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概念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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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系统名词解释
控制科目
成本科目是用来反映企业成本归集和计算过程的账户。成本控制其实就是对合同进行控制,需要按照“合同分类”思想构建控制科目。其科目级数建得较粗,一般保持在2~3级;
核算科目
核算科目是根据工程造价思想进行构建,由于测算与核算的需要,其科目建立得比较细,一般在5级以上。
目标成本
项目成本的测算随着项目开发的推进,逐步的细化,从而形成目标成本的一稿、二稿等等。但在在扩初设计完成后,一般将会形成目标成本,从而指导施工图设计工作。部分公司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会修订一稿目标成本,从而使其更加精确。
目标追加
在项目开发的过程中,当该科目下签订了合同,而合同发生了较大变更的情况下,可能会造成目标成本余额不足的情况,直接导致在该科目下无法新签合同,此时需要对目标成本进行追加。
目标结转
某个科目的合约规划已全部签订了合同,并且能确定后续不再有合同或合同变更发生,如果科目还存在正数规划余量,即节省了费用,可以通过“目标结转”将此科目多余的费用划拨到其它科目上,以实现科目之间借调功能。
调整成本
没有预计到的变更、材料价格的变化,都可能导致最初预算的余额的不足。此时需要通过调整成本对余额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调整时应当不只考虑到对已发生合同的影响,还需考虑这些变化对之后需签订合同的影响。
合约规划
合约规划指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所发生的所有合同和金额的预估。(预估需要签订的合同大类或合同)合约规划支持层级分解。
中间科目
中间科目是为了处理合同金额不明确,无法明确分摊科目的合同,进入中间科目的合同有“材料采购”、“跨项目”合同。
规划余量
在前期做合约规划时,有部分费用不明确,引入规划余量的概念,来标明暂时不能明确的科目,将规划余量理解为科目的缓冲池,随着实际签订合同变化而变化。规划余量的总额反应了目标成本控制的松紧度。
预估变更
由合同经办人提前该合同预测将要发生的变更,当实际变更发生时,需要确认变更是否在预估范围内,如果是,直接扣减相应预估变更金额,并产生修订记录。从而使动态成本预测更加准确。
公司库存(合同)
对于集团统一负责采购的设备或材料,集团公司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只能明确合同的具体单价,合同的总金额不明确;
在项目实际需要时,根据约定单价采购材料或设备,按实际到货情况支付款项。对于此类合同在登记合同时所属项目类型为“公司库存”。
库存结转
将公司库存中的入库金额进行转出的操作叫做公司库存结转。
i 库存结转分为跨项目合同和公司库存合同。对于跨项目合同的出库操作是合同在明确转出对象和转出金额后,将该合同的合约规划进行重新选择即可完成库存结转操作。
ii 对于公司库存合同则需要对公司库存科目上的入库金额进行结转操作,在结转操作时选择转出的合约规划即可。
合同性成本
项目绝大部分成本由合同形式发生,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尤其是施工合同),经常会发生各种变更,如果不严加控制,很容易产生变更黑洞等严重的问题。合同性成本这种比例高、变化大的特性,决定了合同性成本是项目成本控制的重中之重。
非合同性成本
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一类费用,没有合同需要记录,并且可变动性不大,不是成本控制的重点,如增容费、报批报建费等。但这些费用仍是项目成本的组成部分,,在软件中称为
非合同性付款。
已发生成本=合同性成本+非合同性成本。
动态成本
动态成本指预计项目最终结算成本,动态成本=合同+变更+在途成本+待发生合约规划+预估变更
实际成本
对于工程类合同,实际成本取的是应付进度款的分摊金额,对于非工程类的合同取财务应付的分摊金额。所以,对于工程类合同,要求客户必须做应付进度款,否则就出不来实际成本的情况。
实付成本
财务实付款分摊得到的成本,反映项目成本的实际支付情况。
测算成本
地产公司从方案设计阶段既开始进行成本测算工作,从“方案设计—规划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本逐级细化,最终形成目标成本。成本测算的核心:并不是测算工具,而是记录成本测算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测算结果。
核算成本
通过对项目最终竣工结算的成本进行核算,能够沉淀项目成本指标,同时通过分产品进行核算,能够得到各种产品类型的成本发生情况,也为多项目间对比分析提供数据。
不计成本金额
招标时估算总造价,最终中标单位只负责其中一部分,因此需要通过不计成本金额扣除掉其他金额(或单独拿出做分包工程);或三方合同时使用。
有效签约金额=合同金额-不计成本金额-甲供材金额
外委审定金额:合同最后一次准结算的金额。
本次结算调整
合同结算后,合同的动态成本就应当等于结算金额,这就可能导致结算前后合同的动态成本发生变化。系统在合同结算操作后,会自动为合同生成一笔变更(类型为“结算调整”),用以记录这个变化。计算公式:
本次结算调整=结算金额-变更金额-有效签约金额
阶段结算
对于总包工程,由于工程内容较多,跨越时间段较长,地产公司为了管理方便,往往是做完一个分项工程后马上对完成的内容进行结算,例如先结算土建部分,再结算安装工程,之后结算园林工程,最终进行总结算。阶段结算后,该合同还可以做变更、进度款审定、付款申请。
准结算
有些房产开发公司在工程正式结算之前,会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一次或多次的预审(也叫外委审定),由于还不是最终的结算,所以在系统中称为“准结算”。
应付进度款
“应付进度款”指的是——甲方对工程“已完工”部分的工程量进行审定,反映的是工程的“产值”,也是作为后续财务付款的重要依据。在上报的实际完工量中,会根据合同约定扣除代付代扣的款项(比如:水费、电费)及其他部分的扣款(主要指不包括在合同范围内但实际已经发生的费用,开发商已经垫付,需要在支付施工单位款项时扣回)。计算公式:应付进度款=(审定金额-甲供材)*进度款支付比例-其它扣款。
应付进度余款
合同结算后,应当付给乙方的剩余款项。计算公式:
应付进度余款=结算金额-保修款-累计进度款
应付进度参考金额
在进度款经领导审批后,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比例及实际情况,预算工程师会核定出应付进度款参考金额。计算公式:
应付进度参考金额=审定金额*进度款支付比例-其它扣款-甲供材。
代付代扣
房地产公司代承建商支付的款项(如水费、电费),此费用需要在所属合同里计入项目成本. 在系统中以非合同的方式进行登记计入项目成本。但在付款申请时需将“代付代扣”这笔费用扣除。
其它扣款:
不需要在所属合同里计入项目成本,在做应付进度款和结算时需扣除这部分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