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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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2)由部分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只有受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那部分合伙 人有对外代表的权利.
(3)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的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 伙企业.
22
2、对外代表权利的效力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可 以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在 其授权的范围内作出法律行为
25
六、入伙与退火
1、入伙:
(1)概念: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 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2)入伙的条件
第一、新合伙人入伙,必须以全体合伙人一致 同意为条件,未获得一致同意的,不得入伙;
第二、新合伙人入伙,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以原合伙人协议为基础,并对原合伙协议事项 作相应变更;
A·向甲、乙各追偿1万元 B·向甲、乙各追偿1·5万元 C·向甲追偿1·5万元,向乙追偿9000元 D·丙应承担全部责任,不再追偿
21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可以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 主要有三种情况
(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全体合伙人都有对外代表的权利
(2)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 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的限制, 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的第三人
23
3、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与合 伙人的关系
第一、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合伙
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
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
24
4、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与合 伙企业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 以债权抵消其对 合伙企业的债务
(3)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的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 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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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外代表权利的效力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可 以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在 其授权的范围内作出法律行为
25
六、入伙与退火
1、入伙:
(1)概念: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 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2)入伙的条件
第一、新合伙人入伙,必须以全体合伙人一致 同意为条件,未获得一致同意的,不得入伙;
第二、新合伙人入伙,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以原合伙人协议为基础,并对原合伙协议事项 作相应变更;
A·向甲、乙各追偿1万元 B·向甲、乙各追偿1·5万元 C·向甲追偿1·5万元,向乙追偿9000元 D·丙应承担全部责任,不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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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可以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 主要有三种情况
(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全体合伙人都有对外代表的权利
(2)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 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的限制, 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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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与合 伙人的关系
第一、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合伙
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
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
24
4、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与合 伙企业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 以债权抵消其对 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六章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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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务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 输,每人出资3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 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需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 为日常业务负责人。由于业务蒸蒸日上,四人都得到巨额利润,丁于是准 备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再同他人合作开展另一个运输公司,遭 到甲乙丙的反对。甲提出要退伙,乙、丙、丁勉强同意,但只同意退给甲 30万元了事,甲应允,并拿走30万元。半年后,甲妻见运输业务赢利可 观,遂向乙、丙、丁提出不再退伙,并把30万元留给丁,三人表示等和 甲谈后再说。3天后,丁在运输过程中遭遇车祸,亏损严重。甲、乙、丙、 丁对如何分担债务发生争执。请问: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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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2.张某、王某和李某于2009年1月成立了合伙企业,经营客 户的货物运输服务,经营效益一直很好。2011年5月,张某的 母亲突发疾病,需要住院治疗,于是张某想将自己在合伙企业 中投资的8万元所形成的合伙份额转让,用来给母亲治病。张 某的表兄谭某想受让其财产份额,张某表示乐意转让。于是在 没有通知王某和李某的情况下,二人就完成了转让行为。在谭 某要行使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时,王某和李某才得知张某已将自 己的份额转让,二人非常生气,不承认转让的效力,并表示他 们愿意出同样的价格受让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是 张某认为,自己是本人财产份额的权利人,他想转让给谁由自 己决定,王某和李某无权干涉。于是,王某和李某将张某告上 法庭,请求认定张某的转让行为无效,并将张某的财产份额转 让给他们。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是指调整合伙企业在设立、经营、变更、终
课件商法学合伙法.ppt
总学时:14学时 第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2学时〕 第二章 合伙企业〔12学时〕
第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
本章教学目的:使学生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特征有大致的了解,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 件、解散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等有清晰的掌握,学 会运用个人独资企业的根本原理解决实际企业 设立、经营中的实务问题。
本章教学要求:简要阐释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特征,以及与个体工商户的比较,细致分析我 国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登记程序及个人 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详细解析个人独资 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个人独资企业 的权利义务,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进行介绍, 使学生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程序和清算时 的清偿程序,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方 面,深入探讨了投资人、分支机构和管理人员 的责任承担问题,培养学生运用根本知识和原 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什么是退伙?引起退伙的事由主要有哪 些?
9、合伙企业应如何清算?清算中合伙企业的 法律地位如何?
