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要求,我国要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我院根据派送培训学员实际情况使学员安心学习,在保障学员培训期间生活待遇。
特制定此办法:
一、参加培训的对象:已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相应专
业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或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需要接受培训(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专业技术人员。
二、科教科根据医院实际制定参训人员计划,保证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科室和个人不得无故拒绝培训。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与执业注册、岗位聘用、中级职称晋
升直接挂钩。
四、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
师资格证的,参加医院当年度定科工作,定科方向以培训时录取的专科方向优先定科。
五、培训期间的政策和待遇:医院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负责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培训期间调离医院的人员要退回培训费用并赔偿医院损失,培训结束参加培训人员必须返回医院工作。
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工资福利与进修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同时领取行政职能科室职工的绩效。
六、根据《医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要求我院在引进人才时对社会
化人员招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
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考虑参照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安排来院工作。
七、按照市县文件精神要求医院安排参加上级医院骨干医、药、护、
技师培训的人员标准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本(2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本一、引言住院医师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一群人,其工作涉及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为了保证住院医师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办法旨在明确住院医师的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培训管理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以推动住院医师培训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二、培训内容1. 临床技能培训住院医师需要在培训期间掌握一定的临床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以及一些常规操作技能(如心电图、胸部X光片解读等)。
培训期间,住院医师应该积极参与临床技能操作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2. 专业知识培训住院医师需要在培训期间扎实掌握相关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专业知识。
这包括但不限于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微生物学等基础学科的知识,以及各临床学科的学科特点和疾病诊治的基本原则等。
培训期间,住院医师应该通过听课、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
3. 人文素质培养住院医师需要具备一定的人文素质,包括良好的沟通能力、合作能力、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等。
培训期间,各培训机构应该通过举办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住院医师人文素质的培养和引导。
三、培训要求1. 学习时间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习时间一般为3年,其中包括1年的基础培训和2年的临床培训。
在培训期间,住院医师应该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积极参与各种培训活动。
2. 出科考核要求住院医师需要在培训期满后通过出科考核,获得相应的进阶资格。
出科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论考试、临床操作能力考核等,通过出科考核的住院医师将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四、培训管理和考核评价1. 培训管理各培训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包括住院医师的入职管理、学习计划安排、培训内容管理等。
同时应该配备专业的培训指导教师,对住院医师进行定期的学习指导和实践引导。
2. 考核评价住院医师培训期满后应该进行考核评价,以评估其培训效果和能力水平。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住院医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住院医师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接受由培训机构组织的系统化培训,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包括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技能培训和科研训练四个方面。
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使住院医师达到以下要求:(一)系统掌握所在科室专业知识和技能;(二)具备独立承担相关疾病诊治任务的能力;(三)具备科学研究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四)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要求第六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理论学习:住院医师应系统学习本专业相关知识,包括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等。
(二)临床实践:住院医师应参与临床工作,熟悉各类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掌握常用检查和治疗技术。
(三)技能培训:住院医师应接受一定时间的技能培训,包括手术操作、急救技术、影像学诊断等。
(四)科研训练:住院医师应开展科学研究,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
