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风险及管理措施
适用不同用工形式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处理关键点

适用不同用工形式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处理关键点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企业劳动用工环境的变化以及劳动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如何有效应对劳动用工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对于企业显得日益重要。
所以,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规范签订劳动用工形式,是促进企业科学、健康、高效发展的有力保障。
《劳动合同法》为企业明确规定了用工的形式,即全日制劳动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
这三种类型的用工风险及处理关键点为:一、全日制用工中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防范全日制劳动用工法律规范相对比较全面,这里将不再进行风险论述,下面将就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另一隐性用工——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进行论述。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国家为了构建稳定和谐规范的社会劳动关系,对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规定相对较为严格,因此企业应当格外重视,避免因理解分歧、管理失误等原因造成事实劳动关系,进而产生法律纠纷。
(一)事实劳动用工的风险责任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产生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以下风险责任:1.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属于违法用工;2.事实劳动关系期间企业需要依法给予劳动者各项待遇,还需要支付两倍工资,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3.事实劳动关系在一年后可以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不利于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
(二)事实劳动用工的风险防范措施对于上述情况,笔者建议应就如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1.对按程序招聘的劳动者,在确定聘用后,应与其在一个月之内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
2.对于临时雇佣劳动者产生的事实劳动关系,我们首先应转变用工理念的认识误区,在用工方面,除了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用工)、劳务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之外,没有其他的用工形式,因此要加强对下属单位行使用工权利的指导与监管,规范采用上述三种形式签订书面的用工合同。
3.对于劳动合同期满没有及时续签的,应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并设置合同到期提前预警程序;也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终止及续签条款进行约定,如可以约定劳动合同到期没有及时续签而员工又继续留用的,劳动合同自动延期一段时间等条款。
非全日制劳动的法律风险及预防措施

非全日制劳动的法律风险及预防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非全日制劳动形式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中得到应用和普及。
尽管非全日制劳动灵活便捷,但也带来了一些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非全日制劳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预防措施,以确保雇主和雇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一、法律风险1. 劳动合同问题非全日制劳动与传统全日制劳动相比,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更加复杂。
首先,非全日制劳动的劳动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报酬等关键信息,否则可能会引发劳动纠纷。
其次,由于非全日制劳动的灵活性,双方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可能存在争议,雇员拒绝加班或雇主要求雇员加班等情况可能会成为纠纷的源头。
2. 社会保险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也应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然而,由于非全日制劳动的特殊性,一些雇主往往忽视了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同时,非全日制劳动者也需要了解自己应享有的社会保险权益,以免被侵权。
3. 劳动保护问题在非全日制劳动中,劳动保护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由于非全日制劳动的特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较为灵活,且与雇主之间的联系较少,这可能导致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一些企业可能会利用非全日制劳动形式规避劳动法律的监管,如不提供带薪年休假、不支付加班工资等,进一步加剧了劳动者的权益缺失。
二、预防措施1. 明确劳动合同内容在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雇主应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等重要信息,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同时,劳动者也应仔细核对劳动合同内容,对于存在疑问或不合理之处,及时与雇主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2. 缴纳社会保险雇主有责任为非全日制劳动者按照法定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以确保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和失业等方面能够享受相应的保障。
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如有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和申诉。
干货·劳动6个案例详解非全日制用工风险防范与操作(太全面了!)

