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5.07•【字号】沪经信企[2013]229号•【施行日期】2013.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沪经信企【2013】229号)各区县经委(商务委)、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本市初步建立了以市区(县)两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为主导、市区(县)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枢纽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部分区(县)已开始将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向街镇、园区、楼宇延伸。
为全面推进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向街镇、园区、楼宇延伸,进一步完善本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及建设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向街镇、园区、楼宇延伸,以“规范化、网格化、多样化、信息化”的建设思路引导服务机构设置前移、服务工作重心下沉,真正把服务触角紧贴中小企业,加快形成适应本市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
(二)建设目标到2013年底,本市各区(县)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都要向各街镇和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楼宇延伸,建立街镇、园区、楼宇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网格化服务体系。
二、总体要求(一)街镇、园区、楼宇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的定位各街镇、园区、楼宇的中小企业服务工作主要是为所在区域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的综合服务,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
各街镇、园区、楼宇的中小企业服务工作要在政府中小企业工作部门领导下,与市区(县)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同,与各类社会服务机构联动,积极有效地开展面向所在区域中小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二)街镇、园区、楼宇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1.宣传落实各项政策。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国发〔2009〕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中央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发展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表现在: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扶持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企业负担重,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亏损加大等。
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现就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
加快制定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修订《贷款通则》,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明确对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二)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
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
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
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政策效果评价。
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中小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
对中小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
加速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体 系建 设成 效 明显
一
叫中心建设现场交流会 , 组织考 察呼 叫服务运行情况 , 讨论 《 全 市企业服务呼叫中心建设方案 ( 征求意见稿 )
、
出台多项政策 , 障服务体系建设 保
四 、 进 建 立 小 企 业创 业 基 地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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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仆
IJ省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副主任  ̄l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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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取得 了明显成效 。
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思路
一
、
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 信用制度建设 的意 见》《 于推进 中小企业 、关
企业服务 中心或综合服 务性机构 。
三、 建设 内容
设立 企业服务呼 叫中心 , 组建 中小企业服务机 构联盟 , 构
三、 推进 企业呼叫中心建设 , 探索运营模式
去年开通的 “ 60 0 企业呼 叫中心 由涉企政府部 门做后 920”
建政务服 务平 台和社会化各类专业服务平台。
台支 撑 , 开展政 务指g*督办服务试 点。现 每 月呼叫量约 30 lu 0
坚持 “ 政府推 动 、 场运作 、 市 统筹 规划 、 分步 实施 、 逐步完 信用 、 担保和服务体系建设 的意见 》《 、 关于贯彻国务院 ( 关于进 善” 的原则 , 发挥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桥梁和 纽带作用 , 充分
一
步促进 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 见 ) 的实施意 见》 等文件 , 对
五、 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开展 了中小企业公共 服务平 台认定工作 , 制定 了《 成都市 中小企业公共服 务平 台认定办法 》经过 平台机构 自主 申报和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4.07•【文号】•【施行日期】2019.04.0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4月7日)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在财税金融、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
同时,随着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竞争中性原则,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
认真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纾解中小企业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能力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充足市场空间。
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
(二)主动服务中小企业。
进一步深化对中小企业的“放管服”改革。
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更加便利化。
推进环评制度改革,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2023)
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是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由政府引导和支持,公益性服务组织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向中小企业提供的普遍性、基础性、专业化服务。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重要举措,对于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陆续建立了本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涌现,服务活动丰富多样,在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仍存在基层基础比较薄弱、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服务资源整合不足、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公共服务水平与中小企业需求和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愿望更加迫切,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要主动顺应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和产业技术变革趋势,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更好结合、能力提升与机制创新更好结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在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中小企业普遍性、基础性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服务机制,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加强服务协同,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普惠化、便利化、精准化水平,以高质量服务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信部制定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以下是我对该指导意见的理解和总结:首先,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目标。
该平台应致力于提供全面、专业、定制化的服务,通过整合和集约利用各类服务资源,构建一站式的服务体系。
平台要打造中小企业“朋友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通,促进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共赢。
其次,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原则。
该平台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服务的市场化和法治化水平。
同时,平台还应秉持“服务为先、质量为本”的原则,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
第四,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政策支持。
为了促进平台的建设,政府将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包括优化服务环境、提供政策支持、加强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
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提高平台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最后,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推进机制。
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参与平台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
同时,政府还将建立和完善平台的运行机制和评估机制,确保平台能够持续稳定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总的来说,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是积极的措施,有助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通过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源支持和政策支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发展能力。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该指导意见,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1]7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1〕7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43号),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于解决全省中小企业面临的最紧迫问题,以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培育服务主体为重点,加快配置服务资源,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建设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为全省中小企业的创立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分级实施。