第七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如下:(一)住院医师应按时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二)住院医师应做好个人培训记录,记录培训内容和成果;(三)住院医师应积极参与各项规范化培训工作,配合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和考核;(四)住院医师应尊重患者合法权益,保护患者隐私,注重医患沟通和团队协作。
第三章培训组织和管理第八条我院设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九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副院长、相关教授和科室主任担任委员,由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教学主任和培训专家担任培训顾问。
第十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二)招收住院医师,确定培训对象;(三)组织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四)组织培训评估和考试;(五)制定培训效果评价标准;(六)解决培训中的问题和纠纷。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前培训课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及实施细则一、住院医师必须经过上岗前教育、理论考试、岗前试用(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经本人申请,科室、医院两级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二、住院医师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
不得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
(未独立值班者,科室排班可考虑两种方案:一是和带教老师排同一班,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二是每周排6天正常班,在当班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按照医院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成绩计入年度考核理论或实践技能成绩,该项考核成绩为核心考核项目,任意一项成绩不合格,即视为全年考核不合格。
四、住院医师按计划轮转科室,各科室不得擅自调整轮科计划,因故需要调整的个人或科室,需向科教科申请,获批后方可调整。
原则上现有临床科室必需全部轮转,在某一科延长轮转时间的,不能累计到下一科室。
五、住院医师必须经过出科考核,考核成绩经医务科认定合格者,由科教科开具出科通知单,方能进入下一科室培训,成绩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者,科室提出意见、医务科审定,将继续在本科室培训一月,再重新考核。
六、请病假、事假任意一个月超过15天者,应延长该科室培训一个月;七、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不能出科,应继续该科室培训一个周期.八、住院医师在轮科培训期间,应认真填写《轮科培训考核登记表》,科室考核以科主任上报的科室轮训考核登记表为主。
九、住院医师在三年培训期间应按规定参加国家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5学分,中医药学分不得低于10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为核心考核项,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不到规定学分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十、新调入人员,在原工作单位已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培训证明,培训工作量予以承认。
二、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制度(一)培训内容1、住院医师培训模式:3+X(2—5)住院医师培训时间为5年,第一阶段为通科轮转3年,主要在二级学科及相关学科范围内进行轮转(选择内科方向、外科方向、专科方向,三年培训结束后不得更改专业方向),第二阶段专科培训2-5年,在三级学科进行培养,达到低年资专科医师水平.2、住院医师培训目标: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具体要求如下:(1)掌握相关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二级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三级学科的新进展,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科教部2014/10/15目录一、组织管理2-3二、专业基地负责人遴选条件 4三、专业基地负责人审批程序 4四、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5五、指导教师审批程序 5六、培训招收 6七、培训实施7八、考核认证8九、培训过程管理9-1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㈠我院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程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各专业基地、各临床教研室的优势和作用。
㈡医院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方案,编制培训计划,指导监督各专业基地做好培训与考核评估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张国华副组长:罗赤苗成员:刘小勇、黄雅莲、黄端阳、蒋德安、宁绍斌、陈毅明、邓光明、肖玲。
领导小组下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培办)主任:邓光明副主任:贺小平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职责:⒈负责全院各专业基地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内容与标准的督导与检查。
⒉负责各专业基地负责人的遴选与考核。
⒊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招生、过程考核及评估。
⒋开展培训质量、培训效果评估和相关调查研究等。
㈣医院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负责各专业基地、培训学员的考核、评估;负责教学评估及相关调查研究,提出教改方案。
专家委员会组成主任委员:曹国扬委员:张国华、罗赤苗、信国庆、佘长建、李化云、谭卫泽、夏日、刘国华、欧阳泽伟、王亚平、黄西林、唐会林、朱娇媛、朱胜华、贺丙华、张辉、李再清、龙永福、曾劲松。
㈤规培办职责⒈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制订科学、严谨的具体培训实施方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对象的职业素养培育和业务技术指导,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医疗安全和培训质量。
