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证书和一般原产地证书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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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书类型和自助打印2020.04.20

原产地证书类型和自助打印2020.04.20

我国的原产地证书主要分为三大类——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和专用原产地证书。

1)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俗称一般原产地证书或普通原产地证书,英文名称为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C/O或CO。

签发这种证书的,通常出口到是中东、非洲、东南亚、中南美洲等地的国家。

2)优惠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给予我国的普惠制待遇(FORM A证书),以及中国与一些国家或地区签订有双边或多变优惠贸易协定的(FORM B证书,FORM E证书,FORM F证书,FORM P证书,FORM N证书,FORM X证书等)。

优惠原产地证书一般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

(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证书)可签发FORM A 证书的国家为: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共39个,不包括美国。

(2)《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 证书)可签发FORM B 证书的国家为:中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和韩国(《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 证书)可签发FORM E 证书的国家为:中国、老挝、越南、泰国、缅甸、柬埔寨、菲律宾、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东盟成员国)。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P 证书)中国产品出口到巴基斯坦,中国出口商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FORM P 证书,巴基斯坦给予FORM P证书项下货物关税优惠待遇;巴基斯坦产品出口到中国,巴基斯坦出口商向巴基斯坦有关部门申请签发FORM P 证书,中国给予FORM P证书项下货物关税优惠待遇。

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及原产地标准(Origin Criterion)

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及原产地标准(Origin Criterion)

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及原产地标准(Origin Criterion)第一部分: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产地证分为一般产地证和普惠制产地证。

一般产地证的全称是CERTIFICATE OF ORIGIN。

C.O.产地证又称一般产地证,是原产地证的一种。

C.O.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一、中国为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有:(一)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即通常所称的“一般原产地证书”,简称CO证书。

该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为中国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签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条例》及《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对仅在中国进行简单的加工装配.未取得中国原产资格的产品,可以申请“加工装配证书”。

对仅在中国进行转口.未经过任何加工的货物,可以签发“转口证书”(二)优惠性原产地证书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即 FORM A 证书)根据普惠制给惠国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它是受惠国货物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官方凭证。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只有符合有关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才有资格享受减免关税待遇。

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有39个分别为: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 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 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 美国(除美国外,其它39个国家均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2.《亚太贸易协定》(原称《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 证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在协定成员 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发和核查程序》。

一般原产地证书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一般原产地证书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一般原产地证书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一、中国原产地证(C/0)中国原产地证是证明我国出口货物生产和制造在中国的证明文件,是出口产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和“护照”。

1.原产地证的办理方法办理原产地证的机构为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凡在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办理注册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办理中国原产地证。

现在也可以通网申请办理中国原产地证。

2.原产地证的办理程序企业最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并严格按签证机构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一份;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3)出口货物商业FP;4)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通过网上申请原产地证则可不必提供以上文件。

注:1)签证机构通常不接受货物出运后才递交的原产地证申请。

但如属特殊情况(例如并非申请单位过失),签证机构可接受迟交的申请书,并酌情办理补证。

在此情况下,申请单位递交原产地证和申请书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文件:A 解释迟交申请书原因的函件;B 商业FP及提单/报关单。

货物出运后申请产地证,证书第十一栏和第十二栏应为实际申请日期和签发日期。

签证机构并在证书第五栏加注英文"ISSUED RETR0SPECTIVLY"印章。

2)申请单位要求更改已签发的证书内容时,必须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更改/重发申请书》,并同时退回原已签发的证书正本给签证机构注销。

如证书已交银行,必须提供申请单位证明,解释原因及保证退回证书的具体时间的保证函等文件。

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

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

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最惠国条款”。

最惠国待遇可分为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有条件最惠国待遇两种。

各类原产地证介绍详解

各类原产地证介绍详解

原产地证介绍目前国检可以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共有三类13种,分别是一般原产地证、普惠制原产地证、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三类,其中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又分为11种。

相关企业可以登陆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查询相关政策法规。

一、一般原产地证书(CO)一般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是证明货物原产国(例如,中国)或原产地区(例如,澳门)或原产国家集团(例如,欧盟),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可签发国家:所有与我国建交的国家(即除了24个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用途:无关税优惠,仅用于进口国进行贸易统计、进口数量控制、反倾销、反补贴、证明产品内在品质等作用。

