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网络虚假宣传的打击,确保市场的公平和有序。

总结:网络虚假宣传案例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对商业诚信和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虚假新闻的案例

虚假新闻的案例

虚假新闻的案例虚假新闻是指一些通过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来误导公众的新闻报道。

这种新闻往往具有误导性和危害性,可能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以下是几个虚假新闻的案例。

首先是《纽约时报》1980年9月记载的“小报拿弹药贿赂枪手”,该报道声称纽约的一家小报拿弹药贿赂了一个杀手,对自己的竞争对手展开了报复性的攻击。

然而,后来这个报道被证明是虚假的,没有任何证据来支持这个故事,最终《纽约时报》在1981年1月公开道歉。

第二个例子是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期间广泛传播的“希拉里邮件门”。

这个事件指控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在担任国务卿期间,使用私人邮箱处理敏感政府文件。

然而,后来FBI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后得出结论,虽然希拉里确实犯了错误,但并没有犯下任何违法行为。

这个虚假报道对希拉里的选情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第三个案例是2018年中国的“外卖雷人事件”。

有一篇文章在社交媒体上疯传,声称某外卖平台的员工将外卖食品调包成一些奇特和恶心的东西。

这个事件引发了公众广泛关注,对相关企业的声誉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然而,后来调查发现这个故事完全是捏造的,没有任何真实性,作者为了吸引关注而制造了这个虚假事件。

最后一个例子是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一些虚假新闻声称喝漂白剂或者注射消毒剂可以治愈新冠病毒。

这个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一些人甚至尝试了这些危险的方法,导致了严重的健康问题。

然而,科学界早已明确指出这些方法是非常危险的,没有任何治疗效果,这些虚假新闻对公众的健康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虚假新闻的案例说明了虚假新闻的危害性和误导性。

这些虚假新闻可能会导致公众对事实的错误认知,进而影响公众对事件的看法和判断。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更应该保持对信息的敏感性和质疑精神,不轻易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同时,媒体机构也应该加强审核和管理,严格遵守新闻伦理,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给公众。

虚假新闻的案例

虚假新闻的案例

虚假新闻的案例虚假新闻,指的是故意捏造、篡改事实,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达到特定目的而发布的新闻信息。

虚假新闻的存在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不仅容易导致公众的误解和恐慌,还可能破坏社会秩序和稳定。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虚假新闻的案例,深入分析其危害和影响。

案例一,2016年“吃人肉汉堡”事件。

在2016年,一条题为“世界首例吃人肉汉堡店”的新闻在网络上疯传。

据报道,一家名为“肉体餐厅”的店铺在某地开业,提供用人肉制作的汉堡。

这一消息一经曝光,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恐慌。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这则新闻完全是捏造出来的。

肉体餐厅并不存在,更别说使用人肉制作汉堡了。

这则虚假新闻的传播,不仅给当地商家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也给公众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和伤害。

案例二,2018年“外星人入侵地球”谣言。

在2018年,一条谣言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声称外星人即将入侵地球。

这一谣言在短时间内引起了大量网民的恐慌和讨论,甚至有人因此做出了不理智的行为。

然而,经过专家的辟谣和调查,证实这则谣言完全是虚假的。

外星人并没有入侵地球的迹象,这一谣言纯粹是某些人故意制造出来,通过网络传播引起恐慌和混乱。

案例三,2020年“药物治愈新冠病毒”谣言。

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一些自媒体和社交平台上出现了大量声称某种药物可以治愈新冠病毒的消息。

这些消息在短时间内引起了公众的恐慌和抢购行为,甚至导致了药物的紧缺现象。

然而,经过权威部门的调查和验证,这些药物并没有治愈新冠病毒的效果,这些消息纯粹是虚假的。

这些虚假消息不仅给公众带来了恐慌,也给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带来了困难。

以上这些案例充分说明了虚假新闻的危害和影响。

虚假新闻不仅容易引起公众的恐慌和混乱,还可能导致不理智的行为和资源的浪费。

因此,我们在面对各种新闻信息时,一定要保持理性思考,不轻信谣言,避免被虚假新闻所误导。

同时,媒体和网络平台也应加强对新闻信息的审核和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新闻的传播,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信息环境。

信息诈骗案例

信息诈骗案例

信息诈骗案例在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诈骗案件也日益增多。

信息诈骗是指利用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案例来了解信息诈骗的常见手法,以及如何避免成为信息诈骗的受害者。