⒉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⒊对指导老师带教作为师资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并给予适当指导带教补贴,落实培训对象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待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docx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20XX年 8 月 25 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 20XX〕49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制定本办法。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政策,编制培训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培训工作。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
(一)研究提出培训专业设置建议;(二)研究提出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方案建议;(三)对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四)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对培训招收工作进行区域间统筹协调;(五)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六)制定考核标准和要求,检查指导考核工作;(七)承担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模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住院医师的培训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和培训机构。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培训对象第四条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对象是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医师。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临床实践技能、医学文化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培训机构应根据住院医师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培训计划。
第七条培训课程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八条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师资力量和设施条件,确保培训效果。
第九条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班,确保住院医师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条培训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目标和内容。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估,对住院医师的培训效果进行监控和反馈。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应积极与相关医疗机构合作,共同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五章培训考核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对住院医师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应组织考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的考核,确保住院医师的培训成果能够得到有效评估。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住院医师本人,并作为医疗机构评价和奖惩的依据。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应保密,不得随意公开或外泄。
第六章培训证书第十七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应由培训机构颁发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培训合格证书应包含住院医师的个人信息和培训成绩等内容,并加盖培训机构的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第十九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以作为医师职称评定和职业发展的依据。
第七章培训监督第二十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规范开展。
第二十一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审批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进行整改或取消资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临床住院医师素质,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规定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要求,以及XXX《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成有规模的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向省内各级医院培养、输送优秀的临床住院医师,引入竞争和分流机制,促使住院医师由“医院人”向“社会人”的身份转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院医师是指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是本业务最高主管机构,主任由业务院领导担任,各二级学科主任和资深教授担任委员。
其职责是讨论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审定各二级学科制订的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督促检查各二级学科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培训考核执行情况,审定住院医师培训1-资历。
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部是日常管理机构,设在教务处。
其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及培训工作,组织住院医师的招聘工作,组织对二级学科住院医师培训的质量评估,管理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所有档案,办理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负责临床专业学位的申报工作,组织和培训住院医师师资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学员助学金的审核发放。