省、市、县根据本级实际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分级实施,不断完善,提高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
(二)政策引导,市场调节。
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扶持、规范和引导,促进服务机构发展,同时,也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多元化投入和市场化运作。
(三)突出重点,抓好关键。
以加快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以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以建立服务协同作为关键环节,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
(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整合社会服务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各项服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4.25•【文号】国经贸中小企[2000]372号•【施行日期】2000.04.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0〕3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
为贯彻全会精神,促进中小企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我委研究提出了《关于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若干问题的意见》。
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二000年四月二十五日关于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若干问题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现就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促进其健康发展,对于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增长、扩大就业、适应多层次市场需求、繁荣地方经济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已对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了迫切要求,成熟健全的服务体系是保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二、服务体系是以服务社会各类中小企业为宗旨,以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为目的,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多功能、全方位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网络。
三、培育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是: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体现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图,引导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依法保护中小企业的权益,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与措施
3、信用担保。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 [2006]90号文件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 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6年起支持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项目。2001年开始,国家对担保公司免征3 年营业税。
4、信息服务。2005年开始,国家发改委中国中小企 业信息网(2001年8月原国家经贸委开通),有计划 的支持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网。
3、2011年,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贴资金由 5000万扩大到3.5亿元,并改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 展专项资金,其中的3亿元支持平台网络建设,中小 企业平台网络建设进入实质建设阶段。
4、2011年12月,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人社部、 税务总局等五部委《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到“十二五”末,在 各省市区基本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目标, 并把平台网络建设作为带动服务体系建设的“骨架和 中枢”,就培育服务队伍,建设服务平台、平台网络、 示范平台和八项基本服务提出了原则性方向性的要求。
(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平台网络
是以省平台为枢纽,以主要城市、县、镇和重点产业 集群(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为窗口,形成省平台和窗 口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功能互补、服务协同、 信息畅通、供需对接便捷的服务网络。
(六)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是以服务社会各类中小企业为宗旨,以营造良好的经 营环境为目的,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多层次、 多渠道、多功能、全方位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网络。服 务体系的基本架构,应是以省、市、县(区)、镇 (产业集群)的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为骨架,联通具有 服务功能的中介、专业服务机构,形成一个开放性、 公共性、功能性、高效率的、直接面向中小企业的公 共服务体系。网络平台、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是服务 体系建设的三要素,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与提供服务 的窗口平台终端企业和执行机构连接,通过运行机制 形成服务体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4•【字号】新政办发[2008]97号•【施行日期】2008.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9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自治区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2008年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国务院32号文件、2008年全国体改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和要求,继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大协调推进改革工作的力度,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各项改革,力争取得新突破,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2008年主要改革任务是:一、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进一步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
尽快研究提出合理调整乡镇政府内设机构的指导意见。
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以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为重点的乡村债务化解工作。
全面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支农补贴政策和机制,改进补贴方式(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
(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
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全面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和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继续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完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制度和动态监测制度(自治区农业厅负责)。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5.创业辅导:为拟创业人员提供创业信息、商务计划书编制、创业培训,以及工商登记等政务代理和相关行 政许可申报服务;为创办三年内的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项目诊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筹资融资、财税申报、 法律援助等辅导服务和创业场地。
(十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现有工作基础,积极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建立联合工作 机制。要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完善管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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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的基本条件和发展要求
服务平台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工作场所及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条件和设施;大专及以 上学历专业服务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和组织社会资源能力;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 范,收费合理,服务内容、流程、标准、收费和时间能做到“五公开”;服务收入占营业额的比例不低于50%。
服务平台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通 过统筹规划、集聚资源、营造环境、加强服务,建立和完善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支撑体系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服务平台建设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 政府引导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坚持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坚持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相结合,坚持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 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就相关事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和产业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的服务,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创新。
(二)基本原则1.市场导向:坚持市场化运作,依托市场主体,提供符合企业需求的公共服务。
2.引导:加强引导作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协同共享:推动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协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4.服务创新: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目标任务1.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综合、个性化、高效率的服务。
2.完善中小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服务机制,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3.加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便利条件。
4.推动中小企业的国际化合作,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拓展。
二:建设目标与内容(一)建设目标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以下目标:1.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融资服务、技术支持、市场拓展等多项服务。
2.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市场开拓,提高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促进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4.搭建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平台,促进中小企业的国际化经营。