10、你如何理解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2、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3、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4、个人独资企业应如何清算? 5、你如何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合伙企业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的概念及类型 〔一〕合伙的概念 二人以上按合伙协议,各自出资、共同经营组
成的营利性组织。作为一种企业的合伙,是合 伙人组成的团体组织,是营利性的商事主体
三、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一〕合伙企业财产具有相对独立性 〔二〕合伙企业经营具有相对独立性 〔三〕合伙企业责任承担具有相对独立性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三、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合伙企业法》课件
合伙企业清算结果
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 章后,在1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并申请注销登记。
05
合伙企业的税收与会计制 度
合伙企业的税收制度
合伙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所得按合伙人分 别纳税,适用税率一般为 20%。
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合伙企业可享 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税收优惠政策。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法律责任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 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 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 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 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 人。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通常是由志同道合的人自愿组成的,合伙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担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公司等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相比 ,合伙企业相对较为灵活,设立程序简单,适合小规模经营。
合伙企业的种类
总结词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伙企业可以分 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等类型 。
合伙企业在法律上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享有法定的权利,如签订合同、拥有财产等。同时,合 伙企业也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如缴纳税费、支付工资等。在法律责任方面,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02
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登记
的财产清偿。
合伙企业债务的优先清偿
03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优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全
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 章后,在1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并申请注销登记。
05
合伙企业的税收与会计制 度
合伙企业的税收制度
合伙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所得按合伙人分 别纳税,适用税率一般为 20%。
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合伙企业可享 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税收优惠政策。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法律责任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 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 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 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 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 人。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通常是由志同道合的人自愿组成的,合伙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担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公司等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相比 ,合伙企业相对较为灵活,设立程序简单,适合小规模经营。
合伙企业的种类
总结词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伙企业可以分 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等类型 。
合伙企业在法律上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享有法定的权利,如签订合同、拥有财产等。同时,合 伙企业也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如缴纳税费、支付工资等。在法律责任方面,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02
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登记
的财产清偿。
合伙企业债务的优先清偿
03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优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全
《合伙企业法正式》课件2
《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CATALOGUE
目 录
• 合伙企业法概述 • 合伙企业法的核心内容 • 合伙企业法的主要制度 • 合伙企业法的实施与监管 • 合伙企业法的案例分析
01
CATALOGUE
合伙企业法概述
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合伙企业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企业 组织形式。其特点包括灵活性、组织形式简单、出资方式多样等。
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 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 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 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 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 ,基于合伙协议而产生。
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出 资义务、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与义务、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合伙财产的收益
财产权益
合伙企业债务以企业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利润分配
01
02
根据合伙人出资比例或约定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债权人 利益。
03
04
亏损承担
根据合伙人出资比例或约定分担亏损。
05
06
合伙人对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入伙与退伙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分享合伙企 业权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归属与分配等内容。
在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通过协 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解决纠纷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 合理、合法的原则,保护各方当事人的
CATALOGUE
目 录
• 合伙企业法概述 • 合伙企业法的核心内容 • 合伙企业法的主要制度 • 合伙企业法的实施与监管 • 合伙企业法的案例分析
01
CATALOGUE
合伙企业法概述
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合伙企业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企业 组织形式。其特点包括灵活性、组织形式简单、出资方式多样等。
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 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 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 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 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 ,基于合伙协议而产生。
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出 资义务、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与义务、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合伙财产的收益
财产权益
合伙企业债务以企业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利润分配
01
02
根据合伙人出资比例或约定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债权人 利益。
03
04
亏损承担
根据合伙人出资比例或约定分担亏损。
05
06
合伙人对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入伙与退伙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分享合伙企 业权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归属与分配等内容。
在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通过协 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解决纠纷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 合理、合法的原则,保护各方当事人的
《合伙企业法正式》课件
03
合伙企业法的主要 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制度
01
02
03
04
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担风险。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重要法 律文件,对合伙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进行约定。
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按照合 伙协议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和
亏损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制度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财务管理
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 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 财务行为,确保企业财务 的合法、合规。
人力资源管理
