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违法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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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

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

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进步,税收违法行为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税收违法行为不仅会损害国家的财政利益,还会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必须严格依法认定和严肃追究责任。

一、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税收违法行为是指依法需要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使用虚假资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无正当理由逃避税款缴纳义务等一系列违规行为。

税收违法行为种类繁多,包括偷逃税款、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等。

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包括从行为和结果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行为方面,主要是对纳税人的税收申报行为进行审核,调查是否存在虚假资料、隐瞒有关情况或逃避缴纳税款等违法行为;结果方面,则是根据实际的税收征收情况与纳税人申报的税收情况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存在未缴纳的税款。

二、责任追究税收违法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损害国家的财政利益,还会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

因此,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追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处罚税务部门可以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等措施。

2.刑事追究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可以移交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处理,涉及诈骗、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刑事法律规定进行追究。

3.民事赔偿如果由于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导致国家财政利益遭受损失,税务部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究纳税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4.个人信用不良在征收管理中,税务机关建立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将会影响其申请国家发放的贷款、股权融资等方面。

由此可见,纳税人的守法纳税不仅与个人信用有关,还涉及到融资渠道等方面。

总之,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十分重要,必须依据法律法规严格规范,避免出现对纳税人的不当打击,同时保证国家财政利益的安全,增强纳税人合法纳税意识,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平稳有序。

个人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3篇)

个人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维护国家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税收的征管需要每一个纳税人的积极配合,而偷税漏税行为则是严重违反税法的行为。

本文将详细阐述个人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以警示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

一、偷税漏税的定义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故意或者过失不依法申报、少申报、不申报应纳税款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1. 故意隐瞒应税项目,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2. 故意少计应纳税款,以逃避税收;3. 故意多列支出,以减少应纳税款;4. 故意以虚假的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5. 故意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逃避纳税。

二、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1.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给予罚款。

罚款金额为应纳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

如果偷税漏税情节严重,罚款金额可以更高。

2. 加收滞纳金对于偷税漏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加收滞纳金。

滞纳金自税款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

3.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是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1)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逃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逃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2)骗取出口退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纳税人如何处理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

一般纳税人如何处理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

一般纳税人如何处理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纳税人作为税收的主体,有义务履行纳税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纳税人可能存在税收违法行为,这就需要针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税务机关的权力以及纳税人应对策略等方面,阐述一般纳税人如何处理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

一、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受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了纳税人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其中第五十二条指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可以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三百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处以其欠缴税款百分之五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滞纳金。

”这表明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以及滞纳金等。

此外,税务部门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税务规章、规范性文件,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解释。

例如《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增值税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这些规章对纳税人的行政处罚权限、罚则以及申诉和裁决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税务机关的权力税务机关作为行使税收征收管理职责的执法机构,具有相应的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全面查账:税务机关有权查阅纳税人的相关账簿、凭证等财务文件,以核实其申报情况的真实性。

2. 稽查核实:税务机关可派员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实地核查,核实其申报税款的正确性。

3. 调取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向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有关机构调取涉及纳税人纳税情况的资料,以获取更全面的信息。

4. 税务罚款: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并要求纳税人在指定期限内缴纳罚款。

5. 税务处分:税务机关可以对涉及较重的纳税违法行为采取税务处分措施,包括吊销税务登记证、限制出境等。

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税务违法行为严重影响税收征管和国家财政秩序。

为了维护税收秩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税务法规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旨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促进大家遵守税法。

一、偷税漏税罪偷税漏税罪是指纳税人有意通过伪造、隐匿、篡改、销毁账簿、票据等方式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国家对此类违法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处罚措施:1.罚款:根据偷税漏税数额的大小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国家对偷税漏税罪会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

罚款额度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如偷税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罚款金额通常在欠税数额的3倍左右。

