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教师考核办法
“双师”教师考核及认定办法
“双师”教师考核及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一支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学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师型”教师的定义“双师型”教师指高等学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者)。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第二章:“双师型”教师的分类及认定条件依据教育主管部门对“双师型”教师的定义,结合学院专业发展及师资队伍现状,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级(详见附件一)及专业实践能力、技术应用研发能力,我院将“双师型”教师分为高级、中级、初级。
第三条:高级“双师型”教师1.取得高校教师(研究、实验)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从事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的高级资格(执业)证书;(3)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工作累计7年以上;(4)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主持过一项(或主要参与过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5)获得与专业相近的副高级职业资格且暂无相对应的正高级职业资格的中级“双师型”教师履职5年,考核合格。
2.从行业、企业引进的集团总裁、副总裁、总经理、高级技师,或其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及较高行业知名度的精英,可直接认定为高级“双师型”教师。
第四条:中级“双师型”教师1.取得高校教师(研究、实验)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从事本专业工作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的副高级资格(执业)证书;(3)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工作累计五年以上;(4)近两年主持过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效果显著,获评省级以上实践教学示范中心;(5)获得与专业相近中级职业资格,且暂无相对应的副高级职业资格的初级“双师型”教师履职3年,且考核合格。
1双师型教师考核与奖励办法
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临朐县职业中专)“双师型”教师的考核与奖励办法一、岗位职责1.教学效果好,教学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并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
2.全面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指导学生的技能竞赛、技能抽测和各类专业实践活动。
二、管理(一)考核方式“双师型”教师考核分年度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汇报等形式,依照考核标准分项打分。
每位“双师型”教师在考核时必须提供考核期内所有过程、成果的原始材料。
由教导处对“双师型”教师进行考核,提出年度考核意见。
(二)考核指标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20%)(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始终能够任劳任怨,尽职尽责;(3)职业道德好,学术作风正派,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方面(50%)(1)参与本专业学生技能竞赛、技能抽测的指导工作;(2)参与本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指导工作。
3.教学与专业研究能力方面(30%)主讲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其中至少有一门为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效果好。
(三)管理1.对“双师型”教师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资格。
2.“双师型”教师从聘任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待遇。
3.在任期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双师型”教师:(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2)在科技工作中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3)在教学过程中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三、奖励办法为提高“双师型”教师业务能力与水平,业务培训、学术交流活动、购买资料、企业顶岗实践等经费予以报销。
四、其它事项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双师型”教师授课标准、考核标准(齐铁工校)
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授课标准讨论稿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目标和办学方向及职业性、实用性的特征决定了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应该是“双师型”教师,建设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主要从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针对职业教育特点及现状,要求“双师型”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重点做到如下方面:一、教学方法要多元化,贴近专业、贴近现场、贴近实际工作职业学校的专业课程具有技术为主、操作性强、实践性强等特点,这就要求“双师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做到教学内容准确、重点及难点处理得当,教学过程充分体现“做中教、做中学”的教学特色,灵活运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如: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等。
在教学过程中让理论贴近现实、让学生多动手,不仅要让学生学习技术,而是要熟练掌握。
因此,“双师型”教师不仅需要同时具有教师素质和专业实践素质,更重要的是具有能将两者有机融合在一起,通过有效的课堂教学过程将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知识同时传授给学生的能力,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二、信息化教学手段的应用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程多为操作性较强的技能型课程,内容枯燥难懂,要想让学生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学习和掌握这些专业技能,一定离不开信息化教学手段的恰当运用。
“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资源,系统优化教学过程的能力。
“双师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善于使用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通过课件等形式解决“看不见”、“摸不着”、“进不去”、“难再现”,不形象、不直观的专业课教学难题;使信息技术真正对教学起到强大的支撑作用,以实现助教、助学、仿真实训、考核等功能,来明显改进教学与实训效果。
1、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应用性信息化教学要求我们在制定教学内容中体现它的实用性和应用性。
教学内容的选择应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动脑、动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学了就能用得上。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范文)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范文)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和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认定范围(一)能够承担理实一体化教学任务的校内外专兼职专业课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双师资格。
(二) 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参与“双师型”教师认定,但可参照认定“双课型”教师。
“双课型”教师是指公共基础课教师除了能够胜任主任教学科课程教学外,同时还能胜任一门非主任教学科课程的教学,或指导学生获得一类技能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首位指导者。
“双课型”教师课时系数按《教师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执行,指导大赛获奖者课时系数仅限指导大赛当学期的任教课程。
二、双师认定条件1.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又能从事实训实习指导教学,能够把专业理论与专业实践技能操作教学紧密结合、融为一体,且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2.申请双师的专业应是申请人所学专业或经学校认定的任教专业。
3.双师认定的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
其中,一类赛事市级奖项相当于二类赛事省级同等奖项或三类赛事国家级同等奖项,其它依此类推;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仅指首位技能指导者;本文件所指职业资格包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等。
4.引进高级人才待遇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双师认定申请(一)每年6月份受理双师认定申请。
