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三包规定及服装三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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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三包规定及服装三包规定

国家新三包规定及服装三包规定

服装三包规定包换范围: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3:在购买后七天内,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包换不包换范围:1:在消费者穿过、洗涤过,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的不包换;2:由消费者自己造成污垢的不包换;3:有消费者洗涤不当造成染色、脱色、变形的不包换;4:在规定日期外的产品不包换第一条“三包”范围及期限;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3、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4、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不符合国家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标识、号型与实际不符者;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过标准者;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第三条缝线开线,饰件破损、脱落者给予免费修理,不能修理者给予更换或一次性作价处理;修理,本市不超过七天,外地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不能修好者予以更换;三包期内两次修理后,仍不能使用者,给予更换;第四条符合更换条件,但无同品牌、同型号者予以退货;不愿更换而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第五条折旧费自购买之日起按售价每日%计算;一次性作价处理者,可视穿着时间,磨损程度,按售价的10%-30%退款;第六条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1、超过三包期限的;2、由于使用、洗涤、保管不当造成的划伤、沾色、掉色、缩水、披裂、虫蛀、起毛起球、破损的;3、已标名“处理品”,“等外品”的;4、自行修理或拆动的;5、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服装的三包范围

服装的三包范围

服装的三包范围在⽇常⽣活中,我们购买到三包范围内的产品的时候,销售者在产品质量⽅⾯需要承担产品质量三包的责任。

那么,服装的三包范围是什么?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服装的三包范围(⼀)⾐服三包规定的内容: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3、在购买后七天内,第⼀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包换。

(⼆)⾐服不包换范围:1、在消费者穿过、洗涤过,产品⽆明显质量问题的不包换;2、由消费者⾃⼰造成污垢的不包换;3、有消费者洗涤不当造成染⾊、脱⾊、变形的不包换;4、在规定⽇期外的产品不包换。

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为。

⼆、国家产品质量三包规定的时间(⼀)产品质量三包的“7⽇”规定产品⾃售出之⽇起7⽇内,发⽣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质量三包的“15⽇”规定产品⾃售出之⽇起15⽇内,发⽣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三)产品质量三包的“三包有效期”规定1、“产品质量三包”有效期⾃开具发票之⽇起计算。

在国家发布的第⼀批实施“产品质量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表等的“产品质量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年,主要部件为⼀年⾄三年。

2、在“产品质量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产品质量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和⽆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换货之⽇起重新计算。

以上就是店铺⼩编对“服装的三包范围”所进⾏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有关服装的三包范围如上所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产品质量三包法律规定(3篇)

产品质量三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在产品质量三包(以下简称“三包”)中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耐用消费品、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依法履行产品质量三包责任。

第四条产品质量三包是指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所销售的产品在质量、性能、寿命等方面承担的保修、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三包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产品质量三包的基本原则第六条产品质量三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自愿、协商、诚实信用原则;(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四)法律法规优先原则。

第七条产品质量三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强制消费者接受不合理的三包条件。

第八条产品质量三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产品质量三包的责任主体第九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三包责任。

第十条销售者是指产品的批发商、零售商以及从事产品销售活动的其他经营者。

第十一条修理者是指负责产品修理活动的经营者。

第十二条生产者是指产品的制造者、组装者以及从事产品生产活动的其他经营者。

第四章产品质量三包的范围和期限第十三条产品质量三包的范围包括:(一)产品的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二)产品的性能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性能指标;(三)产品的使用寿命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使用寿命;(四)产品的其他质量缺陷。

第十四条产品质量三包的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产品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产品质量三包的期限如下:(一)一般产品为一年;(二)耐用消费品为两年;(三)交通工具为三年。

第十六条特殊产品或者重要产品,其三包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具体期限由生产者规定。

衣服类产品的三包范围和期限

衣服类产品的三包范围和期限

衣服类产品的三包范围和期限衣服类产品的三包范围和期限1. 本旨在明确衣服类产品的三包范围和期限,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衣服类产品指的是任何供消费者穿着的服装,包括但不限于上衣、裤子、连衣裙、外套、裙子等。