第六条二级学科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办公室是培训管理组织机构,经广东省认定的我院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与重症医学、放射医学、急救医学、康复理疗学、全科医学等二级学科由教研室主任牵头组成住院医师培训指导小组,配备一名兼职秘书。
第七条科室住院医师指导小组是具体的执行机构,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住院医师培训指导小组负责人,师资人员应为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第三章住院医师的招聘第八条报名条件一、国家重点高等院校医疗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加强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工作,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德育为先、质量为重,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培训)是指住院医师在经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卫计委)认定的培训基地,按照国家培训标准和本省要求,接受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的培训活动,包括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训。
第五条省卫计委负责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根据国家卫计委的要求,结合我省情况,制订培训政策。
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与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各司其责,实施相关工作。
培训基地具体负责本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第六条培训期间,住院医师由省卫计委、培训基地和就业单位共同管理,日常管理主要由培训基地负责。
住院医师应当服从培训基地管理。
第二章培训招收第七条本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录取时间原则上与毕业生就业时间同步。
第八条本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录取对象为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学专业(临床、口腔、中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九条省卫计委每年根据我省医疗卫生工作对临床医师的培养需求和基地培训能力,制订年度招录计划,向培训基地下达培训任务,发布招收录取信息,监督管理招收录取情况,将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培训基地应当按照招收录取计划择优录取招录对象。
第十条单位委培对象由培训基地、委培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等五项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等五项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09.08
•【字号】豫卫科教〔2023〕9号
•【施行日期】2023.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
正文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等五项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文卫体局,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
为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切实保证培训质量,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等五项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9月8日
附件:1.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实施细则
2. 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实施细则
3.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4.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实施细则
5.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结合我院近年来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实践,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1、新入院的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从事临床类医疗工作的人员。
2、外单位调入的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二培训方法1、选派优秀住院医师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2、院内轮岗学习的方式,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三、培训组织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科教科负责实施。
四、培训规划(一)培训年限一般情况下为三年1、所有新进医院的住院医师进院时不定科;2、进院第一年实行全院临床科室大轮转;3、进院第二年,根据第一年轮转时住院医师的工作表现、科室主任和带教老师的意见、医院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及本人的兴趣特长,实行大内科和大外科小轮转,旨在区别培养大内科和大外科医师;4、第三年,根据前两年的规范化培训结果和医院工作的需要,对住院医师实行初步定科并开始专业化培训。
(二)培训内容1、住院医师岗前培训:医院概况介绍、核心制度、人际交流-医患沟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医院文化、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2、住院医师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自学、专业授课3、住院医师医学临床技能培训:体格检查、病历书写、临床基本技术操作、读片、病例分析、诊断与鉴别诊断五、培训要求(一)、综合素质要求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2、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3、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4、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行医5、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二)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第一阶段培训按照《医学临床三基训练》、《住院医生基本技能考核标准》要求执行。
