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具陶瓷营销中心每月度考核奖罚规定绩效结果运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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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具陶瓷营销中心每月考核奖罚绩效制度

一、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高店面的综合竞争能力,同时为年度晋升、评级、调动等提供依据,特制定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周期:每自然月考核一次(自上月27日至当月26日)得出当月总分并排名;每月考核得分累加等于年度考核总分。(年度起算周期以当年公布为准)

2、数据收集:所有数据来源负责人于次月3日前将数据报至行政部,行政部将于此月18日前公开考核成绩并将考核卡归档。

四、奖罚规定

1、销售业绩突出:提前完成全年销售任务者每提前一个月多加1分(只在完成当月加分);年度店面利润完成率高于150%年度总分加2分。

2、店面或个人在公司组织的各项技能比赛和评比活动(含培训考试)中获得前三名的当月总分加0.5分,不设上限。

3、各类培训考试最后三名的当月总分扣0.5分。

4、店面成员有重大违纪情形的当月总分扣1分,不设上限。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总分第一、第二名为本年度亦优秀员工。

2、下年度按本年度总分数高低选择店面、销售人员和设计师。(注:新店长在等同于排名1-3位选择)

六、考核申诉机制

被考核人对考绩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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