(二)申请认定双师,实行自愿原则。
凡申请认定双师,应提交《XXX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共课“双课型”教师同步申请,应提交《XXX学院“双课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非主任教学科课程任教资格证书、课程教学标准、课程教学考核结果等)。
四、双师认定(一)学院成立双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二)学院组建双师认定评审委员会(三)根据工作需要各专业(群)可成立双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主要由外地专家和企业专家组成)。
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及其考核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及其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加强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一支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现结合我院的实际和师资队伍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一定的理论教学水平,有较强的专业技能或较多的专业实践经验,在教学工作中能够较好地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且具有教师(实验)资格和经认定的与所教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的专任教师。
第二章双师素质教师的分类及认定条件第三条正高级双师素质教师取得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专业内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教师外其他系列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副主任医师、高级农艺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统计师等);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的资格(执业)证书(如注册会计师、高级技师等);3.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实践工作累计五年以上;4.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主持过一项(或主要参与过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使用,效益良好。
第四条副高级双师素质教师取得教师(实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专业内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教师外其他系列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高级统计师等);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的资格(执业)证书(如注册会计师、高级技师等);3.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实践工作累计五年以上;4.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主持过一项(或主要参与过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使用,效益良好。
5.带队(或个人)参加国家级技能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
第五条中级双师素质教师取得教师(实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专业内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教师外其他系列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主治医师、农艺师、工程师、会计师等);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的资格(执业)证书(如执业医师、执业律师、技师等);3.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考评员(中级及以上)资格;4.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实践工作累计二年以上;5.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主持过一项(或主要参与过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使用,效益良好。
双师型教师考评方案
青海省水电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考评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切实提高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技能水平,特制订《青海省水电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考评方案》。
一、“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认定教师在申请认定双师型之日的前两年内,承担相应专业学科的理论教学任务、学生的课程教学、实训、生产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讲师(或以上)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1.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学校中居先进水平;2.近五年中有半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二)认定程序1.“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受理一次,一般在每年10月份受理。
2.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青海省水电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申请人所在教研组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并汇总本教研组所有申请人情况,连同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教务科,由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认定,并报校行政会批准确认。
4.学校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在学校教科科备案管理,并由学校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
5.“双师型”教师资格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期满,教师要重新申请资格认定。
二、“双师型”教师的职责1.积极承担教学工作。
专职教师学年教学总工作量达到360节,其中对应专业(学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节,校内兼课教师对应专业(学科)学年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120节。
2.教学业务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3.承担实验、实训课的教学工作、实习指导工作或其它实践性教学工作,且工作量不少于本专业(学科)教学总工作量的25%。
“双师型”教师考核和管理规定
金华职业中专学校计算机应用专业“双师型”教师考核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建设一支既能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又能从事和指导专业实践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金华职业中专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和管理办法》定本规定。
第二章“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第二条“双师型”教师的能力要求。
1、教学能力。
(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2)能胜任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3)胜任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组织与指导工作;(4)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进行教学,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同行好评。
2、教科研能力。
(1)能承担校本课程开发工作,并编写课程教材(讲义、课件);(2)积极探索中职教育教学规律,进行教育教学改革;(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撰写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其研究成果能指导专业建设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4)能承担科研课题,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3、专业实践能力。
(1)具有中级技工以上的生产操作能力,获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技术等级证书;(2)具有胜任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并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或企业锻炼经验及创新能力。
第三条教师在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之日的前两年内,除承担理论教学外,还承担了学生的课程设计、实验、实训、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学中级教师资格(或以上)职称,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1、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