2.追缴欠税:无论偷税漏税数额多少,国家都会要求纳税人追缴相应的欠税金额,同时要求纳税人缴纳逾期纳税款的滞纳金。

3.刑事责任追究:在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中,国家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最严重的偷税漏税罪行可追究刑事责任,涉案人员可能会受到刑罚。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纳税人无实际交易,而虚构或故意伪造购买、销售等虚假交易票据的行为。

国家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也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1.罚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般会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罚款金额通常是虚开发票金额的2倍以上。

2.追缴增值税税款:国家要求纳税人追缴相应的增值税税款,同时要求缴纳逾期纳税款的滞纳金。

3.刑事责任追究:对于严重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国家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涉案人员可能会受到刑罚。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通过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方式逃避国家对欠税的追缴行为。

国家对逃避追缴欠税罪采取了以下处罚措施:1.罚款:逃避追缴欠税罪一般会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罚款金额通常是逃避追缴欠税金额的2倍以上。

2.追缴欠税和逾期纳税款:国家要求纳税人追缴相应的欠税金额,并要求纳税人缴纳逾期纳税款的滞纳金。

增值税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增值税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增值税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在中国,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对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一些企业或个人的不合法行为,涉及增值税的违法问题也时有发生。

本文将对增值税的违法行为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探讨。

首先,增值税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税款虚报、税款逃避、偷漏税、伪造发票等情况。

税款虚报是指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故意隐瞒或虚报实际销售额,以规避税收的支付责任。

税款逃避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如将收入转移至非增值税纳税的地区或通道,避免缴纳增值税。

偷漏税是指企业故意不申报或故意漏报应缴纳的增值税款项。

伪造发票是指企业虚构或篡改销售或购买的产品、服务等情况,以骗取增值税发票进行避税或逃税行为。

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其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对于税款虚报、税款逃避、偷漏税行为,增值税法规定,违法行为人应当补缴欠缴的税款,并按照应缴税款的5倍或者10倍进行罚款,同时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

其次,对于伪造发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盗窃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发票罪、逃税罪等。

除了行政和刑事责任的追究之外,税务部门还可以采取其他手段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比如,加强税收稽查力度,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调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的线索;加强税收征管系统建设,通过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税收宣传教育,增强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总之,增值税的违法行为对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秩序都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法律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有效打击增值税的违法行为,除了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之外,还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努力,共同维护税收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税收违法行为的分类及处罚规定

税收违法行为的分类及处罚规定

税收违法⾏为的分类及处罚规定税收违法⾏为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税收法律规范、侵害了为税法保护的税收关系并应承担某种法律后果的⾏为。

下⾯就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违反⽇常税收管理1、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薄或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未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税务机关备查;未将全部银⾏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未按规定安装、使⽤税控装置或损毁、擅⾃改动税控装置。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换证⼿续。

3、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薄或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伪造完税凭证。

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逃避、拒绝或以其他⽅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

责令改正,处10000元以下罚款。

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6、有关单位拒绝税务机关依法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机构检查纳税⼈有关情况。

直接妨害税款征收1、偷税。

指伪造、变造、隐匿、擅⾃销毁账薄、记账凭证,或在账薄上多列⽀出或不列、少列收⼊,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拒不申报或进⾏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

追缴税款、滞纳⾦,并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逃避追缴⽋税。

3、骗税。

指骗取出⼝退税款。

追缴税款,并处骗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可在规定期间内停⽌为其办理出⼝退税。

4、抗税。

追缴税款、滞纳⾦,并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妨害发票管理⾮法印制发票。

由税务机关销毁⾮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具,并处1万元以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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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有那些税务人员法律责任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有那些税务人员法律责任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有那些税务人员法律责任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有那些? 我国税收征帐机关主要是税务。

财政,海关等部门,{征管珐]只适用于由税务局征收的那一部分。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根据征管法第60条和细则9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者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恶习者可处2000---10000元罚款。