2. 衣服类产品的三包范围:2.1 质量问题: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开线、脱色、刺绣不坚固等,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2.2 尺码问题:如果消费者购买的衣服尺码与实际尺码不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2.3 配件问题:如果衣服类产品的配件存在缺失或者损坏,如钮扣、拉链、腰带等,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2.4 功能问题:如果衣服类产品的功能无法正常发挥,如防水、保暖等功能失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2.5 颜色问题:如果衣服类产品的颜色与实际颜色不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3. 衣服类产品的三包期限:3.1 质量问题:自购买之日起,三包期为180天,消费者在此期限内可享受退货、换货或者修理的权益。

3.2 尺码问题:自购买之日起,三包期为30天,消费者在此期限内可享受退货或者换货的权益。

3.3 配件问题:自购买之日起,三包期为30天,消费者在此期限内可享受退货、换货或者修理的权益。

3.4 功能问题:自购买之日起,三包期为90天,消费者在此期限内可享受退货、换货或者修理的权益。

3.5 颜色问题:自购买之日起,三包期为15天,消费者在此期限内可享受退货、换货或者修理的权益。

4. 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1:衣服类产品购买凭证复印件- 附件2: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附件3:消费者投诉记录5. 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三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法定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三包规定。

- 质量问题:指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浮现的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问题。

- 尺码问题:指购买的衣服尺码与实际尺码不符的情况。

- 配件问题:指衣服类产品的配件存在缺失或者损坏的情况。

服饰三包法律规定(3篇)

服饰三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服饰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更换者、退货者的责任,规范服饰三包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各类服饰,包括服装、鞋帽、袜子、手套等。

第三条服饰三包是指销售者、生产者对售出的服饰承担的以下责任:(一)修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服饰进行修理,使其恢复原有功能。

(二)更换: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服饰进行更换,提供同型号或者同类型的新服饰。

(三)退货:对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服饰,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

第四条服饰三包服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自愿、协商、互利。

(三)安全、卫生、环保。

第二章服饰质量保证期第五条服饰质量保证期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一)服装、鞋帽:3个月至1年。

(二)袜子、手套:1个月至3个月。

特殊材质或者特殊工艺的服饰,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根据产品特性在产品标识中明确。

第六条在质量保证期内,消费者发现服饰存在以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销售者、生产者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退货:(一)服饰本身存在设计缺陷、原材料缺陷或者制造缺陷。

(二)服饰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

(三)服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消费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服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向销售者、生产者反映,并提供购买凭证。

第八条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在接到消费者反映的质量问题后,及时进行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消费者。

第三章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第九条销售者、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一)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要求,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

(二)对经检验确认存在质量问题的服饰,应当及时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三)因修理、更换、退货造成的损失,由销售者、生产者承担。

第十条修理、更换、退货的具体流程如下:(一)消费者向销售者、生产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要求。

三包相关法律规定(3篇)

三包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经营者、生产者、修理者、销售者等在商品三包(修理、更换、退货)中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商品,包括家用电器、手机、电脑、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家具、服装、鞋帽、化妆品、食品、药品等。

第三条经营者、生产者、修理者、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商品三包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鼓励经营者建立健全商品三包制度,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商品三包的范围和期限第五条商品三包的范围包括:(一)商品的本身缺陷导致的故障;(二)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三)商品在运输、安装、维修过程中造成的损坏。

第六条商品三包的期限自商品销售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如下:(一)家用电器: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二)手机:整机1年,电池、充电器3个月;(三)电脑: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四)汽车:整车3年或者10万公里;(五)摩托车: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六)自行车:整机6个月,主要部件1年;(七)家具: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八)服装、鞋帽:3个月;(九)化妆品:3个月;(十)食品、药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商品三包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一)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二)提供商品三包服务,明确三包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三)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四)对因商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的商品应当符合生产者提供的商品三包规定;(二)在商品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商品三包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三)在商品销售后,应当提供商品三包服务,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四)对因商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修理者的责任和义务:(一)按照生产者提供的商品三包规定,及时、准确地修理商品;(二)不得擅自改变商品的三包期限、范围和条件;(三)不得拒绝或者拖延修理商品;(四)对因修理造成的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关于衣服三包的最新规定