2、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有在行业或企业的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省教厅、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
4、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主研或者参与了课题。
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考核项目
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考核项目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考核项目一:双师型教师是指既具备学科专业知识,又具备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的教师。
以下是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考核的主要项目:1.学科知识考核:对双师型教师候选人的学科知识进行考核,包括基础学科知识和专业领域的深度知识。
考核可以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内容涵盖学科基本概念、原理、方法和应用。
2.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对双师型教师候选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教学反思等方面。
考核可以通过教案评审、教学观摩、教学演示等形式进行。
3.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对双师型教师候选人的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考核,包括实习或实训阶段的教学表现和教学效果。
考核可以通过教学观察、教学反思报告、学生评价等形式进行。
4.教育教学技能考核:对双师型教师候选人的教育教学技能进行考核,包括教学设计能力、课堂管理能力、教学辅导能力等方面。
考核可以通过模拟教学、小组讨论、个人陈述等形式进行。
5.专业发展考核:对双师型教师候选人的专业发展和持续学习能力进行考核,包括参与学术研究、教育培训、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可以通过论文评审、专业发展计划等形式进行。
通过以上考核项目的评估,可以全面了解双师型教师候选人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为其获得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资格提供依据。
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考核项目二:双师型教师是指既具备学科专业知识,又具备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的教师。
以下是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考核的主要项目:1.学科知识考核:对双师型教师候选人的学科知识进行考核,包括基础学科知识和专业领域的深度知识。
考核可以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内容涵盖学科基本概念、原理、方法和应用。
2.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对双师型教师候选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教学反思等方面。
考核可以通过教案评审、教学观摩、教学演示等形式进行。
3.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对双师型教师候选人的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考核,包括实习或实训阶段的教学表现和教学效果。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中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为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以及精湛的实践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教师的发展与综合素质的提高,更好地适应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需要,规范我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类别根据“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级别,目前可分为初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和高级“双师型”教师三类。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一)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
(二)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条件(一)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无违规违纪、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三)掌握所授专业及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具备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具有较好的教学能力和职教水平,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掌握与任教专业相关的行业、职业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一定的行业、职业实践能力,能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五)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在假期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顶岗实践活动且达到学校规定的时长。
四、教师申报各层级“双师型”教师,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1、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授课能力强,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学生易掌握。
双师型教师标准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及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鼓励教师参与专业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办法.一、认定对象在遂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具有教师资格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二、认定标准1、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被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及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实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校校中居先进水平;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主要指实训教学以及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等的指导,下同;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本人或所指导的学生在各种技能大赛含全国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以上或国家级的奖项,且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5具有实验系列中级一级及以上实习指导教师职称,且具有与本专业相关工种已被聘任技师或以上职业资格;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从事高校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从事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三、认定程序“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两次,分别于6月份、12月份组织,认定程序如下:1、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遂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双师型”教师认定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专业组;2、专业组主任初审,并签署意见,汇总后上报学校教务科;3、教务科对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及下企业一线实际经历等全部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分管校长;4、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双师型”教师名单,并在全校公示一周;5、“双师型”教师名单经公示后,若无原则异议,由校长批准,学校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四、“双师型”教师的职责“双师型”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履行下列职责:1、以理论教学为主的平均每学年应承担不少于48 学时的实践课程教学,以实训教学为主的平均每学年承担不少于48学时的理论教学.