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能力与表现评定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注重教学实践、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细则由教育部门负责制定。
第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初级职称评定第八条中小学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初级职称评定。
第九条初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基本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实践和教师职业道德。
第十条初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师自主学习和教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初级职称评定由学校内部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初级职称评定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初级职称评定的有效期为五年。
第三章中级职称评定第十四条中小学教师在初级职称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中级职称评定。
第十五条中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研究和教学能力、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实践。
第十六条中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中级职称评定由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八条中级职称评定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第十九条中级职称评定的有效期为十年。
第四章高级职称评定第二十条中小学教师在中级职称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高级职称评定。
第二十一条高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管理和教师发展能力、教育教学创新和课程规划。
第二十二条高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和师德师风、教师发展和教研合作、教育教学创新和课程规划。
前郭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前郭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评聘工作实施细则按照《前郭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前郭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评聘工作自3月20日开始进入实施阶段。
为把握好改革的总体方向,明确改革的目的,领会改革的意义,遵守改革的各项原则,确保职称改革工作积极稳妥的进行,并收到预期的效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称改革的范围和内容此次职称制度改革,参加的单位范围为全县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
参加改革的人员,原则上是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在职的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
根据全县各校的不同情况和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明确如下要求:(一)无论超编或缺编学校,全部按实有人数核定岗位,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共同参加竞聘。
(二)由于组织决定,改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可以参加此次职称改革。
如果竞聘成功,要保证上班顶岗,否则不予兑现待遇。
(三)各单位在岗的人才市场聘用教师可以参加相应级别的职务评聘。
(四)各单位借调的人员回编制所在单位参加竞聘。
(五)学校财会、校医、图书档案管理人员由于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限制,可不参加此次职称改革,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可参加今后推行的岗位设置评聘;如果上述人员已获得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本次职称改革。
(六)各校分配的马头琴、四弦琴教师和具有演员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如果获得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参加相应级别的评聘。
(七)在岗的教委合同制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参加此次职称改革。
二、职称改革的相关政策(一)岗位设定。
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是按照学校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由县人社部门根据不同级别、不同规模的学校设定的(具体岗位数参照县里下发的《前郭县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标准并执行教育局下发的拟聘岗位通知单确定的竞聘岗位数。
(二)考核加分。
2002年—2005年已取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教师,竞聘岗位时,在百分之外,从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按年度依次加6分、5分、4分、3分。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全文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9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概述如下:一、健全制度体系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
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江西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
-江西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年江西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如下(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具体来说,我省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据悉,这是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首设正高级,即今后中小学老师也能当“教授”。
(二)制定执行新的职称(职务)评价标准。
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向特别优秀教师、一线教师、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三)改革和创新中小学教师评价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形成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
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规范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落实评审专家责任制。
要全面推行评聘公示制度,实行“六公开”,即:向教师公开岗位数额、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评聘程序、参评人员业绩、评聘结果、监督电话。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
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严格执行聘用合同,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称法改革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法改革实施方案1. 引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评价教师业务水平和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我国决定对中小学教师职称法进行改革。
本实施方案旨在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提高评审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2. 改革目标2.1 提高评审公平性:建立公正、透明的评审机制,确保教师职称评审的公平性,防止人为干预和腐败现象。
2.2 科学评价教师能力:根据教师的实际教学表现和教育教学能力,科学客观地评价教师的业务水平和职业发展潜力。
2.3 激励教师成长:通过职称评审制度,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
2.4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通过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推动教师在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不断提升,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综合素质发展。
3. 改革措施3.1 完善评审标准:制定详细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包括教学成果、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师德师风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考核指标。
3.2 设立评审委员会:成立专门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由教育专家和行业资深人士组成,负责职称评审工作。
3.3 加强评审程序监管:建立评审工作监督机制,确保评审程序和结果的公正和公正性,严厉打击评审中的不正当行为。
3.4 推动教师培训和发展:加大对教师培训和发展的支持力度,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学习和专业成长。
3.5 加强信息化支持: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供全面的评审材料和资料,便捷高效地进行评审工作。
4. 实施步骤4.1 制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根据改革方向和目标,结合教师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具体细则和操作规范。
4.2 建立评审委员会:组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明确委员会成员责任和评审程序,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4.3 宣传解读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政策,提高广大教师对改革的认知和理解。
2024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
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目录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 (1)一、评审原则 (2)二、分配指标: (2)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 (3)三、评审程序 (3)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3)3.申报与评选办法 (4)四、具体进度安排 (5)五、本方案解释权在实验学校办公室。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职评量化考核方案。
一、评审原则1.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原则。
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评审办法公开,个人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和评审结果公开,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即个人实事求是的上报,学校实事求是的考核。
