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填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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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制产地证样本及填制

普惠制产地证样本及填制

①一般情况“普惠制产地证”填制说明普惠制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头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与国”。

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国内印制的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须再填打。

〉第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例:CHINA ARTEX (HOLDING) COPR. GUANGDONG CO.NO.119, LIUHUA ROAD, GUANGZHOU, CHINA注: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如GUANGDONG (广东)、GUANGZHOU (广州)、SHANTOU (汕头)等等。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该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洲联盟、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如果商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例:ON/AFTER NOV.6, 2000 FROM GUANGZHOU TO HONG K0NG BY TRUCK, HENCE TRANSHIPPED T0 HAMBURG BY SEA.注: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如VIA HONGKONG。

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日期必须真实,不得捏造。

对输往内陆给惠国的商品,如瑞士、奥地利,由于这些国家没有海岸,因此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再转运至该国,填证时应注明。

例ON/AFTER NOV.6,2000 BY VESSEL FROM GUANGZHOU TO HAMBURG W/T HONG KONG,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第四栏:供官方使用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申请签证的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说明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说明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说明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以下简称FORM A证书)共有十二栏, 各栏的填写方法如下:产地证标题栏(右上角),填上签证当局所规定的证书号。

具体规定如下: A、证书号码示意图如下:* ** ********* ****┬┬─┬──┬─│││└────企业自编流水号(4位)││││││││└────企业注册号(9位)│││││││└─────────年份末二位数(2位)│└───────证书识别代码:FORM A证书为G(1位)例如:证书号G063800000050045是注册号为380000005的单位2006年办理的第45票FORM A证书。

B、签证当局已经签发的证书,申报单位如需要更改,须提出更改申请,并退还原签发证书。

更改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C、如原签发的证书遗失,经签证当局同意重发证书,重发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D、出口日本产品采用日本原料的证书,其附件《从日本国进口原料的证明书》(CERTIFICATE OF MATERIALS IMPORTED FROM JAPAN)的号码为原产地证书号码后加“A”(A即为ANNEX之意),如:G063800000050045A。

第一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别例如:NINGBO SKYLAND GROUP CO.,LTD.ROOM 1209,ZHONGSHAN MANSION,93 EAST ZHONGSHANROAD,NINGBO CHINA注意: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产地注册的企业,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的一致。

此栏切勿有香港、台湾等中间商出现。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例如:JENSON & JESSON,LANGE MUHREN 9, F-2000,HAMBURG, GERMANY注意:一般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此栏不能填香港、台湾等其他中间商的名称,在特殊情况下,此栏也可填上TO ORDER 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

各类原产地证证书填制规范.

各类原产地证证书填制规范.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 (FORM A)填制规范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规定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印有扭索图案底纹,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国内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需再填打。

)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例:ZHEJIANG TEXTILES IMPORT AND EXPORT GROUP CO., LTD.NO.165 ZHONGHE ZHONG ROAD, HANGZHOU, CHINA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如ZHEJIANG(浙江)、HANGZHOU(杭州)、WENZHOU(温州)等等。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盟、挪威、瑞士对此栏非强制性要求,如果货物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则可不填详细地址,但须填:TO ORDER。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例:ON/AFTER JUN.26, 2012 FROM HANGZHOU TO LONDON, U.K. BY AIR.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例ON/AFTER JUN.26,2013 FROM SHANGHAI, CHINA TO HAMBURG, GERMANY BY SEA VIA HONG KONG, THEN 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第4栏:供官方使用(官方声明)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填制说明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填制说明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填制说明【产地证标题栏】(右上角 Reference No. 之后):此栏应填写证书号。

证书号编号方法如下:证书类型+年份+企业产地证注册号+ 证书序号(共16位)例:产地证注册号为“370900001”的企业2009年第1份证书的编号为:“G093709000010001”【第l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别):应填写中国境内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例如:SHANDONG SILK IMPORT AND EXPORT CORP., 17 DONGFENG ROAD, WEIFANG, CHINA注意: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必须填写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名称、地址和中国国名,不能填写中国以外的出口商。