干货·劳动6个案例详解非全日制用工风险防范与操作(太全面了!)来源:子非鱼公众号自《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施行以来,迄今已十年有余。
十年间伴随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共享模式创新也风生水起,诸如共享汽车、共享单车、共享雨伞等共享经济的遍地开花,新经济模式考验传统的用工模式,也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建立的全日制劳动关系模式,该用工模式被《劳动合同法》所严格管控、调整和规范,导致用工模式僵化、解雇保护严苛、用工成本高昂等局限,难以适应和满足新经济的发展壮大,由此受到用人单位的排斥。
非全日制用工作为一种灵活用工的模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全日制模式下存在的用工刚性和局限,既能满足一些用人单位灵活用工的需求,降低用工成本,同时也可以满足劳动者求职愿望,促进就业和新经济的发展。
但企业亦应注意非全日制用工固然有诸多灵活性,但也伴随着一些限制,故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注意进行适当性管理,以免承担不利责任。
故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一些典型性案例,从用工灵活性与用工的注意事项等角度,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梳理、分析和总结。
一、非全日用工概念和特征(一)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界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所谓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 非强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例外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仅订立口头协议,双方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这也体现了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
2. 建立多重劳动关系:通常全日制员工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只不过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劳动权益辨析与风险防范

非全日制劳动权益辨析与风险防范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就业结构的变化,非全日制劳动已经成为现代职场中的常见形式。
非全日制劳动是指雇主与员工达成的一种灵活的劳动安排,员工可以根据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
然而,在享受灵活性和自主选择的同时,非全日制劳动也带来了一些权益辨析和风险防范的问题。
本文将就非全日制劳动的权益辨析和风险防范进行探讨。
一、权益辨析1. 合同权益在非全日制劳动中,双方应当根据实际工作条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等重要条款。
雇主有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雇员则应按照合同履行劳动义务。
合同的订立对于维护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 工时权益非全日制劳动常常伴随着工时的不确定性。
雇主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遵守国家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
同时,雇员也需要了解自己的工时权益,确保工作时间和工资之间的合理对应。
3. 社会保障权益非全日制劳动形式下,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常常不够完善。
雇主有责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同时,员工也应当积极了解自己的权益,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保险费。
二、风险防范1. 合法性风险非全日制劳动存在着合法性风险。
雇主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双方在劳动关系中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则,避免出现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
2. 收入风险由于非全日制劳动的灵活性,员工的收入也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雇员在选择非全日制工作时要谨慎评估工资报酬和工作时间的对应关系,避免收入风险。
同时,雇主也应当合理安排工资发放周期,确保员工的经济权益。
3. 职业发展风险非全日制劳动可能限制员工的职业发展机会,缺乏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稳定性。
员工在选择非全日制工作时要充分考虑自己的职业发展需求,并尝试通过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竞争力,降低职业发展风险。
4. 社会保障风险非全日制员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权益相对较弱,风险相对较大。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制度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制度一、引言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企事业单位在用工过程中,针对部分岗位或工作流程,采取不限制工作时间、不规定工作日数的用工方式。
这种灵活的用工制度被广泛应用于经济发达国家,并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非全日制用工,确保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制度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明确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规范,保障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用工效益和工作质量。
三、定义与范围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关于用工的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由雇主与员工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的一种灵活用工方式。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部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涉及用工合同的签订、工资计算、劳动保护等相关事项。
四、用工合同1. 用工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内容应详细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支付方式、福利待遇等。