4.发挥职评工作的杠杆作用,以职评促管理。
评审推荐工作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加强师风建设相结合,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提升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分配指标: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1.在乡镇任教满30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申报。
2.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指标限制。
三、评审程序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职工代表:(临时从教师代表中抽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X(兼)成员:XXX1.制定并完善《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报教代会审批。
3.申报与评选办法(1)一级教师由实验学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
(2)小学、幼儿园申报一级教师实行初评与终评相结合的方法①初评先由各校组织实施:各校对照人社局、教育局职评文件中有关业绩条件(九选二)、教科研条件(四选一)对有申报意向的教师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记录中标明符合条件的材料名称。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职称改革方案全文.doc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2019年全面推进,中小学职称改革方案全文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职称改革方案全文更新:2018-09-12 08:16:25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职称改革方案全文人社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文件,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昨天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给出改革时间表。
到,将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
我国自2009年1月开始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办法新晋升正高级教师806名,高级教师3.98万名。
按照时间要求,12月底前,各省改革实施方案报两部审批;,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今天,教育部发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包括推进体育考核制度改革,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等。
“要点”还指出,要完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支持校外教育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做好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编写、修订、审查工作。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
制订《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继续支持校外教育,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
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
指导家庭教育。
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订风险管理办法推进落实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
研究制订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办法。
研究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及与社会场地、设施的共享机制和新型安全保险制度。
推进国防教育。
研究制订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意见,修订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
改进美育教学开足艺术课印发《关于全面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意见》,召开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doc
2019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
例【全文】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
上海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人社部、教育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遵循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制度。
上海市教委将在科学构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制度的过程中,严守师德底线规范,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行为规范,以最严规范、最严检查、最严惩戒,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切实在职务评聘中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
上海市教委认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将会同人社部门,按照要求重点围绕统一职称系列(包括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等)、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等方面,积极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在本次改革过程中,上海市教委
将紧紧抓住师德这一核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修养。
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的精神,加大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中小学教师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稳固教师职业道德根基,认真全面地完成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篇一:20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一、健全制度体系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
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最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细则,这是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重要调整和优化,旨在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和专业发展。
下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这一系列的细则。
首先,教育部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以培养学生为核心,从教学效果、师德师风、专业素养和业绩贡献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这就要求中小学教师要全面发展自己的能力,注重学生的学业成就、思想道德、身心健康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培养,努力提升教学质量,关注学生的发展全面和个性化。
其次,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教师职称评定的程序与要求。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建立健全评审机构,通过专家评审和评定委员会综合评议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职称评审。
评审过程透明公正,评审标准科学合理。
教育部还规定了具体的评审材料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教师在教学设计、教学反思、学科研究、教科研获奖等方面提供丰富的材料,并注重对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再次,最新细则明确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准入条件和职称晋升标准。
教师职称评审要求教师具备相应的学历、学科专业和教育教学能力,要综合考虑教师的工龄、岗位级别、学位、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因素进行评价,以真正体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业绩。
总结起来,最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细则是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巨大突破和优化,明确了评审的核心指标和流程,为教师职业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更加科学和规范的指导。
这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
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进一步激励了广大中小学教师不断进取和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守则改革条例【全文】.doc
2019年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ﻭﻭﻪﻭ开始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分为六个阶段进行,具体进度安排如下:ﻪﻭ第一阶段:部署阶段(4月) ﻪﻭ1.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国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本市改革工作。
ﻪﻭ2.加大对改革工作的宣传。
通过新闻发布、网络互动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社会宣传,明确改革的意义和内容,使广大教师理解改革精神、了解改革内容、支持改革举措,努力营造保证改革平稳推进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ﻭ第二阶段:过渡阶段(4月-5月)ﻪ1.核定专业技术岗位。
按照国家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市人力社保局及区人力社保局按管理权限,核定副高级及以下各级教师岗位比例及数额。
ﻪﻭ2.开展人员过渡工作。
学校统一登记过渡人员,按照隶属关系报区人力社保局、教委核准,由区人力社保局、教委复核确认。
ﻪﻭ第三阶段:推荐阶段(5月-6月)ﻪﻭ学校考核推荐。
学校完成教师职称(职务)过渡工作后,根据已核定的本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和可聘岗位情况,按有关程序向评委会差额推荐拟聘人选。
ﻪﻭ1.梳理评审专业,专家换届第四阶段:评审阶段(6月-8月)ﻪﻭ调整。
梳理现行中小学教师评审专业。
各区对评审专家进行换届,调整后的各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家库,纳入全市职称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使用。
ﻪﻭ 2.组织听课答辩。
各区组织专家开展听课答辩,考核评议工作。
ﻪﻭ 3.召开评委会。
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召开评委会,开展相应级别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的评审工作。
ﻪﻭ第五阶段:聘用阶段(9-10月)ﻪﻭ1.验收评审结果。
市区两级人力社保局按照管理权限对评审结果进行验收。
