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科安全管理目标及措施教学文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生儿科安全管理目
标及措施
2013-2014年度新生儿/NICU安全质量目标及措施
目标一:提高医务人员对新生儿及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措施:1.科室有新生儿身份识别指引。
2.新生儿入院、出院盖左脚脚印,并经监护人同意后按左手拇指印确认。
3.复印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明,出院时凭有效身份证明办理新生儿出院。
4.新生儿实行双手佩戴腕带制制度,入院或在手腕带脱落时应双人查对后补戴,每班确认。
5.床头卡标明姓名、性别、年龄、ID或住院号、床号、入院时间。
6.新生儿出院落实登记制度。
目标二:严格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的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
措施:1.在通常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不使用口头或
电话通知的医嘱
2.只有在对危重症患者紧急抢救急的特殊情况下,对医师下达的口头临时医嘱,护
士应向医生重述,在执行时实施双重检查
3.接获口头或电话通知的患者“危急值”或其它重要的检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的记录检验结果和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目标三:提高新生儿用药安全
措施:1.有药物安全使用护理指引。设置NICU常用药物剂量快速参考手册,对于复杂稀释过程如氨茶碱、肝素等,设置配置流程,以提高新生儿用药安全。
2.急救车上附有NICU急救时国际常用四种急救药物(肾上腺素/纳洛酮/碳酸氢钠/生理盐水)1kg/2kg/3kg的使用剂量,减少急救时用药错误。
3.药物标签清晰易读,对于药名相似、包装相似、读音相似的药物,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识; 10%氯化钾、高浓度药物,必须单独存放,有高危标识。
4.手写医嘱中避免使用u/iu/qd/qod等英文缩写,减少误读的差错。
5.双人核查医生所开药物的浓度、剂量和用法是否正确,确保正确给药。
6.在配药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室等设有计算器;稀释过程实施双盲法核对。
7.给药前双人核对新生儿身份。
8.超过一条给药通道时,输液泵、输液管有清晰的标识,并使用不同的颜色进行区分,如动脉通道的输液泵、输液管及三通管全部使用红色。
9.准确记录输入量。
目标四:建立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
措施:1、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危急值”报告制度。
2、“危急值”报告应有可靠途径且检验人员能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3、“危急值”项目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认定,至少应包括有血钙、血钾、血糖、血气、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等
4、对属“危急值”报告的项目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尤其是分析前质量控制措施,如应有标本采集、储存、运送、交接、处理的规定,并认真落实
目标五:建立与完善新生儿保暖制度,防止新生儿发生低体温、烧伤、烫伤
措施:1.建立与实施新生儿保暖制度。
2.根据新生儿的胎龄、体重、日龄、病情选择合适的保暖设施,提供适宜的环境温度,使中心体温恒定在36.5℃~37.5℃之间。
3.使用开放式红外线辐射抢救台时正确放置温度探头(床温:感应面朝上,禁止物品遮盖;肤温:感应面紧贴皮肤),温箱出入风机口禁止物品遮盖,防止过度加热发生烧伤。
4.温箱、抢救台内放置温湿度计,加强巡视,至少每2~4小时记录箱/台温一次,及时处理故障,并定期检测。
5.早产儿使用“鸟巢”,头部戴帽子或给予覆盖物,身体覆盖塑料薄膜,减少辐射、对流散热。
6.与新生儿身体直接接触的物品预先放置在箱温37℃的温箱中预热,以减少传导散热。
7.各项操作集中进行,确保在操作过程中新生儿处于温暖的环境。
8.中心体温低于36.4℃的新生儿暂缓洗澡,及时擦干新生儿身体,更换湿的衣物、尿片,减少蒸发散热。
9.严防烫伤:沐浴时室温26~28℃,盆浴时先放冷水,后放热水,水温40~43℃;奶液温度:38~40℃。
目标六:提高安全用氧意识,严格遵循《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防治氧中毒
措施:1.严格掌握氧疗指征:临床上有呼吸窘迫的表现,在吸入空气时,动脉氧分压(PaO2)<50 mmHg或经皮氧饱和度(TcSO2) <85%者,应给予吸氧。治疗的目标是维持PaO2 50~80mmHg,或TcSO2 90%~95%。
2.最好采用有空气与氧气混合的气源。给氧浓度视病情需要而定,调整氧浓度应逐步进行,以免波动过大。
3.连续吸入氧浓度(FiO2)60%者,不宜超过24小时,80%者,不宜超过12小时;纯氧不宜超过4-6小时,以免发生氧中毒。如患儿对氧浓度需求高,长时间吸氧仍无改善,应积极查找病因,重新调整治疗方案,给以相应治疗。
4.在氧疗过程中,密切监测FiO2、PaO2或TcSO2 。使用头氧、温箱给氧时,必须使用氧浓度测定仪进行监测,探头放于新生儿鼻子附近,而非氧气主流出道处。
5.对早产儿尤其是极低体重儿用氧时,一定要告知家长早产儿血管不成熟的特点、早产儿用氧的必要性和可能的危害性。
6.凡是经过氧疗,符合眼科筛查标准的早产儿,应在出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34周时进行眼科ROP筛查,以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7.进行早产儿氧疗必须具备相应的监测条件,如氧浓度测定仪,血气分析仪或经皮氧饱和度监测仪等,如不具备氧疗监测条件,应转到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
目标七:正确使用气囊面罩,防止发生气漏
措施:1.有新生儿气囊面罩给氧的指引、流程。
2.准确评估肺气漏发生的高风险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征、肺部感染、肺部肿物、肺不张、肺发育不全、肺透明膜病、慢性肺部疾病的新生儿。
3.正确选择新生儿适用的气囊容量:24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