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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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法规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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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法规【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经合法授权或者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予的职权所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行政执法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和效率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并负责组织本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行政执法机关对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必须准确、全面地组织实施。

第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确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行政执法实行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执法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工作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行政执法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章名】第二章行政执法主体第十条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十一条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登记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合格的执法主体名单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严格依法委托执法。

委托机关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受委托的组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委托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的执法行为负责监督、指导,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行政执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经过专业法律培训并取得执法资格;(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而行政执法的依据是行政执法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知识,并对其重要性和应用进行探讨。

一、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定义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是指国家规定的用于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职权行使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它们确保了行政机关在行使执法职权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分类1. 宪法:行政执法的最高法律依据是宪法。

宪法规定了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保障了公民的各项权利。

2.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制定的,用于指导和规范行政执法的规章性文件。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3. 法律: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行政执法规范。

如《刑法》、《环境保护法》等。

另外,还有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也属于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范畴。

三、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重要性1. 维护公正和公平: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执法职权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了执法的公正和公平,防止了执法的任意性和滥用权力。

2. 保护公民权益: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民享有公正、合法的行政执法环境。

3. 维护社会秩序: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4. 促进行政效能: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执法职权的程序和方式,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效能。

四、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应用1. 行政执法依法行使:行政机关在行使执法职权时必须依据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公民应当了解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执法职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五、结语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它们的实施和应用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

决定作出与执行阶段
01
决定作出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02 03
决定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 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执行措施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拍卖 财物等措施强制执行。
02
行政执法法律依据
宪法及相关法律
宪法
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权 力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 务等,是行政执法的基础和依
据。
行政诉讼法
规范行政诉讼程序,保障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
行政处罚法
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 实施程序和法律责任,保障行 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委员会制定并公布,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管理事项。
政府规章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并公布,涉及本行政区域 内的行政管理事项。
03
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一般程序要求
01
02
03
依法行政
行政执法必须依据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 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
行政执法特点
具有主动性、单方面性、强制性 、执行性和法定性等特点。
行政执法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合法性原则
行政执法必须依据法律、法规 、规章进行,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
合理性原则
行政执法应当合理、公正、适 当,避免过度执法和滥用职权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条文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条文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条文(综合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一节简易程序第二节一般程序第三节听证程序第六章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解读

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解读

1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解读●一、综合执法常见违法行为及常用法律法规●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办理3一、综合行政执法常见违法行为及常用法律法规4●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综合行政执法重点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公共安全、生态保护、城镇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事业等领域进行。

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浙江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温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2016〕95号)等文件,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为以下21个领域: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水行政、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人防(民防)、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

6●综合执法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7●(一)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8常见违法行为及法律依据9●市容管理:●临街建筑物外立面、临街设施、架空管线、临街搭建堆放、道路及附属设施、占道经营、沿街店户经营、车辆运输、户外广告、乱张贴等●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工地卫生、个人卫生管理、饲养家禽宠物管理等●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环卫设施三同时、公厕等●责任区和责任人管理制度10●A、临街建筑物外立面管理:●《市条例》第十四条建(构)筑物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

行政执法程序的定义和原则
总结词
行政执法程序的定义和原则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基础,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详细描述
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 的总和。行政执法程序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公正原则、高效便民原则等。
行政执法程序的步骤
通过公正、公开、公平的行政执法,提高 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加强行政执法的措施和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行政执法提供 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执 法水平和法律素养。
强化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对行政执法 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行政执法应当遵循法定程序, 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高效便民原则
行政执法应当高效、便民,提 高行政效率,减轻相对人负担

行政执法的主体和客体
01
行政执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包 括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 职能部门。
02
行政执法的客体是行政管理相对 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
02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
详细描述
监督和救济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形式。 内部监督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外部监督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当 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寻求救济。 同时,对于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监督机关可以 依法进行纠正,以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中关于行政执法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是由地方 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 范性文件,具有地域性特点。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汇编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汇编

目录一、条款项目的区分 (1)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9月26日林业部部长办公室会议通过) (2)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修订) (7)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令第4号1994年6月30日) (10)五、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林护通字〔1998〕43号) (14)六、林业行政执法文书材料装订顺序 (24)七、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林策发〔2014〕38号) (25)八、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国家林业局(林策发〔2007〕123号) (31)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 (34)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40)十一、林业行政案件类型规定(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0日)………51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起施)……………………………60十三、行政复议法(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69)十四、行政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74一、条款项目的区分法律是由编、章、节、条、款、项、目构成。

一部法律根据《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一般由编、章、节、条、款、项、目组成。

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

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一、“条”法律规范的“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

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法律规范条文的适用,一个法条只有一款的,应当直接适用该法条,不应称作该条第一款;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