合伙企业应根据业务需要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 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 度。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解散原因
剩余财产分配
合伙企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解散,如 合伙人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合 伙人退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清算结束后,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应 根据合伙人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进行 分配。
清算程序
合伙企业解散时应进行清算,清算程 序应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 ,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编 制资产负债表等步骤。
05
合伙企业法的案例 分析
合伙人资格纠纷案例
总结词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资格的取得、丧失和终止,涉 及合伙人资格的纠纷案例主要围绕这些规定展开。
普通合伙人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 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但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企业的经营管 理。
特殊合伙企业制度
特殊合伙企业是指为执行特定任务而 设立的企业,如代理、行纪、居间等 。
第三章第四节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第27页/共38页
合伙企业的债务和合伙企业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中的某一合伙人的债权 人,不得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
(2)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 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企业中的权利
(3)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 债务,该合伙人只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 分取的收益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第16页/共38页
2、合伙企业的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
(1)合伙企业中的某一合伙人的债权 人,不得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
(2)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 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企业中的权利
(3)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 债务,该合伙人只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 分取的收益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4)未了结的合伙人事务,了结后结 算
(5)如亏损,按约定的比例承担;无 约定,平均分担
第22页/共38页
六、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 (1)期限届满 (2)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 (4)不具备法定人数 (5)协议约定的目的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法律特征: 1、以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 2、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 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3、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4、非法人资格 5、不得以破产方式结算并清算
第1页/共38页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合伙企业法是调整合伙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合伙关系就是合伙企业设立、变更、 解散、经营中所形成的内外关系 1997年2月23日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23页/共38页
合伙企业的债务和合伙企业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中的某一合伙人的债权 人,不得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
(2)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 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企业中的权利
(3)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 债务,该合伙人只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 分取的收益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第16页/共38页
2、合伙企业的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
(1)合伙企业中的某一合伙人的债权 人,不得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
(2)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 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企业中的权利
(3)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 债务,该合伙人只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 分取的收益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4)未了结的合伙人事务,了结后结 算
(5)如亏损,按约定的比例承担;无 约定,平均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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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 (1)期限届满 (2)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 (4)不具备法定人数 (5)协议约定的目的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法律特征: 1、以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 2、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 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3、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4、非法人资格 5、不得以破产方式结算并清算
第1页/共38页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合伙企业法是调整合伙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合伙关系就是合伙企业设立、变更、 解散、经营中所形成的内外关系 1997年2月23日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23页/共38页
《合伙企业法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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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合伙事务无授权部分合伙人执行 5.合伙企业具有延续性 合伙人的退出和死亡并不必然导致合 伙企业的解散哈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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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 虽然合伙企业在人类发展史上,已经有了相当长时 间,但对于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国际上大致有两 种做法:一种是以法国,日本为代表,不仅在《商 法典》中确立了商事主体资格,而且将合伙企业的 具体形式,无限公司与两合公司赋予了独立的法人 资格。法国法规定,除隐名合伙以外的合伙自登记 之日起享有法人资格;另一种则是以德国为代表, 包括英美法系,均承认合伙企业的主体地位,可以 从事相应的商行为,但不认可其具备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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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 互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 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此即合伙的契约性。 当然,合伙协议的订立方式既可以是书面协议,也 可以是口头协议,但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 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合伙人之 间未订立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但事实上存在合伙 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事实上的合伙营业, 仍然视为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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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企业能否具有主体地位,关键看能否 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我们从 对合伙企业的内外关系分析看,其具备相 应的条件:
• 1、合伙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财产权,是其 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直接参加法律关系的前 提和物质基础;
• 2、相对独立承担责任,首先以商事合伙的 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然后才以个人的财产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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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 合伙的类型 • 1.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 • 2.个人合伙与法人合伙 • 3.企业型合伙与非企业型合伙 • 4.显明合伙与隐名合伙 • 5.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 • 6.一般普通合伙与特殊普通合伙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限制
无限人×;国家公务员,警察、法官 、检察官等×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 成为普通合伙人。
病原体侵入机体,消弱机体防御机能 ,破坏 机体内 环境的 相对稳 定性, 且在一 定部位 生长繁 殖,引 起不同 程度的 病理生 理过程
出资
• 货币
•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 产权利
思考2
• 甲、乙、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其 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 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也 不承担企业亏损。”试分析该约定是 否合法?