签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

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可签发的国家:40个国家,包括欧盟28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克罗地亚)、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

用途: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关税优惠进口国关税:欧盟与非欧盟的12个国家各不相同。

2014年年底中国产品将毕业,2015年以后原则上中国产品不再享受普惠制优惠,但由于不同国家、不同海关的审核控制标准不一,今后一段时间仍存在部分中国产品享受发达国家关税优惠的情况,因此只要企业需要,普惠制证书还是可以签发的。

签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一)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 E)我国与东盟在资源构成、产业结构等方面互补性较强,我国的纺织、服装、鞋类、食品、机电、化工等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出口主要是机械设备和电子产品。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与一般原产地证书的区别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与一般原产地证书的区别

QUESTON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与一般原产地证书的区别: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A 的全称是:《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与证明联合)格式A》(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COMBINED DECLARATION AND CERTIFICATE)FORM A),简称格式A。

它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适用于一切有资格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产品。

现在所有给惠国都接受格式A,格式A证书相当于一种有价证券,因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优惠问题特别委员会规定,其正本必须印有绿色纽索图案底纹,以便识别伪造与涂改,尺寸为297×210毫米,使用文种为英文或法文。

签证机构必须是受惠国政府指定的,其名称、地址、印鉴都要在给惠国注册登记,在联合国贸发会秘书处备案。

在我国,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签证工作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统一管理,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我国政府授权的唯一的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 的签发机构。

产地证:FORM A是绿色证书的那种,一般原产地证才是蓝色的。

只需要准备好装箱单和发票,另加一张申请书就可以了。

你把这些给工作人员后,会打印一张出来给你校对,如果OK了,你就让他从空白证书上打出来就可以了。

没什么难的。

但要注意一点的是,如果在出货后办理证书,发票和装箱单上所表明的日期一定不能超过出运日期,而且要带上提单复印件一起去办理。

·什么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 哪些国家接受?C/O即一般原产地证,即certificate of origin!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一般原产地证书签证须知1.普惠制是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非歧视性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以使他们的出口商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由商检机构签发的普惠制产地证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有价证券的意义。

常见的产地证类型

常见的产地证类型

常见的产地证类型
常见的产地证类型
常见的产地证类型
产地证是证明商品原产地的重要文件之一,通常由国家贸易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颁发。

不同类型的商品可能需要不同类型的产地证明文件,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产地证类型:
1. 原产地证: 也称为一般原产地证,用于证明商品的原产地,
通常由出口国的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颁发。

2. 普惠制原产地证: 属于贸易优惠制度下的一种产地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商品享受了贸易优惠政策,例如中国与东盟自贸区的普惠制原产地证。

3. 单证原产地证: 有时候出口国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没有颁发
一般原产地证,而是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商品原产地,例如商业发票、海关清单等,这种证明方式需要单证原产地证。

4. 可转运原产地证: 用于证明商品原产地的证明文件,但是在
货物运输过程中可以进行转运,并且可以在最终目的地国家使用。

5. 非普惠制原产地证: 用于证明商品原产地,但是并没有享受
除WTO规则以外的任何贸易优惠政策,例如欧盟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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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证种类,概述

产地证种类,概述

产地证种类,概述产地证一般称为原产地证,在贸易活动中,产地证种类有很多种,最主要的是外贸企业能够识别清楚。

特产地证概述在国际贸易中,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政府实行进口管理和对不同国家产品征收差别关税时需要审查的一种极为重要的证明文件。

产地证种类原产地证明书一般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第二类是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第三类是某些专业性原产地证明书。

(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根据普惠制给惠国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由普惠制受惠国授权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它是使受惠国的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减免进口关税优惠待遇的凭证。

(二)一般原产地证书各国根据各自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海关对进口货物实施征税,进行贸易统计,实施数量限制等管理的重要证明文件。

在我国,是证明中国出口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网站原产地规则,货物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得证明文件。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国家原产地证书订有区域性贸易协定的经济集团内的国家享受互惠的、减免关税的凭证。