由所轮转的科室负责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至少每月组织讲座一次。
第二阶段由所在专科负责加强专科知识和急救知识培训,突出实践技能。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制度(试行)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主要包括“培训导师”和“指导医师”。
2、“培训导师”和“指导医师”实行聘任制,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住培办公室”)组织,各专科推荐,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审核后统一聘任,每届任期3年,期满后重新认定。
3、导师及指导医师的聘任条件:(1)导师:住院医师在进入我院培训后,由住培办公室指定一位导师,负责住院医师在所有轮转科室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的指导,直至3年培训结束,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副高及以上职称,硕士导师优先;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态度严谨,为人师表,热心于为国家培养医学人才,能对住院医师的规培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指导和帮助。
(2)指导医师:是培训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②熟悉本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规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技能操作;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态度严谨,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热心于为国家培养医学人才,具有较强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④熟悉培训规定,能够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4、各专业基地指导医师与培训对象的比例应符合本专业基地师资配比要求。
住院医师入科后由科主任负责安排相应的指导医师带教,每名指导老师同时带教人数不超过3名。
5、建立导师和指导医师综合考核机制:(1)导师考核及指导医师考核主要通过住培办公室的日常监管和学员的定期评价实施。
(2)学员的评价方式为登录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在导师评价表或指导医师评价表上对导师/指导医师的履职情况进行逐项评价后提交上传,系统将自动计分。
(3)导师评价为每半年一次;指导医师评价在学员每一次出科前完成。
(4)住培办公室对导师及指导医师的评价结果进行动态管理,对连续2次为差评者,予以戒勉谈话,再次为差评的,将提前取消其导师/指导医师资格,并全院例会通报。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一、师资配备各学科带教老师与住院医师人数的比例和师资结构,必须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要求。
二、师资职责(一)熟悉本专业住培医师轮转培训标准和培训目标,协助学科秘书制订住培医师轮转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动态掌握住培医师的基本情况,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工作和生活情况,注重培养住培医师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熟悉相关制度,指导住培医师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四)及时检查并指导学员病历书写,修改后签署日期和姓名,并进行点评。
(五)主持或参与住培医师的各项教学活动,指导和督促住培医师参加各项教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以及小讲课等相关的教学活动。
(六)对住培医师进行日常检查督促,协助住培医师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规定的病种、操作例数等要求,定期检查他们的工作学习地完成情况;审核培训内容的录入情况,并及时完成信息审核。
(七)做好与住培的沟通,及时反馈学员在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协助基地工作小组完成出科考核,并整理出科相关资料。
三、师资资格认定(一)基本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的医师。
2.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认真履行项工作职责。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水平,具有较高的医疗和教学水平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热爱教学工作,爱护、关心学员,有一定的带教经验。
(二)教学能力考核条件1.初次认定条件(1)专业理论和专科技能成绩≥80分;(2)教学查房、小讲课成绩≥80分;(3)临床技能带教技巧成绩≥80分。
2.重新认定条件(1)教学查房、小讲课成绩≥80分;(2)临床技能带教技巧成绩≥80分;(2)学员对指导老师测评平均成绩≥90分;(3)年度师资教学质量评价成绩≥90分。
(三)师资资格认定程序1.初次认定程序(1)由个人自愿报名。
(2)专业基地审核。
(3)参加培训基地组织的专业理论与技能、教学查房、小讲课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是指对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的管理方法。
该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住院医师的培训质量和水平,提高其医疗技术和人文素养,使其能够胜任临床医疗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培训计划:制定住院医师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等。
2. 培训机构:确定住院医师的培训机构,如医院、医学院等。
3. 培训导师:指定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教学能力的医生作为住院医师的导师,负责指导其临床实践和培训进程。
4. 培训评估:建立住院医师的培训评估机制,对其培训过程进行评估,包括临床案例讨论、技术操作考核等。
5. 培训记录:对住院医师的培训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每个住院医师的培训计划、培训成绩和学习情况等。