✓ 约定由甲全权负责合法,但不能约定“乙、丙不 得过问”。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
✓ 约定乙、丙不承担企业亏损的责任不合法。合伙 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全部亏损。
1)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合伙人应以 其出资之外的财产(自己的个人财产)清偿债务 。
2)每一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义务, 债权人可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全部偿还
病原体侵入机体,消弱机体防御机能 ,破坏 机体内 环境的 相对稳 定性, 且在一 定部位 生长繁 殖,引 起不同 程度的 病理生 理过程
(五)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适用于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 的专业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一人或数个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无 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有限责任。 非故意或重大过失,全体合伙人无限连 带。
病原体侵入机体,消弱机体防御机能 ,破坏 机体内 环境的 相对稳 定性, 且在一 定部位 生长繁 殖,引 起不同 程度的 病理生 理过程
病原体侵入机体,消弱机体防御机能 ,破坏 机体内 环境的 相对稳 定性, 且在一 定部位 生长繁 殖,引 起不同 程度的 病理生 理过程
合伙企业法课件(共27张PPT)《经济法基础》(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第三章 让国民经济的细胞健康起来 —— 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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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伙如异体同心 ——合伙企业法
• 一.合伙企业概念和类型
•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
•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 三.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
• (一)设立条件 • (二)设立程序
2
• 四.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6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 合伙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狭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合伙企业
合伙关系的专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法》)。 • 广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依法制定的、 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由此,除了《合伙企 业法》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关于合伙企业的法律规 范,都属于合伙企业法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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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 可以成为合伙人。
• 2.有书面合伙协议。 • 3.有合伙人认缴和实际缴付的出资。 •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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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 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 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如果发生争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的表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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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 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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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伙如异体同心 ——合伙企业法
• 一.合伙企业概念和类型
•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 •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
•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 三.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
• (一)设立条件 • (二)设立程序
2
• 四.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6
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 合伙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狭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合伙企业
合伙关系的专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法》)。 • 广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依法制定的、 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由此,除了《合伙企 业法》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关于合伙企业的法律规 范,都属于合伙企业法的范畴。
7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 可以成为合伙人。
• 2.有书面合伙协议。 • 3.有合伙人认缴和实际缴付的出资。 •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8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 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 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如果发生争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的表决办法。
15
(三)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 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③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④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 退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 亏损;如果在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分担比例的,退伙人 则与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
3.2.10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3.3.2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合伙人数的限制 (2)要有书面合伙协议 (3)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出资 (4)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名称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3有限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与出质
1)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 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 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退伙
《合伙企业法》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 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 伙;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 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 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限合伙人 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 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3.3.6有限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的特别规定
1)入伙
《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 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新入 伙的有限合伙人并非与其入伙前企业存在的债务无关,而是要以 其出资额为限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已经存在的债务承担责任。这 一规定与普通合伙企业不同,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合伙 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④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 退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 亏损;如果在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分担比例的,退伙人 则与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
3.2.10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3.3.2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合伙人数的限制 (2)要有书面合伙协议 (3)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出资 (4)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名称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3有限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与出质
1)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 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 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退伙
《合伙企业法》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 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 伙;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 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 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限合伙人 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 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3.3.6有限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的特别规定
1)入伙
《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 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新入 伙的有限合伙人并非与其入伙前企业存在的债务无关,而是要以 其出资额为限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已经存在的债务承担责任。这 一规定与普通合伙企业不同,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合伙 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讲:合伙企业法PPT课件
务
第13页/共40•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 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为前提 • 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14页/共40页
当然退伙
•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 死亡
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
• 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可以其从企 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请求法院强制执 行其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强制执行财产份额时: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 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31页/共40页
有限合伙人的退伙
•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 死亡的,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取得该有限合伙人
第39页/共40页
感谢您的观看!
