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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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湖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湖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摘要:中小企业是湖南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目前仍面临很多问题,如融资困难、技术创新不足、市场竞争力低等。

本文通过对湖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包括政府支持、培育创新人才、加强企业管理等方面。

希望这些对策能够帮助湖南省中小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湖南省;发展现状;对策正文:一、中小企业在湖南省经济中的地位中小企业是湖南省经济中的重要力量,其雇佣了大量劳动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根据湖南省工信厅发布的数据,该省中小企业数量已达370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3.3%。

同时,中小企业的总资产达到了14.8万亿元,占全省企业总资产的45.4%。

二、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湖南省中小企业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融资困难。

由于信用风险高、资产规模小等原因,很多中小企业难以得到银行贷款和其他融资渠道的支持。

(二)技术创新不足。

湖南省中小企业的大多数不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缺乏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体系。

(三)市场竞争力低。

湖南省中小企业面对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开发和营销能力有待提高,产品竞争力不足。

三、对策为了解决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政府支持。

湖南省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培育创新人才。

加强中小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能力。

(三)加强企业管理。

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先进的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加强市场营销。

加强中小企业的市场开拓和营销网络建设,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结论湖南省中小企业是湖南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面临的问题不容忽视。

通过政府支持、加强创新人才培育、加强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对策,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湖南省这样一个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来说,中小企业更是发挥着重要作用。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5.07.22施行日期2005.07.22文号湘政发[2005]12号主题类别个体工商户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特别是2003年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湘发〔2003〕7号)下发后,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毫不动摇地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引导,加大扶持,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坚决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一)坚持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设置限制条件。

凡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国内非公有资本加快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

允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来湘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

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政府采购、资质认定、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证照办理、收费标准、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方案

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方案

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提高其竞争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势在必行。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个全面、高效、便捷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统一的政策信息、融资服务、技术培训、市场拓展等一站式服务,促进企业创新创业,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建设目标1.建立全面覆盖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各级政府和企业服务机构资源,提供全面、系统、专业的服务。

2.构建智能化服务功能,实现服务对象的电子化、精准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推动服务平台与现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等服务资源的深度融合,促进资源共享,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4.提供创新创业服务,通过技术培训、创新项目孵化等手段,引导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力度,提高竞争力。

5.提供融资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解决资金需求问题,推动企业发展。

6.实现市场拓展服务,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市场拓展,提高企业国际化水平。

三、服务内容和功能1.提供政策信息服务:整合各级政府的中小企业政策信息,及时发布,方便企业了解政策变化和优惠政策。

4.提供技术培训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不同领域的技术培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

5.提供创新孵化服务: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项目孵化、专利申请等支持。

6.提供融资服务:整合金融机构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多样化的融资渠道。

7.提供市场拓展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调研、市场营销策划等支持,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实施步骤1.建设平台基础设施: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硬件和软件基础设施,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2.整合各级政府和企业服务机构资源:与各级政府和企业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和合作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9.03•【字号】湘政办发〔2024〕31号•【施行日期】2024.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3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9月3日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下统称两业)融合发展,实现两业共进,是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推动我省两业融合共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消费升级趋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以两业融合发展为着力点,强化创新驱动、数字赋能,鼓励制造行业发展服务业态,支持服务行业向制造领域拓展应用,推动产业链拓展延伸、创新链精准适配、供应链安全可靠、价值链高端跃升,实现两业共进,构建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全省两业融合共进取得明显成效,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融合共进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不断涌现,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两业之间的技术嵌入、要素耦合、业务关联和市场整合不断深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全省规模工业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制造业比重超过53%,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超过45%,新增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20家以上,新增国家级两业融合共进试点单位50家以上,省级两业融合共进试点单位1000家以上,建成150个左右省级工业旅游基地,发布200个两业融合共进典型案例。

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支持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担保奖励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基金投入、业务补助或奖励、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鼓励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公共服务机构、担保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基金投入、股权投资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项目、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项目由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负责提出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具体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汇总和资金支持计划编制、绩效管理、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和专家评审制度。

支持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担保项目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委负责提出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具体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汇总和资金支持计划编制、绩效管理、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和专家评审制度。

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委负责资金管理、资金下达、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专项资金实行管理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全过程公开。

第二章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第七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服务机构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增加服务种类、提供公益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湖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湖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湖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引言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对于促进就业、增加税收、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湖南省,中小企业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旨在对湖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以促进湖南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湖南省中小企业的现状分析1. 中小企业的规模和数量湖南省中小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企业员工数不超过500人。

统计数据显示,湖南省中小企业的数量逐年增长,但整体规模较小。

2. 融资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困扰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由于缺乏抵押物和信用担保,中小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

