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义提纲(090309)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义(管理)一、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
已于2008年7月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并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原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京建市[2009]24号)规定,本实施意见自2009年2月1日起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意见(京建经[2003]340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重要意义1.08计价规范是在03计价规范的基础之上取得的成果。
03规范执行5年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修改03规范不足之处,解决市场不规范的行为及工程造价计价的难点问题2.计价规范的管理范围增加。
体现工程造价各阶段的要求,不单是计算规则,贯穿清单编制、清单计价、合同签订、履行、结算的全过程3.将工程造价管理文件进行重新整合。
集中突出重点,便于操作,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整体效力。
08规范涉及的有关文件。
4.规范市场形成价格的计价行为。
使工程造价的规范管理有章可循。
5.清单计价规范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三、主要变化1.正文部分的修改及补充。
45条增加137条,增加92条。
强制性条款6条增加15条,增加9条。
2.计价规范结构变化。
2003《计价规范》:正文和附录2008《计价规范》:正文、附录、条文说明条文说明部分是对应于总则中每个条款的具体说明、详细解释及法律依据。
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含义的变化。
狭义解释: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广义解释,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全过程计价的管理活动。
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答疑DOC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答疑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1、由于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准确或发生了变化而引起综合单价有了变化,应如何调整?答: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发生在招标阶段,投标人可在招标答疑和投标前及时提出;发生在结算阶段,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2、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漏项如何处理?答: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3、零星工作项目费应在预留金中开销吗?答:根据《计价规范》3.4.1条预留金与零星工作项目费应分别列项。
零星工作项目费不应在预留金中开销。
4、预留金由谁编制?预留金作为报价的一部分,结算时与招标人的金额不一致,如何进行调整?答:根据《计价规范》2.0.5条预留金应由招标方视工程情况进行编制。
预留金是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投标时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填写。
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进行调整。
5、附录计算规则中均不含工程量合理损耗,投标人报价中是否应考虑?答:是。
6、投标人在报价时,总报价是否应填报其他项目费?答:根据《计价规范》4.0.2条规定,总报价应包括其他项目费。
所以投标人在报价时,总报价应填报其他项目费。
7、请问可否利用第五级编码。
进行整体建筑单方造价招标,即编制如下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特征):砖混结构单层房屋一幢,层高3.3m,轴线尺寸5.4m×3.6m,墙体页岩砖,空心板屋面,外墙面砖,地面、给排水、电气,是否违背规范精神?答:按《计价规范》规定,要求招标人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应详细准确,投标人据此投标报价。
以单方造价方式招标,与工程量清单招标要求不符。
8、工程量发生误差,应如何处理?答:定标前发现工程量有误差,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更正错误工程量。
2008清单规范解释
第一部分 修 编 概 况
一、编制的目的和编制过程
为了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政策,2003 年 2 月 17 日,建设部以第 119 号公告批准发 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以下简称“03 规范”),自 200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03 规范”的实施,使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主的计 价方式向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的一项重大措 施,在工程建设领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积极的响应。 “03 规范”实施以来,在各地和有部 门的工程建设中得到了有效推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执行中,也 反映出一些不足之处。因此,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原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从 2006 年开始,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03 规范’ ’的正文部分进行修订。 编制组于 2006 年 8 月完成了初稿,印发了“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局部修订)意见的通知”(建标造[2006]49 号),之后共收到 23 个省市、部门及专家反馈意见 330 条。2006 年底,编制组组织专家对反馈意见做了认真分析和论证后,完成了送审稿。 标准定额司在组织审查中,针对送审稿中的主要内容仍存在比较原则,覆盖面不全,操 作性不够,特别是当时全国清理工程款拖欠,防止不正当投标报价以及工程安全等方面政策 的出台,要求编制组进一步补充完善,并组织部分省市专家再次进行了论证,根据论证的结 果,增加了修订的内容,修改成稿后于 2007 年 10 月 10 日,标准定额司发出“关于征求《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 修订稿意见的函” (建标造函[2007]70 号), 向全国各地及各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 14 个省、市和 2 个专业部门的反馈意见,编制组根 据反馈意见修改后,标准定额司于 2007 年 12 月召开“03 规范’ ’正文部分修订审查会,会 议原则上通过了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编制组于 2008 年 3 月完成了报批稿, 按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修订程序和要求完成了修订工作。 2008 年 7 月 9 日,历经两年多的起草、论证和多次修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 63 号 公告,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以下简称“08 规 范”),从 2008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 “08 规范”的出台,对巩固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成 果,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8清单计价规范解释
2008清单计价规范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专题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
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