如曼谷协定产地证、英联邦特惠税产地证、北美自由贸易区产地证等。

(四)专用原产地证书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这些产品应符合特定的原产地规则。

如蘑菇罐头产地证、烟草真实性证书等。

产地证规则原产地规则是一国政府为确定货物原产地所实施的法律、法规及一般执行的行政决定。

原产地规则内容一般包括原产地标准和书面证明。

产地证作用原产地是用来证明出口物品的一种文件证明,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

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

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原产地证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

小结:在不同国家,对产地证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根据产地证种类分成几种证书,在使用产地证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的国家来选择产地证的用法。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篇一:原产地证明书种类】原产地证明书种类一、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

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目前主要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等。

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

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

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

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

原产地证书基础知识

原产地证书基础知识

原产地证书基础知识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的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方的一种证明文件。

它是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主要依据。

现就其有关知识做以下介绍:一、原产地证书的主要种类:(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又称格式A。

它是依据给惠国的原产地规则,由受惠国官方签发的具有法律和经济效力的证明文件。

凭其受惠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可享受减免进口关税的优惠待遇。

(二)纺织品(配额)产地证书:该证书是纺织品设限国家实行配额管制的一种手段,如我出口到美国、欧盟各国的纺织品,每批产品都必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纺织品产地证书或装船证书,进口国海关方准进口。

(三)地区经济集团协定产地证书:该种证书是本区域国家内享受互惠减免关税的凭证,如英联邦特惠税产地证书。

(四)一般原产地证书:证明我国出口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而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文件。

是进口国海关据此对进口商品适用何种税率的依据,也是通关结汇、进行贸易统计的重要证明文件。

二、普惠制概要:普惠制是普遍优惠制的简称,即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品的普遍的、非互惠的和非歧视的关税优惠待遇。

其目标是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收益,促进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

联合国贸发会议决定普惠制的实施期限以10年为一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1年7月到1981年6月,第二个阶段从1981年至1991年,目前正处于第三个阶段。

我国出口商品是从第二阶段开始享受普惠制优惠关税待遇的。

从1971年至今,世界上相继已有30个给惠国,即欧洲联盟15国(法国、英联合王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瑞士、挪威、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美国。

目前,除美国、匈牙利和保加利亚外,其他国家均已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

原产地证书定义和分类

原产地证书定义和分类

一、原产地证书定义和分类原产地证书:证明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文件,简称原产地证书。

种类:原产地证书按用途可分为优惠原产地证书和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两大类;按种类可分为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一般原产地证书、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专用原产地证书等。

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烟草真实性证书》、《原产地命名证书》、《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智利自贸区、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等。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一般原产地证书、《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等。

(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联合国贸发会议规定的统一格式,根据普惠制给惠国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普惠制受惠国官方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受惠国的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是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

未再加工证明:证明中国出口货物在途经第三个国家或地区时,未在中转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工或制作,符合给惠国直接运输规则的证明文件。

(二)一般原产地证书: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

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加工装配证书:证明货物仅在中国境内加工装配、未取得中国原产资格的证明文件。

转口证明书:证明非原产货物仅经中国转口的证明文件。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是订有区域性贸易协定的经济集团内的国家官方机构签发的享受互惠减让关税的凭证。

例如:《<曼谷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等。

1.《<曼谷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根据《曼谷亚太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优惠待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

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曼谷原产地证书》: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定曼谷签发的在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优惠待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

原产地证书的分类

原产地证书的分类

原产地证书的分类原产地证书是证明产品原产地的重要文件,根据其用途和签发机构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一般原产地证书一般原产地证书(General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GCO)是最常见的原产地证书,由出口国的海关或签证机构签发。

它证明出口商品的生产、采摘或收获地点以及所用原料来源均在出口国境内。

这种证书适用于普通商品的出口,如纺织品、食品、饮料等。

2.特殊原产地证书特殊原产地证书(Special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SCO)是用于特定商品的出口,通常由出口国的特定机构或部门签发。

这种证书通常要求更详细的原产地信息,以证明出口商品符合特定的原产地规则。

例如,普惠制原产地证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GSPCO)就是一种常见的特殊原产地证书,适用于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出口商品。

3.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Reciprocal Benefits,简称CERCO)是由区域性经济集团签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这种证书证明出口商品在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并享受相应的互惠待遇。