此外,中小企业通常缺乏资金管理能力和必要的财务监控手段,导致无法满足发展需求。

3. 人才问题湖南省中小企业普遍面临人才匮乏的问题。

一方面,高校毕业生普遍偏向于就业在大型企业或者政府机构,中小企业很难吸引到高素质的人才;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发展相对较慢,很多员工缺乏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导致员工流动率较高。

4. 市场竞争压力湖南省中小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

在行业内迅速崛起的大型企业通过规模优势和品牌影响力,对中小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

此外,湖南省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相对薄弱,也限制了其在市场上的发展空间。

二、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对策1. 加强融资支持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提供贴息贷款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此外,还可以鼓励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

2.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到中小企业就业。

同时,还应该加大对中小企业员工的培训力度,提供职业发展机会,留住人才。

3. 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中小企业应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政府可以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2023)

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2023)

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是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由政府引导和支持,公益性服务组织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向中小企业提供的普遍性、基础性、专业化服务。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重要举措,对于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陆续建立了本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涌现,服务活动丰富多样,在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仍存在基层基础比较薄弱、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服务资源整合不足、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公共服务水平与中小企业需求和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愿望更加迫切,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要主动顺应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和产业技术变革趋势,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更好结合、能力提升与机制创新更好结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在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中小企业普遍性、基础性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服务机制,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加强服务协同,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普惠化、便利化、精准化水平,以高质量服务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二篇)

2024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二篇)

2024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是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

本方案旨在规划项目的整体目标、关键任务、实施步骤、风险控制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内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

一、项目背景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如金融融资难、市场准入门槛高、创新能力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一个综合性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全周期、高效便捷的服务支持。

二、项目目标1. 建设一个覆盖全国范围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确保中小企业能够便捷地获取各类公共服务。

2. 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包括政策咨询、市场信息、融资服务、人才培养等,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

3. 建立起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专家学者等各方之间的良好合作机制,形成共建共享的中小企业发展生态系统。

4. 推动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提升其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项目关键任务1. 系统规划和设计:明确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模块、数据标准和技术架构,确保平台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2. 建设平台基础设施:包括硬件设备、网络环境、数据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优化,确保平台的稳定可靠性。

3. 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整合政府和企业等各类数据资源,构建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共享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支持。

4. 业务流程优化和创新:对各类服务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引入创新技术和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5. 营销推广和用户培训:通过广告宣传、推广活动和培训课程等方式,增加用户对公共服务平台的认知和使用率。

6. 风险控制和安全保障:建立系统监控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平台数据的安全性和用户信息的保护。

四、实施步骤1. 立项和准备阶段:成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组,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预算。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5]12号文件职责分工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5]12号文件职责分工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5]12号文件职责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2•【字号】湘政办函[2006]118号•【施行日期】2006.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5]12号文件职责分工的通知(湘政办函[2006]118号)省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2号)精神,切实落实好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经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直单位贯彻落实湘政发[2005]12号文件的职责分工通知如下:一、重要举措及职责分工(一)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1、做好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清理工作。

(省政府法制办、省经委牵头,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工商联参加)2、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落实下述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1)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机场、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以及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的政策措施。

(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商务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国防科工办、省电力公司按职能分别牵头)。

(2)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以及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

(省发改委牵头,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物价局、省工商联等参加)(3)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政策措施。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按职能分别牵头,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知识产权局等参加)(4)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湘财企〔2023〕6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23〕6号各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工信局:为加快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小企业人才素质,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28日附件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设立,由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高效的原则,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重点引导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突破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短板和瓶颈,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明确年度专项资金额度,会同省工信厅确定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支持方式和标准;根据省工信厅报送的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绩效目标建议及有关材料,按程序下达预算、绩效目标并拨付资金;指导督促省工信厅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一、背景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来源。

然而,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包括缺乏融资渠道、人才短缺、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

为了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以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支持。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方案。

二、试点范围本试点范围为某省的五个市,包括A市、B市、C市、D市和E 市。

三、试点目标1. 建立包括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在内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提供全面、系统的服务。

2. 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3. 推广试点经验,为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借鉴。

四、试点内容本试点包括以下内容:1.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在每个试点市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服务中心由政府和商会、科技园区等社会机构联手打造,集成政策宣传、咨询服务、融资服务、企业培训等多种资源,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2. 金融服务加强与各大银行、有色金属交易所等机构的合作,推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专项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风险管理的支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力度。

3. 人才服务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手段,吸引人才来到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

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和管理的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为专业、全面的人力资源服务。