2. 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应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
雇主应提供详细的工作任务描述,确保员工对工作内容有清晰的了解。
五、工资计算1.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计算应确保公正合理。
工资报酬应根据工作时长和工作内容进行综合计算,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2.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应按时足额完成,雇主不得拖欠或随意扣减工资。
六、劳动保护1. 雇主应为非全日制用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 非全日制用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雇主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
七、绩效考核1. 非全日制用工的绩效考核应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客观公正。
2. 绩效考核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非全日制用工,作为调整工作方式和工资报酬的依据。
八、合同解除1. 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解除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2. 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必须书面确认并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在非全日制用工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用人单位在非全日制用工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一、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非全日制用工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用工方式。
非全日制用工对于企业来说具有很多优点,如降低人力成本、提高灵活性等。
但是,在非全日制用工管理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和风险。
因此,本文将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出发,探讨在非全日制用工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二、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企业以小时计费或按照任务量计费的形式雇佣员工,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
与传统的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加灵活,并且可以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三、应注意的问题1.合同签订在进行非全日制用工管理时,首先要注意合同签订。
合同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书,必须明确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劳动关系: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包括员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员工是否为企业的正式员工等。
(2)明确工作内容: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时间、薪酬等。
(3)明确合同期限: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期限,包括合同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2.薪酬管理非全日制用工的薪酬管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进行薪酬管理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薪酬标准:企业应该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地区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以保证员工的收入水平。
(2)计算加班费: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加班费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企业应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计算加班费,并且要求员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上下班打卡。
(3)及时发放薪资:企业应该及时发放员工的薪资,并且要保证发放的金额与实际情况一致。
3.劳动保障在进行非全日制用工管理时,劳动保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企业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购买保险:企业应该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以保障员工的权益。
(2)遵守法律法规:企业应该遵守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探讨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探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全日制用工这种灵活的用工形式越来越受到关注。
本文将探讨非全日制用工资法的规定及注意事项,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用工形式。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定义及适用范围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以小时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一种用工形式。
在我国,非全日制用工适用于工作轻松、临时性、替代性较强的工作岗位,如家政服务、临时搬运等。
这种用工形式的特点是工作时间灵活、工资支付周期短、劳动者可随时终止用工关系。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四小时,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2.工资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短,通常以周或月为单位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