例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China-ASEAN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CA-COO)就是一种常见的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适用于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生产和加工的出口商品。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原产地证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Preferences to China,简称COPC)是专门针对进口到中国的特定商品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这种证书通常由进口国的签证机构或特定机构签发,以证明出口商品符合中国海关的原产地规则和关税政策。

产地证书详解

产地证书详解

产地证书详解(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现在目前可以做FORM A的一共有42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25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德国、希腊、爱尔兰、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塞浦路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共和国、匈牙利、马耳他和波兰)、挪威、瑞士、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格鲁吉亚、克罗地亚、保加利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罗马尼亚.(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目前主要有《〈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等。

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2、<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书也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FORM A,申办手续同FORMA。

3.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4.《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

普惠制证书和一般原产地证书详细介绍

普惠制证书和一般原产地证书详细介绍

普惠制简介普惠制是发展中国家经过长期的斗争后获得的胜利成果。

1968年第二届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上通过了建立普惠制的决议。

1971年7月,欧洲共同市场首先制定了普惠制方案,开始实施。

随之,28个国家先后实行普惠制,其中市场经济国家22个,计划经济国家6个。

目前享受普惠制待遇的有17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普惠制的主要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非互惠的。

目标是扩大发展中国家对工业发达国家制成品的半制成品的出口,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外汇收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

根据大多数给惠国的规定,享受普惠制必须持凭受惠国政府指定的机构签署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注:我国政府指定各地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产地标准。

一切商品均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完全原产地”,即商品完全是受惠国出产或制造,没有使用任何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另一类为全部或部份使用了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包括来源不明的原料和零部件)生产的产品。

从普惠制的角度来说,受惠国出口的商品要获得享受普惠制关税的待遇,该出口商品必须在受惠国进行生产和制造,其中所使用的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必经过充分的加工,使这些进口原料或零部件有了实质性的改变,或者符合给惠国提出的其他条件。

(2)商品要符合直接运输的原则。

就是说出口商品不但要在受惠国生产或制造,而且必须直接从受惠国家运往给惠国。

通过过境国的,必须在过境国海关监管之下,没有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更不能在那里进行其它再加工。

(3)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即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和证明联合)格式A,简称GSPFORMA,及其他有关的单证。

FORMA产地证书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的法律凭证。

FORMA产地证书不同于一般产地证书,简称C/O。

一般产地证是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有效证件,普惠制FORMA产地证,则是享受普惠制减、免税待遇的有效证件。

各种原产地证适用范围

各种原产地证适用范围

各种原产地证适用范围`1、一般产地证(C/O),一般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任何国家都可以做CO。

全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

2、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世界给予我国优惠的国家有38个(也就是说,只有出口到这些国家才做F/A):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OFORIGIN 。

3、FORM E 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目前,我国对外签发FORM E证书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国。

FORM D 是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FORM D等于FORM E,一般国外喜欢叫FORM D) 。

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单个中国-智利自贸区FORM F原产地证书!5、《〈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P)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原产地证书简介:

原产地证书简介:

原产地证书简介:(一)原产地业务简介:原产地证概念: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的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它是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关税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主要依据。

形象地说,原产地证书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和“护照”,出具原产地证书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原产地证分类:原产地证按用途可分为优惠原产地证和非优惠原产地证两大类;按种类可分为普惠制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专用原产地证书等。

优惠原产地证包括:普惠制原产地证、《烟草真实性证书》、《原产地命名证书》、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等。

非优惠原产地证包括一般原产地证、《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等。

目前松江局可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类型主要有:⑴一般原产地证(CO);⑵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即FORM A;⑶《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⑷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⑸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即FORM E;⑹中国-智利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即 FORM F⑺中国-新西兰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⑻中国-新加坡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⑼中国-秘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优惠原产地证明书⑾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原产地证明书(二)证书简介:一、一般原产地证书(CO)介绍:一般原产地证书通常不享受关税优惠,但涉及国家较广,用于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

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一般原产地证书对办理国家无特别要求,并可与优惠原产地证书同时办理。

办理一般原产地证书需提供的资料有加盖企业公章的商业发票,装箱单,以及填好的一般原产地证书申请单。

二、普惠制证书介绍2、什么是普惠制?答:普惠制(GSP)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外贸之缮制普通原产地证书及普惠制产地证书