我国关于衣服三包的最新规定

我国关于衣服三包的最新规定第一条“三包”范围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3、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4、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

不符合国家《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标识、号型与实际不符者;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过标准者;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

第三条缝线开线,饰件破损、脱落者给予免费修理,不能修理者给予更换或一次性作价处理。

修理,本市不超过七天,外地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不能修好者予以更换;三包期内两次修理后,仍不能使用者,给予更换。

第四条符合更换条件,但无同品牌、同型号者予以退货;不愿更换而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

第五条折旧费自购买之日起按售价每日0.2%计算;一次性作价处理者,可视穿着时间,磨损程度,按售价的10%-30%退款。

第六条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期限的;2、由于使用、洗涤、保管不当造成的划伤、沾色、掉色、缩水、披裂、虫蛀、起毛起球、破损的;3、已标名“处理品”,“等外品”的;4、自行修理或拆动的;5、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第七条纺织品、服装类商品质量“三包卡”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作发放。

第八条本规定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3:在购买后七天内,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包换不包换范围:1:在消费者穿过、洗涤过,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的不包换;2:由消费者自己造成污垢的不包换;3:由消费者洗涤不当造成染色、脱色、变形的不包换;4:在规定日期外的产品不包换。

衣物是否有“三包”政策?

衣物是否有“三包”政策?

衣物是否有“三包”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在七天内出现尺码不合、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明显破损和油渍等问题可要求换货;如果产品不具备使用性能、不符合标准或质量状况,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损失,销售者也有权向生产者或供货者追偿。

如果销售者未履行义务,相关部门将责令改正。

合同约定不同的情况下,按照合同执行。

法律分析有的。

服装的三包是: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3、在购买后七天内,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包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拓展延伸衣物退换政策的规定及注意事项衣物退换政策的规定及注意事项根据具体商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如果购买的衣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尺寸不符,消费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受退换货的权益。

在退换货过程中,消费者应注意保持衣物的原样,不要损坏或污染,同时保留购物凭证和发票作为证据。

此外,消费者应了解商家的退换政策,包括退换货的时间限制、退款方式、退货条件等。

服装类三包规定

服装类三包规定

服装类三包规定服装类三包规定第一条“三包”范围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3、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4、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

不符合国家《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标识、号型与实际不符者;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过标准者;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

第三条缝线开线,饰件破损、脱落者给予免费修理,不能修理者给予更换或一次性作价处理。

修理,本市不超过七天,外地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不能修好者予以更换;三包期内两次修理后,仍不能使用者,给予更换。

第四条符合更换条件,但无同品牌、同型号者予以退货不愿更换而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

第五条折旧费自购买之日起按售价每日0.2%计算;一次性作价处理者,可视穿着时间,磨损程度,按售价的10%-30%退款。

第六条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期限的;2、由于使用、洗涤、保管不当造成的划伤、沾色、掉色、缩水、披裂、虫蛀、起毛起球、破损的;3、已标名“处理品”,“等外品”的;4、自行修理或拆动的。

;5、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第七条纺织品、服装类商品质量“三包卡”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作发放。

第八条本规定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3:在购买后七天内,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包。

不包换范围:1:在消费者穿过、洗涤过,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的不包换;a2:由消费者自己造成污垢的不包换;3:由消费者洗涤不当造成染色、脱色、变形的不包换;4:在规定日期外的产品不包换。

三包产品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三包产品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三包产品,即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享有产品质量保证、价格保证、售后服务保证等权益。

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多项关于三包产品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三包产品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三包产品的定义1. 产品质量保证:指生产者、销售者对商品质量承担的责任,确保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2. 价格保证:指生产者、销售者对商品价格承担的责任,确保商品价格公道、合理。

3. 售后服务保证:指生产者、销售者对商品在售出后提供的维修、更换、退货等服务。

三、三包产品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第二十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全面的信息。