3.劳动争议解决: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用工管理:用人单位应当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登记备案,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注意事项1.签订书面协议: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作安排、工资支付等事项。
2.工作时间记录:用人单位应当做好工作时间记录,包括劳动者开始工作的时间、结束工作的时间等信息,以便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提供证据。
3.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工资支付凭证,以证明劳动者的工作量和工资支付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凭证,可能会被认定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4.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5.社会保险问题:根据现行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不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注意的若干事项分析

非全日制灵活用工需要注意的若干事项分析目前我们常说的灵活用工包括三种形式:一种是非全日制;一种是劳务关系;一种是劳务派遣。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是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雇主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一般由用工方与个人方口头或者书面签订协议,可以不缴纳五险,但是必须承担用工单位的其他责任,例如工伤赔付。
私下认为,目前很多企业为了规定风险,把劳动关系包装成劳务关系是非常不可取的。
毕竟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员工要维权很容易。
反观非全日制用工解决了员工的最大用工保障和薪资发放问题,越来越收到市场的欢迎。
经过分析,非全用工一般存在以下问题:1,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讲最大的风险是工伤风险,毕竟一旦出现严重工伤就会影响到整个家庭的生活。
为了保障非全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同时为企业系上安全带。
非全用工一定要购买工伤保险。
2,如何保障雇佣双方的确实存在的是非全制日制用工关系,而不是全日制用工关系。
建议这些业务可以外包给专业公司。
3,非全用工还涉及到员工招聘难,以及流动性大的问题。
4,劳动者的薪资保障问题。
5,劳动者的背景调查问题。
6,劳动者的管理问题。
以上问题都可以交给薪工宝新业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解决。
该公司的优势是凭借多年在专业领域的深耕研发了薪工宝灵活用工平台,其具备以下优势:1、该平台采用了大数据、人脸识别、公安认证、共享平台等技术和理念,确保个人和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2、该平台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银行和智库的大力支持,确保及时吸纳新技术和新政策,把握市场发展趋势,解决广大企业和个人的后顾之忧。
3,为了保障资金安全,薪工宝实现了由银行作为第三方机构,由甲乙双方共同控制的薪资发放模式。
薪工宝的代发的结算方式非常灵活,根据客户要求可以做到日结、周结、半月结和月结等4,薪工宝科技公司的母公司为烟台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可以为企业提供系统的咨询、风险规避服务,同时是山东省诚信企业。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中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随 着 市场经 济的逐 渐发 展
,
,
企业 的 用工 模 式 出 现 不 断 的创 新 和
。
工 模式作为最 灵活的 一 种 用 工模 式
。 、
,
口 头 的协议 存在 着很 多方面的 弊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日起颁 布实施 的 发展 为 企业的 发展 做 出了 重 要 的贡 献 《劳动 合 同法 》 对企业 的 5种 用 工 模式 进行 了规 范 规 定非全 日制 劳 动用工 的 报酬 以 小时为 单 位 劳动者 在 用 人单 位 工 作 的时间 不 超过 4
, , ,
。
害 劳动者 的权 益 ( 三 ) 非全 日制 用 工平 等 待遇 问题
。
。
。
非 全 日制 劳动 用工 中 劳动
。
用工 中的风 险 一 企业 用 工 模式的 种类和 特 点 根 据 《 劳动 合 同法 》 的相 关 规定
、
,
。
,
企业 的 用工 模 式分 为两 种
。
,
《劳 动合 同法 》 中规定非全 日 者 与全 日制 用 工 的 待遇有很 大的 差 异 制 用工 的报酬 以小时计 费 不低 于当 地规 定的最低 工 资标 准 这就为 非全 日制 用工 的 工 资标准提 供 了 依据 做 出 损害 劳动着利 益 的事情
, ,
。
,
一 旦 劳动者 的
、
本 文主要 介绍 的 是 非 标准 用工 模 式 中的非全 日制 用工 模式 ( 一 ) 劳务 派 遣用 工 模 式 劳务派 遣 用 工是 由 劳务派 遣单 位 根
。
。
据用 人单 位 的需求与 劳动者 签 署相 关 的劳动 合 同 劳动者 被 派遣 到 用 人单 位 完成 用 人单 位 的工 作 任务 劳务派 遣 用工 模式 的合 同 时 劳务 单 位和 劳动者 之间的 签署 的 主要 存在 以 下 几个 方面 的特 点 一是 劳
用人单位在非全日制用工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用人单位在非全日制用工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引言非全日制用工在当今社会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用工形式,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非全日制用工管理涉及到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用人单位在非全日制用工管理中需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帮助用人单位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
二级标题1:用人单位需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非全日制用工管理中,用人单位需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合规经营。
以下是用人单位应注意的相关法律法规:三级标题1: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基本法规,用人单位应制定合理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理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关键信息,以确保劳动关系稳定和权益保障。
三级标题2:劳动保障法劳动保障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非全日制用工提供的基本保障,如工资支付、休假制度、劳动时间等。
用人单位需要了解并合规执行这些规定,保障员工权益。