民事法律责任属不属于税务违法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务时须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违反民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民法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总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虽然代表着企业从事各项活动,具有整体意志的属性。

但同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本身是自然人,作为自然人有着自己的个人利益,有着为私利行事的可能。

当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着整个企业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很难追究其作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

因为当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企业与其他主体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民事责任是由企业来承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企业的代言人而已。

但这并不是说企业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揭开法律面纱”即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况下,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和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新《公司法》第20 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里虽然是说股东应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上都是公司股东,故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但是代表股东履行职责,若发生上述行为,法定代表人作为国有投资股东指派的管理人员,其行为存在过错,也是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

法定代表人参与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偷税漏税案例及法律(3篇)

偷税漏税案例及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故意隐瞒应纳税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扰乱了税收秩序。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起典型的偷税漏税案例,探讨相关法律法规,以警示纳税人遵守税法,维护税收公平。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建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该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崭露头角,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其偷税漏税行为也日益严重。

三、案例经过1. 隐瞒收入该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采取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故意隐瞒销售收入。

经审计发现,该公司在2015年虚列支出500万元,2016年虚列支出800万元,2017年虚列支出1000万元。

2. 虚列成本该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通过虚列原材料采购成本、虚列运输费用等手段,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经审计发现,该公司在2015年虚列成本300万元,2016年虚列成本400万元,2017年虚列成本500万元。

3. 逃避税款该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累计少缴税款1200万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处理1.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机关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对该公司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确认该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2. 追缴税款税务机关依法追缴该公司偷逃的税款1200万元,并加收滞纳金。

3. 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处以偷逃税款50%的罚款,即600万元。

4. 刑事责任由于该公司偷税漏税行为涉及金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五、案例分析1. 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本案中,该公司因偷税漏税行为,不仅被追缴了偷逃的税款,还被处以罚款,法定代表人还受到了刑事处罚。

这充分说明了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

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的税收法律责任目录一、违反日常税收管理的违法行为及其行政责任二、直接妨害税款征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三、妨害发票管理的违法行为1 纳税人的税收法律责任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具体可分为纳税人违反日常税收管理的违法行为、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妨害发票管理的违法行为三类。

1.1 违反日常税收管理的违法行为及其行政责任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又在此基础上作了补充规定,概括起来说,有关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处罚规定是:(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规定,对于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按照细则的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30日内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并于吊销后10日内将情况反馈给税务机关。

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大税务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

十大税务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

十大税务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税务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税务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税收秩序和公平性。

为了维护税收秩序,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对税务违法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本文将介绍十大税务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一、偷税漏税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各种手段,故意隐瞒应纳税款项或虚报减免税额,从而减少纳税负担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和税收公平性。

对于偷税漏税行为,国家将采取罚款、追缴税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虚开发票虚开发票是指纳税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虚构交易或伪造发票等方式,制造假交易、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

虚开发票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收入,还容易引发经济领域的各种风险。

对于虚开发票行为,国家将追缴增值税发票、罚款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逃避申报纳税逃避申报纳税是指纳税人故意隐瞒或拒不申报应纳税款项的行为。

逃避申报纳税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收入,还影响了税收公平性。

对于逃避申报纳税行为,国家将追缴税款并加收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违规转移资产违规转移资产是指纳税人通过转移资产或虚构债务等手段,规避承担税务责任的行为。

违规转移资产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还干扰了经济秩序。

对于违规转移资产行为,国家将追缴税款并加收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涉税犯罪涉税犯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进行财务造假、逃避税务监管等行为,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行为。

涉税犯罪对国家税收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破坏了税收秩序。

对于涉税犯罪行为,国家将处以刑罚,并追缴税款和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偷逃关税偷逃关税是指纳税人在进出口活动中采取虚报货物种类、伪造价值等手段逃避关税的行为。

偷逃关税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

对于偷逃关税行为,国家将追缴关税、罚款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偷逃其他税费偷逃其他税费是指纳税人故意隐瞒或拒不申报其他应纳税费用的行为。

