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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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整形医院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制度
为培养合格临床医学人才,我院建立专科医师培训计划,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组织管理
医院设立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暂时由科教办兼)
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全院专科医师培训的培训管理,组织检查评估及考试考核等工作。设主管主任及专干各一名。
二、专科医师申请条件
(一)、要求
1.高等正规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硕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2.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
3.自愿申请参加专科医师培训。
4.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
(二)、申请程序
每年初受理申请,申请者将报名表及有关资料直接递送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初审合格后通知申请人参加考试。
(三)、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由医院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包括专业(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英语。由医院专科医师培训3名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考核临床技能操作、临床思维、应变、表达能力及英语听力口语水平。
(四)、录取
由医院专家组综合考试结果、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临床培训要求
普通专科医师培训3年,亚专科医师培训1-4年,本科毕业生进入普通专科医师培训第一年,硕博士毕业生及在职医师按临床工作时间及实际临床能力插入相应年限培训。
1.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遵守医院一切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专科医师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培训期间认真填写《专科医师培训登记册》,做为考核的依据。
3.医师处方权:受训者获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后到医务部办理医师处方权,无医师处方权者不能单独从事任何医疗活动。
四、培训方法
1、上岗前需参加岗前培训一周。在医院培训期间,由管理办公室统一布置培训工作。
2、在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和指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做到专科理论、临床诊治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相结合,基础培训和专科培训相结合。
3、培训人员培训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指导老师负责制和学分制。
4、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细则,实行二级专科轮转。
五、培训内容
1、参见卫生部各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
2、相关学科临床理论进展和新技术;相关学科临床操作技能及常见病、疑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
了解危重病人的抢救和处理措施;在科室统一安排下参加临床教学工作。
3、临床科研方法,科研论文、临床研究课题申报写作方法,文献检索方法,卫生统计学。
4、专业英语:相关学科外文专著和文献、专业杂志,英语论文写作。
5、综合素质要求①严谨、求实、规范、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②、高尚的医德医风和救死扶伤的敬业精神。③医患沟通艺术和能力。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理论课程: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细则》要求的本专业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巩固大学理论知识,阅读本学科经典著作。
六.考试考核
1.出勤考核:病事假3天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老师和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超过3天者还需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签字同意。2.出科考核:科室轮训结束前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组织出科考核。3.月考评:每月未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对专科医师临床实践时间、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医疗安全、完成培训任务、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无记名考核评分。
4.年度及阶段考核:第一年年度考试专业理论及技能操作以全国执业医师考试成绩为准,医院加试英语;第二年由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考试,内容包括临床理论、临床技能操作、病例分析、病历书写、相关法律法规;第三年由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的临床专业理论、病例分析、外语和技能操作(包括手术操作)考试。其间需
参加继续教育的理论和英语课程考试。
5.素质考核: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⑵有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技术精益求精,文明服务,语言美。⑶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规,遵守医院规定,劳动纪律良好,不迟到,不擅自离岗。⑷良好的医德医风,廉洁行医,能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⑸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由管理办公室根据培训人员当年轮转科室报告,按优、良、及格、不及格4个等级每年评定一次,良以上为通过。
6.结业考核:培训结束后参加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的专业理论、专业英语、临床技能操作考试。
七、奖励及处罚
1.年终组织“优秀专科医师”评选活动,颁发证书及奖金。
2.违反考核考核纪律(如培训册记录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考试成绩作废,视严重程度予以终止培训、延长培训1年、考评等处罚。3.年度及结业考试考核不合格或累计病事假≥3个月者延长培训一年后补考。
4.下列情况之一,予停止培训处理。
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无法坚持培训的;
②未按要求请假擅自离院连续超过1周者或累计超过2周者;
③年度及结业考试补考一次不合格、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合格者;
④发生严重医德医风问题被病人或指导老师投诉有过错≥3次/年等;
⑤严重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引发医疗事故并负责有主要责任者;
⑥严重违纪违规违法者。
⑦被有关学校正式录取或其它单位聘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