6. 培训证书:对完成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颁发培训证书,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临床能力和素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提高住院医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于改善医疗服务和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第 1 页共 1 页。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政策,编制培训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培训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提出培训专业设置建议;(二)研究提出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方案建议;(三)对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四)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对培训招收工作进行区域间统筹协调;(五)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六)制定考核标准和要求,检查指导考核工作;(七)承担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订本地实施方案和措施,编制落实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国家规划与标准,建设、认定和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公布;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及《贵州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4]13号),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师资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师资管理是关节环节。
我院住院医师实行“双导师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是指具备较好的临床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带教能力及职业道德高尚的主治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
师资包括指导老师及责任导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专业基地领导小组、科室小组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实行三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师资的审批,统筹管理,健全激励机制,制定师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专业基地领导小组负责师资考核,带教质量监督及根据评价体系进行评价,师资动态管理。
第七条科室教学小组负责本推荐师资,协助专业基地领导小组进行带教质量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师资管理第八条师资遴选及资格认定(附表1)。
一、指导老师遴选条件: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具有带教工作的积极性及进取心的主治或主治以上职称医师作为指导老师。
二、责任导师遴选条件: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具有带教工作的积极性及进取心,具有市级以上(包括市级)科研立项的主持人,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专业论文的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师。
二、师资遴选程序及资格认定:本人填写《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资格遴选表》,科室推荐,专业基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师资资格认定,公示后医院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颁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近年来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来的实践,特修订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希望全院相关科室、部门及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组织结构及职责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医院临床住院医师培养献计献策,督促检查各学科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培训考核执行情况。
二、医院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审定各二级学科制订的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实施细则;审定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审定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资格。
三、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科教部):组织专家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组织形成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负责全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全院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组织对各学科临床住院医师培训的质量评估;负责管理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所有档案;颁发住院医师合格证书;组织和培训住院医师师资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二级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1、确定内科学、外科学、麻醉、急诊、耳鼻咽喉与眼科学、影像学(超声、放射医学)、检验医学、妇产科学、康复医学、儿科学等学科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2、每个二级学科由主任或副主任挂帅组成各学科住院医师培训指导小组,配备一名助手和兼职秘书。
3、二级学科办公室负责:(内科学、外科学、麻醉、危重医学、耳鼻咽喉与眼科学、影像学[超声、放射医学]、检验医学、妇产科学、康复医学、儿科学等)(1)负责人应当有效协调整个二级学科所辖三级学科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2)每两月一次跟本二级学科住院医师及师资人员见面的例会,解决实际问题,例会有记录,以便接受随机抽查和年终检查;(3)组织制订本二级学科及所覆盖的三级学科的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实施细则;(4)落实本学科住院医师的临床轮转安排以及具体指导人员名单;(5)负责组织本二级学科的新入住院医师的入科教育;(6)负责组织所辖各科室的轮转考核;(7)负责收集本学科所有住院医师的轮转考核成绩,并对指导人员的工作量和住院医师的工作量进行汇总,逐月上报住院医师培训办公室(科教科)(每月15日,遇假期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