【第2栏】(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般应填写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别(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但不要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例如:JEBSON & JESSEN, LANGE MUHREN 9, F-2000, HAMBURG, GERMANY 注意:1、此栏请勿留空,如不体现具体进口商,应在此栏填写“TO ORDER”或者“TO WHOM IT MAY CONCERN”;2、如果体现具体进口商,必须填写进口国的全名。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应填写货物的起运地、目的地及运输方式。

如系转运商品,还应加上转运地。

例如:FROM QINGDAO,CHINA TO HAMBURG,GERMANY BY SEA 注意:1、起运地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港口或城镇;2、目的地必须是给惠国境内的港口或城镇(欧盟成员国视为一个给惠国);3、运输方式必须明确,如BY SEA,BY AIR,BY TRAIN,BY TRUCK 等,如果是联运方式,可以填BY SEA & LAND,BY SEA & AIR等;4、如系转运,应填“VIA 转运地”。

单证普惠制原产地证明

单证普惠制原产地证明

单证普惠制原产地证明8)原产地标准(ORIGIN CRITERION)此栏是证书的核心,根据规定填写,要求如下:(1)完全自产于中国的产品,无进口成分,输往给惠国时,不论出口那个国家,均填写“P”。

(2)含有进口成分的商品,其填写要求为:加拿大:对于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受惠国内加工或制作且符合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填“G”,其他填“F”。

日本、挪威、瑞士和欧盟:填“W”,其后填明出口产品HS编码的前四位税则号如:“W”9618。

白俄罗斯、保加利亚、捷克、匈牙利、哈萨克斯坦、波兰、俄罗斯联邦、乌克兰和斯洛伐克:对于在出口受惠国增值的产品,填“Y”,其后注明进口原料和部件的价值在出口产品离岸价格中所占的百分率,如“Y”45%,对于在一个受惠国生产而在另一个或数个其他受惠国制作或加工的产品,填写“PK”。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本栏不必填写,在第12栏作出适当申报即可。

对美国出口,对于单一国家产的货物,填“Y”,对于被认定的国家集团产的货填“Z”,其后填明本国原料的成本或价值加上直接加工成本在该出口货物出厂价中所占的百分率(如“Y”35%或“Z”35%)此栏用字最少,但却是国外海关审证的核心项目。

对含有进口成分的商品,因情况复杂,国外要求严格,极易弄错而造成退证,应认真审核。

现将一般规定说明如下:(1)“P”:完全原产,无进口成分。

(2)“W”:含有进口成分,但符合加工标准,货物运往欧盟成员国、挪威、瑞士和日本,在字母下面标上产品的H.S.品目号。

例如:“W” 96.01(3)“F”:货物运往加拿大,含有进口成分(占产品出厂价的40%以下)。

(4)“G”:货物运往加拿大,含有进口成分。

(5)“Y”:货物运往独联体国家和东欧国家,在字母下面标上进口成分占产品离岸价的百分比率。

例如:“Y”38% 货物运往美国,在字母下面标上本国成分占产品出厂价的百分比率。

例如:“Y”35%(6)“Z”:货物运往美国。

在字母下面标上本国成分占产品出厂价的百分比率。

各类原产地证证书填制规范

各类原产地证证书填制规范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 (FORM A)填制规范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规定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印有扭索图案底纹,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国内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需再填打。

)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例:ZHEJIANG TEXTILES IMPORT AND EXPORT GROUP CO., LTD.NO.165 ZHONGHE ZHONG ROAD, HANGZHOU, CHINA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如ZHEJIANG(浙江)、HANGZHOU(杭州)、WENZHOU(温州)等等。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盟、挪威、瑞士对此栏非强制性要求,如果货物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则可不填详细地址,但须填:TO ORDER。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例:ON/AFTER JUN.26, 2012 FROM HANGZHOU TO LONDON, U.K. BY AIR.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例ON/AFTER JUN.26,2013 FROM SHANGHAI, CHINA TO HAMBURG, GERMANY BY SEA VIA HONG KONG, THEN 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第4栏:供官方使用(官方声明)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