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001、问:建筑工程中送桩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自然地坪另加 500MM)乘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请问管桩的空心体积是否应扣除?答:04计价表中计算送桩工程量时,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
002、问:在总承包工程中的桩基础分部工程的管理费率和利润费率标准是按桩基类别确定还是按主体的类别确定?答:桩基础工程的管理费和利润按桩基础的类别确定。
003、问:土建计价表20-67后浇板带模板、支撑增加费用是按10米计量的,其定额中宽度是按800mm还是1000mm考虑的,宽度不同时是否考虑调整材料、人工、机械含量?100厚后浇板带一般含模量是按10.7m2/m3,还是0.1m2/m3?答:定额按后浇带宽度1000mm考虑的。
对于招投标的工程,投标时可根据实际施工方案的不同调整人、材、计含量,按定额计价的工程则一般不调整。
100厚后浇带模板含模量为10.70m2/m3。
004、问:在04定额里。
基槽或基坑土方的深度是算至基础底还是垫层底?答:根据现有施工规范,一般混凝土垫层均需要支模,因此04计价表中基槽或基坑土方的深度有垫层的应算至垫层底,并以此基础计算工作面及放坡。
005、问:挑檐计算是水平、竖向部分是一并计算套5-48子目,还是水平部分套板式雨蓬,竖向部分套5-48子目计算?答:檐沟分为底板、侧板和挑檐三部分。
均套用5-48子目。
砼159页注2应是指雨棚水平挑沿按板式雨棚执行。
006、问:安装工程金属工艺结构工程中联合平台和平台应如何区分?答:“联合平台”是指2台或2台以上设备的几个平台互相连接组成的便于操作检修使用的整体平台。
计算工程量时,应包括联合平台上的梯子、栏杆、扶手的金属重量。
“平台”是指单台设备的操作检修使用的平台。
计算工程量时,应分别计算平台、梯子、栏杆等相应项目的工程量。
单台上不同空间的几层平台不属于联合平台,应属于平台。
007、问:安装工程中系统水压试验与管道安装定额中的水压试验有什么区别?如何计算?答:镀锌钢管安装定额中包括的水压试验是指工序内一次性水压试验(即每层管道施工完后均做一次水压试验)。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1 总则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本规范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 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 A 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 B 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 C 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 D 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 E 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 附录 F 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2.0.4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01第一讲-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一)
第一讲: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与应用实务(一)第一部分“08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亮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7月9日以第63号公告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08规范”的出台,对巩固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08规范”的基本内容2008版《计价规范》正文条文共136条,附录6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2003版《计价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 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2术语 4.6索赔与现场签证3工程量清单编制 4.7工程价款调整3.1一般规定4.8竣工结算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3.3措施项目清单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3.4其他项目清单 5.1计价表格组成3.5规费清单 5.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3.6税金项目清单6附录A-F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 6.1实体项目4.2招标控制价 6.2措施项目4.3投标价7规范用词说明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8条文说明特别要注意的是:条文说明是对本规范的正文相关条文的说明和解释,其目的是帮助大家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本规范,其法律效力与本规范的正文是相当的。
为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08规范”架构,将“03规范”与“08规范”条文作一对比,如下表:“03规范”与“08规范”条文对比200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序号内容总数序号内容总数1总则6,强制11总则8,强制1 2术语82术语233工程量清单编制143工程量清单编制21,强制8 3.1一般规定3 3.1一般规定5,强制1 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6,强制5 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8,强制7 3.3措施项目清单2 3.3措施项目清单23.4其他项目清单3 3.4其他项目清单23.5规费项目清单23.6税金项目清单24工程量清单计价104工程量清单计价72,强制64.1一般规定9,强制44.2招标控制价94.3投标价8,强制1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84.6索赔与现场签证74.7工程价款调整94.8竣工结算14,强制1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45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6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13二、“08规范”修编的亮点1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解读
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
03清单计价规范存在的不足
(1)缺少对合同价款管理内容的说明,后期执行 困难
03《计价规范》主要侧重于工程招投标中工程 量清单计价,但对于招投标后合同签订、工程计 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工程价款调整、工程 索赔、工程结算以及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等环节缺 乏相应的规定。
4.6 索赔与现场签证 4.7 工程价款调整 4.8 竣工结算
4.9 工程计价争议处理
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5.1 计价表格组成 北京交通5.大2 学计经价济表管格理使学用院规郭定婧娟
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
08、03清单计价规范的条文数量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郭婧娟
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
(2)缺少条文说明,造成规范理解困难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郭婧娟
一、 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
(3)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差 规范中有些项目设置、特征描述、计算规则等内容与实
际工程的情况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完善和改进。 部分清单项目设置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 (4)与《计价规范》相配套的招标、合同示范文本的政策 措施滞后