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师资队伍管理,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术精、带教能力强的高水平住培师资队伍,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培训基地统筹管理本基地师资队伍建设。
专业基地应设置符合各专业培训要求的教学管理人员、责任导师和指导医师。
专业基地中教学管理人员、责任导师、指导医师的数量和比例应达到各专业基地细则要求。
责任导师实行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管理,每位责任导师同时指导住院医师数量不超过3人。
第二章师资认定第三条培训基地需制定师资遴选方案,建立准入机制,培训基地会同专业基地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相应专业基地师资条件,结合其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教学意识、教学、医疗及科研能力等进行遴选,部分专业需要技师完成指导任务的,在符合条件的技师中遴选,健全师资队伍。
第四条专业基地教学管理人员包括专业基地负责人、教学主任和教学秘书等,专业基地教学管理人员由培训基地负责遴选,专业基地负责人和教学主任除应具备指导医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和教学研究能力。
第五条责任导师由培训基地会同专业基地进行遴选,原则上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省级或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合格证,并有住院医师带教经历。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六条专业基地负责人是专业基地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本专业基地建设,包括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方案与轮转计划、过程管理等顶层设计与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加强对教学与培训人员的组织管理,整体把控培训质量,对本专业基地(含协同单位)的培训质量承担主要责任。
第七条教学主任是专业基地的主要管理者和实施者。
负责本专业基地住院医师的轮转计划制定;本专业培训的全过程管理;定期检查评价住院医师的培训质量和指导医师(含协同单位)的带教质量,不断提升指导医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教学研究与改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第一篇: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的建设质量,是住院医师规培质量的关键。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带教导师的条件与职责第一条带教形式。
培训基地带教导师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在专科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员的带教工作。
由于学员处于轮转培训状态,故实行一主多辅的“双导师制”,即由一位责任导师和多位业务导师共同带教。
第二条带教导师的基本条件与职责。
责任导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临床经验十分丰富。
主要负责住院医师3年培训期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指导工作。
业务导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临床技能娴熟。
主要负责学员轮转到相应科室的临床带教工作,并对学员的出科考核成绩负责。
第三条带教导师的资格获取。
符合带教条件的医师,在科主任的推荐下,自愿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岗位申请表》。
业务导师可由培训专科主任及其领导小组讨论、任命,报教育培训部门备案;责任导师由培训专科提名,并在我院科教科备案。
第二章带教导师的工作要求第四条管理要求。
带教导师的学员分配,由各专科负责。
每名业务导师同时所带培训学员不超过2人,每名责任导师所带学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导师由各专业及其所辖科室共同管理。
专科规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导师的带教内容和质量的要求、质量评价与奖惩等。
第五条工作纪律。
带教导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的要求和医院制订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第六条带教内容。
业务导师应及时检查住院医师的医疗文件书写情况,定期审核住院医师培训记录,指导住院医师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医疗值班等制度,指导和督促住院医师参加各项医疗活动、疑难病例讨论以及相关的学术活动。
各导师,特别是责任导师应关注住院医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注重培养住院医师的良好的医德、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带教导师的质量评价与奖惩第七条带教导师的质量评价标准。
各专科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导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评价带教导师教学质量表》,每年对带教导师统一组织考评,考评结果分四级,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八条带教老师的奖惩。
获得优秀、良好评价的导师继续保留导师资格,获得合格评价的导师须根据本管理办法第三条重新申请导师资格;获得不合格评价的导师,业务导师由专科取消其带教资格;责任导师由医院取消其带教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带教。
根据督导专家、学员评价、专科年度考核结果(优、良、及格、不及格)、以及带教工作量(以月计算),培训基地综合评价后,对优秀带教导师(占正在带教导师的10%左右,具体各专科比例与专科评价结果挂钩,以当年通知为准)奖励、良好带教导师(占正在带教导师的40%左右)奖励。
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带教导师,医院在评优评奖、职称晋升遴选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并根据我院奖励条例给予奖励。
第四章带教导师的培养第九条每年医院应该开办导师培训班一次,进行带教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带教水平,同时通报奖惩情况。
第十条带教导师在进修、外出参加学术方面,享有优先权。