案例一,假冒公检法诈骗。

小王收到一条自称是公安局发来的短信,称其涉嫌犯罪,需要配合调查。

短信中附有一个电话号码,并称如果不配合调查将面临处罚。

小王由于恐慌,拨打了电话并按照对方的指示将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告诉了对方。

结果,小王的银行卡内的存款被迅速转走。

案例二,虚假中奖诈骗。

小李收到一条短信,称其手机号码被抽中了某个知名品牌的大奖,需要提供一些个人信息来领取奖品。

小李按照短信中提供的链接进入了一个网站,并填写了个人信息。

结果,小李的银行卡突然被盗刷了大量资金。

案例三,网络购物诈骗。

小张在某个网购平台上看中了一款手机,价格相对市场价格来说非常便宜。

卖家称因为是闲置手机急需用钱,所以价格低廉出售。

小张因为贪图便宜,没有经过多次核实就将钱款转给了卖家。

结果,手机并没有寄出,卖家也消失了。

以上案例是信息诈骗中常见的几种手法,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信息诈骗的手法多种多样,而且往往以迅速获取个人信息或者财产为目的。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避免成为信息诈骗的受害者呢?首先,要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发来的信息,尤其是涉及到个人信息和财产的事务。

其次,要提高安全意识,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泄露个人信息,不轻易转账汇款。

最后,要及时报警,一旦发现自己可能成为了信息诈骗的受害者,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挽回损失。

总之,信息诈骗案件给我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提高安全意识,以免成为信息诈骗的受害者。

希望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大家能够更加了解信息诈骗的常见手法,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成为信息诈骗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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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信息案例【篇一:虚假信息案例】【刊播时间】2014年3月8日起【“新闻”】马航mh370客机失联事件发生后,由于权威信息源缺位,从中央媒体到各地媒体信息乱飞,让人莫衷一是。

其中比较典型、传播较广的谣言主要分为几大类:生还奇迹类——3月8日14时28分,《成都晚报》媒体微博连用数个感叹号夺人眼球:“‘降落’马航总经理现场讲话,航班已证实在越南南宁(音)地区降落。

”当晚,有媒体报道称mh370被正在执行搜救任务的菲律宾海事船发现。

飞机被发现时机身破损较严重,但未解体,人员伤亡程度可能远远低于此前的预期;搜索进展类——据报道,8日上午,交通部南海救助局两艘搜救船分别于10点49分、11点30分从西沙、海口两地出发,前往中国南海海域开展搜救工作。

事故原因类——失联航班两人冒用一名意大利乘客和一名奥地利乘客的护照混上飞机,致使航班遭恐怖袭击。

在马航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马来西亚交通部长希沙姆丁表示有4名乘客涉嫌使用虚假信息登机,包括此前曝出的2位奥地利和意大利乘客。

飞机坠毁类——《羊城晚报》等多家媒体微博发布消息称,据cnn报道,马航mh370航班已确定在越南胡志明市以北100公里境内坠落。

【真相】人民网“求真”栏目3月10日发布《“马航客机失联”不实传言回顾》,澄清了7个关于客机失联的假新闻。

①“越南搜救人员发现失联客机信号”不实。

后经证实,越南媒体所报道的信号发现位置是飞机失去联络前的最后位置。

②“波音中国总裁称飞机已经找到”不实。

此前,波音中国总裁马爱仑@小马哥爱747称飞机已经找到,波音技术团队正前往协助调查。

此后,波音中国总裁马爱仑@小马哥爱747删除了该微博,并称“飞机已经找到”是错误的消息,搜索仍在继续。

③“mh370航班被菲律宾海事船发现”不实。

经越通社记者黎勇河证实,越通社未刊发此篇报道。

越通社网站也没看到相关报道。

“mh370航班被菲律宾海事船发现”说法不实。

④“失联飞机被菲律宾海事船发现”不实。

这则短讯这是天涯网友“巴蒂斯图塔”在3月8日晚杜撰的一个“泰坦尼克号式”的玩笑。

⑤“南海救助局两艘搜救船于3月8日上午前往搜救”不实。

南海救助局表示,当时为搜救船从岸边往锚地去,并非前往搜救,当时南海救助局三艘搜救船仍在待命准备中。

⑥网传“马航飞机迫降南宁”不实。

8日,针对网传“马航飞机迫降南宁”一事,广西南宁和当地的龙洞堡机场均否认马航航班在此降落。

⑦cnn未发布失联客机坠毁消息。

【点评】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很难避免各种虚假信息的传播。

而当媒体参与其中大肆传播的时候,各种信息更是真假难辨。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类型的事件在报道的初期往往伴随着大量的错误信息,而在此后的连续报道中不断得到修正和更新,这一行业现实或将促使我们更新对虚假新闻的惯常理解。