逐步达到能同时承担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2、应完成以下六项中的三项:1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技术应用、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等项目,成果被采用,效益较好;2近四年到企业一线挂职锻炼半年以上可以累计,了解企业技术信息,增强专业实践能力;3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实践性课程开发,或实践性课程的教学改革,并取得明显效果;4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实验实训室或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效果良好;5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特色专业建设或精品课程建设或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等,效果良好;6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实践性教材的编写出版;五、“双师型”教师的待遇“双师型”教师在任职期内,享受下列待遇:1、每月领取200元的津贴;2、在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中,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3、学校在组织职业教育、技术教育的外出考察、访问、培训和学术交流时,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的岗位聘任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六、加强“双师型”教师的考核对“双师型”教师要从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理念出发,加强其教学检查、考核:1、各专业组每学期进行一次对“双师型”教师履职情况的考核,并对“双师型”教师组织听课、评教,形成书面考核材料,上交校考核办.2、教学办公室每学期对“双师型”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和引导,并作出评价,形成书面材料.3、由学校办公室牵头 ,组织教务课、招生就业办对“双师型”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年终考核每年12月,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资格.七、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双师型教师评选及认定办法(最新)
XXXXXX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评选及认定办法为进一步突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提高任课教师的实践能力,建设一支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素质”教师条件申报“双师素质”教师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2、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或校内外实践基地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获得教育部组织的教师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
3、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4、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5、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个人二等奖以上。
6、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通过学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操作能力考核并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并取得同类高级职业技能证书。
7、具有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能胜任本专业一门及以上专业课程课堂教学工作,并在学院任教2年以上。
8、在企事业或科研等单位取得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能胜任本专业一门及以上专业课程课堂教学工作,并在学院任教2年以上。
二、“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程序1、个人申请。
填写《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认定。
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部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代表组成的“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小组,依据“双师素质”教师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初步审定,并将初审合格的教师认定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双师型教师考核办法
双师型教师考核办法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双师型”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双师型”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教学、实习(实训)等各项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凸现职中办学特色,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考核要以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双师型”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实绩、成果及所反映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1、政治思想表现:主要考核教师的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
2、理论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学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包括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
3、实践实训工作:主要考核实践实训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水平,包括实训室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考核办法考核采取定量积分法,各项评分累计之和为考核总分(考核标准见附表)。
三、考核程序1、自我总结。
教师根据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总结。
2、综合评定。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双师型”教师的考核工作,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科成立考核小组。
五、以下情况教师不参加考核1、因病、事假等原因,全学期累计工作不满3个月。
2、受校级及以上处分者。
六、其他1、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学校将予以表彰;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不参加考核的教师,在晋职晋级、奖励等问题上不予考虑。
3、坚持定期考核,不断完善考核办法,每次考核形成的材料均需整理归入教师业务档案。
4、本办法由学校教务科负责解释。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二0一三年四月附:双师型教师考核表。
学院“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
学院“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为加快培养一支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学术与实践能力并重的“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队伍,适应学校转型发展的需要,实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成立XX学院“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及管理相关工作。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教务处、规划财务处及各教学分院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二、“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一)“双师型”教师是指取得讲师及以上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通过申报和评审,在本专业领域取得承认的非在聘系列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如建筑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等)。
通过考试,取得承认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计算机软件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等)。
通过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承认的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工程师等)。
通过技能鉴定获得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如家电维修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
具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
近五年有连续一年或累计二年在业内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名)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先进水平。
(二)“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取得讲师及以上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近五年有连续半年或累计一年在业内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