外贸之缮制普通原产地证书及普惠制产地证书

缮制普通原产地证书及普惠制产地证书一、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原产地证书,是证明本批出口商品的生产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的一种文件。

它由商务部统一规定和印制,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

如果信用证或合同对签证机构未作具体规定,一般由检验检疫局出具。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出口商最迟于货物出运前3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并按签证机构要求提供已缮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明书》一套、并随附出口货物商业发票一份及签证机构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

原产地证明书共有12项内容,除按检验检疫局指定的号码填入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以外,就其各栏目内容和缮制要点逐项介绍如下:1.Exporter(出口商)此栏包括出口商的全称和地址。

信用证项下的证书,一般为信用证受益人,托收项下的是卖方。

2.Consignee(收货人)填本批货物最终目的地的收货人全称和地址。

信用证项向的证书一般为开证申请人,如信用证有具体规定,应按要求填写。

3.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应填装运港和卸货港的名称,并说明运输方式。

例如,From Shanghai to London by sea。

如要转运,须注明转运地。

例如,By s.s. from Shanghai to London W/T Hongkong。

4.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Port(目的国家或地区)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目的国家或地区名称填制。

5.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供签证机构使用)本栏供检验检疫局根据需要加注说明,如补发、后发证书等事项。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一般原产地证:即我们常说的CO(CERTIFICATE OF ORIGIN),它是一种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出口货物生产地和制造地的证明文件,是证明国际贸易行为中的货物原籍证书。

在中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规定的出口产品都可以申请一般原产地证书。

2.普惠制原产地证:可简称为FORM A或GSP FORM A,是一种可以享受关
税优惠的原产地证书。

3.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适用于中国与东盟十国之间的贸易协定,自
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4.中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FORM F 出口智利的金证自10月1日起,
中国与拉丁美洲国家签署的第一项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正式实施后,近6000种产品可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FORM F享受零关税优惠证书。

5.FORM P 中巴自由贸易协议:中巴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


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巴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自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

6.欧盟纺织品原产地证:自纺织品配额和许可证取消以来,自2009年起,对
出口到欧盟国家的纺织品或服装实行了统一制度,欧盟纺织品原产地证用于清关。

此外,还有中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中巴自由贸易协议等类型的原产地证书。

总的来说,不同种类的原产地证书适用于不同的贸易协定和政策,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6.一般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6.一般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第六课一般原产地证书/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或生产厂商的一种文件。

包括品名,数量(或重量),装运货物价值(仅限于申请,在官方正本原件上不显示)和产地。

在我国常采用两种原产地证书: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和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普惠制产地证书格式A。

当货物出口到新西兰,加拿大,日本和欧盟成员国时采用普惠制产地证书格式A,可获得优惠的进口关税。

一、原产地证书的主要内容:1、证书号如果本栏空白,该证书无效。

2、出口人出口人的地址要求详细填写,包括街道、门牌号码、城市和国家。

如果货物需要转运,在出口商后面加via。

例如:SINOCHEM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 Trading Corp.40 Fucheng Road, Beijing, ChinaVia HongKong Daming Co., Ltd.656 Guangdong Road, HongKong3、收货人通常为买方或提单的通知方。

如果要求空白,应填写:“To whom It May Concern” 或“To order”,但不得留空。

如果是转口贸易,在收货人后面加via,例如:AL OTHAIANM TRADING CO.,LTD.P.O. BOX 23631DUBAI, U.A.E.VIA HONGKONG DAMING CO.,LTD.566 GUANGDONG ROAD, HONGKONG4、运输方式及路线填写目的港和装运港、运输方式。

如果允许转船,要标明转运地。

例如:FROM DALIAN TO ROTTERDAM VIA HONGKONG BY VESSEL.5、目的地国家/地区填写收货人或货物到达国家或地区(货物最终运抵港,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国别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

6、仅供官方使用申请单位通常留空不填。

原产地证种类及简介

原产地证种类及简介

原产地证种类及简介目录:一.什么是原产地证二.原产地证明书种类三.Form A和CO区别四:常用Form A,Form E 简介五:一般原产地证填制注意事项一. 什么是原产地证CO全称是:certificate of origin 。