第七章 5 惠普制产地证书制单要点

第七章 5 惠普制产地证书制单要点
外贸单证实务
外国语学院
崇学尚德 求实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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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理工学院
普惠制产地证书制单要点(12要点)
• 普惠制产地证书由申请单位填制,填写内容应当与发票和装箱单内
容一致,确保填写内容的正确。 • 申领单位和申领员都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
荆楚理工学院
制单要点详解
9.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毛重或其他数量
此栏填写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如“只”,“件”,“台”,“打”,英文 中常用PIECE, SETS, DOZE等计量单位。
10.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 发票号码及日期 此栏如实填写该批货物的商业发票号码和日期。并且不得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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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单要点详解
5.Item number 商品顺序号:
1)有不同品种,按照不同品种,发票号等分列“1”、“2”、“3”...等顺 序号。 2)单项商品,此栏可以填写“1”, 也可以不填。
6.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2.goods consigned to (Consignee's name, address, country)收 货人名称、地址、国别:
该栏填写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 别声明的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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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单要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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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单要点详解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填写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填写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填写
摘要:
一、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简介
二、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填写要求
1.发货人信息
2.收货人信息
3.运输方式和路线
4.供官方使用
正文: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是一种国际贸易中的非互惠性优惠待遇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出口商品的产地,从而使商品能够享受进口国的普惠制关税优惠。

在我国,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填写要求非常严格,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

首先,发货人信息是必须填写的。

这包括发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在填写时,应确保与信用证规定的受益人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致。

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受益人的具体信息,那么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应作为发货人的信息进行填写。

其次,收货人信息也是必须填写的。

这包括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在填写时,必须注意:如果信用证申请人不是实际收货人,而又无法明确实际收货人时,可以填写提单的被通知人作为收货人。

如果进口国为欧共体成员国,可以不填写收货人信息。

运输方式和路线也是必须填写的。

这包括运输工具、起运港和目的地(目的港)。

在填写时,应与其他单据保持一致。

如果需要中途转运,也应注明。

最后,供官方使用栏是由进出口商检局填写的。

一般情况下,这一栏是空白的。

商检局主要有两种情况下填注:一是后补证书,则加盖“Issued Retrospectively”(后发)的红色印章;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发现产地证明书存在问题,商检局会在此栏进行备注。

总之,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填写要求非常严格,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FORMA填制规范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FORMA填制规范

中国-新加坡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规范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中国新加坡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原产地证书号: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证书号。

编号规则如下:X+年份代码(2位)+申请单位备案号(9位)+流水号(4位)。

例如:证书号X173800000050045是备案号为380000005的单位2017年办理的第45票中韩证书。

注意:更改证、重发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第1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家例如:NINGBO XXX GROUP CO.,LTD.ROOM XXX,XXX MANSION,93 XXX ROAD,NINGBO CHINA注意:1. 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写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等。

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原产地证备案的企业,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备案一致。

2.注册在台湾、香港、澳门的公司不能作为出口商;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例如:XXX CORPORATIN5,XXXX STREETSINGAPORE 618750注意: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写新加坡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

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转口需填写中间商名称的,可在最终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或“O/B”,然后填写中间商名称。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例如:离港日期(Departure Date):28 JAN,2017运输工具号(Vessel/Flight/Train/Vehicle No.):KMCT ULSA V. 406S卸货口岸(Port of discharge):SINGAPORE注意:如果运输工具未知的情况下,允许仅填写BY SEA, BY TRUCK 或BY RAILWAY。

第4栏:供官方使用(官方声明)由进口成员方的海关当局在该栏简要说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待遇。

申请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第5栏:项目编号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可按不同品种分列“1”、“2”、“3”……, 以此类推,单项商品此栏可不填。

普惠制产地证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_国际贸易单证实务_[共3页]

普惠制产地证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_国际贸易单证实务_[共3页]

第二节普惠制产地证我国对发达国家出口商品时,通常需要出具“Form A”(A格式的)G.S.P.(普遍优惠进口关税制度)原产地证明书,以便进口商凭此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时,可以享受进口国当局的“普遍优惠的”进口关税待遇。