4. 科技服务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开发和创新支持。

通过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

5. 企业培训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培训支持,提高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通过建立企业家俱乐部、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热情。

五、试点实施1. 政府负责在试点期间,各试点市政府将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

制定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和工作方案,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解答。

陈肇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执法检查电视

陈肇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执法检查电视

陈肇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2009-04-13[字体:大中小]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动员大会,主要是对这次执法检查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刚才,叔红副主任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开展检查进行了全面部署,等会和平副主任还要作重要讲话,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和平副主任和叔红副主任讲话要求,认真接受检查。

一、正确认识全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本现状,切实增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始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五年来,在各级人大的重视、支持和监督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定配套政策,依法开展工作,努力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依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氛围初步形成2003年《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以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对中小企业发展高度重视,全省先后3次召开高规格非公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和座谈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同志、省长周强同志、省政协主席胡彪同志亲自参加,研究部署加快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2003年,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26个省直部门组成的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重大问题。

2006年,省政协委员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提出了许多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负责全省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省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省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省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除省国资委负责的以外);推进全民创业。

(八)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省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就相关事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和产业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的服务,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创新。

(二)基本原则1.市场导向:坚持市场化运作,依托市场主体,提供符合企业需求的公共服务。

2.引导:加强引导作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协同共享:推动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协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4.服务创新: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目标任务1.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综合、个性化、高效率的服务。

2.完善中小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服务机制,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3.加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便利条件。

4.推动中小企业的国际化合作,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拓展。

二:建设目标与内容(一)建设目标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以下目标:1.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融资服务、技术支持、市场拓展等多项服务。

2.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市场开拓,提高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促进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4.搭建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平台,促进中小企业的国际化经营。

(二)建设内容为实现上述目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需开展以下主要内容:1.政策咨询服务:提供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咨询,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

2.信息发布服务: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3.融资服务: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和融资咨询服务。

4.技术支持服务:建立技术支持体系,提供中小企业技术咨询和技术创新支持。

湖南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18号)

湖南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1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1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中小微企业是我省全面推进“四化两型”的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1、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切实做好对中小微企业的纳税辅导工作,优化“减、免、缓”办税流程。

对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基地,经审批,可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有特殊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筑设施竣工投入运营之日起,其经营单位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批,给予减免税照顾。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享受法定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2、加大中小微企业财政支持力度。

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

从2013年起,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全部合并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1.4亿元增加到1.6亿元。

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等项目建设,以及改善对中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和创业基地建设。

省财政设立的其他专项资金,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倾斜。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扩大出口,加大小型微型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支持力度,按其实际缴纳的出口信用保险费的75%给予资助,降低小型微型外贸企业出口外汇风险。

新建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筑设施报建费按综合费率不超过40元/平方米征收,利用闲置场所改造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筑设施,免征各项报建费。

3、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激励机制。

从2013年起,省财政将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考核奖励资金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投入。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具体建议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具体建议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具体建议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为大家列举一些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建议。

1. 建立政府与企业的沟通平台。

政府应该建立一个与中小企业沟通的平台,了解他们的需求,解决他们的问题。

政府应该在发布政策之前,先听取中小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的为他们服务。

2. 搭建中小企业互相交流的平台。

中小企业应该有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这样他们可以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政府可以通过资金或技术支持来建设这个平台。

3. 开展中小企业培训。

中小企业需要有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

政府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班,提供专业的课程,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管理水平。

4. 提供融资支持。

中小企业很难获得融资。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贷款、担保和风险投资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支持。

5. 支持创新发展。

政府应该采取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在市场上获得更好的竞争优势。

6. 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政府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中小企业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7. 改善营商环境。

政府应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和税收负担,改善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

8. 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出口贸易信用保险、对外投资保险、国际贸易法律服务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国际化发展。

9. 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市场调研、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10. 建立中小企业服务评价机制。

政府应该建立中小企业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对服务机构进行评估,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总结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建议时,我们要注意政府应该站在中小企业的角度出发,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湖南省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的构建

湖南省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的构建

论湖南省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的构建【摘要】湖南中小民营企业对湖南地区经济的增长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现实中其融资服务体系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着诸如融资结构不甚合理、直接融资比例过低等问题,本文力从多角度、全方位探求融资难的根源,并相应从商业银行、直接融资市场等多角度来规范、完善其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以利于湖南地区中小民营企业更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

【关键词】湖南;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1.目前湖南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现状1.1 融资服务体系以内源融资为主,外源融资比重较少。

湖南省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资金,绝大部分是来自于内源融资;而外源融资较少。

据资料统计,湖南地区中小民营企业业主资本和内部留存分别占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35%和30%之多。