5、内容上的主要变化(或完善) 计价规范适用范围的扩展 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 合同类型的确定 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 单位工程造价及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 措施项目构成及组价方式的扩展 其他项目的调整 明确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造价 工程师和造价员的地位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郭婧娟
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
3、体现了工程造价计价各阶段的要求,使规范工程造 价计价行为形成有机整体 08规范首先对工程造价计价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规范, 同时针对不同阶段工程造价计价特点作了专门规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背景提示: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
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08规范: 3.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03规范: 3.1.3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主要区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08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08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03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主要区别: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答疑——(共5篇)含勘误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一)发布时间:2012-02-08 20:15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为保证“计价规范”的顺利施行,帮助各有关单位专业人员理解并正确执行规范,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有关专家,就“计价规范”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与答疑。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l 页。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地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来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项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详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详解(转帖)2009年04月11日星期六14:2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详解概述:本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编制,是对2003规范的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得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主要特点表现如下:l条文数量: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l强制性条款: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l新增条款的分布:1.前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2.中期: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3.后期:竣工结算的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基本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l条文说明:增加条文说明,加强造价工作者对条款的理解,减少歧义;由此可见,本次规范无论从条款数量、还是条款深度方面都有较大的改变,因此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对规范进行总结和剖析,以加强大家对规范的理解和掌握。
主要内容:1.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2.招标控制价的设立3.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4.合同类型的规定5.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6.措施项目组价方式的扩展7.其他项目的调整8.补充清单的细化9.清单列项的变化一、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条文】: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同2003规范相比1、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2、语气加强,由“应”改为“必须”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注释】:1、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决定;2、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本规范;3、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范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内容3.1.3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调整合同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注释】: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整个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分析】:1. 工程量清单的执行力度在不断加强,对清单的研究,尤其是占在整个施工过程的角度上去研究、理解清单变得尤为重要;2. 清单编制的前期要加强对后期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等考虑,招标文件不仅要满足投标、评标的要求,更要满足后期计量支付、竣工结算、变更索赔的要求;3. 加强清单、合同编制思路的交底,以保证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造价工程师等对前期指导思路的理解和有效执行;二、招标控制价的设定【条文】:4.2.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GB50500-2008解释分析
2.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由投标人 承担的风险费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 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 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 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 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 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所以综合单价中不包含规费和税 金。 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 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 制在 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 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纳 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应只是 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 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 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 工程造价信息或参考市场价 格确定 。
5、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因素:
• “量”变