税收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列表参考

税收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列表参考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未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办法的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
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
纳税人、纳税担保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的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
目录
•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概述 • 行政责任制度及法律依据 • 具体行政责任类型及适用条件 • 纳税人权利保障与救济途径 • 案例分析:典型税收违法行为及行政责任
追究实例 • 总结与展望:完善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行
政责任制度建议
01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特点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 往往涉及多个领域和环节,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难度。
危害性及影响
危害性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税收征管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削弱了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
影响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不仅会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还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公 平竞争和资源配置效率,甚至引发社会信任危机和不良风气。
加大惩处力度
对查实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 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
对严重失信的纳税人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提高其 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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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主体在 税收征管过程中,违反税收法律法规 的规定,采取欺诈、隐瞒等手段,逃 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分类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手段和情节等 因素,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可分为偷 税、逃税、抗税、骗税等类型。
表现形式及特点
表现形式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伪 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 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等。
03 具体行政责任类型及适用 条件
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乱征税的法律后果(3篇)

乱征税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然而,乱征税现象在我国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纳税人权益。

本文将从乱征税的定义、表现形式、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引起社会各界对乱征税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二、乱征税的定义及表现形式1. 定义乱征税,是指税务机关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擅自对纳税人进行征税、加收滞纳金、罚款等行为。

乱征税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

2. 表现形式(1)无依据征税:税务机关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进行征税。

(2)重复征税:税务机关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应税行为,重复征税。

(3)擅自加收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对纳税人加收滞纳金、罚款。

(4)擅自减免税款:税务机关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对纳税人减免税款。

(5)滥用职权: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纳税人进行乱征税。

三、乱征税的法律后果1. 对纳税人的法律后果(1)经济损失:乱征税导致纳税人承担不应有的税收负担,造成经济损失。

(2)权益受损:乱征税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纳税人的名誉和信誉。

(3)维权困难:纳税人维权过程中,可能面临取证困难、诉讼成本高等问题。

2. 对税务机关的法律后果(1)法律责任: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因乱征税行为,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

(2)声誉受损:乱征税行为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形象和信誉。

(3)行政处罚:税务机关可能受到上级机关的行政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撤销职务等。

3. 对国家法律秩序的法律后果(1)税收秩序混乱:乱征税行为扰乱了税收秩序,影响了税收政策的实施。

(2)财政收入受损:乱征税导致财政收入减少,影响国家财政收支平衡。

(3)社会公平受损:乱征税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平,加剧了贫富差距。

四、防范乱征税的法律措施1. 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明确税收征收标准、程序等。

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税收是国家运行的重要经济支柱,确保公民按法律规定缴纳税金是维护国家财政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税务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为了维护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税法的严肃性,国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以打击和惩罚税务违法行为。

本文将就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进行探讨。

一、税务违法行为的概念与分类税务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税务管理过程中,故意或过失违反税法规定,逃避或拖欠税款,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减免税款,不按规定报告、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违法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拖欠、逃避税款的违法行为:包括故意不缴纳税款、逃避缴税、虚假报税等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2. 减免税款诈骗的违法行为:包括故意隐瞒实际应税事项、虚构减免税事项等行为,以骗取减免税款。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也扰乱了税收秩序,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3. 提供虚假税务信息的违法行为:包括故意提供虚假资料、虚报税收等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给税务部门工作带来不便,也损害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从事税务违法行为的个人或单位,根据税收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这些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补缴欠税和滞纳金的责任:对于拖欠税款的个人或单位,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及时补缴欠税,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

2. 罚款的责任:对于故意或过失违反税法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将面临罚款的处罚。

罚款的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大小而有所不同。

3. 暂扣或没收财产的责任:对于严重的税务违法行为,税务部门有权采取暂扣或没收财产的措施,以保障国家财政利益和惩罚违法者。

4. 法律刑事责任的追究:对于涉嫌犯罪的税务违法行为,除了行政处罚外,还会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违反税收法规的法律责任