二级标题2:合理安排非全日制员工工作时间非全日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是非常灵活的,但用人单位也需要在合规范围内进行合理安排,以保证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同时满足员工的个人需求。
三级标题1: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用人单位应向非全日制员工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度,从而按时完成工作。
三级标题2:合理分配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合理分配非全日制员工的工作时间。
这需要用人单位在安排工作时间时,充分考虑到员工在其他工作中的时间安排。
三级标题3:灵活适应变动工作需求用人单位需要灵活适应非全日制员工工作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安排,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级标题3: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非全日制用工管理中,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至关重要,能够提升工作效率和减少沟通误差。
以下是用人单位应注意的沟通机制建设方面的问题:三级标题1:明确沟通渠道和方式用人单位要明确非全日制员工的沟通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在线聊天工具等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处理。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办法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变动和用工需求的增加,非全日制用工(即兼职工作或临时工作)成为了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选项。
然而,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和特殊性,管理起来也面临一些挑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办法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一、背景介绍非全日制用工是指雇主雇佣员工在一段时间内每天工作不满8小时,或者每周工作不满5天。
这种用工形式在某些业务高峰期或需求尖峰时段能够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和储备劳动力。
然而,随着非全日制用工人数的增加,相关管理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因此,制定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办法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用工合同管理在非全日制用工管理中,用工合同起着关键的作用。
用工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时间与工资用工合同应明确约定非全日制员工的具体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避免出现工时纠纷和薪酬争议。
合同可以约定工作时间的弹性范围,以应对突发情况和工作需求变动。
2.工作内容和责任合同应详细描述非全日制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明确各自的权责,防止工作任务不明确或责任不清晰,影响工作效率和结果。
3.劳动保护和福利保障合同应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员工享有的劳动保护措施和福利待遇,如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等,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三、工时管理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非常重要,然而也需要对工时进行合理管理,以避免员工过度劳累和用工时间不合理的情况发生。
在工时管理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安排工时根据工作内容和需求合理安排每个非全日制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长时间加班或连续工作过久,保护员工的劳动权益和身体健康。
2.记录工时建立规范的工时记录制度,记录每个非全日制员工的上班时间和工作时长,以便了解并分析工作时间分布和合理性。
四、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为了维护工作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
1.制定绩效评估标准明确非全日制员工的工作目标和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将工作成果和工作质量纳入绩效考核的范畴。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防止风险

⾮全⽇制⽤⼯合同如何防⽌风险⾮全⽇制⽤⼯等于是兼职、⼩时⼯等类型的⽤⼯模式,不少企业由于业务的需要会聘请⾮全⽇制⽤⼯。
由于对⽅是长期为⾃⼰⼯作,于是双⽅就会签订⽤⼯合同。
那么,⾮全⽇制⽤⼯合同如何防⽌风险?听⼀听店铺⼩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全⽇制⽤⼯合同如何防⽌风险将相关的⼯作任务、时间、报酬⽀付等约定翔实。
2、对于与《劳动合同法》第六⼗⼋条中规定的⾮全⽇制⽤⼯严重不符的,要采取其他适当的⽤⼯形式,⽐如增加⽤⼯⼈数,减少单⼈⼯作时间或其他劳务派遣或业务外包等合法规范的形式,解决⼯作任务的完成。
3、依据法律规定,⾮全⽇制⽤⼯的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通过⼯资的形式⽀付劳动者,由劳动者⾃⼰缴纳,⼯伤保险则是由⽤⼈单位进⾏交纳的⼀种强制保险,企业应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长远利益考虑,按国家法律规定交纳⼯伤保险。
⾮全⽇制⽤⼯合同怎么签订⾮全⽇制⽤⼯是指以⼩时计酬,劳动者在同⼀⽤⼈单位平均每⽇⼯作时间不超过5⼩时,累计每周⼯作时间不超过30⼩时的⽤⼈形式。
这种⽤⼈形式和全⽇制⽤⼈形式相⽐,具有⼀定的灵活性。
但是,企业采⽤⾮全⽇制⽤⼯形式,也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当然,劳动合同在形式、内容等⽅⾯可以与全⽇制⽤⼯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
对于企业与⾮全⽇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些具体规定:(1)由于从事⾮全⽇制⼯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个或⼀个以上⽤⼈单位建⽴,因此,企业只要是使⽤了⾮全⽇制⼯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全⽇制⽤⼯的劳动合同⼀般应当以书⾯形式订⽴,如果在⼀个⽉以下的,经双⽅协商同意,可以订⽴⼝头形式的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提出订⽴书⾯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书⾯劳动合同。