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名)一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一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先进水平。
“双师”教师考核办法
“双师型“教师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依据《洛南职教中心“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等级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二、考核项目及结果双师型教师考核:1、考核项目(1)实践教学(2)实习实训基地建设(3)实践锻炼(4)服务社会2、考核内容及结果考核内容包括所有考核项目,见考核指标体系(附件5 ),总分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为“不合格”(1)教学考核出现C等的;(2)学期内教学工作量未达到学校有关规定的;(3)被追究严重差错及以上责任事故的;(4)常规履职考核不合格者。
三、考核程序(一)双师型教师根据考核项目就履职情况(可以按就高一级)作自我评价报告(要求对照评价项目逐项说明,A4纸正反面,正文小四号宋体打印),填写考核评价表(见附件2、4、6),会同工作记录本和相关支撑材料(A4纸正反面复印),于考核当年9月底前交所在系部,由系部初审。
到时不按要求报送材料者,视为放弃。
(二)系(部)根据考核人员情况组建以系(部)主任为组长,其它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对考核人员自评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实行回避制度),之后会同考核汇总表(见附表8、9、10)于考核当年10月底前报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由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教务处将由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考核结果报人事处,考核合格的按《洛南职教中心“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依据考核分数一次性发放津贴和其它奖金。
实发金额为(津贴+其他奖金)/100 * 考核分(指学院考核得分)*履职年数。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称号,不发津贴和其它奖金。
五、本办法自2010年开始执行,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和人事处负责解释。
高职“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高职“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提高任课教师的实践能力,建设一支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在全院教师中评选“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全院教师。
二、评选标准(一)职业素养要求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为人师表,关爱学生,能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学方法和优良的思想品德指导和影响学生。
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 以上。
(二)资历要求1、被评为学院“双师型”教师;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3、担任一线教学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三)专业实践要求积极参与专业实践活动满足下列条件: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在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或教师本人在省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四)教学科研要求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有较系统的专业学科理论知识,能结合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开展研究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1、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对所教课程的标准理解深刻,教学基本功扎实,在校内开设过示范性公开课,成绩突出,反响较好,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2、参加教学类其他竞赛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3、近3年来,每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三等以上奖励。
三、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由教师本人向系科提出申请,填写《“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申报表》,由系科统一报教务处;“双师型”教学名师从“双师型”优秀教师中评选。
2、学校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参评条件和参评材料r进行民意测评及资格评价认定。
四、管理办法1、对“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2、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能或教学培训优先考虑;3、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4、“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每一年评选一次,聘期2年,实行动态管理。
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能力提升考核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嗷师能力提升考核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双师型”教师自我培养、自我提升,自觉提高技术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被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后,应继续提升实践能力,学校每年开展一次“双师”能力提升考核,考核达标的,提高其课时费标准。
第三条“双师”能力提升达标考核标准1、师德师风:能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没有违反师德情形,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反教学常规行为。
2、教学能力:3年内教学效果考核良好以上等次不少于4次,没有不合格等次。
3、实践能力:最近3年,根据《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平均每年企业实践积分达到30分,且有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业绩、成果、能力等。
(1)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得自治区一等奖以上;⑵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或由政府部门组织的行业技术技能比武,获得自治区二等奖以上;(3)在市域内技术技能水平知名,经常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经学校现场考核技术技能水平高超;(4)以任务、项目教学法为主导,主持校企共同开发课程,并实施本课程教学,深化学生好评;(5)主持或主要参与企业生产设备大修、扩(改)建等技术指导工作2次以上,有项目任务书或聘任文件以及相关过程、成果材料;(6)承担或主要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产品(工艺)技术分析工作,有项目任务书或聘任文件以及相关过程、成果材料;(7)承担实践企业横向课题1项以上或科技成果转换1项以上,有正式合同以及在企业完成的相关过程、成果材料;第四条“双师”能力提升达标考核原则1、注重实践,只在取得“双师”资格的教师中开展考核。
2、教师自愿申请,不设指标。
3、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第五条“双师”能力提升达标考核程序1、每年末教师填写申请表,附支撑资料,报所在二级教学单位。
2、二级教学单位进行初审,填写初步意见,报送教务处。
明显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不得上报。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通过查看资料、实践考核、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双师型”教师考核和管理规定
金华职业中专学校计算机应用专业“双师型”教师考核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建设一支既能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又能从事和指导专业实践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金华职业中专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和管理办法》定本规定。
第二章“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第二条“双师型”教师的能力要求。
1、教学能力。
(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2)能胜任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3)胜任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组织与指导工作;(4)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进行教学,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同行好评。
2、教科研能力。
(1)能承担校本课程开发工作,并编写课程教材(讲义、课件);(2)积极探索中职教育教学规律,进行教育教学改革;(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撰写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其研究成果能指导专业建设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4)能承担科研课题,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3、专业实践能力。