2015年1月神经内科教研组第二篇: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点核间性眼肌麻痹病损部位在脑干内侧纵束核间性眼肌麻痹同侧眼球不能内收核性眼肌麻痹定位脑桥水平以上后核间性眼肌麻痹无同侧、对侧眼球不能内收一个半综合征同侧、对侧眼球不能内收左侧视野同向偏盲,对光反射消失,病损部位右侧视束同向性偏盲见于对侧视束睁眼站立不稳,Romberg征阳性,双下肢音叉震动觉消失,病损脊髓后束感觉性共济失调最常受损在脊髓后束不一定有定位价值的体征一侧或两侧的展神经麻痹脊髓半切综合征无大小便障碍鉴别髓内肿瘤和髓外肿瘤最可靠的体征有无分离性感觉障碍颈膨大横贯性损害引起双上肢迟缓性瘫,双下肢痉挛性瘫慢性胸髓横惯性损害引起双下肢痉挛性性瘫脊髓横贯性损害的感觉障碍特点受损平面以下完全性传导束性感觉缺失后角型感觉障碍表现为两侧的阶段性痛、温觉障碍而深感觉障碍较轻表现为一侧节段性分布的痛觉、温觉消失,而触觉、深感觉保留的脊髓损害,定位于脊髓后角最能支持脑膜炎诊断的症状颈项强直霍纳征眼交感神经损害手指骨间肌、小指外展肌肉萎缩无力是由于C8-T1前角细胞损害造成肱四头肌肌萎缩是由于 L2-L4前角细胞损害造成膝反射的节段定位 L2-4 踝反射中心 S1-2 胫神经 L4-S3 一侧肱二头肌反射消失病变在C5-6 正中神经C6-T1 中腹壁反射消失提示胸段脊髓损害位于T9-10 下腹壁反射消失提示胸段脊髓损害位于T11-12 急性脊髓炎最常见的受累部位 T3-5 脊髓空洞症的最好发部位下颈、上胸髓脊髓空洞症早期常见的症状一侧上肢或胸部自发性疼痛和痛觉缺失分离性感觉障碍易出现于脊髓空洞症脊髓前动脉血栓表现为深感觉正常中央前回大脑皮质运动区的瘫痪表现为单瘫或上、下肢不均等瘫垂体瘤导致的视野障碍常见双颞侧偏盲视交叉外侧病变可引起左侧鼻侧盲去大脑强直四肢伸性强直伴内收内旋,角弓反张去皮质强直上肢屈曲,内收内旋,下肢伸性强直仅受单侧皮质延髓束支配的脑干神经运动核面神经核下部及舌下神经核一侧角膜直接反射消失、同侧间接反射存在,病变在同侧三叉神经右眼直接对光反射存在、间接对关反射消失,病变在左侧视神经左眼直接及间接对光反射均消失,病变在左侧动眼神经大脑前动脉阻塞时出现小便失禁,是由于损害了旁中央小叶深感觉不包括内脏感觉右动眼神经麻痹,左侧偏瘫病变部位在中脑上运动神经元瘫痪最有价值的体征病理征中枢性舌瘫与周围性舌瘫的鉴别主要是后者有病灶侧舌肌萎缩锥体束病损时肌张力折刀样肌张力增高动眼神经损害可有睁眼困难受对侧皮质核束支配的是舌下神经颞叶癫痫海马硬化枕骨大孔疝小脑扁桃体假性延髓麻痹损害的部位在双侧皮质延髓束延髓损害时呼吸障碍共济失调式呼吸脊髓半切综合征常见于脊髓髓外肿瘤供应延髓外侧部血液的血管是椎动脉脊髓后动脉供应脊髓横断面的后1/3 脊髓前动脉供应脊髓横断面的前2/3 颈内动脉系统主要供血部位眼部和大脑前3/5的脑组织大脑中央前回下2/3的动脉供应来自大脑中动脉皮质支Weber综合征的病损部位中脑运动神经元病一般不出现的症状体征感觉和括约肌功能障碍闭锁综合征见于双侧脑桥基底部梗死迷走神经的生理功能不包括头面部的感觉基底动脉尖综合征出现反复意识障碍,主要是病变累及中脑及(或)丘脑的网状激活系统张口下颌向右侧病变在右侧三叉神经意识清醒病人角膜反射消失损失可能在面神经或三叉神经脊髓丘脑侧束主要传导痛、温觉脊髓丘脑前束主要传导触觉颞上回后部是听觉中枢颞叶内侧面勾回是嗅觉中枢枕叶内侧矩状裂上下缘是视觉中枢感觉性失语主要损害优势半球的颞上回后部运动性失语主要损害优势半球的额下回后部优势半球颞叶的病变导致命名性失语造成双侧肢体失用的病损在左侧顶叶缘上回顶下小叶、缘上回失用优势半球顶叶病变导致失读经皮质性失语复述较其他语言功能好额叶中央前回是皮层运动中枢传导性耳聋 Rinne试验骨导大于气导苍白球及黑质的病变导致静止性震颤帕金森病的主要生化病理特征 DA减少重症肌无力产生肌无力的原因体内产生ACHR自身抗体、使ACHR受损或减少重症肌无力的病变部位在突触后膜重症肌无力危象抗胆碱酯酶药不足重症肌无力反拗危象抗胆碱酯酶药不敏感重症肌无力胆碱能危象抗胆碱酯酶药过量全面性发作包括失神发作强直性发作阵挛性发作强直阵挛性发作肌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脑脊液标准压力80-180 蛋白质0.15-0.45 糖2.5-4.4 细胞数 0-5 氯化物 120-130 新型隐球菌脑膜炎治疗两性霉素B、氟康唑肝豆状核变性的首选药物青霉素偏瘫型偏头痛发生在小儿的偏头痛类型雷诺病肢端小动脉异常痉挛性疾病红斑肢痛症小动脉扩张雷诺病治疗注意保暖、CCB、血管扩张剂、前列腺素低钾周期性瘫痪患者24小时补钾10g 颅内静脉窦血栓最常见临床表现颅内高压症状中枢神经系统的髓鞘构成少突胶质细胞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重症肌无力早期症状可以加重新纹状体的病变导致舞蹈病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常发生于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脑白质病变的病因 PML乳头多瘤空泡病毒MS自身免疫发病机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细胞免疫在中枢神经系统中,兴奋性突触传递的主要递质是谷氨酸、门冬氨酸小舞蹈病与下列哪种病原体感染有关 A型溶血性链球菌脑囊虫病吡喹酮脑出血病人瞳孔不等大,昏迷加重颞叶钩回疝Lambea-Eaton综合征发病是神经肌肉接头处乙酸胆碱突触前膜受损阿罗瞳孔对光反射消失、调节反射存在脑叶出血最常见部位顶叶第三篇: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师资管理办法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师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经卫生部授权,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细则》及《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场所,设臵在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符合条件的临床科室;培训基地带教医师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主要执行者。
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保证住院医师培训质量和考核质量,根据《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培训基地的申报第一条培训基地原则上设臵在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符合条件的临床科室。
第二条培训基地必须具有满足培训所需的专业设臵,具有相应的诊疗条件和设施,具有基本的教学设备和合格的教学场地,具有满足住院医师接受培训所需的专业书籍和期刊,有获取专业信息的渠道。
第三条以临床专业为单位,由医院统一向市卫生局申报,一家医院可同时申报多个专科培训基地。
第四条市卫生局组织专家依据《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细则》,对申请单位培训科目和规模进行评审。
培训基地经评审后,由市卫生局认定、公布,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五条全科医学科培训基地由综合性医院临床科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成,由综合性医院统一申报。
第六条培训基地评审周期为3-5年。
第二章培训基地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要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对培训基地所需设施、设备、经费、人员等给予支持和保障。
第八条院级领导分管住院医师培训工作,设臵住院医师培训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成立住院医师培训工作指导、考核、质量监督专家委员会或小组;建立培训基地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等;建立培训对象的信息档案,并妥善保管;为培训对象提供基本的学习生活条件;协助培训对象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负责本医院师资培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