(3)如果企业使⽤的⾮全⽇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浅谈非全日制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浅谈非全日制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摘要:非全日制劳动用工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用工模式的一种创新。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模式具有不同的优势和特点,但在实际的使用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的固有的缺陷,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本文通过对非全日制劳动用工中存在着问题进行分析,为企业降低经营管理风险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存在的问题对策一、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存在的现状市场调查表明,2016年城镇失业人员登记控制在3万人左右,其中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达到百分之五十三,而存在没有录入保险,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等状况的问题的突破百分之七十。
3年前,无棣某中学食堂因扩大规模,经报名、面试,将王某口头录用。
于三月初开始上班,学校明确说明月工资底薪1000-1500元,再加提成。
学校承诺只要按时完成工作,每个月还会有200元的出勤工资。
一个月试用期后,每天工资10小时,工资月底发放。
王某因家庭变动,不能继续工作。
于是向学校提出辞职,并提出结算工资。
但学校提出各种理由来推脱,并提出原来没有提出的工作要求。
后来学校以其突然离职未提前告知为理由拒绝支付王某该月工资。
三年内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学校因为其是非正式员工为理由没有给王某支付养老保险金。
王某想追回其工资并且希望学校支付其保险费用,但是高额的诉讼费以及复杂的诉讼程序用令其望而却步,其打算放弃对工资的追回。
这起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这个学校是一个刁钻而不守信的企业。
说刁钻是因为他钻了法律的漏洞。
新的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劳动没有具体的条款,说不守信用是因为老板用欺骗手段来获取自己的利益。
二是身为公民的王某法律意识淡薄。
如果王某了解非全日制的相关法律知识,就不会出现这种工资要不回来的情况。
三是王某的社会经验不足和维权意识淡薄。
王某在找到工作时肯定会有兴奋的心情,而从未想过上班之前是否应该和学习签合同、入保险、中间辞职怎么结绝、怎样才算完成工作、工资怎么结算这一系列的问题。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制度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灵活用工的需求。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许多企业开始引入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即零时工、兼职工和临时工等。
然而,非全日制用工也带来了一系列管理难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探讨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制度。
二、制定管理规定1.用工需求评估在引入非全日制用工之前,企业应该进行全面的用工需求评估,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周期以及用工条件等。
这将有助于减少用工冗余和提高工作效率。
2.明确招聘流程企业应明确非全日制用工的招聘流程,包括岗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录用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通过规范招聘流程,可保证用工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减少管理纠纷的发生。
3.建立用工档案对于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用工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工作经历、薪资记录等。
这有利于管理人员对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绩效评估和工资结算,确保用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制定工作安排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工作安排,包括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作地点等。
同时,还应为非全日制用工制定工作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5.加强沟通和管理企业应与非全日制用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管理,及时了解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同时,为了提高用工管理的效果,企业还可以通过建立反馈机制、组织培训和定期评估等方式,加强与非全日制用工的互动。
三、保障权益1.签订合同企业与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之间应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中应包括工作规定、薪资结算、绩效评估、劳动保障等内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支付工资企业应按时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确保工资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工资标准和支付流程,合理制定薪资结构,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非全日制用工。
3.提供劳动保障企业在管理非全日制用工时,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包括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等。
这有助于减少用工风险,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非全日制用工存在哪些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存在哪些风险?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点,我们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风险,该如何进行防范?《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新的《劳动合同法》又增加了“劳务派遣”这种新的劳动用工方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特点非全日制用工主要应用于单日工作量不大,工作时间较短的岗位,比如餐馆的“小时工”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总结非全日制劳动用工有如下特点:1、劳动时间短非全日制用工不是按照天来计薪的,而是按小时计薪,并规定每天工作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不得超过24小时。