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批准。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
ﻪﻭ2.学校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由学校聘用,并按区人力社保局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doc
2019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时间表开始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分为六个阶段进行,具体进度安排如下:第一阶段:部署阶段(4月)1.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国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本市改革工作。
2.加大对改革工作的宣传。
通过新闻发布、网络互动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社会宣传,明确改革的意义和内容,使广大教师理解改革精神、了解改革内容、支持改革举措,努力营造保证改革平稳推进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过渡阶段(4月-5月)1.核定专业技术岗位。
按照国家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市人力社保局及区人力社保局按管理权限,核定副高级及以下各级教师岗位比例及数额。
2.开展人员过渡工作。
学校统一登记过渡人员,按照隶属关系报区人力社保局、教委核准,由区人力社保局、教委复核确认。
第三阶段:推荐阶段(5月-6月)学校考核推荐。
学校完成教师职称(职务)过渡工作后,根据已核定的本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和可聘岗位情况,按有关程序向评委会差额推荐拟聘人选。
第四阶段:评审阶段(6月-8月)1.梳理评审专业,专家换届调整。
梳理现行中小学教师评审专业。
各区对评审专家进行换届,调整后的各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家库,纳入全市职称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使用。
2.组织听课答辩。
各区组织专家开展听课答辩,考核评议工作。
3.召开评委会。
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召开评委会,开展相应级别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的评审工作。
第五阶段:聘用阶段(9-10月)1.验收评审结果。
市区两级人力社保局按照管理权限对评审结果进行验收。
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批准。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
2.学校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由学校聘用,并按区人力社保局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称评价体系,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改革目标建立健全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职称制度,优化职称结构,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改革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
职称评审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教师参与,强化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2. 坚持质量导向。
注重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坚持分类管理。
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
4. 坚持动态调整。
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职称设置和评价标准。
二、改革内容(一)职称等级设置中小学教师职称设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
具体如下:1. 初级:员级、助理级2. 中级:一级、二级3. 高级:高级、正高级(二)职称评价标准1. 员级、助理级:注重教育教学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
2. 一级、二级: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成果,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
3. 高级、正高级: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贡献。
(三)职称评价方式1. 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学校提出职称评审申请。
2. 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教师申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
3. 上级评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职称等级。
4. 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做好政策宣传。
人社部谈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文
对于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不同人都持有不同的态度。
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人社部谈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广大中小学教师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改革引导教师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更加注重教育教学业绩,让广大教师潜心教育教学工作,克服了“论资排辈”、“熬年头”的现象。
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意见》以及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以下是答问全文:问:《意见》颁布的背景是什么?答: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影响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发展,广大中小学教师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党的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习指出,要完善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
总理在今年《政府报告》中要求改革职称评定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0年)》均要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人力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成立了起草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稿,并多次广泛征求意见。
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两部汇报、组织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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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据了解,我国从XX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XX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
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尹蔚民还表示,XX年将推进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6日表示,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据了解,我国从 XX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XX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
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人社部发[XX]98号文件)精神,现将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概述如下:一、健全制度体系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
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 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否则,将按职责分类规范聘任到管理人员岗位。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
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地(市) 、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
附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最新消息最新教师岗位工资标准,中小学教师工资新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26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说,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人社部将重点做好促进就业、缓解“双轨制”“待遇差”、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人事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开发更多适合高校生岗位“预计XX年全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将达1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左右。
”尹蔚民说,“我们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全力推动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基本实现了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的目标。
”“初步确定,明年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
”尹蔚民坦言,“目标更加积极,任务更加繁重。
”XX年,将制定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并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努力消除各种就业歧视。
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尹蔚民说,“同时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据了解,我国从XX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已获原则上审议通过又有一批政府规章将退出历史舞台。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昨日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废止。
废止5件政府的规章分别是《广州市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村镇船舶修造业管理办法》。
还有3件政府规章被修改。
分别是《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广州市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档案管理规定》。
此外,《广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质监局提交的关于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的请示等文件稿原则上审议通过,目前还要经过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