(二)建设内容为实现上述目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需开展以下主要内容:1.政策咨询服务:提供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咨询,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
2.信息发布服务: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3.融资服务: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和融资咨询服务。
4.技术支持服务:建立技术支持体系,提供中小企业技术咨询和技术创新支持。
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公布日期】2007.03.02•【字号】苏中小服[2007]13号•【施行日期】2007.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中小服[2007]13号)各市中小企业局:为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结合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省局制定了《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贯彻。
附件: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二○○七年三月二日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培育服务市场,加快形成适应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创立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二)基本原则:一是市场主导,政策引导。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必要的扶持、规范和引导,实现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
二是依法建设,公平竞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坚持平等进入,公平待遇;通过公平竞争,不断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整合社会服务资源,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________第一章背景和总体要求1. 背景介绍:________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许多发展问题和困难。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势在必行。
2. 总体要求:________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发展战略,着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调整和服务职能转变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具体要求如下:________(1)建设覆盖面广、服务链条完整、管理体系科学、信息化水平高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2)推动、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3)促进科技创新与服务创新相结合,注重提升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4)加强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
(5)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长效机制,确保可持续性运行和服务。
第二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关键领域1. 市场准入和登记注册服务(1)简化中小企业市场准入和登记注册的程序和材料,提高办理效率。
(2)推广“一窗式”服务,整合相关部门的审批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
(3)加强市场准入和登记注册服务的信息公开,提供便利透明的办事环境。
2. 融资服务(1)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简化融资审批程序,提高融资便利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3)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和风险监控,提供精准融资服务。
3. 创新创业服务(1)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器建设,提供全方位支持。
(2)加强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3)提供创新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能力。
4. 人才培养和引进服务(1)建立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的长效机制,提供多样化的人才支持。
(2)开展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提高中小企业的人才素质和创新能力。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具体建议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具体建议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为大家列举一些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建议。
1. 建立政府与企业的沟通平台。
政府应该建立一个与中小企业沟通的平台,了解他们的需求,解决他们的问题。
政府应该在发布政策之前,先听取中小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的为他们服务。
2. 搭建中小企业互相交流的平台。
中小企业应该有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这样他们可以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政府可以通过资金或技术支持来建设这个平台。
3. 开展中小企业培训。
中小企业需要有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
政府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班,提供专业的课程,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管理水平。
4. 提供融资支持。
中小企业很难获得融资。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贷款、担保和风险投资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支持。
5. 支持创新发展。
政府应该采取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在市场上获得更好的竞争优势。
6. 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政府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中小企业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7. 改善营商环境。
政府应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和税收负担,改善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
8. 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出口贸易信用保险、对外投资保险、国际贸易法律服务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国际化发展。
9. 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市场调研、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10. 建立中小企业服务评价机制。
政府应该建立中小企业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对服务机构进行评估,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总结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建议时,我们要注意政府应该站在中小企业的角度出发,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3•【字号】扬府发[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扬府发〔200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现就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市有近4万家中小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以上,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80%以上,经济总量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70%以上。
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经济增长,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促进市场繁荣,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是“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成熟健全的服务体系是保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
大力培育和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维护和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各类服务组织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形成覆盖全市、面向民众创业和企业发展的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对于加强宏观调控,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市场经济体系,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平竞争、规范服务的原则,整合和利用社会服务资源,构建各类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健全由政府组织、监管,社会多方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2、工作目标:从2007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初步建成体系完备、功能齐全、服务完善,覆盖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满足全市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基本需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配置服务资源,不断开发服务产品,形成比较规范的服务市场。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湘政办发[2008]20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2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经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九月十一日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经委二○○八年八月七日)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商有关部门,现就加强全省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在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把社会资源作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力量,坚持发挥市场机制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运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服务平台,培育服务市场,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建设原则:一是统一规划、分步推进。
通过多种形式的探索,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二是优化资源、形成合力。
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实现社会服务资源的优化组合。
三是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
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通过必要的扶持、规范和引导,推动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四是依法建设、公平竞争。
服务体系建设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通过公平竞争,不断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此,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以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中小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⒈设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在省级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推进和监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