2、不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无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只进行口头约定。
3、员工有权做多份兼职非全日制员工在不影响现有工作的前提下,有权与多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法律责任较少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终止与非全日制员工的劳动合同,无须提前通知,也无须支付经济赔偿,也无须为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工伤保险除外)。
非全日制用工的优势因为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可以随时终止用工,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较大。
2、非全日制用工成本更低企业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劳动终止补偿,员工每天工作最多不超过4小时,支付的工资相对较少,同时避免了人浮于事的情况。
3、非全日制用工法律风险较低在法律上,对非全日制员工辞退没有条件和证据的要求,无形中降低了企业在经济补偿时的法律风险。
注意:适用范围、法律没有限制非全日工作制的适用工种和岗位,但鉴于非全日制员工的稳定性不高,不宜广泛采用,尤其是重要岗位,要避免使用非全日制员工。
非全日制用工的风险管理非全日用工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操作不当会被认定为“标准工时制”,进而企业要面临着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非全职劳动类型权益保障与风险分析

非全职劳动类型权益保障与风险分析在当代社会中,非全职劳动类型如兼职、临时工、自由职业者等日益增多。
然而,与全职工作者相比,非全职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与风险相对较高。
本文将对非全职劳动类型的权益保障和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一、权益保障分析1. 保险福利:非全职劳动者在保险福利方面可能存在困扰。
他们可能无法享受到全职员工所拥有的医疗保险、养老金、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
这给非全职劳动者在面对疾病、意外事故等突发情况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压力。
2. 职业发展:相对于全职工作,非全职劳动者在职业发展方面也可能受到限制。
他们更难获得职业培训、晋升机会等优势,长期下去,可能会使他们的职业竞争力下降,无法与其他全职员工一同发展。
3. 法律保障:非全职劳动者由于劳动合同的不稳定性和时效性,可能难以获得法律保护。
在发生劳动纠纷时,他们可能无法享受到与全职员工相同的法律维权渠道,导致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风险分析1. 收入不稳定:非全职劳动者的收入相对不稳定,他们的工时和工作报酬往往受到雇主的安排和意愿的影响。
他们可能因此面临着经济困境,无法做好家庭以及个人预算和规划。
2. 职业风险:非全职劳动者由于职业性质的不固定性,当遇到行业变动或者需求不足时,他们更容易面临失业风险。
相较于全职工作者,他们很难获得失业保险等保障措施,因此面对风险时难以应对。
3. 社会保障缺失:非全职劳动者在社交保障方面存在较大的风险。
他们可能无法享受到全职员工的社交保障政策,比如住房公积金、婚育津贴等福利待遇。
这将增加非全职劳动者的生活负担和压力。
三、解决方案1. 政策倡导:政府应加大对非全职劳动类型的权益保障与风险分析的关注,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为非全职劳动者提供更多的保障与支持。
2. 社会组织参与:各级工会及其他相关社会组织应积极行动起来,为非全职劳动者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帮助他们维权、提高职业竞争力。
3. 多渠道保障:非全职劳动者应主动寻求多元化的收入来源,降低单一劳动类型所带来的风险。
劳动法律实务--非全日制用工风险防范

非全日制劳动者受伤,公司是否 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李某于2009年8月起在某公司担任清洁员,与公司签订了非全日制 用工协议。协议约定,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四小时,月工资 1200元,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0年4月的一天,李某下班 途中遭遇车祸,遂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
1、公司的做法中存在哪些违法或风险? 2、如何规避用工风险?
1.签订书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明确为非全日制用工,并对工 作时间、劳动报酬等进行约定; 2.考勤管理 ; 3.工资至少每半月发放一次,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不得与员工约定试用期; 5.购买工伤保险;
非全日制用工模式设计 实操案例解析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实操案例设计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核心条款解析
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张三为北京某公司的保安,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上班3天,每周工 作时间未超过24小时,公司认为,张三与公司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关 系,按照北京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请问: 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 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元,工资结算周期为
;工资发放方式为 (直接发放/委托
银行代发)
保险待遇 乙方不在甲方处参加社会保险。甲方给乙方购买 商业保险,如 乙方负伤需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可主张在乙方获得的保险金中抵 扣;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 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约定 试用期吗?
周芷若为北京峨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保洁员,负责公司清洁工作, 每天工作时间三小时,每周五天,公司与周芷若签订了一年期的劳 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 请问: 公司能否与周芷若约定试用期?