违反税收法规的法律责任

违反税收法规的法律责任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法规的日益完善,一些个人和企业往往会违反税收法规,从而引发一系列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就违反税收法规所涉及的三种法律责任进行分析。

一、行政责任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往往会引发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有权对违反税收法规的个人和企业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追缴应纳税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维护税收秩序、惩治违法行为,并促使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对于故意避税、偷逃税款等严重违法行为,税务机关还可以进行公告曝光,影响违法者的社会形象,增加道德压力。

二、经济责任除了行政处罚,违反税收法规的个人和企业还要承担经济责任。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个人和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进行纳税,一旦违反规定,未缴纳应纳税款或少缴税款,将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等经济责任。

此外,税务机关还可以追缴违法所得,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以确保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

三、刑事责任严重违反税收法规的个人和企业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了故意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等刑事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故意避税、逃避追缴欠税、伪造、销售发票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刑罚的同时,还要追缴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针对违反税收法规的法律责任,我们应当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增强纳税自觉性。

同时,税务机关也要加强监督执法,确保税收法规能够得到严格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保障税收的正常征收,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做出贡献。

总结起来,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涉及到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个人和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税收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在维护税收安全和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标题:关于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引言概述:企业欠税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伤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伤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对于企业欠税行为,国家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本文将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行政责任:1.1 行政处罚:企业欠税行为一旦被查实,将面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补缴税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1.2 责任主体: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主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承担。

1.3 行政处罚力度:根据欠税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行政处罚力度也会有所不同,严重者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刑事责任:2.1 刑事立案:在涉及重大欠税行为的情况下,国家税务机关有权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欠税行为进行刑事立案。

2.2 刑事处罚:企业欠税行为构成犯罪的,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拘留、罚款、有期徒刑等。

2.3 责任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承担,他们将因为欠税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预防措施:3.1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税务申报流程。

3.2 加强员工教育培训:企业应定期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遵守意识。

3.3 主动履行纳税义务:企业应主动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税款,避免欠税行为发生。

四、应对措施:4.1 主动补缴税款:一旦发现欠税行为,企业应主动补缴税款,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

4.2 依法申诉辩护:企业在接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立案通知后,应及时依法申诉辩护,维护合法权益。

4.3 合规合法经营:企业应秉持合规合法经营原则,遵守税法规定,避免因为欠税行为而受到处罚。

五、总结:企业欠税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约束和规范,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纳税义务,遵守税法规定,避免违法行为发生。

同时,一旦发生欠税行为,企业应主动补缴税款,积极配合调查,依法申诉辩护,最大限度减少不良后果。

关于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关于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关于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税务违法行为是指个人或者企业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对于税务违法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就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展开论述。

一、税务违法行为的种类及法律责任税务违法行为包括虚假税务登记、偷漏税款、骗取出口退税、偷税、逃税、抗税等。

下面将就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详细阐述。

1. 虚假税务登记虚假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在登记纳税人资格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以获得不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税款的行为。

对于虚假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如下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2)追缴减免税款,并处以违约金。

(3)依法参照偷税、逃税行为处理。

2. 偷漏税款偷漏税款是指纳税人故意或者过失地隐瞒、不申报或者少申报应纳税款的行为。

对于偷漏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如下法律责任:(1)责令补缴欠税,并处以罚款。

(2)依法参照偷税、抗税行为处理。

3. 骗取出口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是指纳税人通过虚构或者变相隐瞒交易、虚增出口数量或者价格等手段,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资金的行为。

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如下法律责任:(1)责令退还骗取的出口退税,并处以罚款。