⒉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二)完善服务体系⒊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包括企业注册、融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在内的全方位服务。
⒋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推动信息化建设⒌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动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
⒍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信息库,汇集和整理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并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的服务。
(四)强化科技支撑⒎建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支持体系,提供创新创业培训、创业孵化、技术咨询等多方面的支持。
⒏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转型升级,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五)加强政策支持⒐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中小企业充分了解政策,减少中小企业面临的政策障碍。
二、实施措施(一)改革行政机制⒈成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专门机构,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⒉推进服务“放管服”改革,简化中小企业办事流程,降低办事成本。
(二)加强服务能力⒊培育一批专业化、高效率的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
⒋加强与相关服务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服务。
(三)推动融资服务⒌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2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小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城乡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出口创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进一步加快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推进“工业兴省”战略的实施,加快湖北“两圈一带”的建设,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由于种种原因,全省中小企业总体发展水平较低,在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特别是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服务机构少、服务范围窄、服务水平低、服务市场不规范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全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全省中小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和难得的发展机遇。
加快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既是各级政府转变职能、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整请专家学者、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等担任创业指导师,开展创业培训和咨询指导。
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采取企业规划设计、政策辅导、项目牵引、专家帮扶、投资跟进、平台支撑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到2012年,各地都要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全省重点建设50个省级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二)建立融资担保服务平台。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发展政府出资或政府参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省、市(州)、县(市、区)分级建立中小企业担保资本金补充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担保业,整合和优化现有担保资源,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建立和完善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到2012年,湖北中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达到20亿元以上,各市(州)至少设立1个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各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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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市场开拓服务。充分发挥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各类展会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产品展示交流和技术交
流。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商贸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测机制,提供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十七)法律服务。组织专业法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维权与援助等服务。
五、创新服务机制
(十八)健全服务规范。引导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质量意识,建立服务质量保证制度,鼓励开展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平台网络服务的规范化,服务平台场地内、外有醒目的服务标识;有公开的服务指南,包括:平台简介、重点服务产品、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监督电话等;有公开的服务承诺和健全的服务客户登记及办理记录等。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通过充实完善服务网络,健全服务评价与激励机制,培育示范和服务品牌,引导带动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支撑服务。
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工信部联企业[2011]5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国家税务、地方税务主管部门: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服务体系”)是促进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加快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十一)投融资服务。推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畅通中小企业融资信息渠道。积极开展投融资咨询、贷款指导、上市辅导、财务管理、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推广新型融资产品,拓宽创业投资、小额贷款、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多种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升担保机构服务水平。
(十二)创业服务点,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政务代理、投资融资、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等服务。建立初创企业与同行业企业间的交流、互助机制,提高创业成功率。
二、培育服务队伍
(四)加快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采取设立、重组、择优认定等多种方式,充实完善各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通过制定建设规范和服务能力标准,加强业务指导、专业培训、业绩考评,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资质水平,增强服务能力、资源带动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在服务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
(五)集聚服务资源。发挥生产力促进、劳动就业等服务机构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公共资源优势,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共同服务中小企业。引导各类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的中小企业服务队伍。
(九)树立示范平台。鼓励服务平台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健全服务规范,不断开发特色服务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质优价惠服务。通过认定一批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公信度高的国家示范平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也可以通过认定省级示范平台,形成本地区的样板,促进服务平台发展。
四、加强专业化服务
(十)信息服务。加强政策、商务和服务供需信息的采集分析,完善行业信息服务,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不断拓展信息服务领域和方式,根据差异化需求提供定向信息服务。开展中小企业生产运营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监测。
(八)推动平台网络建设。以省为单位,统筹建设由省服务平台与所辖主要城市和重点产业集群各服务平台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平台网络。鼓励国家示范平台率先联通,在平台网络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省平台网络建设基础上,逐步实现跨区域和全国范围的统筹与协同服务,建立全国性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整合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十三)人才与培训服务。以深入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为重点,引导和促进优质培训机构加快发展。积极推广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不断开发中小企业适用的培训产品,发展远程网络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培训品种,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促进人才交流、测评与推荐,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保障。
(十四)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以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为重点,引导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集聚,促进产学研合作,破解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大力开展工业设计、技术检测、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为中小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节能减排、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统筹当前和长远,统筹区域和行业,总体规划、分步推进;坚持重点培育与规范提升相结合,增强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目标。到“十二五”末,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基本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树立百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示范平台”),培育千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带动万家以上专业服务机构,形成服务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运营规范、方便快捷、社会影响力大和品牌知名度高的服务体系。
(六)提高协作水平。鼓励服务机构通过股权联合、连锁经营等方式,建立协作关系,增强服务能力。鼓励建立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或服务协会,形成定期磋商、协同议事机制,加强服务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分工协作水平。
三、加快服务平台建设
(七)建立健全服务平台。根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在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和行业重点建设、充实和完善一批服务平台,面向产业,贴近企业,集聚资源,集成服务,促进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