(2)第二十一条: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商品质量保证责任。

(3)第二十二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价格保证。

(4)第二十三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提供售后服务保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第三十九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证其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2)第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承担法律责任。

(3)第四十一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消费者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价格保证、售后服务保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第一百零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1)第十九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第二十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关于衣服三包的最新规定-衣物售后期限

我国关于衣服三包的最新规定-衣物售后期限

我国关于衣服三包的最新规定第一条“三包”范围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3、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4、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

不符合国家《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标识、号型与实际不符者;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过标准者;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

第三条缝线开线,饰件破损、脱落者给予免费修理,不能修理者给予更换或一次性作价处理。

修理,本市不超过七天,外地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不能修好者予以更换;三包期内两次修理后,仍不能使用者,给予更换。

第四条符合更换条件,但无同品牌、同型号者予以退货;不愿更换而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

第五条折旧费自购买之日起按售价每日0.2%计算;一次性作价处理者,可视穿着时间,磨损程度,按售价的10%-30%退款。

第六条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期限的;2、由于使用、洗涤、保管不当造成的划伤、沾色、掉色、缩水、披裂、虫蛀、起毛起球、破损的;3、已标名“处理品”,“等外品”的;4、自行修理或拆动的;5、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第七条纺织品、服装类商品质量“三包卡”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作发放。

第八条本规定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3:在购买后七天内,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包换不包换范围:1:在消费者穿过、洗涤过,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的不包换;2:由消费者自己造成污垢的不包换;3:由消费者洗涤不当造成染色、脱色、变形的不包换;4:在规定日期外的产品不包换。

服装的三包范围

服装的三包范围

服装的三包范围本主要介绍服装的三包范围,包括产品质量三包、售后服务三包和法律法规三包。

具体内容如下:一、产品质量三包范围1. 清晰明确的产品质量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质量三包范围应包括产品的设计、材料、工艺等方面的标准,在不同服装品类中应分别具体规定。

2. 产品质量保修:针对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浮现的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修理或者合理的补偿。

3. 产品质量退换货: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服装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要求退换货,且由商家承担退换货的相关费用。

二、售后服务三包范围1. 售后服务包括:售前咨询、交付、售后服务等环节,需要确保消费者在购买服装后能够享受到全方位的售后支持。

2. 退货、换货政策:对于消费者购买的服装,如在一定时间内浮现问题,商家应提供退货、换货的服务,并负责相应的费用。

3. 服务质量保证:商家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应确保服务质量,提供耐心、热情、专业的解答和。

三、法律法规三包范围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了针对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商家在销售服装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 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了规定,商家在销售服装时需要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3. 消费者维权法: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包括对服装材料、工艺等方面的检测结果报告。

2. 售后服务协议:详细规定了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3. 法律法规摘录: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摘录和解释。

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产品质量三包:指创造商对所生产的服装质量提供保修、退货、换货等服务的承诺,同时也是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要求。

2. 售后服务:指消费者购买商品之后,商家提供的以维护商品质量、解决消费者问题为目的的服务。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法律规定衣裤的三包期(3篇)

法律规定衣裤的三包期(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服装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迅速发展。

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对于衣裤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有着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衣裤的三包期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法律规定衣裤的三包期及其相关内容。

一、三包期的概念三包期,即包修、包换、包退的期限。

在服装行业中,三包期是指消费者在购买衣裤后,在一定期限内,如衣裤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商家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的期限。

二、法律规定衣裤的三包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衣裤的三包期规定如下:1. 质量保证期:衣裤的质量保证期自购买之日起计算,一般为6个月。

在质量保证期内,衣裤如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

2. 季节性衣裤:对于季节性衣裤,如羽绒服、棉衣等,其质量保证期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3. 特定材质衣裤:对于特殊材质的衣裤,如羊绒、丝绸等,其质量保证期可以根据材质特性适当调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4. 特殊约定:消费者与商家在购买衣裤时,可以就三包期进行特别约定。