“普惠制产地证”(G.S.P. Form A)的实例见表8.5。

一、普惠制产地证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For m A”单证预设的格式和栏目与本章第一节“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的栏目有很多名称和填写方法都相同,为了避免重复,只对“一般原产地证明书”(表8.1)中没有的栏目做重点介绍。

另外,因为第三章的信用证是对印度的出口贸易,它不适用“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因此,表8.5的填写内容与第三章信用证所涉及的交易不关联。

1.Goods consigned from(Exporter’s business name, address, country)[发货人(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此栏目的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与表8.1第1栏相同。

2.Goods consigned to(Consignee's name, address, country)(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家)此栏目的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与表8.1第2栏相同。

另外,鉴于此栏的填写方法问题,实际工作中经常围绕“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发生一些争议,国际商会在ISBP745第L5段中规定,当原产地证明显示“收货人”信息时,其不应与运输单据中“收货人”的信息相矛盾。

但是,当信用证要求运输单据出具成“to order”、“to the order of shipper”、“to order of issuing bank”、“to order of nominated bank”(或negotiating bank),或“consigned to issuing bank”(以开证行为收货人)时,原产地证明可以显示“收货人”为信用证中除受益人以外的任何一个具名实体(named entity)。

普惠制产地证书(含详解)

普惠制产地证书(含详解)

普惠制产地证书普惠制产地证书填写说明证书号码(Reference No.)∙填写签证当局编号的证书号码。

发货人(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Goods consigned from...)∙按实际情况详细填写。

若属信用证项下,应与规定的受益人名址、国别一致。

需注意的是,本栏目的最后一个单词必须是国家名。

如为第三方发货,须与提单发货人一致。

∙如:∙CHINA NATIONAL LIGHT INDUSTRIAL PRODUCTS IMPORT & EXPORT CORP.∙NO. 82 DONGANMENT STREET. BEIJING, CHINA收货人(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别)(Goods consigned to...)∙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及国家名称。

∙填写时必须注意:∙(1)信用证无其他规定时,收货人一般即是开证申请人。

∙(2)若信用证申请人不是实际收货人,而又无法明确实际收货人时,可以提单的被通知人作为收货人。

∙(3)如果进口国为欧共体成员国,本栏可以留空或填“To be ordered”。

另外,日本、挪威、瑞典的进口商要求签发“临时”证书时,签证当局在此栏加盖“临时(PROVISIONAL)”红色印章。

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此栏尽发货人所知,填写运输方式(海运、空运等)、起运港和目的地(目的港),应注意与其他单据保持一致。

如需中途转运,也应注明。

∙如:∙From Shanghai to London on July 1, 2004, Thence Transshipped to Rotterdam By Vessel.(所有货物于2004年7月1日通过海运,从上海港运往伦敦港,中途在鹿特丹港口转船。

)供官方使用(For official use)∙由进出口检验机构填注。

正常情况下,出口公司应将此栏留空。

检验机构主要在两种情况下填注:一是后补证书,则加盖“ISSUED RETROSPECTIVELY”(后发)的红色印章;二是原证丢失,该证系补签,则此栏要加盖“DUPLICATE”并声明原证作废。

产地证填制说明

产地证填制说明

常用原产地证书的填制说明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 (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规定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印有扭索图案底纹,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国内印制的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需再填打。

)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例:ZHEJIANG TEXTILES IMPORT AND EXPORT GROUP CO., LTD.#165 ZHONGHE ZHONG ROAD HANGZHOU CHINA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如ZHEJIANG(浙江)、HANGZHOU(杭州)、WENZHOU(温州)等等。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该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洲联盟、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如果货物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详细地址,但须填:TO ORDER。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日期必须真实填写,例:ON/AFTER NOV.6,2004 FROM HANGZHOU TO HONG KONG BY AIR,THENCE TRANSHIPPED TO HAMBURG BY SEA.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如VIA HONGKONG。

对输往内陆给惠国的商品,如瑞士、奥地利,由于这些国家没有海岸,因此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再转运至该国,填证时应注明。