CO是原产地证书,是给客户清关的时候准备的材料。

在贸促会或商检局都可以申请办理的。

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

二. 原产地证明书种类1、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2、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Certificate of Origin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4、《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 )M 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5、《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FTA)6、《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FR 证书.7.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8、FORM C 为非多种纤维纺织品申明书9、FORM D 是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10、FORM N 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11、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 )12、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FORM L )13. Form X 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三. Form A和CO 相同与区别原产地证书C/O 和普惠制证书Form A 的区别共同点:都是产地证。

清关文件之一。

FA 是普惠证,用于减免关税。

CO 是原产地证,证明货物出产地,客户要求提供或者目的港清关时用得到。

我的理解,Form A和CO都是原产地证明,FA是原产地证明里的一种,叫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收货人在进口报关时享受优惠进口关税。

原产地证可以分成优惠以,非优惠以及特定原产地证书三大类。

蓝色的是一般原产地证书,也叫CO。

属于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绿色的是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就是FORMA ,属于优惠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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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制简介普惠制是发展中国家经过长期的斗争后获得的胜利成果。

1968年第二届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上通过了建立普惠制的决议。

1971年7月,欧洲共同市场首先制定了普惠制方案,开始实施。

随之,28个国家先后实行普惠制,其中市场经济国家22个,计划经济国家6个。

目前享受普惠制待遇的有17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普惠制的主要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非互惠的。

目标是扩大发展中国家对工业发达国家制成品的半制成品的出口,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外汇收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

根据大多数给惠国的规定,享受普惠制必须持凭受惠国政府指定的机构签署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注:我国政府指定各地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产地标准。

一切商品均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完全原产地”,即商品完全是受惠国出产或制造,没有使用任何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另一类为全部或部份使用了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包括来源不明的原料和零部件)生产的产品。

从普惠制的角度来说,受惠国出口的商品要获得享受普惠制关税的待遇,该出口商品必须在受惠国进行生产和制造,其中所使用的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必经过充分的加工,使这些进口原料或零部件有了实质性的改变,或者符合给惠国提出的其他条件。

(2)商品要符合直接运输的原则。

就是说出口商品不但要在受惠国生产或制造,而且必须直接从受惠国家运往给惠国。

通过过境国的,必须在过境国海关监管之下,没有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更不能在那里进行其它再加工。

(3)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即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和证明联合)格式A,简称GSPFORMA,及其他有关的单证。

FORMA产地证书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的法律凭证。

FORMA产地证书不同于一般产地证书,简称C/O。

一般产地证是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有效证件,普惠制FORMA产地证,则是享受普惠制减、免税待遇的有效证件。

根据国家商检局制定的普惠制签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对外承接来料加工、来图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经营旅游商品的销售部门;参加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及拍卖等活动需出售展品、样品等的有关单位,均可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签证。

办理程序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签证的基本程序是:一、注册登记由申请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的企业(公司)事先向当地商检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登记时须提交下列证件:(1)经营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3)由申请签证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委托该单位人员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申请及手签事宜的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之手签人免冠半身一寸近照两张。

上述证件,经商检机构初步审核后,发给《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和《普惠制FORMA原产地证书申报人注册登记卡》各—式二份,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表格递交商检机构审核。

商检机构确认该单位具有申请签证资格后将准予注册,申请单位应在同时交付规定的注册费。

之后,由商检机构在指定时间内,对普惠制申请手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签发申报证件。

申报人可在当年度内凭证向各地商检机构办理普惠制申请签证业务。

注册地商检机构每二年对已注册单位及申请手签人员进行复查。

二、申请出证申报手签人在本批货物出运前五日到商检机构办理申请事宜。

申请时一般应提交:(1)《普惠制产地证书申请书》一份;(2)出口商业发票(副本)一份;(3)装箱单一份;(4)普惠制产地证书一套;(5)对含有进口成份的出口商品申请签证,申请人应填写《含进口成份商品成本明细单》;(6)商检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单证(如信用证、合同、报关单等),并如实解答商检机构提出的有关问题。