4.7.2 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 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 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4.7.3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 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 列方法确定: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 定;(前提: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亦不因 此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前提: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相似,不增加 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可仅就其变更后的差异部分调 整。)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 价,经 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前提:无法找到适用和类似 的项目单价时,应采用招投标时的基础资料,按成本加利润 的原则,双方协商新的综合单价)
上述事件的发生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为08《计价规范》正文部分的修 订提供了政策依据,08《计价规范》在修订中很多条款的内容借鉴了上述所列 文件的内容,从而也使计价规范与各政策规定在内容、思想认识上等方面逐步 统一。
解读《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解读《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者:王莎来源:《卷宗》2012年第02期为适应建筑业市场化、规范化和国际化的要求,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新规范”),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公告第63号),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08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03规范)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一、新规范的基本内容2003版《计价规范》正文条文共45条,附录5个。
2008版《计价规范》正文条文共136条,附录6个。
针对2003版《计价规范》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008版《计价规范》的条款有针对性地进行说明和补充,明确了各阶段的计价方法和责任,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等组成。
条款涵盖了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内容全面具体,使每个过程的计价活动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新规范重大亮点1. 扩大了清单计价的使用范围条文1.0.3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0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细解释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北京2008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目录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苏联计价模式政府定价按照企业级别取费政府定价按照企业级别加工程类别取费50年代1985年1986年政府直接控制消耗量及价格政府公布价格指数主要材料市场定价加调整系数材料市场定价1987-1993年1993-1998年1998年后政府控制消耗量部分控制价格量价分离,政府控制消耗量,不控制价格市场决定消耗量及材料价格2003年清单计价中国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发展框图(一)发展历程计价依据与计价模式发展的三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转轨时期现阶段1.计划经济时期计价依据(1) 概预算定额制度建立初期的计价依据。
主要是指在“一五”期间国家所制定的各类定额及指标,如国家建委1957年颁发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55年颁发的《一九五五年度建筑工程概算指标(草案)》、1957年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定额汇集》等。
计价依据的特点: 管理体制上较多地强调集中,没有考虑到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
(2) 改革开放初期的计价依据。
1978年9月,国家建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概、预、决算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明确了各专业部门的分级管理。
特点:国家对计价依据,特别是定额体系的完善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计价依据如何适应市场变化,从而更好地体现建筑产品价格与价值的关系方而的研究做得还不够,致使计价依据存在的滞后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2.计价模式工程造价的确定,主要是按设计图纸及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统一的定额与单价,计算出工程直接费,然后按照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间接费及有关费用,最终确定工程的概预算,由施工单位承建,并在竣工后编制出结算和决算,经审核后即为工程的最终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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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一)发布时间:2012-02-08 20:15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为保证“计价规范”的顺利施行,帮助各有关单位专业人员理解并正确执行规范,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有关专家,就“计价规范”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与答疑。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l页。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地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来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项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
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
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9、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单位.能否编制工程量清单?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九条“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计价规范》第3.1.1条所指“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
10、甲方供料是否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的招标人部分?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1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如何处理?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2、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业(工种)“联动试车费”是否能计取?如果能计取,请问怎样计算?答: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3、描述“项目特征”时,全部描述比较烦琐,能否引用施工图(例如:第几项的内容)?答: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便于投标人报价。