产地证的填制说明

产地证的填制说明

常用原产地证书的填制说明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本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采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标题栏:普惠制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我们国内印制的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须再填打。

)第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注: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不能出现香港、台湾、澳门及其他受惠国等名称和地址。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注:(1)该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洲联盟、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如果商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详细地址,但需填“TO ORDER”。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注: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如VIA HONGKONG。

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日期必须真实,不得捏造。

对输往内陆给惠国的商品,如瑞士、奥地利,由于这些国家没有海岸,因此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再转运至该国,填证时应注明。

例:ON/AFTER NOV. 6,1995 BY VESSEL FROM TIANJIN TO HAMBURG VIA HONGKONG 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第四栏:供官方使用。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具,申请签证的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

特殊情况下,签证当局在此栏加注,如:(1)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期签发“后发”证书时,此栏盖上“ISSUED RETROSPECTIVEL Y”红色印章。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等填写说明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等填写说明书

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中国境的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等。

不可打中间商信息。

第2栏: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

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

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除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外,此栏可打“TO ORDER”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不得留空。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

一般填起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

第2(、第3)栏国别容与第12栏进口国保持一致,欧盟部可视为一个整体。

第4栏:供官方使用(官方声明)。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企业申报时留空。

第5栏:商品顺序号。

填写商品顺序号,,单项商品此栏可不填。

第6栏:唛头及包装号。

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不可简单的填写。

不得只写“As Per Invoice”或“As Per B/L”。

嘜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地区或国家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澳门、原产地字样。

如货物无唛头,应填写N/M(NO MARK)。

此栏不得留空,容多可用附页,此栏填写“SEE ATTACHMENT”。

第7栏:包装数量、种类、商品名称。

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散装货物加注“IN BULK”。

商品名称必须具体填明,不能笼统填写“MACHINE”、“GARMENT”等。

商品名称列完后,应在下一行加结束符。

信用证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可填在结束符下空白处。

第8栏:原产地标准。

完全原产,不含任何非原产成分,出口到所有给惠国,填“P”。

含有非原产成分的产品,出口到:(a)欧盟、挪威、瑞士、日本、土耳其的,填“W”,后加四位HS编码,如“W”42.02。

原产地标准:(1)产品列入上述给惠国的“加工清单”,符合其加工条件;(2)产品未列入“加工清单”,但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非原产材料和零部件已经过实质加工,产品的HS品目号不同于所有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的HS品目号。

form A 填制说明

form A 填制说明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规定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印有扭索图案底纹,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国内印制的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需再填打。

)第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别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经我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

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

第二栏:受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该栏填写受货人名称、地址、国名,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受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商名称。

欧盟、挪威等可填“TO ORDER”字样。

如果“TO ORDER”后面加打了银行或公司名称,也需打上给惠国国名。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该栏填写装货和到货地点(始发地必须是中国国内的港口或城市,目的地必须是给惠国城市或国家)、离境日期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陆海联运等)。

经非给惠国地区转运的(香港、澳门除外)签证时需提供联运提单。

如到货港不清楚,可填进口国名或地区(仅限欧盟,如EU)。

第四栏:供官方使用此栏由签证机构填写,申请人不用填写此栏。

第五栏:商品顺序号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款号的可按顺序分列“1”、“2”、“3”……。

该栏可留空。

第六栏:唛头及包装号此栏应与发票唛头一致,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

此栏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或“见提单”、“见发票”等的字样。

第七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此栏填写商品的名称,应根据商品的用途及所用材料给予商品详细的描述。

商品的描述以能确定H.S.税目号为准。

包装数量应包含各种商品的数量及总数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

普惠制原产地证证明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证明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证明书篇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1、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要求1.1 证书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G-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08-XX年 0-公司注册号0001-企业流水号1.2 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出口商公司名称应与注册时相同。

必须打上国名、地址。

例: ZHEJIANG NATIVE PRODUCE & ANIMAL BY-PRODUCTS I/E CORP. NO.368 NORTH ZHONGSHAN ROAD,HANGZHOU,CHINA1.3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除欧盟27国、挪威外,此栏须填上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此栏须打上国名。

