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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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协议书

土地买卖协议书(精选5篇)

土地买卖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甲方将位于的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干预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实际方位。

第二条:____________归属问题

该土地转让成立后,甲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乙方,其中包括:____________

1、地面附属物(如青苗、绿植等);

2、永久使用权:____________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3、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____________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该土地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付清全部转让费。

第四条、双方权益、义务

1、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家庭单位所有,转让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员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

3、甲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方持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买卖协议书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甲方将现有祁阳县浯溪镇浯溪村建房用地转让给乙方(具体地点见附图)。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转让建房用地2壕,每壕用地宽4.2米,长19.2米,每壕地的前面至公路边沿的地归乙方所有,后面至滴水为界所有,但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地后面通光地6米,不得出售或作其他用地。每壕地转让款计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元),2壕地共计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00元)。

二、甲方必须负责为乙方办理好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建房用地所属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公历十二月底必须办理好该合同转让地使用权证并交付乙方,否则,甲方应无条件地退还房地转让费,并赔偿乙方由此而产生的直、间接损失。

三、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路、下水道四通到位,水、电使用开房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以最低价格办理开户费用。

四、在建房过程中,乙方如有超过红线或其它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指责乙方改正。乙方土地在建房过程中,所涉及界线和边界问题,

由甲方全部负责处理。建房的一切施工及原材料购建,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村民、建房师傅和开车师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阴挡建房装车等工程建设。如对乙方一切的土地使用权构成侵犯,且使乙方不能正常建房,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并退还乙方购地款肆万陆仟元整。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土地转让有关介绍信或办理用地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以后遇国家征用乙方用地,国家征地的一切赔偿款归乙方所有。乙方购买甲方土地使用权发生了一切纠纷全权由甲方负责处理,并由甲方承担一切纠纷费用。

六、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向甲方交预付款叁万元,等甲方为乙方在规定期内办理该办的手续后,乙方剩余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在场人(签字):

年月日

土地买卖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经协商,就转让甲方位于农村土地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支付万元土地使用费受让现有甲方所有土地使用、经营权年。

2、甲方在出让该土地使用、经营权后,应按立即将该土地交付乙方。在现有甲方使用年限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与村委会签定土地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乙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3、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该土地所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推诿、拒绝、拖延等情况,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的罚款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出现,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5、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6、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土地买卖协议书4

出卖方:

买受方:

出卖方在位于祁阳县城祁山路有一宗(进深米*宽米)国有出让地有意出让,买受人自愿买受卖方该宗门面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真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宗地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宗地概况

1、该宗地位于祁阳县城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祁山路。

2、宗地是国有出让使用权、综合用地类型,面积平方米,进深米,面宽米,两壕门面形式,出卖方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国土证号祁国用第号,原国土使用权人为,祁国用第号。

第二条交易形式、价款及付款方法

1、双方以土地现状成交,签约付款后,出卖方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给买受方。宗地使用权归买受方,买受人暂不变更使用权让名称,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并在宗地上建设房屋。

2、宗地价款万元,签约付万元,余款万元交付土地使用证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其它事项

1、按第二条交易原则,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在宗地上依法按规建房及合法的产权经营行为。

2、买受人建房工程款办理相关手续和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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