14、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划回(1)分部分项工程更清单?(2)还是措施项目清单?答: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15、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办理停建结算?主要是指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16、由于工程量将来要按实际核定。
在制订工程量清单时,可否使用一个暂估量,以节省发包方的人力投入?答:如果该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的,可按暂估量计算,若有施工图纸的必须计算其工程量,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
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果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17、为便于将来设计变更不会因为投标书中无单价而使承发包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可否采用多做法共存的工程量清单?如,某工程楼地面7000平方米工程量。
在工程设计中为水泥砂浆楼地面,在工程量清单中分别列出水泥砂浆楼地面、水磨石楼地面、地板砖楼地面、大理石楼地面……等等,其各自工程量均为7000平方米(或暂定一个数量)?答:不可以。
只能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若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合同的约定竣工时按实核量结算。
18、投标人如参照全统基础定额作综合单价分析时,其工程量(施工量)的计算除按施工组织设计外,是否应参照基础定额中相关于目的原工程量计算规则?答:《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按《计价规范》4.0.8规定执行。
19、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按步骤必须先确定施工方案,请问: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如何编制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据又有哪些?答:标底是指招标人或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编制的一种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标底并不是决定投标能否中标的标准价,而只是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的一个参考价。
因此,在编制标底时,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一定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常用的、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20、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招标文件来确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内容和特征与招标人的不同,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和特征描述进行修改、补充?答: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实体的内容,它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没有关系,采用何种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来完成实体的施工由投标方决定。
实体的内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补充的。
21、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在招投标阶段如果无法确定需要多少钱,能否不用列入报价?31、招投标过程中,有时是假定的工程量,有些问题留待结算中解决,现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那么对量的准确性应如何规范。
答:工程量清单应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计价规范》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定编制,工程数量应按3.2.6条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有误应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32、若选定中标单位后,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遗漏某分项工程内容,该分项工程该如何计价?答: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纸,按《计价规范》要求填报综合单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情况下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若发现清单项目漏项,应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33、小于…或…以内是否包括本身?例:P47页楼梯计算规则“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散水、坡道计算规则“不扣除单个面积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答:“小于……”或“……以内”包括其本身。
34、教材第11页 3.2.4条提出缺项补充时,要在项目编码格中以“补”字示之。
请问是“补+编码”的形式,还是只写一个“补”字?答:《计价规范》3.2.4条明文规定,缺项可以补充,并要上报备案,项目编码以“补”字称,可理解为“补+编码”的形式。
如:广东省的补充项目,为“粤+编码”如补充的塑料门编码为“粤020404009”。
35、规范中封皮(P8)有“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而在教材(P16)中没有,请问此内容是否需要?答:以《计价规范》第8页工程量清单格式为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二)发布时间:2012-02-08 20:15关于附录A:1、所有的综合单价是否均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因素构成?(例如:根据经验,红榉木包门套600元/樘,全包价,是否需分析人、材、机?)答:任何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都应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因素构成。
一些不发生材料费或机械使用费的分部分项工程,可不列材料费或机械使用费。
凭经验所列出的综合单价,如招标人要求对该项目综合单价进行分析时,投标人也应按要求进行分析。
2、“计价规范”p30页010102002~003工作内容中:3、“解小”怎样理解?请予以解释。
答:“解小”是指石方爆破工程中,设计对爆破后的石块有最大粒径的规定,对超过设计规定的最大粒径的石块,或不便于装车运输的石块,进行再爆破称“解小”或称“二次爆破”。
3、混凝土桩工程内容中的成孔与土石方工程中第五条所说的人工挖孔桩是不是一回事,二者有没有矛盾?答:以不重列为原则。
如将人工挖孔列入“混凝土灌注桩”项目内,则不再列“挖基础土方”。
如属两个结算单位施工,也可以分列。
4、措施项目清单是工程中的非实体性项目,是为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采取的措施。
而在附录A.2中又有旋喷桩、锚杆支护等项目出现,我们认为是否应将建筑工程中所有起护坡作用的桩、地基与边坡处理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所有起承重作用的桩、地下连续墙列入分部分项清单中。
答:构成建筑物或构筑物实体的,必然在设计中有具体设计内容。
如:坡地建筑采用的抗滑桩、挡土墙、土钉支护、锚杆支护等。
属于施工中采取的技术措施,在设计文件中无具体设计内容,招标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不列项(也无法列项),而是由投标人作出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反映在投标人报价的措施项目费内。
如:深基础土石方开挖,设计文件中可能提示你要采用支护结构,但到底用什么支护结构,是打预制混凝土桩、钢板桩、人工挖孔桩、地下连续墙,是否作水平支撑等,由投标人作具体的施工方案来确定,其报价反映在措施项目费内。
5、地下连续墙工程量清单按设计长度乘厚度以体积计算。
地下连续墙导槽如何计算?答:地下连续墙的导槽,由投标人考虑在地下连续墙综合单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