第40页/共40页
第25页/共40页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
• 至少有一个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合伙事
务执行权,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 •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应作价,并在企 业登记事项中予以载明。(不能以劳务出资)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 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第23页/共40页
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节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第24页/共40页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
• 至少有一名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允许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 任的合伙企业。
第13页/共40•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 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为前提 • 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14页/共40页
当然退伙
•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 死亡
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
• 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可以其从企 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请求法院强制执 行其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强制执行财产份额时: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 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31页/共40页
有限合伙人的退伙
•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 死亡的,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取得该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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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页/共40页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
• 至少有一个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合伙事
务执行权,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 •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应作价,并在企 业登记事项中予以载明。(不能以劳务出资)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 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第23页/共40页
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节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第24页/共40页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
• 至少有一名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允许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 任的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课件
为可能构成犯罪,相关责 任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合伙企业纠纷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
合伙人之间应首先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纠纷。
调解解决
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 或仲裁机构的帮助,通过 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 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 讼。
诉讼时效与法律适用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 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 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 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 经营场所、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或者名 称及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 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等。
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清算财产的分配与剩余财产的处理
01
剩余财产处理
04
$item4_c{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最终呈现发布的良 好效果,请尽量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根据需要可酌情增 减文字,4行*25字}
02
清偿顺序: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 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 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 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剩余财产按照合伙 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
合伙人应根据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分担亏损,如果某个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分担亏 损,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某个合伙人退伙或解散,其应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分 担亏损,以保障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05
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入伙的条件与程序
条件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 立书面入伙协议。
合伙企业纠纷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
合伙人之间应首先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纠纷。
调解解决
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 或仲裁机构的帮助,通过 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 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 讼。
诉讼时效与法律适用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 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 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 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 经营场所、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或者名 称及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 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等。
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清算财产的分配与剩余财产的处理
01
剩余财产处理
04
$item4_c{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最终呈现发布的良 好效果,请尽量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根据需要可酌情增 减文字,4行*25字}
02
清偿顺序: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 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 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 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剩余财产按照合伙 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
合伙人应根据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分担亏损,如果某个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分担亏 损,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某个合伙人退伙或解散,其应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分 担亏损,以保障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05
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入伙的条件与程序
条件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 立书面入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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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须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 (1)合伙企业的名称当然要符合我国关系 企业名称的相关规定。
• (2)合伙企业得有其生产经营场所,否则 无从开展生产营业活动。
• (3)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因此其主要 办事机构所在地在法律上被称为生产经营 场所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练习】(单选) • 甲、乙、丙订立一份合伙协议。该协议的下列
哪一项内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A. 甲的出资为现金12万元和劳务作价5000元。
• B. 乙的出资为现金8000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 半年内缴付。
C. 丙的出资为作价9万元的汽车一辆,不办理过 户,丙保留对该车的处分权。
• D.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半 年时再协商确定。
【案例】
• (3)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 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 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合伙企业法概述
• 1、概念 • 合伙企业法是指调整合伙企业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 2、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 ①不适用不具备企业形态的契约型合伙。 • ②所谓的合伙企业,限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
(2)内容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②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③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④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 限;
⑤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⑦入伙与退伙; ⑧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⑨违约责任。
3、须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1)关于合伙人出资的规定:
•
3.合伙企业的种类
(1)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从其规定。
(2)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 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 伙企业。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 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 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关登记管理的企业。 • ③合伙企业仅限于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
3.合伙企业立法的目标及其演变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 ☆本节包括两个问题: • 一、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 二、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 担无限责任者。
• 1990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 1995年8月7日,国务院批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 细则》;
• 1997年2月23日,《合伙企业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8月1日 起施行);
• 2006年8月27日,《合伙企业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 施行。
①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 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②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 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 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③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 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④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 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本编主要内容
第一章 合伙企业法概述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四章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第一章 合伙企业法概述
• ☆本章包括三个问题: • 一、合伙概述 • 二、合伙企业概述 • 三、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概述
• 1、合伙的概念 • 什么是合伙? • 【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
⑤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 合伙企业的出资。
(2)理解 合伙人缴付的出资其作用在于满足企业营业活动 正常开展,债权人之利益保障在于合伙人之无限 连带责任,而不在于合伙 人出资的多寡。 (3)相关法条
16、17条
(4)意义
当债权人要求合伙人承担责任时,合伙人 不能以是否出资作为抗辩事由。
二、合伙企业概述
• 1、合伙企业的概念 •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 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法第2条) • 2、合伙企业的特征 • ①合伙企业设立的基础是 • 合伙合同。
• ②共同出资 • ③ 共同经营 ——“相互代理原则”
• ④共担风险,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合伙企业法》 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另有规 定除外。
甲乙丙三人协商共同出资,设立一经营 食品的企业,并订立了书面合伙协议。甲 乙均已在合伙协议上签名、盖章,丙因有 急事未在合伙协议书上签名、盖章,便急 忙去外地办事。甲乙积极筹备前期事宜, 寻找经营场地、置办设施,并将该合伙企 业取名为“康利食品有限公司”。
1.甲乙丙三人订立的合伙协议是否有效?