(2)依法参照偷税、逃税行为处理。

4. 偷税、逃税偷税是指纳税人明知应纳税款的事实,故意不予缴纳或者少缴纳税款的行为。

逃税是指纳税人通过欺骗、隐瞒、虚构、变相隐匿等手段,逃避缴纳应纳税款的行为。

对于偷税和逃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如下法律责任:(1)责令补缴欠税,并处以罚款。

(2)追缴逃税所得,并处以相应违约金。

(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抗税行为抗税是指纳税人对国家税收征管机关的依法征税活动进行抵制、干扰或者阻挠的行为。

对于抗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如下法律责任:(1)责令依法缴纳税款,并处以罚款。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依据对于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具体的依据包括《税收征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实施条例》、《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

税收违法行为要怎么处罚

税收违法行为要怎么处罚

税收违法⾏为要怎么处罚
税收违法⾏为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税收法律规范、侵害了为税法保护的税收关系并应承担某种法律后果的⾏为。

税收责任以税收违法⾏为为前提,没有税收违法⾏为,税收责任就⽆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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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为要怎么处罚
⼀、申诫罚
申诫罚是指影响违法者声誉的罚,是⾏政机关对⾏政违法⾏为⼈提出谴责、警告,使其引起警惕,防⽌继续违法的措施。

申诫罚主要适⽤于情节⽐较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为,既可以适⽤于公民个⼈,也运⽤于法⼈和组织。

《税收征管法》第三⼗七条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产、经营的纳税⼈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财产罚
财产法是指⾏政机关依法剥夺⾏政违法⼈财产权利的⼀种处罚。

包括罚款、没收⾮法所得、没收⾮法财产。

财产法的适⽤条件是:适⽤于有经济收⼊的公民、有固定资产的法⼈或者组织所实施的违法⾏为,对以谋利为⽬的的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违法⾏为。

《税收征管法》第七⼗⼀条违反本法第⼆⼗⼆条规定,⾮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具,并处⼀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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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保障了国家基本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正常运行。

然而,税收违法行为给国家经济和法律秩序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因此,为了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政府对于税收违法行为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本文将重点探讨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

一、税收违法行为的种类税收违法行为包括了多方面的情况,如逃税、偷漏税、虚开发票、弄虚作假等。

这些行为涉及到了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对税收秩序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和损失。

针对不同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二、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政府采取了不同的法律责任来进行惩处。

主要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1. 行政处罚:对于一些轻微的税收违法行为,政府会采取一定的行政处罚措施。

这通常包括罚款、撤销税收优惠政策、限制经营活动等。

政府通过行政处罚,希望能够让纳税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错误行为。

2. 刑事责任:对于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政府将会追究刑事责任。

这包括了虚开发票、逃税等行为。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这些行为构成了犯罪行为,将会被法院进行审判。

被判刑者将会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

3. 民事赔偿责任:在涉及到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纳税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种责任与刑事责任不同,主要是从经济上进行赔偿。

对于因税收违法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纳税人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三、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除了法律责任外,政府还通过各种处罚措施来惩罚税收违法行为。

主要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限制经营活动、行政拘留和没收违法所得等。

1. 罚款:罚款是最常见的一种处罚措施,适用于轻微的税收违法行为。

罚款数额的大小取决于纳税人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损害程度。

2. 限制经营活动:对于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政府可能会采取限制经营活动的措施。

这意味着纳税人将不能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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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和《刑法》第二百零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七条、《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
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五条和《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违反账簿管理制度的行为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制度办法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税款征收制度的行为
偷税行为。即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行为
税收违法行为及相应法律责任
类别
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法条
违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的行为
未按规定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未按规定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未按规定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不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
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
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下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违反税款征收制度的行为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
抗税。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为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
纳税人、纳税担保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违反发票管理的行为
非法印制发票
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一条
未按照规定安装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违反纳税申报制度的行为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
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
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税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行为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非法为纳税人、纳税担保人实施虚假纳税担保提供方便
有税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造成应缴税款损失
由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以未缴、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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