(1)具有中级技工以上的生产操作能力,获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技术等级证书;(2)具有胜任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并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或企业锻炼经验及创新能力。
第三条教师在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之日的前两年内,除承担理论教学外,还承担了学生的课程设计、实验、实训、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学中级教师资格(或以上)职称,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1、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
2、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有在行业或企业的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省教厅、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
4、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主研或者参与了课题。
中职双师型教师考核
中职双师型教师考核
中职双师型教师考核是针对中等职业教育的一种特殊教师考核方式。
中职双师型教师是指既具有专业技能的技工人才,又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
他们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还需要具备教学能力和教育理论知识。
中职双师型教师考核是为了保证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而设立的。
考核内容涵盖了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育理论知识等方面,并以实际教学表现和教学效果为主要评判标准。
在考核过程中,教师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考试、评定和实际教学观摩等环节,来检验其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和实际教学表现。
其中,实际教学表现是考核的重点,教师需要在实践中展现出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教学实力。
中职双师型教师考核的设立对于中等职业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它可以促进中职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学水平提升,推动中职
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提高中职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培养更多更优秀的技工人才。
中职双师型教师考核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职教育的指导和管理,提供更多的支持和资源。
学校要加强对中职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和引导,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社会要给予中职教师更多的尊重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总之,中职双师型教师考核是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它将有助于提高中职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培养更多更优秀的技工人才,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中职双师型教师能够更好地为中职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双师型教师考核周期
双师型教师考核周期
双师型教师考核周期是指一定的时间段内,一位学校的教师将由学校主管教师和该师的教学助理共同进行考核。
一场双师型教师考核周期通常包括三个部分:面谈、评分和反馈。
首先是面谈,在期间,主管教师将询问有关教师的教学经验,对教学的观点以及教学有何贡献等问题。
同时,教师自身也应向考官宣扬自己的见解和工作情况。
接下来,主管教师将会对考核人员的教学进行评分。
评分将根据考核者的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以及指导性教育在课堂的应用等来进行评估。
最后是反馈环节,考核者会获得一份对自身教学表现的评价报告,供他们参考和参考。
同时,考核者也可以根据考核结果,更好地完善和优化教学模式,以增强课堂教学的效果,进而提高教育质量。
总之,双师型教师考核周期是评估教师教学能力和表现的重要环节,也能够让考核者及时了解自己在教学方面的情况,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大学关于“双师素质”教师评聘暂行办法
关于“双师素质”教师评聘暂行办法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院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提高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素质”教师评选条件“双师素质”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文化和专业理论水平,较深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同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一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在省内同类院校中据先进水平;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内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二、“双师素质”教师认证程序“双师素质”教师认证工作由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证委员会负责。
其认证程序为:1.个人申报。
教师根据“双师素质”教师评选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认证申请表》,连同申请认证的实证材料原件和两套复印件报所在教研室审查。
“双肩挑”教师向教学所在教研室申报。
2.资格审核。
教研室对照“双师素质”教师的条件,结合学院专业建设需求,认真审核个人申报材料,并在《“双师素质”教师认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所在系部。
3.确定人选。
系部对各教研室报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汇总成表,上报组织人事处。
4.审核确认。
组织人事处对各系部提交的“双师素质”教师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核实,提交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证委员会审核确认。
5.公示。
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证委员会将确认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无误后,颁发证书,并将相关材料纳入个人档案。
三、申请认证“双师素质”教师需提供的实证材料1.符合“双师素质”教师条件第1项者,须提交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其它行业特许证书等)、相关项目证书、可行性技术论证,有关部门验收报告、使用单位评价意见、水平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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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依据《洛南职教中心“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等级
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二、考核项目及结果
双师型教师考核:
1、考核项目
(1)实践教学
(2)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3)实践锻炼
(4)服务社会
2、考核内容及结果
考核内容包括所有考核项目,见考核指标体系(附件5 ),总分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为“不合格”
(1)教学考核出现C等的;
(2)学期内教学工作量未达到学校有关规定的;
(3)被追究严重差错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4)常规履职考核不合格者。
三、考核程序
(一)双师型教师根据考核项目就履职情况(可以按就高一级)作自我评价报告(要求对照评价项目逐项说明,A4纸正反面,正文小四号宋体打印),填写考核评价表(见附件2、4、6),会同工作记录本和相关支撑材料(A4纸正反面复印),于考核当年9月底前交所在系部,由系部初审。
到时不按要求报送材料者,视为放弃。
(二)系(部)根据考核人员情况组建以系(部)主任为组长,其它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对考核人员自评情况进行审查(审
查实行回避制度),之后会同考核汇总表(见附表8、9、10)于考核当年10月底前报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由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
教务处将由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考核结果报人事处,考核合格的按《洛南职教中心“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依据考核分数一次性发放津贴和其它奖金。
实发金额为(津贴+其他奖金)/100 * 考核分(指学院考核得分)*履职年数。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称号,不发津贴和其它奖金。
五、本办法自2010年开始执行,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和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