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转型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2.22

【实施日期】2014.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转型项目审

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局室、国土保税分局、保税规划分局、园区企业:

为明确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转型项目的审批职能分工,规范申报、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我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转型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实施。

附:《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转型项目审批管理办法》

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12月22日

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转型项目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明确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以下简称两区)转型项目的审批职能分工,规范申报、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

定》(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住建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规〔2012〕22号)、《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珠海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