记者使用社交媒体等互联网工具进行报道和信息搜集工作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工作常规(newsroutine),与此同时也使媒体的错误变得更加突出和可见,由此引发外界对新闻业权威性的质疑。

马航事件作为一次没有事发“现场”的“特殊”灾难事件,因其与中国的强相关性而被中国媒体重点关注,但面对不确定的新闻事实、跨国跨文化的陌生环境、国际国内新闻媒体的激烈竞争,中国媒体的短板凸显,所交出的答卷很难令人满意。

2、媒体不察受欺骗●案例:郭美美澳门欠2.6亿赌债【刊播时间】2014年4月8日【“新闻”】4月8日,国内部分纸媒以及权威媒体网站,以“网传”为依据,转发了香港媒体的报道,称一个追债网页上传了一张“郭美美”照片,指一位1991年出生的湖南女子“郭美美”由前年起拖欠2.6亿元款项至今还没有清还,更透露有人称会有老板替她还钱,可惜债主至今未收到还款。

这个曾自称中国红十字会高层而造成满城风雨的炫富女郭美美又成新闻人物。

【真相】2014年7月9日,郭美美在世界杯期间涉嫌网络赌球被北京警方抓获,8月4日央视新闻频道《起底“网络红人”郭美美》,指出“郭美美澳门欠 2.6亿赌债”是炒作。

警方查明,这纯粹是一条虚假新闻。

【点评】自2011年因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身份在微博上炫富引发轩然大波以来,郭美美已经谙熟于通过炒作获取利益。

在央视播出的新闻中,警方就表示,不论是炒作红十字会,还是“2.6亿赌债”,以及为郭美美量身定制的网络电影《我叫郭美美》,甚至郭美美因赌博被抓后,其母亲配合北京警方调查时网上出现的“郭母连夜从日本飞回国”等不实消息,都疑似有幕后推手进行网络炒作。

在每次网络炒作中,都不乏大量媒体的主动参与,甘于成为将郭美美“制造”为网络名人过程中的推波助澜者,可鄙、可悲乎!3、阴差阳错陷被动●案例:京畿地沟油黑色产业链【刊播时间】2014年5月14日【“新闻”】5月14日,某国家级新闻网站重磅推出《地沟油去哪儿了?起底京畿地沟油黑色产业链》的系列报道。

报道称,记者历时一个多月的暗访,发现在京畿地区,一条地沟油生产链仍然在隐秘而高效地运作着。

在记者一路跟踪地沟油后,发现运有疑似地沟油的油罐车最后进入了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的厂区,其所属的益海嘉里旗下拥有“金龙鱼”等食用油品牌。

【真相】5月15日,益海嘉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记者误将“嘉里油脂化学(天津)工业有限公司”误认为是隔壁的“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处理废弃油脂是前者的正常业务。

5月20日,该网站记者发表声明承认其报道“不慎将嘉里油脂化学(天津)工业有限公司误报为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并道歉。

【点评】这次报道本来是一次难得的服务公共利益的调查性报道,就因为记者搞错了涉事公司的名称,后续报道的重心成了这家被误点名的公司如何来维护名誉,偏离了报道的初衷,无端耗费媒体资源,残留一地鸡毛。

我们无从知晓记者是如何把两家公司搞错的,这种“不慎”给被点名公司带来的影响却不小,以致这家公司不得不花费大量力气来澄清。

但从报道来看,搞清楚两家公司的业务范围似乎并不是件困难的事儿。

这个案例又一次提醒我们,对于新闻事实的查证核准何等重要,做好了才能既不致伤及无辜,也能保护媒体自身。

4、适得其反伤诚信●案例:孤儿杨六斤的励志故事【刊播时间】2014年5月23日【“新闻”】5月23日,广西某电视频道公益节目“第一书记”播出了励志孩子杨六斤的故事。

节目称:杨六斤,12岁,广西隆林县德峨乡人,父亲去世,母亲带着弟弟改嫁,因父亲方阻挠,杨六斤继续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后,杨六斤住在亲戚提供的空房子里,独自生活。

每个星期从堂哥那里领10元生活费兼零花钱。

他的生存能力特别强,常吃野菜充饥,还自制工具抓鱼,算是肉菜。

【真相】6月27日,《南方都市报》刊发记者实地探访广西后的报道《杨六斤身世堪怜但并非节目中那般孤苦无助》,指出了这个节目中的3个不实之处:第一,年龄误报。

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杨明治接受采访时表示,杨六斤现年14岁,并非电视节目上说的12岁。