欧盟27国、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若第二栏进口商国家和第12栏最终目的国都是欧盟国家,则可以与第12栏国家不同,也可以不填详细地址,只填上:To Order。

39个给惠国及输入代码为:欧盟27国(250 法国 France、3826 英国 United Kingdom、372 爱尔兰 Ireland、276 德国 Germany、208 丹麦 Denmark、380意大利 Italy、56 比利时 Belgium、528 荷兰 Netherlands、442 卢森堡 Luxembourg、300 希腊 Greece、724 西班牙Spain、620 葡萄牙 Portugal、40 奥地利 Austria、752 瑞典 Sweden、246 芬兰 Finland、616 波兰 Poland、348 匈牙利 Hungary、705 斯洛文尼亚 Slovenia Rep、203 捷克Czech Rep、703 斯洛伐克Slovak Rep、233 爱沙尼亚Estonia、428 拉脱维亚 Latvia、440 立陶宛 Lithuania、196 塞浦路斯 Cyprus、470 马耳他 Malta、642 罗马尼亚Romania、100 保加利亚Bulgaria)、792 土耳其 Turkey、756 瑞士 Switzerland、578 挪威 Norway、392 日本 Japan、36 澳大利亚 Australia、554 新西兰 New Zealand、124 加拿大 Canada、643 俄罗斯 Russia、804 乌克兰 Ukraine、112 白俄罗斯 Belarus、398 哈萨克斯坦 Kazakhstan、438 列支敦士登公国Liechtenstein。

海关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

海关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

附件2-16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试行)第1栏:货物启运自(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应填写已办理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备案的中国境内1出口商名称、详细地址、国家。

第2栏:货物运输至(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应填写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即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

收货人为欧盟成员国或挪威的,此栏可填“TO ORDER”,但不得留空。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此栏应填写货物从中国境内最后离境口岸到目的港的详细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等)、出口日期。

货物最终目的地应为第12栏进口国港口或城市。

如经转运,应注明转运地。

例如:FROM NANSHA TO ROTTERDAM BY SEA VIA HONGKONG ON/AFTER FEB. 23,2020第4栏:供官方使用出口欧盟或挪威的产品采用上述国家原料的,利用给惠国成份的,此栏注有“EC CUMULA TION”、“NORW AY CUMULATION”字样。

1本说明中,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第5栏:项目编号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可按不同品种分列“1”、“2”、“3”……,以此类推。

第6栏:唛头及包装号此栏填写的唛头及包装号应与发票、货物外包装上的一致。

唛头不得出现中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制造的字样。

如货物没有唛头及包装号,应填写“N/M”或“N/M”包装号,或“NO MARKS AND NUMBERS”。

如有特殊唛头的,可在此栏填写“SEE ATTACHMENT”,并在证书背页贴唛(盖骑缝章)或A4白纸打印唛头(盖骑缝章)。

CARTON LABEL、AS ADDRESS、AS PER INVOICE、AS PACKING LIST、AS B/L、AS BILL OF LADING、COLOR LABEL等不能作唛头。

第7栏:包装数量及种类;货物描述货物描述必须详细。

Form A填制规范

Form A填制规范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FormA)填制说明为帮助各有关单位了解熟悉普惠制证书的填法,现就产地证书格式A(Form A)各栏的填法特作说明如下,供参考。

证书各栏目须用英文填写1.普惠制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产地证书编号规则,填上证书号,09年的普惠制证书号为:G09XXXXXXXXXYYYY。

XXXXXXXXX为申请单位的7位产地证注册号,YYYY为单位自己编排的证书序号,通常从0001开始,依次顺延,不能重号。

2.第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例:CHINA TRADE. C0.LTD119(2ND BUILDING),CHANG’AN STREET,BEIJING,CHINA.注: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出口商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如:Beijing(北京)、Chaoyang District(朝阳区)。

此栏中不能出现中间商。

3.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例:JERSON & JESSEN,LANGE NUHREN9,F-2000,HAMBURG,GERMANY.注:该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盟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如果商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或填to order。