关于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立法法》第十条。

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书

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书

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书(仅供工作中参考)1 受案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7条(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投案、移送)②《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8条(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违法行为及其它行政案件)文书:《受案登记表》:权限:办案部门负责人;2 移送《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8条第一款第(二)项文书:《移送案件审批表》:权限: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移送案件通知(24小时内)3 回避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第一款第(一)项;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第(二)项;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第(三)项;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②《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条第(一)项;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第(二)项;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第(三)项;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文书:《申请回避审批表》;权限: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回避的方式有:(一)自行回避;是指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遇有回避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当主动向有权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提出不参加案件调查处理。

(二)申请回避;是指应当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没有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回避申请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以书面形式,但无论那种形式,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提出回避申请的,都应当说明理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口头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指令回避(《程序规定》第19条,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之一,本人没有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他们回避的,有权决定他们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可以指令他们回避。

)回避的决定。

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最常用法律法规

最常用法律法规

城管执法常用法规条文收集新沟镇街城管所、街城管执法队1. 占道经营 (2)2。

门面招牌、户外广告、指示牌 (2)3. 牛皮癣、户外乱涂乱画和张贴悬挂等 (3)4. 乱扔废弃物、当街冲洗石料和洗车 (4)5. 个人和单位乱投放垃圾 (4)6。

违反门前三包 (5)7。

焚烧垃圾,乱倒、乱扔垃圾、建房渣土不清除 (5)8. 油烟、烧烤、大排档扰 (6)9。

工地不打围、不冲洗车辆、不硬化进出口道路、污染路面 (7)10。

道路撒漏、未封闭运输 (7)11。

沟盖板、井盖 (8)12. 噪音污染 (9)13. 喂养信鸽、家禽、宠物 (10)1.占道经营《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三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但罚款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举办活动的,应当保持活动场所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临街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超出面积每平方米三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但罚款最高不超过二万元.2.门面招牌、户外广告、指示牌《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门面招牌、户外广告、指示牌的设置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外型美观、安全牢固和亮化设施功能完好。

门面招牌、户外广告、指示牌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门面招牌应当符合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的设置规范。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本市户外广告设施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并严格按照批准要求和期限设置。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拆除;逾期不改正或者拆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一、概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实施惩罚或者强制措施,推动社会管理秩序的维护和恢复的活动。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是行政执法的权威依据,对于行政执法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介绍几项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行政执法的基本法律法规,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该法规明确了行政强制的原则、条件、程序和责任,为行政执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根据该法规,行政执法机关在进行行政强制前,必须明确依据法律或者法规的授权,并且必须依法履行程序、合法、公正、文明地执行。

行政执法机关在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履行告知、听证、复议等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是指对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实施惩罚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于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条件和程序,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权力和责任。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前,必须明确违法事实和依据法律的关系,并经过调查核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

同时,被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提出复议要求,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合法。

四、《行政执法程序法》《行政执法程序法》是规定行政执法活动程序的法律法规,为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合法性提供了详细规范。

该法规于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该法规,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必须依法进行证据收集、听证调查、行政裁决等程序。

行政执法机关在进行询问和调查时,必须告知被询问、被调查人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同时,被行政执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有权利进行申诉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行政强制程序法》《行政强制程序法》是规定行政执法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程序的法律法规,为行政强制的实施提供了具体规定。

最新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书

最新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书

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书(仅供工作中参考)1 受案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7条(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投案、移送)②《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8条(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违法行为及其它行政案件)文书:《受案登记表》:权限:办案部门负责人;2 移送《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8条第一款第(二)项文书:《移送案件审批表》:权限: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移送案件通知(24小时内)3 回避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第一款第(一)项;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第(二)项;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第(三)项;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②《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条第(一)项;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第(二)项;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第(三)项;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文书:《申请回避审批表》;权限: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回避的方式有:(一)自行回避;是指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遇有回避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当主动向有权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提出不参加案件调查处理。

(二)申请回避;是指应当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没有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回避申请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以书面形式,但无论那种形式,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提出回避申请的,都应当说明理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口头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指令回避(《程序规定》第19条,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之一,本人没有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他们回避的,有权决定他们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可以指令他们回避。

)回避的决定。

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行政执法法条

行政执法法条

行政执法法条
行政执法法条是指规范国家机关及公务员在行使执法职责时应遵守的
相关法律条文,其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
利益。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执法法条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了解它
们的内容和要求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我们将分步骤介绍行政执法法条:
第一步: 立法机关
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法律,明确行政执法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执法程序
和标准,以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在中国,行政执法法条
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组成,其中《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行政执法最基本的法律。

第二步: 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包括各级政府机关和执法人员,他们的执法行为必须基
于法律的授权和规定,明确执法的职责和范围,依法依规行使执法权。