但特别约定的三包期不得低于法定三包期。

三、三包期内衣裤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在衣裤的三包期内,如出现以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处理:1. 衣裤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破损、褪色、起球等,影响正常穿着。

2. 衣裤的尺寸、颜色、款式等与商家描述不符。

3. 衣裤存在安全隐患,如线头、金属扣等存在脱落风险。

对于以上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与商家协商:消费者应首先与商家进行协商,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

2.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如商家拒绝处理,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

3. 向有关部门投诉: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投诉。

四、三包期外的处理对于超出三包期,但衣裤仍存在质量问题的处理,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自行修理:消费者可以自行对衣裤进行修理,修理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服装新三包法律规定(3篇)

服装新三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服装销售和服务行为,促进服装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各类服装产品,包括成衣、内衣、童装、休闲装、职业装等。

第三条服装销售者、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责任,提供质量保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鼓励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新三包内容第六条服装新三包包括以下内容:(一)退换货1. 消费者自购买服装之日起七日内,如发现服装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销售者退换货。

2. 销售者收到消费者退换货要求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

3. 退换货时,消费者应当保持服装原状,不得损坏或洗涤。

4. 消费者因穿着服装造成损坏的,不予退换货。

(二)修理1. 消费者购买服装后,如发现服装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

2. 销售者应当及时对服装进行修理,确保修理质量。

3. 修理费用由销售者承担,但消费者因不当使用、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三)赔偿1. 消费者购买服装后,如发现服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赔偿损失。

2. 销售者或者生产者应当根据消费者购买服装的金额、服装损坏程度等因素,合理赔偿消费者损失。

3. 赔偿方式包括退还货款、支付修理费用、赔偿损失等。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第七条服装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在其产品包装、说明书或者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明示本规定的内容。

第八条服装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设立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服装新三包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条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服装新三包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服装销售者、生产者违反本规定,未履行退换货、修理、赔偿等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新三包的法律规定(3篇)

新三包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行为,我国于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于2003年对其实施条例进行了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我国政府决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包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新的三包法律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三包的法律规定。

二、新三包的法律规定1. 适用范围新三包法律规定适用于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家用电器、计算机、通信设备、数码产品等电子产品;(2)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等日用消费品;(3)家具、建材、装修材料等建筑材料;(4)交通工具、交通工具配件等交通工具类产品;(5)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食品类产品。

2. 三包期限新三包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承担相应的三包责任。

具体三包期限如下:(1)家用电子产品: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退货;自购买之日起1年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更换或修理。

(2)日用消费品: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退货;自购买之日起1年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更换或修理。

(3)建筑材料:自购买之日起1年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更换或修理。

(4)交通工具:自购买之日起1年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更换或修理。

(5)食品类产品: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退货;自购买之日起1年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更换或修理。

3. 三包责任新三包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承担以下三包责任:(1)商品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对商品的质量问题负责,确保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精品)国家新三包规定及服装三包规定(整理)

(精品)国家新三包规定及服装三包规定(整理)

国家新三包规定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中所列产品。

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

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

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明确三包方式。

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

衣服退换货三包法律规定(3篇)

衣服退换货三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服装行业日益繁荣。

然而,在购买服装的过程中,消费者常常会遇到质量问题、尺码不合适等问题,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服装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相关的退换货三包法律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我国关于衣服退换货三包的法律规定,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二、三包法律规定的概述1. 三包法律规定的含义三包法律规定的全称是“商品三包责任规定”,是指对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性能不良等原因,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制度。

2. 三包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三包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性能不良等情况,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三、衣服退换货三包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 保修期(1)保修期定义:保修期是指商品从购买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因商品质量问题、性能不良等原因,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期限。

(2)保修期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的保修期不得少于以下期限:①服装、鞋帽、化妆品等商品,保修期不少于3个月;②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商品,保修期不少于1年;③交通工具、家具等耐用消费品,保修期不少于2年。

2. 退换货条件(1)质量问题:商品存在以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货:①商品存在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导致商品无法正常使用;②商品存在材质、工艺等方面的质量问题,影响商品的使用性能;③商品存在其他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或商品说明书的情形。