第二,独居5年的说法不准确。

实际情况是,2012年5月爷爷去世后,杨六斤于2012年7月前往德峨镇新街村上马排屯与伯父生活,后来到堂哥杨取林家居住,堂哥一直在家,直到今年3月才外出打工,其独居生活从今年3月才开始。

每周杨六斤有五天住校,周末才回堂哥家,到电视节目播出时独居时间加起来不超过25天。

第三,吃青草的说法有误。

当地学生对南都记者表示,电视里杨六斤吃的是剪刀菜,一种当地居民经常食用的野菜。

新街完小校长杨佳勇表示,按照规定,杨六斤享受国家的政策补助,每天在学校吃三餐,每天的伙食标准大约为8元,每天基本都会有肉菜,在学校的生活还是有保障的。

【点评】这个貌似弘扬正能量的公益报道引起了不少的争议,一个直接的诱因自然是电视节目中的瑕疵。

具体来说,其主要原因是记者有意识地夸大了一些事实。

该电视频道总监表示,记者之所以说“杨六斤独居5年”,是因为记者想帮助他,让大家更多地同情他,挖掘不够深入从而造成了失实。

除了主观上的考虑,电视节目的一些工作常规也在其中推波助澜,比如电视拍摄了杨六斤吃野菜、捕鱼的画面,还原以前的生活,试图用有限的时间高浓度表达孩子的吃苦耐劳、励志向上。

电视台方面认为,这是电视拍摄的基本方法,并不是“摆拍”、“演戏”。

虽然在随后的澄清声明中,一再强调节目的动机而淡化其中的操作瑕疵,但正如有网友指出的,记者对杨六斤身世的艰苦做出夸大报道虽是出于好意,但这种好意却触碰了新闻报道和慈善诚信两条底线。

5、张冠李戴闹笑话●案例:碰瓷男惨遭女司机径直碾轧事件【刊播时间】2014年7月22日【“新闻”】7月22日,某报用半版的篇幅报道《女司机遇碰瓷男开车轧了过去……》,报道称:一段名为“碰瓷男惨遭女司机径直碾轧”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视频中的男子在一缓慢驶入十字路口的车辆左前方突然倒地,女司机左右张望后碾轧过去。

这一过程被经过车辆上安装的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

该视频传出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真相】7月24日,《南方都市报》指出,经查证,“碰瓷男遭碾轧”发生在韩国,视频最初来源于英国的一家视频网站。

7月25日,《人民日报》证实,这段名为“金女士vs自害恐吓团”的视频由网友“pdyoon”在7月19日发布。

【点评】报道中提到的这段视频最早是在网上流传的,某报的报道丝毫没有质疑视频的真实性,只是洋洋洒洒地引用了一些网友的话。

这是当下不少媒体惯用的一种操作手法,选题的线索来自互联网,记者不做任何的采访,且故意“省略”5个w,仅搜集一些网友的评论,一篇稿件就炮制出来了。

而一些媒体的后续报道同样没有对视频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还煞有介事地请交警和法律专家做“解读”,讨论责任的归属问题。

其实记者只要认真地看下视频就能看出不少端倪来,至少不会发生把国外的事当作国内新闻的低级错误。

6、打假失实反被“打”●案例:浑水泡面事件【刊播时间】2014年8月5日【“新闻”】8月4日下午,正在云南昭通地震灾区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记者发回一条报道称:震中龙头山镇的龙全中学目前食品匮乏,只能吃外面输送进来的泡面,地下水和自来水因为地震水质现在比较浑浊,目前救援人员只能用浑水泡面做饭。

8月5日深夜,某报网站发布报道《救灾部队:浑水泡面不属实勿轻信伤害前方士气》,宣布“浑水泡面”系假新闻。

文中写道:该报记者5日就此向前方救灾部队求证时得知这是一则假新闻。

一名前方救灾部队的负责人确认,经查证,没有发现救灾过程中出现相关情况。

他呼吁,前方部队正在忘己地全力救灾,请后方不要误信这种别有用心的图片,以免伤害救灾部队的士气。

【真相】在这篇“打假”报道刊发后,一时间,舆论反转,网友纷纷指责之前发布“浑水泡面”的媒体。

但最先发布新闻的“中国之声”强调,事件系“央广记者李腾飞亲眼看见,部队要求只吃面不喝汤,他和同事都吃了”。

中国之声还批评“打假”记者并不在灾区现场,却下了“假新闻”的结论,违背新闻原则,指对方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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