劳务工及非全日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
![劳务工及非全日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https://img.taocdn.com/s3/m/65fd4b2a58fb770bf78a55c7.png)
合面狮水力发电厂管理制度劳务工及非全日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HMS/AQ 0006-2010批准人:审核人:起草人:校核人:起草单位:目录合面狮水力发电厂劳务工及非全日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1总则 (1)2一般原则 (1)2.1生产岗位 (1)2.2后勤岗位 (2)3安全管理 (2)3.1生产岗位 (2)3.2后勤岗位 (3)4罚则 (3)5附则 (3)附件1非全日制用工申请表 (4)合面狮水力发电厂劳务工及非全日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HMS/AQ 0006-20101 总则1.1为了规范我厂劳务工及非全日制用工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引用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T 408-91》;《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 1 0004-2004》(南方电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水电厂动力部分)》(1998年);《广西桂东电力股份公司关于短期用工管理规定》(2008年);《合面狮水力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HMS/AQ 0001-2010》。
1.3本制度之定义。
1.3.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我厂一般每日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1.3.2劳务工:指劳务派遣工。
2 一般原则2.1 生产岗位2.1.1各部门应充分挖掘、利用自身的人力和设备资源来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在生产工作任务紧或电厂不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以使用非全日制用工。
2.1.2招用劳务工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录用,用工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2.1.3检修技改工作使用非全日制用工原则:项目小修、小技改时,不招用非全日制用工;项目大修、大技改时,确需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应书面申请,经生产科核定,报厂主管领导批准后,涉足生产场所的报安监科备案,涉及门岗出入的报办公室备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非全日制的用工风险和管理措施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及性质:
《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有时候,口头上的东西,发生矛盾了,很难鉴定谁对谁错)。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风险
1、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
正如上文所述,非全日制用工相较之全日制用工成本更低、灵活性更强。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有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风险。
诱发这一风险的因素有:未订立非全日制用工书面协议,同时缺乏其他非全日用工的相应证据;不清楚非全日制用工的界限,不慎超出法律边界;滥用非全日制用工,以‚经常加班‛等手段延长工作时间,行全日用工之实。
2、被认定为劳务关系的法律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较之劳务关系风险更小。
在劳务关系中,如果发生人身意外,雇主需要依法承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一般而言,人身损害赔偿责
任较工伤赔偿要重。
非全日制用工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的主要原因有:未订立非全日制用工书面协议,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3、工伤
用人单位有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履行这一法定义务,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甚至,在未订立书面协议、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认为双方不存在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有可能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4、侵权或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等法律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能同时与数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甚至这些单位之间有可能存在竞争关系。
如果不加强用工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也有被泄露的法律风险。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风险防范
1、签订书面协议,严格工作时间
在非全日制用工中,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第一步要做到的就是证明双方之间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而劳动合同无疑是确定用工性质最好证明。
书面合同有助于避免将非全日制用工与事实劳动关系相混淆,对用人单位而言有着减小用工风险的作用。
因此虽然部分地区对非全日制用工不强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还是应当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以更好保护单位的利益。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书面协议的内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劳动内容:具体详细写明
(2)劳动时间:每天几点至几点?每周几天?
(3)劳动报酬:按协商一致的填写,只要高于当地政府当时的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支付方式约定:可以采取每月二次或每周一次,具体按照协商的填写。
2、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购买商业保险
缴纳工伤保险是除了工作时间外,认定非全日制用工的重要标志。
而且工伤保险的费用并不高;另外,用人单位还可以给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减少风险。
3、加强用工管理,规避利益冲突
(1)做好每天的出工记录
a、可以采取每天打卡或签到签离方式进行考勤管理。
b、一个时间段(每周一次或每月二次)后,将考勤记录交由非全日制用工本人签字确认。
c、保存好出勤记录。
这是鉴定时的证据,可以证明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时间的法规规定‛的证据。
(2)按《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的约定,每月二次或每周一次,制作《非全日制用工工资表》
(3)由非全日制用工本人签字领取报酬,并注意存档保管,日后作为已经支付的凭证。
(4)将上述所有资料都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5)《非全日制用工》终止后,也注意把所有资料保存一段时间,方便用于倘若发生矛盾时,查找和核实。
总之,企业采取‚非全日制‛方式用工,特别需要注意依法办事和操作的合法性,以及做好书面材料的资料、保管和存档。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