4.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例:FROM TIANJIN TO HUMBERG BY SEA注:一般应填装货地点(起运港)、到货地点(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海空联运应打by sea and air. 不接受by sea or air )。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如VIA HONGKONG。

该栏还可以填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日期必须真实,不得捏造。

5.第四栏:供官方使用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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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栏
第三栏
第四栏
统自动生成) 3.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
第五栏 第六栏
商品顺序号。 按照商品品名顺序: “1”“2”“3”“4”“5”等, 以此类推。 切记不能只写最大的号。单项商品此栏填“1”,也可以留空。 唛头及包装号。 如无唛头应填“N/M”或“NO MARK”。 此栏应与货物外包装和发票唛头一致。 不得出现他国制造字样,不得出点香港、澳门、台湾原产字样。 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的名称。 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品名必须具体填明, 不能笼统填 “machine” , “garments” 等模糊的名称,具体到可 以判断出其前四位税目号。化工产品等必须填具体品名,不能只 填如“B-11”这样的代号。商品名称等列完后,应紧接着加上截止 符,防止加添伪造内容。 如有信用证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特殊条款,可填在截止 线下的空白处。 散装应注明“IN BULK”。 裸装“IN NUDE”应在申请书备注栏注明。 1.完全原产“P” 2.加拿大:在两个或以上受惠国内加工“G”, 利用给惠国成分填“F” 原产地标准:非原产成分的价值未超过产品出厂价的 40% 3.日、挪、瑞士、欧盟、土、波:“W”和产品的四位 HS 品目号 4.俄、白、乌、哈、捷、斯:在我国增值“Y”和非原产成份占产品 FOB 百分比,对在其他受惠国和我国生产的并在我国完成最后工 序,“PK” 原产地标准:非原产成分的价值未超过产品离岸价的 50% 4.澳、新:此栏留空 原产地标准:非原产成分的价值未超过工厂成本价的 50% 以商品正常计量单位填,如“只”、“件”、“打”等。 以重量计算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填净重,但要标上“N.W.”
证书号 编号规 则 第一栏
注册企业的英文名称、地址、国家(强制性添加,不得以任何理 由删改) 中文地名采用汉语拼音。国家名称不可以有“ROC”字样。 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 必须填写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不可填中间转口商名称。 到日本、加拿大的货物必须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除此之外 如有特殊要求可填“to order”,不得留空。 运输方式及路线。 填写货物最终离境口岸和到货口岸。如有转运可分段填写。转口 国须在申请书信息内显示。 例:From Dalian to Hamberg by sea From Dalian to Hamberg by sea, final destination is Basel(分段描述) From Dalian to Basel by sea and land(海空联运或海 陆联运) 1.后发证书此栏显示“ISSUED RETROSPECTIVELY”。 (系统 自动生成) 2. 证 书 遗 失 、 被 盗 或 损 毁 , 签 发 “ 复 本 ” 证 书 时 显 示 “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DATED…WHICH IS CANCELLED”。 (系
第七栏
第八栏
第九栏
或“net weight”字样。
第十栏
发票号码及日期。 月份用英文显示,此栏的日期必须与商业发票一致,发票日期不 得迟于出货日期。发票号码之间不得留空格。 签证当局的证明。 此栏填写签证当局的签证地点、日期。如有企业异地签证必须填 写签证所在地的签证地点。 出口商声明。 此栏填写最终进口国名称,进口国必须与第三栏目的港国别保持 一致。 申请单位手签人员在此栏右下角签字,此栏盖单位中英文对照印 章,不得出现除单位名外任何字样。申请日期必须早于签证日期, 晚于发票日期,极特殊情况下此三日期可以是同书填制要点 适用国 家
欧盟 27 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丹麦、 卢森堡、希腊、爱尔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芬兰、奥地利、 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 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 威、瑞士、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乌克兰、 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耳其、列支敦士登 。(共 39 个国家) G + 年份后两位 + 单位注册号九位 + 流水号四位(中间不得 加空格) 例:G082100201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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