第三步: 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活动的具体步骤,包括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申诉等。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根据执法程序的
规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公正和有效。

第四步: 执法标准
执法标准是指规定行政执法活动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和严
密性的标准和要求。

执法标准的贯彻是保障行政执法合法、规范和有
效的关键,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并执行。

总之,行政执法法条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维护社
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执法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执
法法条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保障公众的利益和安全。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

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一、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概念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和颁布的用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和法规。

它们对于规范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为起着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保障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制定和遵守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重要性的几个方面:1. 维护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存在,能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执法者的滥用职权和超越权限,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使公民在受到行政处罚时能够享有公平的诉讼权利。

2.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它们规定了个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关系,明确了行政机关在行使执法权时的限制和要求,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 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合理的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能够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守法律、规范操作,保证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这有助于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减少执法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改善社会治理环境。

4.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明确了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受到社会和上级机关的监督,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这样能有效提高行政机关的自律能力,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执法现象的发生,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三、常见的行政执法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行政执法的基本法规,它规定了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程序等,对行政处罚行为起着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复议的程序和基本要求,保障了公民的复议权利。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基本法规,它规定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查、决定、变更、撤销等程序和要求,保障了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司法行政执法依据及事项清单

司法行政执法依据及事项清单

司法⾏政执法依据及事项清单 吉安市司法局⾏政执法依据⼀、法律 《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民共和国公证法》 《中华⼈民共和国⼈民调解法》 《中华⼈民共和国⾏政复议法》 ⼆、⾏政法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政审批项⽬设定⾏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第671号修正)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中华⼈民共和国⾏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三、部门规章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5号)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港特别⾏政区和澳门特别⾏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法律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81号公布,第128号修改) 《⾹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82号) 《⾹港特别⾏政区和澳门特别⾏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83号发布,第126号修订)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 《基层法律服务⼯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23⽇司法部令第101号)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第142号修正)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 《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121号) 四、地⽅性法规、规章 《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 《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吉安市司法局⾏政执法事项清单序号项⽬名称执法类别执法主体执法依据1台湾居民申请在⼤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政许可市司法局1.《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

2.《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5号)第六条:具体许可程序,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政审批项⽬设定⾏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2⾹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政许可市司法局412号公布,第671号修正)附件第70项。

行政执法基本法律知识

行政执法基本法律知识

行政执法基本法律知识一、重要政策文件(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提出: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3.关于执法的论述:一是提出了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二是提出了目标“严格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我省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我省实施方案二、权责法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宪法》中重要的条文: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 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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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6.04
30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101号
国务院
1992.08.01
31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国务院令第370号
国务院
2003.03.01
32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国务院令第427号
国务院
2004.11.30
33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中发[2010]3号
中共中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主席令第 23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12.01修订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主席令第74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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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主席令第21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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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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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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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
人发[199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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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3.28
65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人事部令第7号
人事部
200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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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令第6号
人事部
2006.01.01
67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35号
国务院
1997.05.20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147号
国务院
199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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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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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200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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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495号
国务院
200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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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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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1
68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预字[1998]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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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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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1]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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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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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关于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1]1705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08.03.13
50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中办发[2011]2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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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
中办发[200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0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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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74
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
国管办〔2012〕215号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2.07.26
地方性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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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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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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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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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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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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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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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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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令第 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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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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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主席令第63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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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令第 16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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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97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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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
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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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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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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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1
100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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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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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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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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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200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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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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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197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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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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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发[2002]7号
中共中央
2002.07.23
38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中发[2006]1号
中共中央
2006.03.30
39
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
中发[2007]8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
2007.06.05
40
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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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2010.10.0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主席令第68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01.0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主席令第69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11.0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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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8.01.0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办字[2009]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01.12
95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保市政[2006]129号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06.09.18
96
保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2009]保市府136号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09.08.12
2010.01.18
34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发[2003]17号
中共中央
2003.12.31
35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发[2003]18号
中共中央
2003.12.31
36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发[2010]8号
中共中央
2010.06.04
37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
2008.01.04
59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中组部[2008]13号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03.26
60
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58号
人事部、财政部
2006.07.01
61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0.06.01
47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中办发[2006]19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06.08.06
48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中办发[2009]25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09.07.12
49
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
中办发[2008]9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国发[2001]15号
国务院
2001.04.30
45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中办发[2012]4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2.07.01
46
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通知
中办发[2010]19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
省政府令第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0.01.01
78
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
省政府令第12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0.11.30修订
79
河北省职工劳动模范管理规定
省政府令第1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06.02.01
80
河北省档案工作收集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2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07.03.01
92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
冀政函(1997)4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1997.06.10
93
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0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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