1.2 直接融资市场体系不健全。

湖南省直接融资不发达,中小民营企业缺乏多元化融资渠道,资金来源过多依赖银行贷款,直接融资市场体系不健全。

由于中小企业普遍不具有现行证券管理标准所要求的规模和投资回报,基本上被拒于证券市场之外。

1.3 民营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资金。

作为湖南中小企业最重要的外源性融资渠道——银行,主要提供的是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更新资金,而缺少长期性信贷,且中小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很大。

企业的短期贷款占银行全部贷款的比重更是少之又少,亲友借贷,内部职工集资等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2.湖南省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的构建2.1 商业银行应成为中小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首先,现有银行应针对中小企业设计完全不同于大企业的审批程序和判断标准,在信贷发放上应体现中小企业的特色,并为中小企业提供灵活、个性化的融资品种。

其次,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贷款融资和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结合起来,逐步将贷款业务融入企业财务顾问业务之中;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快捷、方便、小额结算服务工具,再者,应创新融资工具。

如:借鉴外债管理的好方法,给企业设立还本付息专户,事先与企业签定协议,约定有关专户存储的要求,以使贷款到期及时归还银行。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6.07.31•【字号】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施行日期】2006.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于2006年7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7月31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2006年7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社会应当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中小企业。

第三条中小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诚实守信,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得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中小企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省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中小企业政策和规划,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小企业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结合本省企业的区域发展状况,定期公布扶持重点,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负责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中小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准确反映中小企业实际状况。

第七条初创小企业注册资本中可以包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注册资金可以分期到位,登记注册费用可以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减免。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湘政办发[2008]20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2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经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九月十一日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经委二○○八年八月七日)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商有关部门,现就加强全省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在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把社会资源作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力量,坚持发挥市场机制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运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服务平台,培育服务市场,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建设原则:一是统一规划、分步推进。

通过多种形式的探索,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二是优化资源、形成合力。

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实现社会服务资源的优化组合。

三是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

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通过必要的扶持、规范和引导,推动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四是依法建设、公平竞争。

服务体系建设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通过公平竞争,不断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方式第四条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活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2、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的各类机构和平台建设。

3、中小企业市场开拓。

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市场推广等活动,拓展国内外市场。

4、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包括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

具体支持方式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确定。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核第六条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等相关部门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预算安排,发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支持重点、申报材料等要求。

第七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向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工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工信厅。

第八条省财政厅和省工信厅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审核结果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资金分配和下达第九条专项资金的分配根据审核结果和年度预算安排,综合考虑项目的重要性、创新性、社会效益等因素,采取因素法或项目法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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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零一六年三月12目录前言 (1)第一部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3)一、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 (3)1.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3)2.社会化服务机构作用增强 (4)3.创业基地建设方兴未艾 (4)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初步建立 (4)5.政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5)二、服务体系存在的不足 (5)1.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6)2.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6)3.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 (6)4.服务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7)5.服务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 (7)第二部分“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与指导原则 (8)一、总体思路 (8)3二、发展目标 (8)三、指导原则 (9)1.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9)2.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相结合 (9)3.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10)4.公共服务与特色服务相结合 (10)5.创新发展与规范发展相结合 (10)第三部分主要建设任务 (12)一、健全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12)1.完善省枢纽平台 (12)2.强化市州和产业窗口平台 (14)3.构建县市区及工业园区基础平台 (16)二、推进四大服务体系建设 (17)1.加大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17)2.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19)3.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0)4.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1)三、增强十大服务内容 (22)1.政务代理服务 (22)2.创业辅导服务 (23)43.综合信息服务 (23)4.投融资服务 (23)5.人力资源服务 (24)6.技术创新服务 (24)7.市场开拓服务 (25)8.管理咨询服务 (25)9.信息技术服务 (26)10.专业指导服务 (26)四、实施七项专项服务行动 (26)1.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26)2.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行动 (27)3.中小企业“+互联网”行动 (28)4.中小企业管理升级活动 (29)5.平台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29)6.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30)7.中小企业“民参军”专项行动 (31)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33)一、切实加强领导 (33)二、加大投入力度 (33)三、完善配套政策 (34)5四、加强人才保障 (35)五、营造良好环境 (36)6前言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大力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对改善中小企业成长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实力明显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聚集度进一步紧密。

2015年末,中小企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总量的57%,全省中小企业达48万户,比2010年增加31.4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8%,吸纳从业人员3751.8万人,占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84.5%。

同时,我省中小企业还存在数量少、规模小、效益较差、创新能力不足、管理方式落后、同质化竞争严重、抗风险能力弱、存续期短等问题。

“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以及大众创业、1万众创新喷发的新动能,不仅给中小企业发展拓展了新空间,也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指明了发展方向。