对首次申请签证的单位,商检机构将派员到生产现场作例行调查。

对非首次申请签证的单位,商检机构对申报内容有疑问,或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派员对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抽查。

作上述调查后,商检机构将填写《出口企业(或生产厂)普惠制签证调查记录》,以此作为是否同意签证的依据。

被调查或抽查的单位有义务积极协助商检人员进行查核,提供必要的资料、证件和工作条件。

三、签发证书商检机构在调查或抽查的基础上,逐一审核申请单位提交的有关单证,无误后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交申请单位。

〖注〗.产品所用的原料或零部件全部或部分是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进口,并已在上述四国交纳了出口关税,产品销往该四国,并按规定能够享受普惠制优惠待遇时,申请单位还需提供该四国公司或商社签发的有关原料、零部件的出口商业发票。

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尔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土耳其、挪威、瑞士、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俄罗斯联邦、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列支敦士登公国。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是由各地贸促会(CCPIT)签发的。

贸促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hina Council for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的简称,与中国国际商会是同一领导机构下的两种名称。

贸促会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在各地由分会,所签发的产地证使用自己的格式并统一编号,它签发的产地证在国际上由一定的声誉。

目录CO的类别CO的作用一般产地证申请的填写CO的类别CO的作用一般产地证申请的填写展开CO的类别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CCPIT)签发,另外一种是由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中心(简称CIQ)签发。

其中CCPIT是可以代表中国国际商会的机构,所以国外进口商要求出口方出具由中国商会签发的CO时,可以去贸促会加盖“CCPIT 代表中国商会”的章。

CO的作用C.O.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

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在国际贸易中,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

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C.O.产地证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归纳起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确定产品关税待遇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具C.O.产地证则是各国海关据以征收关税和实施差别待遇的有效凭证。

如在进口国与出口国的政府之间定有关税协定,用条约形式规定了协定税率(AGREED CUSTOMS RATE),或两国之间条约上规定了最惠国条款(MOST FAVORED NATION CLAUSE),买方往往要求卖方提供有效的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确系缔约的对方国才能获得相应的税率待遇。

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提高商品竞争力的作用如在国际市场上持有中国原产地证的丝绸比持有其他不产丝绸国家产地证的丝绸更能卖好价。

此外,产地证有时还是贸易双方进行交接、结汇的必备单据。

如买方在申请开信用证(L/C)时常要求提供C.O.产地证以确保其自身利益,银行也常以C.O.产地证作为信用证(L/C)是否解付的重要凭证。

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统计的职责原产地证则是海关籍以对进口货物进行统计的重要依据。

进行贸易管理的工具世界各国根据其贸易政策,为保护本国工业生产和国际贸易竞争需要,往往对某些货物实行限制,制定一些进口货物数量控制措施,例如:进口配额、许可证制度、反倾销、反补贴制度。

为实行这些控制制度,首先需确定进口的货物是来自哪个国家,然后确定这批货物是否受到进口数量限制,是否需持有进口许可证,是否要冲销配额及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产地证也就成为实施这些制度的重要工具一般产地证申请的填写证书的填制第一栏(Exp orter):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

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CHINA)。

如果出口单位是其它国家或地区某公司的分公司,申请人要求填境外公司名称时可填写。

但必须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后加上ON BEHALF OF (O/B)或CARE OF (C/O)再加上境外公司名称。

第二栏(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般应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三栏(Means of transp 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

经转运的,应注明转运地。

格式为“FROM...TO...BY...(VIA...)”。

多式联运要分阶段说明。

第四栏:(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目的地,指货物最终运抵港、或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第二栏)一致。

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第五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签证机构专用栏,此栏留空。

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

第六栏(M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此栏应照实填具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的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

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

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但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

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

此样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

在商品名称后须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并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及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

如同批货物有不同品种则要有总包装箱数。

最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填伪造内容。

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截止线下方空白处。

第八栏(H.S Code):商品编码此栏要求填写四位数的H.S.税目号,若同一证书含有多种商品,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

第九栏(Quantity):数量和重量此栏应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

以重量计算的要填注毛重或净重。

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多种商品,则量值的填打必须与7、8栏中商品名称、商品编码相对应,有的还必须填写总数。

第十栏(Number):发票号与日期此栏不得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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