(2)尺码不合适:消费者购买的衣服尺码不合适,可以要求退换货。

3. 退换货程序(1)消费者在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尺码不合适时,应立即与经营者联系,说明情况。

(2)经营者应在接到消费者退换货申请后,及时核实情况,并告知消费者处理意见。

(3)如经营者同意退换货,消费者应将商品连同原包装、发票等凭证一并退回经营者。

衣服三包期限的法律规定(3篇)

衣服三包期限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衣服三包期限,规范衣服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及其相关服务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各类衣服,包括但不限于内衣、外衣、童装、运动服、家居服等。

第三条衣服三包期限是指衣服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衣服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期限。

第四条衣服三包期限的设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章衣服三包期限的确定第五条衣服三包期限自消费者购买衣服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衣服三包期限分为以下几种:(一)一般衣服:三包期限为自购买之日起六个月;(二)特殊材质衣服:如羽绒服、羊毛衫等,三包期限为自购买之日起九十天;(三)季节性衣服:如夏装、冬装等,三包期限根据季节性特点确定,但不得少于三个月;(四)定制衣服:三包期限自交付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七条衣服三包期限的计算方法:(一)衣服三包期限自购买之日起计算,如购买日期为阳历,则自购买之日起至次年同月同日止;如购买日期为阴历,则自购买之日起至次年同月同日止;(二)如购买日期在购买月份的最后一天,则三包期限顺延至次月同日;(三)如购买日期在购买月份的最后一天之前的日期,则三包期限自购买之日起至次月最后一天止。

第三章衣服三包责任第八条衣服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对衣服承担以下三包责任:(一)修理:衣服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负责修理;(二)更换:衣服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负责更换;(三)退货:衣服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九条衣服三包责任的履行期限:(一)修理、更换:衣服在购买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二)退货:衣服在购买之日起七日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负责退货。

服装三包国家标准

服装三包国家标准

服装三包国家标准
服装类三包规定:
⼀、“三包”范围及期限:
1、西服、⼤⾐、裘⽪服装三包期为六个⽉。

2、⽺⽑衫及其他服装、床上⽤品三包期为三个⽉。

3、童装、针织内⾐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个⽉。

4、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三包卡”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

不符合国家《消费品使⽤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说明》规定,标识、号型与实际不符者;左右⾐袖、裤腿宽窄、长短不⼀致、裤缝歪斜、疵点、⾊差超过标准者。

缩⽔率、染⾊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正常使⽤后,⾯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

三、缝线开线,饰件破损、脱落者给予免费修理,不能修理者给予更换或⼀次性作价处理。

修理,本市不超过七天,外地不超过⼀个⽉,超过时间不能修好者予以更换;三包期内两次修理后,仍不能使⽤者,给予更换。

四、符合更换条件,但⽆同品牌、同型号者予以退货不愿更换⽽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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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三包规定
包换范围:
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
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
3:在购买后七天内,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包换
不包换范围:
1:在消费者穿过、洗涤过,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的不包换;
2:由消费者自己造成污垢的不包换;
3:有消费者洗涤不当造成染色、脱色、变形的不包换;
4:在规定日期外的产品不包换
第一条“三包”范围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3、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4、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

不符合国家《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标识、号型与实际不符者;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
色差超过标准者;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

第三条缝线开线,饰件破损、脱落者给予免费修理,不能修理者给予更换或一次性作价处理。

修理,本市不超过七天,外地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不能修好者予以更换;三包期内两次修理后,仍不能使用者,给予更换。

第四条符合更换条件,但无同品牌、同型号者予以退货;不愿更换而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

第五条折旧费自购买之日起按售价每日0.2%计算;一次性作价处理者,可视穿着时间,磨损程度,按售价的10%-30%退款。

第六条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期限的;
2、由于使用、洗涤、保管不当造成的划伤、沾色、掉色、缩水、披
裂、虫蛀、起毛起球、破损的;
3、已标名“处理品”,“等外品”的;
4、自行修理或拆动的;
5、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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