同时中小企业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重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经济结构深度调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利润大幅度下降,成本居高不下,中小微企业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十分迫切。

在中小微企业服务需求更加个性化、多样化的背景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对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和促进中小微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为贯彻落实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适应新形势下中小企业发展要求,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行动纲领。

2第一部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现状一、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十二五”以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齐心协力、扎实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

1.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全省14个市州、93个县(市区)及长沙高新区、株洲高新区等19个工业园区成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形成了公益性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自2012年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始建设以来,到2015年12月底,已完成省枢纽平台、8个市州综合窗口平台和17个产业窗口平台的建设。

攸县、双峰、桂阳、资兴、临武、雨花、开福、邵阳、浏阳、宁乡、新化等县(市区)及慈利县零阳镇建立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

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已聚集服务机构3800余家,提供服务产品和服务项目5700余种,注册企业67000多家。

32.社会化服务机构作用增强。

我省社会化服务机构逐年增加,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已覆盖创业辅导、融资服务、教育培训、管理咨询、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

全省216家服务机构被省经信委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其中21家被认定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3.创业基地建设方兴未艾。

目前,全省创业基地总量已超过150家,建筑总面积逾2000万平方米,入驻企业8000多家,从业人员超25万人。

全省已有73家创业基地被认定为“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其中,株洲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孵化基地、湘潭火炬创新创业园、麓谷科技孵化器4家创业基地被认定为第一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长沙市成为首批全国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示范城市。

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初步建立。

2004年成立了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成立了以再担保为主的湖南担保有限责任公司,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都建立了政策性担保机构或办事处。

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215家,注册资本264亿元,当年新增担保额430亿元,年末在保额445 4亿元。

5.政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在《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18号)、《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2015〕3号)、《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3号)等文件中都明确了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省经信委也制定了《湖南省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大力推进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

省、市、县各级政府对服务体系的财政投入持续增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等通过项目建设、业务补助、风险补偿、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活动开展。

二、服务体系存在的不足总体来看,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公共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滞后,服务机构协同难,优质服务资源缺乏,服务项目5及产品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等。

1.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全省1/4的县市区尚未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体系覆盖还不全面,部分服务中心有名无实,存在无人员、无经费、无场地现象。

部分市州、县市区服务中心与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市州窗口平台尚未全面建设完成,县市区实体窗口平台建成率不足10%,产业窗口平台引导发展能力不足,平台网络的在线服务与线下活动还不够活跃。

2.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服务机构对企业了解不深,难以准确把握企业需求,服务机构自身盈利能力不强,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服务人员素质差距较大,资质不足,难以满足企业服务需求。

公共服务体系服务功能不全,物流、大数据、市场拓展等服务功能模块尚未构建。

创业基地服务层次低,大多只能提供物业管理、政务代理等基础性服务,创业创新、投融资、检验检测和技术研发等服务明显不足。

3.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

对企业需求研究不足,服务产品单一、咨询型居多,复合型、创新型较少,覆盖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全价值链的创新服务产品缺乏。

6服务机构大多只能进行简单的人员培训、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对企业所急需的创新研发、战略发展、综合管理、国际市场开拓、竞争情报、资产高效利用、跨界发展、高级人才引进培育、企业投融资、上市辅导等服务无法满足。

引导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两化融合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转型升级的服务产品还刚刚起步。

4.服务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服务中心、服务平台主要提供物业管理、代理代办服务,服务方式单一,不系统。

缺乏互联网思维和众筹、众包、众创等新型服务方式。

县市区平台建设落后,信息传递方式不完善,企业需求无法及时上传到省、市州平台。

众创、沙龙、大讲堂、路演、虚拟社区等新的服务方式还停留在长沙等中心城市很少辐射到全省各个县市区。

5.服务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

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开展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活动、服务收费、服务效果、服务过程等监督评价机制刚开始建立。

由于服务类别的多样性,服务评价标准很难统一,缺乏价格指导体系和服务质量效果评价体系,一些服务机构服务不规范,对服务机构的服务绩效和利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难以评估。

7第二部分“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与指导原则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促进中小企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目标,以满足中小企业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载体,充分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的新动能,大力培育和引进优质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方式、畅通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形成政府、社会服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合作的服务格局,为全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制造强省目标提供强大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实现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全覆盖、全省“135”创新创业园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

培育和树立县市区窗口示范平台30 8家、产业窗口示范平台30家、智慧型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30家;培育和建设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120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家;培育和认定省级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300家,带动社会服务机构5000家;基本建立覆盖面广、管理规范、高效便捷、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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