2.该合伙企业是否合法?
• 合伙人资格: • ①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人。
• 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 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2、须有书面合伙协议。 (1)原因 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基础是合伙协议。要成立 合伙企业,法律要求必须要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任何口头协议可能形成其他的民事合伙,但不可 能注册成立一家合伙企业。
共同的目的,依据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 而进行联合的行为或组成的组织体。
• 2、合伙的分类 (1)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 (2)个人合伙和法人合伙。 (3)普通合伙与特殊合伙。 (4)隐名合伙与显名合伙
3. 有关合伙的主要法律渊源
• 1986年4月12日,民法通则(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会议通过) ;
• 法条链接:
• (1)合伙企业的名称当然要符合我国关系 企业名称的相关规定。
• (2)合伙企业得有其生产经营场所,否则 无从开展生产营业活动。
• (3)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因此其主要 办事机构所在地在法律上被称为生产经营 场所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练习】(单选) • 甲、乙、丙订立一份合伙协议。该协议的下列
哪一项内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A. 甲的出资为现金12万元和劳务作价5000元。
• B. 乙的出资为现金8000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 半年内缴付。
C. 丙的出资为作价9万元的汽车一辆,不办理过 户,丙保留对该车的处分权。
• D.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半 年时再协商确定。
【案例】
• (3)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 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 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合伙企业法概述
• 1、概念 • 合伙企业法是指调整合伙企业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 2、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 ①不适用不具备企业形态的契约型合伙。 • ②所谓的合伙企业,限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
(2)内容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②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③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④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 限;
⑤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⑦入伙与退伙; ⑧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⑨违约责任。
3、须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1)关于合伙人出资的规定:
•
3.合伙企业的种类
(1)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从其规定。
(2)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 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 伙企业。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 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 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关登记管理的企业。 • ③合伙企业仅限于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
3.合伙企业立法的目标及其演变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 ☆本节包括两个问题: • 一、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 二、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 担无限责任者。
• 1990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 1995年8月7日,国务院批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 细则》;
• 1997年2月23日,《合伙企业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8月1日 起施行);
• 2006年8月27日,《合伙企业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 施行。
①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 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②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 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 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③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 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④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 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本编主要内容
第一章 合伙企业法概述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四章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第一章 合伙企业法概述
• ☆本章包括三个问题: • 一、合伙概述 • 二、合伙企业概述 • 三、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概述
• 1、合伙的概念 • 什么是合伙? • 【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
⑤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 合伙企业的出资。
(2)理解 合伙人缴付的出资其作用在于满足企业营业活动 正常开展,债权人之利益保障在于合伙人之无限 连带责任,而不在于合伙 人出资的多寡。 (3)相关法条
16、17条
(4)意义
当债权人要求合伙人承担责任时,合伙人 不能以是否出资作为抗辩事由。
二、合伙企业概述
• 1、合伙企业的概念 •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 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法第2条) • 2、合伙企业的特征 • ①合伙企业设立的基础是 • 合伙合同。
• ②共同出资 • ③ 共同经营 ——“相互代理原则”
• ④共担风险,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合伙企业法》 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另有规 定除外。
甲乙丙三人协商共同出资,设立一经营 食品的企业,并订立了书面合伙协议。甲 乙均已在合伙协议上签名、盖章,丙因有 急事未在合伙协议书上签名、盖章,便急 忙去外地办事。甲乙积极筹备前期事宜, 寻找经营场地、置办设施,并将该合伙企 业取名为“康利食品有限公司”。
1.甲乙丙三人订立的合伙协议是否有效?
2.该合伙企业是否合法?
• 合伙人资格: • ①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人。
• 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 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2、须有书面合伙协议。 (1)原因 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基础是合伙协议。要成立 合伙企业,法律要求必须要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任何口头协议可能形成其他的民事合伙,但不可 能注册成立一家合伙企业。
共同的目的,依据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 而进行联合的行为或组成的组织体。
• 2、合伙的分类 (1)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 (2)个人合伙和法人合伙。 (3)普通合伙与特殊合伙。 (4)隐名合伙与显名合伙
3. 有关合伙的主要法律渊源
• 1986年4月12日,民法通则(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会议通过) ;
• 法条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